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百科 交通银行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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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无论你有多少知识,假如不用便是一无所知。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文史百科 交通银行的发展历史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交通银行创建于1908年,是中国早期的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在近代中国金融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交通银行在筹建过程中,采取了官商合办的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成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负责借款赎回京汉铁路的经营权。
经过努力,京汉铁路的路权于1908年12月收回。
交通银行初期为经营轮、路、电、邮四政往来的专业银行,以后逐步发展成为经营一般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较早地借鉴了国外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法,是我国最早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对促进我国早期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1928年,国民政府颁发了《交通银行条例》,特许交通银行为“发展全国实业之银行”,交通银行成为当时第二家最大的官商合办银行。
1935年,国民政府形成了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即“四行两局”的金融体系,为发展中国近代工业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交通银行被新政府接收。
1954年,中共中央、政务院决定在交通银行原有机构和干部的基础上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从1958年开始,交通银行除香港分行继续营业外,内地行的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1986年7月24日,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要求,鉴于交通银行对于中国金融的巨大历史影响以及在国际上良好的声誉,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
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交通银行在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中实现了六个“第一”,即第一家资本来源和产权形式实行股份制;第一家按市场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置机构;第一家打破金融行业业务范围垄断,将竞争机制引入金融领域;第一家引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以此规范业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家建立双向选择的新型银企关系;第一家可以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的综合性商业银行。
1994年,飞速发展的交通银行已经成为中国第五大银行,按资产规模在全球银行中位居第191位,成为一家在国内外都具有影响力的大型商业银行。
为适应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需要,交通银行实施了由多级法人向一级法人体制的变革。
统一法人体制后,交通银行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社会影响和市场形象进一步提高。
交通银行改革发展的实践,为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探索了道路,对金融改革起到了催化、推动和示范作用。
年6月,在中国金融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国务院批准了交通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方案,目标是把交通银行办成一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在深化股份制改革中,交通银行完成了财务重组,成功引进了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中央汇金公司等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的良性转变。
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
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又在上海成功发行A股。
目前,交通银行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治理完善、机构网络健全、经营管理先进、金融服务优质、财务状况良好”的具有百年民族品牌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现为中国第五大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已跻身全球银行百强行列。
相关参考
交通银行始建1908年,总行上海,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28年,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交通银行条例》,交通银行成为扶助农矿工商的专责银行。交通银行成立之初,总行
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始建于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由于国共内战与两岸分治,目前在大陆与台湾都有“交通银行”,但两者没有业务隶属关系。中华民
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始建于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由于国共内战与两岸分治,目前在大陆与台湾都有“交通银行”,但两者没有业务隶属关系。中华民
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始建于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由于国共内战与两岸分治,目前在大陆与台湾都有“交通银行”,但两者没有业务隶属关系。中华民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