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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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浪再高,也在船底;山再高,也在脚底。本文为你选取作文检察人的座右铭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本文目录

1、检察人的座右铭(1)

2、检察官(2)

3、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3)

4、案件刨析报告 个人刨析(4)

检察人的座右铭

1、利欲关前莫贪恋,身陷囹圄悔亦迟。

2、忠诚公正谋检事,清廉严明树检威。

3、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徇私情。

4、廉洁从检安贫乐道,心系百姓执法为民。

5、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重,为民则通。

6、廉洁从政,诚实做人,扎实做事,恪守职责。

7、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8、心似秤办事公平平似水,人如镜自律廉洁洁如玉。

9、清廉则民亲,腐败则民疏;公正则民赞,徇私则民怨。

10、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服务人民人民监督权力人民评议权力。

11、公正执法,是执法者的灵魂;执法为民,是执法者的本份。

12、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历实法治基础强化法治管理。

13、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教育和惩戒腐败违纪行为利国为民。

14、铭记“生命钱”,分清“是非线”;修筑“防腐线”,不踩“高压线”。

检察官

"打铁先要自身硬。"检察机关面临反腐败的考验,是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查办职务犯罪、监督公正执法的职权,而对手往往都是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为了造就一支顺应新世纪发展需要和"双高区"区位特点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区检察院大力推进素质工程,进一步使干警认识到:检察官的素质和形象重于生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仅作为一句弹性很大的道德格言,而应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以目标管理激励人,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创建目标,必须要有严格的目标管理,而高效的目标管理,必须要有严格的管理手段,其中,干警的岗位目标考核既是一项最基础的目标管理,又是一种最重要的管理手段,这是该院上下通过几年来的考核工作实践所形成的共识。一方面从中层干部的岗位任期目标考核抓起,以竞聘为激励,考核为手段,以队伍管理的成效和业务工作的成绩为重点,考评中层干部的工作实绩。一方面加大对一般干警的考核力度,实行末位淘汰制,突出对能力、质量和责任心的考核,力求克服"鞭打快牛"、"能者多劳不多奖"等积弊,使优秀的年轻干警脱颖而出,增强了择优上岗的竞争氛围。

以思想政治工作熏陶人,增强队伍素质。区检察院始终把加强办案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三同步",即: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安排同步;分析队伍状况与分析办案工作同步;总结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情况与各项办案工作完成情况同步。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上寻求突破,实现由"灌输型"向"疏导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去年4月,区检察院委托区委党校分批举办每期1周的党员培训班,对全体党员进行党性、宗旨、理想、廉政的专题教育,并专门请市委党校教授作报告,培养干警的爱岗敬业意识,开拓干警视野,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廉政格言"征集活动和"叙述我身边的故事"征文活动,弘扬勤政为民、爱岗敬业、廉洁奉献的典型事迹。

以教育整顿鞭策人,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进行执法大检查,认真查摆突出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社区创建精神文明的活动,通过与居委会"结对共建"、与特困户"结对帮困"等活动,促进干警深入群众,转变作风,取信于民。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院科两级干部做到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提出了办案人员在办结案件的同时须填写《廉政情况备案表》等"六个同时"的规定,严格办案纪律。此外,区检察院还强化制约,加强内外监督。制定了检察干警8小时以外的廉政守则,并倡议让检察干警的家属当好8小时以外的"廉内助",这些守则、倡议都变成了检察官的自觉行动,他们说:我们看中自身的廉洁形象,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明白,维护社会公正,保障法律公正统一实施和法律监督之剑是掌握在他们放心的人的手中。还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指导工作,主动上门向"检风检纪"监督员汇报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召开发案单位座谈会以及参与庭审旁听等活动,对该院干警文明办案、廉洁自律情况实行有效监督。

以人事改革激活人,整合人力资源。根据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了精简检察编制10%的任务。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了新一轮中层干部选任竞聘工作,加大中层干部的交流力度,选拔一些年轻同志走上中层干部的领导岗位。推行非领导职务双向选任制,在全院范围内调整人员结构,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为全院工作的开展增添了活力。区检察院强化干警岗位考核工作,使之成为严格目标管理的有效手段。

以教育培训锻炼人,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各层次教育培训,逐步实现由应急型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的转变,干警的学历层次大大提高,该院现有干部人数122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103人,占8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64人,占52%;其中研究生3名,在读研究生7名,占8%。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综合办案能力,区检察院还结合业务工作的需要,邀请复旦大学等高校知名教授来院讲授业务理论、文书写作等知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刑法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营造学理论、钻业务的氛围,取得了检察系统全员基本素质考试100%通过率的好成绩。

数载汗水,结出累累硕果。区检察院先后被授予"五好"检察院和市文明单位的称号,还涌现了市检察系统"优秀侦查员"、"优秀批捕能手"、"优秀未检办案能手"等一批检察专业人才。但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和荣誉只能代表过去,要想在新形势下有所作为,必须快马加鞭,更进一程。新春伊始,全院干警正铆足劲向全市先进检察院的目标冲刺……

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

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1

实习进入了第二周,在这一周里,我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触到公诉科的各项工作,了解了公诉一科的工作流程。

甘井子区检察院较为重要的部门主要有公诉科及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等,其中公诉科分为一科和二科,一科主要负责普通刑事案件,在实习的两周中,我见到最多的案子就是故意伤害和盗窃案,偶尔还能见到挪用公款,抢劫,绑架案等;公诉二科则负责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及检察院自侦机关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相对来讲,可能公诉一科更忙些,因为普通的案件更多。

而公诉科相比其他的科室更忙些,也更历练人,因为公诉科的检查员们要仔细研究每件案子的相关证据,对这些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后才提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上报公诉科科长和检察长审批,领导同意后方可将最终起诉、不起诉的决定形成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递交至法院,并连同案件材料一并移送法院。经历过以上层层关卡,案件才能进入审判阶段,一旦进入审判阶段,审判结果就必须得是有罪,否则会影响检察院一年的绩效考评。因此,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及正义得到实现,在分析证据的阶段,大家必须要谨慎,分析再分析,讨论再讨论,以保证真正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进入审判阶段,得到惩罚。有时候一件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在检察院进行讯问时又全部翻供,这就使得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分析更加困难。并且起诉决定还应当考虑到社会影响的因素。

而检察院的自侦机关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就更加繁忙,并且不太规律,因为侦查羁押期限是有限制的,有时候案子来了就得白天晚上的熬,非常辛苦。

总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就是我现在的体会。

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2

一转眼,实习生活进入了进入了第二个月,现在我的主要任务成为了订卷。就在上个星期,我有了一个独立的“办公室”——位于检察院公诉科323律师接待室。这个屋子原来是专门用于接待律师复印资料和装订检察院公诉科审结案件卷宗的。为了帮助我们熟悉工作,郭姐找来了原来负责顶卷的大哥教我们程序。订卷分为以下几步: 第一,整理卷宗。将一打卷宗按要求的顺序排好是一件很麻烦的工作,但翻阅与存档之便,就必须按以下顺序排好: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起诉意见书、案件移送通知单、换押证、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登记表、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副本)[正本需送达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副本)、送达回证、提审犯罪嫌疑人提纲、提押证、讯问笔录、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及起诉书拟稿、案件移送通知单(回执)、换押证、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刑事案件用)、 讯问被告人提纲、举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最重要的是,卷宗排列好后要在最后附上卷内备考表一张,以作为对案件其他情况的补充。之后还应当用铅笔按顺序标上每页的页码,以便誊写卷宗目录。

第二,装订,将排列好的卷宗打眼并用装订线装订好。

第三,制作卷宗目录,这个也有特定的格式,要将卷宗的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材料)名称、日期、页号、备注这几项以表格的形式具明,如:

卷 内 目 录

最后,将目录粘贴至卷宗上后,一本卷宗就装订完毕了。

这项工作锻炼了我的实践能力,使我看到了一个专业检察院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对工作任务的耐心细致的素质,这也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

篇七:检察院实习周记 第四周·公诉出庭

这周里,我的主要任务是跟着我的实习指导老师郭月姐出庭。其中有一起案子是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竟然骗了被害人十三次之多,涉案金额四十余万元人民币。庭审中,郭月姐面对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咄咄逼人的质问,以对证据全面的掌握和沉稳的心理素质把握着庭审的节奏。旁听经验老道的公诉人出庭这种学习方式,真是令我受益匪浅。

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出庭支持公诉的成败,不仅关系到能否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实现公诉的法律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就是说能否通过支持公诉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使旁听群众受到法律教育,树立人民检察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威信。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诉人,

一、必须具有正义感。因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主要任务是揭露犯罪,要求法院惩治犯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改变了以往法官“先入为主”的做法,公诉人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是正义与邪恶的直接较量,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公诉人是正义的化身。公诉人必须具有强烈的正义感,能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用事实和证据指控犯罪,从而达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捍卫法律尊严的目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公诉人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必须准确运用法律。法律是打击犯罪,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作为一名公诉人,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一武器,才能在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中得心应手地加以应用,担负起国家和法律赋予公诉人的重要职责。就公诉人所担负的工作任务而言,首先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比较全面而系统的法律知识。因此,公诉人不仅应当掌握一定的刑法方面的法律知识,而且应当熟悉和掌握法学领域的各方面的有关法律知识。比如民法、经济法、婚姻法、行政法规以及其它的法律法规。这是因为,在刑事案件的形成和发展中,某些事实和情况涉及到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只有了解和掌握的这些知识,才能真正辩明案件的是非曲直,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此外,专业知识的学习,除了以现成的成文法规、法律书籍、资料中吸取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在司法实践中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实践丰富理论。

因此,准确运用法律,就是要将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有机结合,运用于公诉工作之中,这是公诉人作为法律人做好公诉工作的专业素质的要求。

三、必须具备稳定的心理素质。法庭辩论,常常会出现一些出人意料的情况,这时候,公诉人心理素质的好坏,会对公诉人的行为产生明显的影响,有的公诉人会暴跳如雷,丧失检察官应有的风度;有的公诉人会沉默不语,等于默认了对方的辩护观点;还有的公诉人会惊慌失措,阵脚大乱;所有这些不正常的现象都是公诉人心理素质不够稳定,不够成熟和表现。事实上,只要辩护人不是胡搅蛮缠,那么,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公诉人保持沉着、稳定的心态,一定会找出相应的对策。

我会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不断锻炼自己的各项素质,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

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3

实习生:沈建伟 学号:004042026 实习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大学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对于法学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 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9月23日 ,我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监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实习期间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匮乏。现在,我就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感受做如下报告:

一、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机会。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极其讲求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实习内容:

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

接到案件到做出决定,任何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实习这一个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内江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一个月来,我们科一共办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数达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科要收到一到两个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实习这一个月,每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讯问笔录,偶尔也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

第三、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做好讨论案件笔录。这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在承办人审核了卷宗材料之后,由检察长主持的对案件进行研究的会议。首先,由案件承办人简单介绍案情,然后提出本案中存在的问题,由大家共同讨论,得出结论。最后由检察长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环节尤为重要,特别是大家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行为方面的认定时,可能会持不同的意见,同时,主观行为也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的重要证据,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综合大家的意见,然后把问题和结论都写清楚。

第四、法律文书的写作。在检察院这一个月,写得最多的法律文书是批准逮捕决定书,还有其他文书,如检察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逮捕决定书等。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这种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是由存根、正本、副本、回执组成的四联填充式文书。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第五、登记案卡。从工作流程来看,这是工作的最后一项,即将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登记在互联网上,以备后查。这一项也要求细心,因为案卡要在互联网上公布,一旦公布,就会成为查看犯罪嫌疑人有无前科的重要依据。

三、实习心得:

在检察院为期三个月的实习,使我对现实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首先,学习法律的必要性。通过实习,我了解到整个社会对法律的需求是如此强烈,也了解到普通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案件是行为人对法律认识不够才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在全国开展普法教育,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作为一个法科生来说,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树立起强烈的正义感。法律本身对司法工作者的自身素质要求较高,一部良法在高素质的司法人员那里能够体现立法者的本意,并且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反,则会与法律背道而驰。所以,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其次,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既然法律赋予了其监督权,就要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再次,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

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最后,从具体工作来看,第一,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佳。作为法律职业人员一定要细心,法律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学科,由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差别要求我们在将法律运用于实践时一定要细心,否则,将漏洞百出。第二,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人要融入社会就必须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他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便是重要一步。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知识的不对称会导致工作的被动,降低工作质量;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培养团队精神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展。第三,分清轻重缓急,有条理地做事。

三个月的实习,在学到很多司法程序方面的知识以外,还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各种利益的驱使会使人性变得扭曲,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每天发生在身边的小事。

四、结语: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这一个月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三个月的实习时间不可能学到更多的知识,但使我对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务过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将有更大的意义和指导作用。在此,谢谢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一个月来一直关照我的同事,科长以及检察长。谢谢!

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4

第八周过去,意味着我们的实习生活已经完全结束了,在最后一周,我只想抒发对这里的依依不舍之情。在这短短的两个月中,我真是受益匪浅,首先要感谢的是我的实习单位指导老师郭月姐。在这一个月中,郭姐放手交给我去做重要的事务,先教会我如何填写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传唤通知书、换押证等文书;再渐渐教我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模板、讯问笔录、起诉书拟稿等更为重要的文件。在交给我这些工作的同时,对我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悉心指出,并帮助我改正,她热情而耐心,还不时关心我的生活状况,天冷时提醒我多穿衣服,不要生病,真的是想打姐姐一样,让我感到非常温暖。在郭姐的指导下,我能够身入其中地参与检察院公诉科各项程序的进行,使我的各项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还有公诉一科和二科的科长其他检察员大哥大姐都很热情,在来到检察院实习之前,我一直认为实习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这种严肃的单位,里面的人都是很严肃的,我们能做的只能是打水、烧水、打扫卫生等事情,但是我与大哥大姐在熟悉两天后,他们就开始热情的帮助我了解检察院的工作,我遇到不明白的问题请教他们是,他们都将自己了解的东西对我倾囊相授,讲解的十分细致,他们还带着我们去讯问犯罪嫌疑人以及让我们订卷宗,订卷宗这个工作看似枯燥并且学不到什么东西,但是只要有心,就可以从各种卷宗中了解到公诉工作的各项要点,及联系所学专业知识,锻炼自己的理论联系实践能力。讯问时更是学习到了只在书本中接触过的各项知识点,将自己的平面知识立体化。

因此,在实习的最后一个星期,我是真的有些舍不得这里了,我在公诉科这个大家庭里度过了两个月共八周让我难忘的实习生活,认识了这些热情的大哥大姐,也锻炼了自己,这些记忆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

在实习报告的篇首,我首先要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指导和帮助的 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老师们致谢,感谢公诉科的工作人员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支持、指导和帮助,感谢我的实习指导老师 检察官,也要感谢学校、学院领导和老师对我此次实习的支持和帮助。 随学校的安排,我于 检察院实习,我的实习被安排在业务最为繁忙的公诉科,我的实习指导老师是检察员 和。公诉科是一个有着十多名年轻干警的科室,去年审结案件五百余件,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集体,同时这里也是一个快节奏的工作场所。经过自己做的一些了解检察业务的家庭功课,以及在科室内的一小段时间的调适后,我就初步适应了这里的工作。检察官的工作简单说大致为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告知→提审→分析→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审核→结案存档。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些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一些国家机关、政府部门联系。

一、实习目的

在检察院实习的学生,主要学习法律监督业务及有关侦查、批捕、起诉、公诉等检察业务,认真分析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检察业务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了解律师提前介入、审判方式改革等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实习内容

(一)阅卷

在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之后,首要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阅卷,即阅览卷宗,只有通过阅卷,检察机关承办案件人员才能确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办案的程序是否合法,才能审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够罪,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客观性和真实性,是否确实充分等。

我着手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 寻衅滋事案,基本案情是

因为此案是我办的第一起案子,尚未入门, 就给了我一本已完结的案子的卷宗,让我作以参考,怎样阅卷,阅卷时应注意哪些,怎样做阅卷笔录,因为这些与后续工作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有直接关系。我就仔仔细细把案卷看了几遍,内心确信对案子已了如指掌,但当 问我几个问题,如公安机关是如何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无法定量刑情节?我发现自己却一点也答不上来,感到羞愧极了,暗暗决定以后办案要认真、再认真。事后总结,终于知道我能叙说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到归案的整个过程,而对案件的具体情节(往往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却没有清楚掌握,就是因为阅卷时做到了全面了

解却没有做到重点突破。 告诉我,初学习办案,阅卷应注重:1、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2、构成何罪?公安机关定罪有无不当?3、有无法定量刑情节?带着这三个问题再去阅卷,就会知道如何去做,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重点是看什么,从而去审查事实有无不清,证据是否不足,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就知道讯问什么,不至于盲目讯问,也顺便节省时间。

其实阅卷的重点也是阅卷所要达到的目的,以 寻衅滋事案为例,阅卷的目的首先是分析犯罪嫌疑 的行为是否构罪,通过阅卷,可知犯罪嫌疑人 与 被害人素不相识,且在与被害人并未发生纠纷,毫无正当理由, 的情况下击打被害人,造成一名被害人轻伤,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再看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定罪也无不当。鉴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可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二)提审

提审犯罪嫌疑人是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检察机关有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是核实公安机关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与事实相符,同时对与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的案情进行查实。实习期间的第一次提审时跟着 去的雁塔区看守所,由于是第一次, 负责讯问,我只负责记录,但在心里对如何提审多少有了点底,以后的提审中我也多次参与讯问。

其实,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但由于我参与提审的都是些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确实充分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够如实交代其作案事实,一般讯问没花多少精力。不过,简单的讯问还是要有点技巧的,这样可以重点突击,节省时间。讯问主要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构罪要求,是否具备法定量刑情节,所以讯问时一般从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方面入手,然后再从法定量刑情节方面讯问。经过这一番工作,对整个案件作何处理,基本上心里都已有谱了。

(三)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当承办人员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时,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也行将诞生了。审查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只是因各个案件案情及对其的处理结果不同,审查报告便又个个显得与众不同。报告内容主要有九大部分:1、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2、案件侦破简要过程;3、移送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4、审查、复核证据、退查、自行补充证据经过;、依法审查后认定的事实;6、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7、对证据的分析论证;、需要说明的问题;9、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根据公安移送的卷宗和检察院的提审工作,再对号入座填写上述内容,在此不作详细论述。

起诉书代表一起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完成,它代表检察机关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呈现到法院面前,因此,对起诉书的制作要求十分严格,尤其是经依法审查查明的事实部分的写作更是如此,要做到言简意赅,不能太详细,太详细则容易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抠字眼,钻牛角尖,也不能太简单,要保证整个法庭听到起诉书后,知道被告人所作何事,所犯何罪。

(三)出庭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员才有资格享受的,所以,对我一个实习生来说,能够单独出庭支持公诉是件很奢侈的事情。但幸运女神眷顾了我,使我享有了这样的机会。实习期间,我有幸跟随 一起出庭参加了一次公诉。在这里,我了解到公、检、法是如何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公、检、法为一家在此得到充分体现。

(四)整卷

整卷其实是最不需要动脑筋的事,但也是最不容易做好的事,它要求认真、认真、再认真;细心、细心、再细心。只要有极度耐心和耐力的人都能将其做好,就如贝贝姐所说:只要你能一次把卷漂亮地整理好,凭这分细心,你就能做好任何一件事。

(五)其他工作

主要有:

1、填写法律文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等;

2、送卷。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卷,送到公安局法制办;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将其案卷送到法院立案庭;

3、制作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纲,对需要退补的案件,写清需要公安机关补充的证据;

4、文印、加盖公章。公章是司法公正的象征,所以必须要盖正才能体现威严。

三、实习总结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我很荣幸有机会到 检察院作毕业实习,通过一个多月的实践学习,我对检察院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了解检察系统的架构,认识了检察系统各部分的职能运作,也使我真正接触和熟悉到检察人员,尤其是公诉人员的检察工作实务。实习还使我亲身经历了一些法律实务,学到了一些办案经验,这些不仅可以弥补我的实践知识的不足,还增加了一些新知识,对于巩固并检验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积累实际业务经验都很有大帮助的。 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得到以下认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国家设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组织、活动原则和行使职权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正是据此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诉科是人民检察院下设的最为重要部门之一,承办对辖区内公安机关和该院内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2、实际法律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它强调事实胜于雄辩,尤其是刑事案件。检察官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检察官在开庭前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认真的审查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对案件的证据审查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犯罪事实;2)证据是否合法来源;3)证据是否充分;4)各证据之间有没有矛盾之处;)各证据主要证明什么问题;6)证据之间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7)犯罪的数额是否达到了定罪的要求;)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个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关于证据的这些工作尤其在审查报告和补充侦查提纲写作中尤能体现。关于证据的搜集,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我相信以后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3、法律监督权是我国检察制度的最大特色。我国是宪政一体化的国家,处于四权分立的状态。立法超然于行政、检察、司法这三权之上,司法并不处于至上的`地位,而是受立法的制约。而立法将监督司法的权力赋予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理所当然的拥有监督法官的权力。这里的原因首先在于我国成文法的设计正好为检察机关监督法官提供了可能,法官和检察官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根据事实判断案件,任何人都可以依据成文法判定案件是否实体公正,因此检察机关就有了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给予监督的可能。其次,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西方国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成分,庭审模式开始向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变,但是我国只是部分地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做法,公诉机构在法庭上不仅代表控诉一方而且还是法律的监督者,监督这个审判活动的进行。这种诉讼模式并没有将法官置于超然于检察官之上的地位,也为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可能。

4、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也是我在实习期间经常做的工作。提审不是随便问问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实真相,也是有方法和技巧的,尤其是对那些多次被捕的惯犯,他们都或多或少具备反侦查的能力,极难从他的供述中得出真相,只有通过巧妙的运用证据逐步凿穿他的谎言,才能使犯罪嫌疑人伏法;如果是同伙作案,同时也不能让他们知道各犯罪嫌疑人之间谁说了什么,不然的话就容易会造成串供。

、法律文书,如告知、讨论笔录、审查报告、证据提纲、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的写作。我在实习期间有跟着老师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审查报告的重点在于审查清楚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公诉意见书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公诉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公诉意见书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公诉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公诉意见书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公讼主张的机会。因此,法律文书的重点应该要是有所侧重地清晰表达。我还学习了文件、告知、卷宗档案的制作,认识到法律工作的严肃与严谨。

6、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就如学校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们我们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却真正系统地了解了检察工作和对待检察工作的那份严谨。实习已经结束了,但我相信不管以后我是否从事检察工作,这期间的实习所得都将是我人生中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它让我明白了要踏踏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它也带给我许多信心,让我认识到:只要认真肯干,虚心好学,就没有做不好的事。

最后由衷地感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对我这样一名普通实习生的支持和周到细致的安排,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最后就用那句我们牢记于心的话语结束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周记范文6

(第一周)

20xx年3月4日,我来到了xxxx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跟随xx科长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刚进实习单位时,我的指导老师卢瑶科长给我介绍了一些关于公诉科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我们一些业务书籍让我们学习。第一周,我最先接触到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整理卷宗看起来无聊烦琐毫无用处,但到最后却发现自己获益匪浅。刚开始的时候面对上百页打乱顺序的文件我常常会感觉到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后来发现做得多了自然就娴熟了,其实,卷内繁杂的文件归纳概括之后不外乎如下几大类:1、起诉意见书;2、法律手续卷;3、口供卷;4、证据卷;、律师卷;6、判决书。由于一份卷宗材料就包含了公检法三个机关的整个司法程序,通过反复地整理与翻阅卷宗,我对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

(第二周)

实习的第二周,我逐渐接触了公诉科的实质性工作——提审犯罪嫌疑人及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提审是检察人员为了进一步了解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真实情况,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证据的真实性和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活动,它是公诉活动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在x科长的虚心指导下,我熟悉提审的流程,掌握了很多提审的技巧。总结这段时间以来跟随提审的几次经历,我觉得应注意以下几点:1、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进行讯问时的基本思路。一般来说,首先会表明身份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其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其次会核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的情况,再次会就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些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且一般是围绕时间、地点、人物、动机、工具、行为、结果等要素提出的;最后还会让犯罪嫌疑人作最后的补充陈述。3、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在末尾签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的意见,并由其逐页在页码处和涂改处摁上指印。对于法律文书制作,起初我完成得并不怎么出色,因而下定决心很认真很努力地向指导老师学习,之后慢慢的便掌握了一些技巧,有了较大进步。

(第三周)

这周里,我的主要任务是跟着我的实习指导老师卢瑶科长出庭。出庭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人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比如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每次开庭前检察人员都会对起诉的证据进一步审查以熟悉案情,分析预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并事先拟好应对方案。通过多次的旁听,让我感受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诉人1、必须要具有正义感,确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必须准确运用法律。准确运用法律,就是要将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有机结合,运用于公诉工作之中,这是公诉人作为法律人做好公诉工作的专业素质的要求。3、必须具备稳定的心理素质。法庭辩论,常常会出现一些出人意料的情况,这时候,公诉人必须保持沉着、稳定的心态,才能应变。

(第四周)

一个月过去了,意味着我们的实习生活已经完全结束了。在这短短的一个月中,我真是受益匪浅,在这一个月中,x科长先教会我如何填写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传唤通知书、换押证等文书;再渐渐教我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模板、讯问笔录、起诉书拟稿等更为重要的文件。在交给我这些工作的同时,对我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悉心指出,并帮助我改正,她热情而耐心,还不时关心我的生活状况,天冷时提醒我多穿衣服,不要生病,让我感到非常温暖。在卢科长的指导下,我能够身入其中地参与检察院公诉科各项程序的进行,使我的各项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在公诉科实习的这一个月,我感到自己在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待人接物方面,都收获了一笔丰厚的财富。最后想向xx科长道一声谢谢,也谢谢xxx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其他老师们,感谢你们辛勤与耐心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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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刨析报告 个人刨析

第一篇、案件剖析报告

案件刨析报告

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注意事项

.n 2009年10月11日11: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案件剖析报告是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刑事)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因素,把握职务(刑事)犯罪发生及演变规律,制定有效对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和服务大局能力的一种重要载体。写好案件剖析报告对于积极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剖析报告要体现“分析犯罪特点透彻,把握犯罪原因准确,提出对策建议有效”的基本要求。一般说来,撰写案件剖析报告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文体:兼有记叙文和议论文的特点,采用平铺直叙写法;依据翔实,文风朴实;以事说理,论出有据。重要的剖析报告还应采用公文形式。

2.文字:措词严谨、得体、适当、精炼,遣词注意运用“法言法语”和规范术语,除特定情形外一般不使用方言俚语;

3.结构:案件剖析报告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组成。

(1)标题:好的标题可谓是文章的灵魂。剖析报告一般分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前者如“xxx受贿案件剖析”,个案剖析多采用此种;后者如“‘清水衙门’也腐败———某某地区殡葬行业贿赂案件剖析”。写法也可分直接入题、概括点题和归纳切题,前者如“xxx特大贪污案件剖析”,中者如“xx市商业贿赂犯罪现象透视”,后者如“xx县2001■200年渎职犯罪案件剖析及预防”。

(2)导语:即正文之前的引语,起导读的作用,有简介式、概括式和复合式三种。①简介式:如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导语部分可对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等作简要说明,以引出正文,也便于读者理解和把握;②概括式:如对某一领域或地区渎职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则导语部分可概括地反映一定时期该领域或该地区渎职犯罪的基本情况、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撰写剖析报告的主要目的,以引出正题,起到画龙点睛作用;③复合式:兼有上述两种特点,综合运用。

(3)正文:这是精华部分,主要由案件特点、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三部分组成。个案剖析还应包括基本案情、案发经过及判决结果等情况。

正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描述犯罪背景,分析现象特点,揭示发生规律,预测演变趋势,提出有效对策或决策建议。①案件特点:分析案件特点一定要结合发案时间、所处部位,作案手段、方式、犯罪途径,主体身份、职务级别,涉案人员多寡,犯罪后果、社会危害、社会影响等案件具体情节和实际情况,有几点就分析几点,力戒空话、套话。②发案原因:应结合犯罪的社会背景、历史背景及特定条件、特定状况,注意从思想变化、犯罪目的、作案动机等主观因素和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等客观因素两方面,全面解剖,综合分析,力求客观、真实、具体、到位,切忌蜻蜓点水,泛泛而谈。③对策研究:

这是案件剖析报告最重要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预防对策或建议应有理有据,合乎情理,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性强,避免公式化,防止不分对象、不分场合的“一是教育、二是制度、三是监督”的形式主义那一套。

(4)结尾和落款:结尾部分比较灵活,可有可无。落款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对内则落款为撰写部门名称,如对外落款必须为院名。

4.写作过程:依照写作程序就是明确思路,确定主题,精心布局,取舍材料,拟定提纲,起草报告,斟酌修改,最后定稿。

据此,笔者认为,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注重质量。案件剖析报告的生命在于其质量,特别是提供党委政府决策的案件剖析报告更要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不能为了追求数量,特别是为应付考核而滥竽充数,以致影响案件剖析报告的声誉。

二是精心选题。无论是个案还是类案的选择,都要注意考量是否具有典型性、是否有剖析价值。应选择一些新型犯罪、涉及新罪名、在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发生的窝案、串案,或在本地区有重大社会影响为党委政府关心的典型案件,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案件,使剖析结果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和促进意义。

三是态度严谨。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一定要本着严肃务实、谨慎缜密的态度,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哗众取宠,追求轰动效应。提出的对策不但要符合法律法规,也要符合政策规章,如行业预防对策还要符合该行业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行业规章制度,防止凭主观意志办事而事与愿违。

四是尊重科学。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类案剖析和综合剖析应当注意标本个数即案件数量须满足分析所需的最低数量要求,换言之就是标本数量不能太少,标本越多,则结论越真实准确。否则仅凭极少的标本数量难以得出结论,甚至得出错误的结论。如某个行业、某一类别、某一时期的案件只有两三件,则不能据此开展全面剖析,或轻易草率地下结论。(作者单位: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省高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报告

2006年以来,省纪委先后查处了河南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徐兴恩,周口师范学院原院长桂受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喜堂,郑州航空管理学院原党委书记冯志亮、原副院长刘晏宏、原东校区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苗晋强,新乡医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李荣堂等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现将这些高校领导干部案件剖析如下:

一、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

已查处的部分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是:徐兴恩在任郑州航空学院党委书记、河南财经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工程招标、施工,干部调整、人员安排等过程中向有关人员打招呼,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人民币共计62万元,接受礼金万元;桂受益在任周口师范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计3.767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张喜堂在任河南商专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0万元;冯志亮在任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建设部指挥者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4.4万元;刘晏宏在任郑州航院副院长主管基建、后勤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万元;苗晋强在任郑州航院后勤服务中心副经理、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和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程技术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期间,在与工程承包商和原材料供应商业务往来中,给予其便利和照顾,收受财物67.3

万元和2000元代金券;李荣堂在任新乡医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计47.万元,收受礼金4.9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2万元。

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从发案主体看,集体腐败、窝案、串案特征明显。高校公职人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管理的党政干部,一类是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任教师。从查处情况看,高校腐败的“主角”是前者,即院校领导或有关处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与财会人员,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上共同受贿现象比较普遍。2006年12月,省纪委立案调查徐兴恩的违纪问题,郑州航院刘晏宏及河南商专张喜堂的严重违纪问题随即暴露出来。经查实,刘、张均为徐的老同事、老朋友,正是由于徐兴恩的穿针引线,不法商人刘防亮得以结识2位主管高校工程建设的领导干部并如愿在相关基建工程中中标。事后,刘多次给徐等3人送上“感谢费”,把这些高校领导干部全部拉下了水。

(二)从发案领域看,相对集中于高校基建、财务和人事管理等环节。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在基建、财务、人事管理方面享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大,高校领导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由于高校发展迅速、办学规模扩大,投资急剧增加,而相应的监督管理跟不上,腐败案件进人易发多发期。基建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1999年到2007年的9年间,全省新建和改建学生公寓674.7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04.3万平方米,分别是1949--1999年累计建成面积的.1倍和3.倍。一些不法商人不约而同地盯上了高校主管基建的领导干部。已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都曾在基建工程方面受贿:徐兴恩收受的1万元贿款、张喜堂收受的30万元贿款均是刘放亮给其的“好

处费”;刘晏宏除收受刘放亮24万元贿赂外,还收受另外名工程承包商13万元“感谢费”;其他人的受贿款项也主要来自承揽基建工程的不法商人。财务管理混乱是腐败的“温床”。高校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有直接支配权和很大的自主性,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有了可乘之机。2004年9月,某高校负责人挪用公款200万元供该校工程承建商使用。200年至200年,周口师范学院先后多支付承揽其建设工程的两个公司款项269万元。人事权力过于集中是腐败的“病灶”。按照现行管理体制,高校对中层干部的任免、调整有着很大的自主权,并且这种权力又过分集中于书记、校长和分管人事的副书记、副校长中,致使人事管理极易发生腐败。2006年,在河南财经学院招聘辅导员和院系竞争上岗过程中,徐兴恩先后收受贿赂万元。2002年底,桂受益由许昌学院调任周口师范学院院长,收受许昌学院基建处副处长田某万元为其升迁提供帮助。

(三)从涉案行为看,挖空心思,手段多样。一是以公事名义索要赞助,以求“名正言顺”。某高校负责人以学校争取升本科需要送礼的名义,让该校工程承包方某建筑公司拿出.2万元现金购买礼品;同月,再次向其索要20万元升本经费;2006年9月,又以升本的部分费用无法从学校财务支出为由,向该校工程另一承包方索要现金40万元。二是特定时期集中受贿,貌似“人之常情”。经查,徐兴恩受贿62万元均发生在中秋、春节期间;刘晏宏收受的30万元,有10万元是在其子结婚时收的,其余20万元则是春节期间收的。三是掩饰作案手段,自觉“不易察觉”。以行贿人的名字开户存钱而由受贿人使用是受贿行为一个新的特点。2002年底,我省某建筑公司中标某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建筑工程,该公司项目经理兰某以自己的名

第二篇、案件处理分析报告

案件刨析报告

案件处理系统项目分析报告

引 言

项目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个行业也都引入了高科技管理方式。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说,以前都是采用人工记录的方法,存在着一些人为的记录错误或是遗失等现象,随着计算机在社会发展中的普及,采用计算机来管理各类案件可以避免人为破坏,因此开发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背景:

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了一些基本的功能,案件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和查询;嫌疑人信息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办案部门信息的设置、案件处理种类设置和案件种类设置等。这些信息可以为公安干警提供方便的案件信息的统计分析,从而为更好的分析案件特点,破获类似案件提供决策依据。 产品描述:

本系统运行环境:windows2000以上,64内存以上,10硬盘以上,本论文共分十部分。分别是:开发环境、系统分析、系统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系统调试、结论、致谢、参考文献以及附录。

总体用例图:

1.接线员

1.1接线员用例图:

1.2 用例描述:

1.2 用例描述:

系统管理员

1.1系统管理员用例图:

1.2 用例描述:

1.2 用例描述:

1.2 用例描述:

1.2 用例描述:

1.2 用例描述:

1.2 用例描述:

第三篇、法律案件分析报告

案件刨析报告

一分公司法律案件分析汇编

前言:近年来,我分公司部分工程项目部陆续发生了一些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案件。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工程项目部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的分包合同不严谨,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认真,不细心研究合同条款,合同签订不严谨,资料手续不完备,项目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给单位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为了有效地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分公司将这些案件进行了汇总,并对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逐一进行了分析,形成了法律案件分析报告。现将此分析报告发给各工程项目部和固定施工生产单位,希望各基层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以此为鉴,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管理办法,严格工作流程,确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一、陈天华工伤案件

陈天华,男,4岁,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士,2010年4月1日成为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支护班组的一名工人,未与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系事实劳动关系。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负责A6合同段东花园隧道工程施工。

2010年6月22日陈天华在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东花园隧道进口洞内

施工作业时,拱顶碎石坠落,砸到手部,立即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左手大拇指骨折,住院治疗后医生建议出院疗养。住院期间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一切费用。陈天华出院后一直情绪不稳定,稍有好转就向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提出个人索赔问题,并提出辞职和一次性补偿条件。承德华宝建筑公司鉴于此种情况作出决定:

1、疗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2、回家养病期间补偿4000元;

3、一次性补偿本人10000元。

但是本人提出条件较苛刻,承德华宝公司无法接受,双方处于僵持状态。

2010年9月路桥集团公司企发部接到《福建宁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和《工伤认定提供举证材料通知书》,要求路桥集团接到通知后十日内提供不认为是工伤的有关证据材料。路桥集团企发部随后通知一分公司办公室核实此事,办公室将此案件资料发送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部书记张建军核实调查此事,但是当时项目部并不知情。张建军通过询问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才知道此劳务作业队系挂靠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室通过向集团法律顾问咨询回复是:如果10日内拿不出证明陈天华与路桥集团无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宁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认定此人与路桥集团具有事实劳动关系,承当工伤赔偿的责任。因此,分公司要求项目部协调此劳务作业队尽快自行解决此事,和陈天华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并让陈天华放弃工伤认定申请。通过项目部对劳务作业队不断地协调工作,此劳务作业队以承德华宝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名义与陈天华于2010年10月1日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次性支付陈天华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共计41790元;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陈天华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再无任何主张;此事项双方再无纠葛。

此协议签订后,劳务作业队按照协议支付赔偿金,陈天华放弃申请工伤鉴定的权利,最后此案完结。

本案小结:本案的焦点集中在陈天华的劳动关系认定上,劳务分包队伍挂靠的性质和不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为路桥集团在确认劳动关系上带来困难。

二、魏定强工伤案件

魏定强,男 ,42岁,福建省柘荣县人士。于2010年9月1日未经福建双维劳动保障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福建双维公司)同意,由施工班组陈全金私下雇工到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标段工程做模板工作,未参加过福建双维公司组织的安全作业上岗培训,与福建双维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日在A6标段工程YK70+710涵洞进行浇灌砼作业时,由于陈全金班组未按福建双维公司要求加固模板发生爆模事故,造成魏定强的左手食指末节部分缺陷,随后被福建双维公司送往周宁县医院住院治疗,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共760元,事后补偿魏定强23000元,但是魏定强没有接受,双方商谈失败。

2011年1月,集团公司企发部收到《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受理通知》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提供举证材料通知》并转发给分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又发至福建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通知项目部书记张建军核实处理此事,通过对劳务作业队了解情况才知:由于时值春节,劳务作业队都放假了,魏定强已经回老家。项目部一再要求劳务作业队在赔偿金额上让步,促使魏定强放弃申请工伤鉴定,但是魏定强态度强硬,要求赔偿10万元,距离劳务作业队接受的数额悬殊,项目部也很无奈。虽然分公司办公室始终跟进此案,希望得到《陈天华工伤案》较圆满的处理结果,但是过了春节假期魏定强仍然不让步,导致举证过期。3月日企发部收到《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收到《认定书》后分公司办公室咨询集团法律顾问后准备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在证据收集上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该包工队属于挂靠福建双维公司,福建双维公司拒绝证明魏定强与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作业队能提供的证据材料寥寥无几,工资发放表没有公章且不规范,证据力较弱,也无法证明劳务作业队队长张漳建受聘于福建双维劳动保障事务有限公司,而路桥集团与福建双维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实属工程分包合同内容,无法出示做为证据,至此本案陷入僵局。

通过分公司办公室不断要求项目部协调劳务作业队,并向此劳务作业队提出:魏定强索赔数额以及所有以后续支出以及路桥集团遭受的隐性的损失均由此劳务作业队承担,要求劳务作业队迅速和魏定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解除与魏定强的事实劳动关系。此时魏定强已经辞职,劳务作业队派

人与魏定强家属联系并且要求和解。2011年月日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标段以本项目部名义与魏定强签订《工伤处理协议》,协议载明: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标段除了支付住院期间的费用外,还向魏定强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助金、医疗补助金、误工费、住院护费、食宿费、交通费共计30000元,魏定强不得以该事故任何理由向项目部提出其他赔偿要求。并且劳务作业队张漳建以个人名义写了一份证明:魏定强的费用由作业队支付,与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标段项目部应分公司办公室要求写一份本案处理报告,本案完结。

本案小结:本案焦点与《陈天华工伤认定案》类似,都是集中在路桥集团和劳务人员劳动关系的认定上。但是在与魏定强签订和解协议时,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标段项目部以项目部名义与魏定强签订《工伤处理协议》,造成行政复议失去意义,事实上证明了路桥集团与魏定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给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要求包工队以福建双维公司名义与魏定强签订和解协议,并且说明与路桥集团无关,但是《工伤处理协议》的存在使申请行政复议成为不可能。这是值得各项目部引以为戒的地方。

三、侯佃民劳动争议案件

侯佃民,1962年3月23日出生,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草沟堡乡曹庄子村130号。

1991年在北京市公路局上班,公路局在2002年改为国企北京市路桥公司,200年更名为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此人原为北京市

第四篇、受贿案分析材料

案件刨析报告

先失自律后失自由

——***受贿案分析材料

【引言】他,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曾经是一名业务精进的工作骨干;然而正值事业壮年的他,因为一张区区十万元的支票将所拥有的一切毁于一旦。一时的贪念、一时的侥幸,使他付出了沉重的人生代价,也给他的家庭带来了永远无法弥补的创伤。

这是一个普通的受贿案例,和动辄成百万、上千万的巨额贿赂相比,十万元的贿赂虽不显眼却足以触犯法律;这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职务犯罪案例,企图“巧”用职权,却反而误人误己。或许就是由于这类案情过于普通,普通得往往被人忽视,才致使类似的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在不断的上演着。也正是由于这个案件在日常生活当中带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所以它同样带给我们很深刻的警示,那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先失自律后失自由。

***,男,**年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年6月参加工作,进入***区***局,**日因涉嫌受贿被海淀区人民检查院刑事拘留,同年**被正式逮捕。***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日,**市***区***局党组报请**市***局党组批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市***区***局机关委员会报请中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给予***开

除党籍处分。

**年底,***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A和B,此后三人继续保持来往,并以“朋友”相称。**年,在***担任了*** ***局***科科长之后,A和B约其吃饭,并说明他们正在帮注册在***区的有限公司办理注销业务,想通过***找找关系,加快办理注销手续。***向他们承诺会在该公司办理注销业务时提供帮助。果然,在***的帮助下,该公司顺利办理了注销中的涉***问题。事后,a和b为感谢***的帮助,给了他一张支票。**日,***被抓获归案。

其实,案发前的***曾是同伴们眼中的佼佼者,他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妻子的工作待遇优厚,读高中的儿子聪明好学,他的事业发展也正处于上升阶段。自?年从事***工作以来,他凭借着刻苦钻研使自己迅速成为业务骨干和工作能手,并一步步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在他长达?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熟知各项***收工作业务和财经工作纪律,曾连续四年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荣立过三等功。在工作中他是众人眼中的业务尖子,在生活中他为人豪爽仗义、交友广泛、热心助人,在朋友和同事间都有不错的口碑。对于熟悉***的所有人来说,无论是他的工作环境、家庭条件、还是他平时的一贯表现,都很难让大家把他和职务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

然而,***受贿犯罪的事实毋庸臵疑,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在大家眼里家庭和睦、工作顺利的年轻干部走上了违法犯

罪的道路。***的案例带给我们怎样的警示呢?

***受贿案的发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从客观上看,作为执法部门, ***局的执法责任重、接触范围广、外界诱惑多,导致岗位执法风险大。作为***收执法人员,特别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中层领导干部,如果不提高岗位执法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思想滑坡,意志衰退,往往在碰见各种诱惑的时候意志薄弱,经不起考验,成为外界诱惑的牺牲品。

从主观上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脑海中存有个人英雄主义和特权思想,宗旨意识不强,丧失了自律。在良莠不齐的朋友圈子带动下,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知法犯法,利用手中权力做人情,为“朋友”帮忙,并且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失去了“自制”,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制裁。

在***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时,他头脑清醒,工作敬业,做事谨慎。随着职务的调整、业务的精进,接触的范围越来越广、朋友越交越多,特别是当一些企业里的“朋友”求到他的时候,赞扬、吹捧之声逐渐增多,他的头脑慢慢就不清醒了,甚至变得飘飘然,从而放松了自律,最终自尝恶果。凭他的业务技能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然而一时的义气、一时的贪念、一时的侥幸,葬送了他的前程。案发后,他的妻子为了躲避舆论的压力,辞去了待

遇优厚的工作,带着女儿搬离了原来的住所,她的女儿因此转学离开了熟悉的学习环境并且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他年迈的父母以泪洗面呼唤着儿子的归来,一个幸福的家庭从此失去了笑声。

透过***一案,使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作为基层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我们都面对着金钱、物质的诱惑,特别是当我们手中握有一些权力的时候,外界的诱惑会更大、更多,因此,我们更要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社交观、金钱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不能把手中的权力视为私有,借以牟取私利,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权力的代表者,应当做忠于人民的“社会公仆”。权力是一种责任、同时也是一种约束,而非特权。权力与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必须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树立正确的社交观。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交往中首先要看清楚“人”,分清楚“事”,把握好“度”。交上一个好朋友,使人终身受益;交上一个坏朋友,就像在身边埋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把你“炸”得粉身碎骨。其次要把握好交往的对象,应擦亮眼睛,认真区别哪些人应交往,哪些人不该交往。特别是与“生意人”交往要保持距

离,既要为他们提供服务,又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人不会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送入地狱。事实证明,给领导干部送金钱的,送的不是甜蜜,而是毒药、炸弹、手铐。领导干部作为一定范围内公共权力与公共资源的掌握者和分配者,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掌握和接触到巨额金钱,更应当树立和坚持正确的金钱观,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金钱,做金钱的主人,不让铜臭腐蚀灵魂,确保自身的廉洁。案件刨析报告

反思***的案件,我们的体会是万事万物都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一个人不管经历了多么严峻的考验,做出了多么大的成绩,也不管品德多么高尚,都不能放松自律。***受贿案警示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先失自律后失自由。

第五篇、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注意事项

案件刨析报告

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注意事项

案件剖析报告是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刑事)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因素,把握职务(刑事)犯罪发生及演变规律,制定有效对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和服务大局能力的一种重要载体。写好案件剖析报告对于积极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剖析报告要体现‚分析犯罪特点透彻,把握犯罪原因准确,提出对策建议有效‛的基本要求。一般说来,撰写案件剖析报告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文体:兼有记叙文和议论文的特点,采用平铺直叙写法;依据翔实,文风朴实;以事说理,论出有据。重要的剖析报告还应采用公文形式。

2.文字:措词严谨、得体、适当、精炼,遣词注意运用‚法言法语‛和规范术语,除特定情形外一般不使用方言俚语;

3.结构:案件剖析报告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组成。

(1)标题:好的标题可谓是文章的灵魂。剖析报告一般分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前者如‚xxx受贿案件剖析‛,个案剖析多采用此种;后者如‚‘清水衙门’也腐败———某某地区殡葬行业贿赂案件剖析‛。 1

写法也可分直接入题、概括点题和归纳切题,前者如‚xxx特大贪污案件剖析‛,中者如‚xx市商业贿赂犯罪现象透视‛,后者如‚xx县2001■200年渎职犯罪案件剖析及预防‛。

(2)导语:即正文之前的引语,起导读的作用,有简介式、概括式和复合式三种。①简介式:如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导语部分可对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等作简要说明,以引出正文,也便于读者理解和把握;②概括式:如对某一领域或地区渎职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则导语部分可概括地反映一定时期该领域或该地区渎职犯罪的基本情况、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撰写剖析报告的主要目的,以引出正题,起到画龙点睛作用;③复合式:兼有上述两种特点,综合运用。

(3)正文:这是精华部分,主要由案件特点、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三部分组成。个案剖析还应包括基本案情、案发经过及判决结果等情况。

正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描述犯罪背景,分析现象特点,揭示发生规律,预测演变趋势,提出有效对策或决策建议。①案件特点:分析案件特点一定要结合发案时间、所处部位,作案手段、方式、犯罪途径,主体身份、职务级别,涉案人员多寡,犯罪后果、社会危害、社会影响等案件具体情节和实际情况,有几点就分析几点,力戒空话、套话。②发案原因:应结合犯罪的社会背景、历史背景及特定条件、特定状况,注意从思想变化、犯罪目的、作案动机等主观因素和体制、 2

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等客观因素两方面,全面解剖,综合分析,力求客观、真实、具体、到位,切忌蜻蜓点水,泛泛而谈。③对策研究:这是案件剖析报告最重要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预防对策或建议应有理有据,合乎情理,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性强,避免公式化,防止不分对象、不分场合的‚一是教育、二是制度、三是监督‛的形式主义那一套。

(4)结尾和落款:结尾部分比较灵活,可有可无。落款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对内则落款为撰写部门名称,如对外落款必须为院名。

4.写作过程:依照写作程序就是明确思路,确定主题,精心布局,取舍材料,拟定提纲,起草报告,斟酌修改,最后定稿。 据此,笔者认为,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应注意几个问题:案件刨析报告

一是注重质量。案件剖析报告的生命在于其质量,特别是提供党委政府决策的案件剖析报告更要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不能为了追求数量,特别是为应付考核而滥竽充数,以致影响案件剖析报告的声誉。 二是精心选题。无论是个案还是类案的选择,都要注意考量是否具有典型性、是否有剖析价值。应选择一些新型犯罪、涉及新罪名、在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发生的窝案、串案,或在本地区有重大社会影响为党委政府关心的典型案件,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案件,使剖析结果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和促进意义。 3

三是态度严谨。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一定要本着严肃务实、谨慎缜密的态度,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哗众取宠,追求轰动效应。提出的对策不但要符合法律法规,也要符合政策规章,如行业预防对策还要符合该行业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行业规章制度,防止凭主观意志办事而事与愿违。

四是尊重科学。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类案剖析和综合剖析应当注意标本个数即案件数量须满足分析所需的最低数量要求,换言之就是标本数量不能太少,标本越多,则结论越真实准确。否则仅凭极少的标本数量难以得出结论,甚至得出错误的结论。如某个行业、某一类别、某一时期的案件只有两三件,则不能据此开展全面剖析,或轻易草率地下结论。(作者单位: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4

第六篇、法律案例分析报告格式

案件刨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篇二:法律硕士案例分析报告指导性规范格式 法律硕士案例分析报告指导性规范格式 法律硕士案例分析报告的具体要求:

一、选题范围

学位论文可以在民商事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

内容的学科中选择一个具体的案例或者某一类型的案例做分析报告。

二、报告内容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案由

即对案例内容的高度概括,如“xx公司诉xx公司合同纠纷案”、“xxx故意伤害案”、“xxx

不服xx局行政处罚诉讼案”等。

2.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

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

3.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

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

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

.研究结论

应当明确表面作者对于案件性质或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

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使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案例本身,或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

有益帮助,或者提出理论上需要深化的问题。

6.附录

装订成册并有目录清单的案卷复印件。篇三:案例分析报告格式与范文 案例分析报告的格式与范文

一、案例分析报告的格式

1.格式

(封面)

标题××× 小组编号 小组成员 (目录) (正文)

号,宋体,三级标题式,至少一万字。 正文后附上小组分工说明

2.案例分析报告模板

摘 要 字号:小四 字体:宋体 行间距:1.2倍 字数:300-00字。 关键词:(3-个); 目 录 摘 要????????????????????????????(ⅰ) 一、 ?????????????????????????????

( )

1. ?????????????????????????????( ) 2. ?????????????????????????????( )

二、 ???????????????????????????? ( )

1. ?????????????????????????????( ) 2. ?????????????????????????????( )

三、 ??????????????????????????????( )

1. ?????????????????????????????( ) 2. ?????????????????????????????( ) ????????

结束语 ????????????????????????????( ) 参考文

献????????????????????????????( ) 附录a?????????????????????????????( ) 附

录b?????????????????????????????( ) 案例分析报告题目

以下为案例分析报告正文,格式要求如下: 一级标题:三号字,黑体,段间距1.倍; 二级标题:小三号字,黑体,段间距1.

倍; 三级标题:四号字,黑体,段间距1.2倍; 正 文:小四号字,宋体,段间距1.2

倍; 图表应有序号和标题。 附录a:团队基本情况

**团队基本情况 附录b: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 团队整体成绩: 团队成员个人成绩:

3.写作要求

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0分)★★★★★ [复习要求:框架必背,范文需理解] 篇四:法学本科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

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

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

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

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

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

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

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

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

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

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

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

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

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

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

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

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

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

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

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

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

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

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

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

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

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

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

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

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

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

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

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

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

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

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

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

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

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

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

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

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

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

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

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案件刨析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

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

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

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

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

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

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

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

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

不能适用该原 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

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

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

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

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

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

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

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

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篇五:案例分析报告格式.do 案

文1

2010

09

07

杜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评析

一、主题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一房二卖”的现象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所涉及的不动产的转让、

合同的履行进行的分析

二、基本法理

对房屋二重买卖纠纷进行分析,主要是基于以下法理:

(一)不动产的特性及一物一权原则 房屋是一种不动产,其位置是固定、不可移动的,而且周围、邻近房屋和环境的状况对

房屋的影响很同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会因周边的的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不同而不同,同样

造价或造型的房屋建在不同段上,其用途和价格会相差很大。土地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对土

地的依附使房屋具有了稀缺性与唯一性,引起了多个购买者对同一房屋有购买意向,并且在

产生纠纷之后会有相互不肯让步的情况发生,甚至有购 已出售却以更高价格与房屋出卖人恶意串通地签订买卖合同,而另一方面,根据一物一

权原则,即一物之两个相抵触的物权,而所有权又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一物之上不能有两个

所有权。因此必将有一方会得不到从而引起所有权纠纷。

(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我国现行法律将合同的生效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作了不同的规定,正因为这种不一致的

规定才使得合屋所有权取得之间存在时间差,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到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通常有

一段时间间隔,更易引起二重

1.房屋买卖的过户登记不同于合同的生效登记 笔者认为对于二重买卖合同效力的判别标准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

条规定“依法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

其规定。”为依据。最高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进

一步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

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

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而法律或行政法规卖过户登记

规定为生效性登记。依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

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并未规定登记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我国并

没有什么法将房屋买卖过户登记规定为生效性登记,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

第九条规定即使当事人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也不会导致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刨析报告

2.是否取得物权不影响债权的成立 房屋出卖人与购房人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债权行为,合同本身体现的是一

种债权债务关屋过户登记手续才是直接导致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一种物权行为。债权是一

种对人权,相对权,不能对第三人,虽然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是还是在卖

方手里,但购房人享有对房屋的期待权,方主张债权。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债权与物权具有一

定的独立性,物权的取得与否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即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此也做了明

确地规定,其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

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

三、案情介绍

天津,某房屋所有人甲和房屋买受人乙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总价0万元,乙先支

付了首期房款约定余款待甲同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之日再由乙付清。后甲

未与乙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丙签订了标的物为同一房屋的买卖合同,丙在甲的催促下付清全

部房款后与甲立即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纳房地产交易印花税、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随

后甲将房屋交付给丙使用。乙得知甲与丙的上述行为后 民法院申请对两个买卖合同中的同一标的物、房屋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作出

保全裁定。房地产天的材料审查期限内发现甲欲转让给丙的房屋上已有权利限制的保全措施,

未予批准房屋产权过户和登记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请求甲继

续履行合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乙向对甲提起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之诉,并要求甲继续

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登记过户。“一房二卖”的卖家万的房款和2万的房屋买卖预付

款后,潜逃无法寻其下落,其并无其他财产可供司法机关强制执行。1[1

四、案例分析

此案为典型的“二重买卖”,台湾地区和我国大陆学者均有较为深入的论述,但因我国房

地产交易制清晰,有关交易环节效力的界定未理清,故在法院和仲裁委的实务操作上存在较

多争议。本文试作探讨。

(一)丙通过申请登记是否取得房屋产权?——登记申请的权利形态分析 我国学者认为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立法例上采用实质主义的登记体例,即德国

的立法例,登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的法律行为能否生效,登记为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七篇、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分析报告

案件刨析报告

XX县纪委监察局2011年查办

案件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信访初核情况

2011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21件(次),其中:来信7件,来访6次,来电6次,其他方式31次;检举控告类11件(次),业务范围外3件;上级交办2件(次),署名举报22件(次)。

受理初核线索94件。从违纪的主体来看:涉及党员1人,监察对象4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件,一般干部24件,其他人员4件。从违纪的情况来看:涉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涉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4件,贪污贿赂行为21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11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件、失职渎职行为12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7件。

经初核,转立案6件,了结29件,其中失实件,适当处理21件。

(二)立案情况

2011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6件,涉及党员61件,监察对象1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4件,占立案总数的6.2%,

一般干部1件,占立案总数的27.7%,其他人员43件,占立案总数的66.2%。共处分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人,占6.2%,一般干部13人,占20%,其他人员4人,占73.%。

从违纪的情况来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2人,占3%;贪污贿赂行为9人,占13.%,其中贿赂6人,占9.2%,挪用公款3人,占4.6%;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6人,占9.2%,其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2人,占3%;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人,占1.%;失职渎职行为9人,占13.%,其中行政机关失职渎职2人,占3%;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1人,占1.%,其中侵犯人身权利1人,占1.%;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人,占1.%,其中通奸重婚包养情人1人,占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36人,占.4%,赌博2人,占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30人,占46.2%。

二、查办案件情况分析

1、发生在基层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纪行为所占比重较大。全县今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立案件36件,占立案数的.4%,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党员参与赌博及农村党员、村干部乱砍滥伐,无证贩运木材等,其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尤为突出。

2、失职渎职行为和贪污贿赂行为的立案件有1件,占了不

小比重,考虑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纪行为线索来源问题,失职渎职违纪行为和贪污贿赂行为的线索实际上应该说是目前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热点,这说明群众对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和贪污贿赂犯罪方面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在维护自身权益上越来越敢说话。但也说明的近年一些部门和组织以及部分党员干部在履行自身职责和自律方面存在不足和缺陷。

3、第四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尤其十一月、十二月份增幅明显。这说明基层纪检组织在年终突击上报案件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也是一个老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基层纪检组织存在应付考核,平时有案件线索不及时查办,因此造成全年各季度案件数量不均衡。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农村党员的思想教育。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群众的经济意识越来越强,农村干部、党员作为基层先进人物的代表,要在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勤劳致富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因此农村党员干部要不断改造思想,更新观念,坚决不参与赌博、乱砍滥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在农村普遍存在的行为,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褒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加强规范,尤其是前几年未按规定进行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必须做好善后工作,有些

乡镇对于群众反映较大的交易行为,采取召集双方协商,适当提高成交价格的做法可以借鉴。同时要加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相关规定宣传,使农村干部和群众知道正确的程序,有利于减少有关违纪行为的发生。

3、县纪委各室要加强对所挂点的乡镇、县直纪检组织业务的指导,平常加强案件的督查与催办,尽量避免在年底突击结案和大量报送案件,以保持全年各季度办案工作进度的平衡。

4、要注重案件线索的外延,不能孤立的就案办案,要从违纪行为是否有普遍性、经常性及关联性上着手去扩展线索。象今年在医药购销纠风检查中发现部分卫生院在医药购销存在索贿受贿现象,县纪委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对整个卫生系统医药购销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多起基层卫生院院长利用医药购销之际从中索贿受贿的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这种办案经验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推广。

中共 县纪委纪检室 2011年12月22日

第八篇、案例剖析材料

案件刨析报告

附件:

目 录

1. 难挡金钱诱惑 断送美好前程„„„„„„„„„„„„„() ——刘宪广贪污受贿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 临近退休贪小利 自食恶果毁莫及„„„„„„„„„„„(11) ——黄建新受贿案剖析 大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部

3.有章不循触法纪 违规失职受处罚„„„„„„„„„„„„(17) ——某公司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 新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4. “亲情”、“恩情”使他们放弃原则„„„„„„„„„„„(21) ——倪某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 有章不循轻管理 集体违纪尝恶果„„„„„„„„„„„„(2) ——3个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运输公司纪检监察处

6. 一念之差 自毁前程„„„„„„„„„„„„„„„„„(30) ——滨海热电厂李浩偷盗油品案剖析 大港油田纪检监察处

7. 惯性思维惹的“祸”„„„„„„„„„„„„„„„„„(3) ——某公司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 管控不到位 领导被追责„„„„„„„„„„„„„„„(39) ——某研究院违规案剖析 华北油田纪委、监察处

9. 有章不循作决策 违规购车难辞咎„„„„„„„„„„„(44) ——某公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案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10.贪图安逸享受 终酿可悲后果„„„„„„„„„„„„(49) ——霍某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1.唯命是从的“财务管家”„„„„„„„„„„„„„„(3) — 3 —

——姜某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吉林油田纪委、监察处

12.以权谋私利 受贿葬前程„„„„„„„„„„„„„„() ——徐海涛受贿案剖析 冀东油田公司纪检监察处

13.心存侥幸食恶果 放纵贪欲悔终身„„„„„„„„„„(64) ——罗毅等人受贿案剖析 西南油气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4. 误入“钱途”毁前途„„„„„„„„„„„„„„„„(69) ——周占发受贿案剖析 吉林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1. 领导干部为何总是青睐“小金库”„„„„„„„„„„(74) ——两任“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6. 想发财就不该当干部„„„„„„„„„„„„„„„„(0) ——鲍某违规经商案剖析 辽河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7. 放松要求 害人害己„„„„„„„„„„„„„„„„(4) ——周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 兰州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1. 偷食“夜草”的代价„„„„„„„„„„„„„„„„(9) ——艾某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 川庆钻探纪委、监察处

19. 忽视学习结恶果 违反纪律悔莫及„„„„„„„„„„„(94) ——张某等三人工作失职案剖析 第二纪检监察中心

20. 既得利益的陷阱„„„„„„„„„„„„„„„„„„(99) ——某公司违反管理制度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21. 违规违纪酿苦果„„„„„„„„„„„„„„„„„„(104) ——姜某等三人违纪案件剖析 大连石化纪委、监察处

— 4 —

难挡金钱诱惑 断送美好前程

——河北销售刘宪广贪污受贿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012年4月23日,河北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宪广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从这一天开始他失去了自由。这条爆炸性新闻很快就在河北销售公司传播开来,并陆续传播到其他石油企事业单位,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水面,激起层层波澜。2013年7月2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刘宪广贪污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刘宪广收受某私营加油站业主贿赂款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贪污公款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刘宪广,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吉林省舒兰县人,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月,担任河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委委员(正处级)。2012年6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逮捕,同年月27日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刘宪广作为一个正处壮年、且有着锦绣前程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滑入深渊,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一、忆往昔,事业之路曾辉煌

刘宪广出身在普通的工人家庭,1990年1月在德惠县第一印刷厂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之初,他勤奋好学,任劳任怨,努力钻 — —

研印刷业务,深得领导的信任和员工的好评。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表现优秀,1992年10月他被调入长春市台侨贸易总公司,并转为“干部”身份。1993年12月,通过努力自学,考取了吉林大学工业企业经济管理专业大专文凭。通过多年的基层工作锻炼,掌握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1996年1月调入吉林省石油总公司后,被提拔为省公司下属的宏达贸易公司经理。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开拓市场,大力开发销售网络,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得到了职工的广泛好评,也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器重。199年1月起,他先后担任吉林省石油总公司辽源分公司、四平分公司经理等职,成为当时吉林销售公司最具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之一。凭着出色的表现和良好的工作能力,他也很快得到了集团公司及销售板块有关领导的关注,2002年3月,在中石油设立区外销售公司之际,他被调入华北销售山东分公司任经理;2002年月,又被调任为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经理。如果刘宪广能够按照既定的人生目标一如既往地奋勇拼搏,他的前途将是一片光明,无限灿烂。

二、怀贪欲,放纵自我坠深渊

正确的欲望,应该建立在遵守道德与法律基础之上。如果欲望缺乏理智、道德的驾驭,就会像脱缰的野马狂奔不已,最终陷入深渊。刘宪广参加工作之初,积极要求进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不争名夺利。但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和社会交往的逐渐增多,他对社会上一些富人坐豪车、洗桑拿、吃大餐,一掷千金的 — 6 —

气派羡慕不已,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的心理天平逐渐失衡,理想信念开始倒塌。而产生的另一种信念就是要成为大款,要在人世间潇洒走一回。但慑于党纪国法的庄严,也苦于没有机会和条件,只得暗暗压抑着内心膨胀的贪欲。

敛财的机会终于到来。2002年月,刘宪广调入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任经理后,正值股份公司开发销售网络的旺盛时期,而河北分公司地处区外,开发销售网络的主要方式就是收购社会上的油库和加油站。当时河北分公司每年收购的加油站在200座左右,投资总额数以亿计,这无疑为刘宪广伺机敛财创造了便利条件。况且当时想出售加油站的私营业主众多,有部分业主又是专门倒卖加油站的“专业户”,每个人都想卖个好价钱,于是请刘宪广上高级饭店就餐、到高级洗浴及KTV场所休闲娱乐、私下里送烟送酒的事情便成了常态,甚至有人给他送卡或者送钱。刘宪广开始对此也有过惶恐与不安,但一想到富人的傲慢,大款的潇洒,这些惶恐与不安便被完全冲淡了,也将党纪国法及企业规章制度完全抛在了脑后。直至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河北保定市某加油站业主为了加深他与刘宪广的个人感情,也为了保证河北分公司能够购买他们公司所代理的加油机,私下里送给刘宪广30万元人民币。这笔款项在当时可是很大的一笔数目,刘宪广为此在思想上也有过激烈的斗争,也想到过如果东窗事发该怎么办,但最后还是贪欲战胜了理智,对送来的钱还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此外,在2002年、9月间,刘宪广违反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单位财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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