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十三)

Posted 佛教

篇首语:知识以生命为前提,以经验为条件。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十三)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次,阿!什,於十八界法相,根本上,都是如藏精妙真如性之所?

  阿!正如你明白的,眼色,生眼。於眼,他是因眼所生,以眼作界限呢,是因色所生,以色作界限?阿!假若眼,是因於眼而生,那色空之,就不存在分象;既然有分象,那然你有眼,又能把他派上什用?而且你的眼作用,非青赤白,以及其他所有色相;既然不是有色之相,那就有任何地方,可以把他表出;既然不能把他表出,那,又何分明定界?假若眼,是因於色而生,那空成色之,你的眼也之消;既然他已消,何能分明空性?而色相化之,你也能它在;要是你的眼作用,不能之而作相,那由色相所生的界限,又何建立起?若是你的眼作用,能之而作相化,既然彼此,二者之生同步共;既然二者之生同步共,那由色相所生的界限,也在不生化;既然它在不生化,那所界限之相,自然就是。如果眼,不同色相而,那他就保持自身定;既然眼,是因於色而生,且能保持自身定,那,正有色之相,空色之相,即是眼本身,那就不能知空存在。假如眼,兼有源,是由眼色和合起,共同生的,那正眼色相合之,即是眼,中分;既然眼中分,那他的一半,就眼根相合,於有知眼根;他的那一半,就色相合,於知色。如此一,一眼象,果一分二,就有不同性;既然他有不同性,且各自一方,那三者各有特自性,自然章;既然三者之章,那三者之的界限,又哪建立起?所以知道,眼色,生眼界,三者都固定所。就是,於眼界色界,和眼界,三者都是妄幻有,本非因非自然性。

  阿!又象你明白的,耳,生耳。於耳,他是因耳所生,以耳作界限呢,是因所生,以作界限?阿!假若他是因耳所生,而止二相都不前,耳根自然不能形成作用,於音之相必然一所知;既然於相一所知,此作用尚且不能形成,那那耳,又是什形?如果耳,自耳根能功能,然而若是有止,能功能必然不能形成;既然如此,何把和色二,一耳朵象,可以依它立耳界?既然如此,那此耳界,又建立起?若是耳,生於音之相,因於音而有,那就不能功能之事。但是反,假真的有能功能,那就亡失相所在。假如承耳,是音生,承音,被人能功能到,因而具有音之相,照此推下去,那能功能,同也到耳;如果能功能,不能到耳,那就不可能成立耳界;如果能功能,能到耳,那耳,自然等同音相。如果耳,已被能功能到,那,是又能知此能功能?要是有一象,能了知能功能,那世所有一切生,究如同石草木一般,任何知性能。不,和合人的能功能,成一中界限。即使二者能和成界,可是於此界,也是有固定中位存在;既然界中位置,那耳根外之相,又何建立起?所以知道,耳,生耳界,三者都固定所。就是,於耳界界,和耳界,三者都是妄幻有,本非因非自然性。

  阿!又象你明白的,鼻香,生鼻。於鼻,他是因鼻所生,以鼻作界限呢,是因香所生,以香作界限?阿!倘若他是因鼻所生,那在你心中,把什作鼻呢?是取肉爪之相呢,是取自嗅知功能?如取法肉形之相,可是肉色,乃是身之一部份;既然它是身之一部份,那它的嗅作用,等於身作用;既然嗅等於,那肉色,也就身根,而不鼻根。如果把此所肉,作是鼻,那肉鼻之,於外在相;既然鼻子,尚且以名,又哪成立界?若把此嗅知功能,你的鼻子,那在你心中,以什作知作用?若把肉之知,成知作用,那知,等於身作用;既然知等於,自然不是鼻子嗅作用。若把空之知,作知作用,是空自知自,那你的肉鼻,自然有知作用。假法能成立,那就空是你,且你的身有知,如此一,知今日阿不存在。若把香之知,知作用,此知自然於香,你又有什系?若是香臭二,必然生於你的鼻子,那所香臭流之,自然不是生自伊及檀香。但是,假如伊檀香之,不自到你的面前,你嗅一嗅自己鼻子,它是香的呢,是臭的?是香的就不是臭的,是臭的就不是香的。假如香臭息,你都能到,那你一人,具有鼻子,我道理,就有阿。既然具有阿,那,哪才是你的真?假若鼻子必定只是一性,那所香臭之,也就有二性分,臭的既是香的,香的亦是臭的,如此一,二性分就不具有;既然香臭性以分辨,那所界限,又建立起?假若鼻,是因於香而生,是因於香而有,道理,就象眼睛一,然具有眼作用,但是不能回看自己。也是一,如果鼻,真的是因於香才有,不能知道香存在。要是能知香存在,那鼻,不是香所生。既然不能知道香存在,那就有鼻作用。可是於香,一旦鼻作用,就根本不存在了。既然此香都不存在,那彼香界,又何建立起?既然鼻不能知道香存在否,那所因於香,而建立香界,就不能成立了。鼻根能嗅功能,既然有中位置,那所外系,自然也就不能成立。既然外中可得,那彼能嗅功能,竟於妄之相。所以知道,鼻香,生鼻界,三者都固定所。就是,於鼻界香界,和鼻界,三者都是妄幻有,本非因非自然性。

  阿!又象你明白的,舌味,生舌。於舌,他是因舌所生,以舌作界限呢,是因味所生,以味作界限?阿!假若舌,是因於舌所生,那世甘蔗、梅、、石、辛、姜、桂,如此等等事物,全都有各自味道。若是些味物,你自己一下舌,它是甜的呢,是苦的?假若舌是苦性的,那,那舌味的幕後象,又是何者?倘若你的舌,不能自本身滋味,那,那能知味性的幕後象,又是何者?如果舌本身非有苦感性能,苦味自然生起。既然味性生,又如何去成立界限?假如,是因於味而生,那,自己就是味,那他就同舌根一,不能自自知;既然此有自知之明,又怎能分是此味,而不是彼味?且一切味性,不是一物所生;味性既是多物所生,此也具有多自。若是只有一,且必定是滋味生,那,淡甘辛等等物味,它互相和合起,所生一切味作用,些所有互相象,那就同是一味道,那就分;既然各物味可分,那味作用,就不能把他叫做;既然的概念都不成立,那,又怎能把他叫做舌界,或味界呢?不空,生你的心分作用。即使舌根,能和合味,生味作用,可是味,也能不生化移,其中元本有我性。既然味元我性,所界限又怎能生起?所以知道,舌味,生舌界,三者都固定所。就是,於舌界味界,和舌界,三者都是妄幻有,本非因非自然性。

  阿!又象你明白的,身,生身。於身,他是因身所生,以身作界限呢,是因所生,以作界限?阿!假若身,是因於身而生,一旦有接合分,存在,肉身,又怎能生呢?又若身,是因於而生,若必有你的身根,,有能不依身,而能知合知?阿!物有知作用,你的身有知存在;既然身有知存在,那就具有作用;且知道身存在,就是因具有作用;知道作用,就是因具有身存在。由此就可明白,身之,是不能分割的。可是作用,非就是肉本身;肉身,非就是作用本身。由此就可明白,身之,又是不相同的。如是就可知道,身象,元本有固定所。要是作用,此身相合一,那所成果,就是只有身性存在,作用然消存;若是作用,此身相二,那作用,就是前色空等相。此就可知道,於,居在身之,或者位於身之外,都不能成立;既然外都不成立,中何建立起?既然中相位不能建立,那外二相,自然也就空我性;既然外性空,那你的身之生,又何建立界限?所以知道,身,生身界,三者都固定所。就是,於身界界,和身界,三者都是妄幻有,本非因非自然性。

  阿!又象你明白的,意法,生意。於意(也就是指意之心),他是因於主意念所生,就以主意念作界限呢,是因於客法所生,就以客法作界限?阿!假若意之心,就是因於主意念而生,那在你意念中,必有另外一有所思者,表明你的意想法。若是有前法,你的意念,然也就可生;但是一旦一切外,你的意念,自然也就形,根本法捉摸;既然意念捉摸不定,即使你有意之心,又有什用?又你的意之心,和其他的一切能思量者,以及可了性,如此三者之,意是相同的呢,是相?如果他意相同,那意之心,和能思量者及可了性,都是同一意念性;既然他彼此相同(拿在的,本就是概念的重合系),什能,意之心,是由主意念所生?若是前述三者意相,意念不相同,所;若此意之心一所,本身有作用,什能,他就是具有作用的意念所生?若是意之心,本有所,本身具有作用,那,怎意念?既然同二性都以成立,那,界又如何建立起?若意之心,就是因於客法而生,可是世一切客法,不能五相,你看色法、法、香法、味法以及法,各自相分明,一一眼根、耳根、鼻根、舌根以及身根如是五根,非意根所。如果你的意之心,定依於客法而生,如今你仔察,那反映法之心法,到底具有什相?一旦色空、、通塞、恬、生,超越些所有一切化相,而去求那攀心法,一所得。那似心之法妄生起,有色空等等法幻有生;那似心之法一旦消,所有色空等等法之消。其然之所以然既不存在,那依靠所以然而生之,又是作何形相?既然彼有特定相,那,此界又何建立起?所以知道,意法,生意界,三者都固定所。就是,於意界法界,和意界,三者都是妄幻有,本非因非自然性。

 

相关参考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二十三)

  於是如告文殊利法王子:“在,你察些二十五位之人,大菩和阿,各自已最初成道方便法,也都言修自述方法,都是真通之法。他各自修行方法,劣之分,以及前後差。我今欲令阿悟,你最一下,在此二十五中,者是根本修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二十三)

  於是如告文殊利法王子:“在,你察些二十五位之人,大菩和阿,各自已最初成道方便法,也都言修自述方法,都是真通之法。他各自修行方法,劣之分,以及前後差。我今欲令阿悟,你最一下,在此二十五中,者是根本修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十九)

  阿佛:“世尊!如佛所因地心,欲求真心本常住,要果位名目相。世尊!就象果位中,菩提、涅、真如、佛性、庵摩、空如藏、大智,如是七名,有差,但是他全都清,性凝,如同金王常住不。若是知,一旦明暗、、通塞等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十九)

  阿佛:“世尊!如佛所因地心,欲求真心本常住,要果位名目相。世尊!就象果位中,菩提、涅、真如、佛性、庵摩、空如藏、大智,如是七名,有差,但是他全都清,性凝,如同金王常住不。若是知,一旦明暗、、通塞等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五)

  第二卷  ,阿以及中一切大,佛陀示之後,身心感到比泰然,念自始以,忘失自己本性真心,妄取攀,所生幻有分影像之事,成自己本性真心,今日悟真理,如失乳,忽然遇到慈母。一起合掌向佛敬,希望如出身心,示其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五)

  第二卷  ,阿以及中一切大,佛陀示之後,身心感到比泰然,念自始以,忘失自己本性真心,妄取攀,所生幻有分影像之事,成自己本性真心,今日悟真理,如失乳,忽然遇到慈母。一起合掌向佛敬,希望如出身心,示其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

  一佛在室筏城祗桓精,大比丘千二百五十人在一起。些比丘,都是漏大阿,身佛子,人人住持佛法;善於超越一切生死有法,能於土成就威;佛陀宣法,能以妙不可方式任;奉持戒律,大性地典范三界;量身形度生,拔未超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

  一佛在室筏城祗桓精,大比丘千二百五十人在一起。些比丘,都是漏大阿,身佛子,人人住持佛法;善於超越一切生死有法,能於土成就威;佛陀宣法,能以妙不可方式任;奉持戒律,大性地典范三界;量身形度生,拔未超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十四)

  阿佛:“世尊!如常因和合道理,您世一切化,都是因四大性和合起,才能生出。既然如此,何如,此因生法之理,以及自然法之理,二者全部排除?在的我,在不知其中道理,它的究竟之地。希望大慈悲,垂以哀,示生中

佛教 大佛首楞白文(三)

  阿佛:“世尊!我在去,佛大目犍、菩提、富那、利弗四大弟子,共同宣法,常知分心性,既不在於身部,也不在於身外面,又不在於中,一切都所在,一切都所著,就名之心。那我也一切都所著,如是名心不?”  佛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