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思想 毛泽东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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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19世纪中期,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对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进行了唯物主义改造,并吸取了当时最新的科学成果,创立了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20世纪以来,在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列宁和毛泽东在先后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的成功实践中,使唯物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重获新生,并朝着两个方面发展:一是由注重客观条件的历史辩证法向弘扬革命阶级主观能动性的革命辩证法转变。二是由关于物质世界发展一般规律的辩证法理论体系向以对立统一为核心、强调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矛盾辩证法”体系演化。《矛盾论》继承与发展了列宁《谈谈辩证法》等一系列着作中关于唯物辩证法的经典论述,深刻、系统地阐发了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因而也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关于矛盾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锐利思想武器。正如毛泽东所说:“如果辩证法唯物论被中国无产阶级、共产党、及一切愿意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的人们之广大革命分子所采取的话,那么,他们就得到了一种最正确与最革命的宇宙观与方法论”。反之,“如果不懂得辩证法,则我们的事情是办不好的,革命中间的错误无一不是违反辩证法的”(注:毛泽东:《辩证法唯物论提纲》(1937),第10、42页,天津人民出版,1958。)。
一 系统深入地研究对立统一规律,阐明了矛盾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毛泽东在《矛盾论》等着作中集中阐述的矛盾辩证法学说,不是在寂静书斋里苦思冥想的产物,而是对如火如荼的中国革命实践经验的哲学总结,也是在同党内“左”的和右的、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等错误思想政治路线进行错综复杂斗争的思想结晶。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结束了两万五千里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就在同时,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华北大片国土,中日民族矛盾逐步上升为主要矛盾。为了适应政治形势的新变化和制订新政策需要,毛泽东针对党内教条主义者不愿具体地分析事物的矛盾及其变化情况的主观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错误思维方式,强调必须运用辩证法广泛地、具体地分析各种矛盾及其变化。
(一)关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辩证思维方法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世上凡一切事物均有矛盾,没有矛盾便没有世界。一方面,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另一方面,任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存在矛盾运动。只有坚持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才能把辩证法贯彻到底,在实践中彻底地反对形而上学,自觉地做到揭露、分析和解决矛盾。矛盾特殊性是指: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每一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的各个方面、每一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的矛盾、每一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殊性。承认矛盾特殊性,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对它们进行具体的分析。离开了具体的分析就不能认识矛盾的特殊性。
毛泽东高度重视认识矛盾特殊性的重大意义。他认为,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固然重要,但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更加重要,认识矛盾的特殊性是认识事物的基础。他十分强调了解中国实际情况、研究中国革命战争特殊规律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不但要研究一般战争的规律,还要研究特殊的革命战争的规律,还要研究更加特殊的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党内教条主义者之所以犯错误就在于他们不开动脑筋来具体地分析事物,他们只会盲目地照搬照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和外国的经验,致使中国革命遭受严重的挫折和失败。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具有辩证关系。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和普遍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一定情况下属于普遍性的东西,而在另外情况下则变为特殊性。反之,在一定时空中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外的场合则变为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页,人民出版社,1991。)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问题不仅是客观辩证法的核心,而且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辩证思维方法。从特殊到一般,又从一般到特殊,人类认识就是这样不断循环又不断提高。因此,不懂得共性个性的道理,就不懂得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毛泽东所阐明的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共性与个性的原理,为中国共产党人反对与战胜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提供了思想武器,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及其具体实践相结合奠定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基础。
后来毛泽东进一步把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理论具体化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及“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辩证的领导方法。他把“个别——一般——个别”的认识过程与“群众——领导——群众”、“个别指导——一般号召——个别指导”的领导方法统一起来了。要克服主观主义,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科学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教条主义是从书本出发,而不是从最广大人民的实际出发;经验主义只是从自己狭隘的经验出发,忽视理论的指导作用和人民群众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命令主义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强迫群众做一些不应该或不可能的事情;尾巴主义落后于群众,拖群众向后退;官僚主义不关心群众疾苦,欺压群众。所有这些错误,根源都是脱离群众,都没有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二)关于矛盾特殊性的辩证思维方法
《矛盾论》还特别深入研究了矛盾特殊性的具体情形,这就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等问题。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指在多种事物或系统中矛盾地位的特殊性问题。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不同的矛盾的存在。这些矛盾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平衡的,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因为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其他矛盾则处于次要的和服从的地位。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指某个矛盾内部各方的地位的特殊性问题。任何矛盾,矛盾着的诸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矛盾着的事物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方面的地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相互转化的,事物的性质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随之发生变化的。
毛泽东关于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与次要矛盾方面的辩证法思想,将其运用在认识论与实践工作中,就是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反对“均衡论”与“一点论”。前者是辩证思维方法与科学领导工作艺术,后者则是形而上学的片面论。毛泽东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基本观点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方法论,提出了一系列矛盾分析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如“抓关键”或中心环节,不要“四面出击”。他说,任何一级的首长,都应当把注意的重心,放在那些对于他所指挥的全局而言最重要、最有决定意义的问题或动作上,而不应当放在其他的问题或动作上。“领导人员依照每一具体地区的历史条件和环境条件,统看全局,正确地决定第一时期的工作重心和工作秩序,并把这种决定坚定地贯彻下去,务必得到一定的结果,这是一种领导艺术。”(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01页,人民出版社,1991。)
(三)关于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关系的辩证思维方法
所谓矛盾的同一性,一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指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自朝着其对立方面相互转化。所谓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各方的互相对立、排斥、否定的关系与趋势。矛盾的同一性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生动的、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矛盾着的双方本来就是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互相对立的,矛盾双方的这种斗争贯穿于过程的始终,矛盾的斗争无所不在,因此,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属性,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在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在个性中存在着共性。而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要把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善于在同一中把握斗争,在斗争中把握同一。既反对只讲同一不讲斗争,也反对只讲斗争不讲同一的错误思想。
毛泽东后来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运用于统一战线,科学地论述了统一战线中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现在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既不是一切联合否认斗争,又不是一切斗争否认联合,而是综合联合和斗争两方面的政策。”(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63页,人民出版社,1991。)具体表现为:要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也就是发展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力量,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地方实力派,反对大地主、大资产阶级。
总之,《矛盾论》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关联等多种层面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它不仅在革命战争时期,而且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当代实践中,也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二 充分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军事辩证法思想
中国革命始终是在敌强我弱、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而革命的主要形式又是武装斗争,如何正确认识和发挥战争中人的能动性,变客观劣势为主观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毛泽东在《论持久战》等军事着作中对发挥人的能动性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从而也为唯物辩证法史增添了极为精彩的篇章。
(一)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法
早在十年内战时期毛泽东就根据“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种种客观情况,概括与制定了“以一当十”(不死打硬拼)、运动战(不是阵地站)、速决战(不是持久战)、歼灭战(不是消耗战)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战略战术。在抗战初期,他又根据世界局势与中日敌我双方的各种情况、条件、因素——包括经济、政治、军事、人口、领土、自然条件等等——的全面详细的分析描述,提出了抗日战争必将是经历战略退却、相持与反攻三阶段的持久战,反对丧失主观能动性的悲观失望的亡国论与盲目乐观的速胜论。而后来在解放战争时期他又进一步将其军事战略战术思想总结为着名的十大“军事原则”。诸如:(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5)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6)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7)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注: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47—1248页,人民出版社,1991。)等等。
但毛泽东并没有停留在革命战争与军事斗争经验的概括总结上,而是努力把它们提升到哲学的高度。这就是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法。中国革命战争同其他任何战争一样,都应当遵循战争一般规律的制约。然而,战争的胜负还取决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军事家活动的舞台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上面,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活剧来。”(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82页,人民出版社,1991。)。毛泽东用舞台和演员的关系来形象地说明尊重战争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最终,他从哲学认识论的高度深刻阐明战争中人的能动性的含义:一切事情都是要人做的。“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77页,人民出版社,1991。)人的能动性,依其是否符合战争客观实际,可分为“自觉能动性”和“盲目能动性”。盲目能动性是一种不顾客观条件的鲁莽军事家的能动性。战争中人的能动性,必须是符合战争的客观实际的能动性。“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是正确的思想,一切根据于正确思想的做或行动是正确的行动。我们必须发扬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必须发扬这种自觉的能动性。”(注:同上。)
(二)充分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军事辩证法智慧
毛泽东十分重视人的自觉能动性在战争中的作用。他认为,战争的胜负固然取决于双方军事、政治、经济、地理、战争性质、国际援助等客观条件,但是具备了这些条件,还只是具有胜利的可能性,要把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还必须发挥人的能动性。毛泽东指出:“战争是力量的竞赛,但力量在战争过程中变化其原来的形态。在这里,主观的努力,多打胜仗,少犯错误,是决定的因素。客观因素具备着这种变化的可能性,但实现这种可能性,就需要正确的方针和主观的努力。这时候,主观作用是决定的了。”(注:同上书,第487页。)可见,人的自觉能动性甚至被看成是把胜利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决定力量。
据此,毛泽东通过分析战争指导上的主动性、计划性和灵活性来阐明人的能动性在战争中的作用。所谓主动性在战争中的作用,就是通过人的努力,充分利用一切有利于我方的条件,造成更多不利于敌方的条件,使自己处于主动的优势地位。所谓计划性,就是根据战争中的各种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方针和行动部署。有无计划性是战争中是否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标志。正如古人所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礼记·中庸》)。所谓灵活性,是指在战争中要随时根据各种客观条件的变化,相应修改计划和行动部署,从而做到灵活地使用兵力。战术、战役和战略计划之各依其范围和情况而确定而改变,即是战争灵活性的具体的实施。
三 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辩证法的初步探索
列宁和毛泽东在革命战争年代,成功地运用唯物辩证法揭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客观逻辑。革命胜利以后,面对如何巩固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任务,深刻认识和具体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无疑成了辩证法研究的重大课题。列宁首先指出:“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注:《列宁全集》第60卷,第282页,人民出版社,1990。)”因此,“许多历史任务就不能用革命而要用改良方法来解决”,“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一步和每提高一步都必定要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612—613页,人民出版社,1995。)。但由于他过早离世,来不及考察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斯大林虽然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也有一些理论建树,但他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客观存在,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毛泽东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批评了斯大林的错误,揭露了苏联模式的弊端,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状况和特点作出了明确概括和系统论述,并在全面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实践中积累了经验,提出许多正确的理论观点。
(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辩证法思想
1956年至1957年,毛泽东针对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批评了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矛盾的观点。他在《论十大关系》特别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几部重要着作中,系统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的状况、性质与特点,创造性提出正确地区分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问题。
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14页,人民出版社,1999。)但这些矛盾,与旧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情况。从性质上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而不是对抗性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这种相适应又不相适应的状况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也有存在。尽管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还不完善,还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但这是一种在基本适合前提下的局部不适合,而不是基本或完全不适合。
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解决矛盾的方法也不同。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具有阶级对抗性质,因而这种矛盾靠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必须通过彻底革命的自我否定的方式,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政治制度来解决。而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却不同,是属于各方面根本利益的一致的非对抗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完全可以通过改革与调整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生产力之间不相适应的环节与方面,使社会主义制度得到自我完善与自我发展,不断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巩固与壮大经济基础。
当然,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加以处理。并且,该基本矛盾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始终,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着实践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所规定的旧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需要人们去解决。“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16页,人民出版社,1999。)
(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问题的辩证思维方法
毛泽东明确提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注:同上书,第204—205页。)他具体论述了两类矛盾的性质、表现、解决方法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并且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定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从而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学说的完整的理论体系。
1 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两类矛盾,必须弄清人民和敌人的严格界限
“人民”和“敌人”是一对历史范畴,在不同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而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则都是人民的敌人。敌我矛盾的双方在经济利益上和政治上根本对立的,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的矛盾。
2 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
简而言之,就是用专政的方法解决敌我矛盾,即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说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专政的方法,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去压迫另一部分人,而主要用民主的办法,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人民内部就不需要法制、纪律和集中。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敌我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同样,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四 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及其辩证思维方法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由于中国人民从学习西方转向学习俄国而实现的,或如毛泽东所说:“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注: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1页,人民出版社,1991。)但毛泽东对中国现代化的探索,则始于又一次重要的转折,即从“走俄国(苏联)人的(工业化)道路”到“走中国人自己的工业化道路”。建国之初,至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为止,由于国际环境与国内经济状况所决定,特别是由于当时我们还严重缺乏现代化经济建设经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基本上采取“一边倒”的方针,存在着照抄苏联工业化模式的倾向。正像毛泽东事后所回顾的那样:“抄”是必要的,但“总觉得不满意,心情不舒畅”。(注:参见《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17页,人民出版社,1999。)苏共二十大暴露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引起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从1956年2月到4月,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先后听取34个中央各部委的工作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先后在4月2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5月2日最高国务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该文以苏联经验为借鉴,总结了当时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试图寻找一条独特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本文处处渗透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精神,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辩证法
《论十大关系》自始至终的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在一定意义上说,该方针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中的核心思想。
“什么是国内外的积极因素?在国内,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中间势力是可以争取的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作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不中立的可以争取为中立,反动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3—24页,人民出版社,1999。)根据这一思路,毛泽东从汉族和少数民族、党和非党、革命和反革命、是与非、中国与外国等关系方面具体地分析了如何调动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问题。如在民族关系上,要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在党与非党的关系上,是要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相互监督,尽可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来为社会服务。
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虽然都客观存在的,但是如果不努力调动,积极因素就不能发挥,甚至可能转化为消极因素。同样,消极因素如果处理得好,相当一部分消极因素可以转化为积极因素,我们的任务就是创造条件,大力促进消极因素向积极因素的转变,并防止积极因素向消极因素的逆转。
(二)重点与非重点的辩证法
经济建设要抓重点,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抓重点,如何认识和处理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把重工业确定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这是没有分歧的。但如何发展重工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前一种方法把重工业同农业、轻工业对立起来,后一种方法则看到了它们的辩证统一。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暴露出来的错误,就是只顾重工业,而忽视了农业和轻工业。有鉴于此,毛泽东指出,发展重工业与发展农业、轻工业确实存在着对立,这是问题的一方面,但它们之间又是互相促进、互相转化的。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依赖于重工业,重工业的发展也依赖于农业和轻工业。
毛泽东还突出了发展非重点对于发展重点的促进作用,强调要用发展非重点的办法来推动重点的发展。关于发展重工业,他说:“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意农业、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积累更多些,投到重工业方面的资金将来也会更多些”(注:同上书,第25页。)。毛泽东关于“真想”、“假想”的精辟论述,阐明了一条辩证法的道理:为了更好地突出重点,就要向它的对立面非重点用力;为了解决主要矛盾,就得花力气去解决次要矛盾,这是十分深刻的。
(三)统一性和独立性的辩证法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之间的关系?这涉及到统一与独立的辩证法。从原则上说,统一性和独立性是对立的统一,要有统一性,也要有独立性。至于什么该“统一”,什么该“独立”,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从社会主义事业的最大利益出发,从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出发。“可以和应当统一的,必须统一,不可以和不应当统一的,不能强求统一。”(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3页,人民出版社,1999。)要反对只要统一性,不要独立性,也要反对只要独立性,不要统一性。
统一性和独立性的矛盾根源于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毛泽东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处理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关系问题时,既要讲统一性,教育群众自觉地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又不能忽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必须兼顾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这两个方面。必须兼顾国家、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利益。这就叫统筹兼顾,适当安排。
(四)关于学习外国的辩证法
《论十大关系》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对中国与外国关系的分析之中,具体地阐明了关于学习的辩证法。首先是要从分析各个国家有长处和短处开始。“应当承认,每个民族都有它的长处,不然它为什么能存在?为什么能发展?同时,每个民族也都有它的短处。”(注:同上书,第41页。)其次,学习外国要学习其长处,而不学其短处,要有所学,有所不学。“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注:同上。)
第三,承认自己的不足是学习的前提。必须对自己的短处和长处有着清醒的认识。中国有两条缺点,也有两条优点:缺点之一是中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工农业不发达,科技水平低,很多地方确实不如人家;缺点之二是中国革命是后进的。但这种“一穷二白”的国情也使我们具有两个优点:一是贫穷赋予我们革命精神,一张白纸,正好写字;二是因为没有骄傲的资本,能够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在向外国学习的同时,要把民族的自信心提高起来。毛泽东关于学习问题的科学分析,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基本原理的具体体现,是一条我们在革命和建设中都必须遵循的思想原则。
总之,正如毛泽东后来所评价的那样,《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与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69—370页,人民出版社,1999。)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探索适合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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