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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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geographicalenvironment生物、特别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表层。地理环境这一概念是法国地理学家E.雷克吕在1876年提出的,他把地理环境理解为围绕人类的自然现象总体。人类的环境概念随着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古代社会,人类只生活在自然条件较优越的环境中,大洋和自然条件恶劣的大荒漠、高山、极地等是人类难以生存的地方。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的足迹遍及地表的各个地方,现代的航空航天技术,使人类活动超出了地球表层的范围。因此必须区分人类环境和地理环境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随人类社会和技术的进步而能到达的范围,其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大;后者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环境,相当于地球表层的范围。地理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或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环境(或经济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自然环境是由岩石、地貌、土壤、水、气候、生物等自然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根据其所受人类社会的影响程度的差别,自然环境又可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天然环境(原生自然环境)指那些只受到人类间接或轻微影响的而原有的自然面貌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地方,如极地、高山、大荒漠、大沼泽、热带雨林、某些自然保护区以及人类活动较少的海域等。人为环境(次生自然环境)指那些受到人类直接影响和长期作用而使自然面貌发生重大变化的地方,如农业、工矿、城镇等利用地。就放牧的草场和采育的林地来说,虽然它们仍能保留草原和森林的外貌,但其原有的条件和状态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也属于人为环境。人为环境的成因及其形式主要决定于人类影响的方式和强度,而人为环境本身的演变和作用过程则仍然受制于自然规律。从这个意义来说,无论人为环境,还是天然环境都是属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是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由人类社会形成的一种地理环境,它主要指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经人类开发利用后形成的地域生产综合体的经济结构,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和城乡居民点等各种生产力实体的地域配置条件和结构状态。生产力实体具有二重性:从自然属性方面来评价,这种地域特征属于人为环境;从技术经济角度来考察,这种地域组织则属于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包括人口、社会、国家、民族、语言、文化和民俗等方面的地域分布特征和组织结构关系,而且涉及社会各种人群对周围事物的心理感应和相应的社会行为。社会文化环境是人类社会本身所形成的一种地理环境。上述3种环境各以某种特定的实体为中心,由具有一定地域关系的各种事物的条件和状态所构成。这3种地理环境之间在地域上和结构上又是互相重叠、相互联系的,从而构成统一的整体地理环境。人类是在地理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从中获得生活所需的一切曙质,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对地理环境的结构功能和演变过程施加愈来愈显著的影响。(见彩图)参考书目潘树荣等编著:《自然地理学》,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