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 身受差别证什么意思
Posted 差别
篇首语:家资是何物,积帙列梁梠。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佛教 身受差别证什么意思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身受差别证
此阿赖耶识第六证也。瑜伽五十一卷三页云:何故若无阿赖耶识;身受差别,不应道理。谓如有一、或如理思,或不如理;或无思虑,或随寻伺;或处定心,或不在定。尔时于身诸领受起,非一众多种种差别,彼应无有。然现可得。是故定有阿赖耶识。相关参考
业用差别证此阿赖耶识第五证也。瑜伽五十一卷三页云:何故若无诸识俱转;业用差别、不应道理?谓若略说有四种业。一、了别器业,二、了别依业,三、了别我业,四、了别境业。此诸了别、刹那刹那、俱转可得。是故一识
业用差别证此阿赖耶识第五证也。瑜伽五十一卷三页云:何故若无诸识俱转;业用差别、不应道理?谓若略说有四种业。一、了别器业,二、了别依业,三、了别我业,四、了别境业。此诸了别、刹那刹那、俱转可得。是故一识
受蕴差别显扬五卷八页云:差别建立者:或立一受。如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或立二受。谓身受,及心受。或立三受。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或立四受。谓欲系、色系、无色系、及不系受。或立五受。谓乐根、苦根、
受蕴差别显扬五卷八页云:差别建立者:或立一受。如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或立二受。谓身受,及心受。或立三受。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或立四受。谓欲系、色系、无色系、及不系受。或立五受。谓乐根、苦根、
唯感身受业俱舍论十五卷十九页云:诸不善业能感受者,应知但感身受;非心。以不善因,苦受为果。心俱苦受,决定名忧。忧非异熟。如前已辩。
唯感身受业俱舍论十五卷十九页云:诸不善业能感受者,应知但感身受;非心。以不善因,苦受为果。心俱苦受,决定名忧。忧非异熟。如前已辩。
缘身受心法作意瑜伽十一卷十五页云:缘身受心法作意者:谓修念住者,如理思惟身等作意。
意思为:二受之一。见二受条。
身受乐此第三静虑所有。瑜伽三十三卷十一页云:彼于尔时,住如是舍正念正知,亲近修习多修习故;令心踊跃俱行喜受,便得除灭。离喜寂静,最极寂静。与喜相违心受生起。彼于尔时,色身、意身、领纳受乐及轻安乐。是故
(名数)一由色界中间定以上乃至有顶天之善曰无寻业(二禅已上亦无伺),此唯感心受而不感身受,身受必与寻伺俱生,故无寻之业,不感身受也。又,一切之恶业,唯招身受之苦,苦在五识,故招身受,与心俱之苦受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