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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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1)

2、《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新规定(2)

3、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3)

4、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4)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篇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规定(定)20100411》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大家对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促进各业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认识,加快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增值税发票的衔接速度,提高财务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力度,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增值税销项发票和增值税进项发票。

销项发票是可以理解为公司销售货物开具的给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增值税发票,对于我公司来讲称之为销项发票,发票金额为销项金额,发票税额为销项税额。(所以以下内容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销项发票)。反之称之为进项发票。

二、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类别:目前公司有专用、普通、印制。

目前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的类别有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印制普票。以上三种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只是用途和形式不一样。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都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对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生产工业企业或提供劳务年经营额在0万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年经营额在0万以上的可以申报,申报后视企业情况有半年的认定期,俗称辅导期,在半年内经营额必须达到2万或40万元即该企业年经营额的一半,可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未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也就不能进项抵扣了。企业除了要交增值税外还需按照增值税缴纳额交纳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和3%的教育费附加等)。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还包括非增值税应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如医院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但均属营业税应税范畴,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3、印制普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

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所以采购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税额抵扣的,除非提供发票单位不是一般纳税人。

四、增值税发票的期限:

增值税发票目前为三联,依次是:记账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是开票单位即销售单位的记账和纳税申报联次且需在当月完成,发票联和抵扣联分别是客户单位的记账联和认证抵扣申报联,期限是10天,也就是说增值税发票开出后,客户需在10天内认证抵扣,否则过期无效。小规模纳税人不受此限制,也就是说不需要抵扣的客户不受此限制,从目前公司发票的类别来看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印制普通发票不受此限制。

同样公司收到采购进项发票时也是两联,一联为发票联,一联是抵扣联,公司最晚抵扣的日期也是发票开票日期后10天内(公司中药材收购发票管理规定及操作程序见后)。

五、增值税发票税额的计算:

1、税率: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开具的发票一般情况下税率为17%。

2、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7%)

或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总收入÷(1+税率)×税率。

或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总收入-销售额。

即销售额(不含税的)=含税销售总收入÷(1+税率)

目前一般讲销售金额均为含税销售金额,如为不含税销售金额会注明。

3、缴税:应缴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缴税额(城建税)=应缴税额(增值税)×税率7%

应缴税额(教育费)=应缴税额(增值税)×税率3%

应缴税费=应缴税额(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

业务部门在与客户谈判时需在考虑增值税之外还需考虑应缴税费。

六、增值税发票的购领和空白发票丢失:

1、增值税发票的购领由财务专人负责及保管,购回后按发票号码顺序整理

登记,并编制好发票领用登记本。登记好发票号码,便于提高业务部门领取发票手续办理的速度。

2、空白发票丢失隐瞒不报后果严重,财务税票保管员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并报案,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窗口递交书面报告以及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同时需在税务报刊杂志上登报声明作废。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责

任,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失窃的暂时由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作废的管理:

目前公司增值税(专用和普通)发票和印制发票分人开具。业务部门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依据主要有网点开票及合同的备案、销售清单以及开票申请单。其中合同备案需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提前拿到财务开票员处备案。日常以开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和销售清单相结合的形式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网点开票及合同到财务开票员处备案了的,增值税发票申请单由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即可。

业务部门在审核开票申请时应根据客户销售回款情况批准,回款应回到公司账上的客户如应收账款过大,业务部门应进行催款并控制开税票的数量,以预防税务风险。税票开具相关要求如下:

1、税票的开具需财务专职开票人员开具,应按购领发票号码的顺序开具。

2、对方单位为第一次开税票的公司应要求客户提供开票资料,主要是客户

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客户开票资料信息需包括:单位全称、纳税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税票开票员需认真审核再将以上客户开票资料信息完整的录入开票系统建立开票档案。

3、开具税票前财务开票员应对各项资料认真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有:客户

开票备案资料、销售清单、开税票申请单、客户未开票余额、客户单位全称、开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有收银员加盖的现金或转账章。客户未开票余额不足的前提下开票员不得开票,严格意义来讲应监控到该客户品种销售未开票余额。销售清单单位名称与开税票单位名称资料信息不符的不得开票。销售清单未加盖收银员收款盖章的不得开票。

4、一次开票品种较多的无法在一张税票票面反映的,客户无特别要求的财

务开票员按药品一批见附件开具税票,另附税票品种明细清单;如可以在税票票面开具反映的而客户需要开药品一批见附件的都需要在开票申请单上注明,否则重开责任都归开票申请人。客户有需要注明产品生产厂家的开票申请人应在开票申请单注明或到财务备案,如未在开票申请单上注明或未到财务备案导致重开发票的责任归开票申请人。赠品销售

即销售清单与开税票不一致的需开票申请人在开票申请单上注明,否则重开错开责任归开票申请人。

、财务开票员开具税票在打印前应认真复核,准确无误后再打印税票。打

印出来后应及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分出来保管好,待业务部门来领取。

6、财务开票员在未审核准确的前提下将税票打印出来并开错发票的,应加

盖作废章并及时重开,按每张10元进行处罚。其他原因如纸没放好、打印机等原因打歪了或没打完整作废的按每张2元进行处罚。监管人为税务主管,罚款作为财务部门内活动经费。

7、如因业务部门或客户在申请开具税票时未填写准确信息的导致财务开票

员开错票当月作废的,则按30元/张进行责任罚款,责任追究的顺序是:业务部门经理。罚款作为公司收入。开错发票已寄出又退回需要再次重开邮寄出且产生了相关费用的如邮寄费等将追究领票人的相关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领票人在发票领用登记本签字前应进行复核。

、作废发票各联都应归整完好,便于检查和公司备查以及税务缴销,必需

在当月作作废处理,不得跨月,跨月不得作废。跨月属于发票退回的范畴,业务部门各种原因税票跨月退回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60元/张进行罚款,责任人按上述责任追究顺序执行,在下面发票退回的操作再进行说明。增值税发票作废条件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发生全部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的并且当月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的。

②公司即销货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

③客户即购货方未认证的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相符。

9、财务开票员开完票后应及时在税票领用登记本上对应税票号码登记销售

清单号,并及时在进销存系统内进行销项发票勾对,每天导出销售和开票数据,须对每笔开票进行监控。其中终端部销售开票较为零散,统计时可以不到品种,到网点即可。客户未开票余额不得出现负数。如出现

负数的按超开部分的税额(是指应缴税费)挂开票单位业务的负责人即业务员(开票申请人如为员工的责任人为开票审批人及部门经理)的个人往来账,待解决或追回多开税票损失后冲回,否则从工资中扣除。(此项工作和责任追究待财务开票员将2009年元月份开始整理统计到现在的数据出来后执行)

八、增值税发票领取的管理:

1、增值税发票开具后,业务部门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信息(包括:客户单位

全称、开户银行、地址、品规、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审核后应检查发票张数和份数(或包括明细清单附件)及号码,无误后再在发票领用登记本上签字领取,要求确定领取日期,签字前还需核对发票号码和销售清单号,其他信息可以暂时不填在发票领用登记本上。

2、业务部门将发票领走后,财务开票员需将开票记账联内容登入到EXEL

电子表中建立《销售开税票月度登记表》,表中的信息应该有: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销售清单号、客户单位全称、金额、税额、开票批准人(指业务部门经理)、开票经办人、申请开票人(一般指业务员)、财务开票员姓名和领票人姓名。进销存系统中可以勾对的可从系统中导出,系统导出明细数据还应包括品规、数量和单价等信息。其中税额应与当月的销项税额一致。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九、增值税发票领用后的保管、传递及丢失:

1、业务部门或业务员领取发票后应妥善保管,应备有票据夹,将发票视同

支票,最好不要对折且不要在发票上面书写任何字,因为税票具有复写效果。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识别号区不得对折及污损,如造成客户无法认证抵扣退回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全部经济责任。

2、业务部门经办人在财务代领发票的也应做好发票领用或邮寄人等信息的

登记本。登记本上同样应有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销售清单号、客户名称、金额、领用人、邮寄人、邮寄地址、邮寄时间等信息。前面部分的相关信息可以和财务开票人登记的明细表数据共享。

3、业务部门经办人代业务员领取增值税发票后应按合同及业务要求及时将

发票邮寄出或随货同行。税票邮寄出或随货同行后需要及时跟踪并与对

篇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票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的发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特订如下管理办法:

1.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以及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重要凭证和其它有关票据,一律由计划财务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各使用销售发票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领换。

2.计划财务部应根据销售部门的业务量,采取用定量控制领换普通发票的办法,其它部门需开具发票一律由计划财务部掌握开具,不得领取。

3.领换时必将已开具的发票留底联逐笔打出总金额定时交计划财务部。经办人对有关部门领换发票必须严格登记,并实行签名。

4.计划财务部若发现存根撕毁一份或若干份,甚至将整本留底发票联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按发票管理所的规定进行处罚。

.定于每月2—29日各使用发票的部门必将开完的发票留底联或此本正在用,而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全部一并交计划财务部,不得拖延。

6.销售部门填制一式几联的发票时,必须填写清楚齐全购货单位、年、月、日、数量、金额、开票人、收款人,如有销售折扣与折让,需在同一张发票反映,且将记帐联附在销售汇总单后。

7.单位或团体严禁乱吊部门帐,必须当时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结清。确因特殊情况需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协议、合同等,同时经办

人在发票签上姓名,限一定时间结清或交计划财务部划帐、托收等结清,手续不全计划财务部有权、有责任拒绝受理。

.开具的发票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发票应该是一式三联(不得少张)并加盖“作废”字样交计划财务部,发票的使用按顺序号开具,不得涂改、撕毁、缺号、跳号、倒写使用。

9.发票不得转让(转让性代开)、严禁开具假发票和将空白发票撕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10.增值税发票统一由计划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制和管理,发票的开具严格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

11.违反以上1—10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科、室、门市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于罚款、行政处分等,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南京正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2010发布

南京正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放号:

持有人: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到及发出的增值税发票(包含普通增值税发票) 3.职责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4、规定

4.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记帐联与发票联组成。 4.2发票领购、保管

4.2.1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4.2.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部保险柜。 4.2.3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 时放到保险柜。

4.2.4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

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4.2.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4.2.6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4.2.7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4.2.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4.2.9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3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4.4对于我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应核对以下内容:

4.4.1字迹清楚。 4.4.2项目填写齐全。

4.4.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4.4.4我公司开票信息内容无误。

4.4.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4.6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我公司有权拒收。

4.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为自开票之日起90天,收到专用发票后,当月做请款处理的发票,于请款时将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财务部;当月不做请款处理的发票,应于本月2日前将发票联及抵扣联交财务部做发票认证及帐务处理。交接时要添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接单以做备查(交接单见附件) 4.6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4.7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90天内认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经办人承担。

4.9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保存时限保存。

4.10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篇四:《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严肃性,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现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事项统一规定如下:

一、 客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定

对需开具增值税票的客户,必须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核,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新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6

号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附件1)。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第八条所称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一)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二)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三)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四)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卡或者I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卡或者I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二条

因I卡、软盘质量等问题无法报税的,应更换I卡、软盘。

因硬盘损坏、更换金税卡等原因不能正常报税的,应提供已开具未向税务机关报税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或者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补采开票数据。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应缴销其专用发票,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处理专用设备。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称专用发票的缴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在纸质专用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专用发票数据电文。

被缴销的纸质专用发票应退还纳税人。

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二)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严肃性,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现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事项统一规定如下:

一、 客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定

对需开具增值税票的客户,必须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核,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 对非直接往来的商超客户,确需要求“带票结款”的,经物流经理查实后,按公司相关 流程,要求商超客户提供《采买授权书》原件;

6、 增值税开票资料即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注意审核与所提供的有效证件必须一致)。

二、 增值税发票开具原则

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必须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票:

1、 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

2、 开票金额按当月货款(冲抵配销政策后的金额)精确至元角分予以开具,若有预收账款的,对预收款部分在未实现交易前不予提供增值税票,待实现交易后再行补开增值税票

3、 货款的收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划转,原则上应在货款到达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再行开具,对以现金结算的货款部分不提供增值税票。

4、 任何公司都不得向无直接往来业务关系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也不能许可。

、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任意增加开票金额,必须做到订单、回款、开票一致。

6、 任何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方可开具,不得同意客户现金结算换票请求。

7、 其他日常保管、管理规定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 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轧帐日期(每月二十五日)划分收入开票时限,凡当月二十五日至月末之间发生的销售收入,一律开具次月日期。

9、 当月发货单月开票,凡客户请求开具前期交易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则上不得予以开具。

三、 增值税发票其他管理事项

1、 增值税发票需邮寄的,必须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直接交给客户的需进行专项登记签收,严禁通过货运站转交或夹在货物中托运;

2、 对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建账序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开票日期、客户名称、金额、增值税发票号码、领用人、寄出特快专递号等);

3、 对一般纳税人客户的相关资料需进行单独保管;

4、 空白增值税票及增值税税控I卡需存放在安全地方进行保管。

、 如有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保管专项管理规定的,一律遵照执行。

四、 管理责任

1、 分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分公司物流经理,大区经理、业务责任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2、 如有违反上述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造成税务处罚的,由物流经理、分公司经理及有关责任人(责任业务员)按60%、20%、20%比例赔偿税务罚款损失,并按公司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3、 望分公司各相关人员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上述要求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管理,严禁通过银行虚转资金,为客户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公司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权。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三)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根据国税发[2006]1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有关内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和保管

1、财务部设增值税发票专职操作员,操作员应经过税务机关培训考核,并持有“ 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企业操作员证”后,方可负责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及开具等有关事项。

2、操作员应按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的领购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3、公司应加装必要的防盗门、窗、保险柜等安全设施,操作员应对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做到安全保险,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应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

4、操作员要保管好增值税发票领购簿、税控金税卡、,税控I卡、读卡器和发票专用章,维护好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有关当事人在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使用、作废、传递、保管、缴销等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发票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操作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部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增值税发票申请单》,

并详细填写相关资料,或附相关合同、入库单和购货方的开票资料等,以保证正确开票。

3、《增值税发票申请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部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经理出差时,可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同意。

4、操作员应根据审批后的《增值税发票申请单》认真开具发票,并经复核人审核签字,操作员应将《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原则上发票的开具时间为每月2日之前,26日至月底公司停止开票。

三、增值税发票的传递

1、财务人员应及时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账务处理。

2、开具后的增值税发票经申请人仔细核对无误后,在发票移交登记薄上签字确认。

3、申请人应及时将增值税发票转交购买方业务员或其财务部人员,以便及时办理发票挂帐待付手续,同时要取得对方接收发票人员的签收单。

4、对于路程较远的客户,需邮寄增值税发票的,经办人要避开密码区折叠,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中间放置空白纸,以防止无意中的复写,而影响密码区字迹的清晰。

、邮寄时应准确填写收件人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保存好快递的客户联。邮寄时应将发票签收单一并邮寄给客户,待客户收到发票后在签收回执单上签字,并将签收回执单回传给公司,发票申请人应将签收回执单妥善保管至少10天。

6、建议邮寄增值税发票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快递公司,如邮政快递、顺丰快递。邮寄后要及时跟踪发票的邮寄过程,发现延迟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处理。在

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发票丢失,经办人及邮寄人要承担责任。

6、如不慎丢失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规定办理手续。

7、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等情形的,或发生销售部分退回和销售折让的,按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办理作废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

9、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错误、丢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按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0、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国税发[2006]1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2、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3、增值税发票移交登记簿

4、增值税发票签收单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

篇一:《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申请格式》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请

****市国税局:

我公司开票人员在2014年07月03日开具给**市大成镇卫生院的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有误,发票代码为440012460、发票号码为0060477、金额21717.62元、税额3691.99元;错误原因是发票上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与所附出货单上的内容不一致。

现因对方拒收退回,我司已对该发票进行核销,故无法作废,现申请对该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望批准。

本公司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市**药业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14日

篇二:《普通发票作废冲红申请单》

普通发票作废冲红申请单

申请人申明:我(单位)提供的本《申请单》情况属实,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人员签字: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本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税务机关受理后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将作废、冲红发票装订在第二联申请单后。

篇三:《红冲发票的证明》

情 况 说 明

XX税务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开给xxxxxxxxx公司的一张发票,号码为xxxxx,价税金额大写(小写),发票已认证,税款已于XX交上,现发现XXXXXX问题,本公司需开具红字发票。特此说明!

Xxxx公司

2014-1-14

篇四:《发票冲红说明-客户》

发票冲红说明

因编号为“xx号”的《专项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中的合同金额由人民币x元变更至人民币想元。因此,需要想重新向我公司开具发票。

此前,由x于x年x月x日开具的发票代码为x,编号为x,金额为x元整的发票红冲,我公司已退回x,由x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说明。

x有限公司

篇五:《红字发票情况说明样本》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情况说明

xxx国家税务局: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xxx公司于xxx年xxx月xxx日开具给xxx公司的一份增值税发票,发票代码:xxx,发票号码:xxx,金额:xxx元,税额:xxx元,合计:xxx元。现因(商品明细、数量有误/金额有误)没有交付给购货方,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xxx有限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篇六:《财务红冲发票情况说明样本》

情 况 说 明

************国税务局:

我司收到************(开票方公司名称)于 ****年****月****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元,税*****元,价税合计*******元,发票内容为****。由于******************** (开票方公司名称)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重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发票号码:**********,发票内容与**********号发票重复。需退回发票。

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公司(收票方公司名称) ******年****月****日

篇七:《红冲发票情况说明》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情况说明

现我公司开具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200134140,号码:096072,开票日期:2014年4月2日,金额693.74元, 税额962.13元,价税合计金额:6663.7元。由于数量填开错误,此张发票数量:120200。正确的开票数量应为:174697。此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特申请开红冲为感!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无锡市畅辰带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朱红亚

日期:2014--1

篇八:《开红字发票情况说明模板》

开红字发票情况说明

兹有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日通过金税机开了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23140,发票号码为:XXXXXXXX.购货方为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当时由于我方办事人员误把含税金额开成不含税金额,正确的含税金额应该为:47.01。且收款人及复核人为签名。收款人为:XXX,复核人为:XXX。由于我司办事人员月初发现错误。发票未交给购货方,购货方未抵扣,故本公司现向贵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望给予办理为感!

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

2013-11-1

篇九:《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的操作流程》

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的操作流程

对红字普通发票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作了规定。在此基础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规定:

一、凡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能取回原发票的,如果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可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如果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

二、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申请,购进货物的发票联、记帐凭证、入库凭证、运输凭证,购进货物合同及协议书),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山东省XX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省内),或由购买方提交进货退出或折让的有关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资料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出具意见并盖章后(省外),才能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合法依据。否则,销货方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如何开红字发票

一、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作了规定。在此基础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规定:1、凡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能取回原发票的,如果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可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如果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2、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申请,购进货物的发票联、记帐凭证、入库凭证、运输凭证,购进货物合同及协议书),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山东省XX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省内),或由购买方提交进货退出或折让的有关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资料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出具意见并盖章后(省外),才能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合法依据。否则,销货方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二、如果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号)文件规定,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未按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应予以处罚。

航天信息税控系统年费400元如何全额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号)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

篇一:《增值税发票遗失的情况说明》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的情况说明

致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苏州多来美贸易有限公司(税号:320017420399),因为 原因不慎将 公司开给本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商品名称 ,金额 元,税额 元,合计金额 元。

特此说明。

苏州多来美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I / 1

篇二:《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4年10月30日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我公司(江阴市宏锦金属铸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217004417),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江阴市宏锦金属铸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217004417) 发票代码:3200134170

发票张数:壹张

发票号码:No.06609919

发票总额:壹拾伍万零捌拾陆圆整(¥1006.00)

发票票面明细:

由于经办人员保管不善,致使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望贵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和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特此证明!

江阴市宏锦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2014年11月2日

篇三:《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证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证明

X X X X XXXX 有限公司:

于2014年X月X日xxxxxxxxw有限公司给我司开具壹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XXXXXXX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30411XXXXX

发票张数:壹张

发票代码:33021311XX0

发票号码:0000000

发票总额:20000元

由于管理人员保管不慎,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

篇四:《增值税发票遗失处理报告》

增值税发票遗失处理报告

关于遗失增值税发票,发票号:031046463和发票号0346

于2013年11月12日我司开给(东莞嘻嘻嘻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7222744444)的两张增值税发票,发票号:034442和发票号034422 客户不小心将发票遗失。

遗失原因:

由于客户的员工韦春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

处理方法:

(1) 客户通知给我司的跟单。

(2) 由于是当月遗失的,在还没报税的情况下,我司在2013年11月1日把遗失的发票取消。

(3) 客户发出了遗失证明给我司。

(4) 我司决定在2013年11月20日重新补开两份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公司。

特此报告。

报告人:陈家好 业务跟单:王菊花 审批:胡可儿

日 期:2013.11.22 日 期: 日 期:

篇五:《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情况报告说明格式》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情况报告说明格式

致______市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税号:xxxxxxxxx7420399),因为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慎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发票代码:________________;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税额:_______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 元。

特此说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有关具体手续?

(1)公司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遗失发票的当天,按规定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公开在《中国税务报》声明作废。

(2)遗失发票的登报声明作废程序:

①遗失者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并填写《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 ②遗失者将经地方税务机关验核审批同意并盖章的《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送到有关报社办理手续;

③对遗失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中国税务报》涉税遗失声明刊登表

遗失声明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等各类完税证、退税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销货清单、统一收款收据、防伪税控系统(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卡)、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财务章及发票专用章等的遗失声明

办理须知:1、内容应填写纳税人名称、遗失发票份数、代码、号码、联次、是否盖发票专用章、备注等。

2、表格认真填写完成请发送至:传真 010-67337417 或 邮箱:244210663@qq.o

申请日期:201年 日 申请单位签章: ~~~~~~~~~~~~~~~~~~~~~~~~~~~~~~~~~~~~~~~~~~~~~~~~~~~~~~~~~~~~~~~

联系人:宫先生、贾小姐 电话:010-61924 盖章回传真:010-67337417

邮箱:244210663@qq.o 更多咨询请加QQ:244210663 、2240266

篇六:《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本》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本(1)

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__________,发票号码:__________,开票金额:_____元。由于我司保管失误,导致遗失。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本(2)

____有限公司:

贵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号开具的一张增值税发票给我公司,发票代码:__________,发票号为:__________,发票金额:_____元,发票税额:__________元。由于快递公司原因,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篇七:《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证 明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给XXXXXXXX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 :

货物数量 :

发票金额 :

发票税额: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发票总额:

发票在邮寄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特此证明!

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篇八:《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篇九:《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样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下面是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样本,欢迎阅读。

样本1:

我司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号:____________ 发票金额:________________)被我司不慎遗失,客户未入账。现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以便客户入账。特此证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样本2:

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____________公司 年 月 日开具的发票代码为 ,号码为 ,金额为________元,税额为________元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特此证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样本3:

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B公司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 货物数量 发票金额 发票税额

发票总额:

发票在送货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篇十:《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书面报告》

关于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告

XX市国家税务局XX税务分局:

我XXXXX公司,经营范围:XXX。企业法人:XX,成立日期:XXX年X月X日,经营地址:XXX,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XXXX,征收方式均属查账征收。

XX年XX月X日我公司向XXXX公司销售XX产品XX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X份,发票代码:XX;发票号码:XX;发票金额:XX元;对方纳税人识别号:XXXX。XX年X月X日由于速递员的疏忽,不慎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X份,上述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该份发票我单位已上报缴税。

XX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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