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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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主义名词解释:
印象主义(Impressionism)是19世纪70年代兴起于法国,后扩散到欧美及世界各地,在现代艺术史上具有重要转折意义的一个艺术流派或思潮,因法国画家莫奈在1874年第一届印象主义展览会上展出的一幅《印象•日出》的画而得名。
对于色彩的科学认识,早在17世纪60年代,牛顿就已通过三棱镜发现光是由七种色彩组成,由此他发明了七色盘,这对于画家理性地认识色彩起了重要作用。到19世纪,许多有关色彩学的著作出版了,这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法国化学家舍夫勒尔于1839年出版的《色彩的调和与对比原则及其在艺术上的应用》。根据他的研究发现,色彩的同时并置可以使观者在一定距离上用视觉来调合,这样就可以使色彩比以往在调色板上的调色更丰富、鲜艳,同时富跳动感与闪烁感。这种发现后来又经查里士•亨利把光和色彩直接与美学相结合,运用到艺术法则上。这使印象派画家很受启发,因为他们也从对现实的观察中发现了这种跳动与闪烁,而这些又是与大气和光的变化相关的。于是他们尝试着纯粹的“外光”描绘,以及新的色彩关系分析,并把这种自然科学的法则和他们的艺术观点结合起来进行创作,革新了固有色的观念,创立了以光源色和环境色为核心的现代写生色彩学。他们认为,自然界的一切物体都是光的照射作用,才显现出它的物象,而一切物象又是不同色彩的结合,太阳光是由七种颜色组合而成,如果离开了光和色彩便没有这个世界。他们还认为:画家要认识这个世界,主要是从“光”和“色彩”的观点上去认识,“光”和“色彩”既然成为这个世界的中心,也是画家认识世界的中心,所以画家的任务也就在于如何去表现光和色彩的效果。“光”为“色”之母,有光才有色,世界上任何具体的物象和事件只是传达光和色彩的媒介罢了,它本身的意义是次要的。这种艺术观念成为他们的主导思想,从而支配了他们的创作活动。
由于他们把“光”和“色彩”看成是画家追求的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目的,就不可避免地将画家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停留在感觉阶段,停止在“瞬间”的印象上,这就导致创作中竭力描绘事物的瞬间印象和感觉,从而否定事物的本质和内容的现象。最典型的恐怕是莫奈的《草垛》系列了。在这个系列作品中,除了“草垛”在构图上的不同变化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内容”。画家在这里精心描绘了他对这堆“草垛”在不同的时间里,由于光线的不同变化而产生的色彩上的微妙变化的“印象”。
其实“印象主义”在相当的程度上贯注了理性的思考,它承继了浪漫主义对色彩的研究和现实主义对真实的表现,只是它呈现出了与传统不同的面貌。它对光和色的表现正是通过浪漫主义到巴比松派画家所着重研究的课题。但是从浪漫主义到巴比松现实主义的发展,对色彩和空气的研究已发生了变化,因为浪漫主义的色彩观仍更多地是以古典理想化的传统为基础的,而巴比松现实主义则企图追求更为客观化的“真实性”。印象主义企图将这一传统推向极端,只是印象主义并不是简单地看待视觉真实的客观性,而是把自然看作一个在不同光(因而也就有了不同的色)的作用下的不断变化着的现实,因为现实本身就不是凝固不变的,大自然每时每刻都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色彩亦变化多样,而一年四季的色彩变化就更明显。这样,印象主义就在理性的色彩原理的指导下,最终实现了对现实主义的升华。这种升华使艺术逐步走向自觉,即把艺术本身看成是一种可以不依赖于现实的独立存在,它有自己的规律和运行轨迹。正是这种理性的思考和理性的探索,使印象派取得了决定性的转折,成为自文艺复兴以来的幻觉写实主义艺术观的结束和以形式与结构为中心的新艺术观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