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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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theory of calligraphy
关于书法的理论或著述。在中国有最突出的发展。中国将书法作为艺术来评价,始于东汉时期。赵壹的《非草书》批评了当时的草书流行,为书论早期作品。西晋卫恒代表书家的《四体书势》讨论了书体笔势起源、逸事,引用了东汉蔡邕的《篆势》、崔瑗的《草势》、三国魏锺繇的《隶势》(一说蔡邕)。在南朝也有大量的书论讨论笔势。东晋王羲之的《自论书》是后人从尺牍中精选出的书论。南朝宋的虞龢《论书表》,根据敕命就内府所藏书迹,叙述其品第、鉴赏、收藏等。此外,南朝还有王僧虔《论书》、庾肩吾《书品》、袁昂《古今书评》等。唐代出现孙过庭《书谱》、张怀瓘《书断》等优秀书论。张彦远编集从汉至唐的书论,著有《法书要录》。宋代的朱长文《墨池编》、陈思《书苑菁华》,明代的王世贞《王氏书画苑》、《王氏法书苑》,清代的康熙敕撰《佩文斋书画谱》等,是对古代书论分类编纂的丛书。另外,宋代以后题跋获得发展,于是大量出现了有关它的集成和考证的著录。清代由于金石学的发展和碑学派的勃兴而流行新的书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