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提醒考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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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提醒考生注意(1)

2013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提醒考生注意

2013 年高考志愿填报6 月27 日开始,持续到7 月30 日,省考试院出台《考生填报志愿须知》,提出各批次志愿填报要求,提醒考生注意。

提前录取院校填报要求

凡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须经过招飞全面检测、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

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三类招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考生可以兼报,且须填满此三类计划中的A 至C 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所有志愿无效。

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类至第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在第一至第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院校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例: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军事类院校计划,征求平行志愿可以改报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文科类、理科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 A、B、C三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五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 个专业志愿和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和市、县(市、区)招办(含考试院、招考中心,下同)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志愿信息(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除外)。

在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10 所院校代号。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 所院校及其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体育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 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 个专业志愿和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和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志愿信息[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在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 所院校代号。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6 所院校及其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艺术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志愿的填报要求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分别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设置3 种。录取批次设置为三大批次8 小批(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将按此顺序公布)。

院校志愿设置原则: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 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 个专业志愿和1 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 个专业志愿和1 个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三大批录取结束后,各设置一个征求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志愿信息的确认[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或“传统院校志愿”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

在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 所院校代号。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持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6 所院校和专业,且所填报的院校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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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重要说明

1.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填报和确认志愿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同时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并分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提出要求。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照院校的要求,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避免因选测科目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院校要求不匹配而造成所填志愿无效。同时,在填报平行院校志愿时,对本人应有准确定位。

3.对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将在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平行院校志愿投档之前,依据考生填报的《江苏省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

4.按照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平、公正,填报志愿系统在规定的两个阶段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 时关闭,届时,考生不能再上网填报。为减轻网络压力,防止填报截止前出现网络拥堵,考生一定要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逾时不能填报。

5.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我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时,还将公布相关批次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高校志愿。

本报记者甘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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