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契税新政策 包头房产契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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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契税新政策 包头房产契税政策
篇一:《契税新政策》
潍坊推出房地产市场优惠政策 首套房不超90平契税全补
2014-10-19 1:36 来源:潍坊新闻网
潍坊市推出一系列房地产市场优惠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按所缴纳契税额的100%给予住房补贴。
1日,记者从市建设部门了解到,我市推出一系列房地产市场优惠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按所缴纳契税额的100%给予住房补贴。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在同一区域内重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由所在区财政部门给予等额补贴。政策已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意见》部分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及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给予实缴契税额0%补贴。
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在同一区域内重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由所在区财政部门给予等额补贴,跨区的不予补贴。
在为职工发放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同时,提供更多配套资金供给渠道。近期,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中信银行,推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网络消费贷款业务(待双方系统联网测试完成后推出)。
在认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购房人的住房套数时,不得将原有房改房、继承房或受遗赠住房、征迁安置房、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和集体土地上的住房计算在内。 提倡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货币化补贴,鼓励房屋征收采用货币化补偿。筹集危房拆除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房源时,除企业投资以外,主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或租赁现房方式解决。
首套房
144平方米以下至少能补贴一半契税
1日,记者了解到,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内容包含多条楼市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其它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优惠政策的焦点为首套房,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及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给予实缴契税额0%补贴。
除了首套房免契税政策外,《意见》还提出在为职工发放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同时,提供更多配套资金供给渠道。
据悉,近期,待系统联网测试完成后,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中信银行,推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网络消费贷款业务。
在认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购房人的住房套数时,不得将原有房改房、继承房或受遗赠住房、征迁安置房、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和集体土地上的住房计算在内。 《意见》提倡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货币化补贴,鼓励房屋征收采用货币化补偿。筹集危房拆除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房源时,除企业投资以外,主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或租赁现房方式解决。
二手房
卖后同区再买,政府补贴部分营业税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对二手房市场的鼓励,提出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在同一区域内重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由所在区财政部门给予等额补贴,跨区的不予补贴。
对于购房时间的认定,预售商品住房以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约并备案时间为准,现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过户后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时间为准。
房龄不满五年的二手房营业税税率为.6%,30万元的房子就要缴1.6万元,这部分费用在买卖时一般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潍坊鑫锦盛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刘顺方认为,如果二手房营业税给予补贴,我市二手房市场房源数量将增加,部分房龄近乎于新房的二手房将无负担入市,“崭新现房”将成为二手房市场主打产品。而在市场上,次新的普通住宅恰恰是
市场上最受欢迎的。因此,政策调整对二手房市场是个重大利好。
营业税在二手房交易成本中占最大一块,营业税优惠将有效降低部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同时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所有措施,始终是在支持居民购买普通住宅、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范围内实施的。有利于提振信心、促进市场交易量回升。
算账
购4万元首套房,最多补近7000元
记者从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意见》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合理消费,保持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以一方面对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加大补助力度,另一方面严格设限,将炒房者拒于门外。
今年上半年,市区90平方米以下住宅销售量为4663套,销售面积为361110平方米,90—144平方米的住宅销售量为1436套,销售面积为193平方米,而144平方米以上住宅销售量仅为1713套。可见,中小户型刚需占了我市楼市的主流,《意见》将惠及大多数买房置业的市民。
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对购房者的影响有多大?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按000元/平方米计算,总价4万元,实行契税补贴政策之后,相当于免交了670元契税。
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刚买了新房的牛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这套住房大约0平方米,总价2万元,契税是4200元。“交不交契税不影响我买房,与几十万元的房款相比,几千元其实也不算大数,该买还得买。”牛先生说。
另一名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的市民许先生于9月中旬购买了新房,他表示,契税新规并非推动购房者决心买房的主因。“我的房子总价67万,契税才1万多元,平均到每平方米才100多元。”许先生说。对于新规对楼市的刺激,他认为影响有限
篇二:《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
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
受财税[2012]年2号文的提醒,大致整理了一下当前我国契税的有关条文,对其中涉及减免的条款整理如下:包头契税新政策.
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财税〔200〕62号;财税〔200〕104号)
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3、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试验楼,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工程,军用的机场、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和通信、导航、观测台站,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6、共同占有的土地、房屋权属分析,免征契税。(《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国税函〔1999〕391号)
7、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京外交机构、联合国驻京机构以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9、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财税[2011]2号)
10、对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免征契税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必须是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核算的事业单位;二是所承受的土地、
房屋必须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项目。凡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一律照章征收契税。(财税字〔199〕96号)
11、对金融企业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在财务处理上不进固定资产,没办不关产权变更手续,暂不征收契税。待金融企业出售或使用该房产时,再向方地产承受者征契税。(辽地税农〔199〕31号)
12、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视同国家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免征契税。(国税函〔1999〕72号 )
13、军队移交企业凭房地产划转文件和经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企业法人为依据,到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可一次性免征房地产契税。(辽地税法〔2000〕13号)
14、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是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和管理方式的调整,是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为配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的顺利实施,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的契税。(财税字〔2000〕176号)
1、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并移交地方的企业,其资产实行无偿划转。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企业脱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契税予以免征。(国税函〔2000〕46号)
16、甲单位拥有土地,乙单位提供资金,共建住房。上述甲乙单位合建并各自分得的房屋,不发生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财税〔2000〕14号)
17、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财税〔2000〕130号)
1、对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四家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财税〔2001〕10号 )
19、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征收机构承受用以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国税函〔2001〕43号)
20、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财税〔2001〕16号)
21、根据国务院2001 年发布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 (国务院第324号令)中关于“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的清理和处置,免交税收和行政性收费”的
规定,对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所涉及的契税,应当予以免征。(国税函〔2002〕777号 )
22、个人购买四合院,符合普通标准住宅的,暂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京国土房管改[2004]37号)
23、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属于该企业法人。对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承受个人独资企业的房屋或个人独资企业承受个人独资企业法人的房屋并未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不征收契税。(辽地税函〔2004〕173号 )
24、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财税〔2004〕126号)
2、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财税〔2004〕134号)
26、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国税函〔2004〕1036号 )
2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相分离的。股权是一种按份共有权,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占股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企业所有者的权利。土地、房屋是企业法人财产,而公司独立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因此,股权转移变化不影响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不会导致企业法人资产的权属转移,不涉及契税问题,不征收契税,也不需办理减免。(辽地税函〔200〕号 )
2、对商业银行承受依法实施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号)以及《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规定,免征契税。
(吉地税发〔2006〕133号)
29、对于被转移权属的建筑物,可参照房产税征管中有关房屋的标准认定是否属于应纳契税的房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7〕3号)中对于“房屋”的解释:“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11号)还规定,对具备以上所述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
地下建筑物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征收房产税。在政策执行中,凡是房产税征税的房屋范围均可作为契税的征税对象。(吉地税发〔2007〕9号)
30、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财税〔2007〕162号 ,该条款与上文中的第29项内容相左,从效力上看,笔者认为应以此文为准。)
31、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财税〔200〕24号 )
32、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国税函〔200〕43号 )
33、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财税[200]137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财税〔2010〕94号)
3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财税〔200〕142号 )
3、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财税〔2010〕42号 ,该文件仅适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36、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财税〔2010〕号)
37、因灾倒房、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重建住房的农户(以下简称“重建对象”),其退出原旧宅基地后到所在县(市)购买住房的,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免征契税。重建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每户限一套。(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所称“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和第四条
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投资人名称和出资比例均不发生改变。凡改变上述两项内容的,均属于投资主体发生改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
39、原由个人投资创建的企业挂靠当地政府成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经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如投资人未发生改变,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投资人发生改变的,按规定征收契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
40、用地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被政府相关部门计收的违约金,由于不属于土地出让的成交价格,因此,不计入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征收契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
41、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财税〔2011〕32号)
42、(1)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超过%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6)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7)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
篇三:《2014契税新政策是什么》包头契税新政策.
2014契税新政策是什么?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行为进行了契税减免,执行期限到2014年年底,持续时间为3年。
通知中规定的改制重组包含: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合并、分立、出售、破产、债权转股权、资产划转及事业单位改制这九种行为。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包头。 学院前身是创立于1956 年专门为国防工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包头机械工业学校。学院原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1998 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04 年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之一;2007 年被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确定为首批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之一;2008 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成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建校53 年,学院为国防工业战线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36000 余名各级各类专业人才,成为我国国防工业和地方工业技术人才教育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院总占地面积1100 亩, 建筑面积为29.32 万平方米。 教学仪器总值6099.73 万元。学院现设有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材料工程、车辆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 、人文与艺术设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系和社科部、体育教研部、成教部等10 个系部,并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部。学院拥有较完备的实验实训条件,现有实验、实训中心(室)45 个;校外实训基地230 个。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39 人,教授、副教授191 人;开设机械、电气、材料、汽车、计算机、管理、人文等36 个专业,5 个兵工特殊专业方向。学院面向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市招生,各种学制在校生12000 余人。 学院基本建成了服务装备制造业的专业群, 形成了以现代制造业为重点的专业体系。1 个国家级精品专业;2 个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专业;2 个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7 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品牌专业。
学院实训楼 学院与中国兵器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重工两特大型兵工装备企业共建、合作办学53 年,两企业已成为学院机械、材料、电气、车辆等专业和兵工专业方向的办学依托,形成了“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教育部评估专家的高度赞扬。近年来,学院承担自治区(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4 项,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63 篇, 有15 项教科研成果获自治区(部)级以上奖励。学院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先后承担和完成了北方奔驰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等多家企业 《感应加热复式压装机》 等15 项技术开发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 4 项获得实用新型国家专利。 学院始终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毕业生以“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操作水平高、下得去、留的住、用的好”的良好声誉,赢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王校春在国家首届全国数控大赛中取得了全国总决赛数控铣亚军。良好的育人质量确保了学院就业率连续多年在内蒙古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04 年以来学院连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2002 年以来学院连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两次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7 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08 年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优秀奖。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早期建立的高职院校,目前已经成为一所育人环境优越,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以装备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要特色和优势的高职院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全院师生员工将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锐意改革,不断创新,为建设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美丽的包头
我站在东方的阳光下,享受着它带给我的温暖...我成长在,美丽的包头市鹿城我爱我的家乡,我爱我辽阔的大草原。
包头市一个很美的工业城市,它不缺少大草原的自然,也不缺少大都市的繁华。清晨7点多,东方的太阳冉冉升起,人们便从睡梦中醒来,与包头一起开始崭新的一天。学生们背着沉重的书包匆匆忙忙的走在上的的路上,脸上交集这疲惫,与充实。并不矛盾,今天他们将在明亮的教室里有了新的收获。大人们呢?则,匆匆走在上班的路上,满足感,和疲惫交集在脸上。为了自己的家、事业而奔波,应该很充实吧,早晨,包头的大街小巷,点有了独具特色的风景,宾器城里,老人在晨练,学校门口,学生们在拥挤的买早点,
包头的夜景实在是美极了,上周我和我一个朋友站在18层楼顶看到了包头的夜景,各种霓虹灯,川流不息的汽车,高耸的楼房,来来往往的人们,构成了一幅生龙活虎的画卷...
包头美丽的工业化城市,我爱你!
我梦中的包头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做的梦是这样的:一天,我正在外面玩。我想,要是现在能见到20年后的包头该多好啊!这时,有两个小精灵飞到我面前。我奇怪地问:“你们是谁啊?”一个小精灵说:“我是小草精灵,我叫沙沙。”另一个小精灵说:“我是花朵精灵,我叫露露。你不是想看20年后的包头吗?和我们一起做时光机走吧。”我高兴地答应了!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20年后的包头。
我们走下了时光机。我看到公园都没有了,我不禁伤心起来。“说不定公园建在别的地方了,”沙沙对我说。于是,露露飞得很高很高,她往下看,叫道:“呀!公园都‘跑’到郊外去了。”然后,沙沙叫来小鸟美美带着我们来到公园。
我们一进公园,就有许多小鸟、小鹿等小动物都来了,我拿出面包渣给它们。“这些都是野生动物”,见识最广的露露说:“因为人类不再捕捉它们,所以它们跟我们很友好。
”我们再往里走,一片绿色的“大海”—美丽的草原呈现在我眼前。草原有一排排小别墅,旁边有“动物乐园”,里边的设施全部都用废旧物品做成。没有高楼,没有空气污染,没有拥堵的车流------
我们来到玩具店,哇!所有的玩具全部是废旧物品回收二次加工制成的,真是又精美,又好玩!我们买了好多玩具,开心极了!
“叮铃铃。快起床!”小闹钟响了。
哦!原来是梦,我真希望梦能变成现实。
相关参考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的院名为:包头职...
我的家乡在包头市,包头又叫鹿城。包头是内蒙最大的重工业城市,有包钢·铝厂还有北方奔驰·二零二兵工厂······。包头的稀土举世闻名,储量居世界首位。我的家乡有雄伟壮观的大青山,还有奔流不息的黄河在尽情地流...
在我们的家乡包头,有哪些美景,任选一处写下来‘ 写家乡的一处美景300
篇一:《我的故乡包头》我的故乡——内蒙古包头一,介绍包头包头,内蒙古第一大城市,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包头全市常住人口273.166万人,市区人口222.24万人。包头城市建成区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包头。学院前身是创立于1956年专门为国防工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包...
...方的阳光下,享受着它带给我的温暖...我成长在,美丽的包头市鹿城我爱我的家乡,我爱我辽阔的大草原。包头市一个很美的工业城市,它不缺少大草原的自然,也不缺少大都市的繁华。清晨7点多,东方的太阳冉冉升起,人们...
...:一天,我正在外面玩。我想,要是现在能见到20年后的包头该多好啊!这时,有两个小精灵飞到我面前。我奇怪地问:“你们是谁啊?”一个小精灵说:“我是小草精灵,我叫沙沙。”另一个小精灵说:“我是花朵精灵,我叫...
...014年上海居住证转户籍必备要求和注意事项(上海户籍新政策)(2014-06-1712:7:02)标签:房产上海居住证户籍上海户口小编分类:行业前沿小编从200年开始,一直在上海从事各类上海户籍的咨询服务,经历了各类上海户籍政策和上...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为了不断加强我校招生工作的规范性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篇一:《再游梅力更》再游梅力更梅力更与我们班有着不解之缘,有我们抹不去的记忆,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年的情景虽然渐渐的淡去,但是仍然不能忘却。初探梅力更是3年前的“五一节”学校组织春游,学校用大客车把我们拉...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查询方式查询网站:http://btzy.nm.edu.cn/查询电话:0472-6992166691861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2号特别说明:由于信息不断变化,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查询方式查询网站:http://www.btsvc.edu.cn/查询电话:(0472)2122456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学府道中段特别说明:由于信息不断变化,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本站...
篇一:《2016年1月尔雅通识考试形势与政策1》2016年1月形式与政策尔雅考试答案1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中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第67号公约,承诺2000年底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A、199年B、1996年、1997年D、199年我的答案...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
...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基本情况1、学院全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671区内招生代码:7952、学院地址: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邮编:014035招生热线:0472-31632363163235(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