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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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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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干部提拔任用考察材料(2)

3、2016年《准则》和《条例》测试答案 2016年准则和条例试题(3)

4、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条例 领导干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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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该条例于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共计十三章七十四条。该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2013年12月30日,中共修订“领导干部选任条例”,从严把握破格提拔。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今天,w234作文网http://www.w234.n 小编是为大家分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范文,欢迎参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 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 动议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 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 民主推荐

第十四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 考察

第二十三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 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三十二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六章 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第三十五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六条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九条 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 任职

第四十条 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聘任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四十三条 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三)由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四)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第四十五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党委向人大常委会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

第四十七条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第四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党委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应当事先向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民主协商。

第四十九条 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或者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前,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党委应当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党委可以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

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提名,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五十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五十二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参加公开选拔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五十三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

第十章 交流、回避

第五十四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

(四)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五)加强干部交流统筹。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

(六)干部交流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

(七)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第五十五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第五十六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五十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五十八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

第六十一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三)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四)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八)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十)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第六十二条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六十三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十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五条 实行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组织(人事)部门召集。

第六十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对工作部门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办事机构、派出机构、特设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

第六十八条 选拔任用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干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六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规定。

第七十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干部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第一篇、选拔任用干部考察材料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

***,男,汉族,****年**月出生,****人。2004年9月至200年7月,于****学习,全日制本科学历;2009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至今,任***政府办公室科员。201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政治立场坚定,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等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定性和鉴别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工作中,牢记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起到了党员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扎实敬业,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能够很快进入角色,不怕苦、不怕累,虚心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基本做到了目标明确、流程规范。通过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了办公室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实践证明,该同志具备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十分注重学习,一直把学习作为解放思想、拓宽知识的有效途径;把学习作为破除常规、创新工作的重要武器;把学习作为增强团结、多出

成绩的有效手段。通过学习提升现代知识素养;通过对国家政策、法规、文化、科技等知识的学习,使自己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得以提升,增强了提纲挈领、把握全局的能力。

四、作风严谨,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纪律。该同志在生活中,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努力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以来没有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希望***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任***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

第二篇、选拔干部考察材料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选拔干部考察材料

干部考察材料,是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全面调查分析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表现情况的专用文书,是党组织决定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这些规定为撰写干部考察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科学标准,具体到写作实践中,我们要重点把握好六性。

写实性真实可信、符合实际

写实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本质要求。作为组织部门了解、选拔和培养干部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符合实际。撰写人在对干部作出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素质能力,做到既要有观点,又要有事实,绝对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对暂时还拿不准的观点或材料,宁可舍弃,也不要勉强凑合。这既是组工干部党性强不强、职业道德好不好的表现,又是干部考察材料的生命线。比如,我们在评价考察对象勤奋好学,勇于实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时,通过例举干部在党的理论学习实践中的三个把握:一是把握参与中心学习组活动的时机学习;二是把握业余时间积极拓宽知识面;三是把握基层工作实践强化业务管理能力等客观真实的事例加以印证,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全面性重点突出,全面具体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全面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干部考察材料是为干部任免等决策服务的,撰写人必须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逐一回答考察对象素质能力情况,以反映干部的本质和面貌。同时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精心提炼观点,又要挖掘典型事实,清晰地反映不同考察对象之间的不同点。一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反映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解决*得住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认真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等等。二是以注重实绩为原则,扣住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解决能不能的问题。不同的干部,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分工,我们应注重和善于把握这些显著的或细微的差别,真实而生动地加以反映。三是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找准群众普遍反映的缺点和不足,解决行不行的问题。针对组织考察的目的,尽可能地根据干部的拟使用方向,有侧重地反映其特点。如,是否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否熟悉这方面的工作,等等。对拟任一把手人选,除了共性的要求外,还应重点反映其驾驭全盘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准确性恰如其分,准确无误

准确性是干部考察材料的价值标准。考察结论与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考察材料的点睛之笔。撰写人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对考察收集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最能反映人物真实面貌的材料筛选出来,在有限的篇幅内作出准确的表述。一是要通过深入的情况分析,透彻的定性定量研究,对考察对象做出准确、恰当的评价和结论,不能含混其词、模棱两可。尤其要避免以由于、因为等词语,为所说的缺点列举客观原因,使观点不明确;使用似乎、可能,有些方面、有待于等词语来表述,使人正误难辨;以性格内向、个性较强等个性代缺点。二是要通过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手段,依据确切的事实和群众合理意见,客观公正、深入具体地评价分析干部的功过是非;三是要着重突出实绩分析,以领导班子集体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深入分析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以此评定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四是要结合班子情况、

岗位职能要求和干部特点,提出明确的建议。比如,有的干部理论水平高,但基层实践经验不足,可以明确建议将其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有的干部综合素质比较高,但工作中却和班子中的大部分成员不合拍,考察材料可以明确建议将其交流提拔到外单位使用。

第三篇、干部考察材料 范本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同志考察材料

政治立场坚定,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同

志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学习党的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法规等。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政治素养得到很大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同志工作思路清楚,计划细致,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从2009年月被任命为企业科副科长以来,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着力推进政银企业合作机制,改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很好地完成了全市2009年、201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编报工作,获得自治区财政厅的肯定。每月按时向区财厅报送全市国有及非国有企业快报数据和分析说明,快报评比获全区三等奖。**同志还被评为全区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先进个人。积极配合商务及粮食部门做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补贴、家电以旧换新、猪肉储备、粮食综合直补、粮食储备等工作。

在工作中,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

任务,认真履行城市工业区财务总监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推进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园区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市本级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0年园区实现产值10.亿元,税收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同志还担任局团支部书记,主持局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局党组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主持局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局党组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做为局党总支的纪检委员,配合总支领导较好完成了制作“七.一”板报、发展新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各项工作。

工作认真,事业心强。**同志始终坚持严格

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埋头苦干。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主动做好日常业务工作,不讲条件,服从集体安排,随叫随到;工作沉稳,不事张扬。

团结同志,严守法纪。**同志能够团结同志,

与同事关系融洽。自律较强,在工作和生活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和国家法律,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问题。

不足之处: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考察组意见:综合评价为优秀,任用建议提拔。

考察组成员:

**局干部考察组 2011年月24日

第四篇、提拔正科干部考察材料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XX同志考察材料

该同志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决议精神,全力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时刻牢记“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理念,八小时内外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局执法党支部组织委员,政治敏感性高,积极主动向周围同志宣讲党的政策,并积极组织完成支部分配的工作。

工作思路清楚,工作计划细致,工作积极、勤恳、大胆,工作作风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工作计划落实比较到位。在牵头负责主持安监科工作的3年多时间里,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主持安监科工作期间,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抓好落实,使得全科工作质量明显提高,积极探索新时期开展安监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工作计划带领科室同志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市药品生产企业P跟踪及日常检查和处方工艺核查工作,推进企业认真学习实施新版P,并注意结合实践,创新监管,建立项规范性工作制度,提升了药品生产企业P管理水平,增强了县局执法人员P检查能力。全市共12家持有药品P证书企业,已通过新版P

认证企业情况,12年12月1家,13年6家,14年至今2家,为按时完成国家局部署的201年底全部企业通过新版P认证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此过程中,个人领导能力,业务水平也有了进一步提高,成为河北省药品P骨干检查员。

2011年协助省局安监处在承德成功举办了“全省质量受权人培训会议”,受到省局好评。2011年至今该同志多次参加省局抽调的P检查工作,多次陪同国家局、省局领导对我市有关企业的检查工作,按照市局安排参加市内零售药店SP现场检查20余家,均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调配合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2013年被省局评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

在重大案件与专项行动中,做到服从指挥,讲政治起带头作用。2014年清明节参与保健食品蜂胶事件处理,积极主动,不怕脏累,得到了局领导好评。在历时2个月的铬胶囊专项检查行动中做到不论节假日还是半夜凌晨随时加班、不畏难,不怕累,带队完成专项抽验并送检9批次,彻查市直药品生产企业2家,督查县辖企业2家,准确及时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之后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省局部署的“百日决战”、“两打两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多项行动均历时多日,在此过程中带头主动,任劳任怨,圆满完成了任务。在局组织的多次各种形式普法

宣传中发挥自己执业药师的药学专业领域优势并结合日常执法实践向群众宣讲日常用药基本常识,假劣药械鉴别基本方法、违法广告宣传常见形式等内容,为广大群众了解药监局工作职责,保护自身权益尽力。

能够时刻牢记执法为公,个人言行代表部门形象,做到依法执法,从无吃拿卡要行为,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秉公办事理念,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受到执法相对人一致好评。学习业务知识认真,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并带动科室同志主动学习。取得河北省P检查员及市SP检查员资格。被省局评为“2011年度河北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个人”。

该同志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埋头苦干。为人坦诚、正派,能与其他同志处理好关系,在科学分工的基础,坚持协作和配合,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自律较强,在工作和生活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和国家法律,做到务实清廉,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问题。在机关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的民主推荐上,全局共有1人参加,该同志得票4,排名第;月16日在机关中层以上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范围内进行座谈考察,共座谈19

人,全部同意该同志为正科级人选。

不足:

1、文字水平稍显不足,科长要求的文字汇报总结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有时说话不注意方式方法,太过直接,让同事感觉不舒服,要注意表达方式,更好的团结同事。

考察人:

2014年月21日

第五篇、干部提拔考察鉴定材料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干部提拔考察鉴定材料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XX,男,197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人,大学本科文化,原籍XX省XX人,2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员,200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农林开发办科员。

该同志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朴素的思想,生活作风正派,对党忠诚,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能自觉抵制不良的风气和腐朽的影响,廉洁奉公、秉公办事。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独立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办公室主任的工作;他比较注重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有奋发图强的追求;能积极向局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和掌握有关招商动态;能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在同事间有一定的威信。

该同志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能够起草各项文书计划、工作总结方案,胜任全局的文字工作。自到**工作以来,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写作专长,积极联系新闻单位,每星期写出一篇新闻稿件,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宣传城区的招商引资动态。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简报的编辑力度,针对目前城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热点、难点、项目动态等情况,积极深入各街、镇调研,收集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反馈,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在日常的业

务、党务等各种会议中,能够提前做好有关文件的收集和整理,使局能够及时传达上级的精神,顺利开展工作。

在办公管理上,该同志能够运用企业的一些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局的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和补充了有关制度,加强了文件的收发、存档等档案管理。为了提高办公室人员的计算机水平,他带领办公室同志参加了人事局举办的计算机培训班,在平时工作中,他利用自己学过的电脑知识,不厌其烦、毫无保留地为同事解答疑难问题,使同事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使局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条不紊地开展。他能够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加强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党员同志观看宣教片、宣教文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局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机关作风得到了加强。

注意问题:社会实践经验不足,需继续努力学习办公室的文书、档案、人事、党务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区直各单位及各街、镇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收集第一手资料,为领导提供信息渠道,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环保、质监、税务、工商、外经、企管等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鉴于该同志以上表现,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推荐,经班子会议、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其为干部推荐人选,建议在适当时机提拔重用。

第六篇、提拔任用考察报告(百度)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关于办公室提拔任用考察报告

市分公司党委:

根据公司党委安排,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于6月20日对办公室**同志进行了提拔任用考察,现形成考察报告如下:

一、考察过程。本次提拔任用考察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民主测评,通过发放测评表的形式,收集办公室员工意见;第二部分为考察访谈,主要通过员工代表访谈了解情况。访谈内容主要以中层管理人员个人素质、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带队伍能力(团队管理能力)、不足之处等几方面进行了调查。

二、办公室中层管理人员提拔任用考察结果

(一)民主测评。在民主测评环节,参与推荐的人员共17人,**优秀票为17张,全部同意提拔任用。

(二)访谈。访谈人数共4人,全部为办公室业务主管。在访谈环节,访谈人员意见比较集中,对**同志提拔任用均表示认可。推荐理由主要为:**同志工作有魄力,思路清晰,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

(三)考察结论。办公室员工对**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比较认可,具备提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建议予以提拔任用。

特此报告。

人力资源部

2012--29

第七篇、干部考察材料编写要求(附范文)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干部考察材料编写要求

干部考察材料,是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全面调查分析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表现情况的专用文书,是党组织决定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这些规定为撰写干部考察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科学标准,具体到写作实践中,我们要重点把握好“六性”。

写实性——真实可信、符合实际

写实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本质要求。作为组织部门了解、选拔和培养干部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符合实际。撰写人在对干部作出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素质能力,做到既要有观点,又要有事实,绝对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对暂时还拿不准的观点或材料,宁可舍弃,也不要勉强凑合。这既是组工干部党性强不强、职业道德好不好的表现,又是干部考察材料的生命线。比如,我们在评价考察对象“勤奋好学,勇于实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时,通过例举干

部在党的理论学习实践中的三个把握:“一是把握参与中心学习组活动的时机学习;二是把握业余时间积极拓宽知识面;三是把握基层工作实践强化业务管理能力”等客观真实的事例加以印证,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全面性——重点突出,全面具体

全面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干部考察材料是为干部任免等决策服务的,撰写人必须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逐一回答考察对象素质能力情况,以反映干部的本质和面貌。同时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精心提炼观点,又要挖掘典型事实,清晰地反映不同考察对象之间的不同点。一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反映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解决“*得住”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认真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等等。二是以注重实绩为原则,扣住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解决“能不能”的问题。不同的干部,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分工,我们应注重和善于把握这些显著的或细微的差别,真实而生动地加以反映。三是

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找准群众普遍反映的缺点和不足,解决“行不行”的问题。针对组织考察的目的,尽可能地根据干部的拟使用方向,有侧重地反映其特点。如,是否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否熟悉这方面的工作,等等。对拟任“一把手”人选,除了共性的要求外,还应重点反映其驾驭全盘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准确性——恰如其分,准确无误

准确性是干部考察材料的价值标准。考察结论与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考察材料的点睛之笔。撰写人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对考察收集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最能反映人物真实面貌的材料筛选出来,在有限的篇幅内作出准确的表述。一是要通过深入的情况分析,透彻的定性定量研究,对考察对象做出准确、恰当的评价和结论,不能含混其词、模棱两可。尤其要避免以“由于”、“因为”等词语,为所说的缺点列举客观原因,使观点不明确;使用“似乎”、“可能”,“有些方面”、“有待于”等词语来表述,使人正误难辨;以“性格内向”、“个性较强”等个性代缺点。二是要通过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手段,依据确切的事实和群众合理意见,客观公正、深入具体地评价分析干部的功过是非;三是要着重突出实绩分

析,以领导班子集体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深入分析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以此评定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四是要结合班子情况、岗位职能要求和干部特点,提出明确的建议。比如,有的干部理论水平高,但基层实践经验不足,可以明确建议将其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有的干部综合素质比较高,但工作中却和班子中的大部分成员不合拍,考察材料可以明确建议将其交流提拔到外单位使用。

典型性——刻画个性,如见其人

典型性是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要求。撰写人要抓住考察对象的主要特点,着力刻画其个性特征,正确反映不同系统、不同岗位考察对象的内在差异性。一是深入挖掘并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个性化信息。比如,“工作业务能力强”中的“能力”可以分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做群众思想工作、前瞻性思维等多个方面的能力;二是从不同角度予以个性化描述,使考察对象各具特色,形象鲜明;三是把有限的笔墨落在干部的“闪光点”上,对干部在关键时期的工作表现,以及最具有代表性、最能打动人的典型事例进行浓墨重彩的描述,保证对人物描述充实饱满。对共性的内容、干部表现不是很突出的方面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则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以

“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层次结构,为干部勾勒出一幅清晰丰满的人物“画像”。

完整性——格式规范,有机统一

完整性是干部考察材料的格式要求。干部考察材料,从其用途来看,尽管有不同类型,在写法上也各有侧重,但通常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标题,一般写成“&同志考察材料”。二是基本情况,将考察对象在某一时期内的现实表现作一个概括,要求有可*的依据,表达准确、明晰。三是主要表现,这是考察材料的主要内容。要根据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对照现任岗位职责要求,综合反映其素质能力,既要肯定其优点和长处,也要反映其缺点和不足,还要反映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情况。在文字表述上,干部考察材料的篇幅一般掌握在100字左右,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因此,要求撰稿人在收集材料、谋篇布局、遣词造句上下功夫,做到精益求精。当然,对干部考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撰稿人要从党性和实际出发,另附专项调查材料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结尾处还可写上干部任用的建议。如,“鉴于同志勤学上进,踏实肯干,率先垂范,具有较强的工作调研和文字驾驭能力(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较宽的知识面和发展潜力,主要承担的宣

第八篇、2016考察材料范文

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2016考察材料范文

第1篇:教师考察材料范文

xxx,男,30岁,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陕西xx集团有限公司子弟学校一级教师。

作为一名教师,该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处处以一名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在工作中,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数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学校,他除了正常的代课以外,还兼管学校的电教化管理和学校的劳资工作。这些工作不但头绪多而且十分烦杂,面对这些,他毫不退缩,而是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将各项工作干得都有声有色。

在教学上,xxx同志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能够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认真备课,分析学生学习心理,向课堂四十分钟要效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去年的毕业会考中,他所代的班级在全校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学校领导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在新的课程改革后,他更是积极钻研新课程理念,把课堂真正变成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大舞台,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上先后荣获多项殊荣:2000年3月荣获xx小学课堂教改展示赛二等奖;2002年荣获xx小学赛教一等奖;~年荣获xx市企事业学校赛教一等奖。

电化教学,这一现代的教学手段,对大多数人来说比较陌生,对xxx同志来说也是如此。面对这一新的挑战,他买书籍、查资料,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硬是从一个普通的爱好者发展到现在的准专业水平。学校电教化伊始,他与学校的电教化小组其他成员一道查阅资料、考察学校、分析论证,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就建成了一整套适合学校的多媒体电化教学系统不但满足了学校的教学需求,而且节省了一大批资金。在对系统的维护中,他也不知道牺牲了多少个休息日、花费了多少业余时间,人们见到的只是他穿梭于校园各个角落的背影;在电脑旁苦思冥想的神态。"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对他来说真是恰到好处。他的努力终于换来了丰厚的汇报:~年在xx市举办的课件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年3月作为xx市唯一代表的他,在全拾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大赛"中一举夺魁,为xx市、xx小学争得了荣誉。而后,他又代表陕西省参加了"全国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大赛",同样也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

在生活中xxx同志更是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将他的爱心奉献给他的同事和他所心爱的学生。记得去年他所代的班上,有一位同学上课时注意力总不够集中,经过调查,原来这位同学父母离异后由父亲抚养,而父亲于几天前重病去世,代为抚养的爷爷奶奶又重病住院,她既要上学读书,又要照顾住院的爷爷奶奶,全家的重担就落在了一个十

一、二岁的小女孩身上。得知这种情况,他急在心里,痛在心上,就急忙于办主任商量,要帮帮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他便从自己微薄的收入中拿出一百元钱。当班上其他同学得知这一消息后,都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当一千多元钱送到这位同学的手里时,这位同学禁不住大哭起来,而此时他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xxx同志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他曾多次代表学校和集团公司参加各种体育比赛,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当然成绩只代表过去,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在各级组织的关怀和帮助下,在他本人的不懈努力下,他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第2篇:xx同志考察材料

xx,男191年元月出生,汉族,××市××农场人,1966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入党,大专文化程度,197年2月毕业于××学院××专业,现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该同志主要表现是: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该同志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他时刻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注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自身的党性修养及锻炼,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该同志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均表现出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立场坚定性。

二、工作经历

丰富,能力强,业绩突出。该同志原在××工作,于1993年元月调入××市××工作,先后在经济发展局、招商局、汽车销售办公室、劳动人事局、党群工作局工作,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他都能爱岗敬业、认真学习钻研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和胜任工作,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多个部门的工作,既增加了他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也培养了他工作的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机构改革后,该同志负责党群工作部的全面工作。党群工作部对口二十多个部门,负责十三个村(社区)和近二十家企业的党群业务工作,面对工作的范围广、职能多、政策性强、工作人员少的困难,他没有叫苦叫难,而是与全局干部一起,认真深入调查研究,冷静分析工作的重点、难点,理清工作思路,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工作中,他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吃苦在前,常常加班加点,有时还带病坚持工作。他还十分注重调动和发挥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时常开局办会议请大家为工作出谋献策,积思广益,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全局一直保持团结、务实、高效的工作局面。他在带领全局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招商工作抓在手里,积极主动地为客商上门服务,跑手续、搞协调,赢得了客商的好评,被评为招商引进先进工作者。

三、为人正派,遵纪守法,作风廉洁。该同志不论是在地产车办公室、劳动人事局,还是任党群工作部领导,从不以领导自居,对工作对象热情服务,积极主动地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时难以解决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对同志平等相待,关心爱护,团结尊重。该同志在工作生活中,能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坚持正确的权利观,从不以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该同志在连续十年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全部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2001年度、2002年度、2016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

该同志在××助理调研员民主推荐中,获得推荐票0张,占收回张有效票的6.2%,有较高的群众公信度。

第3篇: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姓名,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人,19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个人提拔任用考察材料

一、政治坚强,具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同志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修养,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有着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都能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维护党和国家的

二、作风扎实,具有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敬业精神

同志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进取,勤政务实。他带领全科进一步形成了严、细、实、精、快的工作作风。他顾全大局,凡事以事业为重,具有"一盘棋"的思想和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尽职尽责。他讲求实效,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明实情,出实招,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有着敢于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他谋求一流,对任何工作都认真细致,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举轻若重,力求完美,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他注重学习,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与时俱进,不断丰富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提高知识水平。他讲究团结,尊重领导,热情服务,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关心同志,以诚相待,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三、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善于把握工作中的规律性

同志坚信,只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业务知识,才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坚持在繁忙的办案工作中,精心钻研劳动法律和法规,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虚心向其他有经验的劳动仲裁员学习,使他逐步成长为一名有过硬本领的业务骨干,他共审结案件件,无一件案件上诉,得到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收到表扬信`感谢信30多封。他特别是在案件的调解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能独当一面,是劳动仲裁员里的精英。他现在又致力于劳动争议案前调解,今年一年案前调解成功了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四、清正廉洁,自觉地高标准遵守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

某某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警钟长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艰苦奋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为名、

不图利,耐得住工作的艰苦,守得住生活上的清苦,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在连续十年的年度考核中,都是合格及称职以上等次。

某某同志主要的缺点是工作当中还不够泼辣大胆。

综上,该同志符合提拔重用的条件,适于提拔。

第4篇:个人考察材料范文

××,男,191年6月出生,汉族,××人,1973年月参加工作,197年月入党,在职大专,19年月××师专函授中文专业毕业,现任××劳动人事局副jú长。该同志主要表现是:

一、能自觉坚持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该同志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加以应用。该同志在多个部门工作任职过,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都能以极大的热情和钻劲,学习本专业的知识,适应新的工作。由于他热爱学习,勤于思考,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二、政治立场坚定,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该同志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在历次重大的政治事件中都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文革"中没有参加造反组织和"打、砸、抢"活动;在"六四"动乱期间,坚持反对动乱;本人以及亲属没有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三、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该同志在实际工作中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和劳动人事局副jú长期间,根据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劳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途径和办法。协调解决了××村因劳力安置长期上访的问题,在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中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四、工作认真,事业心强,业绩突出。该同志无论在原经协委工作,还是在××工作期间,都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先后被授予全省经协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在主持劳动人事局工作期间,先后被市人事局授予人事年报工作先进单位、工资统计先进单位,被××授予招商引资先进集体、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在国防工办工作期间,受到省国防工办多次表彰。

五、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该同志不论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任劳动人事局副jú长、国防工办副主任期间,作为单位主持工作的牵头人,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身先士卒,为人表率。能与其他同志处理好工作关系,在科学分工的基础,坚持协作和配合,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和基础建设的重点工作,立足岗位职责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献计献策。在招商引资、协调

服务中能够做到既热情服务,又坚持原则,工作中一般不接受吃请。在负责××办公楼建设和购置办公楼用品工作中,坚持按规定办事,办事谈事,多人参加,公开透明;签合同订协议,讲程序、讲原则,逐级汇报,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集体利益,努力做到清正廉洁。

在连续十年的年度考核中,都是称职以上等次,其中199年度、1996年度和2016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

该同志在××助理调研员民主推荐中,获得46张推荐票,占收回张有效票的79.3,有较好的群众公信度。

第篇:同志考察材料

该同志自XX年10月份到经济政策协调处工作以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注重加强自身的作风修养,廉洁勤政,忠于职守,诚恳待人,团结协作,在委党组领导下,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很大锻炼和提高。

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该同志坚持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注重自身政策理论水平的培养与提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通过"三讲"教育以及对"xxxx"深刻理解,夯实了理论功底,坚定了政治信念,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了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公仆意识和自律意识,培养了总揽全局的观念。特别是通过认真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自己的思想进一步得到升华,党性得到提高。

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该同志尤其注重学习相关业务理论,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发扬"认真细致、扎实严谨"传统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份材料,每一份文件,每一项工作。边学边干,取长补短,牢记服务宗旨,转变作风,自觉按政策、制度、程序办事。谦虚谨慎,积极搞好团结配合,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新问题、新情况不断的情况下,能以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尽快熟悉业务,没有因工作的衔接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较~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

三、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一是认真研究分管的财税、证券、金融等方面的业务理论,及时把握国家有关财政、税收、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政策,以国家政策正确指导自己的工作,及时把握经济动向,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二是积极主动地搞好与对口业务处室的配合,把好文件会签关,注意把握宏观政策、规定及相关规范。三是分别参与了几年的计划编制、白皮书的编写,定期搞好经济形势分析,并参与了"十五"规划和"xxx"规划的编制。四是深入基层和外省调研,对我省普遍关心的经济问题进行调研,调研报告多次在省计委系统获奖。~年,由所在处长带领,对基础设施融资问题进行调研,并写出调研报告,该报告获省发展改革系统科技进步一等奖。五是积极协助处长,组织了近几年的经济形势分析会,并写出相应的分析材料,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六是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及开行济南分行联合举办多次重点项目推介会,积极督促落实协调重点项目银行贷款,为我省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七是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如今年与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一起,为我省设立保险公司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设立放案,该方案已经省政府办公

2016年《准则》和《条例》测试答案 2016年准则和条例试题

篇一:《2016最新《准则》与《条例》试题与答案》

篇二:《2016最新《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本试卷共计满分100分。一共四个大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有20道题目,每小题2分,共40分)

1. 《条例》是根据( )制定的。

A.宪法 B.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D.廉洁自律准则

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 给予( )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3.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不追究其责任

4.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 )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B.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6.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B.警告

.严重警告 D.开除党籍

7. 《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 )。

A.新《条例》B.2003年《条例》

.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 D.《准则》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9.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 撤销党内职务 B.留党察看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10.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 )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D.严重警告

11. (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A.党章 B.廉洁自律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 D.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 )起施行。

A.印发之日 B. 201 年10月12 日

. 201 年10 月22 日 D.2016年1月1日

13.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 对策划者、组织者和(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领导者B.教唆者.骨干分子 D.参与者

1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三个月 B.六个月 .一年 D.两年

1. 《条例》规定,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一B.二 . 三 D.四

16. 《条例》规定,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 )。

A.解散 B.改组 .合并 D.解体

17. 《条例》规定,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 )。

A.解散 B.改组 .合并 D.解体

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 )。

A.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B.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D.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19. 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这体现了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 )原则。

A.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B. 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实事求是 D.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处理方式是( )。

A.警告处分B.严重警告处分

.免予处分 D.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二、多项选择题(共有10道题目,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有____。( )

A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B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D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有____。( )

A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B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D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3.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____等,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 )

A 礼品 B 礼金 消费卡 D 公务卡

4.党员干部的____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A 配偶 B 同事 子女及其配偶 D 父母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有: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____。( )

A 实事求是 B 民主集中制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 公平公开公正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____。( )

A 撤销党内职务 B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D 开除公职

7.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____。( )

A 改组 B 解散 撤销 D 警告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有: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____。( )

A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B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D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9.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____,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A 由中央纪委决定

B 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

由党委决定

D 或者经纪委决定并呈报党委批准

10.有下列____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 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B 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D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

三、判断题(共有20道题目,每小题2分,共40分)

1.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

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

2.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了“个禁止”“2个不准”。( )

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仅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

( )

4.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

务。( )

.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

6.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

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7.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2016年《准则》和《条例》测试答案.

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

.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

的形象,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9.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

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免予处分。( )

10.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

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

11.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

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

12. 对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

13. 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14.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

定,开除其党籍。( )

1.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不再追究党纪责任。( )

16.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

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

17. 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

党籍处分。( )

1.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

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 )

19.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

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

20.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

党的工作纪律。( )

四、简答题(共有2道题目,每小题1分,共30分)

1.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新《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1- BDBDB

6-10ABA

11-1ADBB

16-20BAAAD

1.ABD 2ABD 3AB 4.A .AB

6. AB 7AB ABD 9AB 10ABD

1-√××√√

6-10√×√×√

11-1√√√××

16-20√√√××

1.答: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篇三:《2016年东丽区学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题(含答案)》

2016年东丽区学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试卷

姓名 张建军 职务 副校长 .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0分)

1. 新《准则》《条例》自 起施行。( B )

A. 201年12月1日

B. 2016年1月1日

. 2016年7月1日

2.制定新《准则》《条例》,主要根据 党内法规。( )

A.《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3. 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新《准则》《条例》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A.人大 B.政协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4.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党的 。(A )

A 政治纪律 B 组织纪律 廉洁纪律

. 新《准则》共 条规范。(B )

A. 6 B. . 10

6. 新《条例》共11章 条。(A )

A. 133 B. 16 . 17

7. 、 或者 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

A.泄露 扩散 窃取

B.遗失 泄露 扩散

.泄露 遗失 窃取

. 新《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 。()

2

A. 党组织 B. 党员 . 党组织和党员

9.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

A. 降级 B. 撤职 . 撤销党内职务

10. 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B)

A. 一年 B. 一年半 . 二年

11.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 。(B )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 留党察看处分

12.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

A. 一年 B. 一年半 . 二年

3

13.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 以上处分。(B)

A. 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 留党察看

14.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内不得重新入党。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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