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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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名词解释:

1986年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计划生育红旗单位之一。

烟台市共15个县、区,1985年有819.5万人口。自1971年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15年累计少生137万人。

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4‰,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9.9%,基本杜绝了计划外生育,人口实现了有计划地增长。

该市树立服务全局、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指导思想,坚持“三为主”的工作方针,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了生育政策,坚持大力宣传中央[1984]7号文件精神,把广造舆论和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逐级试点,由点到面,稳步推广,严格审批把关,保证生育政策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计划生育工作网,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转向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为群众服务的方向,在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重视了优生、优育、优教,办好了托幼事业和敬老院。

实行社会福利“一条龙”,即接好生的,育好小的,教好大的,敬好老的。人口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计划生育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