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会消散,记忆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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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未知的事物总是被人以为奇妙无比。本文为你选取作文集体会消散,记忆不会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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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会消散,记忆不会(1)

集体会消散,记忆不会

最好的相连,是你一直跟我想要的一样


文 | 大丸子


 


我一直不是集体活动的爱好者——从学生时代的毕业照,到毕业后的同学聚会,再到工作后的团建。


 


平时学习和工作已经很累了,还要和不熟悉不喜欢的人强颜欢笑、说着虚情假意的客套话,有时候还得喝下并不想喝的酒,参加莫名其妙的体力活动或者比赛……做了这些后,大家的关系真的会变好,真的能有更多的相互认同吗?


而平时就关系很好的人啥时候不能更自在地聚聚?


 


但随着工作年限增长,慢慢有自己的小团队后,还是会想着,怎么才能搞点有意思的团建增进大家感情呢?


 


偏偏文艺青年们个个有自己的个性,无论多卖力绞尽脑汁地组织吃饭、唱k,还是射击、游泳、旅游……总有人不喜欢,也不想参与。真是让人沮丧和头疼,但我自己是这样的个性,也不能强迫大家参与。你以为是福利,别人觉得可傻逼。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不能强求。


 


好在我慢慢领悟到一个道理:最好的团建,是大家带着共同的使命感和目标,一起把一件事情做好。


 


所有的相识,都只是偶遇。在同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大家不断磨合、调整姿势、寻找最优解决方式,并不断帮助伙伴提升自己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三观不合或者能力低下及不匹配的人就会慢慢退出这个群体。而彼此不断熟悉和信任的伙伴,都会逐渐变成能把后背留给彼此的战友。


 


这种感情,可能不需要表面的推杯换盏、气氛融洽。甚至平时看起来都各干各的、互不相关。但是只要一有需要,大家都会一起站起来,向着一个目标一起使劲。这就是最大的团建。


 


说起来,各位读者其实也每天都在和编辑部的小伙伴们一起团建。你们的每一条留言、每一个点赞、每一个转发都在鼓励着我们、给我们建议,也告诉我们,我们的所有努力都有人回应。这就是我们努力最大的回报,以及和大家相联的方式。


也因此,ONE深夜电台回归了。电台回归当天,一千多条留言,我们都一条一条看过去。让我们觉得所有的加班加点都是值得的。


 


也希望读者们能继续给我们支持和意见,你们才是我们真正努力下去的动力和出发原点。


希望你们想要的,我们都能实现。


因为让ONE越来越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WE ARE THE ONE!



夏令营


文|都禹桥


 


小学时,最不喜欢的天气是下雨。


 


尤其赶上第二天有集体活动的时候,头一天,从不看《新闻联播》的我,也会乖乖坐在电视机前陪家人看完,然后一起听天气预报。


 


因为下雨,就意味着活动会被取消,大家又不得不回到教室去上课。


 


没有什么比这更扫兴了。


 


每次学校组织夏令营,我都会很兴奋很期待。因为这是从小从没离开过家的我,可以光明正大在外面留宿的机会,有一种新鲜感。


 


我参加过不少夏令营,小学时居多,之后慢慢就少了。神奇的是,虽然那时候的事情大部分都不记得了,但对于夏令营的一些细节却念念不忘。


 


记得有一年,学校组织去附近的郊外游玩留宿。但特别不巧,就在临出发之前,我生病了,脖子肿了起来,咽口水都觉得疼,整个人都脱了相。


 


当时,大家根据经验都说这可能是腮腺炎,搞不好会传染的。得知这个消息的我非常郁闷,不过不是因为生病,而是觉得,这样自己就不能参加夏令营了。那段时间,整个人都闷闷不乐。


 


好在,去了医院检查之后,发现这并不是腮腺炎,只是普通的上火而已。这下,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如愿以偿地去了夏令营,还踢了人生第一次的足球。


 


虽然如今,没人再给我组织夏令营了,但我极其怀念那个时候。


 


大家睡在一起的夜晚,看星星的夜晚;听老式喇叭的音乐集合,在活动室依次表演节目;在房间里玩捉迷藏,一起去山上探险……如果有时光机,真的好想回到那些个夏夜,回到自己仍然青葱时的模样。


 


集体像个空集


文 | 张拉灯


 


有人说,集体如黑洞,但见人进,不见人出。



进去的,融入群体,成为一部分。


没进的,隔岸看戏,侥幸又好奇。



很多年前的很多时候,我在集体与个人之间徘徊,想要认同,又强调独立。



很多年前的那个时候,我心智顽劣,执念偏行,扮演过苦大仇深,孤身愤怒的角色。挺二的那种。努力远离众人,也被众人努力远离。



后因机缘巧合,加上一点微小的思考,我开始拥抱众人和世界。



我又成了集体的一分子,就算它是黑洞,也要遵守能量守恒定律。



有些朋友,总拿《乌合之众》之类的书,试图自证清醒。很想说,当你这么做时,就已掉入“乌合之众”的陷阱了。酒桌上的男人都说自己没醉。



挺奇妙的,当所有人都想与众不同,恰恰导致与众相同。 



想彻底脱离集体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不出生。



人是离不开集体的,只要活着,我们就是社会的一分子。为自己而活,其实就是为别人而活。父母,朋友,伴侣,有缘人,总会有一款适合你。



当集体活动时,不刻意躲避,也不盲目从众。一颗从容的心,一双智慧的眼,本无差别,因念而动。可若真融不进集体,也别勉强,随缘吧。



人活一世,开心就好。



集体像个空集,它是存在的,我们就当它不存在。


 


一起在天台吹吹风


文/热海


 


那是一场持续了很久的夏日聚会。


 


阵容从我和明乐开始,吸纳了我的朋友和她的朋友,以及他们的朋友,拉妹、艳子、鹤琦、小乔、佳耕、张玥、嘉韵,像滚雪球一样队伍越滚越大。


 


如果谁能在漫漫夏日找到无所事事的理由,便像是摸到了夏天的秘密入口。期末还没来的时候,每个晚上从图书馆自习出来,我们浩浩荡荡一行人穿过民园到长沙路上吃烧烤,出来之后在银河超市旁边的水果摊买菠萝蜜和荔枝,买酒拎到民园的假草坪上喝,快到门禁时间才匆匆趿拉着拖鞋跑回蒸笼一样的宿舍,夜里看拍出来的照片,每个人都是脸红红的。


 


民园是聚会的天堂,两边是跑道、夜店和西餐厅,中间一个铺着假草的下沉广场,底部进去是一个保税进口超市,卖便宜的酒和零食。不管是跑步累了、刚吃完饭还是为蹦迪,人总能找到借口凑成一拨喝上一轮,到了晚上的时候,五大道游客、等夜店开场的人以及我们学校韩国、美国留学生还有无数组情侣,一小撮一小撮占满几节宽台阶,有时候从那些留学生身边走过,甚至好像闻到臭味,不知道是不是在偷偷吸大麻。


 


有时候我们在这里读诗饮酒,有时候是听音乐唱歌,有时候看在广场上表演的民谣歌手和老年乐团,有时候我们还和在人群中穿梭的小孩子一起玩“一步一回头”和“老鹰捉小鸡”。有一晚佳耕教我们一个极蠢的游戏,拍六次掌,问,猜猜有几匹马?我们陆续反应过来,拍手的次数和提问的字数一致,唯独和马没有什么关系,只有小乔执迷不悟。等小乔终于(经过无数次的提示)醒悟之后,他已经喝醉了,撒着酒疯拉着坐在旁边的两个女孩儿玩这个游戏,被女孩大声呵斥滚开。



和朋友们聚在一起,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很多人进了大学就钻进一个圈子,那个时候我不齿于那种所谓的聚会,朋友之间挖苦讽刺,做着无聊的事,每天就只是逃课、吃吃喝喝,这不是我想要的朋友。我到大三才找到我的朋友们,我们都表达、创作,分享那些会打动彼此的细节和故事,介入彼此的痛苦和快乐。我们是毕业也不会淡忘的那种朋友。


 


有一个无所事事的午后,我们经过一棵桑葚树下,随风落下许多许多的桑葚果实,我们乐不可支,几乎饱餐一顿,溜达到南京路上的大悦城,乘着电梯跑到顶楼天台上。天台上风超大,我们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但我们在保安骂着赶我们下楼之前还是拍了一张照片,在上面我们站成一排,头朝着远处的高楼看去。那是整个天津视野最好的天台。


 


随后的大四,我就开始跑到各地去做翻译赚零花钱,佳耕、拉妹和张玥也都离开天津去读研究生。


 


前几天我和明乐说,现在的心愿就是换一个大房子,等你们来上海拜访我,可以都住过来。明乐说,你在哪儿家在哪儿。


 


我看这句话,傻乐了好久。


 


小聚


文/陈允皓


 


2015年高考结束后,我们每年寒暑假都会小聚。


 


我们从小学认识,在一个大院里,一起上学,一晃竟是14年了。


 


2005年冬季的一个夜晚,下了火车我就跟着父母搬进大院,那天下了鹅毛大雪,路上的积雪漫过脚腕——我已经几年没看到雪了。


 


换了个新的环境自己觉得百无聊赖,第二天一早看院子里两个小孩儿在堆雪人,趁着他们回家去吃饭的工夫,我上去踹了一脚。


 


之后我们打了一架,算是认识了,他们名字一个叫明,另一个叫铭,是大院里的土著,我是个外来客,于是我就开始跟着他们玩。


 


要说我们关系有多好,也不尽然。后来的几年里我们矛盾重重,拉帮结派,甚至经常打架。


 


不过生活在一个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家长们都认识,也就没有隔夜的仇。


 


明从小学就开始过养老生活,我就跟着他学养乌龟,养鸟,养锦鲤,养龙虾。周末跑到新华书店看乌龟养殖指南,尽管如此,明的巴西龟养了十几年现在依旧健在,而我已经养死好多只了。


 


铭一直走在游戏的前沿,小学时候跟着他买赛车,陀螺,滑板。到了初中开始跟着打红警,玩CF。


 


我们彼此都是对方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互相玩耍,也互相攀比。


 


考上大学后各奔东西,我们之间的联系却更紧密了。除了经常打电话外,每个寒暑假都会小聚。


 


我从不乐于参加大型团队聚会,所以更喜欢几个熟悉的朋友一起吃饭喝酒。


 


我的朋友不多,零零散散,从小学、初中到高中都有保持联系的。每一个都是能够畅聊到深夜。


 


大学没能分割彼此的联系,但是我们都清楚:工作后就不一样了。


 


今年年后,我筹备去北京工作。他俩请我去喝酒,今后再见可能就只有每年过年的几天了。


 


那晚酒罢,谁也不想回家,我们三个在大街上晃荡,直到路灯熄灭。


 


我回家时回头望,他俩还在后面目送着我,离我越来越远。


 


四月,明给我打来电话:聚聚?


 


我问他怎么啦?他说铭的爸爸去世了,一周前的事。


 


四月的天已经开始变得燥热,特别是在绿皮火车拥挤的硬座上。我望着窗外的落日黄昏独自赶往家乡,思绪万千。


 


独坐一夜,我终于有时间将从小到大的林林总总在脑海里演绎了一遍。火车穿越都市和林海,荒地和山村。东方既白时,我终于得出了结论:人活着,真的毫无意义。


 


这次小聚,我们都很疲累。那天我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话,因为我知道无法感同身受。我们只能饮酒,叹人生无常,感世事沧桑。


 


酒杯碰在一起,是人间苦难的回响。


 


再也回不去喽。铭说。


 


再也回去不了,我们再也回不去那些悠闲的时光了,逗逗乌龟一下午就过去了,玩玩游戏直到被父母喊回家吃饭。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玛蒂达问莱昂:人生总是这么痛苦吗?还是只有小时候这样?


 


莱昂回答:总是如此。


 


生活的不尽如人意终于瞄上了长大后的我们,硬着头皮往前走,各自奔往自己的旅途,好在我们有个值得回忆的童年,有了一生相伴的知己,所以未来的人生中也不要缺席啊。


 


即使天各一方也不必刻意联系,在一起就会感到舒适惬意,不必伪装不必顾及,看到他们我就能看到我自己,不管光阴似箭,不管天南地北,我们依旧是我们。



把自己保存在别人的记忆里


文 | 专三千


 


我是个爱凑热闹的人,我QQ空间里每一张集体照都可以做证。


 


因为我很早就发现了一件事,你存在,不是因为你活着,而是因为你占据了他们的记忆。


 


人的价值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此,明星占据了几千万人的记忆,可以靠脸吃饭;英雄占据了几亿人的记忆,被写成史诗歌颂;耶稣占据了几十亿人的记忆,所以是救世主。


 


最早,我只是想占据某个人的记忆,但后来我发现,想让某个人记住,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所有人都记住。


 


小时候我妈给我算过八字,说我命犯桃花,走到哪都能遇到对的人。虽然算命先生是个瞎子,我没办法跟他确认眼神,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说的是对的。


 


我小时候频繁转学,但每到一个地方,都能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同学。


 


我总想引起她的注意又不想显得太刻意,所以只能在集体活动中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当你有了计划,各种机会就会像舔狗适时地出现在你的面前。我很快有了第一个机会,班上编排一个舞蹈节目,我和她都报名了。


 


节目中有一个环节需要下腰,老师问:“哪些同学能下腰?”


 


我自信满满地举手,尽管我上一次下腰是6岁时在柔软的席梦思床上。


 


老师让我做个示范。


 


我走到队伍前,一个干脆利落的下腰,年轻时像橡皮筋一样有弹性的韧带此刻变成了一根钢条,手没撑住地,脑袋撑住了。


 


他们只记得张嘴,忘了拍手。


 


昏厥前我在颠倒的世界里寻找她的目光,我在里面看到了惊讶、怜悯、恐惧……


 


虽然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但我敢肯定,她的脑海里已经刻下了关于我的记忆。


 


后来,我和一个学生时代也喜欢过她的朋友在一个饭局上遇到了她。


 


朋友问:“你还记得我吗?”


 


她摇摇头。


 


我问:“你还记得我吗?”


 


她说:“别闹,你不就是那个下腰把自己磕晕了的逗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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