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

Posted

篇首语:忍耐力较诸脑力,尤胜一筹。。本文为你选取作文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本文目录

1、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1)

2、《芳华》精选读后感(2)

3、2008回忆的城堡(3)

4、原来,我也拥有那么多-记叙文范文700字(4)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精选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严歌苓《芳华》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1

看完《芳华》,感悟极深。

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2

《芳华》是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3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4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6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平凡背叛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7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

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平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精选篇)】

1.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

2.严歌苓《芳华》语录

3.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4.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严歌苓小说《芳华》读后感

6.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00字

7.严歌苓《芳华》观后感

.《芳华》精选读后感

9.《芳华》精选读后感

《芳华》精选读后感

充满年代感,年代文化元素,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应该感触很深!年轻人在那个大环境里,也有着自己的活法。

刘峰,活雷锋,是完美的,神圣的,让人仰视的。当他有了常人的情感(他怎么可以喜欢我)和行为(他抱了我)时,就是世俗肮脏的,可耻的,就能被人们无情的冷漠,落井下石!从标兵英雄模范,一下坠落。在残酷的战争中,他渴望牺牲,渴望再一次成为英雄,希望那个“因为有你在!等你成长进步”的女孩能记住他!太善良在时代和人性面前还是显得无力。

何小萍,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一个人送刘峰,草地上的独舞,保护重伤小战士,草地上的独舞~只想对好的人好!以为脱离了过去的`苦海,在新环境里处处忍让、卑微,渴望得到尊重,能被善待,却成为了团里的笑话,让她对文工团失望,看不到希望,最终选择离开。

萧穗子,活泼有灵性,勇敢的去追求爱情,活得潇洒。从那时到现代,门当户对,配得上与配不上,已深深的植入了人们的婚姻爱情观了。像刘峰、何小萍那样太善良又有点懦弱的人,或许只有他们俩能够惺惺相惜,在一起吧!最后那迟来十年的拥抱,温暖感动了所有人!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不难看出岁月带来的改变。而刘峰,何小萍,显得更知足,他们还是那么善良,待人温和。时代变迁,银幕展现了他们最美好的芳华,人心传递了最真实的人性、善良与大爱!

【《芳华》精选读后感】相关文章:

1.《芳华》1000字读后感

2.《芳华》高中读后感

3.芳华读后感70字

4.《芳华》读后感600字

.《芳华》读后感00字

6.花落芳华

7.花落芳华

.刹那芳华

9.昙花的芳华

2008回忆的城堡

2008年我结识了三个好朋友,严歌.安婧和云水。我们和所有人一样,在流星无声的亲吻夜幕的时候在纱衣上结扣子,希望友谊可以永远而且长久。

严歌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忘记了我们当初为什么会成为好朋友。好像是我去书店买书时和他的手一齐覆上了一本书。又好像是在拾落叶时发现了彼此隐藏的很深的寂寞。总之我们最后的结果是好朋友啦。

对于安婧,我一直无法对她下定论。你说她安静,她可以连续不停的大讲特讲。你说她喧闹把,她有时却好像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无争,安静,恬淡。她在我生命中的定位很奇特,是知音亦是朋友,是良师亦是知己。她的笑让人感到从未有过的放肆和畅快。

如果说安婧的笑会让人有一种夸张的轻松,那么云水的笑就会给人以春末夏初的味道让人感到莫名的温暖和明澈,严歌和安婧说那是天使才有的微笑。我却觉得云水和我们是不一样的,她的微笑后面总是有几缕淡淡的愁思。我没有把这猜测告诉给任何一个人,只是妄自进行着我的猜测。

我看见飞鸟从我头上飞过,在天空中不留下一丝痕迹。沙漏翻来覆去,刺鸟最终走向死亡。

然后发生了太多的事。严歌沉迷于网络,迷醉于游戏带给他的快感和舒适。到最后我拿着一本《文心雕龙》去他家讨论的时候他可以面无表情的对我说,好无聊。安婧也不再笑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 静,其实这世界是灰暗的,没有那么多值得我们去笑得事,笑,真的很累。”……

枯叶的飘落到底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抛弃?不管结局怎样落叶只能留恋的对树说再见,对风说你好。只能希望这只是短暂的离别,而不是终生的守望。

我终于明白,多年后演那台孤寂落寞的独角戏的只剩下我一个。就像被夏风安抚过的树叶,拥有了夏风给予的温暖与幸福后,在秋风萧索是,还固执的追随夏风的脚步,纵使终究会归于尘土,也愿意在枯枝上固守。期待夏风再次吹过的时候,再肆意的享受夏风的温暖。纵然已知结局,还愿意做凄美的尝试 ……

```````````````````````后记

原来,我也拥有那么多-记叙文范文700字

我正在拥着有的,是我自己,还有我生命里的人与事与物。——题记

初春,小雨淅淅沥沥,有意无意的撩拨心弦,朦胧间,树上有点青绿,草间冒出丝丝芳华。我将视线从窗外挪开,挪进房间内,注视着桌上仿佛没有尽头的练习。“期末考试”像一块重重的巨石压在心上,有些喘不过气。心中微叹一口气:都怪前几天玩得太放肆了。一点都没有复习,明天就考试了,怎么办?

思绪间,雨竟停了,心中忽然有种想去看看有没有彩虹的想法冒出来,但被我压抑住了。外面,传来孩童嬉戏的笑声,传来玩具的音响,令我无法静下心来。

看啊,他们拥有快乐、自由、无忧无虑,拥有雨后初晴的阳光,拥有春天诱人的怀抱。我心生羡慕,最后以一句“何必与小孩子相比”搪塞了这种羡慕,但无可奈何,它仍生长在我心里。

期末考试匆匆收尾,在墨蓝夜色的笼罩下,我们成群踏上回家的路。忽的,又想起那群孩童玩闹的笑声,心中空落落的。一些疲惫,几缕旧伤又涌上心头,空落落中又平添悲伤,实在没什么力气与身旁的好友搭话。

或许是发觉了我的低沉,好友“怒吼”一声:“你给我抬起头来!”

当然是不得不抬起头了。但步伐仍拖拖拉拉。可是当我抬头时,我捕捉到前方那最令我快乐的蓝色,是校门口蓝色的身影,初秋里蓝色的笑容,都镌刻在墨蓝的夜色里,发愣的当下,好友抓过我的手,在掌心里置下一枚蓝紫色的糖果,附加一个有些傻兮兮的脸庞。我的心情有些明媚起来,不仅仅为了蓝,也为了那蓝的承载者——那身影和至亲的好友。他们如同一阵水蓝的风,吹开了,拂开了我心里的低落。

初春的小雨又淅淅沥沥地下起来,我趁它尚温柔,冲入家门,拍了拍身上的雨珠。惊喜的是,映入眼眶的是穿浅蓝色衬衫的父亲和浅蓝围裙的母亲,笑眯眯地坐在一起,说要恭喜我大考顺利,准备了一桌子的好菜。眼前这对由蓝衬托的幸福的夫妻,宛如一对恋人,用他们的爱和善意,用心浇灌着我。

我沉浸在惊喜中,这些我生命中的人。都在用温暖及可爱感触着我。我恍然过来,虽然我不拥有孩童般的自由与无忧,但我却拥有这么多美好的人、事、物,他们或许只是眼神的一闪,时常发生的迎面相遇,轻巧的一颗糖,一抹清瘦的蓝色背影,配合上蓝色,就会荡起涟漪,初晴的阳光远不及这般巧妙。

我拥有,道是无晴却有晴。

相关参考

开讲啦严歌苓演讲稿:如果生活没了文学

开讲啦严歌苓演讲稿:如果生活没了文学想到一个在美国的一个朋友的儿子学中文,说“陆陆续续”是什么意思,“陆陆续续”意思是“慢慢的,慢慢的”。后来那孩子就造一个句子,“天快黑了,爸爸陆陆续续地回来了”。我...

越是聪明人,越懂得下笨功夫

越是聪明人,越懂得下笨功夫文/二次元猫小姐严歌苓在一次访谈节目中被问到,从一个英语小白考入美国知名大学接受写作训练,还能拿到满A,是怎么做到的。严歌苓回答:聪明人,用的都是笨办法。考托福的时候,抱着书本...

归来观后感

...然,张艺谋使用这个俗套的桥段,是因为它的故事脱胎于严歌苓的小说《陆犯焉识》。不过,《归来》没有重复原着的情节,而是对其进行了“大手术”。在时间跨度上,《陆犯焉识》的故事背景横跨了大半个世纪,从上世纪20...

《一个女人的史诗》读后感550字

一直错误的认为写情感类流行小说的都是一些哗众取宠,低俗、无病呻吟的作家,写的多半是富家子弟与才女的浪漫故事,终日无所事事,以感情为生计的一批人物。看到严歌苓这个名字是在杨澜的《一问一世界》这本书里,百...

战俘、部队、记忆

...《理发师》、薛忆沩的《通往天堂的最后那一段路程》和严歌苓的《金陵十三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战俘》和《将军的部队》。《战俘》这部作品发表时的初名是《中篇1或短篇2》。也就是说,这篇小说可以拆成两个部分,...

仰望身边人

...,穿过琐碎的日子,望向远方那个遥远的文学梦!她就是严歌苓——现代文坛一颗璀璨的明星。生活本可以过的平坦滋润,但她却让自己走入乡间、走入茅舍,走入她笔下每一个人物的生活。吃苦,不怕!流汗,不怕!于是她用...

★金陵十三钗读书笔记

...1《金陵十三钗》,不是红楼梦的续集、戏说、评论,是严歌苓的小说,沉重得连那里面的风花雪月都那么的血腥。很短的一部小说,不到60页。讲的是13个逃避日军侵略的战火的风尘女子,却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教堂里不谙世事...

★金陵十三钗读书笔记

...1《金陵十三钗》,不是红楼梦的续集、戏说、评论,是严歌苓的小说,沉重得连那里面的风花雪月都那么的血腥。很短的一部小说,不到60页。讲的是13个逃避日军侵略的战火的风尘女子,却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教堂里不谙世事...

★金陵十三钗读书笔记

...1《金陵十三钗》,不是红楼梦的续集、戏说、评论,是严歌苓的小说,沉重得连那里面的风花雪月都那么的血腥。很短的一部小说,不到60页。讲的是13个逃避日军侵略的战火的风尘女子,却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教堂里不谙世事...

2019上海卷高考作文600字 风华国乐,一夕流芳

...听的时候,你的头脑中会浮现撑伞行走的姑娘。也会想到严歌苓的《金陵十三钗》,她们走路的姿态让众人羡慕,她们爱国的情怀更是令众人钦佩。只是

《芳华》精选读后感

充满年代感,年代文化元素,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应该感触很深!年轻人在那个大环境里,也有着自己的活法。刘峰,活雷锋,是完美的,神圣的,让人仰视的。当他有了常人的情感(他怎么可以喜欢我)和行为(他抱了我)...

《芳华》观后感

...1月6日,冒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去观看了期盼已久的电影《芳华》。影片中的一句旁白,久久回荡在我耳边:“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才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影片中的何小萍就是那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而刘峰就...

读《芳华》有感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青春在这里芬芳“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铮铮硬骨绽花开,沥沥鲜血染红它……。”每当《绒花》旋律响起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他的青春在战火中、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得到锻...

那座桥作文400字范文

儿时,我与那座桥经过漫长的岁月,岁月的芳华,不经意间我们彼此有了心灵的沟通。睁开惺忪的睡眼,冒着晨曦。我再次踏入了桥。他犹如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俯下身子,抚摸着一道道古老的裂纹,忍不住惊叹道:经过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