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
相关tags:
春秋(前770—前476)我国古史上西周之后战国以前的一个历史时代。春秋之称由鲁史《春秋》而来。《春秋》一书所记史事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止于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春秋起讫年代约略相同。春秋时期的政治发展与西周时代的分封制有密切关系,是分封制的继续发展和必然结果。在分封制度下,按照“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的原则,被分封的诸侯国有三个层次。一是姬姓诸侯国,约有50多个;二是姬姓之外与周王室有亲戚关系的异姓诸侯国;三是归服于周的异姓诸侯国。春秋初年,见于记载的有100多个国家,加上在分封范围之外的戎狄蛮夷诸小国,共约有200余国(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4、卷5)。春秋时期,这些国家的内政和外交呈现着十分复杂的局面,特别是其中10多个大国更对政局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东周王朝在春秋时期虽然还有天下“共主”的招牌,但是它已无力“授民授疆土”以分封新的诸侯,其实力已降至中等诸侯以下,商周王朝那样的权力中心已不复存在。春秋时期虽然每一个国家就是一个权力中心,但是由于历史的、地理位置的原因,各国间形成了错综复杂关系,并且,可以划分出这样几个政治区域。一是周、郑、宋、卫区。这个区域地处黄河中游,保存了较多的传统政治,尽管经常受到其他区域政治的冲击和影响,但却能维持其守旧的格局。二是秦、晋区。这个区域地处黄河上游,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三是齐、鲁、燕区。这个区域地处黄河下游,政治上偏于保守,唯齐桓公和管仲的改革为其政治注入了活力。四是楚、蜀、吴、越区。这个区域地处长江流域,除楚之外的这个地区国家的发展都比较晚。楚和吴越以其雄厚实力先后与中原诸国抗衡。一般来说,每个区域内国家间政治联系和交往比较多,对于区域外诸国则多进行较大的征伐战争。区域政治是春秋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春秋时期的政治舞台上,大国争霸的紧锣密鼓始终不断。据《春秋》所载,242年间列国之间的战争共483次,朝聘会盟450次。春秋初年,郑国伐卫、侵周、败燕、攻宋、灭许、大败北戎,几成霸主。鲁国在春秋初年曾多次打败宋、齐、卫、燕等国,亦有称霸之势。然而,真正可以称为霸主的当首推齐桓公。经过争霸,至春秋战国之际,大国仅有七八个。终春秋之世,“弑君二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引董仲舒语),从而为战国七雄局面的出现准备了条件。春秋时期各项制度,如宗法、礼制、军制、刑法等不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均或多或少地与政治上的权力下移现象有关。随着分封制的深入发展,诸侯之下的卿大夫阶层不可避免地膨胀起来。出现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很大的卿大夫,如鲁国的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郑国的七穆(罕氏、驷氏、国氏、良氏、游氏、丰氏、印氏),以及晋国的栾氏、卻氏、范氏、知氏、中行氏、韩氏、赵氏、魏氏,卫国的孙氏、宁氏,齐国的鲍氏、陈氏、国氏、高氏等。他们或为国君的子弟后裔,称为公族;或为与国君异姓的世卿世官,称为卿族。这些卿大夫往往“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国语·晋语》八),操持国柄,“政在家门”(《左传》昭公三年),甚至敢于“弑君”、“出君”。前573年晋栾书、中行偃弑晋厉公,前559年卫孙林父、宁殖等驱逐卫献公,前548年齐崔杼弑齐庄公,前517年鲁季孙氏驱逐鲁昭公,前481年齐陈恒弑齐简公等等,这类事件屡有发生,以致使当时的人们有了“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的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春秋时期的政治也在不断变化,并出现了一些著名的思想家,这一切都预告着社会巨大变革时代的来临,标志着春秋时期对于古代历史发展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