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车改补贴标准2015 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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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好高骛远的一无所得,埋头苦干的获得知识。本文为你选取作文河北车改补贴标准2015 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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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车改补贴标准2015 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篇一:《201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201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车改补贴标准:公车改革2016年全面完成 局级干部月补1300元
历经20年,公车改革终于迎来重大转折。本年内,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车改;司局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两个“车改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两个车改文件提出,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201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路线图主要包括取消、补贴、拍卖三环节:取消,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补贴,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拍卖,取消的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维稳、机要通信、处突等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车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情况适当保留”。
据其介绍,为确保本轮车改成功,两个车改文件提出了“六个不得”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科级以下每人月补00元
【措施】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0%。
【解读】 对于上述补贴标准,一直关注公车改革、主张低补贴标准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新京报记者说,昨日接到不少官员的电话,“他们说都是我害的,因为我提过司局级每人每月1200元就差不多,他们原本以为每人每月能拿到200元”。
叶青强调,“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
月00元”这一标准“很适度”,“最近几个月,我自己出行尽量减少公务用车,测算后,每个月1200元就够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参与了两个车改文件的讨论座谈,他说两个方案特别是补贴标准,均综合评估、考核了全国各地的试点情况,比如受到广泛肯定的杭州车改模式,并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等各方面因素。
他解释说,“补贴标准到底定到多少合适?一个关键原则就是多数官员和公众都能接受,之前一些试点地区之所以搁浅,就是群众意见很大,认为补贴标准定得太高,车改补贴反而成了公务员福利。为了杜绝这个问题,制定补贴标准时明确了一个原则,不能高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今年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400元涨到160元,所以司局级的补贴标准定到了1300元”。
按照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以司局级为例,每人每天补贴9元,能否满足需求?
对此,竹立家强调,发放的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用于上下班的交通补助。“公务出行不是每天都有,所以1300元是一个适度的标准”。
公开拍卖取消公车须防贱卖
【举措】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认为,近年来公车改革在各地进行不同程度试点,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在公车拍卖等处置上,个别地方采取低价拍卖,拍卖给有关系的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究其原因,整个拍卖过程不透明是最大的问题。
丁元竹举例说,在拍卖过程中,各省可以尝试网络拍卖。网络拍卖在互联网上操作,完全透明。
丁元竹称,公车处置中,除公车拍卖外,也可以尝试采取租赁的方式处置拍卖有困难的公车,租赁工作应该委托有经验的租赁公司,有效利用公车资源。
丁元竹表示,目前中央的反腐力度很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车改革出现腐败的概率会有所减少,但仍不排除在一些县级部门会出现。为此,纪检部门应对此次公车拍卖过程全程监督,对于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篇二:《济南公车改革方案下月1日前上报 车改补贴标准划分7个层级》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公务交通补贴是关注的焦点之一。记者了解到,济南市车补执行省级党政机关标准。 根据《山东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改革》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省级党政机关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发放。方案中还特别提及“省级党政机关和济南市执行同一标准”,这意味着济南市级车改公务交通补贴也划分7个层级,即:每人每月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00元。
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
济南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如果到商河县等县域公务出行,如何处理呢?1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各地要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交通补贴标准。各市之间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车改补贴,补的是近距离出行,工作日每天小时上班时间内的公务出行,而不是 出差。省级车改方案为此划定了公务交通补贴区域范围,在这个区域内的公务活动,按照固定额度发放车补。
“济南市和省级车改一样,划定了补贴区域范围。”该人士表示,发放补贴后,济南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而去章丘、商河、济阳、平阴等地,按差旅报销。
原标题:济南公车改革方案下月报送 每月最高补贴1690元
篇三:《201年集团车辆补贴标准》
集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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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集团车辆补贴标准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1、目的:
为了优化公司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明确车辆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特制定本规则及标准。
2、适用范围:
集团范围内所有享受车辆补贴及公务车配用的人员。
3、定义:
3.1补贴是一种公司行为,是公司对员工在日常工作发生的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助,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
3.2补贴依据工作需要的原则,并非所有员工享受车辆补贴标准, 只有具有业务需要并参照职级才可享有相应补贴,涉及岗位主要有:集团领导、集团职能部门正副助、财务类、采购类、人力资源类、审计类岗位;子公司正副助、工程项目总、开发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营销负责人以及因业务需要经常外出的人员。享受公务用车和油费补贴需遵守公司相关其他约束性要求。
3.3补贴车辆归属权:
自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不符合车辆归属权规定的人员不予补贴待遇;
公司购置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如因政策及历史原因,产权并未落户公司名称的公司车辆,产权依旧归公司所有,以车辆登记证书存档公司档案室为凭证。
4、补贴规定:
4.1 公司在职员工因工作需要,根据用车情况来核定全年里程数,核定百公里油耗,按均价每升7元一次性补贴汽油费,如油价上涨超过元时,公司另行核定通知。员工在核定补贴标准范围内使用,超额油费自理。
4.2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核定车贴人员名单,如员工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动后,将根据实际岗位重新核定补贴标准,公司鼓励享受车辆补贴岗位人员自行购车,可逐级报告集团行政人事部,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4.3享受补贴待遇的人员,南通市以内外出办理公务,不可申请公务车。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报销时附领导签字。
4.4公司配备车辆和自备车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等费用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车辆使用管理
.1享受自备车辆补贴的员工,车辆必须为本人所用,不得私自外借。
.2公司配车的车辆外借,必须事先告知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后进行。
6、其他交通费规定
6.1除财务人员工作用车外,公司员工海门市内办事交通工具一律自备。已享受车贴的人员,不能再申请南通市内用车,申请南通市区内的用车,报行政人事部分管领导批示,南通市以外长途用车的,报集团分管副总裁批示;
6.2 公司所有员工到外埠办理公务,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为确保安全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参照相关的出差补助规定执行费用标准。
7、报销流程
7.1根据核定标准金额由行政人事部协助办理油卡充值,每一季度充值一次。报销发票抬头与实际使用单位一致,在实际使用人所在单位报支,财务审核票据是否合规;
7.2行政人事部(车队)详细记录车辆油卡充值明细台账,享受车辆补贴人员提供办理汽油充值卡相关信息,妥善保管加油卡,遗失不补。
、本补贴标准从20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9、赛城集团车辆补贴标准人员名单详见“附表1”。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篇四:《201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编辑》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文件
冀公交字〔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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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
河北省20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的通知
各市、冀中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定州、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现将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印发给你们,请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执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年月29日
发: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河北省20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24141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016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16204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4元
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46239元
分行业在岗职工工资
行 业 平均工资(元)
农、林、牧、渔业 1410元
采矿业 9661元
制造业 4363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627元
建筑业 3794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9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60元
批发和零售业 363元
住宿和餐饮业 2906元
金融业 9497元
房地产业 40244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30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114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002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 3204元
教育 4643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44926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406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9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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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201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套改对照表》
篇六:《2016浙江时政备考之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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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时政备考之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
案和补贴标准 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作为浙江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及其他各类考试共同所考察的考点,在申论、浙江省考面试等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建议广大考生需注重关于时政热点的积累。为方便各位考生在备考期间系统的复习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以及与之相关的热点解读,在此浙江人事考试网邀您及时关注更新国内外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0元、正科级6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4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0元/月,科员及以下6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0元/月,科员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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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0元,机关工勤人员6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0元/月、科员及以下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 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 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 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 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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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 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 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 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 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 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 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 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河北车改补贴标准201.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 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 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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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公司车辆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201)》
公司车辆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201)
一、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企业员工工作用车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明确车辆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公司主管级以上正式员工; 三、使用规定 :
1、 报销目标车辆为以员工本人名义购买的车辆,并将相关手续递(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行政部备案。
2、 享有公司油费补助的员工应保证本车辆为亲自驾驶、供白天上班及外出办公时使用,不得将车辆私自转至他人使用。
3、 享有油费补助的员工将不再享有市内交通补助费用和办公车费报销,如遇市外、省外出差,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4、请假天数≥3天,在财务核定的最终报销金额基础上,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四、报销事项:
1、补助以本车当月使用的油票单据为报销依据,不超过补助上限金额,对于非当月单据,不予以报销。
2、 每月1-日为上月1-31日油费补助报销时间。 3、油费补助每月以报销形式进行现金补助。 五、补贴相关细则
补贴是一种公司行为,是公司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外出办公各项耗费,及上下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 1、 补贴原则:
补贴具有职级差别,只有具有相应职级才可享有相应补贴。 2、 补贴职级确定:
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均按公司任命
1河北车改补贴标准201.
确定补贴级别。 3、 补贴规定:
3.1 公司在职员工按确定的相应职级执行车辆补贴待遇;
3.2 现有公司按职级可享受补贴待遇且已有私人车辆的管理人员,可依照本补贴办
法按级享受补贴待遇(外出办理公务,不可申请公务车,应自行解决交通); 3.3现有公司按职级可享受补贴待遇且无私人车辆的管理人员,不可依照本补贴办法按级享受补贴待遇。(外出办理公务的,可申请公务车); 4、 补贴标准 (见附表)
附表1:
车辆月补贴标准表
2
附:福州各房地产油费补助标准
3
篇八:《201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河北车改补贴标准201.
201年高考时政热点专题: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编者按】一直以来,公务用车实物供给制度,但传统公务用车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按照中国最新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一般公务用车将被取消,普通公务出行将实现社会化,这标志着中国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我们在此做一个时政热点专题分析,希望对高三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时政背景】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向社会公布。按照这一方案,中国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社会化,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车辆范围和车改任务。其中,车改的四大任务是:(1)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3)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4)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制定了规范处置办法。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这项工作一定要公开、规范,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理论分析】
1、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到深化“车轮上的改革”;从创新提供方式,到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归根到底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要求政府的任何改革措施都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公车改革实现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在关键的方面都做得比较具体。这是政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
(3)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表明了政府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职能转变的决心,其根本目的是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需要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搞好公车改革符合党的根本性质。同时,公车改革要想抓出成效,达预期目标,要求党必须坚持科学执政,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2、从生活与哲学角度分析
(1)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符合我国公车使用现状,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
(2)要立足整体,学会对系统内部结构进行优化组合。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善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机衔接,就能激发落实的合力,做到抓铁有痕、善作善成。
(3)坚持用联系观点看问题。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把握这些固有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4)要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把主要的事情办好。这是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的体现。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这是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尊重。
【时政例题】
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此次公车改革的方案一经公布,便广受好评。据此回答1—3题。
1.公车改革体现了我国政府()
①组织领导经济建设②致力于构建服务型的政府
③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④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A.②③④B.①④.②④D.①②
2.上述公车改革具体措施的原因是()
①政府具有社会管理职能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③我国的政府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④我国政府坚持对国民负责的原则
A.③④B.②③.①③D.①②
3.此次改革实现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明确了车辆的范围,明确了改革的对象,也明确了货币化补偿的标准,在关键的方面都比较具体。这体现了()
①政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②政府为群众求助提供了根本途径
③政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④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A.①②B.③④.②④D.①④
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到深化“车轮上的改革”,从创新提供方式,到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彰显了我们党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决心与勇气。据此回答4—题。
4.材料说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①是政府职能改革,以便充分发宏观调控的决定作用②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③有利于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④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体现
A.①②B.②③.②④D.①③
.这一改革()
①是实现人民群众民主监督权利的保障②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途径
乡镇公务员车补标准 济宁乡镇公务员车补
篇一:《201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201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车改补贴标准:公车改革2016年全面完成 局级干部月补1300元
历经20年,公车改革终于迎来重大转折。本年内,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车改;司局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两个“车改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两个车改文件提出,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201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路线图主要包括取消、补贴、拍卖三环节:取消,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补贴,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拍卖,取消的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维稳、机要通信、处突等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车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情况适当保留”。
据其介绍,为确保本轮车改成功,两个车改文件提出了“六个不得”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科级以下每人月补00元
【措施】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0%。
【解读】 对于上述补贴标准,一直关注公车改革、主张低补贴标准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新京报记者说,昨日接到不少官员的电话,“他们说都是我害的,因为我提过司局级每人每月1200元就差不多,他们原本以为每人每月能拿到200元”。
叶青强调,“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
月00元”这一标准“很适度”,“最近几个月,我自己出行尽量减少公务用车,测算后,每个月1200元就够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参与了两个车改文件的讨论座谈,他说两个方案特别是补贴标准,均综合评估、考核了全国各地的试点情况,比如受到广泛肯定的杭州车改模式,并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等各方面因素。
他解释说,“补贴标准到底定到多少合适?一个关键原则就是多数官员和公众都能接受,之前一些试点地区之所以搁浅,就是群众意见很大,认为补贴标准定得太高,车改补贴反而成了公务员福利。为了杜绝这个问题,制定补贴标准时明确了一个原则,不能高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今年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400元涨到160元,所以司局级的补贴标准定到了1300元”。
按照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以司局级为例,每人每天补贴9元,能否满足需求?
对此,竹立家强调,发放的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用于上下班的交通补助。“公务出行不是每天都有,所以1300元是一个适度的标准”。
公开拍卖取消公车须防贱卖
【举措】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认为,近年来公车改革在各地进行不同程度试点,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在公车拍卖等处置上,个别地方采取低价拍卖,拍卖给有关系的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究其原因,整个拍卖过程不透明是最大的问题。
丁元竹举例说,在拍卖过程中,各省可以尝试网络拍卖。网络拍卖在互联网上操作,完全透明。
丁元竹称,公车处置中,除公车拍卖外,也可以尝试采取租赁的方式处置拍卖有困难的公车,租赁工作应该委托有经验的租赁公司,有效利用公车资源。
丁元竹表示,目前中央的反腐力度很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车改革出现腐败的概率会有所减少,但仍不排除在一些县级部门会出现。为此,纪检部门应对此次公车拍卖过程全程监督,对于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篇二:《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
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0
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0元、乡镇公务员车补标准.
正科级6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
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4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
下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乡镇公务员车补标准.
960元,乡科级正职6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0元/月,科员及以
下6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0元,科员及
以下每人每月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0元/月,科员00元/月,
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
副处级每人每月1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0元,机关工勤人员
6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0元/月、科员及以
下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
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乡镇公务员车补标准.
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
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
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 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
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
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 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 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
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 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 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 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
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 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 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 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 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
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 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
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
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 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
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 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篇三:《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
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0
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0元、
正科级6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
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4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
下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
960元,乡科级正职6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0元/月,科员及以
下6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0元,科员及
以下每人每月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0元/月,科员00元/月,
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
副处级每人每月1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0元,机关工勤人员
6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0元/月、科员及以
下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
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
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
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
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 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
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
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 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 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
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 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 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 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
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 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 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 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 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
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 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
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
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 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
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 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篇四:《公车改革——车补引基层公务员热议》
日前有媒体报道,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已经完成,按照改革方案,车补按照级别高低分为多档。虽然北京市的改革方案还没出台,但不少公务员看到国家机关的方案,还是引发了热议,如果按照这个模式,领导补更多会不会让基层不平衡?不同部门用车不一样如果补贴一样会不会不合理?这个额度的车补够用吗? 核心: 中央单位车补按级别分三类 2014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干部公务用车。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而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0%。据中国之声报道,多个部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1月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在2014年最后一张工资条上,车补现身。目前中央层面的车辆封存和补贴发放已经基本完成。 根据安排,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而地方党政机关则要在201年底前完成。力求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4年12月19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江苏省相关部分负责人透露:“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目前,各省份201年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展开。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不再出现。该负责人说:“现在具体政策还没出来,机关事务管理局方面得具体拿方案,但在今年预算安排中,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这一块的费用已经拿下来了。” 而一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省里的公车改革具体落实方案还未确定,因此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但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及人员安置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北京市目前还没有出台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多个委办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只是听到了风声,目前还没听说有实质性内容。但国家机关车改的报道他们看到了,他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和担忧,如果地方按照国家机关这一方案来改,领导补得更多会不会让基层不平衡?不同部门用车不一样如果补贴一样会不会不合理?这个额度的车补够用吗? (李泽伟) 进展: 部委工作人员不再拿票实时报销 记者从部分国家部委了解到,“车改”在中央层面事实上早已开始进行,伴随着公务交通补贴的陆续发放,不少国家部委公务员也纷纷感慨:“车改确实动真格了!” 据了解,在执行“车改”之前,一些单位内部因公务出行而造成花销的情况多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遇到执法、稽查等需要多人参与的集体行动时,通常由单位派出公车负责往返交通。如是个人的单独行动,在一些部委,可按照不同的交通工具交票报销。“无论是私车公用,还是打车、地铁,报销时都需要实时票据,领导签字,层层报告,手续十分繁琐,很多时候花得不多,都是自己垫付了。”一位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执行公车封存、发放交通补贴以后,这笔钱就直接作为因公出行的补贴,弥补了此前需要报销,或自行垫付的付出。“够不够要看怎么花,以前如遇高峰时段因公出行,开私家车肯定不划算,选择公共交通钱就够了。但随着地铁、公交的涨价,以后这笔账也要按实际情况重新计算。” 针对网络上一些网友指出的“基层公务员跑腿多,补贴少”的议论,一位国家部委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了不同的声音:“实际上,在不少国家部委,出行最多的反倒是领导。由于出席的会议多,基本一周内两到三天需要外出开会的情况很普遍,无论是开车还是打车,这笔钱也算是真正用在了交通补贴上。” (刘洋) 热议: 补贴按级别高低分三六九等是否公平?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北京市一位委办局公职人员告诉记者,他对他们上级单位的国家机关比较了解,他认为国家机关这么补有合理性,“部里就是领导出去开会多,基层相对要少”,而如果放到基层,他的疑惑来了,“我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也经常要到远郊区县去检查、调研和其
他工作,也许领导用车还不如我们多,补贴却反过来了,这会不会让人不平衡?” 也有人认为这分档方案有其合理性,一位市级单位人士持这一看法,“领导用车更多,局长到市里开会,到各地检查调研,普通科员需要你经常去市里开会吗?”另外,他指出,这里所说的一般公务用车只是针对“部门的车出去调研、开会”,而诸如救灾、抢险、执法检查等相关部门的用车,不能算到一般公务用车里,“基层工作人员开车去执法检查是挺多,人家也没说给你停这个啊”。 用车次数不同的部门补贴一样是否合理? 按照目前透露的国家机关改革方案,车补是按人头补,打到个人工资条里,一个级别一个额度,前述委办局人士向记者表述了自己的担忧,不同单位用车频次可能不一样,单位内不同部门也不一样,如果补贴都一样,可能会有不合理的地方,“就算同一个单位,一个经常需要下去的核心业务部门,用车的需要和办公室等部门肯定不一样,如果补贴都一样,那不合理”。 这些车补够用吗? 按照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与此同时,取消了一般性公务用车,意味着部门需要用车就从这些补贴里安排。前述市级单位公职人员介绍,他认为国家机关的补贴可能够用,“国家部委的人在市里活动的部分用这个来补,他们到外地工作就算出差了,走专门的差旅经费,”但是北京市的委办局到远郊区县的用车则不算出差,但却耗费较大,“到平谷、延庆,这种距离的在我们这里也常见,前阵子检查就去十六个区县过一遍,半个月基本天天用车,如果按照这个补贴额度,够用吗?” (李泽伟) 对话: 车补不够可以坐公交 对话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长期研究公车改革问题。 记者:国家机关的车改完成后,对地方的改革方案有没有指导意义,地方会按照这种模式来还是会另辟蹊径? 叶青:应该会有指导意义,这次国家机关的改革把车补直接打到工资条里,方案简单明了,地方应该会借鉴这个大的框架和模式。补助额度上可能不一样,按照改革方案,地方可以比中央和国家机关上浮一部分,那很多地方在这个范围内用足政策,按最高额度补助也是可以的。 记者:现在按照级别高低划分出车补的中高低档,会不会让基层工作人员觉得不平衡? 叶青:没有绝对的公平,现在这种方案已经很简单了。基层工作人员如果有抱怨也正常,但你觉得补少了,如果你多年后提干了,那补助要不要给你降下来。 记者:不同单位和部门用车频次不一样,补助一样会不会不合理? 叶青:这个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征不同,比如档案局,那可能日常工作中别人找你多,你去找别人少,那用车就少一些。如果都补一样是不合理。其实有的地方已经在试点,比如温州,就按照单位用车频次不同划分出三类单位,给予不同额度的补助。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用车频次也可能不一样,也有的单位按照这个方法分为几档在试点。 记者:车补一刀切,会不会不够用? 叶青: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指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什么是适度?够不够都是相对的。政策这样要求,就有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意思。够不够,自己想办法。比如有的活动,完全可以采取公共交通的方式,一个城市内,做公交地铁也未尝不可,下去检查,有时候几个人拼一个车可能就可以省点钱。另外,你还有那几百块钱补助,社会上好多人还没这个补助怎么办,都是共产党员,这点困难还克服不了。 (转自:《北京青年报》)
篇五:《高管带车入职车补标准》
高管带车入职车补标准
建议参考河南省公务员车补标准,在处级补助档基础上适当上浮。
河南省公车改革标准分为四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00元。
篇六:《2016浙江时政备考之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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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时政备考之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
案和补贴标准 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作为浙江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及其他各类考试共同所考察的考点,在申论、浙江省考面试等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建议广大考生需注重关于时政热点的积累。为方便各位考生在备考期间系统的复习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以及与之相关的热点解读,在此浙江人事考试网邀您及时关注更新国内外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0元、正科级6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4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0元/月,科员及以下60元/月。乡镇公务员车补标准.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0元/月,科员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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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0元,机关工勤人员6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0元/月、科员及以下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0元,科员及以下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乡镇公务员车补标准.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 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 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 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 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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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 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 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00元, 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0元,科员300元,科
工资,提租补贴、 住房提租补贴
篇一:《提租补贴和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发放办法》
提租补贴和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发放办法
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根据(2000)京房改办字00号《关于北京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公司提租补贴和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发放办法规定如下:
一、提租补贴
1、发放标准:提租补贴发放如下:
2、发放条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在岗职工和公司正式司机可以享受提租补贴。
3、发放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表,财务部每月随工资同时发放。
二、独生子女费和托儿补助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职工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和托儿补助费。
1、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费元、托儿补助费40元。
2、发放条件:独生子女费自领取证书之月起开始享受,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托儿补助费自出生6个月起开始享受,至子女上小学止。
3、发放办法:独生子女证由综合办公室办理,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根据综合办公室提供的情况制表,财务部每月随工资同时发放。
篇二:《关于工资的详细规定》
工资总额有关规定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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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工资总额
(一)、工资总额的范围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a)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b)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d)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
(a)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b)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a)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b)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 (d)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e)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A)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a,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b,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d,年功性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B)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食价补贴、煤价补贴、水电贴等。
()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a)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b)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摘自《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年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1990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摘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账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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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199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199]120号))
(e)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不含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通讯费,如不能明确区分公用、私用均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 (f)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
()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
(h)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
(i)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j)商业部门实行的柜组承包,交通运输部门实行的车队承包、司机个人承包等,这部分人员一般只需定期上交一定的所得,其余部分归己。对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取全部收入扣除各项(一定)费用支出后计算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劳动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制司字[1992]39号))
(k)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4号))
(l)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中,应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将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以及节日补助、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等统一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摘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口径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号)2010年1月23日起执行)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摘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9号)2012年6月29日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财政部对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是不一致的,财政部将其归入福利费,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其归入工资总额。工资,提租补贴、.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篇三:《工资总额有关规定全汇总》
工资总额有关规定全汇总
一、定义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摘自《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年第1号))
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摘自《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摘自《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
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摘自《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号))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摘自《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3号))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12号))
二、工资总额
(一)工资总额的范围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a)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b)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d)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a)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b)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a)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b)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d)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e)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A)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a,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b,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d,年功性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B)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食价补贴、煤价补贴、水电贴等。
()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a)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b)附加工资、保留工资。(摘自《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年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1990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摘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账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0号))工资,提租补贴、.
(d)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
发199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199]120号))
(e)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不含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通讯费,如不能明确区分公用、私用均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
(f)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
()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
(h)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
(i)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
[2002]20号))
(j)商业部门实行的柜组承包,交通运输部门实行的车队承包、司机个人承包等,这部分人员一般只需定期上交一定的所得,其余部分归己。对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取全部收入扣除各项(一定)费用支出后计算。(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劳动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制司字[1992]39号))
(k)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4号))
(l)财企[2009]242号: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中,应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将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以及节日补助、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等统一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摘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口径问题的函》(人社厅函
[2010]1号)2010年1月23日起执行)
(n)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摘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9号)2012年6月29日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财政部对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是不一致的,财政部将其归入福利费,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其归入工资总额。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篇四:《关于规范提高津贴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的有关规定》
关于规范提高津贴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的有关规定
根据辽宁省人事厅2004年1 0月2 0日关于省直事业单位规范提高津贴补贴(下称岗位补贴)会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原则
1.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兼顾原则。本次规范提高岗位补贴,我校属“可享受政策,经费自理”单位,所需增资经费与校内津贴来源一致、分配形式互为补充,二者要统筹兼顾。
2.既普遍提高又打破平均主义原则。要顺应工资制度改革趋势,通过本次规范提高,更好地发挥薪酬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教职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发放标准及办法
1.离退休人员按照辽宁省标准执行,即归并原工资系列中的“职务补贴”、“生活补贴”、“综合补助”、“书报费”、“交通费”等补贴为“岗位补贴”,按规定确定新标准。
2.在职人员按照辽宁省标准,冲减已纳入校内分配制度改革中的“职务补贴”和“出勤补贴”两部分后执行。工资,提租补贴、.
3.内部退养人员继续执行原学校有关内退政策。
4.提高岗位补贴后,房屋提租补贴的比例由3%增加到l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16%增加到20%。房屋提租补贴算基数为职务工资(70%)、津贴(30%)、省岗位补贴标准、女职工补贴(在职)、教护提高10%、教护龄津贴、回民补贴7项之和。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为房屋提租补贴的基数与房屋提租补贴之和。
三、经费来源
1.校本部原来由学校全额负担工资人员,增资经费由学校负担,列入人员经费。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本学院全额负担工资人员,增资经费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负担。与学院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按合同执行。
3.后勤集团由学校负担人员经费的,学校按照提高岗位补贴后的在职人员标准划拨人员经费,具体实发工资标准由后勤集团自行确定;集团内人员经费自理部门,可参照集团内学校负担人员经费部门标准自主确定增加额度,报后勤集团备案;本次提高岗位补贴后,后勤集团如重新确定岗位工资标准,需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四、停发与减发
1.拒聘人员,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岗位补贴。
2.缓聘、未聘人员,从缓聘、未聘下月起减发岗位补贴的0%,超过6个月停发岗位补贴。
3.旷工一天减发岗位补贴的20%。
4.不享受校内固定津贴人员受通报批评的停发1-3个月岗位补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停发3—6个月的岗位补贴,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停发6-l2个月的岗位补贴,受党纪处分的比照行政处分执行。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翌年减发岗位补贴的20%;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翌年减发岗位补贴的10%。
.同一违纪事件不重复处罚。因教学事故扣发教学津贴人员不适用第4条。享受校内固定津贴人员受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按规定扣发减发校内津贴,不适用第4条。
6.当月事假累计超过个工作日,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减发岗位补贴的%。
7.病假6个月内岗位补贴照发,超过6个月至12个月减发岗位补贴的0%,超过12个月停发岗位补贴,相邻月病假连续计算。
.经学校批准国内学历、学位脱产培训(包括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阶段):硕士学位进修累计脱产12个月内,岗位补贴照常发放,13-1个月减发岗位补贴的0%,累计脱产时间超过1个月停发岗位补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累计脱产时间24个月以内,脱产期间岗位补贴照常发放,超过24个月停发岗位补贴。
9.经学校批准,脱产参加出国前语言培训,减发岗位补贴的20%。
10.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含自费公派)人员,在《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时间内,减发岗位补贴的0%,超过《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时间,停发岗位补贴。
11.其他经学校研究决定停发和减发岗位补贴人员。
五、附则
1.本规定所称职务,以学校正式聘任和任命为准。离退休人员的职务以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职务为准。
2.经学校批准参加国内外脱产培训人员在停发工资和岗位补贴期间,如本人申请,一贯工作表现较好,经学校批准,停薪期间可以向学校缴纳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学校按标准缴纳统筹部分,以保证保险的连续性,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上述人员如在服务期内调离,除缴纳违约金外,还需向学校返还学校为其缴纳的统筹部分。
3.本规定自2 004年1 0月1日起执行。
4.本规定由组织人事部解释。
篇五:《调整住房提租补贴的说明(下发稿1)》
关于调整市区机关事业单位
住房提租补贴比例的操作说明
(下发稿)
一、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1、2011年住房提租补贴2=[(2010年1月份至12月份应发项总额+2010年实际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12-2010年12月份住房提租补贴1]×20%-2011年1月份住房提租补贴1
2、2011年1至6月份发放额=2011年住房提租补贴2×6 3、2010年新参加工作或调入人员,若在1月份以后起薪,可以把起薪之月的应发工资总额作为之前每月的应发工资总额,一直推算到1月份。
4、在2010年起薪并补发当年工资的,先把补发工资按月分解至起薪之月,再按第三条规定执行。在2010年补发2009年工资的,补发的工资应从2010年工资中剔除。在2011年补发2010年工资的,补发的工资应添加到2010年工资中。
、2011年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调入人员,暂以起薪之月确定的应发工资额(不含住房提租补贴1)的17%确定住房提租补贴2。
6、2011年1月至6月退休的,退休前按在职的月份补发,退休后按退休的月份补发。
7、2011年1至6月份发放额在工资卡内发放,将每名职工的发放额填写在工资统发(非统发)系统2011年6月份工资的
补发工资项目中。
、各单位要立即建立2011年月应发工资总额台帐,记录每名职工月应发工资额,为计算明年的住房提租补贴2做好准备。
二、关于工作流程的说明
1、各单位人事员下载《数据核对名册》后,根据单位编号调取本单位信息。我们制作名册只为给大家提供工作便利,不能成为审核的依据,因此人事员一定要认真核对名册中本单位每名职工的数据,特别要逐人逐月核对2010年1月至12月份应发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2010年12月份住房提租补贴、2011年1月份住房提租补贴等项目,该剔除的要剔除,该添加的要添加,对有问题的数据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标注为红色。名册以2010年12月发放工资的职工为准,2011以后新参加工作、调动人员和退休人员,需在名册中做增加或删除。
2、人事员对各项数据确认无误后,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后,将《数据核对名册》更名为《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住房提租补贴审核发放名册》,打印三份纸质名册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同报送工资福利科审批。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划转单位由工资福利科负责审批,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到工资福利科备案。
4、具体审批时间安排见附表。
篇六:《沈阳市公有住房提租补贴实施细则》
沈阳市公有住房提租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改变低租金制度,促进住房商品化,根据《沈阳市贯彻〈辽宁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本市城镇范围内的国有直管住房和单位(含中央、省驻沈单位,军办企业)自管公有住房,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算办法,均按统一规定的《沈阳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执行。 第四条租住人有住房的每户月租金额,由出租住房单位核定,并给住户填发核定后的租金通知单,做为住户按月交租的依据。 第五条市、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租金评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验收。 第六条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全市统一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同时,由所在单位按月给租住公房的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发住房补贴。其中,企业在职职工按本人标准工资(档案工资)加元副食补贴的2%逐月计发;离退休职工以离退休时的标准工资加离退休后按国家及省市规定应增加的工资性补贴为基数,按2%逐月计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结构工资即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含职务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的2%逐月计发。计发补贴基数不足百元的按百元计发。 为便于计算与发放,月标准工资100元(含100元,下同)及其以下的,月补2元;100元以上到10元的,月补3元;10元以上到200元的,月补4元;200元以上到20元的,月补元;20元以上到300元的,月补6元;300元以上到30元的,月补贴7元;30元以上的,月补元。 住房补贴核定后,即为定额补贴,在下次调租前不得变动。 计发补贴的工资基数以一九九二年底的工资基数为准。 住房补贴由出租住房单位出具“租住公房证明”,职工转交所在单位做为发放住房补贴的依据。 第七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工人,凡住房不超过国家或省市住房控制标准的,因提租增支,对其净增支部分〔净增支=新租金-(原租金+住房补贴)〕,按下列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补助:
关于没有分房的证明 没有福利分房的证明
篇一:《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0元/月,科以下70元/月。关于没有分房的证明.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篇二:《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证 明关于没有分房的证明.
兹有原 小学教师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 年
在 小学工作,期间未享受过福利分房。
特此证明
月至 年 小学 年 月 日
月
篇三:《有否享受过集资建房和福利分房证明修改1》
有否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证明表
篇四:《无房证明》关于没有分房的证明.
无房证明
兹有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本证明仅为员工子女升学供教育局审查之用,不做他用。
XX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日
篇五:《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需要的材料
1. 2. 3. 4. . 6. 7.
所有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每人的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需印在一张纸上)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结婚证(男方、女方)复印件 房本或租房合同的复印件
村委会开具的无房证明,需加盖两级公章 单位开的无福利分房证明(格式如表2) 单位开的收入证明(格式如表3)
注:没有工作单位的,6、7项改为在户口所在地开收入证明,并加盖两级公章(格式如表1 )
. 保险对账单---劳动局 至少一年以上对账单
9. 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住房基金办公室 至少一年以上对账单 10.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地税局(与收入证明同时段) 11. 汽车的大票复印件 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13. 迁到大孙各庄镇未满三年需回迁出地开无房证明;户口未在大孙各庄镇需回户口所在地
开无房证明(需要两级证明)
14.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需要两份(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是A4纸),所有证明下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以下所有证明格式仅供参考,如有特殊情况可按个单位情况如实填写。
篇六:《住房补贴证明》关于没有分房的证明.
证明
兹有我校原职工罗xxx,身份证号:3212197xxx,于2006年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同年月进入我校工作。在我校工作期间没享受过单位分房、福利房、及住房补贴。
特此证明
彝良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201年6月19日星期五
篇七:《未享受单位福利房证明》关于没有分房的证明.关于没有分房的证明.
证明
兹证明XX同志在我公司为享受过福利分房以及住房补贴。 特此证明
XX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八:《证明》
证明
经查,》》》,女、男,身份证号码:。。。。。。其下只有一套商品房,没有享受过房改房或其他补贴性分房。
特此证明!
201年月2日
篇九:《证明》
证明
我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尹柯工资标准在110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购买过房子特此证明。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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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出炉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出炉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月收入在33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群体可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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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04元。同时发放城乡低保对象1-6月生活补贴304万元。发放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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