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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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葬名词解释:古时风俗,夫妇死后安葬在一起,称之为合葬。
此习俗在我国传袭已久,可溯源于原始社会时期。
新石器时代的合葬,常表现为同一家族,或兄弟姐妹,或一男子同其妻妾。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有这样的记载:“在半坡墓地,发现了两个男子合葬和四个女子合葬的墓葬各一座。
”作为一种夫妇死后合葬的风俗,起源于西周。
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合葬》记载:“《礼记》口:檀弓云季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
又云:舜葬仓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
注谓古不合葬。
又季武子曰:周公盖树。
注云:拊为合葬,丧葬合葬自周公以来。
是则周公初制此礼也,故周桓王之诗曰:死则同穴。
”《礼记•檀弓上》曰:“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
”又曰:“孔子既得合葬于防。
”是说孔子将自已的父母合葬在防这个地方。
《诗经•王风•大车》中写了一个女子要和她的情人私奔,发誓:“谷则异室,死则同穴。
谓予不信,有如缴日。
”然而,夫妇合葬之俗的盛行则是在西汉中期以后。
据《汉书•卫青传》载:“青薨,与平阳公主合葬。
”除夫妇死后正常合葬外,亦有夫妇离绝死后合葬的。
汉代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叙述了一对被封建礼教所拆散的恩爱夫妻焦仲卿和刘兰芝,死后合葬的事。
诗曰:“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
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
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
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
”亦有生前素不相识的未婚男女合葬的。
《昨梦录》中说,青年男女到了应该婚配的年龄,未婚而死的,双方家长通过“鬼”媒人从中撮合,为他们举行婚礼后埋在起,表示夫妇合葬。
迷信传说,如不这样,他们在阴间没有伴侣,会经常返家作祟。
亦有夫妇一方死后找不到遗骨,则招魂合葬的。
《后汉书•邓晨传》曰:“晨初娶光武姊元。
汉兵败于长安,光武单马行走,见元,趣令上马。
元以手拐日行矣!不能相救,无为两没也!会追兵至,元及三女皆遇害,光武即位,追封谥元为新野节长公主。
晨卒,诏遣中谒者备公主官属礼仪招迎新野主魂,与晨合葬于北芒。
”还有女方与私夫合葬的。
《汉书东方朔传》载:“武帝馆陶公主号窦太主,先嫁给堂邑侯陈午,陈午死了以后,公主寡居,五十多岁的时候与董偃有私情。
偃年三十而终。
后数岁,窦太主卒,与董君会葬于霸陵。
”述及合葬这一习俗,凌濛初的古代小说《二刻拍案惊奇》第六卷《李将军错认舅,刘氏女诡从父》中,叙说了一个夫妻生前不愿成双,死后不愿合葬的离奇故事:宋时比阳有个富商叫王八180郎,生前与妻不和,在外与一娼女亲密,后来王生死在淮南。
其妻在女儿家亦死。
“既已殡殓,将去埋葬”,女儿说:“母亲生前与父不和,而今既同死了,该合做了一处,也是我女儿每孝心”便叫人“去淮南迎了丧柩归来,重新开棺,一同母尸,各加洗涤,换了衣服,两尸同卧在一榻之上,等天明时刻到了,下了棺,同去安葬。
”可过了一会,女儿走过一看“两尸先前同是仰卧的,今却东西相背,各向一边。
”女儿把两具尸又仰卧好了。
“到得明日下棺之时,动手起尸,两个尸骸仍旧多是侧眠着,两背相向的。
”众人说:生前不和,死后还如此相背。
女儿不忍,还是把他们合葬了。
接着书中又讲了一个生不同双,死则同穴的故事:元朝有对年轻的夫妻感情甚笃,后来遭兵乱,妻子被一李将军掳去为妾。
丈夫于辛万苦地寻找,最后忧伤而死。
妻子为此悲伤过度,身染重病,临死前求李将军将他们夫妻葬在一起。
李将军“念其临终叮嘱之言,不忍违她,”将她葬在先夫的墓旁。
“可怜对夫妻生前不能同双,死后精灵还归到一处。
”作者为此赋诗首生前不得同衾枕,死后图他共穴藏信是世间情不泯,韩凭冢上有鸳鸯又明•无名氏《娇红传》则描述了一个鸳鸯冢的故事:申纯和王娇由自由相恋而私订终身,并且盟誓“死共穴,生同舍”。
但是,他们的纯真爱情,一再受阻于父母之命,最后竞被花花太岁师公子依恃权势活活拆散,双双殉情,含恨九泉。
这时,王娇之父方因痛自悔,便复书商于生之父母,“举娇柩以归于申家,得合葬焉。
殁者而有知,其不怏怏于泉下也必矣。
”得到申家答允,“越月,得吉日戒严,遂舁娇柩以归生家。
舅书自侮责,且谢两背姻盟之非,乃遣红(侍女飞红)来吊慰,营办丧事。
又月余,询谋丧葬佥同,乃合葬于濯锦江边。
越明年清明日,娇父“呼仆命骑往谐坟所。
洒酒奠泣之际,唯见双鸳鸯飞翔上下,扑之不得,逐之不去,祭奠之毕,倏然不见。
后人故名鸳鸯冢厶。
”这一爱情悲剧,如此哀婉动人,在民间流传广远。
后来戏曲作家刘东生、孟称舜分别改编成杂剧和传奇剧搬上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