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机制 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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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高斋晓开卷,独共圣人语。本文为你选取作文党建工作机制 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本文目录

1、党建工作机制 健全党建工作机制(1)

2、对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及建议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2)

3、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3)

4、司法机关人大情况汇报(4)

党建工作机制 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篇一:《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探索》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探索 任明海 黄廷安

(1. 中共铜仁市直机关工委;2中共铜仁市委党校4300) 摘要: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新形势下的客观要求,铜仁地区在体制机制方面作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但离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铜仁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体制机制

我们课题组历时半个月,赴铜仁、江口、万山、思南、德江、印江等6个县(市、特区)的县机关和部分乡(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表明,近年来,铜仁地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督查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县、乡(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都得到了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一定发挥,党建工作促进了铜仁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问卷中“你对自己所在单位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状况的总体评价”:很好49人,占41.%,好63人,占3.%,一般 人,占4.27%。很好与好的比例已高达9.73%。这说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铜仁地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的新探索 近年来,铜仁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地委有关落实责任制的措施,从建立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服务保障、督促检查和关怀激励等体制与机制入手,着力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体现了铜仁地区党建责任制落实的创新成果:

(一)建立了组织领导责任机制。抓党建工作,县委是关键,乡

(镇)是龙头,基层党组织是基础。各县(市、特区)党委都相继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县、乡(镇)、村三级抓基层党建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县委常委和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乡(镇)、乡(镇)党委成员包村的责任制,初步解决了“有人抓”的问题。万山特区汇编了《党务工作手册》,明确了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把农村党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干部奖励、惩罚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调研的6个县(市、特区),县(市、特区)委与乡(镇)党委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党委与支部签订责任状。有的县全面推行了党建工作月报、季度巡回汇报、半年督查,年终目标考核、诫勉谈话、党建工作末位淘汰调整等激励约束机制。思南县率先将党建办明确为正科级常设机构,核定编制名,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力量。

(二)建立了制度保障机制。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形成制度保障机制,逐步实行按章办事。目前,大部分县(市、特区)都建立党建工作制度,如县、乡(镇)党委定期研究和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制度,县委抓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抓村支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制度,层层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万山特区建立了区委常委联系乡镇、副县级党员干部联系村、乡(镇)领导干部包村、农村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农村党建调研、特直机关部门结对帮扶等制度。同时还将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和制度统一制牌上墙,非常规范实用。思南县创造性形成了党建联系点制度、点题服务制度、党建提醒函制度、考核制度等体制与机制,有效地提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保障。

(三)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项关键措施。各县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资金,在“有钱办事”的问题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如思南县按全县总人口每人每年

1.元的标准解决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按财政收入比例逐年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200年县财政追加投入300万元,一

次性解决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同时还较好地落实了村干部报酬和党建活动经费。铜仁市从财政拿出300万元,解决村组、社区(居委会)干部报酬和工作经费,同时解决了离任村(居)干部的生活补助和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此外,还拿出300万元支持“三农”,其中200万元帮助党员和群众发展特色产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开展党员群众大规模技能培训。万山、江口、印江、德江对村干部的报酬已经按照各自不同的标准进行了有效的落实。

(四)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机制,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措施。在调研的六县(市、特区)中都组建了相应的机构,尤其是印江、思南县,抽调熟悉党务工作的老同志组成督查组,制发党建工作督查证,实行持证,督查责任制落实的效果明显。

(五)建立了服务保障机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思南县在党建工作实践中创造性提出:“点题服务”,还要求村级干部写“村官日记”。德江县提出:“党员一句话承诺”,效果良好。印江自治县提出“双诺双评”服务模式。各县都建立承诺、践诺、评诺制。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承诺;领导干部向党员承诺;党员向群众承诺。上级党组织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员评议;党员接受群众评议。通过“三承诺三评议",进一步转变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具有很大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形成铜仁特色的服务保障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建立了关怀激励机制。针对党务干部不安心党务工作、基层组织中的无职党员和困难党员缺乏光荣感、自豪感和幸福感以及基层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的创业难等问题,各县(市、特区),不断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约束保障机制。思南、万山等县还致力于农村离任村干部的补助和贫困党员的关爱基金、帮扶基金和能人发展基金的探索。各县对村干部的报酬和历任村干部补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全部纳入县(市、特区)财政预算,进一步稳定了村干部的工作情绪,使农村基层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想头,工作上有干头,离任后有靠头。

二、铜仁地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调查问卷中“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的原因”党不管党11人,占9.4%;认识不够27人,占23.07%;以业务代替党建11人,占

9.4%;重视经济轻视党建6人,占.12%。这组数据表明: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目前,铜仁地区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突出表现在:

(一)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认识程度不一。部门党组书记,是党政一肩挑,既是部门的行政首长,又是部门党组书记,他们心中想的是如何完成政府安排的任务,对党建工作没有放到应有的位置,重经济轻党建的现状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形式主义存在,责任主体缺位。调研表明,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待党建工作,简单地理解为以经济建设成效决定党建工作好差,以“硬件建设”代替开展活动、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等等。还有相当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仍停留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并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二是新的党八股蔓延,文牍主义严重。在调查中发现,基层党建的制度多的达三十余种,少的也有七八种。停留在把制度写在纸上,讲在口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二)发展新党员和党员教育机制效用不大,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发展和党员素质的提高。在问卷中“你认为当前对党员教育管理体制机制”运行良好77人,占6.1%;运行较差23人,占19.66%;没有运行1人,占0.0%;急需运行17人,占14.2%。主要表现为干部制度改革后进入机关工作的年轻人少和农村青年外出务工的多,这一多一少而造成党员发展难的问题,尤其农村老党员多,贫困党员多,使党员队伍建设上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足够的向心力和影响力。在调查中还发现,一部分党支部尤其是农村支部书记年龄老化、本领弱化、知识贫化现象较为突出,思想保守,进取意识不强,有守摊思想。有的地方或因经费困难,或因集中党员难,造成对党员培训教育难开展,党员素质难提高。这些问题造成党员教育的难度大,未能形成有效的教育机制。

(三)党的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有效性较差,不利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调研发现,县乡村党建经费保障未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运行机制。有的县直机关党组织无专项党建经费,党建经费的保障程度取足于行政主官的重视程度,客观地讲,这一块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已经明显滞后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大多数农村支部没有工作经费,制约了责任制的落实。主要表现为工作开展存在基础设施差困难多,强调主客观原因而投入相对滞后。有的县乡已经撤小村并大村,乡镇党委基于村大党员开会和活动不方便的实际,建立党小组,但党小组组长的误工补贴尚未解决,不利于调动其积极性。一些单位党建工作的活动经费匮乏,办公场所紧张和办公设施落后,影响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在问卷中有9%的人要求确立基层党组织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四)未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在调研中发现,各县(市、特区)党建办还是临时机构(除思南县外),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激励措施与其所从事的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有的干部抽调到党建办工作七八年了,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待遇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难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安心党务工作;从党务工作的特征上看,党务工作的劳动成果是间接的,其劳动价值有时容易被单位领导所忽视,责权利往往不一致,也影响了党务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从物质上来说,从事综治、纪检、信访等工作的人员均可享受不等的岗位津贴,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享受是精神鼓励,尤其是一些困难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务干部没有补助,工作没有积极性;从政治前途来看,近年来重用、提拔 党务干部不多。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重用提拔数远低于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重用提拔数。在我们设定的问卷建议中,有0%以上的人建议在干部任用上对从事党务工作干部特别是优秀的党务干部要享受与抓经济工作的干部同等待遇。

(五)责任追究主体不够明确,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而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相应的责任追究的执行主体是哪些;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应如何界定,界定的依据是

篇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几点探索》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几点探索党建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推动党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不断提高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就建立和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进行探索。

一、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思想政治建设是党建工作的灵魂,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就是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

第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用科学理论来教育党员。可以利用党课、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党的理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以学习促思想、促工作。第二,要用优良的传统来教育党员,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可以组织党员参观铁人纪念馆,用“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来鞭策和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三,要用先进典型教育党员,既要有公司、厂的先进典型,也要树立工作身边的典型。可以开展向油田公司新时期“五面红旗”

学习教育活动,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树立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号召广大党员进行学习。

二、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夯实能力基础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中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就是要领导全国人民把我国社会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面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在继承传统做法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创建形式,在创建过程中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1、确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理念。一是确立学习是个人进步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党的事业进步和发展需要的理念。二是确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每一个党员干部,要适应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环境的变化,就必须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终身学习。三是确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把学习融入党员自身的工作和各级组织的工作中,使学习成为重新塑造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成为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不竭动力。

2、科学选择学习内容。第一,要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第二,要大力拓宽党员干部的视野,使他们能够善于观察世界大势和正确把握时代要求,始终走在时代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第三,要大力培养党员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

使他们善于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增长研究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才干,养成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战略思考的能力。

3、精心设计学习载体。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载体,吸引广大党员广泛参与,才能增强这项工作的实效性、感召力和吸引力。在充分利用和完善原有的学习载体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学习载体的创新,设计和拓展灵活多样,能够满足各层面党员干部学习需要的新载体。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学习空间,增强学习效果,发挥传统阵地与现代传媒优势,完善学习网络,为组织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创造条件。

4、建立和完善各类学习考评、激励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责任机制。要按照“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起“组织、指导、保障、督促”等方面的责任,以强有力的责任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学习的落实。二是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检查党支部书记是否真正发挥带头、组织、指导和督促作用;检查个人学习是否有计划、有安排,上级规定的学习任务是否完成,质量和效果如何。三是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把学习作为判断干部素质、认定干部业绩的首要条件,把学习与先进评选、干部升降、工作考核挂起钩来。

三、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员联系群众机制,夯实群众基础 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

是党的建设之法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就必须建立党员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1、建立深入群众的机制。要建立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的各项制度,通过设立联系群众的热线电话、“网上信箱”,疏通、拓宽与群众联系的渠道。有条件的还要设立信访接待部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来信,沟通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同时还应创新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党员“下访”,积极深入群众,随时注意了解民情民意,要“塌下心来琢磨事,扑下身子干工作”,杜绝形式主义。

2、建立组织群众的机制。任何一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首先要考虑的是绝大多数群众的觉悟和意愿,凡是群众不支持或不赞成的事就不能急于去干;其次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站在群众的前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群众前进;最后,党员干部还必须靠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人品,得到群众的信任,树立起自己在群众中的威信,进而增强自己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本领。

3、建立服务群众的机制。始终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新时期我们党赋予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新内容。建立长效的服务群众

机制,既要建立健全亲民便民的服务机制,还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结对帮扶制度。通过建立党员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制度,一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另一方面也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这个过程中受到教育,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克服脱离群众的倾向。

为此,我们开展了以“一带一,一帮一,一促一”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互动双红竞赛活动,要求每名党员与一名群众结成互动双红竞赛对子,结对双方签订“三个一”互动双红竞赛书,党员为开展活动的责任人,结对群众为互动人。结对双方要相互“带学习、帮思想、促干劲,带工作、帮技术、促创新,带作风、帮素质、促和谐”,在竞赛活动中“形成好学风,培养好作风,锤炼好队伍,塑造好典型,创造好业绩”,通过广泛动员、不断总结活动中所取得的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形成广泛参与、广泛见效的局面。

四、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员勤政廉政建设,夯实作风基础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我们事业得以顺利实现的基本保证。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学习的基础上,分析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

篇三:《467党建机制》

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泉州市国资委党委充分借鉴“16”党建工作机制,创新载体、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探索形成并全面推广国有企业“467”党建工作机制。“467”党建工作机制由“运用‘四强四优’活动平台、实行‘五责五联’工作法、发挥六个群体作用、实现七个目标要求”四方面构成,四方面相互关联、相互衔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工作机制,为泉州市市属国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4”是“四强四优”活动平台。运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在国有企业组织开展的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平台,凸现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四强”指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四优”指企业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

“”是“五责五联”工作法。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实行“定责联谋(坚持“三议定责”,即党组织事前商议、法人治理结构集体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量责联担(采取“三分量责”,即分时段提任务、分部门下任务、分岗位领任务)、示责联诺(运用“三诺示责”,即文件式公示承诺、上墙法公示承诺、党员岗公示承诺)、履责联动(通过“三动履责”,即党政推动、部门互动、群团促动)、考责联评(开展“三维考绩”,即“3+1”部门自评、“2+1”组织考评、“1+1”兑现奖惩)”工作法,通过目标确定、责任分解、过程控制、质量管理、考核激励等手段,规范决策执行程序,协调企业职能部门,调动广大党员职工,确保企业党建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中,实现融合共促。

“6”是发挥六个群体作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决策经营管理作用、群团组织生力军作用、人才队伍引领支撑作用、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职工队伍主人翁作用,凝聚企业各方合力,共同推动企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7”是实现七个方面成效。一是发展持续。进一步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二是决策科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得到落实。三是管理民主。进一步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四是作用凸显。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得到发挥。五是创争踊跃。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一流争先进的创争氛围得到保持。六是和谐彰显。进一步重视抓好思想政治和文明创建工作,企业人本管理得到体现。七是服务优质。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群众的质量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

“467”党建工作机制是“16”机制在泉州市国有企业的拓展延伸。“4”明确工作载体,解决为何做的问题;“”明确方式方法,解决怎么做的问题;“6”明确依靠力量,解决靠谁做的问题;“7”明确目标要求,解决朝哪做的问题。“467”机制建立了从任务提出到任务完成的一套工作流程,强化了可控的过程管理。泉州市国资委系统全面推行

“467”党建工作机制以来,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焕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有力地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服务支撑。

篇四:《“16”党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16”党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延伸提升“16”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泉委组综?2012?号)精神,结合我支部实际,就延伸提升“16”机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作理念现代化、工作格局立体化、工作载体特色化、工作方式系统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工作效益最大化”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县、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县”目标和开展城市建设提升年、文化发展繁荣年、农村改革深化年、干部创业竞赛年“四个年”活动,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转方式、强基础、拓领域、促发展、走前列,通过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设岗定责,亮岗履职等形式把党章中规定的党员职责、义务和工作岗位职责进一步具体化、明细化,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建工作以及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以促进党员认真履行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创新活动方式为手段,引导和激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自觉践行党员先进性要求,密切党群关系,提升党员形象,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二、目标要求

实施延伸提升“16”党建工作机制,要围绕工会中心工作,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为核心,以促进党员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为目标,以创新活动方式为手段,建立“一套管理机制”,即党支部领导下的组织“目标管理”、个人“设岗定责”机制;在推动工会科学发展中实行“六步工作法”,即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

服务创新,便民利企。一是推行联动服务。构建部门、窗口、管理处三位一体的服务整体,加强管理处与部门、窗口、申办人之间的沟通联系。二是挂联项目审批。管理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窗口负责人分别挂联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协调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三是拓展服务范围。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导办、帮办、代办等“保姆式”服务,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加班服务等特色服务,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监督创新,阳光操作。聘请了由人大、政协、社区、企业等各界人士组成的监督员,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县效能办派出1人常驻中心、中心管理处指定1名工作人员,组建效能监察室。通过电子监察、随时抽查、随访申办人、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办件情况、办件程序、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

三、组织领导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成立实行延伸提升“16”党建工作机制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16”党建工作机制的组织指导、

检查督促、宣传报道、材料收集等工作。办公室由 具体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六步工作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征求意见。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以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征求意见时,既征求党员的意见,又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通过召开党员会议、职工代表会议等渠道进行征求;也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征求或个别征求等途径;对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进行梳理分类,作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并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研究制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能够落实的问题,及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加以解决。对一时无法落实,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列入中长期工作规划并分年度逐步落实。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做出解释说明。

2.议事决策。对涉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进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要的决策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并视情况吸收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然后将工作初步方案涉及的重大事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讨论决定,议事决策一般与年终岁首谋划全年工作结合起来,对一些急需解决的重要事项,平时也可视情及时决策。

3.任务分解。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

人。对平时工作中新增加的重要任务也要进行及时分解,责任到人。任务分解应采取签定责任书、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方式,并要明确主要任务、具体项目、完成时限、责任人。党建工作机制.

4.公开承诺。相关责任人承担的工作,向党支部、行政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做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要将承担的具体事项,从完成时间、质量、效果等方面向干部职工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说到做到。

.组织实施。党支部实行支委分工负责制,每个支委分别联系指导其他相关责任人,发动党员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指导、协调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通过建立每月一次例会、每季一次汇报、半年一次工作点评、年终一次总结考评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及时汇报。

6.考评奖惩。要借鉴“16”机制“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评估考评工作机制的作用,把行政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岗位履职情况与年终个人述岗自评、党员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起来,采取“一月一评、年终总评”的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履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评价,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评议结果,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确定相关责任人综合考评等次,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议不好、履行职责较差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作出解释和说明,支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党员设岗定责、亮岗履职。

1.科学设岗。由党支部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各部室工作实际拟定岗位设置,并明确规定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设置力求涵盖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充分有发挥自己的作用。

2.党支部定岗。党支部综合考虑各方面条件后确定上岗人选。

3、公示明岗。党支部把每个岗位的履岗人姓名、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服务承诺、考核评议、奖惩结果。通过公开栏、工会网、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布,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认真履岗。引导党员明确“亮岗履职”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认真自觉地履行岗位职责。支部委员按月定期检查本支部党员履职情况记录本,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每个党员在年底都要写一篇“履职”情况个人小结交到支部。支部要写出年度“亮岗履职”工作总结。党建工作机制.

.考核评岗。年底采取个人述岗自评、群众民意测评、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等方式,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议;党支部召开一次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上岗党员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根据党员述职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党支部结合个人述岗自评、民意测评结果、平时掌握的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确定考核等次。

年终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进行考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为≤30%,考核结果要进行公布,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的党员可授予“党员先锋岗”的荣誉称号。对群

篇五:《“三·五”党建工作机制示意图》

“三·五”党建工作机制示意图党建工作机制.

篇六:《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只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机关党建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才有保证。

一、制度建设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度要切实可行,在注重工作规范性的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符合机关工作的特点,便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便于贯彻执行,便于检查考核。

2.群众路线的原则。制定制度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制度执行一定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3.与时俱进原则。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皋委发[200]号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好的做法,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4.稳定、连续原则。制度建设既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也要注意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认真执行,不随意改变。朝令夕改,就可能造成党

内生活的混乱;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原有制度要继续执行,在制定新的制度时要吸收原有制度的合理部分,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使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严格执行原则。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执行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制定,严格执行。

6.重在建设原则。要树立依靠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理念,经常寻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要特别注意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依规章制度办事。

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皋委发[200]号)明确的11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这11项制度分别是:《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建立健全以上11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组织、工作、生活制度体系。

《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是党员理论学习的重点,一定要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基本要求是:部门(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组织、学习内容落实,考勤和学习记录(包括成员个人学习记录)齐全。

《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是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基本要求是:一般每两周一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周一次,可与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结合起来进行,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其中有完整记录的集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12次。

《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党员干部在职自学曾多次下发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除参加中心组、党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外,要坚持在职自学,每天至少自学一小时,每年至少精读一本书,并用统一印发的学习记录本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对学习记录要定期组织抽查和普遍检查。市委出台的党政干部学分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要求:镇(局)职干部每年必须修满40分,普通党员干部必须修满2 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宣传部印制的“干部《学习档案》”)。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扣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健全《学习档案》。

《培训教育制度》。党组织对党员实施培训教育,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要求是:在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的同时,部门(单位)党组织必须有计划地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或轮训,每年每名党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述学、评学、考学是增强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必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基本要求是:除认真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考学活动外,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态度,学习笔记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数量、质量,理论成果运用,上党课和“双送”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基本要求是: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一次,党课每两个月一次,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上党课,参与“双送”活动,(检查时看形成的台帐资料)。

《组织生活会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时间,一年一次;会前要进行充分调研,明确主题,制订详细的方案;会上要坚持逐个评议的原则,一人一讲一议;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同志之间要推心臵腹、坦诚相见;组织部门要加强督查。

《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今后一年不得少于一次

对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及建议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篇一:《关于建立健全有效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思考》

关于建立健全有效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中共泰宁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成球

(200年7月)

日前,笔者就构建与行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制约监督机制,创新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防控机制,营造干净干事的政务环境作了些调研,感受到了加强权力监督取得的成效,也清醒地认识到其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我县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谈点看法。

一、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在提高监督能力方面摸索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上趋于弱化。一部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感和自觉性;有些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监督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党规党纪知之甚少;有的在监督问题上搞“二张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党内民主生活会时常存在走过场,不愿对他人批评,自我批评也轻描淡写,批评与自我批评无实际内容现象。

2、监督范围上不够全面。主要存在“三重视、三忽略”,即重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忽视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重视对一般执法行为的监督,忽视对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监督;重视形式上监督,忽视实际内容的监督等现象。在监督过程中等还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对微观监督多,宏观监督少;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

3、监督广度上出现真空。由于监督点多面广,往往把一些看似不起眼,其实却与群众利益、与百姓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部门、单位或部位、环节忽略掉了,从而出现监管真空。如,每次制定加强监督等方面的方案时,都未曾将类似档案局这类小局列入重点监督范围,但却多次收到群众反映查阅档案时收取复印费过高等问题。特别是极个别单位,在现行制度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管理不到位,干部职工存有侥幸心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容易造成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4、监督力度上不够深入。由于监督的重点大多放在“查错纠偏”上,偏重于追究性的事后惩戒,对事前、事中的监督开展较少,即使有开展,往往停留在面上的布置、协调上,深入不够,甚至对关键程序、重要环节的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等等。

二、提高认识,增强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责任意识

一要充分认识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如何防治腐败,各界人士普遍认为“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就是通过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结构、方式、途径以及程序的确定,形成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有效机制,为我国在政治体制中建立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要充分认识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最佳途径。没有监督的权力最容易滋生腐败,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要以有效的手段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运行。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保证权力运作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潜规则”;有利于权力的运作过程的如实公开,如用人、财务、政务公开等等,使以权谋私的腐败作风从根本上失去依存的土壤。

三要充分认识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举措。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有利于使掌握权力的人严格按照职责、程序行使权力,遏制腐败行为的实施,使腐败“不能为”;通过加大监督惩治的力度,有利于使掌权者慑于罚则的威力不敢实施腐败行为,使腐

败“不敢为”。因此,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是在当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条件下,实现掌权者“不能为”、“不敢为”的重要举措,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治理腐败的关键。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权力制约监督长效机制建设

构建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就是要建立一个完整、有效、能够自行运转、覆盖一切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并使之能够经常性、稳定地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从而促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地行使权力,防止重大失误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基于这个思路,笔者认为,当前要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构建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机制,以有力、有效的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一)构建全面监督体系,做到防范在前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在重新明确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通过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和抽查考核的方式,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考核,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2、实行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应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符合各自特点的《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形成完整的责任追究体系。对经查实的岗位过错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既追究个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保证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的严格贯彻执行。

3、实行绩效考核考评机制。要在以往实行量化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开发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构建以量化考核和定员定岗定责为核心,具有自身特色的机关绩效考评管理体系。下一步,要进一步调整细化考核指标,将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廉政建设、自身建设等方面纳入量化考核的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对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标准分的实职领导,改任非领导职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从而调动工作积极性。

4、实行重点工作督办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督办工作制度》、《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对督办工作的流程、要求等进行全面明确,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沸腾新闻网首页显著位置开通“督办专栏”,对全县的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和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网上公示,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健全内容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保证部门、单位权力得以正确运用,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职能到位和依法行政。为此,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大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公正高效的工作机制筑起内部制约监督防线。

1、抓制度,突出用权行为的监督。要紧紧抓住行政决策、行政审批、执法办案、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重要部位,从建章立制入手,督促建立和完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实施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局面。

2、抓关键,突出重点环节的监督。一是在“人”上。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通过比业务、看品行、讲廉洁、重实效等方式的竞争上岗来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并严格的考试考核进行选拔,努力防止个人说了算等用人上的腐败。二是在“财”上。要积极推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通过推行票据电子化管理、开展票据清查等措施,形成有利于预防腐败的财务管理体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财务稽查等制度,通过发现和及时纠正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财务监管更加到位。三是在“物”上。要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招拍挂”、建

设工程招投标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开展招投标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进行全程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从源头上防止一些腐败行为发生。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要按照“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原则,由各级各部门对机关资产的实物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要试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使固定资产从审批、购置到使用、保管、处理,逐步实现网上运转、网上管理和网上监督。四是在“权”上。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对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企业业主而言,权力大都具体体现在执法办案、行政审批和收费工作等方面,这也是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为加强这些部位和环节的制约,应制定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对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详细规定,防止权力的滥用。如在执法办案方面,对于较大案件的查处,主管部门案审人员应从立案开始就提前介入,有效地防止办错案、办人情案和办案中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在行政审批方面,应实行受理、审查、核准“三把关”,形成相互制约机制,防止了办人情审批,以权谋私;在收费方面,则实行“定费、收费、管理”三分离和定额收费、定人负责、公开收费标准等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收费工作中人情费、乱收费的不廉洁行为。

3、抓执纪,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一是要提前介入,实行事前监督。要把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工作人员作为实施监督的重要力量,实行事前监督,凡是有关人事任免、重大案件讨论、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等重要事项的会议,都要求部门纪检监察负责人列席参加,以便有效地实施监督。二是要主动出击,实行事中监督。要按照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分片挂钩基层纪委制度,分片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档案、回访群众等方式,及时查纠各级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在廉洁自律、执法执纪、作风建设、服务群众以及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发出督查通知书,纠正不规范行为。三是要注重整改,实行事后监督。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进行巡回督查,着重检查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四难、三乱”、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现象,并将暗访、回访和抽查结果纳入量化考核,对出现上述问题的个人、部门单位,除按《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外,督促其单位以此为戒,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三)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构筑外部监督防线。

完备的权力监督机制既需要有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等来自权力内部的监督,更需要有群众监督等来自外部的监督。为此,应在大力抓好内部监督的同时,注意抓好外部监督机制的建立,最大限度地公开权力,使公务活动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1、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部门业务职能,进一步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设置电子屏幕、触摸式电脑、政务公开栏、编印“入户公开单”、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纪律、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等内容,特别是要公开办证(照)、收费、处罚等结果,既方便群众办事,也方便群众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采取新闻发布会、入户宣传单等有效形式,扩大公开工作效果,将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群众的监督之中。

2、推行窗口标准化建设。要从软、硬件上全面加强窗口单位窗口标准化建设。在硬件上,待县行政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后,要建设一批敞开式窗口,设置和实行排队叫号系统、电子公示栏、触摸显示屏、填表服务区等便民服务措施。在软件上,要适时将一批业务素质高、个人形象好、服务意识强的同志调整到中心窗口工作,在窗口推行时限承诺、首问责任制等岗位制度。另外,由县效能办定期或不定期对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并对各部门、单位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星级”评定,以促进其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3、完善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要按照《特邀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和《特邀廉政监督员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特邀廉政监督员的管理,有效调动特邀廉政监督员的积极性。

要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等,主动征集监督员对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办事、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社会监督落到实处。对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及建议.

4、坚持定期民主测评制度。要继续开展效能、纠风民主测评,每年年初依照部门性质,将年度民主测评人员进行分类,事先确定乡镇项目工作分管领导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业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一定纳税规模的商业服务企业主和部分县、乡人大代表、部分县政协委员、县效能、行风监督员等参评人员100余人,在参评人员固定的基础上,每季度由上述参评人员对全县60余个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在依法依规办事、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政令畅通、廉政勤政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以县委办《督查情况》的方式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反馈,要求各部门、单位应根据自己所列位置,主动查找问题,进行自我整改

篇二:《对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几点思考》

对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几点思考

摘要: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强化监督工作对于企业改革发展成为一种内在要求。然而,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现阶段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从业经验,分析了目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围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与探究,提出了几点看法和建议,以供同仁参考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现状问题

Abstrat: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speially lare and ediu-sied state-owned enterprises,is the bakbone of our national eonoy. Under the soialist arket eonoi syste, strenthen the supervisory work to beoe an intrinsi requireent for enterprise refor and developent. Fators pay enouh attention, and related rules and reulations are not sound, however, at this stae, so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the internal ehanis of supervision and there are still any probles. Years of experiene of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es the ain probles in the internal supervis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a brief analysis and explore around to establish and perfet the ehanis of supervision, with several rearks and suestions for olleaues referene.Key words: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ternal versiht; restrainin ehanis;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s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入改革发展,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正逐步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但是,目前依然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说有以下几点: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难以实现权力均衡。现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许多企业已经实行了公司制改制,总的来看,这些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了,但是距离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有一定的距离:股东大会不能很好行使出资人的权力;董事会不能很好的代表出资人的利益,“人治”现象比较严重;监事会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二、监督体制机制不科学,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目前,多数企业设置的内部监督部门如纪检监察、审计、职代会等,对企业的领导干部负有监督职能,但是由于其生存发展掌握和控制在监督对象手中,受制于监督客体,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三、监督法规制度不完备,难以发挥约束作用。企业在改制中,没有同步制定相应的规定措施,以致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乘机通过各种方式

篇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内容提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权力运行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要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端正权力意识;二要建立制度防范机制,规范用权行为;三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用权质效;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治理用权失误;五要理顺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各监督主体充分协调发挥作用;六要加快权力运行的法制建设。

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是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本质问题。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所谓权力腐败,指的是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或干部背离公有权力的性质和原则,把权力私有化、关系化、特权化、商品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权力腐败的实质是公有权力被滥用,而缺乏必要监督的权力,就有可能被滥用。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强化监督仍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对权力的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难以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长。这些问题的难点主要表现在:

1、职权与职责不明确、不对等。现实中,为什么许多人的“官念”越来越浓?总嫌自己的官当小了。普遍认为当官相对其他职业风险小、回报大,并且还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作为一个正常人尊严的各种心理需求。权力与责任不明确给一些玩弄权术者创造条件和机会而使监督无法适从,权力与责任不对等,权力大于责任,导致的后果也大。

2、监督职责和监督权威相脱节。权力配置的不合理造成监督不力或者无法监督,由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合理的配置,导致权力运行监督的软肋。实践证明,同级纪委是无法监督同级党委,不用说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很多情况下,领导出于自身的职责和政绩考虑,对于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内部处理”。这在一些条管部门中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监督不是行为人的道德内约,而是外在的强制,因此,它客观上要求监督主体与客体不能共存于一个组织单位之中,而要有相对的独立地位。

3、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遭遇难题,缺乏权威性。建国以来,我们逐步建立起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民主监督体系。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下,这些形式的监督,其作用的发挥往往是非常有限的。长期以来我们的党政监督存在着体制性的障

碍,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不仅是纪检监察实行双重领导。同时在现行体制下,我们的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也同样受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掣肘,而舆论监督更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

4、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没有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性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

、法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还存在不少疏漏和缺失,造成了法律对部分权力的制约上存在空档。对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的监督比较薄弱。同时,在对权力监督的问题上,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较为完备的监督法。

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一个涉及各个方面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对权力制约机制进行具体化、精密化的设计,使之运转合理,制约有力。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端正权力意识

正确的权力观,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宣传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实行跟踪式教育。要把权力观教育贯穿到干部培养、成长、成熟的全过程和考察、提拔、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准确把握干部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境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权力观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规律,分别制定长期的和阶段性教育规划,有的放矢地抓教育,使公共权力观真正入心入脑。二是实行开放式教育。正确的权力观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必须拓宽教育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建立组织教育、机关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渗透的开放式教育格局,把党纪国法以及道德规范对权力观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三是实行分层次教育。根据各级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所处地位和环境,在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的选择上也要各有侧重,增强权力观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在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对领导干部要着眼于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对普通干部要着眼于提高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的能力。四是引导大家正确理解得与失的关系。算好人生“七笔账”,算好“政治账”,志高方能致远;算好“经济账”,勤耕方才富足;算好“名誉账”,清廉方能扬名;算好“家庭账”,守身方能家园;算好“亲情账”,品高方能会友;算好“自由账”,自律方能无拘;算好“健康账”,心良方能体壮。

(二)建立制度防范机制,规范用权行为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职责、职权、程序、时效等,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清理,并重点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其次,根据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实行定岗、定人、定权、定责、定奖惩。其三,设置权力行使流程图,明确流程各环节的责任人、监督方式,构建一个完整的权力规范、行使和监督的惩防体系。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确保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一是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重点健全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工作制度,加强“人、财、物、事”四权运行的规范、约束和监督。二是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有令则行,令行禁止,对违反制度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等(不搞下不为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予以严肃处理。三是要保持制度的先进性。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权力运行将呈现出新的形式、新的特点和新的规律,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对这些新形式、新特点和新规律的研究,探索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新机制新体制。四是要研究探索制度的预警性。前瞻性和预警性是制度的本质要求。亡羊补牢毕竟造成了损失,应该说不是我们设计制度的最终目的。一项政策或举措出台后会引起人们在思想上、行为上的哪些“异”动,必须要一个事前的研究和预测,为制度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目前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方面,应当加强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以下制度:

(1)基层党委“重大事项票决制”,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工程、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事项全部采取党委(党组)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进行,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委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机制,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提高基层党委班子整体执政能力。这项制度的执行,要作为上级党组对下级党组巡视的主要内容之一。

(2)党政正职“届中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制”,防止权力异化。积极推行党政正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凡是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轮岗、退休、辞职、机构裁撤合并前都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而且是先免后审。对重点部门和群众反映较大,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导干部可由组织部随时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届中审计的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对审计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执行,杜绝人情审计、关系审计、不负责任审计、不依法审计。要改进评价方法及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办法基本思路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定量评价部分;定性评价部分;存在主要问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定量评价分值为100分,按照下列要素进行量化评价:①主要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20分;②财务管理情况30分;③重大经济决策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实施结果20分;④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10分;⑤审计查明的问题20分。定性评价,定性评价分为四个等次:好(90—100分)、较好(0—9分)、一般(60—79分)、较差(9分以下)。当审计查明被审计单位(不含下属单对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及建议.

位)同时存在下列两条以上问题的,定性评价确定为“较差”等次:①私设小金库,乱支乱用;②单位内部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受党纪国法处理的;③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④在国有、公用资产处置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出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进行打分,确定其评价等次。

(3)试行重点、热点单位“一把手”选任、定期交流制,防止“带病上岗”和打破权力垄断。对掌握管人、管钱、管工程、管审批等权力的重点、热点单位“一把手”的选任,应严把考察关,在年度集中考核的基础上,每个职位实行差额考察(不少于3人),重点是到曾经工作过和居住过的地方找知情人个别深入了解和核实情况,知情人应具有代表性,忌事先通知、兴师动众,注意保密。通过优中选优、精中选尖,尽力防止“带病上岗”。加大对重点、热点单位“一把手”的交流力度,可考虑每三年调整换岗一次,根据工作表现把每个领导干部都尽可能地调整到最适合其能力特点的岗位上去,做到“人岗相适”,打破“重要单位”领导长期“坐庄”的局面。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奋斗热情,激励竞争。有利于完善干部淘汰机制,以“换”代“下”,逐步淘汰,解决领导干部“下”的问题。对经组织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坚决从现有的领导岗位上调整出来。逐步实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化。

(4)完善“干部监督网络制”,延伸干部监督的触角。进一步整合组织、纪检、检察、审计、发改委、统计、财政、工商、信访等部门对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信息资源,增加监督的透视点,从对干部小时内的监督向小时以外延伸,从干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前移监督关口,多角度监督、多侧面考察干部勤廉表现,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聘请社会各界有正义感的人士作为监督员,公布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通过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网,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和举报,保证干部监督渠道的畅通。

()、建立“干部监督预警机制”,防微杜渐。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通过内警系统和外警系统的协调、双向运作,实现工作的着力点由事后惩戒向事前监督转变,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生活、社交圈的表现,不断规范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同时,建立科级单位“党政一把手亲属重大事项档案”。对党政一把手亲属的重大事项实行登记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党政一把手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建房、分房、购房以及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防止领导干部借亲属之名,变相以权谋私,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干部监督的开放程度,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逐步养成在监督中工作的习惯。健全“领导干部考察考评结果反馈制度”。加大干部考察监督的力度,使干部考察考评结果更好地运用于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干部考察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反馈考

察测评结果。反馈内容包括群众对干部本人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素质评价情况,对干部的综合评价、任职建议,以及考察中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达到预警效果。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用权质效

从本质上讲,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运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加强“三个结合”,建立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干部权力运用是好是坏、政绩是高是低,不能单独由上级领导下结论,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高度重视群众评价,要切实保障群众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把上级评价和群众评价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纳入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健全上级满意、群众称道的双重评价标准,形成正确的用权导向。二是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建立权力运行台账或监督卡,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兴办实事、解决突出问题等与运用权力有关的情况进行记载,同时,既到现工作单位考察,又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住所考察,找知情人了解情况,认真记录,深入调查核实,实行集中考核结果与日常考评结果综合运用,既加强过程监督,又加强结果监督,改变以往重结果,轻过程的作法,及时纠偏防误,杜绝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尽量降低权力运行的成本。三是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把权力运行产生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起来考虑,既充分肯定用数字反映出来的显而易见的政绩 ,又科学评价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潜在政绩,还要客观评价,因条件具备,不努力作为而错失机遇,影响当时和此后一个时期发展的负面政绩 。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责任追究制,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治理用权失误

权力运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探索前进的,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失误。必须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各种失误进行有效治理,确保权力运行始终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对由于疏忽大意或水平不高、用权不当造成失误并勇于承担责任的,要采取批评教育方式,引导权力人从个人能力、思想认识、方式方法等方面找原因,责令其限期改正,尽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对滥用权力造成失误,不从主观上找原因,故意推卸责任或相互推诿责任,或制造假相欺骗组织和群众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严肃处理;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渎职”行为,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作案规律、发案规律和破案规律。探索建立用权终身负责制。

(五)理顺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各监督主体充分协调发挥作用

篇四:《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

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

作者:作者:林春亮 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23 次

摘要:行政决策权是政府公共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决策失误和行政决策腐败交叉所造成的影响,往往更为严重。加强对行政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行政决策权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而提出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0)0-0047-03

一、加强对我国行政决策权监督的重要性

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

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2012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是正确行使行政决策职能,作出科学决策的组织保证。对行政决策权力结构进行合理定位和配置,尤其是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中那些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形成既有利于开展工作又有利于权力相互制衡和有效制约的结构体系,避免权力集中于个别部门和少数人手中,能够有效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从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看,对决策环节的监督,即对决策权的监督是基础性的,关键性的。这一环节的监督缺位,容易使决策者被监督的意识丧失,群众观念淡化,一旦“失控”往往后果严重。因此,对决策权的监督显得极为重要。

[1]

2.加强政府内部监控的需要

政府内部监控,是一种重要的政府自我约束机制,其基本构成是内部制衡和内部监督。内部制衡,即通过严密科学的设计,使政府职能活动适当分解,将各种业务的权责明确分归不同部门的人员,并制定相应程序使之能“自动”相互牵制;内部监督,即政府内部特设专门机关或专门人员,依法按章检查考核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纠举、惩戒违法失职机关或工作人员。[2]建立健全政府内部监控,形成各部门对行政决策权监督的整体合力。将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行政决策权置于相互监督之中,从根本上遏制行政决策权滥用和行政决策权腐败等问题的发生。及时修正决策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误差,是政府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的当务之急。

3.大部制改革“三分”行政权的需要

“大部门体制”是指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加以整合,形成宽职能、大部门的政府组织结构和体制机制。决策权具体表现为规则制定权、规划制定权、标准制定权、政策制定权等方面。决策权统一,是规则统

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所不可缺少的。因此,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有利于避免部门分割,是提高政府整体效能、充分整合与利用各种政务资源、建设整体型政府所必须的。而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使它们之间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关系,促进执行部门对决策部门负责,是大部门体制建设的基础与前提,也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权监督的有效手段。

二、行政决策权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1.行政决策权限划分不明确,制约决策权力的机构和制度不完善

首先表现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决策权限划分不明。到底哪些政策应由政府制定,哪

些政策应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目前我们没有明确的界线,往往导致政府部门越权决策。其次表现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不明,同级政府不同行政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划分不明,导致了不同部门在有利可图时争权越权、有责无利时推诿扯皮,且不利于对政府决策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而且,无论是从政府外部(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在政府内部,我们对政府机关决策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机构和制度都不完善,制约力度较弱。[3]

2.行政领导的意志左右决策制定,缺乏对其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

行政领导的意志,特别是“一把手”的意志经常会左右决策的最终制定。“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关键地位,起着重要作用,负有全面责任。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新技术、新理论、新问题、新思路、新情况对各级领导的行政决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在各级行政领导决策中表现出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主观性非常普遍。导致在决策过程中政府职责不明,滥用权力,包办了不该办的事;官员好大喜功,只对上级负责,缺乏下级的监督,搞政绩工程、样板工程以期博得上级领导的赏识,得以晋升;官员素质不高,有长官意志,官僚作风,下级也唯上所好,指鹿为马;决策目标出现偏差,个人的财产权、发展权、选择不同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等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和尊重 鸦决策权力过于集中,正确的决策信息不能准确迅速地传递给决策人。[4]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行政管理体制赋予行政决策者过分集中的权力,行政权力没有合理划分,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层级权责不清或不明。目前,不少行政主管仍然是集政策制定权、资源分配权、行政管理权、行业监管权于一身,没有合理分解;而且“谋”、“断”不分,决策者既能决策,又能执行,还能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

3.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尚未完全到位对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及建议.

有关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虽然已经制定,但在某些地方或某些时候成为形式。各项行政决策是否依法进行,大多只有行政决策者知道。行政决策必须接受监督与实行责任追究,

是决策法制化的要求。但目前我国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还很不健全,特别是缺乏有效的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表现为决策、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决策后评价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还比较欠缺。事前制衡、事中监督与事后追究的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漏。由此,容易导致行政决策者的责任心不强;对于行政决策失误,往往以“交学费”为由了结,难以依法追究决策者的法律责任。其原因,主要是法治意识还不够强,立法相对滞后,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6]

4.政府内部专门监督机关缺乏强而有力的监督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主体。当前我国行政监察机构法律地位低下,既没有权威性,又缺乏独立性,与行政监察的使命不相符合,致使依法行使监察权时“荆棘丛生”。此外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职能弱化,行政监察决定执行刚性不足,导致缺乏应有的监察力度。行政监察机关实际上只履行了受理申诉、举报的职责,而对执行法律、政策、政令的监督检查却乏力。对不执行、不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人或事很少查处,也很少就此类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更少就此类问题作出监察决定和给予行政处分。如此一来,极易导致行政监察职能弱化。[7]

三、完善我国行政决策监督制约机制的对策

1.构建国家廉政体系,遏制行政决策权滥用

国家廉政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建立的、旨在能够长期预防腐败、实现廉洁政治的体系结构。目前我国许多的腐败犯罪现象的滋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监督所造成的。特别是在一些工程基建、材料采购、重大人事调动等问题上,“一把手”以其拥有的决策权力贪赃枉法,致使权力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建立国家廉政体系是最有效的反腐败改革计划,也是制约行政决策权力的必要手段。要调整预防腐败政策,建立健全预防性腐败机构;制定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及相关措施;完善公共管理制度,透明公共采购和公共财政管理;加强对私营部门的经济监督和管理;加强洗钱犯罪的预防措施等来遏制行政决策权滥用。[]

2.通过实现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以加强对行政决策权的监督 “大部门体制”改革就是要实现一种“大职能、宽领域”的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体制,有效避免职能交叉,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内部协调,提高社会经济生活的统筹安排能力。同时,“大部门体制”更加明确了政府责任与行政责任,有利于建立责任政府。实现行政决策权与执行权、监督

权的合理分工与配合,明确划分不同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是权力体系科学化并达到最佳绩效目标的重要基础。如果不能实现合理的分工与配合,不仅难以保证行政决策的有效运行,而且直接影响对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的开展。实践中,行政决策权和执行权多有重叠,而监督权又与决策权、执行权难以明确区分,不仅直接影响工作效率,而且使得正常有效的行政决策权力监督制约工作困难重重。因此,要从科学分析出发,根据不同行政决策权主体的定位确定其职能角色,正确处理分工合作关系,建立“谋”、“断”既相分离又相联系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奠定合理基础。[9]

3.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作用,建立政府内部决策监督机制

一要强化管理教育,大力提高行政监察干部素质,提高对行政决策的认识。各级政府及监察机关都应从监察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严格管理专门培训、参加办案实践锻炼,定期考核评比奖优罚劣,不断充实高素质人才和淘汰庸劣人才等多种方式,加速监察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要实行行政监察垂直领导体制,确保行政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将行政监察机构在行政系统中单独设置,使监察机关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强化内部垂直领导。在监督体制上,实行分级监督的原则:由各级监察机关对相应的行政机关进行监察,同时上级监察机关可委托下级监察机关监督上级监察机关所管辖的监察对象,上级监察机关也可直接监察下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与垂直领导体制相适应,为确保监察权的独立,监察系统在人、事、物上也应具有独立性。并且还要明确行政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与权限,从而确保对行政决策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制约,形成监督合力。三要扩大行政监察机构职权,加大对行政决策滥用者、失误者的惩戒力度。我国行政监察机构的监察权包括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决定权,为了保证行政监察机构行使其职能,有必要扩大监察机关的权力,如合理的经济惩罚权的授予等来强化监察机关的职能。[10]四要努力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对行政决策的结果进行效能评估,防止决策权滥用带来的恶果。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效能监察,主要把握以下两点:一方面是切实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不仅要加大党委、政府的领导力度,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是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11]此外,要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决策监督。政府内部的法制监督或政府自力监督,是政府内部依层级体系而建立的内部控制机制。它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下级机关是否遵纪守法等实施的监督。[12]

4.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问责制度

要结合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问责制度。在行政决策问责规范方面,要不断教育行政决策者在行政决策中,时刻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着想,怀着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事行政决策活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与职权内,依照法定的决策程序,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行政决策,坚决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个人决策,个人负责;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责任态度,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严肃追究。在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方面,要实行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包括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决策失误赔偿制度、决策失误辞职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决策过程更民主、更科学,也有利于决策者审慎决策,承担决策责任,实现权责一致,提高行政机关和决策者决策水平。实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及其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实行决策失误赔偿制度,一是可以给决策者敲响警钟;二是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辞职制度是压缩和规范决策者行为的有效的行政手段,是得力的组织保证。[13]

参考文献:

[1][][6][9]田立.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EB/L].

篇五:《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权力问题是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本质问题。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公有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运行失控、失衡而被滥用所致。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本文试从这方面作些思考和探讨。一、权力缺乏监督的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对权力的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职权与职责不明确、不对等。现实中,许多人“官念”越来越浓,总认为当官相对其他职业风险小、回报大,并且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尊严。权力与责任不明确,给一些玩弄权术者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权力与责任不对等,权力大于责任,导致监督无法适从。2、监督职责和监督权威相脱节。由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合理的配置,导致权力运行监督的软肋。一直以来,我们部分党政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机关都设有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重任,从监督者的知情能力来看这种设置是合理的。然而这些纪检监察机构从属于本部门、本单位,人权、财权均掌握在部门领导手中。试想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还能做到强有力吗?在多数情况下,单位部门领导出于自身的职责和政绩考虑,对于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地“内部处理”。这在一些条管单位中显得尤为突出。3、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遭遇难题,缺乏权威性。建国以来,我们逐步建立起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监督体系。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下,这些形式的监督,其作用的发挥往往是非常有限的。长期以来我们的党政监督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不仅是纪检监察实行双重领导,而且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也同样受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掣肘,而舆论监督更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4、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在有些单位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性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给少数人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法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还存在不少疏漏和缺失,这就造成了法律对部分权力的制约上存有空档。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中有关自由裁量的范围、幅度弹性过大,使公务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判断标准、感情取向、甚至权钱交易等外在因素影响,造成执法中的滥用职权和显失公正。对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的监督比较薄弱。同时,在关于权力监督的问题上,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较为完备的监督法。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一个涉及面广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对权力制约机制进行具体化、精密化的设计,使之运转合理,制约有力。(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端正权力意识正确的权力观,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宣传教育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一要实行跟踪式教育。要把权力观教育贯穿到干部培养、成长、成熟的全过程和考察、提拔、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准确把握干部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境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权力观形成和发生变化的规律,分别制定长期的和阶段性教育规划,有的放矢地抓教育,使公共权力观真正入心入脑。二要实行开放式教育。正确权力观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必须拓宽教育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建立组织教育、单位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渗透的开放式教育格局,增强干部对权力的理性认识,把党纪国法以及道德规范对权力观的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三要实行分层次教育。根据各级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所处地位和环境,在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的选择上也要各有侧重、增强权力观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在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对领导干部要着眼于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选择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对普通干部要着眼于对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及建议.

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选择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四要引导大家正确理解得与失的关系,算好人生“七笔账”。算好“政治账”,志高方能致远;算好“经济账”,勤耕方才富足;算好“名誉账”,清廉方能扬名;算好“家庭账”,守身方能家园;算好“亲情账”,品高方能会友;算好“自由账”,自律方能无拘;算好“健康账”,心良方能体壮。[4]下一页(二)建立制度防范机制,规范用权行为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职权、程序、时效等,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清理,并重点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其次,根据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实行定岗、定员、定权、定责。其三,设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流程各环节的责任人、监督方式,构建一个完整的权力规范、行使和监督体系。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确保权力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一是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在内容设计上,要围绕权力运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部位,按照明确具体、可操作、管用的要求,重点健全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工作制度,加强“人、财、物、事”四权运行的规范、约束和监督。在结构设计上,要做到总体制度和实施细则相配套,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相配套,发挥制度建设的整体合力,形成各种权力相互制衡的格局。二是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有令则行,令行禁止,严格按制度规定行使权力;要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办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和负有监督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定期不定期对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等(不搞下不为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制度贯彻落实、监督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三是要保持制度的先进性。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权力运行将呈现出新的形式、新的特点和新的规律,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对这些新形式、新特点和新规律的研究,把继承和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总结成功经验和借鉴有益作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新机制新体制。四是要研究探索制度的预警性。与时俱进是制度的基本要求,而前瞻性和预警性是制度的本质要求。亡羊补牢毕竟造成了损失,应该说不是我们设计制度的最终目的。一项政策或举措出台后会引起人们在思想上、行为上的哪些“异”动,必须要有一个事前的研究和预测,为制度设计提供参考依据。目前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方面,应当加强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以下制度:1、基层党委“重大事项票决制”,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工程、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事项全部采取党委(党组)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进行,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委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机制,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提高基层党委班子整体执政能力。这项制度的执行,要作为上级党组对下级党组巡视的主要内容之一。2、党政正职“届中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制”,防止权力异化。积极推行党政正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轮岗、退休、辞职、机构裁撤合并前都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而且要先免后审。对重点部门和群众反映较大,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导干部可由组织部门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届中审计的结果作为评价、

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监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树立法院形象,维护群众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察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当前,在现行的司法监督体制下,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协调机制不完善等诸种因素影响,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多方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笔者拟从现状、原因和构想三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层法院监察室只有 2 人甚而 1人,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加之有的无审判实践经验,在查处违法审判工作中力不从心,工作开展困难很大。其次,由同级监察部门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再者,办案人员私心杂念,怕得罪人,院领导怕出问题,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使得监察的工作力度不够,查处执行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等。在此不赘述,笔者侧重谈谈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及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的信访室、监察室、办公室等是日常接触当事人举报较多的部门。在实践中,这三个部门往往分别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致使在处理当事人举报等问题上存在脱节情况,这就容易导致举报线索中断、举报问题查处不及时、包庇被举报人等情况发生。

其二,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监督职能划分不清。可以说基层法院各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督职能,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如立案、审监部门对审判、执行流程的监控,政工部门对人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审判对执行对人和事的监督等,因部门与部门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科学。编制中基层法院政工部门、执行局是正科机构,法庭是副科机构,监察室与其他内设部门是股级机构,行政级别上监察室就低了一档,增加了在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难度。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在举报等监督上,老百姓通常朴素地认为往上级法院举报肯定比向基层法院举报好,所以,上级法院往往掌握着基层法院较多的举报线索。可现有的四级法院共同处理机制并不畅通,彼此间沟通配合存有较大问题,一封举报信级级批转时长几个月可以说是正常的,致使当事人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大影响法院的形象。虽说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受院长和上级法院双重领导,但实践中基层法院更多的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还对本院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竭力掩盖,不予上报。更谈不上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指导监察业务。上级法院直接参与基层法院查办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经统计笔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访举报情况,上级法院批转信访8 件,都仅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有的连核查情况都不需上报,仅仅只“阅处”两字的批办意见。

(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通常的做法也是将涉及反映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法院处理,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一套协调配合的机制。纪委监察机关认为把举报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转了工作,并不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他们也许认为,法院的问题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业务性强,一方面有上级法院领导并把关,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门,自行查处,应该不成问题;而法院对此重视并不够,仅简单撰写汇报材料应付交差了事。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完善之构想

(一)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处理机制

监察室和其他庭室虽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但监察室作为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门却是不一样的,它放眼的是整个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机构设置上,监察室的级别应略高于其他部门。应配齐配强监察人员,监察室主任应进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监察室应多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线索归口监察部门处理。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与审判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要与执行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要与刑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与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各业务部门的领导或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在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应废除廉政“一票否决制”,解除法院领导查处案件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机制

建立上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的,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因此,基层法院应及时与其沟通,了解举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备案制度。三是要增强办案合力。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业务性强,监察室在查个过程中,应多请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办案,团结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这样,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监察效果。

(三)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

在法院还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体制下,法院监察部门仍归属于地方监察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和监督,避免内部监控不利、惩治不严、处理不及时、处分落实脱节等问题。法院监察部门应当经常地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纪工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请求与地方监察机关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办案。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多头受理和办理,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认真对待纪委监察机关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核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完善好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矩阵式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司法机关人大情况汇报

一、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长效机制要继续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工作督察考评制度、重点普法对象年度考试和通报制度。二是推行国家公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三是实行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使成员单位既“挂名”又“挂帅”抓普法工作。四是实行对乡镇及县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每年考核面达到总数的 50%以上。五是落实奖惩机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奖惩制度,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二、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分类施教1、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推进法制教育师资、课时、教材、计划“四落实”,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化。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提高学法兴趣,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三是县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进行层次区分,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对未成年人群体教育;加强对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区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层次,并把初中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失学、辍学和上不了大学在家待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对家庭环境不好和有恶习、经常犯错误青少年进行强化法制教育;深化对服务行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同时,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防护意识,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并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优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2、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抓好农村农民和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因此县政府积极抓好村(居)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农村特点,县政府计划编印《县村(居)民学法手册》,免费赠送给农民阅读。同时大力加强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力度。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党员干部、群众依靠法律手段和司法程序解决实际问题。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县政府要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与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企业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普治并举,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严格执行执法“四制”(即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大力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县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四、强化保障措施,保证普法工作经费的基本需要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县政府将尽力按人口每人每年0.10 元的要求投入普法经费并督促各乡镇、各单位按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到位,为全县“五五”普法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切实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在努力抓好基层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设的同时,督促落实使用司法专项编制,使所有乡镇司法所人员达2 人以上。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在基层得以全面落实,为构建和谐、平安打下坚定的基础,为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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