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大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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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词语大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2、城南旧事 初中生读后感 读城南旧事有感

词语大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后感精选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题记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愉悦,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领悟潜质。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咱们最好的选取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性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领悟一切能够领悟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领悟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咱们的性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但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1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用心地发奋著,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好处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好处,这种好处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性命都有其存在的好处,而性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愉悦。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因此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务必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发奋,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决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潜质……”(想你的句子)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发奋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下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性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性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性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刻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性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性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性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兄弟姐妹,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性命。没有这种爱的性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著温暖的火光。

  读后感精选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礼貌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造句)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著优裕的生活,之后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终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十分忠诚,他两次不顾性命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的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著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著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齐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

  ,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愉悦……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正因它知道这一切就是性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应对危机只有勇敢理解,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能够说是礼貌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索顿死的时候,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索顿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因此我想说性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性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读后感精选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个天才,他的《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伟大的书。当然,这是一个关于叫做“巴克”的狗的故事,但是读了之后,你就会发现,这本书远不是写狗那么简单。

  1、为了一点生存

  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哪怕是痛苦地活着。在生与死之间,巴克是毫不犹豫地选取了活,而且他务必应对的是痛苦地活。

  巴克原本是一只贵族狗,他的父亲是一头巨大的圣伯纳德狗,而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狗,因此他没有父亲那样伟岸的身躯。但是米勒法官私宅里的优裕生活、米勒家族对他独一无二的宠爱以及其他狗只对他普遍的敬意赋予他那140磅的身躯某种特殊的尊严,使他时时处处显示出一种浓厚的皇家派头。然而他的厄运来自于他对“熟人”的过分信任,他被米勒家的园丁骗出园子然后卖掉,从此开始了与以前的生活有着天渊之别的艰辛生活。

  人们把古代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统称为“纨绔子弟”,如果这样推理的话,巴克也能够被称作“纨绔狗”了。但巴克具有的是《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样的“纨绔”,这种“纨绔”只是绝对的养尊处优,但是心地绝对的善良单纯,从来没有欺凌弱小的邪念。因此,当他们离开了养尊处优的环境时,恐怕比乞丐还要可怜。

  为了活下去,巴克最后学得聪明了。他在挨了人类的痛打之后,最后醒悟:自我根本不可能与一个手持棍棒的人抗衡。从此,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棍棒的法则”,他知道了,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不再有所谓的“礼貌”,他务必唤醒自身的潜能狡猾地对待它。

  除此之外,更为残酷的是狗群之间的争斗,这种争斗才是真正致命的。它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道。巴克在戴伊海岸第一天的遭遇成为了他终生难忘的一课。那时他眼看着他的伙伴科利以自我惯有的友好方式向1条爱斯基摩狗表示亲近,然后又看着那条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开了科利的脸然后跳开,是的,这是狼的搏斗方式。然后30至40只狗将他们团团围住,沉默。科利最终被撞翻在地,不能起来,于是那群围观的狗群嗥叫着蜂拥而上将科利层层压住,最后,科利痛苦的尖叫湮没于茫茫的雪海之中……准确地说,科利最终被撕成了碎片。

  这个猝不及防的残酷的事实告诉巴克,在狗的世界里,唯一的法则是“牙齿”。无论如何,你绝对不能倒在对方的脚下,否则只有死路1条。在人类所谓的名言中有“胜者为王,败者未寇”一说,而在巴克的世界里,败者连为寇的资格也没有,你一旦倒下了,就会直接成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当然,巴克自此与“领队狗”斯匹茨之间的恩怨也由此深深地结下了。

  2、为了一种信念

  在九死生命的拉雪橇的生涯中,狗们不断受到人类棍棒的鞭挞,恶劣环境的折磨,同时也不断地煎熬于残忍的自相残杀。然而,一旦他们拉车上路,就会变得精神抖擞,团结一致,成为一群不折不扣的“英雄”。他们会把自我在队伍中的位置看得比性命还重要。

  是的,作为狗,他们同样有着一种信念,就是这种执著的信念支撑着他们早已疲惫与痛苦的身躯和灵魂勇敢前行。因此,白天他们犹如一群勇猛的骑士,而夜晚,他们就回归成了一群孤独痛苦的游魂。

  巴克与斯匹茨的种种夙愿也最后在争夺“领队狗”的位置上徐徐落下了帷幕。巴克最终以他们狗群惯有的“牙齿的法则”残忍地打败了斯匹茨,这让这位荒原的统治者最终完成了他的杀戮。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狗群中,有两只“与世无争”,强悍却从不主动以武力示人的狗——索尔莱克斯和戴夫。他们从不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但他们自我的位置也坚决不会拱手送人。他们对一切世事都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而只有在拉雪橇、让他们处于自我应有的位置时才能让他们活力四射。戴夫身受重伤仍然不肯放下,他磕磕绊绊地竭尽所有的力气去拖曳雪橇,然而最终还是望着远去的队伍发出了无奈而又痛彻心扉的哀号……戴夫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

  3、为了一个人的爱

  在艰难的跋涉中,狗只们依次死去,死于严寒,死于饥饿,死于棍棒,死于疾病,死于争斗……巴克在绝望等死的时候被约翰·桑顿拯救了。巴克从此与这个叫做桑顿的主人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巴克以前的主人有的对他也不错,在长途跋涉中,他们担心巴克的脚吃不消,会主动为他做“皮鞋”甚至为他按摩脚,但巴克很清楚,他们这样做更多的则是屈从于利益的需要。而只有桑顿,他用他仁慈和宽厚的爱感动着他,并深深和永久地攫住了巴克的心。

  巴克深深陶醉于自我与主人笃厚的感情中,陶醉于对主人的崇拜中。他会长时刻贪婪地、专心致志地注视著主人,而主人也会同样地报以凝视。他们常常会默默无言,而眼睛里却闪耀着心灵的感受。巴克也常常在睡梦中惊醒,他会赶快留意翼翼地走到帐篷边谛听主人的鼾声,他太担心桑顿会突然消失于他的世界。

  巴克曾两次不顾性命危险救了桑顿,在湍流中的那一次,巴克还断了三根肋骨。他更是为了主人毅然拉动了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为桑顿赢得了一大笔金钱。

  原来世界上果然有这么一种感情、这么一种灵犀同于感情的热烈,但又超越了感情的某种“狭隘”,它表面上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可又能让你心甘情愿为它去惺惺相惜,不离不弃,甚至生死相依。

  4、为了一声古老的呼唤

  无论是在以前艰难的岁月中,还是在以后与桑顿相处的愉悦时光里,森林中始终有一种神秘的呼唤在召唤著巴克,而且越来越搅的他心神不宁,他对那种呼唤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这种呼唤属于古老的年代,属于蛮荒的世界。它的召唤使巴克早已被驯化的体内的某种东西慢慢苏醒了。巴克明白,那种东西是属于他的祖先的,当然,也本来就应是属于他的。那是深植于他们家族代代相承的骨髓里的谁也无法抹杀的一种野性*。

  可抉择对巴克来说毕竟太难了。当他准备抛弃一切与他的狼兄弟奔向森林的那一刻,他猛然回头了,是的,为了桑顿,为了在人类社会中最后一点难以割舍的眷恋,他还是回头了。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性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一次深深地对它表示怀疑了。当然,我怀疑的不是原诗的本意,而是长久以来人们引以得意的“狭隘”的明白之后的曲解之意。

  桑顿最终还是死了。在淘金的过程中,他死在了印第安人的手里。巴克为此发疯了,他咬断了很多印第安人的喉咙,最后为桑顿报了仇。在这次与人真正的对决中,巴克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杀人甚至比杀狗容易的多。要是没有弓箭、投枪和木棒,他们永远不是对手。

  主人已死,巴克对人类社会最后无所留恋,也无所牵挂。于是,他追随着长久以来他所深深渴望的那神秘的野性*的呼唤进入了森林,他从心底热烈回应着它,从此与狼共舞,过起了原始动物的生活……

  然而,红尘恋恋,在巴克的心里还是为桑顿永远地留下了一块柔软的栖息地。于是在每个夏季,都会有一头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穿越森林来到山谷的空地凭吊,他会在那里久久地沉思,离开之前还会发出一声悠长而悲伤的嗥叫……而这份感情则早已超越了一般好处的死生契阔!

  读后感精选四: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1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1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1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1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我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最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应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钟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咱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正因它适应潜质极强。如果咱们没有这个潜质,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咱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潜质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简单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但是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潜质十分强。但我坚信,有许多人不行,正因咱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因此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咱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我,考验自我。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正因水土不服的关联,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潜质差。因此我在那里,再一次提醒大家:咱们的适应潜质必须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1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发奋,更是一种坚持。我必须要向巴克领悟,自我定下一个目标,就必须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城南旧事 初中生读后感 读城南旧事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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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城南旧事有感初中生

  《城南旧事》讲的是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

  在小英子的童年中也有许多的`美梦。不过,小英子的美梦碎了,因为她的爸爸去世了,她不在是小孩子了,她的童年已经过去了。

  还记得那个被别人误认为是疯子的秀贞吗?她是以为失去自己的孩子才会变成这样。秀贞把她的心事都告诉了小英子。小英子是多么同情她呀!秀贞是多么想找回自己的孩子!最后,秀贞找到了自己的孩子——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真是令人吃惊!

  草地里蹲着的那个小偷也令我印象很深。他认为小英子很聪明,对她很有信心。其实,我也觉得小英子很聪明,因为她很活泼,有一颗善良的心……

  这些小英子的童年往事不禁勾起了我的童年傻事。

  我小时候并不像小英子那样住在城市里。我住在乡下,我经常去田里摘西瓜、茄子等一些蔬菜。我还背着妈妈偷感冒药吃,喝了水缸里的自来水。用脚丫来糊面粉……

  时间过得真快,这么快就逝去了。小英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毕业,我从一年级到即将上六年级。我有爸爸妈妈陪着我走向未来,小英子却没有,她的爸爸去世了。小英子的爸爸很爱种花草,他是那么细心地照料那些花草。他对小英子表面上很严格,但他的内心是很爱小英子的。他对小英子抱有很大的期望。不想让她迟到,这些都是父亲对女儿的爱!就像我爸爸!

  我爸爸很爱吃巧克力,但他从不说出来。有一次,他把所有的巧克力都留给我吃。还告诉我他不爱吃巧克力。那天晚上,我偷看到爸爸在吃我吃剩的巧克力。那一瞬间,我深深的感受到爸爸对我那浓浓的父爱!

  《城南旧事》真是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林海音把那些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把那些事情写得细致入微。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这本书!

  我要把我的童年往事,童年的美梦藏在我的心里!让它们滋润我的心田!温暖我的心房!呵护我的心灵!

读城南旧事有感初中生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贯穿,记载了她从7岁到13岁的成长经历。以英子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谊,三天两头地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而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看了小英子的童年,我也不经想起了我的童年。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无忧无虑的:给鸡冠花洒香水、给塑料娃娃烤火、用手触摸含羞草以为把含羞草打死了、给小猫梳辫子、给雪娃娃洗澡……

  读《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读城南旧事有感初中生

  童年是那么短暂而又美好,是那么纯洁而又快乐。今天,我偶尔翻开《城南旧事》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城南旧事》主要写了20年代末,林海音住在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与惠安馆里的“疯”子秀贞交了好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爱恋,生下了小桂子。可大学生后来生死不明。小桂子又被秀贞的父母扔到了城根下。

  当我读到这儿时,想到小桂子这么小就被父母抛弃,只得四处流浪。而我们却幸福的住在家里,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有些人却还不满足。

  记得有一次,爸爸答应我到玩具店去买一种钓鱼玩具。正当我们买好要回家时,一声声洪亮的哭声从玩具店里传了出来。原来是一个小弟弟想买一个十分昂贵的玩具,可他的爸爸不让他买就哭了起来。为了一个玩具,至于这样吗?我想:那个小弟弟长大后,就想到“我”为了一个玩具在哭时,那该多么惭愧呀!我接着读了下去,后来“疯”子秀贞找到了小桂子之后,就与小桂子一起去找爸爸。当时我读到这儿时,想:小桂子可能此时会又疑惑又开心吧!疑惑的是:怎么突然又有一个妈妈?开心的是:她终于不用受继父继母的虐待,得到母爱了。此时此刻,我为小桂子感到高兴,为我自己却感到羞愧万分。

  记得那一次是在暑假,我同学邀我去她家玩。因为走得急,事先没跟父母说。后来,我一直在她家玩着。“当,当,当”同学家的钟响了。“12点了。”我一看惊呆了,赶紧回家了。一到家,父母见到我就像见到救命稻草似的把我一把搂住了。突然,爸爸说:“你跑到哪去了?”这声音,就像一只凶猛的虎对着一只弱小的老鼠似的。“我……我去同学家了。”爸爸一巴掌下来,我脸上火辣辣的疼。悔恨的心情一直交集在我的心中,我永远忘不了这一天。

  童年,那梦的摇篮,再过一年我就要与你永远告别了。

读城南旧事有感初中生

  我从小到大读过很多书,最喜欢的就是女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以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作者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书中的每个故事都亲切感人,令我思绪起伏,感慨万千。

  全书由英子一个人引起,以英子纯洁的眼睛观察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从英子的视角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约英子看海的小偷,骑在毛驴上的奶妈,最终离她而去的父亲,她凭着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就是记录下来。

  不得不承认,读《城南旧事》时,我的内心是沉重的,那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时代;善良的女子被深爱的人抛弃,让人同情怜悯的人被世俗的眼光鄙夷,原本正直的青年被迫向生活屈服,深沉的母爱因为生存而面临痛苦的选择,年仅13岁的孩子因为家庭变故挑起生活的重担,然而,伤感的心头有时又会涌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失散六年的母女竟又重逢,因为一个被生活压弯了腰的青年竟然和一个天真的小姑娘许下“我们看海去”的美丽约定,因为所谓“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年轻人在那个年代最终走在一起,因为爸爸对英子说过的话“不要怕,无论多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这样的纯净美好,这样的温厚醇和,这一切一切让我感动不已,心潮涌动。

  《城南旧事》使我回想起我的童年,使我更加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的人生启示,它教给我面对弱者时要有同情心,面对困难时要有责任心,面对挫折时要坚强勇敢,面对亲情友情时要懂得感恩回报,《城南旧事》使我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这本书定会成为我人生永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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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崔宾客晦叔十二月四日见寄(来篇云共相呼唤醉归来)[作者]白居易 [朝代]唐代今岁日余二十六,来岁年登六十二,尚不能忧眼下身,因何更算人间事。居士忘筌默默坐,先生枕曲昏昏睡。早晚相从归醉乡,

教你做一名英雄般的领导

教你做一名英雄般的领导 教你做一名英雄般的领导 呼唤 领导者意识到做出改变的需要,这与他的根深蒂固的价值观、信仰和个人抱负是密切相关的。 抵抗呼唤遇见导师 领导者遇到来自自我怀疑和否定者的阻力,使他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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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大全 千呼万唤的意思_成语“千呼万唤”是什么意思

成语千呼万唤成语读音qiānhūwànhuàn成语解释唤:呼唤。比喻多次呼唤,再三催促。常用程度常用感情色彩中性词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用法作谓语;比喻多次呼唤,再三催促。产生年代古代典故出处唐·白居易《

词语大全 詨什么意思

詨拼音xiào 部首言笔画13五笔YUQY[詨]基本解释1.呼唤;大叫。2.夸语。3.象声词。[詨]百科解释詨:xiào<动>通假字,通“叫”呼唤;大叫。夸语。象声词。《山海经》

词语大全 嗃唠   [hè lào]什么意思

嗃唠  [hèlào][嗃唠]基本解释象声词。对家畜之类的呼唤声。[嗃唠]详细解释象声词。对家畜之类的呼唤声。萧红《牛车上》:“吃完了早饭,我就在门前喂猪,一边啌啌地敲著槽子,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