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 事理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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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学向勤中得,萤窗万卷书。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佛教 事理什么意思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又作理事。事,指事相、事法;理,指真理、理性。于佛教中,事、理之相对意义有二;(一)凡夫依迷情所见之事相,称为事;圣者依智见所通达之真理,称为理。而此所谓之「真理」,则依各宗派之说而有不同,或指四谛之理,或指真空之理,或指中道之理。(二)视之为现象与本体之相对,即以森罗差别之现象事法,称为事;以此等现象之本体乃平等无差别之理性真如,称为理。而此现象之事与本体之理,二者之关系,各家立说不同:(1)依俱舍论卷二十五之说,苦、集、灭、道等四谛为理,虚妄之现象为事。「见惑」因迷于理而生起,故宜依无事而修;「修惑」因迷于粗杂之现象而起,故宜依有事而修。同论卷六又以无为法称为无事,以有为法称为有事;并将事相大别为自性、所缘、系缚、所因、所摄等五种。(2)依唯识家之说,事乃依他而起之事法,理则为本自圆成如实之真如,二者具有不即不离之关系。盖事与理之别,概在于有为与无为之不同,故谓事理不即(非一体);而真如之理者,其自体虽凝然不动,寂静止息,然又可绵绵衍出现象,而为事法所依据之实体,故谓事理不离(此外无他)。(3)依大乘起信论之说,真如(理)随缘而展开万法(事)之现象,因而事即理,理即事。(4)依华严宗之说,以缘起差别之诸法为事,真如平等之理性为理,乃谓事理互融无碍;而于四法界之第三说「理事无碍法界」,于三重观门之第二立「理事无碍观」。(5)依天台宗之说,事理相当于法华经之本、二门,俗谛之事属门,真谛之理属本门。若配于化法四教,则藏教为界内事教,通教为界内理教,别教为界外事教,圆教为界外理教。又天台宗依此事理之别,而将「观」分为事观与理观,将「惑」分为迷事之惑、迷理之惑,将忏悔分为事忏与理忏。此外,依天台性具之义,则十界三千诸法悉为性具,而非依于因缘所生,故亦系无为常住之真如法界。(6)依密教之说,谓因缘生之有为法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为理。理为摄持之义,一切有为之事相各各摄持其体,即为理;其体为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称六大法界。相关参考
(术语)见不二条。
(术语)见不二条。
(术语)日本台密以法华为理秘密,两部之大经为事理俱密。东密贬法华为显教,不许其为理秘密。
(术语)日本台密以法华为理秘密,两部之大经为事理俱密。东密贬法华为显教,不许其为理秘密。
意思为:1.因缘生之有为法叫做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叫做理。2.世间森罗万象之相叫做事,真如的理体叫做理。
(术语)见二密条。
(术语)见二密条。
意思为:事造三千与理具三千。见理具条。
因缘生之有为法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为理。事虽随缘而生,而不生不灭之理即寓乎其中;理虽为凝然不动、寂静无为之真如,然非由缘生之事则无以彰显之。由是,即事即理,即理即事,称为事理不二。盖事与理原虽截然有
因缘生之有为法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为理。事虽随缘而生,而不生不灭之理即寓乎其中;理虽为凝然不动、寂静无为之真如,然非由缘生之事则无以彰显之。由是,即事即理,即理即事,称为事理不二。盖事与理原虽截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