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 少女作诱饵,打工妹荒唐报复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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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本是一个受害者,却因为导演了一出强暴弱智女孩的丑剧,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性骚扰让打工妹苦不堪言

  2009年8月中旬那几天,汪静一直感到心烦意乱。那天中午在食堂打饭时,同事袁宏故意排在她后面,用身体有意无意地碰她的臀部。汪静回过头来怒视着他,袁宏不仅没有半点歉意,反而色迷迷地看着她,那嬉皮笑脸的样子让她感到恶心。

  其实,这样的事以前也发生过。汪静知道袁宏对自己有好感,但她一点儿也不喜欢他。半年前,20岁的汪静从福建龙海农村来到厦门这家服装厂打工时,与袁宏分在了一个车间。23岁的袁宏来自贵州遵义市,比汪静早几个月进入这家工厂。汪静长得算不上漂亮,但她健康红润的肤色和苗条丰满的身材深深吸引住了袁宏。袁宏经常找机会接近汪静,还用火辣辣的眼光看着她。

  刚开始,汪静出于礼貌,还与袁宏敷衍几句,见他得寸进尺,对自己越来越放肆,汪静开始对他不理不睬。每天下班后,为了躲避袁宏的纠缠,汪静就到邻居王英家去玩。王英来自重庆,和汪静是同事,她有个15岁的女儿小萍。小萍单纯可爱,与汪静相处得就像亲姐妹一样。

  每天晚上,汪静都要在王英家待到十点多钟,等宿舍的姐妹们都回来后,她才回去睡觉。那个周末,汪静回到宿舍时,姐妹们出去玩都还没有回来。汪静正准备上床睡觉,这时,袁宏突然闯了进来。汪静怒目圆睁:“这么晚了,你来这里干什么?赶快出去!”袁宏用火辣辣的目光看着汪静,涎着脸说:“我喜欢你,每天晚上都想你想得睡不着,你接受我吧!”说完,他冲上前去紧紧抱住汪静,将她按倒在床上,然后动手剥她的衣服。汪静拼命厮打,挣扎中,她在袁宏的左手臂上重重咬了一口。袁宏痛得哇哇大叫,只得放开了汪静,大声说:“我爱你,早晚要得到你!”说完摔门而去。

  这天晚上,汪静一夜未眠,她感到羞辱、惊恐和痛心,泪水打湿了枕巾。而袁宏一连几天心情也很不平静,他担心汪静去告发他,让他身败名裂,他甚至作好了离开工厂的准备。但半个月过去了,见汪静迟迟没有动静,袁宏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为了摆脱袁宏的纠缠,让他对自己彻底死心,汪静主动找到领导,调换了车间。不久,她又把一个老乡带到厂里,对同事们谎称他是她的男朋友。袁宏很不服气,他觉得那个男孩很平常,他发誓一定要把汪静追到手。

  有了上次的教训,袁宏知道来硬的不行,他决定改变策略,对汪静采取温柔攻势。他经常给汪静打电话、发短信,约她出来玩。尽管每次都遭到了汪静的拒绝,但袁宏并不死心,他想,只要自己坚持不懈,汪静一定会被感动的。

  不久,袁宏从王英那里得知汪静并没有找男朋友,那个男孩只是她的老乡,他的心一下子被激活了,对汪静的追求更加狂热。为了不让别的男孩追求她,袁宏还在同事中间散布谣言,说汪静正在与自己谈恋爱,他们的关系很亲密。

  面对袁宏的变本加厉,汪静觉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了,她决定找袁宏当面谈一次,把话说清楚。那个星期天的下午,汪静带着小萍来到了袁宏租住的房间,认真地对他说:“我们是同事,不要把关系搞得太僵。你要是做得太过分了,别怪我不客气。”袁宏也认真地说:“我打听过了,你根本就没有男朋友。我喜欢你,这有什么错吗?”说完,他就来抓汪静的手,汪静一把把他的手挡了回去:“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我永远都不会接受你的。”

  这时,小萍说要上厕所,就出去找公共厕所去了。房间里就剩下了他们两人,袁宏仔细地盯着汪静,觉得她是那么迷人,一阵阵原始的冲动在他的血脉里迸涌……他走过去把门闩上,转过身来死死地抱住汪静,汪静拼命地与他扭打在一起。

  正在这时,小萍在外面敲门:“汪静姐,快开门!”袁宏这才从疯狂中清醒过来,连忙松开了手,汪静流着泪夺门而出。

  那几天,汪静精神恍惚,心乱如麻,内向、文化程度不高的她不敢报警,也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姐妹们,只得独自把眼泪和痛苦埋藏在心里。但她知道,袁宏是不会就此放过自己的,他还会纠缠她、骚扰她。汪静觉得,自己一定要报复袁宏,但又不能让他骚扰自己的事曝光。一番冥思苦想,她终于想出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报复计划。

  弱智少女被骗成为报复的羔羊

  此后,汪静一边小心翼翼地躲避袁宏的纠缠,一边实施她的报复计划。她把目光盯在了懵懂无知的小萍身上。15岁的小萍身材高挑,浑身上下洋溢着少女逼人的青春气息,但她反应好像有些迟钝,没有同龄孩子那样敏捷。

  那天,汪静又去王英家玩,见她下班还没回来,汪静对小萍说:“你长得很漂亮,袁宏说他一直很喜欢你。”单纯无知的小萍拍手叫了起来:“真的吗?”汪静盯着她的眼睛说:“是真的。袁宏对我说过好几次,要我告诉你,说他喜欢你。”

  紧接着,汪静又对袁宏撒谎:“你没有必要再对我死缠烂打了,小萍一直在暗恋你,你去找她吧。”袁宏不相信:“小萍才15岁,这怎么可能?”汪静不以为然地说:“信不信由你。”

  2008年11月的一个晚上,汪静模仿小萍的笔迹歪歪扭扭地给袁宏写了一封情书:“你是风儿我是沙/我的心总是对你放不下/看到你/我的心就会莫名地跳/可你却对我视而不见……”然后用信封装好,偷偷地从门缝里塞进了袁宏的房间。

  看了小萍给自己写来的火辣辣的信,袁宏置之一笑,并没有把它当回事,他知道小萍还小,她肯定是和自己闹着玩的。他把情书随手放在了抽屉里,不再理它。

  见袁宏对小萍无动于衷,汪静又如法炮制了几封情书,用同样的方法交给了袁宏。袁宏看后,觉得这小女孩真有意思,他随手把这些情书扔进了垃圾桶里。

  汪静见没有达到自己报复的目的,并不甘心的她采取了更疯狂的行动。那天晚上,她得知王英上夜班要到次日凌晨才回来,便带着自己的化妆品来到王英家。她把小萍的脸洗得干干净净,在她脸上打了底粉,又涂上了胭脂,还为她描了眉,涂了口红,对她说:“袁宏很喜欢你,今天晚上你放心大胆地去他那里玩,甚至还可以睡在他那里。”说完,汪静连哄带劝地带小萍来到了袁宏租住的房间。

  汪静与袁宏说了一会儿话后,就借口有事先走了,临走时,她叮嘱小萍说:“你妈妈今天晚上不回来了,你就在这儿玩吧。”说完,她就走了,并顺手把门锁上了。

  袁宏和小萍说了一会儿话,还拿出水果给她吃。时钟指向了午夜12点,外面喧嚣的世界归于静寂,袁宏暗示小萍说:“天这么晚了,你该回去睡觉了。”但小萍却一动不动,没有回去的意思,依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着天。

  看着小萍如花的笑靥,嗅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袁宏渐渐有些把持不住,一阵阵原始的冲动在他身体里涌动。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他试着把手搭在了小萍的肩上,见小萍没有拒绝,他又轻轻抚摸她的脸,小萍还是没有反抗。袁宏的胆子骤然变得大了起来,他一把把小萍搂进怀里,开始动手解她的衣服……

  激情的潮水消退后,袁宏把小萍送回了家。后半夜,袁宏一直睡不着,但想到小萍喜欢自己,她是自愿的,他也就释然了。

  第二天,汪静在院子里碰到了小萍,亲热地拉她到街上买东西给她吃,又带着她到公园里逛了一圈。当汪静从小萍的话里听出她昨天晚上与袁宏睡在了一起后,她内心有些不忍,但想到自己是在报复袁宏,她脸上又露出了不易觉察的冷笑。她想现在就把这件事告诉王英,当一想到只有她和袁宏、小萍三人知道这件事,如果她亲口对王英说,会把自己牵扯进去,于是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个星期后,王英又要上夜班,她要求汪静来她家里陪女儿。完全被报复计划泯灭了良知的汪静觉得机会又来了,晚上,她又把小萍打扮得漂漂亮亮,以借书为名,带着她来到了袁宏的房间。坐了一会儿后,先前已经说好的老乡拨打了汪静的手机,汪静推说有事,先走了。离开房间时,她甚至关上了里面的灯,还把门锁上了。

  站在门外,汪静想到小萍再一次掉进了自己精心设计的陷阱,成了她报复袁宏的羔羊,她的内心闪过一丝愧疚,但想到自己蓄谋已久的报复计划,她还是硬着心肠走了。

  回到宿舍,汪静故意神秘兮兮地对姐妹们说:“今天晚上我在王英家里陪小萍,中途出去买东西,回来后就发现小萍不见了。原来她去了袁宏那里,他们在房间里说话,连灯都没开。小萍最近挺奇怪的,晚上老去袁宏的房间。”

  第二天,汪静宿舍的姐妹们把小萍和袁宏的事告诉了王英。王英大吃一惊,中午,她心急火燎地赶回家,大声问小萍和袁宏是怎么回事。小萍断断续续地告诉母亲,她曾在袁宏的房间住过两个晚上,每次他都搂着她一起睡……

  正值青春妙龄的女儿遭受了如此厄运,老实本分的王英顿时眼前一黑,差点昏了过去……

  情书牵出案中案

  为了讨回公道,王英迅速带着女儿来到厦门市公安局报了案,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袁宏抓获归案。面对办案民警的审问,袁宏承认自己与小萍发生了两次性关系,但坚决否认自己的行为是强奸,因为他与小萍发生关系的那两个晚上,都是她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主动来到他的房间,而且直到深夜都不愿离开。

  袁宏的话让办案民警顿时感到案件变得复杂起来,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使用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只要是与14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且不管幼女是否同意,都以强奸罪论处;如果经14岁以上女性同意,而与此发生性关系的,则不作强奸罪论处。而此案中的小萍已经年满15岁,如果袁宏讲的话都是事实,那么案件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民警怀疑,是不是年轻人谈恋爱发生了性关系,家长不同意,而故意说成是强奸?

  为了慎重起见,警方又对小萍进行了询问。在与她长时间的谈话中,办案民警突然发现了很多问题:小萍没有时间观念,没有数字观念,逻辑思维非常混乱。而民警第一次与她谈话时,发现她和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叙述起以前发生的事情还算清楚,可这一次,她说话却颠三倒四,语无伦次。

  于是,民警问王英:“小萍是不是小时候得过什么病?”王英如实相告:“小萍在5岁那年发过一次高烧,此后她的智力明显低于正常人,读书十分吃力。”

  案情再次变得扑朔迷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是痴呆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管犯罪嫌疑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都以强奸罪论处。现在案情的焦点在于,小萍是否属于痴呆者?最后,经鉴定,得出了小萍属于轻度的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的结论。

  据此,办案民警决定以涉嫌强奸罪逮捕袁宏。袁宏表示强烈不服,说自己是无辜的,是小萍主动追求自己,她还给他写过好几封情书。接着,在民警的陪同下,袁宏回到租住的房间,找出了放在抽屉里的那封情书。民警接过一看,这封情书虽然字写得歪歪扭扭,且很多话不通顺,但字里行间确实表达出了小萍对袁宏的爱慕之情。

  但很快,办案民警又发现了破绽,小萍是弱智,不认识几个字,她怎么会给袁宏写情书呢?从小萍凌乱的叙述中,民警终于明白,那封情书并不是她写的,那到底是谁写的呢?

  不久,民警又从袁宏那里得到了另一条重要线索,小萍那两个晚上去袁宏家时,都是汪静带她去的。民警顿感汪静这个人有重大嫌疑,便马上传讯她。

  汪静承认自己曾带小萍去过袁宏的房间,但面对民警出示的情书,她坚决否认是自己写的。从她那漂浮不定的眼神中,民警读出了疑问。经专家鉴定,那封情书就是出自汪静之手。

  在民警环环相扣的审讯下,汪静的心理防线很快瓦解。她哭着说出了袁宏骚扰自己的经过,为了报复他,她设法让袁宏强奸小萍,然后通过室友传话给小萍的母亲王英,让王英去报案,以便将袁宏绳之以法。

  可怜的汪静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本是一个受害者,却因为导演了一出强暴弱智女孩的丑剧,把自己复仇的快感建立在了别人的痛苦之上,从而将自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当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时,汪静流下了忏悔、痛心的泪水:“我对不起王英和小萍,我不仅害了她们,也害了自己,我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2009年12月,汪静和袁宏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专家点评

  就此案,北京金研律师事务所的周亚宁律师发表了看法。她说,女性作为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是非常少见的,像汪静这种情况,我国《刑法》里称之为共同犯罪。也就是说,当男性实施强奸犯罪时,是因为女性的教唆指使,或者男性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女性进行帮助,为其犯罪提供了便利,那么女性则成为从犯,与男性构成了共同犯罪。汪静不仅帮助受害者小萍写情书,甚至还将她送到袁宏的房间里,因此,她实际上就涉嫌实施了强奸犯罪。

  周律师指出,汪静本是受害者,却因为不懂法,而采取极端自私的报复行为,从而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她是可悲的,更是可恨的。她的教训是一面镜子,应该引起更多女性的警觉:当受到侵害时,不要软弱退缩,更不能走极端。这就要求她们一方面要懂得自我保护,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时,要学会拿起法律之剑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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