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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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素说名词解释:    是形成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一个解释燃烧现象甚至整个
化学的学说。燃素说认为,可燃的要素是一种气态的物质,存在于一切可燃物质中,这种要素就是燃素(phlogiston);燃素在燃烧过程中从可燃物中飞散出来,与空气结合,从而发光发热,这就是火;油脂、蜡、木炭等都是极富燃素的物质,所以它们燃烧起来非常猛烈;而石头、木灰、黄金等都不含燃素,所以不能燃烧。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也可以归结为物质释放燃素或吸收燃素的过程。例如,煅烧锌或铅,燃素从中逸出,便生成了白色的锌灰和红色的铅灰;而将锌灰和铅灰与木炭一起焙烧时,锌灰和铅灰从木炭中吸收了燃素,金属便又重生了出来。酒精是水和燃素的结合物,酒精燃烧后,便剩下了水;金属溶于酸是燃素被酸夺去的过程。在当时,燃素说不能自圆其说并受到最大责难的就是金属煅烧后增重的事实随着人们对化学反应进行了更多的定量研究之后,燃素说就更加陷入了重重自相矛盾的境地。直到18世纪70年代,氧气被发现之后,燃烧的本质终于真相大白,燃素说才退出了历史舞台。
燃素说对燃烧现象正好做了颠倒的解释,把化合过程描述成了分解过程,但却使当时的大多数化学现象得到了统一的解释,帮助人们摆脱、结束炼金术思想的统治,使化学得到解放,在历史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尽管燃素说本身是错误的,但它却引导和启发人们去思考、探索,并不断地实践、验证、修正假说或是得到新的发现。也正是在这种不断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大量的科学实验材料,为科学的燃烧理论的创立准备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