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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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1)

2、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2)

3、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国税代开专票作废(3)

4、增值税发票保管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4)

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

篇一:《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申请格式》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请

****市国税局:

我公司开票人员在2014年07月03日开具给**市大成镇卫生院的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有误,发票代码为440012460、发票号码为0060477、金额21717.62元、税额3691.99元;错误原因是发票上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与所附出货单上的内容不一致。

现因对方拒收退回,我司已对该发票进行核销,故无法作废,现申请对该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望批准。

本公司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市**药业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14日

篇二:《普通发票作废冲红申请单》

普通发票作废冲红申请单

申请人申明:我(单位)提供的本《申请单》情况属实,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人员签字: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本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税务机关受理后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将作废、冲红发票装订在第二联申请单后。

篇三:《红冲发票的证明》

情 况 说 明

XX税务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开给xxxxxxxxx公司的一张发票,号码为xxxxx,价税金额大写(小写),发票已认证,税款已于XX交上,现发现XXXXXX问题,本公司需开具红字发票。特此说明!

Xxxx公司

2014-1-14

篇四:《发票冲红说明-客户》

发票冲红说明

因编号为“xx号”的《专项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中的合同金额由人民币x元变更至人民币想元。因此,需要想重新向我公司开具发票。

此前,由x于x年x月x日开具的发票代码为x,编号为x,金额为x元整的发票红冲,我公司已退回x,由x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说明。

x有限公司

篇五:《红字发票情况说明样本》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情况说明

xxx国家税务局: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xxx公司于xxx年xxx月xxx日开具给xxx公司的一份增值税发票,发票代码:xxx,发票号码:xxx,金额:xxx元,税额:xxx元,合计:xxx元。现因(商品明细、数量有误/金额有误)没有交付给购货方,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xxx有限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篇六:《财务红冲发票情况说明样本》

情 况 说 明

************国税务局:

我司收到************(开票方公司名称)于 ****年****月****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元,税*****元,价税合计*******元,发票内容为****。由于******************** (开票方公司名称)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重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发票号码:**********,发票内容与**********号发票重复。需退回发票。

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公司(收票方公司名称) ******年****月****日

篇七:《红冲发票情况说明》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情况说明

现我公司开具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200134140,号码:096072,开票日期:2014年4月2日,金额693.74元, 税额962.13元,价税合计金额:6663.7元。由于数量填开错误,此张发票数量:120200。正确的开票数量应为:174697。此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特申请开红冲为感!冲红普通发票说明书模板.

无锡市畅辰带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朱红亚

日期:2014--1

篇八:《开红字发票情况说明模板》

开红字发票情况说明

兹有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日通过金税机开了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23140,发票号码为:XXXXXXXX.购货方为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当时由于我方办事人员误把含税金额开成不含税金额,正确的含税金额应该为:47.01。且收款人及复核人为签名。收款人为:XXX,复核人为:XXX。由于我司办事人员月初发现错误。发票未交给购货方,购货方未抵扣,故本公司现向贵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望给予办理为感!

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

2013-11-1

篇九:《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的操作流程》

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的操作流程

对红字普通发票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作了规定。在此基础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规定:

一、凡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能取回原发票的,如果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可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如果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

二、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申请,购进货物的发票联、记帐凭证、入库凭证、运输凭证,购进货物合同及协议书),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山东省XX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省内),或由购买方提交进货退出或折让的有关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资料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出具意见并盖章后(省外),才能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合法依据。否则,销货方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如何开红字发票

一、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作了规定。在此基础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规定:1、凡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能取回原发票的,如果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可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如果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2、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申请,购进货物的发票联、记帐凭证、入库凭证、运输凭证,购进货物合同及协议书),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山东省XX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省内),或由购买方提交进货退出或折让的有关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资料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出具意见并盖章后(省外),才能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合法依据。否则,销货方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二、如果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号)文件规定,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未按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应予以处罚。

航天信息税控系统年费400元如何全额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号)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

篇一:《增值税发票遗失的情况说明》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的情况说明

致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苏州多来美贸易有限公司(税号:320017420399),因为 原因不慎将 公司开给本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商品名称 ,金额 元,税额 元,合计金额 元。

特此说明。

苏州多来美贸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I / 1

篇二:《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4年10月30日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我公司(江阴市宏锦金属铸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217004417),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江阴市宏锦金属铸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217004417) 发票代码:3200134170

发票张数:壹张

发票号码:No.06609919

发票总额:壹拾伍万零捌拾陆圆整(¥1006.00)

发票票面明细:

由于经办人员保管不善,致使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望贵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和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特此证明!

江阴市宏锦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2014年11月2日

篇三:《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证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证明

X X X X XXXX 有限公司:

于2014年X月X日xxxxxxxxw有限公司给我司开具壹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XXXXXXX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30411XXXXX

发票张数:壹张

发票代码:33021311XX0

发票号码:0000000

发票总额:20000元

由于管理人员保管不慎,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

篇四:《增值税发票遗失处理报告》

增值税发票遗失处理报告

关于遗失增值税发票,发票号:031046463和发票号0346

于2013年11月12日我司开给(东莞嘻嘻嘻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7222744444)的两张增值税发票,发票号:034442和发票号034422 客户不小心将发票遗失。

遗失原因:

由于客户的员工韦春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

处理方法:

(1) 客户通知给我司的跟单。

(2) 由于是当月遗失的,在还没报税的情况下,我司在2013年11月1日把遗失的发票取消。

(3) 客户发出了遗失证明给我司。

(4) 我司决定在2013年11月20日重新补开两份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公司。

特此报告。

报告人:陈家好 业务跟单:王菊花 审批:胡可儿

日 期:2013.11.22 日 期: 日 期:

篇五:《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情况报告说明格式》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情况报告说明格式

致______市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税号:xxxxxxxxx7420399),因为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慎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发票代码:________________;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税额:_______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 元。

特此说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有关具体手续?

(1)公司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遗失发票的当天,按规定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公开在《中国税务报》声明作废。

(2)遗失发票的登报声明作废程序:

①遗失者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并填写《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 ②遗失者将经地方税务机关验核审批同意并盖章的《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送到有关报社办理手续;

③对遗失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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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涉税遗失声明刊登表

遗失声明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等各类完税证、退税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销货清单、统一收款收据、防伪税控系统(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卡)、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财务章及发票专用章等的遗失声明

办理须知:1、内容应填写纳税人名称、遗失发票份数、代码、号码、联次、是否盖发票专用章、备注等。

2、表格认真填写完成请发送至:传真 010-67337417 或 邮箱:244210663@qq.o

申请日期:201年 日 申请单位签章: ~~~~~~~~~~~~~~~~~~~~~~~~~~~~~~~~~~~~~~~~~~~~~~~~~~~~~~~~~~~~~~~

联系人:宫先生、贾小姐 电话:010-61924 盖章回传真:010-67337417

邮箱:244210663@qq.o 更多咨询请加QQ:244210663 、2240266

篇六:《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本》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本(1)

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__________,发票号码:__________,开票金额:_____元。由于我司保管失误,导致遗失。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范本(2)

____有限公司:

贵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号开具的一张增值税发票给我公司,发票代码:__________,发票号为:__________,发票金额:_____元,发票税额:__________元。由于快递公司原因,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篇七:《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证 明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给XXXXXXXX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 :

货物数量 :

发票金额 :

发票税额: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发票总额:

发票在邮寄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特此证明!

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篇八:《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篇九:《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样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下面是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样本,欢迎阅读。

样本1:

我司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号:____________ 发票金额:________________)被我司不慎遗失,客户未入账。现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以便客户入账。特此证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样本2:

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____________公司 年 月 日开具的发票代码为 ,号码为 ,金额为________元,税额为________元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特此证明!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样本3:

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B公司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 货物数量 发票金额 发票税额

发票总额:

发票在送货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篇十:《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书面报告》

关于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告

XX市国家税务局XX税务分局:

我XXXXX公司,经营范围:XXX。企业法人:XX,成立日期:XXX年X月X日,经营地址:XXX,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XXXX,征收方式均属查账征收。

XX年XX月X日我公司向XXXX公司销售XX产品XX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X份,发票代码:XX;发票号码:XX;发票金额:XX元;对方纳税人识别号:XXXX。XX年X月X日由于速递员的疏忽,不慎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X份,上述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该份发票我单位已上报缴税。

XXXXX

XX年X月X日

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国税代开专票作废

篇一:《增值税发票作废的操作程序》

增值税发票作废的操作程序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6号)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号)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给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些不便。那么,购买方如何把握政策,达到既能按实际情况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产生税收风险呢? 国税发[2006]1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

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

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

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

【解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

(1)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如果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号)第三条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篇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处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处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税发〔2006〕1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篇三:《增值税发票作废与红字发票》

1.值税发票作废的操作程序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6号)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号)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给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些不便。那么,购买方如何把握政策,达到既能按实际情况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产生税收风险呢? 国税发[2006]1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

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

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2.发票作废或者红字出现的情况:

(1)未抄税,未认证

处理方式:若已寄出,收回给客户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直接作废。若还没寄出发票,可以即时作废。

(2)未抄税,已经认证;抄税,未认证;抄税,已经认证

处理方式:凭购货方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备注:已经抄税,是不能直接作废发票的;只能红字

(3)发票作废后,购货方仍然是可以认证发票的;发票认证后,销货方也可以系统上作废发票;出现的最终结果是发票被作废,又被认证了。

处理方式:非常复杂,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税务局就会判定为购货方偷税。所以在作废发票之前一定要确定对方是否已经认证发票。若已经认证需要作废发票的,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篇四:《北京国税发票退票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我单位于2016年4月19日代开增值税发票1张。 发票代码是:

发票号码是:

金额是4792元,税额是139.7元。

错误的内容是应税劳务名称:广告服务,正确的内容是应税劳务名称:设计服务。

错误的内容是金额:金额应是4629.13元,税额是139.7元,正确的内容是:金额应是421.446元,税额是136.3元。 付款方尚未认证上述发票,特此拒收。

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带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篇五:《国家税务发票说明》

附件3:

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和分类代码表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代码编制说明

一、普通发票种类代码编制规则 位普通发票的种类代码的组成:

发票种类代码第一位的含义:1—增值税专用发票,2—统一印制的非企业冠名发票(简称统一发票),3—企业印制的衔头发票。

发票种类代码第二位的含义:(见下表)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发票种类代码第三、四位的含义:按照发票种类顺序从小到大编制。

发票种类代码第五位的含义:表示发票的金额大小,其中,1-万元,2-十万元,3-百万元,4-千万元,-千元,6-百元,7-十元,-税控计价,9-无限额,0-电脑版。

二、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12位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从左至右排列: 第1位为1,即国家税务局。

第2、3、4、位为3400,即安徽省统一行政区划代码。 第6、7位为年份代码。如2011年以11表示。

第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行业划分为: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水电业、6其他。

第9位为企业冠名发票和非企业冠名发票。1为企业冠名发票,2为非企业冠名发票。国税专票作废说明.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第10位为填开方式代码。1为手填式、2为机打式、3为卷式、4为有奖式。

第11、12位为印制批次,由省局统一编制。

三、普通发票号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号码为位阿拉伯数字,按自然顺序编制。

篇六:《国税证明(发票)》

证 明

*****国税局:

我单位需支付给 同志“公司简介”彩页,合计 元,现向贵单位申请开具发票,请予以接洽。 本公司税号:

单位名称 ***************

201年2月2日

增值税发票保管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

第一篇:《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第二篇:《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规定(定)20100411》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大家对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促进各业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认识,加快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增值税发票的衔接速度,提高财务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力度,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增值税销项发票和增值税进项发票。

销项发票是可以理解为公司销售货物开具的给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增值税发票,对于我公司来讲称之为销项发票,发票金额为销项金额,发票税额为销项税额。(所以以下内容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销项发票)。反之称之为进项发票。

二、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类别:目前公司有专用、普通、印制。

目前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的类别有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印制普票。以上三种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只是用途和形式不一样。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都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对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生产工业企业或提供劳务年经营额在0万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年经营额在0万以上的可以申报,申报后视企业情况有半年的认定期,俗称辅导期,在半年内经营额必须达到2万或40万元即该企业年经营额的一半,可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未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也就不能进项抵扣了。企业除了要交增值税外还需按照增值税缴纳额交纳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和3%的教育费附加等)。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还包括非增值税应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如医院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但均属营业税应税范畴,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3、印制普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

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所以采购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税额抵扣的,除非提供发票单位不是一般纳税人。

四、增值税发票的期限:

增值税发票目前为三联,依次是:记账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是开票单位即销售单位的记账和纳税申报联次且需在当月完成,发票联和抵扣联分别是客户单位的记账联和认证抵扣申报联,期限是10天,也就是说增值税发票开出后,客户需在10天内认证抵扣,否则过期无效。小规模纳税人不受此限制,也就是说不需要抵扣的客户不受此限制,从目前公司发票的类别来看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印制普通发票不受此限制。

同样公司收到采购进项发票时也是两联,一联为发票联,一联是抵扣联,公司最晚抵扣的日期也是发票开票日期后10天内(公司中药材收购发票管理规定及操作程序见后)。

五、增值税发票税额的计算:

1、税率: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开具的发票一般情况下税率为17%。

2、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7%)

或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总收入÷(1+税率)×税率。

或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总收入-销售额。

即销售额(不含税的)=含税销售总收入÷(1+税率)

目前一般讲销售金额均为含税销售金额,如为不含税销售金额会注明。

3、缴税:应缴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缴税额(城建税)=应缴税额(增值税)×税率7%

应缴税额(教育费)=应缴税额(增值税)×税率3%

应缴税费=应缴税额(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

业务部门在与客户谈判时需在考虑增值税之外还需考虑应缴税费。

六、增值税发票的购领和空白发票丢失:

1、增值税发票的购领由财务专人负责及保管,购回后按发票号码顺序整理

登记,并编制好发票领用登记本。登记好发票号码,便于提高业务部门领取发票手续办理的速度。

2、空白发票丢失隐瞒不报后果严重,财务税票保管员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并报案,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窗口递交书面报告以及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同时需在税务报刊杂志上登报声明作废。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责增值税发票保管条件.

任,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失窃的暂时由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作废的管理:

目前公司增值税(专用和普通)发票和印制发票分人开具。业务部门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依据主要有网点开票及合同的备案、销售清单以及开票申请单。其中合同备案需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提前拿到财务开票员处备案。日常以开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和销售清单相结合的形式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网点开票及合同到财务开票员处备案了的,增值税发票申请单由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即可。

业务部门在审核开票申请时应根据客户销售回款情况批准,回款应回到公司账上的客户如应收账款过大,业务部门应进行催款并控制开税票的数量,以预防税务风险。税票开具相关要求如下:

1、税票的开具需财务专职开票人员开具,应按购领发票号码的顺序开具。

2、对方单位为第一次开税票的公司应要求客户提供开票资料,主要是客户

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客户开票资料信息需包括:单位全称、纳税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税票开票员需认真审核再将以上客户开票资料信息完整的录入开票系统建立开票档案。

3、开具税票前财务开票员应对各项资料认真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有:客户

开票备案资料、销售清单、开税票申请单、客户未开票余额、客户单位全称、开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有收银员加盖的现金或转账章。客户未开票余额不足的前提下开票员不得开票,严格意义来讲应监控到该客户品种销售未开票余额。销售清单单位名称与开税票单位名称资料信息不符的不得开票。销售清单未加盖收银员收款盖章的不得开票。

4、一次开票品种较多的无法在一张税票票面反映的,客户无特别要求的财

务开票员按药品一批见附件开具税票,另附税票品种明细清单;如可以在税票票面开具反映的而客户需要开药品一批见附件的都需要在开票申请单上注明,否则重开责任都归开票申请人。客户有需要注明产品生产厂家的开票申请人应在开票申请单注明或到财务备案,如未在开票申请单上注明或未到财务备案导致重开发票的责任归开票申请人。赠品销售

即销售清单与开税票不一致的需开票申请人在开票申请单上注明,否则重开错开责任归开票申请人。

、财务开票员开具税票在打印前应认真复核,准确无误后再打印税票。打

印出来后应及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分出来保管好,待业务部门来领取。

6、财务开票员在未审核准确的前提下将税票打印出来并开错发票的,应加

盖作废章并及时重开,按每张10元进行处罚。其他原因如纸没放好、打印机等原因打歪了或没打完整作废的按每张2元进行处罚。监管人为税务主管,罚款作为财务部门内活动经费。

7、如因业务部门或客户在申请开具税票时未填写准确信息的导致财务开票

员开错票当月作废的,则按30元/张进行责任罚款,责任追究的顺序是:业务部门经理。罚款作为公司收入。开错发票已寄出又退回需要再次重开邮寄出且产生了相关费用的如邮寄费等将追究领票人的相关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领票人在发票领用登记本签字前应进行复核。

、作废发票各联都应归整完好,便于检查和公司备查以及税务缴销,必需

在当月作作废处理,不得跨月,跨月不得作废。跨月属于发票退回的范畴,业务部门各种原因税票跨月退回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60元/张进行罚款,责任人按上述责任追究顺序执行,在下面发票退回的操作再进行说明。增值税发票作废条件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发生全部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的并且当月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的。

②公司即销货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

③客户即购货方未认证的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相符。

9、财务开票员开完票后应及时在税票领用登记本上对应税票号码登记销售增值税发票保管条件.

清单号,并及时在进销存系统内进行销项发票勾对,每天导出销售和开票数据,须对每笔开票进行监控。其中终端部销售开票较为零散,统计时可以不到品种,到网点即可。客户未开票余额不得出现负数。如出现

负数的按超开部分的税额(是指应缴税费)挂开票单位业务的负责人即业务员(开票申请人如为员工的责任人为开票审批人及部门经理)的个人往来账,待解决或追回多开税票损失后冲回,否则从工资中扣除。(此项工作和责任追究待财务开票员将2009年元月份开始整理统计到现在的数据出来后执行)

八、增值税发票领取的管理:

1、增值税发票开具后,业务部门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信息(包括:客户单位

全称、开户银行、地址、品规、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审核后应检查发票张数和份数(或包括明细清单附件)及号码,无误后再在发票领用登记本上签字领取,要求确定领取日期,签字前还需核对发票号码和销售清单号,其他信息可以暂时不填在发票领用登记本上。

2、业务部门将发票领走后,财务开票员需将开票记账联内容登入到EXEL

电子表中建立《销售开税票月度登记表》,表中的信息应该有: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销售清单号、客户单位全称、金额、税额、开票批准人(指业务部门经理)、开票经办人、申请开票人(一般指业务员)、财务开票员姓名和领票人姓名。进销存系统中可以勾对的可从系统中导出,系统导出明细数据还应包括品规、数量和单价等信息。其中税额应与当月的销项税额一致。

九、增值税发票领用后的保管、传递及丢失:

1、业务部门或业务员领取发票后应妥善保管,应备有票据夹,将发票视同

支票,最好不要对折且不要在发票上面书写任何字,因为税票具有复写效果。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识别号区不得对折及污损,如造成客户无法认证抵扣退回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全部经济责任。

2、业务部门经办人在财务代领发票的也应做好发票领用或邮寄人等信息的

登记本。登记本上同样应有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销售清单号、客户名称、金额、领用人、邮寄人、邮寄地址、邮寄时间等信息。前面部分的相关信息可以和财务开票人登记的明细表数据共享。

3、业务部门经办人代业务员领取增值税发票后应按合同及业务要求及时将

发票邮寄出或随货同行。税票邮寄出或随货同行后需要及时跟踪并与对

第三篇:《发票开具和保管要求》

发票开具和保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号,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十九条至二十九条对发票的开具和保管明确要求如下: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

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备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发〔200〕1号)第四点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按一般普通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税务机关有统一开票软件的,按统一软件开具发票;没有统一软件的,由纳税人自行开发,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篇:《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流程》

公司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现制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如下:

开具条件:

1、必须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方可向公司提出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电话)传真至公司。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或单位,付款方、售达方、送达方和开票方都必须是一致的,我公司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国家税法规定,销货方必须在货物出库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给购货方。

开具流程:

1、所辖业务人员,在客户汇出货款后,需要与客户做好沟通,并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保管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申请需由客户盖章后,传真至财务部(开票申

请格式附后),经财务经理批准,会计签字确认货物出库后,交出纳处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昆明区域: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后,由所辖业务人员签收后带至客户处,

交客户时,必须请客户开具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条,收条交出纳处

存档;增值税发票保管条件.

地州各区域:经行政人员签收并由特快传递寄出,通知客户及所辖业务人

员,所辖业务人员到客户处取得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条,收条必须

加盖客户公章。

增值税是属于国家的重要税源和税种,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制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总公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较多的内控措施,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防范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不能以违反国家法律为代价,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PS: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为中央财政收入,2%为地方收入。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万元以上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万元以上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 a a

2009年1月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单

相关参考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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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专票作废说明 国税代开专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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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保管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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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如何管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如何管理(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大家对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促进各业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认识,加快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增值税发票的衔接速度,提高财务对...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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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退票,请问上哪个网站 增值税发票退票证明

篇一:《增值税发票退票证明》退票证明XXXXXXXXXX有限公司:贵公司于2013年01月22日开具给我公司的发票代码:3200123140,发票号码:N:16462,价税合计为300.00元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票中购货单位名称有误,故退回贵公司。特此证明X...

增值税发票条例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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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单

篇一:《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慎丢失怎么办?2009-04-1014:29来源:我要纠错|打印|大|中|小问: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慎丢失怎么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新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二○○六年十月十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6号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因单位三证合一,收到的发票不能认证,需出具发票拒收证明 三证合一后拒收证明

...证明XXX公司(开票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号码为********,代码为**********,金额:6000元,税额:1020元,含税金额合计:7020元。因这张发票的数量开具时出现了错误,故该发票未经我方税务局认证。特此注...

建安发票拒收证明模板 发票拒收证明模板

建安发票拒收证明模板(一)企业代开建安发票都需要哪些资料2009-11-714:01:00文章来源: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字体:【大中小】【打印】咨询内容: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和景观工程施工,完工后现要开具发票。请...

发票遗失证明书 遗失证明书

篇一:《发票遗失证明》证明2012年9月19日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具其他服务业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发票流水号:1204001-31762292,在送往市公司途中导致...

国税发票作废声明 国税发票如何作废

篇一:《国税购发票证明》证明兹证在处购买服务费,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特此证明公司名称(公章):2013年月日篇二:《国税开发票证明》证明兹有XX(XXXXXXXXXXXXXX)给我公司提供搬运生产材料服务项目,合计金...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如何计税 营改增后的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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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票证明怎么写 国税开发票证明

篇一:《国税代开发票证明模板》证明XXX国税局:兹证明XXX为我公司/单位提供XXX服务,费用:壹仟元整(¥1000.00元)。业务属实,请贵局给予开具发票。特此证明!本公司/单位名称(盖公章)年月日篇二:《国税开票证明》证明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