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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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本文为你选取作文伦敦的呼唤四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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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呼唤
我一直都觉得,我之所以今天和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尽管在我14岁的时候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宿命,那一年我们恰好学到了这个表达法“it is written”,它是被写上去了的,就写在了我们14岁的记忆里面,白纸黑字,无可替代。
那一年我休完病假回来的时候,突然发现我好像错过了什么,男生女生嘀嘀咕咕神秘兮兮,魔症似的喋喋不休,男生们都心不在焉,女生则颇有些不以为然,但这也不妨碍她们念经似的继续传播着一个名字,课间操的时候,甚至有两个女生因为争论此人头一天的头饰是蝴蝶还是蜜蜂而大吵了一架。
在桐梓坳这种地方,展开地图自东到西也就是五公里,却容纳下了我们学校和一个繁华的商业区,如果有什么秘密,一天之内就足以传到尽人皆知,只是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没有看见她,她的课桌上码着一排整齐的书,看上去和其他同学没有什么不同。倒是在第三节课的时候教室的窗外来了个探头探脑的男生,说男生未必有些侮辱了他的年龄,那是一张成年气息十足的脸,嘴边一圈胡茬,好像是故意不刮似的留在那里,戴着的眼镜根本遮不住眼角的细纹,长长的上半身都露在窗户框外面—这足以证明他的身高起码得有180CM左右。
后来被问话的男生颇有些洋洋自得,仿佛他比别人掌握了更多秘密的样子,“那个男的听说李乐不在,很失望,让传话说他的通讯方式没变……”他欲言又止地透露。
这不是第一拨,此后没有多久,其他班级的同学,主要是男生,频繁地出现在我们教室的窗口,一个个装得若无其事,眼睛却都来回扫向她的课桌。我一直在要不要履行自己班长的职责去赶走那些无聊人当中挣扎,直到第四节课的铃声响起来。
她是踩着铃声进来的,抑或是在铃声那尖利的长音收尾之后的那一瞬进来的,周围的人总算没有丧失基本的礼貌,假装了一种表面上的淡漠。我个子太高了,只能坐在最后一排,这足以使我俯视整个教室的一切,包括她穿过座位中间的过道缓缓走过来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呀,我心里想。
“你,改去坐班长旁边,以后你俩就是新的一帮一小组了,”班主任老师来了这么一句,厌恶的手指头向她虚晃了一下,就在她几乎都快走到自己座位的时候,这句话像是斩断了一条活蹦乱跳的肢体一般突兀,她倒也没说什么,只是轻巧地转过了身,看看我,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她穿的是一条黑色的短裙,侧身转过来的时候,裙子旋开了一个小小的弧度,就像是一朵花。
我像所有正常女孩那样长大,没有任何人在我身上用过“麻烦”这样的形容词。我从不和同年龄的孩子发生争执,我考试没有得过第二,我是妈妈的乖宝宝老师的好班长,男生们甚至都不敢企图给我任何纸条。但是在起初做她同桌的那些日子,我真心地觉得她会带给我许多的麻烦。
她确实……有些与众不同,尽管她上课从不迟到,也遵循大部分的校规,可她就像是游离在这世界之外,一到上课时间她就拿出耳机插到她那个小巧的walkman上面,眼神从此长久地安放在一个物体之上,比如课本,比如她的红得发紫的手指甲,或是她那面小镜子,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响动能干扰到她的世界,面对那些指指点点、嘈杂的女生,她戴着耳塞,缓步从她们身旁走过去的样子,就像是一簇捉摸不定的火苗,既美丽,又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街道边、校园内四处散植的那种植物叫紫薇花,紫薇树长大以后,表皮脱落,树干显得新鲜而光滑,北方人叫紫薇树为“猴刺脱”,是说树身太滑,猴子都爬不上去。它的可贵之处是无树皮。物以稀为贵,世界上千树万木之中有几种是无皮的?而且还能开出艳丽的花,这种茂盛的植物对于一无长处的桐梓坳是个妖异的谜,就像李乐为何会奇妙地走进我们学校。她总是一如既往地经常去办公室罚站,无非就是为了忘记将披散的长发束起来,或是将脸上的粉底卸掉,再者就是为了那条不肯换下来的过分的短裙,我在那里见过她一次,老师在夸奖我的一道数学题解得巧妙的时候,斜眼瞄着她,她逆着光站在窗户前,根本看不到她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有风了,便把她的头发吹得飞了起来,她站在那里,就像站在一幅色调疏淡的水墨画里。
每天放学都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校门口等她,她有时候选择跨上一辆自行车的后座,有时候索性挽起某人的手臂,那些人只有一个无一例外的特征:全是成年人,他们个子高挑出众,他们谈吐大方,他们的平均年龄能有遥远的三十岁……那么多,他们不像我们身边的男孩一样只会咬着笔杆子,把揪下女生的长发作为唯一的乐趣。
由于是多音字,我总是念不好她的名字到底是“yue” 还是“le”,但不管怎样,我多少是不了解她的,她和我的世界完全不相干,也多半不会有交集。
我们之间真正的交谈竟然还是从课外兴趣小组才开始的。
我那个时候之所以选择生物就是因为听说可以外出采风,我从来没有机会远离妈妈,一天都没有过。
很快兴趣小组就组织周日去很远的山上采集标本,这是五月最好的天气,天空蓝得发紫,空气里有种甜蜜的倦怠感,斜坡上开满了各色各样的花,我因为花粉过敏不住地打起喷嚏的时候,她却穿行在花草之间,炫耀似的告诉我们各种各样花草的名字。一开始大家倒也敷衍着听下,走着走着,都不知道一轰而散到哪去了,她们自然也没叫上我,说到底在她们眼中,我也就只是个书呆子。
这完全不足以令她沮丧,她一改从前那种缓慢的步调,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曲,那是一首有些怪异的旋律,在我规规矩矩的人生当中,甚至连“树上的鸟儿成双对”这样的句子也是在妈妈的禁止行列。我们应该是相似的年龄,那么,她是怎样长大的,又是从哪里听到的这些歌曲呢?
我们之间没有交谈,只听得见脚步发出的咔嚓咔嚓的踩踏声,间歇停下来,她摘了一朵蒲公英别在钮扣处,当我们步行到一棵橡皮树的时候,她不但准确无误地告诉我这棵树的名字,甚至还指出在上面叫个不停的那只鸟是云雀。
我们走过去的时候鸟叫声一下停住了,刚想发问,她捂住了我的嘴,用口形告诉我,如果保持安静一会儿,一定能听到它再叫。
随着风的摇曳,光斑来回在我们脚下变幻着形状,还有从叶缝中漏进来的阳光所造成的阴影,我们像两个泥雕似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风从四面八方吹过来,灌进我的脖子,可是为了不弄出一点动静,我拼命忍着,咬住嘴唇,我的样子恐怕太尴尬了,先是她忍不住了,扑哧一声,接着我们都笑了起来,一只犹犹豫豫的鸟被惊得一下子飞远了,我们笑得更大声了,直到肚子都笑疼了,我们俩还蹲在原地为了笑而大笑着。
过了一会儿,云雀真的就叫了起来,那是一种持续的成串颤音,像是因为在风中被冻得哆哆嗦嗦而发出来的,当我说出这种想法,她便又是一阵大笑,那是比云雀还要悦耳的笑声——那天她笑得未免也太多了些。
接下来的一个周末,她邀请我去她家,其实也谈不上邀请,同学们大多住在桐梓坳的附近,我俩的家凑巧在同一方向,一个大院里矮旧的楼,我们沿着有些阴森的黑暗的楼道爬上去,直到顶楼,眼前是一条灰暗的、只有一扇窗户的过道,她家就在过道尽头的最后一间,奇怪的是,她突然开始蹑手蹑脚,我也依样画葫芦,敛声屏气地待她掏出钥匙,打开门,进屋之后才再转过身来向我打手势,让我跟她进去,好歹没有发出什么大的动静,终于进入了她的卧室。
她把门轻轻地掩上,“爸爸不喜欢我带朋友回家”,接着就特别放松地微笑着,“看样子他今天不会回来了,”又若无其事地加了一句“反正也不是亲生的,”一边说一边抱起卧在床上的一只大猫,那只猫身上花里胡哨地有好几种颜色,像只狐狸多过像其他动物,它的瞳孔中间有一条竖直的裂缝,里面闪烁着奇怪的怀疑,但是很快就在她身上打起呼噜。她在屋子里显得忙碌得很,一会儿去外屋给我倒水,一会儿又大费周折把客厅的那个录音机和音箱拿进来,张罗着要给我放什么音乐,说是要给我见识见识。
我到现在都形容不出来第一次听到那种音乐的感觉,我终于明白那天在山上她只是在简单模仿,音箱里面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底下传出来的,我完全不知所措了,我还不会那么多的英语单词,只觉得那些歌词就像是一种咒语在这个小小的空间传播,她便一句句地告诉我注音,然后鹦鹉学舌一般跟着歌曲在唱,一边还来回旋动着她的小短裙,那些磁带散落在水泥地上,就像从她身上凋落的花瓣。
她给我看各种各样搜集的海报,小心翼翼地像展开地图一样展开它们,说是好不容易托这个那个的亲戚从外面带过来的,上面的人大多长发披肩表情愤怒,我不懂得他们为什么无一例外要把自己弄成那样,和当时电视上流行的那些永远把自己收拾得一丝不苛的港台歌星是多么的不同呀,但是奇怪的是,我丝毫不觉得反感。
光线渐渐转淡,我才发现外面不知不觉刮起了风,一副暴雨将至的样子,房间已经如同暗夜一般了,隔着窗玻璃能看到天空中那些深藏不露的电流,满天飞舞的杂物,好像有个巨人在痉挛似的抽风,时不时就拍打一阵房间的窗户,雷电的每一次霹雳声,都能伴随我的一声尖叫,她在旁边跺着脚,指着缩成一团的我和猫大笑,还索性将音量开到最大,房间里的家具好像都在随着音箱里的节奏在抖动,水泥地也在摇动,还有颤栗的房屋,我们俩简直像是在大地的摇篮之中了,她张开口继续跟着音乐唱,一边还卷起张报纸当作是麦克风,那一瞬间像是她在驾驭着音乐,或者说在驾驭着这个不安的世界。
“London calling to the faraway towns ”
“The ice age is coming, the sun's zooming in ”
………London calling,London calling,
London calling,London calling,London calling
那个晚上回到家有些筋疲力尽的感觉,我梦见了她,我们一前一后骑在旋转木马上,一起唱她教我的那句“London calling ~~”,她的歌声悦耳,我一开始只是轻声地和着,慢慢的,我也开始哼着那首完全不明白意思的歌曲,像是为了响应我们,各种各样的鸟都开始啾鸣起来,我们神情愉快,音乐在天地之间游荡,这时天上飘来了很多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旋转木马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们的声音也越来越嘹亮,直到它们像一发发子弹般击中那些泡泡……
由于我们的交往,班里的女同学有意识地逐渐疏远了我,她们甚至一待我靠近就完全噤声;男同学则似乎抱着一种不怀好意的讨好,只为了从我这里套取更多关于她的消息,奇怪的是,对那些离谱的传闻她从来不去辩解和回应。
我从这个时候才开始注意到,女同学们都在开始慢慢变化,她们不再去关心那些西瓜籽是否会在夏天结出果实,也像从前的我一样无所谓云雀和乌鸦的区别,在课间的时候她们甚至也不再拿出橡皮筋了,她们越来越多地凑在一起,没完没了地扎堆、聊天,而她们最大的变化就是一边在我们身后窃窃私语,一边却又默默地在模仿着她走路、说话,甚至穿衣服的方式。
无所谓了,那一个学期我过得实在快活,以至于每天早上起来我都会忘记那天是星期几,我和她有太多未知的计划,未完成的探索,比如躲在她的房间,尝试将人生中的第一口烟从鼻腔里喷出来,再比如她手把手地教我打上粉底涂上口红,再者就是把我家的一幅窗帘布改成一条带有折皱的短裙,后来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些事情上面她天生比我更有天分,最重要的是,她竟然把她那个walkman送给我做生日礼物,在那些源源不断的音乐里,她教我辨别什么是吉他、贝斯和鼓。
有时候放学的路上,如果她不是被某个男的约走的话,我俩也是一路的闲谈,通常是她在向我普及着那些音乐常识,什么A调E调G调的,当然啰,关于和那些男人们之间的所谓交往是这当中间或的调剂品。这种时候她往往眉飞色舞,把那些大人们的面部表情模仿得有声有色。
“那天那个男的,你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开工厂的叔叔,约我去吃饭,我们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他就提议说带我去什么酒店玩玩,哼,以为我不知道什么意思啊,我就说,难道你以为我是小孩吗?别给我来这一套。他傻在那里,呵呵地乐着说,我不知道多想别把你当小孩~~”
我默默地点着头,在一天的学校生活之后我很乐意听到这些,尽管它们与我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偶尔一当轮到我讲述的时候,就开始变得缓慢而平白:“我放完学之后,妈妈在家里做好饭了,是两菜一汤,妈妈说我应该多吃点白菜对身体有好处,然后吃完饭之后看了一小会电视,开始写作业,先是语文,然后是数学、英语……我妈在旁边打毛线,偶尔和我说句话……”无非就是这些稀松平常的琐事罢,她却从来不打岔,那是我唯一能看到她脸上流露出来的羡慕神色。
我们已经到了会高谈阔论自己远大理想的年龄,不过长久以来,我的就是我妈的,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之类的理想,她的理想……她好像从来都不说我要干这个,我擅长干那个,她从来不去提那些未来的事情,那些事情根本不在她的讨论范围之内。
一个周末我去市中心的文化宫和她碰头,她迟了整整半个小时,遮遮掩掩的长发,撩开来眼角一片淤紫,她也不小女孩似的撒娇,只是解释说摔了一跤,反复心疼那盘摔坏的磁带,然后就从书包里拿出来给我看,就是有《London calling》的那盘。刚学到一半呢,她不无沮丧地说,那盘磁带摔得着实不轻,简直像是有人用锤子把它杵成了碎片。
然后她依旧兴致很高地拉着我,七拐八折去了文化宫旁边的一个屋子,潮湿又阴暗的空间,一堆乱糟糟的器材胡乱地扔在地上,墙上刷着难看的油漆,几盏不死不活的灯吊在天花板上晃来晃去,一群人在房间中央的小舞台上,来来回回地弹着一些干涩的不知所谓的音调。
她却认认真真地坐下来,一脸崇敬的神色,间或嘴里也轻声地和上两句,其间她指指台上的其中一个长头发,“就是东哥教我上次那首歌的。”
那个叫东哥的人从头到尾没有看过我们一眼,甚至连敷衍的招呼都没有,他怀里抱着一把吉他,脸上有着和她一样的旁若无人的表情,无精打采地站在那里,仿佛要从那玩意上面找到什么似的,苦苦地拨弄两下,停两下,又思索一番。
我对此颇为好奇,反复地向她提出各种疑问,她耐心地向我解释,不料台上立即扔过来一把冷冷的声音:没看见我们在工作吗?
她立即小声地道歉,脸上的那种表情,像是不小心搅乱了科学家的伟大发明,还会因此而延缓人类的进程似的,我突然想起有一次,唯一的一次,生物考试发错了试卷,我才知道她的分数比我还高一分,可当时她随随便便地就把试卷皱皱巴巴地塞进了书包,她不是一向对这个世界什么都无所谓吗?
那个下午我们就那样呆在那间嘈杂的让听觉受损的地方,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交谈,就像挨罚面壁一般敛声屏气直到太阳落山,从那里走出来后,她才告诉我说那只是“排练”,没有好的排练就成就不了最后完美的演出,她确实很了解那些个东西,一路上说呀说的。
后来的那段时间她反复在我耳边念叨说想找谁借钱重新买盘磁带,甚至滋生过要去哪里做零工的想法——令人沮丧的是,还有一个月,她才到15岁呢。其实那些围着她转的男人们不知道多想讨好她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会路过音像书店门口,那是桐梓坳唯一一家可以买到磁带的地方,那天我们欣喜地发现又进了很多新货,她像是找到了大本营一样地来回穿梭,嘴里兴奋地念叨,改天来买这个,买那个……我正仔细阅读一盘磁带上面的目录,忽然看到她正在做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把磁带外面的薄膜撕掉,那么轻巧地一塞,就放进自己的长大衣的兜里,她眨眨眼睛,暗示我也照单全收。
我扭过头去,不知道是不是交班的缘故,正好周围没什么人,也有可能大人们对两个小孩没什么防范……一切都很顺利,尽管我觉得当时的我一定面无人色,我们挽着手,急急地往外走,我甚至一度怀疑站在门口的那个保安大爷能听得见我雷鸣般的心跳声,经过一个台阶的时候我还差点变成了同手同脚,就在我们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大爷居然真的叫住了我,然后他说:“孩子,你这围巾哪里买的?回头我也跟孙女买一根去。”
当我们跌跌撞撞地冲到街头的人群之中,清点着怀里沉甸甸的磁带,里面就有那首《London calling》,“我终于又有一盘新的了,”她说,我们又开始为了笑而狂笑,直笑到直不起腰,整个人都要瘫在地上,黄昏的时候,大人们忙着赶路,没人停下来看我们一眼。
“喛,咱俩要是天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捅了下她的腰。“你是说天天来弄磁带听?”她反问,“干脆去那儿上班得了,还能每天免费听呢,”一边腾出手去把磁带的歌词单拿出来,凑在鼻子上闻了闻,“真好闻啊!”
“你最喜欢这里面哪一首?”我问她,“应该就是这首伦敦的什么吧?”
“伦敦的唤呼,东哥告诉我的,”她笑,“多么棒的名字啊,伦敦,一听就是个好地方,好像在那种地方什么都有一样。”
“我们地理课不是学到了嘛,哈哈这个难不倒我……伦敦是英国的首都,英国和中国隔着欧亚大陆和一条海峡,如果是走海路的话,先到太平洋,向西经过马六甲海峡,经过埃及的红海,过苏伊士运河,到达地中海,然后横穿地中海,到西班牙,过直布罗陀海峡就到了大西洋,最后往西北方,就是英伦三岛。”
“也难不倒我,”她点点头简单地说,“中国和英国先隔着一个欧亚大陆,然后是一条海峡,这个海峡就在大西洋上……他说他去过,那里遍地都有人在唱歌,不分昼夜,快活得很。”
“他是不是什么地方都去过啊?”
“那当然,他都19岁了,他是大人了啊,”说到这里,她脸上有些小小的沮丧,“我连成都没去过呢,”转而又自我安慰说:“等我长大了,就可以离开这个家,去四处走走了。”
然后她认真地伸出小手指:“我俩一起去好吗?答应我~~等将来我们长大了,第一站就去伦敦。”
黄昏的街道,放学的学生们潮水似的涌过来,还有就是下班的人群,奇怪的是两股人群竟然没有合在一起,像是两股毫不相干的河流,兵分两处,各归其所,我和她站在那里等公车,望着喧嚣的街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遥远而甜蜜的事实,总有一天我会慢慢地加入到那些成年人之中,成为像他们一样的大人,过着自己要想的生活,去那些看上去陌生得一塌糊涂的地方。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破天荒地只考了第十名,老师和家长如临大敌,他们轮番地和我谈话,劝导我、鼓励我、批评我、指正我,直到我在他们面前失声痛哭,他们才满意地鸣金收兵。
过了几天,我竟然被意外地堵在了校门口,我们班上一群气鼓鼓的女生,要我立即表态,同她划清界线。我当然不知道事情的起由是因为她们全都喜欢的一个男生,一个我们班的“班草”却一门心思喜欢上了李乐,碍于她的那些“守护神”,她们只好先从我这里下手。从那以后,我要收的作文本一本也收不上来,老师让我负责的自习课,大多数的人都在那玩纸飞机,我的课桌里面每天都有着不同的惊喜:一会儿是肉乎乎的毛虫,一会儿是黏乎乎的鼻涕,还有一次是只臭得恶心的烂球鞋。
后来的一天体育课,我们班的内部排球比赛,其中一个块头颇大的体育特招生,尽管素无交往,只是见过她和校外有些流里流气的男生站在角落,大大咧咧地在抽烟,起先是她借我犯规丢分之名颇为不满地推了我一下,当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然后又是人群中的谁不小心绊了我一跤, 这一跤直接把我送进了医院。
我自然没有告诉任何人此事的缘由,只是轻微的脑震荡,稍微在观察室呆了一下就出来了。只是把妈妈吓得个够呛,为此她恨不得请上一个月的假来照顾我,好像我是一个三岁的娃娃,还为我熬鸡汤,虽然这些营养对我受的那些伤无济于事。我常听别人形容说我妈怎么不容易,作为一个单亲母亲带大我,还能教育得我这么懂事听话,在过去的那么多年当中,我从来都没有让她操过心,可是突然我觉得,这种历史不会再有了。
一年一度的优秀学生评选又到来了,那些抽屉里都塞不下的奖状,我实在没有看出它和我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可是,仅仅只是为了每次拿回家……看到妈妈难得的笑容。这一次学校不知道因为什么奇怪的原因,竟然提议民主选取,当然候选人是老师提出来的,这时候乱七八糟的议论就出来了,有人发誓不会让我当选,还有人说会联名让老师把我候选人的名字都取消掉,甚至还有人写来了一封直截了当的匿名信勒令我举手投降。
那个下午当我一路步行着去找她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了她。院子里四处都堆着煤球,她在那里一跳一跳的样子就像只青蛙,怀里竟然还抱着那只猫,她穿着条白色的连衣裙,上面有些奇怪的装饰,一动就会叮叮当当——她总是那么会拾掇自己。
天气已经热得发出了嗡嗡的颤音,这是个白得发亮的下午,院子门口连棵遮荫的树都没有,我喊住了她,尽管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和说什么。
她大喜过望,转过头来就说又买了一盘新磁带,回头借给我听,又说终于学会了《London calling》的副歌部分,还说正打算带猫出去遛遛,问我要不要一起。
站在她家的楼下,这是我注意到她第一次没有化妆,只是很随意地把头发挽了个髻,没有了那些粉底的遮蔽,她的皮肤有一种透明的特质,阳光像是随时都能穿越过去一样。
“我有话要跟你说,”我说。
“什么事这么严肃?”她轻轻移动了下身体,把重心调整到了一只脚,另一只脚尖仍然俏皮地支在地上。
“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又重复了一遍,那首歌真的很好听,什么时候能教我唱完,我新发现了一个调频是莫斯科中文台,每天中午都有一个小时音乐时间……我心头涌起的全是这样的话,舌头好像不是自己的了,我艰难地张开嘴,可是我惊讶地听见,那些话到嘴边不知不觉变成了完全陌生的另外一句:“你搞破鞋,你和你爸搞破鞋。”我听见自己说,准确无误的。
她呆在那里,怀里的那只猫“喵”的一声跳了下来。
“李乐搞破鞋,李乐和她爸搞破鞋。”我提高了嗓门,
“李乐搞破鞋!李乐和她爸搞破鞋!”我听见自己尖声尖气地说,我知道不远处,她们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着。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我脚边,来来回回地蹭着我的腿。
有那么几秒钟,漫长得好像就是永远了,我们之间只留下了那种陌生的沉默,在那些叽叽喳喳的日子里从来都没有过的沉默。猫还在脚底下,我晃动了下腿,它就是不走,眼睛里是那种我第一次见它时的怀疑,我说“快滚开”,我大叫一声,然后拔腿就跑。
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跑。
我想一路跑回过去,跑回第一次看见她的那天,跑回那个黄昏的街道,跑回那个乱糟糟的排练场,跑回那个空荡荡的山谷里,一只蝴蝶,它刚刚脱茧而出,有着潮湿的幼嫩的翅膀,虽然艳丽,但却短暂。她说,虽然艳丽,但却短暂。
夏天结束的时候,她的座位空掉了,一开始我们都不以为意,仍然有无数陌生的男生面孔在教室里晃来晃去,借故经过我们班的窗口,或是来来回回站在她的座位旁边;过了三天我心知不妙,班主任老师来上课的时候,例行地通知了一下关于她的事情,大概讲到什么父母工作调动……什么退学……什么四川的山区,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晕晕沉沉听完这段与我毫不相关的故事的。
班里有种对一切变故都照单全收的简单……她的座位空了很久都没有人补上,班里从此恢复了正常的秩序,大家忙着上课、升学,也有人忙着谈恋爱、打架,只是,再也没有人能有这么大的动静,会成为大家口口相传的故事,只是偶尔,在新年晚会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的时候,某个女生的话语中不小心闪过一句和她相关的怀念,她的名字就像是转瞬即逝的火花。
时间太久远了,那些回忆像一片片落叶纷纷飘远了,只是中间有一次,2008年的5月,因为那场可怕的天灾,我费尽周折找到了她的电话,是个座机号码,但却从来都没有打通过。
我不记得自己最终怎样长大、成人的了,我也不记得我是怎样走到北京工体的这个舞台的,现在已经都是2010年的冬天了,台下面全是密密麻麻的人头,灯光耀眼到我根本无法看清周围的世界,除了眼前的麦克风。音乐响起来,我听见自己在唱“London calling”,他们全都起立、鼓掌,他们说这叫做真正的摇滚,是这个世界最直白表达生命的一种方式,早在二十年前,就有个姑娘这样告诉过我。
只是可惜,她没有坐在台下,没有听我亲口告诉她,我其实是选了她的路,那一年我退了学,我买了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我留起了长发,我四处流浪,我还喜欢在起风的时候背朝着山谷,一个人去听那些云雀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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