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不妨阅读:2014年高考优秀课外阅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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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考前不妨阅读:2014年高考优秀课外阅读文章(1)

高考前不妨阅读:2014年高考优秀课外阅读文章

倘我为马

梁晓声

马的命运像狗的命运猫的命运一样,区别是很大的。军马的一生是豪迈的;赛马的一生是荣耀的;野马的一生是自由奔放的;役马的一生如牛,注定了是辛劳的。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卓越作家布封,写过大量的动物素描式的散文,其中较著名的一篇就是《马》。

布封这篇散文简直可以说精美得空前绝后。因为对于马,我认为,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比布封写得更好。

布封认为:“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我也这么认为。

我觉得马堪称一切动物中的模特。

布封是那么热情地赞美野马。

他写到:“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料,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

是的,如果在对生命形式选择时,我竟不幸没了做人的资格,那么我将恳求造物主赐我为一匹野马。

如果我的渴望得不到更大的满足,那么就让我变成一匹野马,在行动上去追求更大的自由!我知道是野马就难免会被狮子捕食了。

在我享受了野马那一种自由之后,我认野马不幸落入狮口那一种命。

做不成野马,做战马也行。

因为在战场上,战马和战士的关系,使人和动物的关系,上升到了一种几乎完全平等的程度。一切动物中,只有战马能做到这一点。它和人一样出生入死,表现出丝毫也不逊于人的勇敢无畏的牺牲精神。“不会说话的战友”──除了战马,没有另外的任何动物,能使人以“战友”相视。人对动物,再也没有如此之高的评价。当然,军犬也被人视为“战友”。猎人对猎犬也很倚赖。但军犬何曾经历过战马所经历的那一种枪林弹雨、炮火硝烟?再大的狩猎场面,又岂能与大战役那一种排山倒海般的悲壮相提并论?

不能如野马般自由地生,何妨像战马似的豪迈地死!

大战前,几乎每一名战士都会情不自禁地对他的战马喃喃自语,诉说些彼此肝胆相照的话。战马那时昂头而立的姿态是那么的高贵。它和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眼睛闪烁,目光激动又坦率。

它仿佛在用它的目光说:人,你完全可以信任我,并应该像信任你自己一样。

战斗结束,若战士荣归,战马生还,战士总会对战马表示一番友爱。

战马此时的神态是相当矜持的。它不会因而得意忘形。不会犬似的摇尾巴。它对夸奖历来能保持高贵的淡然。

这是我尤其尊敬战马的一点。

倘做不成战马,做役马也行。

布封对役马颇多同情的贬意。

他在文中写道:“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

但某些人身上,不是也常留下劳动者的标志吗?手上的老茧,腱上的死肉疙瘩,等等。

只要那劳动对世界是有益无害的,我不拒绝劳动;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愿承担起繁重的劳动;只要我劳动时不在我头顶上挥鞭子,我不会觉得劳动对一匹役马来说是什么惩罚„„

正如我不情愿做宠犬,我绝不做那样的一类马──“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是的,纵然我为马,我也还是要求一些马性的尊严的。故我宁肯充当役马,也绝不做以上那一种似乎很神气的马。因为我知道,役马还起码可以部分地保留自己的一点儿脾气。以上那一种马,却连一点儿脾气都不敢有。人宠它,是以它应绝对地没有脾气为前提的„„

我也不做赛马。

我不喜欢参与竞争。不喜欢对抗式的活动。这也许正是我几乎不看任何体育赛事的主要原因„„

马是从不互相攻击互相伤害的动物,“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儿东西的事件”。

马群是最和平相处的动物群体。即使在发情期,两匹公马之间,也不至于为争夺配偶而势不两立你死我活。我们知道的,那样的恶斗,甚至在似乎气质高贵的公鹿之间和似乎温良恭让的公野羊之间,也是司空见惯的。

如果我是马,我愿模范地遵守马作为马的种种原则„„

在雨地里穿行

刘庆邦

那是什么?又白又亮,像落着满地的蝴蝶一样。不是蝴蝶吧?蝴蝶会飞呀,那些爬在浅浅草地上的东西怎么一动都不动呢!我走进草地,俯身细看,哦,真的不是蝴蝶,原来是一朵朵白色的花。那是一种奇特的花,它没有绿叶扶持,从地里一长出来就是花朵盈盈的样子。花瓣是蝶白色,花蕊处才有一丝丝嫩绿,真像是粉蝶展开的翅膀呢!放眼望去,大片大片的花朵闪闪烁烁,又宛如夜空中满天的星子。

我们去的地方是肯尼亚马赛马拉野生动物保护区,保护区的面积大约是四百平方公里。在保护区的边缘地带,我注意到了那种大面积的野花,并引起了我的好奇。在阳光普照的时候,那种野花的亮丽自不待言。让人称奇和难以忘怀的是,在天低云暗、雨水淅沥之时,数不尽的白色花朵似乎才更加显示出其夺目的光彩。花朵的表面仿佛生有一层荧光,而荧光只有见水才能显示,雨水越泼洒,花朵的明亮度就越高。我禁不住赞叹:哎呀,真美!

北京已进入初冬,树上的叶子几乎落光了。地处热带的肯尼亚却刚刚迎来初夏的雨季。我们出行时,都遵嘱在旅行箱里带了雨伞。热带草原的雨水是够多的。我们驱车向草原深处进发时,一会儿就下一阵雨。有时雨下得还挺大,大雨点子打得汽车前面的挡风玻璃砰砰作响,雨刷子刷得手忙脚乱都刷不及。这么说吧,好像每一块云彩都是带雨的,只要有云彩移过来,雨跟着就下来了。

透过车窗望过去,我发现当地的黑人都不打雨伞。烟雨朦胧之中,一个身着红袍子的人从远处走过来了,乍看像一株移动的海棠花树。待"花树"离得稍近些,我才看清了,那是一位双腿细长的赤脚男人。他没打雨伞,也没穿雨衣,就那么光着乌木雕塑一样的头颅,自由自在地在雨地里穿行,任天赐的雨水洒满他的全身。草地里有一个牧羊人,手里只拿着一根赶羊的棍子,也没带任何遮雨的东西。羊群往前走走,他也往前跟跟。羊群停下来吃草,他便在雨中静静站立着。当然,那些羊也没有打伞。天下着雨,对羊们吃草好像没造成任何影响,它们吃得专注而安详。那个牧羊人穿的也是红袍子。

我说他们穿的是袍子,其实并没有袍袖,也没有袍带,只不过是一块长方形的单子。他们把单子往身上一披,两角往脖子里一系,下面往腰间一裹,就算穿了衣服,简单得很,也易行得很。他们选择的单子,多是以红色基调为主,再配以金黄或宝蓝色的方格,都是鲜艳明亮的色彩。临行前,有人告诫我们,不要穿红色的衣服,以免引起野生动物的不安,受到野生动物的攻击。我们穿的都是暗淡的衣服。到了马赛马拉草原,我看到的情景恰恰相反,当地的土著穿的多是色彩艳丽的衣服,不知这是为什么。在我看来,在草原和灌木的深色背景衬托下,穿一件红衣服的确出色,每个人都有着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思。

我们乘坐的装有铁栅栏的观光车在某个站点停下,马上会有一些人跑过来,向我们推销他们的木雕工艺品。那些人有男有女,有年轻人,也有上岁数的老人。他们都在车窗外的雨地里站着,连一个打伞的都没有。洁净的雨滴从高空洒下来,淋湿了他们绒绒的头发,淋湿了他们黑缎子一样的皮肤,也淋湿了他们的衣服,他们从从容容,似乎一点儿都不介意。我想,他们大概还保留着先民的习惯,作为自然的子民,仍和雨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而不愿与雨水相隔离。

在辽阔的野生动物保护区,那些野生动物对雨水的感情更不用说了。成群的羚羊、大象、野牛、狮子、斑马、角马、长颈鹿、还有秃鹫、珍珠鸡、黄冠鹤等等,雨水使它们如获甘霖,如饮琼浆,无不如痴如醉,思绪绵长。你看那成百上千只美丽的黑斑邓羚站在一起,黄白相间的尾巴摇得像花儿一样,谁说它们不是在对雨水举行感恩的仪式呢!有雨水,才会有湿地,有青草,有泉水。雨水是生命的源泉,也是一切生物生生不息的保障啊!

我们是打伞的。我们把精制的折叠雨伞从地球的中部带到了地球的南端。从车里一走下来,我们就把伞打开了,雨点儿很难落到我们身上。有一天,我们住进马赛马拉原始森林内的一座座尖顶的房子里。雨下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彩虹出来了,雨还在下着。我们去餐厅用早餐时,石板铺成的小径虽然离餐厅不远,但我们人人手里都举着一把伞。餐厅周围活动着不少猴子,它们在树上轻捷地攀援,尾随着我们。我们在地上走,它们等于在树上走。据说猴子的大脑与人类最为接近,但不打伞的猴子对我们的打伞行为似有些不解,它们仿佛在问:你们拿的是什么玩意儿?你们把脸遮起来干什么?

回想起小时候,在老家农村,我也从来不打伞。那时伞是奢侈品,我们家不趁一把伞。夏天的午后,我们在水塘里扑腾。天忽然下起了大雨,雨下得像瓢泼一样,在塘面上激起根根水柱。光着肚子的我们一点儿都不惊慌,该潜水,还潜水;该打水仗,还继续打水仗,似乎比不下雨时玩得还快乐。在大雨如注的日子,我和小伙伴们偶尔也会采一支大片的桐叶或莲叶顶在头上。那不是为了蔽雨,是觉得好玩,是一种雨中的游戏。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打起了雨伞。一下雨,我便用伞顶的一块塑料布或尼龙布把自己和雨隔开。我们家多种花色的伞有好多把。然而,下雨的日子似乎越来越少了,雨伞好长时间都派不上用场。如再下雨,我不准备打雨伞,只管到雨地里走一走。不就是把头发和衣服淋湿嘛,怕什么呢!

蚁呓

周宗伟

我是一只蚂蚁,你看不见我,并非我的世界一片黑暗,只是因为我小的难以进入你的视线。

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迎接我的是正午的阳光。阳光很亮,无边无际的铺在地上,我被独自晾在了中央,孤独的有点害怕。

孤独的时候,有人喜欢和影子做伴,低头一看,才发现我的影子竟然小的可以忽略不计。我没有影子,于是,影子就成了我的一个梦想。

蜗牛说,他也害怕无边无际的阳光,我劝他和我一起去找影子。他说不用,影子就背在背上,他可以随时随地缩进他的影子里躲避阳光,可我的影子在哪儿?

终于,我找到了第一片影子,在无数的车轮下面。我激动的想奔过去,可它飘忽不定,我忽然感到一阵眩晕。

醒来之后,眼前是一只被轧破肚皮的蟑螂,也许他也曾经和我一样渴望影子,想在影子下躲避阳光,却为了影子被车轮碾去了生命。

刚刚死里逃生,惊魂未定,又遇到了险情。可这次的经历却让我暗自庆幸,正是因为我小,我才可以在鞋底下找到宽裕的生存缝隙。

我爬上一支蒲公英,在它那浓密绒毛的庇护下,终于感到了安全和笃定。我以为,爬的越高就能待的越稳。

一阵风打破了我的宁静,蒲公英的种子载着我一起飞行,快乐又刺激。我又以为,风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危险却在短暂的快乐之后不期而至。怎么也没想到,来去自由的风竟然把我送到一个死亡之地。

绝望之中,一滴雨滴砸了下来,意外地救了我的性命,我甚至还没来的及庆幸,便又开始担心。

雨水汇成了河流,我奋力的攀上一只花瓣船。在一片汪洋之中,除了任由渺小的自己随波逐流之外,别无它策。

危机四伏的生活让我很想有个家。无意中找到一只蝉蜕,它壳内宽敞又安全的空间让我十分满意。我想像蜗牛一样背着它四处行走,可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

树丛里的蝉纷纷“知了,知了”地嘲笑我,一只好心的蝉对我说:“这是我丢掉的东西,它不属于你。如果你不舍弃一些东西,将永远无法长大。”

偶然,我认识了一只温度计,她优美的体型让我一见倾心,我温柔地抚摸过她的每一格刻度,可她却测不出我的温度,我无奈又伤心,便问她,怎样才能温暖她的心?她说,她需要时间。

但我不知道什么是时间,只知道人们总习惯于用三根针来把它钉在墙上,或贴在腕上。我以为,时间不过是针的转动而已。

在变成化石的鱼身上,我终于看到了时间的痕迹,当年的他一定像我一样不知道时间的意义。

原来,要真正明了时间的存在就需要付出生命。

我开始对生命的意义产生了怀疑,为了找到答案,我不辞劳苦地在书上爬行,一个字一个字地搜寻,最终却发现,在书中爬行只是一场锻炼肢体的游戏。

从书山上下来,我遇到一只生活在书山角下的放大镜,从它的反射光中,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我惊讶于镜子中超乎自己想象的庞大形象,才发现自己原来也很强大。

我开始重新认识自己。我确信是我强大身躯爆发的力量压碎了玻璃。此刻,我已不需要再寻找伙伴,我只想出去当一个英雄。

我终日怀揣着做英雄的梦想,四处游荡,却不知英雄该如何去当,直到我遇见一群正搬运粮食的同类,我心里那个当英雄的欲望才真正开始膨胀。

同类们领着我去观赏他们饲养的蚜虫。我才意识到,原来还有比我们更弱小的生命愿意充当我们的奴隶。我对自己的力量也变的更加自信。

我终于明白,英雄是需要别人仰望的,只有湮没群体才能凸现英雄的力量。为了指挥群体,我挑动了一群同类与另一群同类的争斗。

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一片狼藉的战场上已难分彼此,甚至同伙们也开始自相残杀,我发觉我已经彻底失去了控制力,只能无奈地在一旁观望。

夜晚终于来临,夜幕下的战场上尸横遍野,一片荒凉,我湮没在其中,找不到方向。冷风乍起,我陡然清醒,原来我的英雄梦居然要以成千上万的同类生命为代价。我觉得自己很脏。

我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同类,踽踽独行,路边躺着一具香烟的尸体,我想将它掩埋,却发现只不过是以一种灰烬掩埋另一种灰烬,既已成灰烬,又何必再盖?

我攀上一根竹枝看风景,爬上去之后才发觉原来是一只竹节虫,他把自己藏的如此巧妙,既让自己安全又让别人放心。我终于明白,英雄只想凸显自己,而智者却想把自己隐藏起来。

我也学会了隐藏自己。我把自己淹没在他们嘈杂的聚会中,想闹中取静。可藏的越深,心里的孤独却越加剧。我发现,我和他们表面如此相似,可本质却十分不同,这时候,我真正想找一个朋友。

我知道,真正的朋友可遇而不可求,所以我从不奢望能找到知己。

我终日锁着自己的心,直到与他相遇他成了打开我心门的钥匙。我和他的天平永不倾斜,并非因为我们太轻太小,无法称量,而是因为知己的心永远有相等的重量。

我和他相伴闲游,日子过的无忧无虑。人们把钱当成生命,所以钱带给人痛苦;我们把钱当成玩具,所以钱带给我们快乐。

我们的生活偶尔也会遇到点险情,某日,我口渴,想去湖边喝水,幸亏他及时拉住了我。他告诉我,那不是湖,是人的唾沫,湖没有危险,人的唾沫却会把你淹死。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秋天来了,我们相伴劳作,一起准备储藏越冬的食物。食物虽不丰厚,我们倒也心安理得,知足而快乐。

我们觅食时常常会遇到同类。我嘲笑他们把人嘴里吐出的垃圾当宝贝往回运。朋友却说,人总以为他们吐掉的是没用的东西,焉知他们留在肚里的是不是真正的垃圾?

天气越来越凉了,我的朋友在寒冷面前有些体力不支,即将离我而去,我心中不忍,想尽了一切办法去挽留他的生命。

我找到了一大片温暖的羽毛,欣喜的想招呼朋友前来躲避风寒。蓦地,羽毛在眼前消失了。我这才发现找错了地方,慌忙逃离险境。朋友打趣道,有时最温暖道地方恰是最危险的地方,还是不去为妙。

朋友的身体越来越弱。我寻找了一枚药丸,朋友笑着说,药丸救了人的身体,却救不了我们的命,病虽可治,命却不能医。

我不甘心命运的安排,想去赌一赌天命,可我费尽了所有力气也转不动赌盘的骰子。朋友又笑着说,你以为你能转动命运,其实是命运在转动你,不必去浪费力气。

冬天在一步步逼近,越来越多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无论他们曾经多么强大,或者多么弱小,此刻他们都一样平等,一样安静。我终于领悟,大自然在生死面前最公平,因而它的力量也最不可抗拒。于是,也便懂得,对于尚存的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人们喜欢在纸上画各种各样的风景,想用纸把风景留住。我和朋友都只喜欢在纸上漫步,回忆美好时光,却不留下任何痕迹,因为我们已经把风景记在了心里。

在死亡面前,朋友始终比我平静,他在清凉的秋风中安详离去。

我为他唱了一夜的歌,虽然我吹不响竹笛,你听不见我的声音,但我知道他能听见我的歌声。

寒冷已降临,我知道或许我也将到我的朋友那里去。如今我依旧一个人待在白晃晃的阳光下,但我已不再孤独。

与所有生命建立关系

克里希那穆提

河边有一棵树,数周以来,每当日出时分,我们就会凝望着它。当太阳缓缓从地面升起,慢慢爬过树梢,一瞬之间,这棵树就会变得通体金黄,每片叶子都亮闪闪的,充满了生机。就在凝望之中,你忘记了时光流逝,忘记了弄清楚它是什么树。因为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从它那美丽的身躯上散发出一股奇妙的韵味,慢慢荡漾开来,笼罩了山野,笼罩了河流。当太阳再升高一些,树叶就会微微颤动,跳舞一般。每一秒钟,这棵树都呈现出不同的风姿。日出之前,它朦胧暗淡、悄无声息,远远地矗立着,很是矜持。曙光渐放,叶片就沾满了光辉,开始舞动起来。此时,你会觉得它是那么的美丽,赞许之情油然而生。正午时分,它洒下浓浓凉荫,你可以端坐其下,躲避阳光的曝晒,有它做伴,你绝然不会感到孤独。坐在那里,你会感受到它对你深深的呵护和一种只有树木才能理解的自由与安详。

临近傍晚,西下的夕阳用余晖照亮西部天际,这棵树就慢慢模糊起来,融入黑暗,它在收拢着自己准备过夜。晚霞映衬的天空五彩斑斓,绽放出最后的光辉,但是那棵树还是那么安静、矜持,悄悄地准备入睡。

如果你能和它建立关系,你就一定能和人好好相处。然后,你会对这棵树负起责任,也一定会对整个世界的树负起责任。但是,如果你不能和这个世界上有生命的东西建立起关系,那么你就有可能失去你的人际关系。我们从来不会认真地去考虑一棵树的生活质量,我们从来不会真正地去接触它,去感受它的真实,感受它粗糙的树皮和它的声音。我们要感受的不是风穿过树叶的声音,也不是早晨的微风轻轻拨动树叶的声音,而是树本身发出的声音,是它的树干和树根发出的静默之声。要听到它的声音,你必须十分敏感。它不是世界上嘈嘈杂杂的声音,不是风儿的窃窃私语,不是人们争吵之时所用的粗鄙之言和战争的喧闹,而是作为整个宇宙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声音。

奇怪的是,我们对自然界了解得很少,比如我们不了解昆虫,不了解青蛙以及在群山之中呼唤同伴的猫头鹰,我们似乎从来不去感受地球上所有的其他生物。如果我们与自然界建立联系,我们就不会为了满足食欲而去屠杀任何动物,我们就永远不会为了私利而去伤害肢解一只猴子、一条狗和一头豚鼠。但是,人类这种心理疾病的治愈与了解自然界相比,完全是两码事。心灵上的缺失会慢慢纠正过来,但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你必须去亲近自然,亲近橘子树上的橘子,亲近从水泥地下破土而出的小草的叶片和笼罩在山脉上空的云朵。

这绝不是什么过分的矫情,也不是过于浪漫的幻想,而是一种实实在在地与地球上有生命、能运动的万事万物建立关系的希望。人类已经屠杀了无数的鲸鱼,并且还在继续屠杀。其实,我们屠杀生灵所获得的所有东西,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获取。但是,显然人类已经嗜杀成性,他们屠杀飞奔的鹿群、美丽的瞪羚,甚至庞大的大象。更有甚者,他们还喜欢相互屠杀。在人类的整个发展史中,他们之间的相互屠杀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如果我们能够,而且我们也必须与自然界中实实在在的树木、花草乃至飞奔的云朵,建立起一种长期的、深厚的、真挚的关系,那么我们就绝对不会以任何借口去屠杀人类。战争是有组织的屠杀,虽然我们可能反对一场具体的战争,其中包括核战争,但是我们从来也没有在根本上反对战争。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屠杀一个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罪孽。

朋友这笔财富

魏剑美

有人说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实在是至理明言,因为我就是通过发现和嘲笑朋友们的缺点才获得巨大的精神愉悦和心理满足的。与此同时,我也靠出卖朋友来谋取一些蝇头小利。如果没有朋友,我简直无法认识到自己到底有多么完美和多么聪明。不过朋友们对我也是这样干的,所以说朋友的前提是志同道合。

是马克•吐温那家伙说的吧,要伤你的心须得你的敌人和朋友携手合作才行,敌人负责诽谤你,而朋友负责尽快传给你听。老实说,我很多朋友热衷的就是这个。不过他们还有另外一种伤害我的方式,那就是夸大其词地向我炫耀

他们的每一点成绩。上个月我一个朋友刚换了大衣上的一颗纽扣,他硬是花了足足三个小时向我解释那纽扣的高科技含量和高文化品位,气恼得我一回去就将自己的整件大衣丢进了垃圾桶。每当朋友们夸耀时,我必须得承担嫉妒的义务,倘不如此,我就要失去他们由衷的友谊。

当然,如果有了郁闷沮丧的事情,朋友们也一定会对我袒露胸襟,将他们所有的压抑、苦闷和恼怒打包,一股脑儿塞进我这个大号情绪垃圾桶,直到看着我彻底崩溃,他们才如释重负地扬长而去。就这方面的慷慨而言,我的任何一个朋友都堪比宋公明的仗义疏财。

朋友们还经常以友谊的名义关心着我生活中的每一个细枝末节,比如我头天才装了一颗假牙,到第二天早上已经妇孺皆知。那戴假发的朋友更不得了,连卖菜大妈和的士司机都晓得他的外号叫“张秃驴”。前不久我和老婆吵了几句嘴,其实也就是争执饭后该喝红茶还是咖啡。不过这事给关心我的朋友知道了,那可就不得了,他们轮番上阵,连吓带哄,让我立马离婚。我这厢稍一迟疑,人家就连律师都给找了过来。这律师后来也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他用一大串法律名词和法律程序成功地将我离婚分得的财产囊括怠尽,谢天谢地,幸好我们是朋友,据说有人因为离婚案而欠下上百万律师费用的。

一个朋友送了我一张复印纸,两天后就来向我推销复印机。

另一个朋友在我的新衣服上刷上一道油漆,以此来规劝我购买他代理的去污剂。

还有一个朋友进保险公司卖车险,结果我就非买车不可,否则就对不起我们之间纯洁的友谊。尽管我就在院子里上班,每天最多去500米之外的菜市场转转。因为买车,我又交上了好些朋友,有卖坐垫的,有卖配件的,有开修理行的,有帮我找交警摆平关系的,更多的当然还是搭便车的。我们之间的友谊,视产品的使用寿命和我违规次数的多少、搭载人数的多少而定。

需要感恩的是,我的绝大多数知识都来自朋友的教导,比如帮我理财投资的朋友教会了我什么叫“套牢”、“割肉”和“垃圾股”,不到半年他又教会了我怎样“债务规避”和“申请破产”;让我代考的朋友手把手地传授高科技的收听技术;要发论文的朋友则将我逼成了万事通的跨学科人才;最有学问的那肯定要数我那个搞收藏的朋友了,他硬是让我具备了非常奇特的专业知识和独具一格的判断眼力从而不惜代价地抢购了他所有的“珍品”。

一般说来,诋毁朋友的女朋友或者老婆是讨好自己女朋友或者老婆的不二法门。这办法我就屡试不爽,每当老婆大人生气的时候,我就说:“你瞧瞧张三的女朋友什么品位啊,戴那么大一串项链怎么看怎么恶俗!”“李四的老婆真叫丑,你就是扮个鬼脸都比她好看一万倍!”“我敢说,你到80岁的时候都比王五那个十八岁的女朋友耐看!”。就这样,我一次又一次地化解了家庭危机。要是没有这些朋友和他们的女人,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在家里混下去。

每次朋友聚会,我们是一定要喝酒的。只有酒精才能使某个家伙犯糊涂,一念之差就掏了钱埋单,毫无疑义,那是该次聚会当中酒量最次的。朋友之间敬来敬去,就本质上来说是为了决出那个埋单的家伙,所以说“酒后误事”是颠簸不破的真理。谓予不信,但看酒席上的诸位,绝少有那不喝酒的会去埋单。不过也有酒醉心里明的,任人家用怎样伟大感人的友谊说辞来相劝,就是不肯出血,甚至还假装不省人事地趴在桌上以逃避埋单的责任。不过不要紧,你爱呆那就呆那吧,朋友们呼啦啦玩别的去了,等你装不下去时自然要乖乖埋单走人。还有那更狠的,直接帮你掏出钱包来,不怕你不立马醒过来。正是因为洞察了这一酒场潜规则,我一度宣称戒酒,但朋友们哪里肯放过我这个中标大热门,一个个嚷着“酒逢知己千杯少”。结果我“知己”的名声越来越大,家庭的伙食每况愈下。

曹雪芹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以我的交友经验,这曹雪芹肯定从来没有过“万两黄金”的时候,否则早就“知心满天下”了罢。

敲门砖

徐怀谦

读了上海友人金波、司徒伟智撰写的《译笔求道路漫漫》一书,不禁被翻译家草婴的精神境界所深深折服。爱好俄苏文学的人都知道,草婴的名字是和托尔斯泰、肖洛霍夫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据说,能把托尔斯泰小说全部翻译过来的,全世界也只有草婴一个人。从50多岁开始,他前前后后共用了近20年的时间。他说:“我这一辈子就只想做好一件事:文学翻译。我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

草婴的奇特之处还在于,他是一位“三无人士”——无工资、无编制、无职称,一直靠翻译所得的稿酬为生。他不是没有领导才干,也不是没有出山的机会,“文革”结束后,组织上曾邀他出任新成立的译文出版社总编辑,可是,为了把托尔斯泰全部小说翻译出来,他谢绝了。他说:“人生有限,一个人一生能做好一两件事,就是成就。”

在很多人眼里,草婴是傻子。放着名利双收的官不当,偏要爬格子挣稿费,这不是脑子进水了吗?可是经由他的双手在俄苏文学和中国读者之间搭建的彩虹,唤醒了几代中国人对英雄主义、人道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憧憬,这种精神的滋养,是再多再高的官职也换不来的呀!文学翻译对于草婴,是他的谋生手段,更是其安身立命之本。

反观现实,很多人是把翻译当作敲门砖的。这些年,翻译界的笑话层出不穷,名牌大学历史系的副主任可以把“蒋介石”译成“常凯申”,有的译本把“水磨坊”译成“水淋淋的小姑娘”,有的译匠两三个月就翻译一本十几万字的小说,他们可曾知道脸红?才不呢,他们只会数着到账的钞票窃喜:笑骂由人笑骂,钞票我自数之,无错不成翻译,俺又不是大家!

何止翻译界,把学习、工作、事业当作敲门砖的领域比比皆是。学生上学本是为了学知识学文化,提升自己的人格修养,可是在高考的指挥棒下,文化知识成了敲门砖,他们死记硬背,只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评职称、拿项目基金,大学教授可以抄袭论文,可以发动学生攒书,可以编造假的科研报告,“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早已成为被嘲讽的对象。在如此急功近利的教育体制和学术环境下,怎么会产生诺奖得主?

清涧

程玮

陕西的山里有个地方叫清涧,那个地方出大枣。但当我们的车在清涧停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条泛着淡黄色泡沫的溪水,从弥漫着黄色烟雾的山的深处流出来,一直流进一条浑浊的大河里。不见蓝天,也没有鸟语花香,空气中流动着一股刺鼻的硫酸味。

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西安一个朋友曾送给我一大包红枣,上面优美地写着“清涧大枣”。他说清涧大枣是如何的有名,是当年的贡品。我把这包清涧大枣从中国背回德国。在湿润寒冷的冬季,我每天很珍惜地拿出几颗供皇帝吃过的东西,洗净以后剔去核子,和银耳放在一起用小火慢慢地炖,炖得满屋清香,然后再放进冰糖。我想象着陕北高原蓝汪汪的天,清清的山涧溪水在阳光下碎银一样地闪光。满山满坡的枣树在冬日灿烂的太阳下欢笑。却不知我是自作多情地用在浓烟和充满化学废料里结果的大枣“滋补”了一个冬天。

摄像拍着空中的浓烟和泛泡沫的溪水。这时正好有个女孩子赶着几头羊从溪边走过,摄像叫住她,想让她赶着羊涉过小溪,然后沿着溪水走向大山深处的村庄。那女孩子个子很小,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样子,脸上很脏,头发细细黄黄的象干草。我的心里突然很痛,护着那女孩子指责摄像,说就因为你要拍个镜头,让人家小姑娘在这么脏的水里走,你以为你是德国电视台,就有权利让人做这样的事情?

德国人面面相觑地站在那里看着我。我突然意识到我这会儿婆婆妈妈地象个彻头彻尾的家庭妇女。协助拍摄的中方人员问明了情况,安慰我说,这不算什么,这水不深,乡下孩子能吃苦,你们给她一点钱就行了。我说,她就是不走我也会给她钱。这不是钱的事情。我们会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在深秋的季节趟这样的脏水沟吗?

摄像一脸尴尬地说,你这么说就让我很惭愧了。可你也天天在念叨,说空镜头很无聊,要让它们活动起来。这女孩子今天不从脏水里走,可她昨天走过,明天后天还会走。现在她为我们的镜头走一走,还走出了一点意义来。你说是不是?

我明白他说的是。我也明白他的设想很好。但我觉得除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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