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段遗忘时光700 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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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就算生活是个悲剧,也要做一个上品青花瓷。本文为你选取作文那一段遗忘时光700 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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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段遗忘时光700 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
那一段遗忘时光700(一)
我记忆中的童年是由我的老祖母带大的。那时她认为她的快乐便是我的一切。可以说她用她的晚年铸造了我初入人群的人生,用晚年的烛光为我照亮了人生新的航向。
与其说是难忘的回忆,到不如说是送我人生起航的一段时光。
从我三岁那年,老祖母便已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记忆中。花白的中短发,一双有着慈祥目光的眼睛,深深的陷下去的眼窝。记忆中的她总是会用她那双褶皱的双手把我揽在她的怀里,尽管那时她已经是八十多岁的高龄了,但在她的怀里,我总是会感到一阵阵温暖。
小时候坐小儿车一直到了五岁,也正是老祖母在小车旁一直陪伴了我五年。幼时的我受尽了家人的宠爱,而老祖母对我却是最温柔的。她常常推着小孩的竹车,里面便是她心爱的我,手里还随手提着一个装满零食的袋子。
后来我渐渐地长大了,从此渐渐地离开了老祖母的怀抱,但紧接着她又用她的慈爱为我打开了一扇神话般的大门。从《牛郎之女》到《天井》,再到《八仙过海》。面对浩瀚的星空,一次又一次的引起我对天空,对未来的无限遐想。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到了上学的年龄,第一次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回到家我首先向她展示我所学到的东西。不!与其说是展示,倒不如说是向一位不识字的老人炫耀。然而,老祖母的高兴,这是我第一次见她兴奋的流出了泪水。
后来,我学的知识越来越多了,对目不识丁的老祖母越来越冷淡了。但她依然在为我叙述着那无边的天空……
不幸的是,有一天我失去了她,那天早上她意外地离开了。中午我放学回家后,眼前的一切对我来说犹如一场噩梦。看到这一切,我的脚步停住了,我再也不敢相信这就是事实。不!我宁愿相信这是一场噩梦。但一切的一切我都再无法阻挡,我只有傻傻的站在那面对着这没有预料到的一切。我痛苦的回忆着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段时光,我哭了整整一夜。
到现在,每当回忆起那段童年往事,心绪总会变得一团糟。不只是对老祖母教育的感激,还是对她的思念,还是对她冷漠的自责……无论什么时候再回忆起那段童年时光,思绪中都依然抹不掉她,眼中依然是那一片苍老的白发……
那一段遗忘时光700(二)
小时候,我家客厅的矮柜上,放着一个长六十厘米,宽三十厘米,高五十厘米的白色鱼缸。鱼缸里养着几条活泼可爱的小金鱼,它们个个都惹人喜爱。
小金鱼虽然大小不同,但花纹和颜色却相同,都是橘黄色的。它们扁扁的头顶上长着两只又圆又鼓的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张圆圆的小嘴,在它游动的时候小嘴总是不停地动着;橘黄色的身体布满均匀的鳞片。小金鱼的尾巴看起来像是透明的,在他游动的时候,尾巴和身子都会不停的摆来摆去,看起来可爱极了。
爷爷说,小金鱼应该两天喂一次鱼食,三天换一次水。每次喂食都要严格限量,平均一尾鱼喂三至四粒鱼食即可,如果喂的多了鱼就会撑死,小金鱼吃食的时候,常常互不相让。每当我在鱼缸里投放一点活食,他们就争先恐后的一拥而上,你争我夺,谁都不堪落后。瞧,激烈的抢食大赛开始了,一个最大的金鱼抢到另外几只小鱼的食物,虚晃一抢,猛的转身就跑。那几只小金鱼不堪示弱,一齐扑上去,把那条“大鱼”团团围住,“大鱼”招架不住,只好举鳍投降,吐出事物,逃之夭夭。
天长日久,我和小金鱼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有一次,我家的客人来到鱼缸前跟它们打招呼,谁知小金鱼儿一点儿也不理睬他们,客人急得直拍缸,小金鱼儿仍然在鱼缸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可我一来,它们却变了样,欢快地向我游来,还不时地向我摇摇它们那美丽的大尾巴,似乎在向我讨好呢!
一日夜晚,爷爷将金鱼放进大盆里过夜。谁曾想,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第二天早晨,我心爱的小金鱼不见了,我心急如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爷爷对我说:“小金鱼离开了我们,哎!”我泪流满面,我可怜的朋友。为此我还伤心了好几天呢!
现在想起来,真想再养几条小金鱼。
那一段遗忘时光700(三)
那一段难忘的时光
我时常呆呆地坐着,怀念那一段时光,我时常双目无神,体念着那种感觉;我时常目含泪水,带着淡淡的忧伤,尽管那是过去。
难忘那一段天真的时光,难忘那一段快乐的时光。几年过去了,那些歌声笑语仿佛还在我耳边回响。
那时候,我真的好幸福,我没有太过复杂的思想,不必、承受过多的学习负担,更不用忍受当笼中之鸟的感觉,每天就是疯,就是玩,就是乐,我们会仗着年纪小、不懂这个理由搞几个恶作剧,会因为思想单纯而做一些幼稚的事,我们把对门两家的门铃同时摁响之后躲起来,两家都开了门,看看四周,一脸茫然,然后“砰”地关上门,之后我们就会笑个不停,真到已经笑到不行了才停止。
那时候,我真的好单纯,单纯到只认人世间的真善美,不认识人世间有假丑恶,我们愿意和任何人打交道,愿意和任何人交朋友,在我的心目中,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虽然这样轻易相信人可能会有些危险,但是“人总有一面是好的”,我到现在还坚信这句话。 那时候,我真的好快乐,无论在什么时候看见我,我都是笑容满面的,从来没有因为什么事而悉眉苦脸,春季,我会在绵绵细雨雨中奔跑,把周围的水洼踩水花四溅,溅得一身泥,然后转过头来,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对着满脸无奈的父母傻傻地笑起来;夏季,我会光着小脚丫在光滑清凉的地板上玩儿,或是双手平举,在屋里跑来跑去,像一架小飞机;秋季,我会捡起枯黄的树叶用力把它掷向空中,想把它再挂上树,然后看着它飘落下来,却不服气地再捡起掷,一遍又一遍,一回又一回,捡起了一大把叶子,掷向空中,然后高喊“天女散花”,从此以后就爱上了这种游戏,每到秋天,就不厌其烦地玩儿着;冬季,我会拾起一团小雪向前扔去,然后跑到刚那团雪落地的地方,又拾起一团雪再扔,就这样,无止尽。
难忘那一段时光时,我偶尔一句无心之语会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看着大家笑,我也就笑了,那时候,我好像没有理由可以不快乐,于是,我每天都在快乐,每天都在笑。 而现在,我完全变了,我长大了,也懂事了,失去了小时候那份天真无邪、幼稚可笑,我每天都在学习学习学习,它都快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的生活中只有三件事,学习、吃饭、睡觉,我就像一只笼中之鸟一般,每天被关在笼子里,我多么想展翅高飞,可我不能,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我这一生注定是要做个听话的孩子,沿着父母为我铺好的轨道前进,我不愿意看到父母为我伤心。
我怀念过去的我,怀念我留在笑脸上的童年,怀念曾经因我一阵微笑而激荡起的风,夹着欢笑和一去不复返的昨天,浩浩荡荡地穿过我单簿的青春。明亮,伤感,无穷尽。
那一段引人回忆的时光
一望无际的田野,黄灿灿的玉米地,紫红色的叫不出名字的小花……我的思绪又回到了我的老家——长荡,又回到了舅爷爷的柿子树下。
记得一个国庆节,我随老爸老妈回到了老家。在路上,老爸故作神秘地说:“舅爷爷家有一个很„好玩‟东西。”
我带着好奇心穿过了一片小树林,远远地望见了一棵挺拔的树,上面有泛着红光的、几近透明的果实。不知不觉地走到了树下。这时,舅爷爷不知从什么地方走了出来,高兴地对我说:“这可是我们家的柿子树。现在正好可以将柿子捞下来。你要不来试试?”
我听闻是捞柿子,一下子便来了兴致,接过了专门捞柿子的长竿。长竿的顶端有个网子,是用来捞柿子的。我拿着长竿,晃晃悠悠地举在手中,小心翼翼地将它往柿子树上靠,可是,不论怎样,始终捞不到那个顽皮的柿子。明明看着柿子被装进了网子,可使劲一拽,却拽了个空。我十分懊恼。耳畔突然响起了舅爷爷的声音:“别忙着捞,先看准了一个,再将挡着它的叶子拨开,然后捞。欲速则不达。”
我照着舅爷爷的话,凝神屏吸,颇为小心地再次举起长竿,瞅准了一个个头不大,但饱满圆润的柿子。夕阳西下,火烧云的天空将柿子映照得异常剔透。我深吸一口气,紧盯着柿子,慢慢将阻碍捞柿子的叶子一一拨开,接着靠近柿子。近了,近了,又近了……“嘿,太好了!我终于捞到柿子了!”我兴奋地喊道。下面,就是把柿子拽下来了。我放松地轻轻一扯,柿子便掉进了网子里。我将长竿放了下来。瞧着我捞的第一个柿子,乐道:“这可是我捞的第一个柿子,一定很甜!”舅爷爷和老爸老妈看着我,欣慰地笑了。
傍晚,我一边吃着我捞的柿子,一边欣赏着农村的晚景。一只小鸟披着晚霞,自由自在地飞着。我的心情像那只小鸟那般,在晚霞下飞扬、飞扬、飞扬……
那一段美好时光作文
六月的时候我们都还初三。那年我们习惯了在天朦胧的时候起床、习惯了带着惺松的睡眼洗脸、刷牙、习惯了懒懒的…
边走着边咒骂着可恶的教育制度并计算着距离星期天的时间;…走到教室本该晨读的,却在老师查过人时匆匆忙忙的去趟厕所,回来再趴在桌子上睡会回笼觉……课上满脑子的睡意直想让自己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睡去,把书堆的高高地,假装低着头看书,却在头放在书上的一刹那安然睡去。即使是冬天,也感觉睡觉是温暖的。醒来后,看着中考的倒计时,无奈的用冷水洗把脸;看看课程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就是没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计划着在语文课看会小说、计划着在英语课上可以不听那肥猪的课美美的大睡一觉;我们都还初三。 喜欢在桌上写满自己的青春誓言、喜欢在墙上写下自己的无奈、喜欢在下课铃声响起的那一刻悄然睡去、喜欢在吃饭的时间里去操场投两把篮球、喜欢午睡时塞上耳机听几首喜欢的歌再睡去、…看看自己好久没看的杂志、报纸、喜欢站在阳台上望着楼下走过的男生,女生,并大肆的点评一番、喜欢一群朋友在一起起哄一番,发泄一下自己青春的无奈、喜欢在教室的后排小声的叽叽喳喳着;我们都还很初三。
害怕着每一次的考试,却又期待着每一次考试,害怕成绩的宣布,却又期待着成绩的宣布,假装不关心自己的成绩,却在没人的时候把墙上的成绩排名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默默的走开…心想下次考试如果再不进步,我就不再努力了。可自己不管进步退步,努力的汗水却从来没有停止流过;我们都还很初三~ 一转眼我们离别了初三的苦日子,一切的习惯变得那么的不习惯。以为自己的青春在初三结束的那一刻得到释放,以为自己迎来了人生的又一春。可我们却
又常常想起初三的日子,想回到初三的教室看看自己留下的汗渍,想回到初中的教室看看写满作业的黑板,想回去看看我们后墙贴的红心;想回到初三教室听听黑板下的青春誓言是否绕梁不舍离去,想见见一起从黑色六月走过的朋友们,想见见上课不忍心将你从睡梦中吵醒的同桌,想见见那充满我们欢声笑语的校园……
现在在家里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回想起初三的日子,总是有种想流泪的冲动,逝去的初三岁月,永远是我们心中关于青春的最美好回忆。那个谁……记得哦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再送你一句吧——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以往生命的辜负……初中,想想不免有些苦涩,苦涩的不是经历那几年的生活,而是不再拥有那样的生活。曾经的同学,曾经的老师,曾经的校园都已渐渐远去,仅留下那份不太完美的记忆。
有时真的好怀念,真的很想你们,你们还好吗?最亲爱的朋友们、。各自散落天涯,但请别忘了我们的家…我们回家相聚,在家等着…再一起去看我们的曾经,回忆那温暖的感觉……
那一段遗忘时光700(四)
那些温润的年华
9年级1班 刘钰霞
一回首一驻足,我们都会惊叹。因为,我们以为只过了一天,哪知时光已经过了一年。 ——题记
我怀念过去,怀念曾经因为一阵微笑而激荡起来的风,夹着悲欢和一去不回的昨天,浩浩荡荡地穿越我单薄的青春,明亮,伤感,无穷尽。我在想,我应该对自己的时光做个总结。回忆,感伤,然后笑着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
我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般温润的年华。
那一年的时光,夹杂着快乐,悲伤,痛苦,愉悦,挫折和不堪回首。怀念,然后再感伤。这些不被遗忘的记忆。曾经刺的心里一阵阵的痛,痛的肝长寸断,死不足惜。
记得刚刚分班的那一天,真的是好不喜欢那个班级,曾经倔强地对同桌说:我一定要调班。书包里的书本都没有收拾到课桌上,得知对于分班无能为力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的声嘶力竭。这件事,我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回到学校后,把书收拾整齐,开始一段新的学习历程。
结果令我难以预料,本想是应该努力的去和同学们交流,沟通。没想到这个班级的同学们是多那么的活泼,可爱,幽默搞笑。于是,我很快就和他们打成了一片。
更疯狂的是,在下学期,我们宿舍在各自发表自己的演讲——各科老师们的特点。结果被督查老师给逮到,受到了最严重的惩罚——卷铺盖走人。于是我们一行6人”兴高采烈“的卷铺盖走人。开始了我们的通校旅程,回家当然免不了爸妈的一顿臭骂,而自己,边抹眼泪边做作业。
回校后,我们6人极力向班主任认错,幸好的是,班主任那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最后,还是经不住我们的软磨硬泡,答应我们可以回学校同大家一起住。但是,在扣分那方面可是给了我们天大的压力啊!
自从这件事以后,我们6人的关系比以前更好了。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去餐厅。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不长。转眼间,这一学年的生活就结束了。
虽然大家都很开心,庆祝自己完成了这年的学业。但在分离的时刻,都流出了不舍的泪,我们给彼此写信留做纪念。
那天无意在杂志上看到了一句话:毕业于我是一窗玻璃,撞碎之后不避不躲擦着凌厉碎片走过去,一扇一扇的走过去。回头看时却只是横流一地的碎片,看不清楚,拾不起来。
最后分班这个残酷的事件,把我们一行6人分割在不同的班级,但我们都不会忘记彼此,希望她们能够学业有成,事事顺心。
我想,当有一天,我长大了,回头看我成长的路程,回首又见它——我的那些闪耀的年华。然后对它们说:遇见你们,我很高兴。
那一段遗忘时光700(五)
那些被遗忘的时光
那些被遗忘的时光
高二()班 施 云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手指微微颤抖了一下。我想把那些被遗忘的时光,留给自己。
一、三毛
三毛是个极其精致而细腻的女子,在我看来,她比王安忆还要温情。三毛的词句里,总是充满了悲欢,简单利落的文段,毫不矫情,毫不做作。她把自己比作“江洋大盗”,她将十四年的空洞生活比作一个空心人:站不住,风一吹,旁人无意间一碰,或是一枝小树枝的轻拂,就毫无办法地跌倒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于是想到了要去学小日本做小偷。偷走了《现代文学》,偷走了《罪与罚》,偷走了《猎人日记》„„想来我和三毛还有那么一点相像,我也是一个小偷,在前辈的成就之下,偷走了他们的思想,读着他们灵魂深处的冷暖,填补自己,甘之如饴地承受着生命的重量。
“久为簪组束,幸此南荑遂,闲依木仍邻,偶似沙漠客,晓耕翻露土,夜傍响屋羊,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黄。”三毛就这样兀自奔向撒哈拉沙漠,只因她说:我喜欢流浪。
荷西。三毛的大半生和他一起度过。这句话写了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三毛与荷西是夫妻,理所当然在一起大半生了。荷西,他是三毛写作的源泉吧,三毛的每篇文章里几乎都提到了他。在三毛的文章里,充斥着他们自然而明朗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也不是缠缠绵绵。就是那样干净而明媚的女子,真真切切的将她的小幸福娓娓道来。
三毛的死那么诡异。请允许我用诡异这个词来形容。因为不辨生死,三毛本来就是一个诡异的女人,行走在灵魂深处。
我在十八岁这个倏忽而悠长的凛冽年纪里读到她,会感觉到青春消逝般的顾盼不舍。
被遗忘的时光,写给我十八岁的成人礼,写给凛冽里那个明媚的自己。
二、苏童
这好像又是一个诡异的代表,郭敬明口中那个笑容平和而温暖的男人,只是目光依然锐利。
如评论家所说,苏童的文字里有思想的回归,所有内心的流离失所都是以同一个地方为牵绊,这便是他幻化出的枫杨树故乡。那些在太阳下绮丽诡异的幻觉。
躁动不安的生存欲望,怪异诡秘的历史与自然,自由洒脱的叙述风格,以及,坐井观天的幸福——我不知道苏童是不是坐井观天地在写他那个永远写不完的枫杨树故乡,抑或是别人眼中那个执着于自身情感走也走不出去的自己,至少,我很喜欢。
至少,在我知道他的《妻妾成群》就是后来的《大红灯笼高高挂》时,那一瞬间,曾经心底有那么一句小小的呼喊:哪天要是有人说我施云也是个有灵气的小女子就好了,哪天我也成为另一个苏童就好了,我也要写写我那个一去不返的青葱的望乡。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今天去书店买完书后,就独自坐在书店门前的石阶上,看着书店管理人把厚重的大门关上。我就那么坐在那里,足足有一个小时,读着手里那本刘墉的《冲破人生的冰河》。里面都是一些温情的小故事。他说: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内心先暖,所以我们能在乱世,作一剂清流。
冷暖自知,我对自己说。
那一段遗忘时光700(六)
不能遗忘的时光
去年的这个时候,《辛亥革命》上映了,本着纪念其100周年的心情去电影院看了一次,想必震撼是少不了的。而这次在课堂上的观看,又给了我不同的感受与感想。
影片的开头,是女英雄秋瑾英勇就义的场景,望着道路两旁前来送行的老百姓,秋瑾淡然微笑。手拿自己两个孩子的照片,秋瑾说,她是为了所有的孩子。 孩子„„ ,孙中山亦唤作他们为“孩子”。他还说,这个孩子,就快当父亲了。可是,那一天,永远等不到了„„
那一群孩子,他们个个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他们在海边嬉戏的镜头,让人觉得生命这般美好,这般令人留恋和向往。他们何尝没有生存的权利,但他们选择革命,就是选择了勇敢地奔赴死亡。谁不想安逸快乐地生活、谁不愿与妻儿共享天伦、谁会选择在生命刚刚开始的时候慷慨赴死?当李冰冰饰演的徐宗汉从那一群年轻人的衣物中发现一封封感人泪下的与妻书时,她哭了。这一群孩子,在生命之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写下这些句子,是什么样的心情?他们那么清楚地知道,自己此行,便是诀别。那些年轻的心,面对死亡,不害怕么?
林觉民是有才华的,面对这样一个风流倜傥的才子,没有人忍心将他置于死地,抹杀这样的生命。可是他说,我们一同举事,一同赴死!他相信他所相信的,为了他的信念、信仰,他毅然走向死亡,生命虽是归于虚无,精神却获得了重生! 我一直坚信,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是强大的,是不可战胜的。“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固有一死。只是,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他们也害怕死亡,但是他们心中有着共同的梦想、共同的信仰——共和。于是,他们觉得,死得其所,死而不惧……
从辛亥革命到抗日战争,再到新中国建立,这一步步的历程,尽管艰辛,但我们终走过来,慢慢强大。是什么?是信仰,是信仰使我们拥有了勇气和决心团结一致。是信仰让偌大的一个民族握紧成一个有力的拳头!
而如今,乱世已过,“信仰 ” 却慢慢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身上减少,这是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有人说,中国缺这、缺那,但我觉得,如今的中国人,真正缺少的是信仰两个字。
正如同有句话说得好:外表的强大,终究只是躯壳,会被攻破;内心的强大,才是王道……
百年之前,兵荒马乱、人民不知民主为何物,蓝天白云被烟雾炮火遮蔽,还有那被政治战争控制的身体,更得不到精神的自由。而“民主”与“自由”在以往的时代,亦从未深入愚昧人民的内心。而辛亥革命宛若是暴风雨来临前黎明的曙光,即使短暂,却实实在在地使民主的思想如春风般吹暖人心,推动了历史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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