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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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跷名词解释:高跷又名“高脚”、“高跷秧歌”汉族民间舞蹈形式之一。
舞者扮成各种人物,手持道具,双足绑上木跷(高者三四尺;低者尺余)而舞。
高跷在我国历史悠久,流行地区十分广泛,在距今两千余年的战国已有记载。
《列子•说符》:“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驰并驱,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
”明代齐东野人编演的《隋炀帝艳史》第十回中,写隋炀帝下令在东京陈百戏,使外国见天朝的富胜。
端门街一带,“有一处装社火,有一处踩高跷,有几个舞柘板,有几个攒百戏。
……软索横空,弄丸夹道,百般样的技巧,都在五风楼前。
”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绳妓》载,玄宗开元年间,妓女表游艺演绳戏,“有着屐(穿木底鞋)而行,从容俯仰者;或以画竿接胫,高五六尺。
即用有彩绘的竹竿,绑在小腿上在绳上行走。
这便是当时在绳上的高跷表演明代吴承恩《西游记》第九十一回,写金平府元宵节时,城中“有那跳舞的,酾跷的,装鬼的,骑象的,东一攒,西一簇,看之不尽。
”其中骊跷的,即踩高跷的。
踩高跷是社火的主要传统节目之一。
舞者扮演的一般是占代人事。
明末清初小说《飞花咏》第一回,即生动地描写了社火中的高跷节目:“忽一日,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秀才昌全闻得外面哄传:今日西门外锦香里有一社会(旧时祀社之日或其他节H举行的集会),甚是齐整,许多人都去看。
昌全便带着七岁儿子昌谷去看。
一路徐步而行,早听见远远的锣鼓喧天,人遂走入锦香里市中。
只见家家悬彩,户户垂帘。
无数的老少妇女,俱穿红着绿,站在门前看会。
……隔不多时,街上人纷纷的拥来,说道‘来了,来了!’又停了半晌,一阵阵、一队队的鲜明旗帜,里长社火,俱各扮了故事,跳舞而来。
后面就有许多的台阁,内中或有扮苏东坡游赤壁的,也有扮陶渊明赏菊的,也有扮张生游佛殿的。
众人俱围住观看。
朱天爵看了,忽大笑道:‘苏东坡、陶渊明难道是这等一个嘴脸。
因顺口念出一句道:千古高贤,换面改头成俗子;一群恶少,耸肩叠背学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