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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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你可以忘掉失败,但不能忘掉教训;你可以忘掉昨天,但不能忘记历史。本文为你选取作文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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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通用7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心得了。那么读书心得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1
书,是我的好朋友。书,能帮我打开知识的大门,通往知识的殿堂;书,能给我提供一个老师,教给我知识;书,是一叶扁舟,能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和往常一样,捧起我的电子书,看我昨天才买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它那动人的情节,吸引着我,让我欲罢不能。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刚刚出生就遭到一只黑母狼的攻击,把它的母亲给杀死了,它的母亲死的时候还把一片红色的血洒在了它的额头上。之后,它一直觉得有一片光晕在他额头上,就把它的角每日每夜插在了电击石的中间,改变了它们从古至今的盘羊的角的形状,变成了禾杈状,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
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
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如果不是羊群的自私,血顶儿就不会死,甚至可以把黑母狼置于死地,这让我学到了做人不能背弃信义,要信守诺言。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2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3
《疯羊血顶儿》中主要讲的是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对面的盘羊群中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血顶儿是围绕出生时发生的一件需要纪念的事来取名的:血顶儿在刚刚出生时遇见了一只黑狼,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
不久,血顶儿能够跑跳了,可它的大脑就像新拆封的胶卷,一出生就录到了一个恐怖的画面:一只黑狼咬住了自己母亲的动脉血管。它呆住了,不知如何是好。母亲不断发出"咩--咩--"的声音催促血顶儿快跑,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突然,血顶儿惊醒了,它撒开四蹄奔进了山沟…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狼口逃生了,它想要为母亲报仇。可羊杀狼是不现实的,血顶儿倔强地硬要把它变成事实:先是在其他盘羊休息时亮出自己的角,做出一副打斗的姿势。这是为了锻炼打斗技巧,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胜利几率高一些;然后又长时间凝望着雪山,这是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不胆怯;因为雪豹等食肉类动物喜欢看雪山,所以血顶儿将自己的生活尽量与食肉类动物的生活拉的近一些;盘羊,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头上的角扳直,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一刻不停歇地训练着,做好万全准备。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不但是因为血顶儿经常做不符羊的习性的事,还向黑狼挑战。血顶儿凭着出其不意,用羊角狠狠地戳了黑狼一下,黑狼受伤狼狈而逃。于是后来直角成了羊群中最流行的模样了。
可这还不够!血顶儿要为母亲报仇,要杀了黑狼才行,便继续练习,向黑狼挑战。可黑狼知道了:羊群里有个不好惹的羊。于是每次都躲开血顶儿,以猎杀小羊羔发泄,没过几次,羊群里的羊羔就被黑狼屠宰殆尽了。
血顶儿将自己全身和角都绑在荆刺丛里,以吸引黑狼来。
黑狼小心翼翼地来了。在黑狼与自己仅相差几步时,血顶儿猛地从荆刺丛中挣脱了出来,就势把黑狼逼近了绝境中:左右是悬崖,后面是绝壁,血顶儿又守住前方的关口,黑狼无处可逃。
可就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变数发生了:羊群背叛了血顶儿。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却认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帮我守着黑狼呢,我不用担心,也可以睡一会了。
黑狼抓住了机会,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将熟睡中的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觉得: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疯羊血顶儿》它可好看了,下面我就跟你们说说吧!
在大霸岙的一座小山上,母羊猴戏生了一只小羊羔,刚生下来的小羊羔需要过一会才能跑,但是母狼已经快到了,如果再不跑的话就会被吃掉,小羊羔还有 2 分钟, 2 分钟对羊来说以会就过去了,但是在生死关头可是很长的。
母狼已经把狼爪伸了过去,突然猴戏冲了上去,为了保护小羊羔冲了上去,因为猴戏冲了上去,所以给小羊羔争取了时间,小羊羔才逃掉了。猴戏死了,有一滴血正巧滴到了小羊羔的头上,所以小羊羔教做血顶儿。
我的感受是要向猴戏一样不管自己,救别人一样,要向血顶儿一样勇敢和母狼打架保护大家。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6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疯羊血顶儿》,我对“疯”产生了疑问。
血顶儿刚出生,他总在电击石旁磨角,角应该盘起来却弄成了藏羚羊那么直,闻到食肉兽的气味,其它盘羊闻风丧胆,全逃了,唯有它,冲上去挑衅,最牛的是它把灰母狼刺得抱头鼠窜,杀了它养的三匹小狼。不过灾难降临,不少羊学它扳角,到了争偶期间,十三只羊死于那些直角下,接踵而来的是灰母狼复仇,六十只羊一天之内死伤一半,于是血顶儿与灰母狼决战,终因绕花鼎撤哨羊,使它死于非命。
血顶儿疯不疯?它不疯。它完全是为奥古斯盘羊造福,如果绕花鼎留下哨羊,那奥古斯盘羊就没天敌灰母狼了。血顶儿有资格做头羊,而绕花鼎只配做一匹贱羊。我们是学血顶儿一生“改革”,还是红花鼎一生享受?血顶儿一生“改革”,不向命运低头,不向厉害的投降,我把《就义诗》改给血项儿:
满天风雪满天愁,“改革”何需怕被吃?
留得吾羊豪气在,三年归报母狼仇。
疯羊血顶儿读书心得7
看了沈石溪伯伯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血顶儿是一只盘公羊,为什么叫“疯羊”呢?因为它把盘羊引以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样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也不逃,不但不逃跑,还在原地“咩咩”地叫着,似乎怕凶猛的食肉兽发现不到它!“自杀还要打广告?”沈伯伯这句话说得很不错,疯了哟,彻底疯了。读到这里,我对血顶儿这近乎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地震惊和好奇。
原来,血顶儿的妈妈叫猴戏,在刚刚产下血顶儿的时候,被阴险狡诈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个小时,过了半个小时小羊就可以撒开四蹄与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扑上来了。
哎……造孽哟!
猴戏为了让血顶儿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为了拖延时间,猴戏把娇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边送,让黑母狼解决自己。这一小部分时间足以让刚刚出生的小羊度过幼稚期,当黑母狼解决完猴戏,再次把凶恶的目光投在血顶儿的身上时,血顶儿已经跑远了。母爱的力量真是伟大,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血顶儿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复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发现了黑母狼的三只狼崽。而这时,黑母狼又出去打猎,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复仇机会啊!血顶儿绝不会让它们从眼底下溜走,血顶儿用利角捅死了三只狼崽。
读着读着,泪水早已模糊我的双眼,猴戏为了保护幼儿而牺牲自己的伟大壮举深深地感动了我,血顶儿为了复仇,不顾一切,勇往直前更令我无比敬佩,连动物都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感恩之心,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有什么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孝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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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心得 围城读书心得1000字
第一篇:《围城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
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它像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而且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真令人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笔者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其实,我们大家又何尝不是徘徊在围城里呢?这个世界或许就是由一个个围城,即使走出了一个城门,又会进入另一座围城。生活就是如此尔尔,包含了太多的无奈,包含了太多的讽刺——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它时而让你笑,时而让你哭,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才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第二篇:《围城读书心得》
《围城》读书心得
《围城》创作于1944年——1946年,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往事。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小说描写了19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爱情、家庭。小说从方鸿渐留学回国的船上写起,接着以妙趣横生的笔调叙述了回国后的几位上层青年的社交生活,穿插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感情纠葛。然后是方赵的恋爱双双失败,结伴去湖南内地三闾大学艰难曲折的旅程,学校内的勾心斗角,最后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并发生矛盾吵架直至动武。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才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围城读书心得.
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我一直很喜欢那句话:“人生如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意蕴无穷,言近而旨远: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很多人都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于是便想要从中解脱出来,然而,却发现这座城池如同囚牢,竟没有一条轻而易举走出去的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第三篇:《《围城》读书笔记》
读《围城》之感
“婚姻仿佛一个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了离,离了结,没有结局。”
“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是《围城》第三章里的两句话。主人公方鸿渐后来在去湖南的途中对赵辛楣说:“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 围城,围的不是人,而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婚姻也会无绊。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人们永远都逃不出其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婚姻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但当他住进去后才发现与他的想像相差甚远。在三闾大学里也有一座事业的围城,里面只有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责任、事业衰败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黑暗的大手掌控着。无才的方鸿渐也只有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同情、亲戚的施舍。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也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或许城外的人读《围城》,不能体会城里的心酸无奈,因此想冲进去;而城里的人读《围城》,正因为看破城里的虚情假意,才想逃出来。
当代社会亦是如此,职场、情场上的勾心斗角比《围城》中更为激烈,钱钟书的《围城》也不过是现实社会的缩影。
钱钟书在《围城》中把幽默的讽刺发挥得淋漓尽致。“承那王主任笔下吹嘘,自己也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 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不起人一搠就不知去向。”
主人公方鸿渐在《围城》中是游手好闲却又好高骛远的失败形象。他不断的渴求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围城”之后又发现陷入了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自由,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重复。他与苏文纨、唐晓芙等人的感情纠葛,都是因自己的无能和懦弱而以失败结束,使他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也自食婚姻苦果。无能所以懦弱,懦弱继而无能。大学时他不满父母包办的婚姻,写信回家要求解除,被老父亲痛骂一顿之后就“吓矮了半截”,“忙写回信讨饶和解释”。与妻子孙柔嘉吵架吵来了姑母,他怕得要走,“柔嘉不愿意姑母来把事闹大,但瞧丈夫这样退却,鄙恨得不复伤心,嘶
声说:‘你是个oward! oward! oward!我再也不要看见你这个oward!’”连续四个oward 正是方鸿渐的完美写照。
而孙柔嘉正好与方鸿渐相反,她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甚至可能比苏文纨更甚一筹。苏文纨对自己过于自信,她对方鸿渐的爱用的是“引诱”加“欲擒故纵”的策略,却未成功。而孙柔嘉就不同了,她会审时度势,会伪装自己,一开始她表现得很单纯,“方先生在哄我,赵先生,是不是?”“我一定要知道,方先生,你告诉我”,还“笑意全收,甜蜜的执拗” 。只有赵辛楣看出她的伪装:“一个大学毕业生会那样天真幼稚么?”“方才我这旁观者看得清清楚楚,孙小姐——唉!这女孩刁滑得很。”孙柔嘉对方鸿渐的策略是“设陷”加“逼迫”,她千方百计让方鸿渐求婚的那天,就有逼迫的成分在里面。可以这样说,孙柔嘉伪装得很好,心计也很成功。她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不过,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方鸿渐。
总之,在我看来,《围城》是一部以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第四篇:《《围城》读书心得》围城读书心得.
《围城》读书心得
黄昕华
我回忆了一下,我读过次数最多的一本应该就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了。当我读完第一遍《围城》时我就被它的幽默的语言、深刻思想、情节的紧凑所吸引,不禁又读第二遍、第三遍„„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写的唯一一本长篇小说,钱钟书大家都知道是一位研究文学的学者,他的专长和主攻方向并不是小说,而是文学研究,比较文学和文化批判是他的主要成就。正是由于钱钟书先生渊博的学识,书中内容涉及到诸如文学、历史、哲学、生物学等许多学科门类,也谈到古典诗词、新诗、书画、中外典故以及许许多多的三教九流的东西,这使得《围城》值得细细去品味。《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的父亲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现在俗称的野鸡大学)的博士文凭。
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懦弱、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直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 些比较正直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我认为本书最精彩的是带着讽刺和幽默的语言,如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描写苏鸿渐对鲍小姐的情欲以及他玩弄是非的作风:“方鸿渐洗了澡,回到舱里,躺下又坐起来,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怀孕要打胎一样的难受。”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都会对文中作者那生动有趣的讽刺记忆犹新,赞不绝口。文中出现的人物,除了唐晓芙外,剩下的人都可怜的被钱钟书那深厚的讽刺功力折磨了一番。其中,最有意思的就要当数范小姐了。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正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还在背后怀疑孙柔嘉,假得不得了。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还说不好意思,她自己比谁都急,把自己涂得花枝招展的,想尽可能地吸引赵辛楣的注意。见过辛楣以后,正像文中所说那样“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范小姐像夫唱妇随似的赵辛楣说这闷,范小姐就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赵辛楣说他崇拜草鱼,范小姐又抢着说:“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在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使范小姐的性格跃然纸上,十分有趣。
《围城》是一部会让人含着泪笑起来的书,也是一部会让人笑着哭出来的书,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第五篇:《围城读书心得》
《围城》读书心得
“人生如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其实何止是人生如围城,在我看来,婚姻也如围城,离我最近的大学也如围城。高中阶段将大学作为自己的梦想和信仰,拼命的想冲进这座围城中,而当真正的进入了大学才会发现,大学生活并不像以前想的那样诱人,它少不了迷茫,少不了枯燥乏味,更少不了忙忙碌碌。这正是《围城》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我在钱中书的笔下看到了一位走在时代漩涡中不能自拔的青年,时而游戏人生,时而悔恨自我的堕落和无奈。如果要为方鸿渐的悲剧找一个负责人,不知道被选中的是他自己还是那个时代。《围城》写于抗战年代。在这样一个时代大背景下,它并没有以民族的苦难和人民的抗争为主旋律,钱钟书也并没有刻画一位满腔热血的激进爱国青年.而是写了方鸿渐. 说起围城令我不得不想起“方鸿渐”这三个字。但是我并不喜欢这个人物,但又对他恨不起来,“方鸿渐”可谓是走了桃花运的典型代表,他的人生周旋在这形形色色的女子之间,他的情感、他的学识、一切都那么不可思议,这一切都在冥冥中注定。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方鸿渐这个人物,一个玩世不恭的知识分子,留了多年学,也混迹了多年,买了个假文凭,回到故乡欺骗无知的父母与岳丈。这是典型的不孝子,辜负了家人的期望也浪费了父母、岳父岳母的血汗钱,更为可笑的是,这个假文凭却被家人当宝一样登了报,这也就为苏小姐的登场作了铺垫。一个假博士和一个真博士,旁人自然能够辨清真伪,方鸿渐的虚荣却正是狠狠给了他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这是方鸿渐自己一手造成了怨不得别人,他的虚荣心使他的人生抹上了一层辉之不去的阴影,他自己挖了个坑,又自己跳了进去,可悲!
我们再来看看方鸿渐的感情生活吧,说他交桃花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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