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大全 志·卷三十九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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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词大全 志·卷三十九原文
志·卷三十九
欧阳修、宋祁等
百官四上
○十六卫
△左右卫
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掌宫 禁宿卫,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焉。凡五府三卫及折冲府骁骑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 以职。皇帝御正殿,则守诸门及内厢宿卫仗。非上日,亦将军一人押仗,将军缺, 以中郎将代将军,掌贰上将军之事。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 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上将军以下,品同。武德五年,改左右翊卫曰左右卫府,左 右骁骑卫曰左右骁骑府,左右屯卫曰左右威卫,左右御卫曰左右领军卫,左右备身 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卫府、左右监门府、左右候卫,仍隋不改。显庆五年,改左 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龙朔二年,左右卫府、骁卫府、武卫府,皆省“府”字,左右 威卫曰左右武威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戎卫,左右候卫曰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府 曰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卫,后又曰左右千牛卫。咸亨元年,改左右 戎卫曰领军卫。武后光宅元年,改左右骁卫曰左右武威,左右武卫曰左右鹰扬卫, 左右威卫曰左右豹韬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玉钤卫。贞元二年,初置十六卫上将军。 左右卫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
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掌判诸曹、五府、外府禀禄,卒伍、军团之名数,器 械、车马之多少,小事得专达,每岁秋,赞大将军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给 纸笔。
仓曹参军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勋考、假使、禄俸、公廨、田园、 食料、医药、过所。自仓曹以下同品。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 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后长安初,改铠曹曰胄曹,中 宗即位复旧,先天元年又曰胄曹。开元初,诸卫司仓、司兵、骑兵参军,改曰仓曹、 兵曹、骑曹、胄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卫番第,受其名数, 而大将军配焉。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凡府马承直,以远近 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宫城者,给马。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兴缮、 罚谪。大朝会行从,则受黄质甲铠、弓矢于卫尉。
奉车都尉,掌驭副车。有其名而无其人,大陈设则它官摄。驸马都尉无定员, 与奉车都尉皆从五品下。
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执 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二十五人,从九品下。武后天授二年,置诸卫司阶、 中候、司戈、执戟,谓之四色官。
亲卫之府一:曰亲府。勋卫之府二:一曰勋一府,二曰勋二府。翊卫之府二: 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一人, 正五品上;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总四千九百六十 三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帅二人, 从六品上;每旅帅各有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 郎将掌领校尉、旅帅、亲卫、勋卫之属宿卫者,而总其府事;左右郎将贰焉。番上 者,以名簿上于大将军而配以职。武德、贞观世重资廕,二品、三品子,补亲卫; 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 勋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 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每月 番上者数千人,宿卫内庑及城门,给禀食。执扇三卫三百人,择少壮肩膊齐、仪容 整美者,本卫印臂,送殿中省肄习,仗下,每番三卫一人,为太仆寺引辂。其后入 官路艰,三卫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子有白首不得进者;流外虽鄙,不数年给禄 禀。故三卫益贱,人罕趋之。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唐亲卫、勋卫置骠骑 将军、车骑将军,翊卫置车骑将军。武德七年,改骠骑将军为中郎将,车骑将军皆 为郎将,分左右,以亲卫曰一府,勋卫、翊卫曰二府,谓之三府卫。诸卫翊卫及率 府亲、勋卫,亦曰三卫。永徽三年,避太子讳,改中郎将曰旅贲郎,郎将曰翊军郎。 太子废,复旧。
△左右骁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 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右卫分知 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 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 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各一人,左郎将各一人,右 郎将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帅各十人,队正各二十人,副队 正各二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二人; 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 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 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 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 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 府官,同骁卫。有称长二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 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 史三人。称长掌唱警,为应跸之节。
△左右威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 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 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 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 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 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 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领军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 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长史 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 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 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录事一人,史 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 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 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焉。师田,则执左右营之禁,南衙 宿卫官将军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职。大功役,则与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毡, 以给病坊。兵曹参军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 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掌同左右卫。大朝会行从,给青龙旗、槊于卫尉。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 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 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如骁卫。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 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驾仗三卫六十人,引驾 佽飞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废。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 探。入合日,中郎将一人升殿受状,卫士六百为大角手,六番阅习,吹大角为昏明 之节,诸营垒候以进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武候铺,卫士、彍骑分守,大城 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 街使以骑卒循行嚣襜,武官暗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 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左右监门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及门籍。文武官九品 以上,每月送籍于引驾仗及监门卫,卫以帐报内门。凡朝参、奏事、待诏官及繖扇 仪仗出入者,阅其数。以物货器用入宫者,有籍有傍。左监门将军判入,右监门将 军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
长史,掌判诸曹及禁门,巡视出入而司其籍、傍。余同左右卫。兵曹参军事兼 掌仓曹,胄曹兼掌骑曹。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涖宫殿城门,皆左入右出。中郎将各四人,长史各 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有录事一人, 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 监门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长六百八十人,长入长上二十人,直长长上二十人。监门 校尉掌叙出入。唐改监门府郎将为将军。
△左右千牛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侍卫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备身 左右执弓箭宿卫,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 胄曹参军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仪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 上日,执御弓箭者亦自备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则配以职,行从则兼骑曹。中郎将 各二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 唐改备身郎将曰将军,备身将曰中郎将,千牛左右、备身左右曰千牛备身。初置备 身主仗。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 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备身十二人,备身左右十二人,备身一百人,主仗一百 五十人。千牛备身掌执御刀,服花钿绣衣绿,执象笏,宿卫侍从。备身左右掌执御 弓矢,宿卫侍从。备身,掌宿卫侍从。主仗,掌守供御兵仗。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供奉侍卫。凡千牛及备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 皆上将军领之,中郎将佐其职。有口敕,通事舍人承传,声不下闻者,中郎将宣告。
○诸卫折冲都尉府
每府折冲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 都尉各一人,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下。别将各一人,上府正 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长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 上,下府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从九 品上。校尉五人,从七品下。旅帅十人,从八品上。队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队 正二十人,从九品下。
折冲都尉掌领属备宿卫,师役则总戎具、资粮、点习,以三百人为团,一校尉 领之。捉铺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复不应则旁射,又不应 则射之。昼以排门人远望,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左右果毅都尉,掌贰都尉。每府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丘曹,府二人, 史三人。每队正领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鹰扬郎将曰军头,正四品下;鹰击郎将 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马曰长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帅,正七品下。 废越骑、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军头曰骠骑将军,府副曰车骑将军,皆为府。 诸率府置骠骑将军五人、车骑将军十人。二年,以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府,置十二军, 分关内诸府皆隶焉。每军,将军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废。七年,改骠骑将军府为 统军府,车骑将军为别将。八年,复置十二军。贞观十年,改统军府曰折冲都尉, 别将曰果毅都尉。军坊置坊主一人,检校户口,劝课农桑,以本坊五品勋官为之。 三辅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废长史,置司马一人,总司 兵、司骑二局。武后垂拱中,以千二百人为上府,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赤 县为赤府,畿县为畿府。圣历元年,废司马,置长史、兵曹参军事,又有别将一人, 从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后分左右各一人,寻废。久之,复置一人,降其品。 开元初,卫士为武士,诸卫折冲、果毅、别将,择有行者为展仗押官。右羽林军十 五人,左羽林军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诸卫有弩手,左右骁卫各八十五人,余卫各 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左右厢飞 骑仪仗。大朝会,则周卫阶陛。巡幸,则夹驰道为内仗。凡飞骑番上者,配其职。 有敕上南衙者,大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驾仗官与监门奏覆,降墨敕,然后 乃得入。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各一 人,兼总骑曹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自仓曹参军以下,皆正 八品下。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 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十人。左右翊卫中郎将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 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将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 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 固四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 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龙武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同羽林。 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 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景云元年,置龙武将军。兴元元年, 六军各置统军。贞元三年,龙武军增将军一员,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 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总衙前射 生兵。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 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 兵曹、胄曹府、史,皆如龙武军。开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军,寻废;至 德二年复置。
△左右神策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二人,正三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掌卫兵 及内外八镇兵。护军中尉各一人,中护军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 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计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驱使官各二人。自长 史以下,员数如龙武军。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号六军。贞元二年,神 策军置大将军、将军,十四年置统军,品秩同六军。始,殿前左右神威军,有大将 军二人,正二品;统军二人,从三品;将军二人,从五品。元和初,为一军,号天 威军。八年废,以军隶神策,有马军、步军将军及指挥使等,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 天复三年废神策军,四年复置神策军。
△东宫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从一品。掌辅导皇太子。每见,迎拜殿门,三 师答拜,每门必让,三师坐,太子乃坐。与三师书,前名惶恐,后名惶恐再拜。太 子出,则乘路备卤簿以从。
少师、少傅、少保各一人,从二品。掌晓三师德行,以谕皇太子,奉太子以观 三师之道德。自太师以下唯其人,不必备。先天元年开府,置令、丞各一人,隶詹 事府。寻废。
太子宾客四人,正三品。掌侍从规谏,赞相礼仪,宴会则上齿。侍读,无常员, 掌讲导经学。贞观十八年,以宰相兼宾客。开元中,定员四人。太宗时,晋王府有 侍读,及为太子亦置焉。其后,或置或否。开元初,十王宅引辞学工书者入教,亦 为侍读。
△詹事府
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统三寺、十率府之政,少 詹事为之贰。皇太子书称令,庶子以下署名奉行,书案、画日。丞二人,正六品上。 掌判府事,知文武官簿、假使。凡敕令及尚书省、二坊符牒下东宫诸司者,皆发焉。 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正九品下。隋废詹事府。武德初复置。龙朔二年 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宫尹府,詹事曰宫尹, 少詹事曰少尹。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
司直二人,正七品上。掌纠劾宫寮及率府之兵。皇太子朝,则分知东西班。监 国,则詹事、庶子为三司使,司直一人与司议郎、舍人分日受理启状。太子出,则 分察卤簿之内。有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左春坊
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中允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总司 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皇太子出,则版奏外办、中严;入则解 严。凡令书下,则与中允、司议郎等画诺、覆审,留所画以为案,更写印署,注令 诺,送詹事府。司议郎二人,正六品上。掌侍从规谏,驳正启奏。凡皇太子出入、 朝谒、从祀、释奠、讲学、监国之命,可传于史册者,录为记注;宫坊祥眚,官长 除拜、薨卒,岁终则录送史馆。左谕德一人,正四品下。掌谕皇太子以道德,随事 讽赞。皇太子朝宫臣,则列侍左阶,出入骑从。左赞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传 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录事二人,从八品下;主事三人,从九品 下。隋有内允。武德三年改曰中舍人,隶门下坊。贞观初曰中允,十八年置司议郎。 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复改中允曰内允。太子废,复旧。龙朔二年,改门下坊曰 左春坊,左庶子曰左中护,中允曰左赞善大夫,司议郎分左右,置左右谕德各一人。 咸亨元年,皆复旧,司议郎不分左右,其后谕德废而司议郎复分。仪凤四年,置左 右赞善大夫各十人,以同姓为之。景云二年,始兼用庶姓,改门下坊曰左春坊,复 置谕德,庶子以比侍中,中允以比门下侍郎,司议郎以比给事中,赞善大夫以比谏 议大夫,谕德以比散骑常侍。右坊,则庶子以比中书令,中舍人以比中书侍郎,太 子监国则庶子比尚书令。有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二人,传令四人,掌仪二人,赞者 三人,亭长三人,掌固十人。
△崇文馆
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校书郎二人,从九品 下。掌校理书籍。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显庆元年,置学生二十人。上元二年,避 太子名,改曰崇文馆。有学士、直学士及仇校,皆无常员,无其人则庶子领馆事。 开元七年,改仇校曰校书郎。乾元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贞元八年,隶左春 坊。有馆生十五人,书直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二人, 楷书手十人,熟纸匠一人,装潢匠二人,笔匠一人。
△司经局
洗马二人,从五品下。掌经籍,出入侍从。图书上东宫者,皆受而藏之。文学 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 上。掌校刊经史。唐改太子正书曰正字。龙朔三年,改司经局曰桂坊,罢隶左春坊, 领崇贤馆,比御史台;以詹事一人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以洗马 为司经大夫。置文学四人,录事一人,正九品下。三年,改司经大夫曰桂坊大夫, 纠正违失。咸亨元年,复隶左春坊,省录事。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二人,典书四人, 楷书二十五人,掌固六人,装潢匠二人,熟纸匠、笔匠各一人。
△典膳局
典膳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进膳、尝食,丞为之贰。每夕, 更直于厨。龙朔二年,改典膳监曰典膳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主食六人, 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
△药藏局
药藏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医药,丞为之贰。皇太子有 疾,侍医诊候议方。药将进,宫臣涖尝,如尚药局之职。有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 侍医四人,典药二人,药童六人,掌固四人。
△内直局
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符玺、衣服、繖扇、几案、笔 砚、垣墙。龙朔二年,改监曰内直郎,副监曰丞。有令史一人,书吏三人,典服十 二人,典扇八人,典翰八人,掌固六人。武德中,有典玺四人,开元中废。
△典设局
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汤沐、灯烛、汛扫、铺设。凡 皇太子散斋别殿、致斋正殿,前一日设幄坐于东序及室内,张帷前楹。龙朔二年, 改斋帅局曰典设局,斋帅曰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幕士二百四十五人,掌 固十二人。
△宫门局
宫门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宫门管钥。凡夜漏尽,击漏鼓 而开;夜漏上水一刻,击漏鼓而闭。岁终行傩,则先一刻而启。皇太子不在,则阖 正门;还仗,如常。凡宫中,明时不鼓。龙朔三年,改宫门监曰宫门郎。有书令史 一人,书吏二人,门仆百人,掌固四人。
△右春坊
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献纳、启奏,中舍 人为之贰。皇太子监国,下令书则画日,至春坊则庶子宣传,中舍人奉行。太子舍 人四人,正六品上。掌行令书、表启。诸臣上皇太子,大事以笺,小事以启,其封 题皆上右春坊通事舍人以进。通事舍人八人,正七品下。掌导宫臣辞见,承令劳问。 右谕德一人,右赞善大夫五人,录事一人,主事二人,品皆如左春坊。隋内舍人隶 典书坊。武德初改曰中舍人,管记舍人曰太子舍人。永徽元年,避太子名,复改中 舍人曰内舍人。龙朔二年,改典书坊曰右春坊,右庶子曰右中护,中舍人曰右赞善 大夫,舍人曰右司议郎。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传令四人,典谒四人,亭长 六人,掌固十人。
△家令寺
家令一人,从四品上。掌饮膳、仓储。总食官、典仓、司藏三署。皇太子出入, 则乘轺车为导;祭祀、宾客,则供酒食;赐予,则奉金玉、货币。凡床几、茵席、 器物,非取于将作、少府者,皆供焉。丞二人,从七品下,掌判寺事。凡三署出纳, 皆刺于詹事。庄宅、田园,审肥脊为收敛之数。宫、朝、坊、府土木营缮,则下 于司藏。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唐改司府令曰家令。龙朔二年,改家令寺曰宫府寺, 家令曰大夫。有录事一人,府十人,史二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杂匠百人。
△食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酒醴。凡四时供送设食皆颛 焉。供六品以下元日、寒食、冬至食于家令厨者。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膳四人, 供膳百四十人,奉觯三十人。
△典仓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九谷、醯醢、庶羞、器皿、灯烛。 凡园圃树艺,皆受令焉。每月籍出纳上于寺,岁终上詹事府。给户奴婢、番户、杂 户资粮衣服。有府三人,史五人,园丞二人,史二人。
△司藏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库藏财货出纳、营缮。有府三人, 史四人,计史一人。
△率更寺
令一人,从四品上。掌宗族次序、礼乐、刑罚及漏刻之政。太子释奠、讲学、 齿胄,则总其仪;出入,乘轺车为导,居家令之次。坊、寺、府有罪者,论罚,庶 人杖以下,皆送大理。皇太子未立,则断于大理。丞一人,从七品上。掌贰令事。 宫臣有犯理于率更者,躬问蔽罪而上于詹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印局。凡宗 族不序,礼仪不节,音律不谐,漏刻不审,刑名不法,皆举而正之。决囚,则与丞 同涖。龙朔二年,改曰司更寺,令曰司更大夫。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四人,漏 刻博士三人,掌漏六人,漏童二十人,典钟、典鼓各十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 漏刻博士掌教漏刻。
△仆寺
仆一人,从四品上。掌车舆、乘骑、仪仗、丧葬,总厩牧署。太子出,则率厩 牧令进路,亲驭。丞一人,从七品上。掌判寺事。凡马畜刍粟,岁以季夏上于詹事, 以时出入而节其数。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厩牧畜养、车骑驾驭、仪仗。龙朔二 年,改曰驭仆寺,仆曰大夫。有进马十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亭长三 人,掌固三人。
△厩牧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车马、闲厩、牧畜。皇太子出,则 率典乘先期习路马,率驾士驭车乘,既出,进路,式路车于西合外,南向以俟。凡 群牧隶东宫者,皆受其职事。典乘四人,从九品下。有府三人,史六人,翼驭十人, 驾士十五人,掌闲六百人,兽医十人,主酪三十人。翼驭掌调马执驭。
△太子左右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兵仗、仪卫。凡诸曹及三府、 外府皆隶焉。元日、冬至,皇太子朝宫臣、诸方使,则率卫府之属为卫。每月三府 三卫及五府超乘番上者,配以职。武德五年,改左右侍率曰左右卫率府,左右武侍 卫率曰左右宗卫率府,左右宫门将曰左右监门率府。龙朔二年,改左右卫率府曰左 右典戎卫,左右宗卫率府曰左右司御率府,左右虞候率府曰左右清道卫,左右内率 府曰左右奉裕卫,左右监门率府曰左右崇掖卫。武后垂拱中,改左右监门率府曰左 右鹤禁卫。神龙元年,改左右司御率府曰左右宗卫府,左右清道卫曰左右虞候率府。 景云二年,左右宗卫府复曰左右司御率府。开元初,左右虞候率府复曰左右清道率 府。
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掌判诸曹府。季秋以属官功状上于率,而为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 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仓曹掌文官簿书,兵曹掌武官簿书,胄曹掌器械、公廨 营缮。司阶各一人,从六品上;中候各二人,从七品下;司戈各二人,从八品上; 执戟各三人,散长上各十人,从九品下。左右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自率以 下品同。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胄曹,各 府二人,史三人;骑曹,府五人,史七人。亭长、掌固各二人。
△亲府、勋府、翊府三府
每府中郎将各一人,从四品上;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下。中郎将、郎将, 掌其府校尉、旅帅及亲、勋、翊卫之属宿卫,而总其事。
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九品上。掌判句。大朝会及皇太子出,则从卤簿而涖其 仪。亲卫从七品上,勋卫正八品上,翊卫从八品上,员皆亡。校尉各五人,从六品 上;旅帅各十人,正七品下;队正各二十人,从八品上。武德元年,改功曹曰亲卫, 义曹曰勋卫,良曹曰翊卫,置三府,有录事二人,府、史各一人。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同左右卫。凡诸曹及外府旅 贲番上者隶焉。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 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司阶各一人,中候 各二人,司戈各二人,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 率府。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 曹,府、史各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昼夜巡警。凡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隶焉。皇太子 出入,则以清游队先导,后拒队为殿。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 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左右司阶各一人,左右 中候各二人,左右司戈各一人,左右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 下,如左右卫率府。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仓曹,府一人, 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二人,史二人。细引押仗五十人。
△太子左右监门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凡财物、器用,出者有籍。长史各一人,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曹参 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监门直长七十八人,从七品下。唐改宫门将曰监门率,直 事曰直长。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 胄曹,府二人,史三人。
△太子左右内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一人。掌千牛供奉之事。皇太子坐日,领千牛升殿。射于射 宫,则千牛奉弓矢立东阶,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决拾。北面张弓,左执付, 右执萧以进,副率以弓拂巾而进,各退立于位。既射,左内率启其中否。长史各一 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 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千牛各四十四人,从七品上。唐置兵曹,改司使左右 复曰千牛备身,主射左右复曰备身左右,弓箭备身去弓箭之名。龙朔二年,改千牛 备身曰奉裕。开元中,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并为千牛。有备身二十八人,主仗四 十人,录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
百官四下
○王府官
傅一人,从三品。掌辅正过失。咨议参军事一人,正五品上。掌訏谋议事。友 一人,从五品下。掌侍游处,规讽道义。侍读,无定员。文学一人,从六品上。掌 校典籍,侍从文章。东、西合祭酒各一人,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自祭酒 以下为王官。武德中,置师一人、常侍二人、侍郎四人,皆掌表启书疏,赞相礼仪; 舍人四人,掌通传引纳;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咨议参军事、友,皆正五品下;文 学、祭酒,皆正六品下。高宗、中宗时,相王府长史以宰相兼之,魏、雍、卫王府 以尚书兼之,徐、韩二王为刺史,府官同外官,资望愈下。永淳以前,王未出合则 不开府。天授二年,置皇孙府官。玄宗诸子多不出合,王官益轻而员亦减矣。景云 二年,改师曰傅,开元二年废,寻复置,废常侍、侍郎、谒者、舍人。开成元年, 改诸王侍读曰奉诸王讲读,大中初复旧。
长史一人,从四品上;司马一人,从四品下。皆掌统府僚、纪纲职务。掾一人, 掌通判功曹、仓曹、户曹事,属一人,皆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骑曹、法曹、士 曹事。主簿一人,掌覆省书教,记室参军事二人,掌表启书疏,录事参军事一人, 皆从六品上,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功曹参军事掌文官 簿书、考课、陈设,仓曹参军事掌禄禀、厨膳、出内、市易、畋渔、刍藁,户曹参 军事掌封户、僮仆、弋猎、过所,兵曹参军事掌武官簿书、考课、仪卫、假使,骑 曹参军事掌厩牧、骑乘、文物、器械,法曹参军事掌按讯、决刑,士曹参军事掌土 功、公廨,自功曹以下各一人,正七品上。参军事二人,正八品下;行参军事四人, 从八品上。皆掌出使杂检校。典签二人,从八品下,掌宣传书教。武德中,改功曹 以下书佐、法曹行书佐、土曹佐皆曰参军事,长兼行书佐曰行参军,废城局参军事。 又有铠曹参军事二人,掌仪卫兵仗;田曹参军事一人,掌公廨、职田、弋猎;水曹 参军事二人,掌舟船、渔捕、刍草。皆正七品下。家吏二人,百司问事谒者一人, 正七品下。司合一人,正九品下。贞观中,废铠曹、田曹、水曹。武后时,家吏以 下皆废。主簿、记室有史二人;录事、功曹、仓曹、兵曹、骑曹、法曹、士曹,各 府一人、史二人;户曹府、史各二人。自典签以上为府官,郡王、嗣王不置长史。
○亲事府
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皆掌校尉以下守卫、陪从,兼 知鞍马。校尉五人,从六品上;旅帅,从七品下;队正,从八品下,队副,从九品 下。皆掌领亲事、帐内陪从。自旅帅以下,视亲事多少乃置。
○帐内府
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自校尉以下,员、品如亲事府。 初,典军以武官及流外为之,领执仗、帐内等。秦王、齐王府置左右六护军府、左 右亲军府、左右帐内府。左一、右一护军府,护军各一人,副护军各二人,长史、 录事参军事,仓曹、兵曹、铠曹参军事,各一人,统军各五人,别将各一人。左二、 右二护军府,左三、右三护军府,减统军三人,别将六人。左右亲军府,统军各一 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兵曹、铠曹参军事,左别将,右别将,各一人。帐 内府职员与护军府同。又有库直,隶亲事府;驱咥直,隶帐内府。选材勇为之。贞 观中,库直以下皆废。亲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执仗亲事十六人,执弓仗;执乘 亲事十六人,掌供骑乘;亲事三百三十人。帐内府有府一人,史一人,帐内六百六 十七人。
○亲王国
令一人,从七品下;大农一人,从八品下。掌判国司。尉一人,正九品下;丞 一人,从九品下。学官长、丞各一人,掌教授内人;食官长、丞各一人,掌营膳食; 厩牧长、丞各二人,掌畜牧;典府长、丞各二人,掌府内杂事。长皆正九品下,丞 皆从九品下。有典卫八人,掌守卫、陪从。舍人四人,录事一人,府四人,史八人。
○公主邑司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公主财货、禀积、田园。主簿一人, 正九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督封租、主家财货出入。有史八人,谒者二人, 舍人二人,家史二人。
○外官
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司马、行军左司马、 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 中军都虞候,各一人。元帅、都统、招讨使,掌征伐,兵罢则省。都统总诸道兵马, 不赐旌节。高祖起兵,置左右领军大都督,各总三军。及定京师,置左右元帅、太 原道行军元帅、西讨元帅,皆亲王领之。天宝末,置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 东、河北、平卢节度使。招讨、都统之名始于此。大历八年,罢天下兵马元帅。建 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诸军行营兵马都元帅;兴元元年,置副都统。会昌中,置 灵、夏六道元帅。黄巢之难,置诸道行营都都统。天复三年,置诸道兵马元帅,寻 复改曰天下兵马元帅。
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搜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备、军籍、 赐予皆专焉。武德元年,改赞治曰治中。太宗即位,曰司马,下州亦置焉。显庆二 年,置洛州司马。武后大足元年,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左右司马。 神龙二年省。太极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马一人,亦分左右。
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行军参谋, 关豫军中机密。景龙元年,置掌书记。开元十二年,罢行军参谋,寻复置。
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 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 各一人,随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支使、 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营田、 招讨、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复有遣运判官、巡官各一人。
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抹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 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辄上闻。入境,州县筑节 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 左。视事之日,设礼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节度使判宰相,观察使判 节度使,团练使判观察使。三日洗印,视其刓缺。岁以八月考其治否;销兵为上考, 足食为中考,边功为下考;观察使以丰稔为上考,省刑为中考,办税为下考;团练 使以安民为上考,惩奸为中考,得情为下考;防御使以无虞为上考,清苦为中考, 政成为下考;经略使以计度为上考,集事为中考,脩造为下考。罢秩则交厅,以节 度使印自随,留观察使、营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锁节楼、节堂,以节院使主之, 祭奠以时。入朝未见,不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皆亲王遥领。 两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长史主之;大都护府之政,以副大都护主 之,副大都护则兼王府长史。其后有持节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者,正节度也。 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
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 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御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贞观初,遣大使十 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神龙二年,以五品以 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 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都督,汴、 兖、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鄜、泾、襄、 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制,罢之,唯四 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至 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 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 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 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 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 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 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 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 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 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 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 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田曹、 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 参军事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 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 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 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 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 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 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有府五人,史十三人。 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 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逋负、良贱、刍 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帐 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 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 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 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廕田。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 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 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 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驿、 畋猎。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 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 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有府六人,史十四人。 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 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 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 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寻又改曰参军事。初有亟 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则授于吏部。然无职事, 衣冠耻之。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元和六 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 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 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 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 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 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 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 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五人, 正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
○中都督府
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 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 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 从七品上;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从八品上; 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 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 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 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 上。
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总判府事。武德初,边要之地 置总管以统军,加号使持节,盖汉刺史之任。有行台,有大行台。其员有尚书省令 一人,正二品,掌管内兵民,总判省事。有仆射一人,从二品,掌贰令事。自左右 丞以下,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货监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财物、宾客、帐 具、音乐、医药;有农圃监一人,丞四人,掌仓廪、园圃、薪炭、刍藁、运漕;有 武器监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厩牧;有百工监一人,丞四人,掌舟车、营作。监 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总管曰都督,总十州者为大都督。贞观二年, 去“大”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检校州事。其后 都督加使持节,则为将,诸将亦通以都督称,唯朔方犹称大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 沃衍有屯田之州,则置营田使。武后圣历元年,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及安禄 山反,诸郡当贼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 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废防御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载秉政, 思结人心,刺史皆得兼团练守捉使。杨绾为相,罢团练守捉使,唯澧、朗、峡、兴、 凤如故。建中后,行营亦置节度使、防御使、都团练使。大率节度、观察、防御、 团练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则领长史,都护府则领都护,或亦别置都护。都 督府有掾,有属,有记室参军事,有典签,武德中省。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贞观十七年废市令。垂拱 元年复置。都督府、三都、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分行 检察;仓督二人,颛莅出纳;史二人。下州省丞。
○大都护府
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史 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各一 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
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 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 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
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
○上州
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牧尹;别驾一人,从四品下。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 史,加使持节,丞曰别驾。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高宗即位,改别驾皆为长史。 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复置。景云二年, 始参用庶姓。天宝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载,诸郡废别驾,下郡置长史一员。上 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德宗时,复省。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兵,裨将有功者 补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数十人,诉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 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十紧州别驾。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 事二人,从九品下;司功参军事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田参 军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军事一人,皆从七品下;参 军事四人,从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文学一人,从八 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中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司 功参军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兵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司 士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下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 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 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军皆有 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
○京县
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尉六人,从八品下。
○畿县
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 九品下。
○上县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 品上。
○中县
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 品下。
○中下县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 品下。
○下县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 品下。
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每岁季冬,行乡饮 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堤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县丞为之贰,县尉分 判众曹,收率课调。武德元年,改书佐曰县尉,寻改曰正。诸县置主簿,以流外为 之。京县、上县,丞皆一人;畿县、上县,正皆四人。七年,改县正复曰尉。贞观 初,诸县置录事。开元,上县万户、中县四千户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诸 县,户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户一万以上置义仓督三人。其后畿县户不及四千,亦 置尉二人,万户增一人。凡县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 佐、典狱、门事等,畿县减司兵,上县有司户、司法而已。凡县皆有经学博士、助 教各一人,京县学生五十人,畿县四十人,中县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二人,正七品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 一人,从八品下。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兵曹参军事一 人,正九品下。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一人, 从九品下。每镇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军镇,二万人以上置司马一人,正六品 上;增仓曹、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不及二万者,司马从六品上,仓曹、 兵曹参军事正八品上。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 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御。凡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 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仓曹参军事,掌仪式、仓库、饮 膳、医药、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中镇则兵曹兼掌。 兵曹参军事,掌防人名帐、戎器、管钥、马驴、土木、谪罚之事。上镇:有录事一 人,史一人,仓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中镇: 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下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 人、史二人,仓督一人、史一人。凡军镇,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总管一人, 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 人。唐废戍子,每防人五百人为上镇,三百人为中镇,不及者为下镇;五十人为上 戍,三十人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开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事一人, 品同诸军判司,专莅营田。永泰后,诸镇官颇增减开元之旧。
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有祝史三人,赍郎各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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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十九
欧阳修、宋祁等
历五
宝应元年六月望戊夜,月蚀三之一。官历加时在日出后,有交,不署蚀。代宗 以《至德历》不与天合,诏司天台官属郭献之等,复用《麟德》元纪,更立岁差, 增损迟疾、交会及五星差数,以写《大衍》旧术。上元七曜,起赤道虚四度。帝为 制序,题曰《五纪历》。
其与《大衍》小异者九事,曰:仲夏之朔,若月行极疾,合于亥正,朔不进, 则朔之晨,月见东方矣。依《大衍》,戌初进初朔,则朔之夕,月见西方矣。当视 定朔小余不满《五纪》通法,如晨初余数减十刻已下者,进以明日为朔。一也。以 三万二千一百六十乘夜半定漏刻,六十七乘刻分从之,二千四百而一,为晨初余数。 二也。阳历去交分,交前加一辰,交后减一辰,余百八十三已下者,日亦蚀。三也。 月蚀有差,以望日所入定数,视月道同名者,交前为加,交后为减;异名者,交前 为减,交后为加,各以加减去交分。又交前减一辰,交后加一辰,余如三百三十八 已下者,既。已上,以减望差,八十约之,得蚀分。四也。日蚀有差,以朔日所入 定数,十五而一,以减百四,余为定法。以蚀差减去交分。又交前减两辰,余为阴 历蚀。其不足减者,反减蚀差。在交后减两辰,交前加三辰,余为类同阳历蚀。又 自小满毕小暑,加时距午正八刻外者,皆减一辰;三刻内者,皆加一辰。自大寒毕 立春,交前五辰外,自大暑毕立冬,交后五辰外,又减一辰。不足减者,既。加、 减讫,各如定法而一,以减十五,余为蚀分。其阳历蚀者,置去交分,以蚀差加之。 交前加一辰,交后减一辰。所得,以减望差,余如百四约之,得为蚀分。五也。所 蚀分,日以十八乘之,月以二十乘之,皆十五而一,为泛用刻,不复因加。六也。 日蚀定用刻在辰正前者,以十分之四为亏初刻,六为复末刻。未正后者,六为亏初 刻,四为复末刻。不复相半。七也。五星乘数、除数,诸变皆通用之,不复变行异 数。入进退历,皆用度中率。八也。以定合初日与前疾初日、后疾初日与合前伏初 日先后定数,各同名者,相消为差;异名者,相从为并。皆四而一。所得满辰法, 各为日。乃以前日盈减、缩加其合后伏日变率,亦以后日盈加、缩减合前伏日变率。 太白、辰星夕变,则返加减留退。二退度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倍所差之数,曰伏 差,以加减前疾日度变率。荧惑均加减前疾两变日度变率。岁星、荧惑、镇星前留 日变率,若差于中率者,以所差之数为度,加减前迟日变率。皆多于中率之数者, 加之;少于中率者,减之。后留日变率,若差于中率者,以所差之数为日,以加减 后迟日变率及加减二退度变率。又以伏差加减后疾日度变率。多于中率之数者,减 之;少于中率者,加之。其荧惑均加减疾迟两变日度变率。岁星、镇星无迟,即加 减前后顺行日度变率。太白晨夕退行度变率,若差于中率者,亦倍所差之数为度, 加减本疾度变率。夕合前、后伏,虽亦退行,不取加、减。二留日变率,若差于中 率者,以所差之数为度,加减本迟度变率。皆多于中率之数加之,少于中率减之。 其辰星二留日变率,若差于中率者,以所差之数为度,各加、减本迟度变率。疾行 度变率,若差于中率者,以所差之数为日,各加、减留日变率。亦多于中率之数者, 加之;少于中率者,减之。其留日变率,若少不足减者,侵减迟日变率。加减讫, 皆为日度定率。九也。
《大衍》以四象考五星进退,或时弗叶。献之加减颇异,而偶与天合。于是颁 用,讫建中四年。
《宝应五纪历》演纪上元甲子,距宝应元年壬寅,积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七十八 算。
《五纪》通法千三百四十。
策实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八。
揲法三万九千五百七十一。
策余七千二十八。
用差七千五百四十八。
挂限三万八千三百五十七。
三元之策十五,余二百九十二,秒五;秒母六。以象统为母者,以四因之。
四象之策二十九,余七百一十一。
一象之策七,余五百一十二太。
天中之策五,余九十七,秒十五;秒母十八。
地中之策六,余百一十九,秒四;秒母三十。
贞悔之策三,余五十八,秒十七。
辰法三百三十五。
刻法百三十四。
干实四十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二,秒七十。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虚分三百四十二,秒七十。
岁差十四,秒七十。
秒法百。
定气所有日及余,以辰计之,曰辰数,与《大衍》同。
六虚之差七,秒七十。
转终分百三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六。
转终日二十七,余七百四十三,秒五。
秒法三十七。
转法六十七。约转分为度,曰逡程。积逡程,曰转积度。
七日初,千一百九十一。末,百四十九。十四日初,千四十二。末,二百九十 八。
二十一日初,八百九十二。末,四百四十八。二十八日初,七百四十三。末, 五百九十七。
半纪六百七十。
象积四百八十。
辰刻八刻,分百六十。
昏明刻各二刻,分二百四十。
交终三亿六千四百六十四万三千七百六十七。
交终日二十七,余二百八十四,秒三千七百六十七。
交中日十三,余八百一十二,秒千八百八十三半。
朔差日二,余四百二十六,秒六千二百三十三。
望差日一,余二百一十三,秒三千一百一十六半。
望数日十四,余千二十五,秒五千。
交限日十二,余五百九十八,秒八千七百六十七。
交率六十一。
交数七百七十七。凡春分后阴历交后,秋分后阳历交后,为月道同名。余皆为 异名。
辰分百一十三。
秒法一万。
去交度乘数十一,除数千一百六十五。
太阴损益差:冬至、夏至,益十九,积七十六;小寒、小暑,益十六,积九十 五;大寒、大暑,益十四,积百一十一;立春、立秋,益十二,积百二十五;雨水、 处暑,益十,积百三十七;惊贽、白露,益七,积百四十七;春分、秋分,损七, 积百五十四。清明、寒露,损十,积百四十七;谷雨、霜降,损十二,积百三十七; 立夏、立秋,损十四,积百二十五;小满、小雪,损十七,积百一十一;芒种、大 雪,损十九,积九十五;依定气求朓朓术入之,得其望日所入定数。
太阳每日蚀差:月在阴历,自秋分后、春分前,皆以四百五十七为蚀差;入春 分后,日损五分;入夏至初日,损不尽者七;乃自后日益五分。月在阳历,自春分 后、秋分前,亦以四百五十七为蚀差;入秋分后,日损五分,入冬至初日,损不尽 者七;乃自后日益五分。各得朔日所入定数。
○岁星
终率五十三万四千四百八十二,秒三十六。
终日三百九十八,余千一百六十二,秒三十六。
变差十四,秒八十八。
象算九十一,余百五,秒十八。
爻算十五,余七十三,秒四十六,微分三十二。
乘数五。
除数四。
荧惑。
终率百四万五千八十八,秒八十三。
终日七百七十九,余千二百二十八,秒八十三。
变差三十二,秒五十七。
象算九十一,余百六,秒二十八,微分五十四。
爻算十五,余七十三,秒五十四,微分七十三。
乘数百二十七。
除数三十。
○镇星
终率五十万六千六百二十三,秒二十九。
终日三百七十八,余百三,秒二十九。
变差九,秒八十七。
象算九十一,余百四,秒八十六,微分六十六。
爻算十五,余七十三,秒三十一,微分十一。
乘数十二。
除数十一。
○太白
终率七十八万二千四百四十九,秒九。
终日五百八十三,余千二百二十九,秒九。
中合二百九十二,余千二百八十四,秒五十九,微分七十二。
变差四十九,秒七十二。
象算九十一,余百七,秒三十五,微分七十二。
爻算十五,余七十三,秒七十二,微分六十。
乘数十五。
除数二。
○辰星
终率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八,秒六十六。
终日百一十五,余千一百七十八,秒六十六。
中合五十七,余千二百五十九,秒三十三。
变差五十,秒八十五。
象算九十一,余百七,秒四十二,微分七十八。
爻算十五,余七十三,秒七十三,微分七十七。
秒法百。
微分法九十六。
德宗时,《五纪历》气朔加时稍后天,推测星度与《大衍》差率颇异。诏司天 徐承嗣与夏官正杨景风等,杂《麟德》、《大衍》之旨治新历。上元七曜,起赤道 虚四度。建中四年历成,名曰《正元》。其气朔、发敛、日躔、月离、轨漏、交会, 悉如《五纪》法。惟发敛加时无辰法,皆以象统乘小余,通法而一,为半辰数。余 五因之,六刻法除之,得刻。不尽,六而一,为刻分。其轨漏夜半刻分以刻法准象 积取其数用之,以刻法通夜半定漏刻,内分,二十而一,为晨初余数。月蚀去交分, 如二百七十九已下者,既。已上,以减望差,六十六约之,为蚀分。日蚀差亦十五 约之,以减八十五,余为定法。又加减去交分讫,以减望差,八十五约之,得蚀分。 日法不同也。其五星写《麟德历》旧术,因冬至后夜半平合日算,加合后伏日及余, 即平见日算。金、水先得夕见;其满晨见伏日及余秒去之,余为晨平见。求入常气, 以取定见而推之。《麟德历》之启蛰,《正元历》之雨水;《麟德历》之雨水, 《正元历》之惊蛰也。《麟德历》荧惑前、后疾变度率,初行入气差行,日益迟、 疾一分,《正元历》则二分,亦度母不同也。诏起五年正月行新历。会朱泚之乱, 改元兴元。自是颁用,讫元和元年。
《建中正元历》演纪上元甲子,距建中五年甲子,岁积四十万二千九百算外。
《正元》通法千九十五。
策实三十九万九千九百四十三。
揲法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六。
章闰万一千九百一十一。
策余五千七百四十三。
用差六千一百六十八。
挂限三万一千三百四十三。
三元之策十五,余二百三十九,秒七。
四象之策二十九,余五百八十一。
一象之策七,余四百一十九。
中盈分四百七十八,秒一十四。
朔虚分五百一十四。
象统二十四。
象位六。
天中之策五,余七十九,秒五十五;秒母七十二。
地中之策六,余九十五,秒四十三;秒母六十。
贞悔之策三,余四十七,秒五十一半。
刻法二百一十九。六刻法千三百一十四。
干实三十九万九千九百五十五,秒二。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虚分二百八十,秒二。
岁差十二,秒二。
秒母百。
定气辰数同《大衍》。
六虚之差六,秒二十。
转终分三亿一百七十二万一百三十二。
转终日二十七,余六百七,秒百三十二。
入转秒法一万。
转法二百一十九。约转分为度,曰逡程。积逡程,曰转积度。
七日:初九百七十三,末百二十二。
十四日:初八百五十一,末二百四十四。
二十一日:初七百二十九,末三百六十六。
二十八日:初六百七,末四百八十八。
辰刻八刻,分七十三。
刻法二百一十九。
昏明刻各二刻,分百九半。
交终分二亿九千七百九十七万三千八百一十五。
交终日二十七,余二百三十二,秒三千八百一十五。
交中日十三,余六百六十三,秒六千九百七半。
朔差日二,余三百四十八,秒六千一百八十五。
望差日一,余百七十四,秒三千九十二半。
望数日十四,余八百三十八。
交限日十二,余四百八十九,秒三千八百一十五。
交率六十一。
交数七百七十七。
交辰法九十一少。
秒法一万。
去交度乘数十一,除数九百四十五。
太阴损益差:冬至、夏至,益十六,积六十二。小寒、小暑,益十三,积七十 八。大寒、大暑,益十一,积九十一。立春、立秋,益十,积百二。雨水、处暑, 益八,积百一十二。惊蛰、白露,益六,积百二十。春分、秋分,损六,积百二十 六。清明、寒露,损八,积百二十。谷雨、霜降,损十,积百一十二。立夏、立冬, 损十一,积百二。小满、小雪,损十三,积九十一。芒种、大雪,损十六,积七十 八。以损益依入定气求朓朒术入之,各得其望日所入定数。
太阳每日蚀差:月在阴历,自秋分后、春分前,皆以三百七十三为蚀差,入春 分后,日损四分;入夏至初日,损不尽者六;乃自后日益四分。月在阳历,自春分 后、秋分前,亦以三百七十三为蚀差;入秋分后,日损四分;入冬至初日,损不尽 者六;乃自后日益四分:各得朔日所入定数。
○岁星
终率四十三万六千七百六十,秒四。
终日三百九十八,余九百五十,秒四。
合后伏日十七,余千二十三。
○荧惑
终率八十五万四千七,秒七十九。
终日七百七十九,余千二,秒七十九。
合后伏日七十一,余千四十九。
○镇星
终率四十一万三千九百九十四,秒六十三。
终日三百七十八,余八十四,秒六十三。
合后伏日十八,余五百九十。
○太白
终率六十三万九千三百八十九,秒二十八。
终日五百八十三,余四,秒二十八。
晨合后伏日四十一,余九百一十五。
夕见伏日二百五十六,余五百二,秒一十四。
晨见伏日三百二十七,余五百二,秒一十四。
○辰星
终率十二万六千八百八十八,秒四半。
终日百一十五,余九百六十三,秒四半。
晨合后伏日十六,余千四十。
夕见伏日五十二,余四百八十一,秒五十二少。
晨见伏日六十三,余四百八十一,秒五十二少。
秒法一百。
五星平见加减差。
○岁星
初见,去日十四度,见。入冬至,毕小寒,均减六日。自入大寒后,日损百九 分半。入春分初日,依平。自后日加百四十五分半。入立夏,毕小满,均加六日。 自入芒种后,日损百四十五分。入夏至,毕立秋,均加四日。自入处暑后,日损二 百九十一分半。入白露初日,依平。自后日减八十七分。入小雪,毕大雪,均减六 日。
○荧惑
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二十七日。自后日损九百八十五分半。 入大寒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六百五十七分。入惊蛰,毕谷雨,均加二十七日。自 入立夏后,日损三百二十三分。入立秋,依平。自入处暑后,日减三百二十三分。 入小雪,毕大雪,均减二十七日。
○镇星
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四日。自后日益百四十五分半。入大 寒,毕春分,均减八日。自入清明后,日损九十六分。入小暑初日,依平。自后日 加百四十五分半。入白露初日,加八日。自后日损二百九十一分。入秋分,均加四 日。自入寒露后,日损九十六分。入小雪初日,依平。自后日减百四十五分半。
○太白
初见,去日十一度。夕见:入冬至初日,依平。自后日减百六十三分。入雨水, 毕春分,均减九日。自入清明后,日减百六十三分。入芒种,依平。自入夏至,日 加百六十三分。入处暑,毕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后,日损百六十三分。入大 雪,依平。晨见:入冬至,依平。入小寒后,日加百九分半。入立春,毕立夏,均 加三日。入小满后,日损百九分半。入夏至,依平。入小暑后,日减百九分半。入 立秋,毕立冬,均减三日。入小雪后,日损百九分半。
○辰星
初见,去日十七度。夕见:入冬至,毕清明,依平。入谷雨,毕芒种,均减二 日。入夏至,毕大暑,依平。入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气之 内者,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有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见。入立冬, 毕大雪,依平。晨见;入冬至,均减四日。入小寒,毕雨水,均减三日。其在雨水 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无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见。入惊蛰,毕立夏,应 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入 小满,毕寒露,依平。入霜降,毕立冬,均加一日。入小雪,毕大雪,依平。
○五星变行加减差日度率
△岁星
前顺:差行。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七十一分。先疾,二日益迟三分。
前留:二十六日。
前退: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先迟,日益疾二分。
后退: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先疾,日益迟二分。
后留:二十五日。
后顺:差行。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七十一分。先迟,二日益疾三分。日 尽而夕伏。
△荧惑
前疾:入冬至初日,二百四十三日行百六十五度。自后三日损日度各二。小寒 初日,二百三十三日行百五十五度。自后二日损日度各一。谷雨四日,依平。毕小 满九日,百七十八日行百度。自九日后,三日损日度各一。夏至初日,依平。毕六 日,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自六日后,每三日益日度各一。立秋初日,百八十四 日行百六度。自后每日益日度各一。白露初日,二百一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自后 五日益日度各六。秋分初日,二百三十二日行百五十四度。自后每日益日度各一。 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百六十九度。自后五日益日度各三。霜降五日,依平。 毕立冬十三日,二百五十九日行百八十一度。自入十三日后,二日损日度各一。
前迟:差行。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迟三分。自入小寒后, 三日损日度各一。大寒初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日度各一。立春初日, 毕清明,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入谷雨,每气损度一。立夏初日,毕小满,平, 六十日行二十三度。自入芒种后,每气益一度。夏至初日,平。毕处暑,六十日行 二十五度。自入白露后,三日损度一。秋分初日,六十日行二十度。自后每日益日 一,三日益度二。寒露初日,七十五日行三十度。自后每日损日一,三日损度一。 霜降初日,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后二日损度一。立冬一日,平。毕气末,六十日 行十七度。自小雪后,五日益度一。大雪初日,六十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度一。
前留:十三日前疾减一日率者,以其差分益此留及迟日率。前疾加日率者,以 其差分减此留及后迟日率。
退行:入冬至初日,六十三日行二十二度。自后四日益度一。小寒一日,六十 三日行二十六度。自入小寒一日后,三日半损度一。立春三日,平。毕雨水,六十 三日退十七度。自入惊蛰后,二日益日度各一,惊蛰八日,平。毕气末,六十七日 退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后,一日损日度各一。春分四日,平。毕芒种,六十三日退 十七度。自入夏至后,每六日损日度各一。大暑初日,平。毕气末,五十八日退十 二度。立秋初日,平。毕气末,五十七日退十一度。自入白露后,二日益日度各一。 白露十二日,平。毕秋分,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寒露后,三日益日度各一。寒 露九日,平。毕气末,六十六日退二十度。自入霜降后,二日损日度各一。霜降六 日,平。毕气末,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立冬后,三日益日度各一。立冬十二日, 平。毕气末,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小雪后,二日损日度各一。小雪八日,平。 毕气末,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大雪后,三日益度一。
后留:冬至初日,十三日。大寒初日,平。毕气末,二十五日。自入立春后, 二日半损一日。惊蛰初日,十三日。自后三日益日一。清明初日,三十三日。自后 每日损日一。清明十日,平。毕处暑,十三日。自入白露后,二日损日一。秋分十 一日,无留。自入秋分十一日后,日益日一。霜降初日,十九日。立冬毕大雪,十 三日。
后迟:差行。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迟,日益疾三分,前疾加度者,此迟依数 减之为定。若不加度者,此迟入秋分至立冬减三度,入立冬到冬至减五度,后留定 日十三日者,以所朒数加此迟日率。
后疾:冬至初日,二百一十日行百三十二度。自后每日损日度各一。大寒八日, 百七十二日行九十四度。自入大寒八日后,二日损日度各一。雨水,平。毕气末, 百六十一日行八十三度。自入惊蛰后,三日益日度各一。谷雨三日,百七十七日行 九十九度。自三日后,每日益日度各一。芒种十四日,平。毕夏至十日,二百三十 三日行百五十五度。自十日后,每日益日度各一。小暑五日,二百五十三日行百七 十五度。自后每日益日度各一。大暑初日,平。毕处暑,二百六十三日行百八十五 度。自入白露后,二日损日度各一。秋分一日,二百五十五日行百七十七度。自一 日后,每三日损日度各一。大雪初日,二百五日行百二十七度。自后三日益日度各 一。
△镇星
前顺: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分。先疾,三日益迟二分。
前留:三十七日。
前退: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度。先迟,二日益疾一分。
后退: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度。先疾,二日益迟一分。
后留:三十六日。
后顺: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分。先迟,三日益疾二分。
△太白
夕见:入冬至,毕立夏,立秋毕大雪,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自入小满后, 十日益度一,为定初。入白露,毕春分,差行;先疾,日益迟二分。自余平行。夏 至毕小暑,百七十二日行二百九度。自入大暑后,五日损一度,毕气末。
夕平行:冬至及大暑、大雪各毕气末,十三日行十三度。自入冬至后,十日损 一,毕立春。入立秋,六日益一,毕秋分。雨水毕芒种,七日行七度。自入夏至后, 五日益一,毕小暑。寒露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后六日损一,毕小雪。
夕迟:差行。四十二日行三十度。先疾,日益迟十三分。前加度过二百六度者, 准数损此度。
夕留:七日。
夕退:十日,退五度。日尽而夕伏。
晨退:十日,退五度。
晨留:七日。
晨迟:差行。冬至毕立夏,大雪毕气末,四十二日行三十度;先迟,日益疾十 三分。自小满后,率十日损一度,毕芒种。夏至毕寒露,四十二日行二十七度;差 依前。自入霜降后,每气益一度,毕小雪。
晨平行:冬至毕气末,立夏毕气末,十三日行十三度。自小寒后,六日益日度 各一,毕雨水。入小满后,七日损日度各一,毕立秋。惊蛰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 三度。自后六日损日度各一,毕谷雨。处暑毕寒露,无此平行。自入霜降后,五日 益日度各一,毕大雪。
晨疾: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前迟行损度不满三十者,此疾依数益之。处 暑毕寒露,差行;先迟,日益疾二分。自余平行。日尽而晨伏。
△辰星
夕见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十分。大暑毕处暑,十二日,行十七度十六分。
夕平:七日,行七度。自入大暑后,二日损度各一。入立秋,无此平行。
夕迟:六日,行二度七分。前疾行十七度者,无此迟行。
夕伏留:五日。日尽而夕伏。
晨见留:五日。
晨迟:六日,行二度七分。自入大寒,毕雨水,无此迟行。
晨平行:七日,行七度。入大寒后,二日损日度各一。入立春,无此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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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三十三欧阳修、宋祁等地理七上岭南道,盖古扬州之南境,汉南海、郁林、苍梧、珠崖、儋耳、交趾、合浦、九真、日南等郡。韶、广、康、端、封、梧、藤、罗、雷、崖以东为星纪分,桂、柳、郁林、富、昭、蒙、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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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三十二欧阳修、宋祁等地理六剑南道,盖古梁州之域,汉蜀郡、广汉、犍为、越巂、益州、牂柯、巴郡之地,总为鹑首分。为府一,都护府一,州三十八,县百八十九。其名山:岷、峨、青城、鹤鸣。其大川:江、涪、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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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三十六欧阳修、宋祁等百官一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
志·卷三十一欧阳修、宋祁等地理五淮南道,盖古扬州之域,汉九江、庐江、江夏等郡,广陵、六安国及南阳、汝南、临淮之境。扬、楚、滁、和、庐、寿、舒为星纪分,安、黄、申、光、蕲为鹑尾分。为州十二,县五十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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