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性能检测机构(石化机电安装各专业实体质量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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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性能检测机构(石化机电安装各专业实体质量检查表)

目 录

一、建筑工程类质量检查表 1

二、油田站场类质量检查表 77

三、设备安装类质量检查表 106

四、油库储罐类质量检查表 142

五、长输管道类质量检查表 187

六、道路桥梁类质量检查表 200

七、仪表自动化质量检查表 215

八、电气工程类质量检查表 238

一、建筑工程类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1、桩基工程

1.1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应在合理范围内,试块设置应符合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2、钢筋工程

2.1 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2 钢筋进场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3 预应力筋进场检验满足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1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上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上用钢绞线》GB/T 5224-2003中7.3力学性能表4,表5,表6的规定。

3、混凝土工程

3.1 水泥的质量证明材料应齐全,水泥材料的质量必须有保证,并进行入场的复验。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禁止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上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2 混凝土外加剂必须满足标准规定,禁止在预应力混凝上结构中,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2混凝上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上外加剂》GB 8076、《混凝上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上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上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上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上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3.3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禁止有严重缺陷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3.4 现浇结构禁止存在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上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4、砌筑工程

4.1 砌筑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应复查试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0.1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4.2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留有斜搓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搓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搓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4.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搓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搓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4.4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缺损、无裂缝。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8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缺损、无裂缝。

4.5 小砌块砌筑时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10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4.6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必须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应大于斜槎高度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3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

4.7 冬季施工的建筑材料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0.4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 的冻结块。

3 砌体用块体不得遭水浸冻。

5、防水工程

5.1 涂料防水层的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4.8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 。

5.2 变形缝用止水带、填缝材料和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 2.1变形缝用止水带、填缝材料和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3 对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应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进行隐蔽验收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9. 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钢结构施工

6.1 钢结构施工的焊材必须满足要求,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3.2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6.2 钢结构所用的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等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6.3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2.2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um,室内应为125um,其允许偏差为-25u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um。

7、安装工程

7.1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国家现行标准的,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材料或产品进场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 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对重要材料或产品应抽样进行复验。

8.28 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应为0.15mm—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7.4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应为0. 15mm—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9.25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二)一般性条款

1、工程测量

1.1 测量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校验、保养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1.0.4工程测量作业所使用的仪器和相关设备,应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1.2 建筑物施工放样时,资料准备应齐全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8.3.7建筑物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总平面图。

2 建筑物的设计与说明。

3 建筑物的轴线平面图。

4 建筑物的基础平面图。

5 设备的基础图。

6 土方的开挖图。

7 建筑物的结构图。

8 管网图。

9 场区控制点坐标、高程及点位分布图。

1.3大型设备基础浇筑过程中,应及时监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8.3.11建筑物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要求:5 大型设备基础浇筑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当发现位置及标高与施工要求不符时,应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及时处理。

2、桩基工程

2.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资料齐全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2 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3 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

2.2 建筑物地基和基础施工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2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3 建筑物地基和基础施工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2.4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2.5 地基处理中各种桩的抽查率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7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

2.6 土工合成材料抽检比例以及相关物理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4.1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100㎡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2.7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应满足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4.4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2.8 粉煤灰地基的压实系数、每层铺筑厚度、含水率、粒径等应满足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5.4粉煤灰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4的规定。

2.9 强夯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等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6.1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2.10 强夯地基时应检查并记录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6.2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2.11强夯地基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4.6.4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6.4的规定。地基强度、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夯锤落距误差范围:±300mm,锤重误差范围:±100kg,夯点间距:±500mm

2.12 水泥土搅拌桩强度检验时试件的选择应符合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1.4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

2.13 水泥土搅拌桩、垂直度、搭接等误差以及机头提升速度等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1.5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1.5的规定。

2.14 灰土挤密桩桩长、桩径垂直度、粒径大小等误差应满足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2.4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2.4的规定。机头提升速度≤0.5m/min,桩底标高误差范围±200mm,搭接大于200mm,垂直度误差小于1.5%。

2.15 桩基础施工放样的误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 20mm; 单排桩 10mm。

2.16 混凝土预制桩在生产预制时应对对原材料、钢筋骨架、混凝土强度等进行检验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1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见表5.4.1)、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

2.17 混凝土预制桩施工时强度应满足28d强度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4对混凝土预制桩长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及28d龄期的两项条件才能锤击。

2.18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具、原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6.1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

2.19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过程应进行检查,针对人工挖孔桩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应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2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2.20 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4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6.4-1、表5.6.4-2的规定。主筋间距误差:±10mm,长度误差:100mm,箍筋间距误差:±20mm,孔深误差:大于300mm等。

3、土工工程

3.1 在挖方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地下降水的措施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3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3.2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点数的设置应合理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3.3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2.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3.4 土方开挖的误差范围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3.5 土方回填前应按要求验收基底标高,土方回填应及时清理基地垃圾等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3.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3.6 土方回填的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3.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4、混凝土工程

4.1 混凝土结构施工,相关质量管理文件应齐全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0.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混凝上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4.2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满足规定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0.6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日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日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日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4.3 模板施工时应检查接缝、涂刷隔离剂,并清除模板内的杂物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上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上的接触而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上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上工程及装饰混凝上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4 模板上预埋件、预留洞口应遗漏,安装应牢固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4.5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满足规定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7现浇结构模板允许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4.6 混凝土底模拆模时强度应满足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上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4.7 对于先张法和后张法预应力混凝上结构构件模板拆除的顺序应正确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3.2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上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4.8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上强度应能保证其表而及棱角不受损伤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上强度应能保证其表而及棱角不受损伤。

4.9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齐全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1.2在浇筑混凝上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而积百分率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4.10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应作力学性能检验,应有检验报告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4.11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4.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而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而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12 钢筋网以及钢筋龙骨绑扎的尺寸误差应满足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4.13 预应力筋质量应符合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2.5预应力筋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粘结预应力筋展开后应平顺,不得有弯折,表而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

2 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应光滑、无裂缝、无明显褶皱。

4.14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3.1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5 施工过程中受到电火花损伤预应力筋,受损伤的预应力筋应更换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3.3施工过程中应避免电火花损伤预应力筋,受损伤的预应力筋应予以更换。

4.16 混凝土张拉施工时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4.1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上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75%。

4.17 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4.2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施工需要超张拉时,最大张拉应力不应大于国家现行标准《混凝上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2 张拉工艺应能保证同一束中各根预应力筋的应力均匀一致。

3 后张法施工中,当预应力筋是逐根或逐束张拉时,应保证各阶段不出现对结构不利的应力状态;同时宜考虑后批张拉预应力筋所产生的结构构件的弹性压缩对先批张拉预应力筋的影响,确定张拉力。

4 先张法预应力筋放张时,宜缓慢放松锚固装置,使各根预应力筋同时缓慢放松。

5 当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预应力筋的伸长值。实际伸长值与设计计算理论伸长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6%。

4.18 对后张法施工的混凝土构件应进行孔道灌浆,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5.1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后应尽早进行孔道灌浆,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

4.19 对于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的外露部分应进行切割处理,外漏长度应满足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5.3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宜小于预应力筋直径的1. 5倍,且不宜小于30mm。

4.20 自拌混凝土使用水应有水质化验报告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上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4.21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应进行开盘鉴定,开始生产时应留置标准养护试件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3.2首次使用的混凝上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4.22 具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进行试验留存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上结构,其混凝上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上,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23 混凝土浇筑完成的养护措施应满足技术标准,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符合要求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7混凝上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上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上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上,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上,不得少于14d。

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上处于湿润状态,混凝上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上,其敞露的全部表而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 混凝上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4.24 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要求的试验参数及检验指标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3.1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要求的试验参数及检验指标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检验内容:钢筋混凝上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上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上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预应力混凝上构件中的非预应力杆件按钢筋混凝上构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对设计成熟、生产数量较少的大型构件,当采取加强材料和制作质量检验的措施时,可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当采取上述措施并有可靠的实践经验时,可不作结构性能检验。

5、砌体工程

5.1 砌体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应合格。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应有复验报告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0. 1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5.2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时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8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5.3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0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5.4 砌体中的钢筋应有防腐措施。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6砌体结构中钢筋(包括夹心复合墙内外叶墙间的拉结件或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5.5 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12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5.6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的施工技术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1.13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5.7 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0.4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8 施工中在砂浆中掺入各种添加剂的应具有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0.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9 砌筑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0.1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0倍。

2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作1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

5.10 砖砌体湿润程度应满足规定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6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ld~2d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一70%。

2 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浇水湿润,但在气候。

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其他非烧结类块

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

5.11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10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12 砌块的灰缝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2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5.13 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应做成凸搓。凸槎拉结钢筋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120mm墙厚放置1直径为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直径为6拉结钢筋)。

2 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 埋人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 末端应有900弯钩(图5.2.4)。

5.14 砌体结构的灰缝大小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3.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

5.15 砖砌体的尺寸、位置偏差应符合规定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3.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16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应采用合适的砖砌体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6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5.17 施工用的石材应经过放射性检验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1.2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裂纹和无明显风化剥落;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尚应色泽均匀;石材的放射性应经检验,其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5.18 毛石砌筑时灰缝处理应符合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1.6毛石砌筑时,对石块间存在的较大的缝隙,应先向缝内填灌砂浆并捣实,然后用小石块嵌填,不得先填小石块后填灌砂浆,石块间不得出现无砂浆相互接触现象。

5.19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应符合规定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2.3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应砌成马牙搓,马牙搓凹凸尺寸不宜小于60mm,高度不应超过300mm,马牙搓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马牙搓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2 预留拉结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及位置应正确,拉结钢筋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直径为6,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钢筋的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且竖向移位每一构造柱不得超过2处。

3 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拉结钢筋。

5.20 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堆放应符合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1.3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及堆放中应防止雨淋。

5.21 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1.9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

5.22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承载力应符合要求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2.3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 O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

5.23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等应符合标准规定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l的规定。

5.24 砌体工程冬季施工应有施工方案

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0.3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6、地下防水工程

6.1 从事地下防水工程施工的队伍应有相应资质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0.3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6.2 所用防水材料应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验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0.6防水材料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6.3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专项方案应经过监理审批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0.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6.4 施工所用的防水材料进场的验收应符合规定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0.7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

2 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纳人工程技术档案。

3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 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6.5 防水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规范要求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0.9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6 水泥的质量和选择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2水泥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经试验确定。

2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3 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6.7 地下防水工程沙子的选择应符合要求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3砂、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宜选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泥块含量不宜大于1.0%。

2 不宜使用海砂;在没有使用河砂的条件时,应对海砂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3 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

4 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6.8 防水混凝土连续浇筑每500m³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11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³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6.9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15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10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17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

6.11 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2.9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6.12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2.10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6.13 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应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3.1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6.14 铺贴防水卷材前,基面应干净、干燥,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3.4铺贴防水卷材前,基面应干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6.15 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应小于500mm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3.5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6.16 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规范规定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3.7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应涂刷均匀,不得露底、堆积。

2 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3 铺贴时不得用力拉伸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贴牢固。

4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

5 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胶粘剂或胶粘带满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l0mm。

6.17 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标准规定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3.8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

2 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贴牢固。

3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

4 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贴牢固,封闭严密。

6.18 防水卷材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3.15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19 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应采用双缝热熔焊接,焊缝的有效宽度应大于l0mm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5.9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双缝热熔焊接,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l0mm。

6.20 膨润土防水材料中的膨润土颗粒应采用钙基膨润土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7.2膨润土防水材料中的膨润土颗粒应采用钠基膨润土,不应采用钙基膨润土。

6.21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基面应坚实、清洁,不得有明水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7.3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基面应坚实、清洁,不得有明水,基面平整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7.2条的规定;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坡角。

6.22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收口部位应采用金属压条和水泥钉固定,并用膨润土密封膏覆盖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7.7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收口部位应采用金属压条和水泥钉固定,并用膨润土密封膏覆盖。

6.23 中埋式止水带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2.3中埋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

7、钢结构工程

7.1 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7.2 钢结构的验收工具应合格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7.3 钢结构工程的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应齐全,各工序验收记录应齐全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7.4 钢结构施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误差范围应符合要求,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5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目_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 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7.5 对于钢材的进场复验应符合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

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7.6 钢材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5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 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 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火渣等缺陷。

7.7 施工所用的焊材应存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3.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7.8 焊接球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5.2焊接球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

7.9 螺栓球应存在有过烧、裂纹及褶皱等缺陷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6.2螺栓球不得有过烧、裂纹及褶皱。

7.10 钢结构的防火材料应满足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9.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1 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7.12 从事钢结构焊接作业的人员应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7.13 施工单位焊接作业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7.14 焊缝表面应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应有表面气孔、火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火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7.15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表面应存在切痕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10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7.16 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应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11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7.17 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3.2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7.18 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的间距和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2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7.19 钢结构一般螺栓外露丝扣应大于2扣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3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7.20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满足为2-3扣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3.5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

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7.21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3.6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7.22 碳素结构钢的矫正工作环境温度应满足规定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3.1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 ℃、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且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 ℃。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7.23 钢构件安装的外形尺寸偏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5.1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7.24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应及时对柱底板和基础顶面的空隙进行细石混凝土、灌浆料等二次浇灌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1.7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后,应及时对柱底板和基础顶面的空隙进行细石混凝土、灌浆料等二次浇灌。

7.25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2.1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7.26 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3.1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7.27 钢结构的防火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普通涂料涂装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1.3钢结构普通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构件组装、预拼装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和钢结构普通涂料涂装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7.28 涂装作业时的环境温度应合适,涂装作业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1.4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一38℃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8、地面工程

8.1 材料进场时应具有检测报告,大理石、花岗石、料石应符合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4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料石等天然石材以及砖、预制板块、地毯、人造板材、胶粘剂、涂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或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材料进场时应具有检测报告。

8.2 地面工程施工前地面下的沟槽、暗管、保温、隔热、隔声等工程应完工并验收合格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9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保温、隔热、隔声等工程完工后,应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8.3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及房屋转角处应设缝处理,缝宽应满足要求,缝内应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0.15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米间距不得大于l0m,对日晒强烈且昼夜温差超过15°的地区,其延长米间距宜为4m-6m。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及房屋转角处应设缝处理。上述缝的宽度应为15mm —20mm,缝内应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8.4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2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8.5 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3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8.6 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进行击实试验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4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8.7 基土应使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建筑杂物作为填土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5基土不应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建筑杂物作为填土,填土土块的粒径不应大于50mm。

8.8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7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 。

8.9 灰土垫层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3.3灰土垫层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施工后应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

8.10 垫层厚度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应小于100mm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4.1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8.11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应大于100mm,垫层应分层压实表面坚实、平整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5. 1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4.5.2 垫层应分层压(夯)实,达到表面坚实、平整。

8.12 炉渣垫层应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应大于80mm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7. 1炉渣垫层应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8.13 炉渣垫层内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应小于40mm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7. 5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颗粒粒径在5mm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

8.14 水泥砂浆地面的配合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大于C15。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9.7水泥砂浆体积比、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8.15 在水泥类找平层上铺设卷材、涂料、防油渗等隔离层时,其表面应坚固、洁净、干燥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0.3在水泥类找平层上铺设卷材类、涂料类防水、防油渗隔离层时,其表面应坚固、洁净、干燥。铺设前,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采用与卷材性能相容的配套材料或采用与涂料性能相容的同类涂料的底子油。

8.16 绝热层表面应设有外保护层。外保护层应安全、耐候,表面平整、无裂纹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2.6有地下室的建筑,地上、地下交界部位楼板的绝热层应采用外保温做法,绝热层表面应设有外保护层。外保护层应安全、耐候,表面应平整、无裂纹。

8.17 绝热层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时,应对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阻燃性进行复验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2.11绝热层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时,应对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阻燃性进行复验。

8.18 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应大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才允许上人作业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4 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8.19 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应使用石灰混合砂浆打底。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5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混合砂浆打底。

8.20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规定要求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5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8.21 水磨石面层的结合层采用水泥砂浆时,强度等级应符合规定要求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3水磨石面层的结合层采用水泥砂浆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M10,稠度宜为30mm-35mm。

8.22 水磨石面层磨光后,在涂草酸和上蜡前,其表面应污染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6水磨石面层磨光后,在涂草酸和上蜡前,其表面不得污染。

8.23 水磨石的石粒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8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mm~ 16mm;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8.24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应小于400cm2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11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且应无空鼓、裂纹。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8.25 防油渗混凝土面层内应敷设管线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5防油渗混凝土面层内不得敷设管线。露出面层的电线管、接线盒、预埋套管和地脚螺栓等的处理,以及与墙、柱、变形缝、孔洞等连接处泛水均应采取防油渗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26 涂料面层的表面应有开裂、空鼓、漏涂和倒泛水、积水等现象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9.6涂料面层的表面不应有开裂、空鼓、漏涂和倒泛水、积水等现象。

8.27 现浇型塑胶面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面层厚度应一致,表面颗粒应均匀,无裂痕、分层、气泡、脱(秃)粒等现象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0.6现浇型塑胶面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面层厚度应一致,表面颗粒应均匀,不应有裂痕、分层、气泡、脱(秃)粒等现象;塑胶卷材面层的卷材与基层应粘结牢固,面层不应有断裂、起泡、起鼓、空鼓、脱胶、翘边、溢液等现象。

8.28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应一致,接缝应平整,深浅应一致。板块不应有开裂、掉角等缺陷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8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应一致,接缝应平整,深浅应一致,周边应顺直。板块应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8.29 大理石板材应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应混杂使用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3.2板材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在铺设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求,试拼编号。

8.30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产品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3.5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产品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8.31 预制板块面层所用板块产品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查报告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4.7预制板块面层所用板块产品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8.32 石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条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60,块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30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5.5石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60,块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30。

8.33 塑料板面层采用的胶粘剂进人施工现场时,应对有害物质限量进行检测。有害物质限量应合格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6.9塑料板面层采用的胶粘剂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1 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十二甲苯。

2 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8.34 实木地板铺设时板间缝隙应大于3mm,与柱、墙之间应留8mm---l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4当面层下铺设垫层地板时,垫层地板的髓心应向上,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柱、墙之间应留8mm--l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

8.35 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应进行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9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1 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2 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

3 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9、装修工程

9.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9.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9.3 装修过程中应存在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的现象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9.4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9.5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阴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阴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9.6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9.7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有爆灰和裂缝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9.8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整齐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3.7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9.9 门窗工程验收时资料和记录应齐全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9.10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应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8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9.11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9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9.12 金属门窗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3.4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9.13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应无大面划痕、碰伤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3.6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9.14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3.11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1的规定。

9.15 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4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点间距应不大于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600mm。

9.16 推拉门窗扇应有防脱落措施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4.5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9.17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5.6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9.18 玻璃安装时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2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9.19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应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3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9.20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4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9.21 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6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9.22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9.23 吊顶工程应对隐蔽工程项目的验收应齐全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 预埋件或拉结筋。

4 吊杆安装。

5 龙骨安装。

6 填充材料的设置。

9.24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9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9.25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文件和记录应齐全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9.26 对有特殊要求的骨架隔墙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3.3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9.27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3.7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9.28 玻璃板隔墙所用材料应满足规范要求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5.3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9.29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各项施工记录和文件应齐全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1.2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 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9.30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材料的相应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1.3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9.31 饰面砖粘贴应牢固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3.4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9.32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不应有空鼓、裂缝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3.5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9.33 幕墙工程施工完毕验收资料应齐全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1.2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4 后置理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5 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而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6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9.34 幕墙工程施工前应对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1.3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35 玻璃幕墙的钢化玻璃表面不应有损伤,幕墙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2.4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2 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9.36 金属幕墙不应有渗漏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3.12金属幕墙应无渗漏。

9.37 金属幕墙的防雷装置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3.9金属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9.38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1.5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9.39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5.3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油田站场类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集输管道工程

1、基本规定

1.1 施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应具有相应资格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5.3施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应具有相应资格。

1.2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具有材质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5.5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具有材质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1.3 计量器具应经过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5.6计量器具应经过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管道焊接

2.1 管道焊接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且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1管道焊接前,应按SY/T 4103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然后根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2.2 焊工应持证上岗,且焊接项目应与焊工证相对应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2管道焊接施焊人员应持有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2.3 焊接材料的牌号及规格应符合焊规的规定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2 主控项目 焊接材料的牌号及规格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3、管道防腐层补口及补伤

3.1 补口及补伤所用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2.1补口及补伤所用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3.2 防腐层补口补伤后应无漏点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2.2防腐层补口补伤后不应有漏点。

4、管道保温

4.1 保温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2.2主控项目 保温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5、管道下沟及回填

5.1 管道下沟回填后应用音频检漏仪检测防腐层,每10Km漏点不超过五点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3.2.4管道下沟回填后应用音频检漏仪检测防腐层,每10Km漏点不超过五点。

6、管道清扫及试压

6.1 试压用压力表应符合相关规定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4.1.9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过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量程宜为最大试验压力的1.5倍。试压用的温度计分度值应不大于1℃。

7、小型穿越工程

7.1 穿越管道、套管及焊接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6.2.1穿越管道、套管及焊接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7.2 穿入套管后,应测量管道绝缘电阻值,测量值应大于2MΩ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6.3.2管道穿入套管后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值应大于2MΩ。

8、小型跨越工程

8.1 管材、焊材、防腐保温材料和建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7.2管材、焊材、防腐保温材料和建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9、牺牲阳极阴极保护工程

9.1应用兆欧表测量绝缘接头电阻,测量值应大于2MΩ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8.2.2绝缘接头的绝缘电阻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值应大于2MΩ。

10、外加电流阳极阴极保护工程

10.1 应用兆欧表测量绝缘接头电阻,测量值应大于2MΩ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9.2.2绝缘接头的绝缘电阻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值应大于2MΩ。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

1、一般规定

1.1 管道组成件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与说明书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1.2管道组成件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与说明书。对质量若有疑问时,应按供货合同和产品标准进行复检,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管道组对和焊接

2.1 焊工应参加焊工考试且考核合格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10参加焊接作业人员应是按焊接工艺规程,经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合格焊工,焊工按取得的相应项目施焊。焊工资格考试按SY/T4103的规定执行。

2.2 无损检测人员应有获取资格证书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27焊缝无损检测应有GB/T 9445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承担,评片应有取得Ⅱ级资格证书及以上的检测人员承担。

2.3 焊缝外观检查合格后应对其进行无损检测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28焊缝外观检查合格后应对其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应按SY/T4109的规定执行。

2.4 无损检测比例应符合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29无损检测的比例及验收合格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没有规定,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管道对接焊缝无损检测数量及合格等级应符合表8的规定。

穿越站场道路的管道焊缝、试压后连头的焊缝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查。

不能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部位的焊缝,按GB 50235进行渗透或磁粉探伤,无缺陷为合格。

2.5 管道焊缝无损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3.1.2管道焊缝无损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管道系统吹扫和试压

3.1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压和吹扫试验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0.1.1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吹扫和压力试验,清除管道内部的杂物并检查管道及焊缝的质量。可用0.1MPa~0.2MPa的压缩空气进行爆破吹扫。

3.2 试压用压力表应符合相关规定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0.1.4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过校验合格,并且有铅封。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量程范围为最大试验压力的1.5倍。试压用的温度计分度值不应大于1℃。

3.3 水压试验、气压试验的试压压力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0.2.1若设计无规定时,水压试验时,管道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气压试验时,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应低于0.4MPa。水压试验时,无漏、无压降为合格;气压试验无渗漏为合格。

3.4 管道严密性试验应符合相关合格标准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0.2.2若设计无规定时,管道严密性试验压力按设计压力进行。水压试验时,无渗漏、无压降为合格。气压试验无渗漏为合格。

(二)一般性条款

集输管道工程

1、管道预制

1.1 坡口加工后,坡口表面应无裂纹、夹层、重皮、凹凸、熔渣和毛刺等现象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7.1.3坡口宜采用机械方法加工,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夹层、重皮、凹凸、熔渣和毛刺等。

1.2 坡口加工后,管口是够平齐,管口不平度不应大于1mm,管口倾斜程度不应超过2mm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7.1.4坡口加工后管口应平齐,管口不平度不应大于1mm。管口的端面倾斜应不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应超过2mm。

1.3 不等壁厚钢管组对,内外壁对齐时,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7.1.5不等壁厚钢管的管件组对时,若要求外壁对齐,则内壁应作削薄处理,削薄长度不应小于3倍的壁厚差;如果要求内壁对齐,当薄壁厚度的不大于10mm而厚度差大于3mm,或当薄壁厚度大于10mm而厚度差大于薄壁厚度的30%或超过3mm时,外壁应作削薄处理,削薄长度应不小于3倍的壁厚差。

1.4 直管相邻环焊缝间距是应不小于150mm,且大于管径的1.5倍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7.3.4直管相邻环焊缝间距应大于管径的1.5倍且应不小于150mm。

2、管沟开挖

2.1 管沟开挖前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且交底内容齐全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8.1.1管沟开挖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管沟挖深、沟底宽度、边坡坡度、弃土位置等要求。

2.2 管沟开挖深度小于5m或深度超过5m时,边坡应分别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8.1.3管沟边坡宜执行以下规定:

1 深度在5m以内的管沟最陡边坡坡度宜符合表2的规定。

2 深度超过5m的管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缓边坡、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等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板桩加固的方法。

2.3 沟边堆土距沟边应不小于0.5m,且生熟土应分层堆放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8.1.4管沟开挖时,宜将弃土堆放在没有布管的一侧,堆土距沟边应不小于0.5m,表层耕植土与下层土壤应分层堆放。

2.4 沟底标高偏差应在0mm~100mm范围内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8.2.1管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标高允许偏差为0mm~100mm。

2.5 管沟转点位置偏移量应不大于100mm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8.2.2管沟转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位置偏移应不大于100mm。

2.6 多管道同沟敷设,应为两边管道外缘各加250mm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8.3.1多管道同沟敷设时,管沟底宽应为两边管道外缘各加250mm。

2.7 石方段管沟应加深200mm,布管前用细土回填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8.3.2石方段管沟应加深200mm,布管前用细土回填。

3、管道组对

3.1 管道组对前管内杂物应清理干净,管口内外20mm范围内应打磨干净,露出金属光泽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9.1.1管道组对前应清除钢管内的积水、泥土与石块等杂物。将管端内外20mm范围内的油污、泥水清除,并打磨露出金属光泽。

3.2 管道组对应采用对口器,使用内对口器时,应在根焊道完成后撤出;使用外对口器应完成50%根焊道后撤出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9.1.2管道组对应采用对口器。当使用内对口器组对时,在完成根焊道之后撤出对口器;当使用外对口器组队时,在撤出对口器之前,至少应完成50%的根焊道焊接,且根焊道应均匀分布在管子圆周上。

3.3 管道开孔与焊缝间距应大于100mm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9.1.3:管道开孔边缘与焊缝的距离应大于100mm。

3.4 管道转角应采用弯管、弯头敷设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9.1.4转角处应采用弯管、弯头或弹性敷设,不应用斜口连接。

3.5 对口错边量应满足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9.3.2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压管道对口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2 中压管道对口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5%且不大于1.6mm。

3.6 直焊缝与螺旋焊缝错开量应不小于100mm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9.3.3直焊缝管或螺旋焊缝相互组对时,其直缝或螺旋焊缝应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100mm。

4.3 焊材保管应满足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3焊接材料应满足一下要求:

1 焊条无破损、变色,无油污杂物;焊丝无锈蚀、污染现象;保护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2 焊条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烘干。焊接现场应设恒温干燥箱,随用随取。当天未用完的焊条应收回,可不烘干。若受潮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烘干。

3 在焊接过程中不应出现焊条发红或严重偏弧。

4.4特殊环境下焊接作业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4在下列环境中,如无有效防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作业。

1 雨天或雪天。

2 大气相对湿度超过90%。

3 气体保护焊时,风速超过2.2m/s;低氢焊条电弧焊,风速超过5m/s;纤维素焊条电弧焊,风速超过8 m/s药芯焊丝自保护焊,风速超过11 m/s。

4.5 施焊时焊接二次线连接应可靠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5施焊时不应在坡口以外的管壁上引弧,焊机二线与管道应有可靠的连接方式,以防止和避免地线与管壁之间产生电弧而烧伤管材。

4.6 焊口完成后应行标识,且不应损伤母材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6每道焊口完成后,应用书写或粘贴的方法在距焊口(介质流动方向)下游1m处标识焊工或作业组代号及流水号,不应用有损母材的方法识别。

4.7 焊前预热温度、预热宽度等应满足焊规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9要求焊前预热的管道其预热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预热应按焊接工艺规程执行。

2 预热应在焊口两侧及周向均匀进行,应防止局部过热,预热宽度应为焊缝两侧各100mm。

3 异种钢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可焊性差的钢材的要求确定。

4 焊接过程中的层间温度不应低于其预热温度。

4.8 焊后保温、热处理加热范围应符合焊规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10要求焊后保温或热处理的管道其后热和热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焊后保温和热处理应按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执行。

2 热处理加热范围应为焊口两侧各大于焊缝宽度的3倍,且不小于25mm,加热区以外的100mm范围应予保温。

3 热处理后的焊缝硬度值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否则应对焊缝重新进行热处理。一道焊缝热处理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4.9 焊缝返修焊工应具备相关资质,且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不能多于2次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11焊缝返修应由具有返修资格的焊工按焊缝返修工艺规程进行,同一部位的返修不能多于2次。

4.10 组焊完毕管道管口应加盖封堵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1.12组对完成的焊口宜在当天完成。每日下班前,应将组焊完毕的管道端口加盖临时封堵。

4.11 焊接前坡口表面及两侧10mm范围内应清除铁锈、水分、油污和灰尘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3.1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并清除坡口表面及其两侧至少10mm范围内的铁锈、水分、油污和灰尘等

4.12 焊缝应无裂纹、气孔、夹渣、熔合性飞溅或凹陷等缺陷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3.2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夹渣、熔合性飞溅及凹陷等缺陷。

4.13 焊缝咬边深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3.3咬边深度应不大于管壁厚的12.5%且不超过0.8mm。在焊缝任何300mm的连续长度中,累计咬边长度应不大于50mm。

4.14 焊缝宽度应超出坡1mm~2mm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3.4焊缝宽度每边应超出坡口1mm~2mm。

4.15 焊缝余高应不大于1.6mm,局部不大于3mm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3.5焊缝余高不大于1.6mm,局部不大于3mm,但长度不大于50mm。

4.16 焊缝错边量应满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0.3.6焊缝错边量:高压管道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中压管道不应超过壁厚的15%且不大于1.6mm。

5.3 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强度试验抽查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2.3热缩套剥离强度试验应按SY/T 0413进行抽查。

5.4 补口后表面应平整,粘接应严密,且无起泡或皱折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3补口后表面应平整,粘接严密,不应有起泡与皱折等缺陷;接茬处应粘接牢固,衔接平整。

6、管道保温

6.1 底漆涂刷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2.1.3涂完的底漆,应检查其质量,如有损坏应予以修补。底漆未干时不应涂刷面漆。

6.2 特殊环境下涂刷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2.1.4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不应进行涂刷作业。

1 下雨、下雪、有雾。

2 环境温度低于5℃或高于40℃。

3 灰尘过多。

4 被涂表面温度高于65℃。

5 环境相对湿度大于85%。

6 钢管表面结露。

6.3 铁丝绑扎应牢固、充填应密实、无严重凹凸现象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2.3.1铁丝绑扎应牢固、充填应密实、无严重凹凸现象。

6.4 金属薄板保护层咬缝应牢固,包裹应紧凑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2.3.2金属薄板保护层咬缝应牢固,包裹应紧凑。

6.5 管壳预制块保温接缝应错开,水平管的接缝应在正侧面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2.3.3管壳预制块保温接缝应错开,水平管的接缝应在正侧面。

6.6 石棉水泥保护层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2.3.4石棉水泥保护层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

7、管道下沟及回填

7.1 管道回填前,沟内杂物应清理干净,回填土粒径应符合要求,回填高度应符合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

13.1.1管道回填前,应清除沟内积水、杂物,检查防腐层应完好,除预留段外,应及时进行管沟回填。

13.3.2管道回填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回填用最大粒径不超过10mm细土回填,且应高出管顶部300mm;第二次回填用其他土。农田地带表层用耕植土回填,回填土应高出自然地面300mm。

7.2管道下沟应采用起重设备,防腐层应无漏点且管道下方不应有悬空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

13.1.2管道下沟时,应采用起重设备及机械,不应采用撬、摔等方法直接下沟。

13.2.1管道下沟前,应对防腐层进行电火花检查并无漏点。

13.2.2管道下沟后,不应有悬空;若有悬空,应采用细土进行回填。

8、管道清扫及试压

8.1 管道试压前应编制试压方案,且报业主审批通过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4.1.2试压前应编制试压方案,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8.2 清管通球时,清管球直径应满足相关要求,且排除水不应污染环境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4.1.3当采用通球清管时,清管球充水后,直径过盈量应为管内径的5%~8%,通球时排出的水不应污染环境。

8.3 空气吹扫应在试压前后分别进行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4.1.4当采用空气吹扫清管时,应在试压前和试压后分两次吹扫,吹扫气体在管道中流速应大于20m/s。

8.4 管道吹扫完毕后,管口应封堵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4.1.6管道吹扫合格后应及时封堵。

8.5 水压、气压强度试验时,压力值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4.1.8以洁净水为试验介质时,其强度试验的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以压缩空气为试验介质时,其强度试验的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应等于设计压力。

9、输气管道干燥

9.1 管道干燥前应编制干燥方案,且通过业主审批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5.1.2管道干燥前应编制干燥方案,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10、小型穿越工程

10.1 穿越管道轴线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6.2.2穿越管道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平偏差:顶管穿越不大于1%L,河底开挖不大于200mm,路基开挖不大于100mm(L为穿越长度)。

10.2 管沟开挖深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6.2.3管沟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顶管穿越-40mm~+50mm;且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小型跨越工程

11.1 管桥基础顶面标高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7.3.1管桥基础顶面标高允许偏差±30mm。

11.2 管桥基础横截面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7.3.2管桥基础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50mm。

11.3 管道轴线偏移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7.3.3管道轴线偏移允许偏差±30mm。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

1、一般规定

1.1 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应符合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1.1站内工艺管道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与检验批的划分应按表1执行。

1.3 法兰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4法兰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法兰密封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划痕、径向沟槽、沙眼及气孔。

2 对焊法兰的尾部坡口处不应有碰伤。

3 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好无断丝。

4 法兰螺栓中心圆直径允许偏差为±0.3mm;法兰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相邻两螺栓孔中心间距的允许偏差为±0.3mm,任意两孔中心间距允许偏差为±1.0mm。

1.4 法兰连接件螺栓、螺母与垫片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6法兰连接件的螺栓、螺母与缠绕式垫片等应符合装配要求,不应有影响装配的划横、毛刺、翘边及断丝等缺陷。

1.5 三通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8三通的检验及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管应按支管实际内径开孔,孔壁应平整光滑,孔径允许偏差应为±0.5mm。

2 主管开孔口和支管坡口周围应清洁,无赃物、油渍和锈斑。开孔后,应采取措施保证主管内不应有任何铁屑、熔渣等杂物。对于在主管上较小的开孔应采取机械开孔方式。

3 三通断面坡口角度应满足设计规格书的焊接工艺要求,一般宜为35°±5°,钝边应为1mm~2mm。

4 支管与主管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支管高度的0.1%,且不应大于3mm。

5 各端面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应大于3mm。

6 加强板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拔制三通的检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壁厚、减薄量等应满足要求。

1.6 弯头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应有裂纹、分层、褶皱、过烧等缺陷等)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9弯头的检验及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弯头外观不应有裂纹、分层、褶皱、过烧等缺陷。

2 弯头壁厚减薄量应小于厚度的10%,且实测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计算壁厚。

3 弯头坡口角度应满足设计规格书或焊接工艺要求,一般宜为35°±5°,钝边应为1mm~2mm。

4 弯头的端面偏差、弯曲角度偏差、圆度偏差与曲率半径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1.7弯管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无裂纹、疤痕、褶皱、鼓包等缺陷)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10弯管的检验及其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弯管内外表面应光滑,无裂纹、疤痕、褶皱、鼓包等缺陷。

2 弯管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弯管直径应与相连接管子直径一致。

1.8 异径管壁厚、圆度、尺寸偏差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11异径管的检验及其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异径管的壁厚应大于大径端管段的壁厚。

2 异径管的圆度不应大于相应端外径的1%,且不大于3mm;两端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心值不应大于5mm。

3 异径管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4 偏心异径管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1.9 支吊架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应无毛刺、铁锈、裂纹、漏焊与表面气孔等缺陷等)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12支吊架的检验及其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吊架表面应无毛刺、铁锈、裂纹、漏焊与表面气孔等缺陷。

2 支吊架用的弹簧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分层与锈蚀等缺陷,工作圈数不应超过半圈。

3 自由状态时,弹簧各圈节距均匀,其节距允许偏差不应大于平均节距的10%。

4 弹簧两端支撑面与弹簧轴线应垂直,其允许偏差不应大于平均节距的2%。

1.10 管线补偿器圆度、长度偏差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3.13管线补偿器检验应按出厂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其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Ⅱ”形和“Ω”形补偿器的弯曲管子的圆度不应大于外径的8%,壁厚减薄量不应大于公称壁厚的15%,且壁厚不小于设计壁厚。

2 “Ⅱ”形补偿器悬臂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平面翘曲每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且总长平面翘曲不应大于10mm。

1.11 阀门应入场报验,报验资料应齐全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4.1阀门应有产品合格证,电动、气动、液压、气液联动、电液联动、电磁液动以及电磁动等阀门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1.12 阀门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4.2阀门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体、阀盖、阀外表面无气孔、砂眼、裂纹等缺陷。

2 阀体内表面平滑、洁净,闸板、球面等与其配合面应无划伤、凹陷等缺陷。

3 垫片、填料应满足介质要求,安装正确。

4 螺栓、连接法兰、内外螺纹应符合技术要求。

5 丝杆、手轮、手柄无毛刺、划痕,且传动机构操作灵活、指示正确,能完全到位。

6 其他阀门(电动、气动等)、各种零件齐全完好,无松动现象。

7 铭牌完好无缺,标记齐全正确。

8 所有阀门的备品备件,按装箱单数量齐全,且完好无损。

1.13 阀门强度和密封试验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4.3阀门的强度和密封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压用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并经校验合格。

2 阀门的检验范围应为:阀门均应进行现场单体试压检验。

3 阀门应用清水进行强度和密封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稳压不小于5min,壳体、垫片、填料等不渗漏、不变形、无损坏,压力表不降未合格。密封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稳压15min,不内漏、压力表不降为合格。

4 阀门进行强度试压时,其阀门应半开半闭,但球阀应为全开状态,以防对阀体密封的损坏,让中腔进水,整体试压。密封试压时应进行单面受压下阀门的开启。手动阀门应在单面受压下开启,检查其手轮的灵活性和填料处的渗漏情况;电动阀等应按要求调好限位开关试压运转后,进行密封试验下的单面受压开启,阀门两面都应进行单面受压下的开启,开启压力应大于或等于工作压力。不合格的阀门不应使用。

5 止回阀与截止阀可按流向进行强度和密封试验。止回阀应按逆流向做密封试验、顺流向做强度试验,截止阀可按顺流向进行强度和密封试验。

6 阀门试压合格后,应排除内部积水,密封面应涂保护层,关闭阀门,封闭主入口,并填写“阀门试压记录”。

1.14 安全阀安装调试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4.4安全阀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压力调试。当设计无规定时,其开启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05倍~1.15倍。回座压力应在0.9倍~1.05倍工作压力之间,调试不少于三次。调试合格后铅封,并填写记录。

1.15 液压球阀驱动装置中压力油应满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5.2.4.5液压球阀驱动装置,应按出厂说明书进行检查,压力油应在油标三分之二处,各部驱动灵活。

2、钢管下料和管件加工

2.1 钢管加工应切除氧化层,弧形波纹应消除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6.1.1高压条件下使用的钢管宜采用机械切割,中低压钢管可采用氧乙炔切割。切割后应将切割表面的氧化层除去,消除切口的弧形波纹,按要求加工坡口。

2.2 管汇的制作应符合相关规定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6.1.4管汇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汇母管划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母管划出中心线。

2)按图纸要求的间距划出开孔中心和开孔线。

2 管汇组对时,应首先进行子管与法兰的组对。母管与子管组对时应先组对两端子管,使之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母管,然后以两子管为基准组对中间各子管。

3 当子管的公称直径大于200mm时,定位焊六点,并均匀分布。

4 封头组对前,应将管汇内部清理干净,组对焊接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5 管汇焊接的无损检测应符合GB 150的规定。

2.3 弯曲变形钢管应校直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6.1.5钢管因搬运堆放造成的弯曲,使用前应进行校直,其直线度每米不超过1.5mm,全长不超过5mm。

2.4 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夹杂、毛刺、凹凸、缩口、熔渣、氧化物与铁屑等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6.3.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夹杂、毛刺、凹凸、缩口、熔渣、氧化物与铁屑等。

2.5 弯管表面应无裂纹、过烧、分层与皱纹等缺陷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6.3.5弯管表面应无裂纹、过烧、分层与皱纹等缺陷。

2.6 管汇母管制作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6.3.10制作管汇母管若采用焊接钢管对接时,纵缝或螺旋焊缝应错开100mm以上。

6.2.11当用螺旋焊缝钢管制作管汇母管时,在管端的螺旋焊缝处应进行补强焊接,其长度不应小于20mm。

3、管道安装

3.1 安装前应进行图纸会审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1管道安装前,工艺管道施工图应经土建、电气、仪表与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会审,尤其是对埋地管道与埋地电缆、给排水管道、地下设施与建筑物预留孔洞位置等进行校对。

3.2 安装前土建工程应验收合格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2与管道安装相关的土建工程经检查验收合格,达到安装条件。

3.3 管道相连的设备、管架与管墩应找正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3与管道连接的设备、管架与管墩应找正。安装固定完毕后,管架与管墩的坡向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4安装间断时,管口应封堵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5管子、管件与阀门等内部应清理干净,无污染与杂物。安装工作有间断时,应及时封堵管口或阀门出入口。

3.5 埋地管道回填前应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6埋地管道组焊检查合格后,应进行施压,防腐补口补伤并及时回填。回填前,应办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手续。

3.6 补强板焊缝应磨平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7不宜在管道焊缝位置极其边缘上开孔,当不可避免时,应对开孔处开孔直径1.5倍范围内进行补强,补强板覆盖的焊缝应磨平。

3.7 建筑物内钢管应加设护管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10钢管在穿建筑物时,应加设护管。护管中心线应与管线中心线一致,且建筑物内隐蔽处不应有对接焊缝。

3.8 阀门、管道安装(阀门填料、焊接方式、安装方向)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12阀门安装前,应检查阀门填料,其压盖螺栓应留有调节余量。

7.1.13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7.1.14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阀门不应关闭。

7.1.15阀门安装时,按介质流向确定其阀门的安装方向,应避免强力安装。

3.9 法兰连接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1.16法兰连接应按一下要求进行:

1 没对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一致。螺栓拧紧应按对称次序进行。所有螺栓应拧紧,受力应均匀,不应遗漏。

2 法兰连接时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1000,且不大于2mm。

3 管端与平焊法兰密封面的距离应为管子壁厚加2mm~3mm。

4 垫片应放在法兰密封面中心,不应倾斜或突入管内。梯槽或凹凸密封面的法兰,其垫片应放入凹槽内部。

5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保持同轴,并保证螺栓自由穿入。

6 螺纹法兰拧入螺纹短节端时,应使螺纹倒角外露,金属垫片应准确嵌入密封座内。

3.10 管道补偿器预拉伸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3.1管道补偿器安装前,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预拉伸(预压缩),其允许偏差为±10mm。

3.11 管道支架、托架、吊架及管卡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3.2管道支架、托架、吊架及管卡的选用及安装应按设计选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法正确。滑动支架应保证沿轴滑动无阻,且不发生横向便宜;固定支架应安装牢固。

3.12 法兰螺孔应跨中安装,其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3.3法兰螺孔应跨中安装,其允许偏差为±1mm。

3.13 法兰外径的偏差值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3.4法兰密封面应与管子中心垂直。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m时,在法兰外径上的允许偏差e为±1mm;当公称直径大于300mm时,在法兰外径上的允许偏差e为±2mm。

3.14 法兰螺栓拧紧后两个密封面应相互平行,其允许偏差应小于0.5mm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3.5法兰螺栓拧紧后两个密封面应相互平行,其允许偏差应小于0.5mm。

3.15 拧紧后螺栓应大于螺母2个~3个螺距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3.6拧紧后螺栓应大于螺母2个~3个螺距。

3.16 阀门手轮位置应合理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7.3.7阀门手轮位置,在水平管段上安装双闸阀时,手轮宜向上。一般情况下,安装后的阀门手轮或手柄不应向下。

4、管道组对与焊接

4.1 管道、管件、阀门和设备等连接时,不应采用强力对口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2管道、管件、阀门和设备等连接时,不应采用强力对口。

4.2 对口器组对焊接后,应在满足相关要求后撤出对口器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3管道安装时应采用对口器进行对口组焊。使用外对口器时,根焊应完成管道周长的50%以上且均匀分布时才能拆除对口器;使用内对口器时,根焊应全部完成后才能拆除对口器。

4.3 管端圆度超标时应校圆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4管子端口圆度超标时应进行校圆。校圆时宜采用整形器调整,不宜用锤击方法进行调整。

4.4 异径管错边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5异径管直径应与其相连接管段一致,配合的错边量不应大于1.5mm。

4.5 焊接作业开始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且根据焊评编制焊规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7在管道焊接生产中,对于任何初次使用的钢种、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和评定。焊接工艺试验和评定应符合SY/T 4103的规定。

8.1.9:根据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4.6 焊材保管应符合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12施焊前焊接材料应满足一下要求:

1 焊条无破损、变色,无油污杂物;焊丝无锈蚀、污染现象;焊剂无变质现象;保护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2 焊条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烘干。在无要求时,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为350℃~400℃,恒温时间1h~2h,焊接现场应设恒温干燥箱,温度控制在100℃~150℃,随用随取。当天未用完的焊条应重新烘干后使用,但重新烘干次数不应超过两次。纤维素焊条在包装良好无受潮时,可不进行烘干。若受潮时,应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80℃~100℃,烘干时间为0.5h~1h。

3 在焊接过程中出现焊条药皮脱落、发红或严重偏弧时,要停止焊接,立即更换。

4.7特殊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13在下列不利的环境中,如无有效防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作业:

1 雨天或雪天。

2 大气相对湿度超过90%。

3 采用气体保护焊时,风速超过2.2m/s;采用药皮焊条手工电弧焊时,风速超过8m/s;采用药芯焊丝自保护焊时,风速超过11m/s。

4 环境温度低于焊接规程中规定的温度时。

4.8 焊接时不应在坡口外管壁上引弧,焊机应接地且可靠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15施工时不应在坡口以外的管壁上引弧;焊机地线应有可靠的连接方式,以防止和避免地线与管壁之间产生电弧而烧伤管材。

4.9 焊口预热宽度应为焊缝两侧各100mm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22预热应在焊口两侧及周向均匀进行,应防止局部过热,预热宽度应为焊缝两侧各100mm。

4.10 热处理范围应符合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1.25热处理加热范围应为焊口两侧各大于焊缝宽度的三倍,且不小于25mm,加热区以外的100mm范围应予保温。

4.11 管道清理时,应将坡口及其内外表面20mm范围内的油、漆、绣、毛刺等污染物清除掉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2.2管道清理时,应将坡口及其内外表面20mm范围内的油、漆、绣、毛刺等污染物清除掉。

4.12 焊缝距离支吊架不应小于50mm,需要热处理的焊缝距离支吊架不应小于300mm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2.2.3焊缝距离支吊架不应小于50mm,需要热处理的焊缝距离支吊架不应小于300mm

4.13 焊缝距离弯管起弯点不应小于100mm,且不应小于管子外径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2.2.4焊缝距离弯管起弯点不应小于100mm,且不应小于管子外径。

4.14 直缝管纵向焊缝应易于检修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2.2.5直缝管的纵向焊缝应置于易检修的部位,且不宜在底部。

4.15 螺旋焊缝之间距离应错开100mm以上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2.2.6螺旋焊缝之间距离应错开100mm以上。

4.16 焊缝及其周围应清除干净,不应存在电弧烧伤母材的缺陷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3.2.1焊缝表面应整齐均匀,无裂纹、未焊透、气孔、夹渣与烧穿等缺陷。

8.3.2.2焊缝及其周围应清除干净,不应存在电弧烧伤母材的缺陷。

4.17 焊缝宽度应满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3.2.3焊缝宽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无要求时为坡口上两侧各加宽0.5mm~2mm。

4.18 焊缝余高应为0mm~2mm,局部不应大于3mm且长度不大于50mm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8.3.2.4焊缝余高应为0mm~2mm,局部不应大于3mm且长度不大于50mm。

4.19 咬边量应满足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表10:深度>0.8mm或>管壁厚,取二者中的较小值时,任何长度均布合格;深度>6%~12.5%管壁厚或>0.4mm,取二者中的较小值,在焊缝任何300mm连续长度中不超过50mm或焊缝的1/6,取二者中的较小值;深度≤0.4mm或≤6%的管壁厚,取二者中的较小值,任何长度均合格。

5、管沟开挖、下沟、回填

5.1 管沟开挖应按要求进行加深加宽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1.1管沟开挖应按管底标高加深100mm(用细土回填到设计标高)。单管敷设时,管低宽度应按管道公称直径加宽300mm,但总宽度不小于500mm;多管道同沟敷设时,管沟低宽应为两边管道外廊宽加500mm(沟下焊接应适当加宽)。

5.2 沟底被破坏(雨水浸泡等)或为岩石沟底时,应按设计规定处理;设计无规划时,应超挖200mm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1.2沟底被破坏(雨水浸泡等)或为岩石沟底时,应按设计规定处理;设计无规划时,应超挖200mm。

5.3 管低标高、管沟中心线、管沟沟底宽度偏差应符合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

9.1.3.1管低标高允许偏差为0mm~-150mm。

9.1.3.2管沟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0mm。

9.1.3.3管沟沟底宽度允许偏差为±100mm。

5.4 管沟回填前应进行隐蔽验收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2.1.2管沟回填前,管道焊缝应经无损检测合格,外防腐层经检验合格,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5.5 管道与沟底应紧贴,悬空段应用细土或砂塞填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2.2管道与沟底应紧贴,悬空段应用细土或砂塞填。沟底的水平度或坡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5.6 下沟前管沟内应清理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2.3.1管道下沟前清理时,应清理沟内塌方和硬土块,排除管沟内积水。

5.7 管沟回填相应范围内应采用细土回填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2.3.2石方段管沟回填周围200mm内,应按设计规定处理;设计无规定时,回填土应使用细土。

5.8 管沟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层200mm~300mm厚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9.2.3.3管沟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层200mm~300mm厚。

5.10 吹扫试压方案应经监理和业主审批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0.1.5制定吹扫试验方案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应经业主和监理审批后实施。

5.11 吹扫合格后应封堵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0.1.11:吹扫合格后应及时封堵。

5.12 稳压时间应满足相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0.1.14当采用近中性洁净水进行水压试验时,升压应缓慢,达到强度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进行检查;合格后将压力降到设计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30min,进行检查。

6、管道防腐与保温

6.1 底漆涂刷应符合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1.4涂完的底漆,应检查其质量。如有损坏应予以修补;底漆未干时不应涂刷面漆。

6.2 管道除锈应无油脂、焊渣、砂尘、水露及其他污物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2.1管道除锈应无油脂、焊渣、砂尘、水露及其他污物。

6.3 涂层应无脱落、裂纹、气泡、流淌与露底等,颜色应一致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2.2涂层应无脱落、裂纹、气泡、流淌与露底等,颜色应一致。

6.4 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2.3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6.5 管托保温不应妨碍管道膨胀位移且不应损坏保温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1管托处的管道保温,不应妨碍管道的膨胀位移,且不应损坏保温层。

6.6 铁丝绑扎应牢固、充填应密实、无严重凹凸现象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2铁丝绑扎应牢固、充填应密实、无严重凹凸现象。

6.7 金属薄板保护层咬缝应牢固,包裹应紧凑。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3金属薄板保护层咬缝应牢固,包裹应紧凑。

6.8 管壳预制块保温接缝应错开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4管壳预制块保温接缝应错开。

6.9 保护层玻璃布缠绕应平整,且无皱纹和空鼓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5保温层玻璃布缠绕应紧密,表面应平整,无皱纹和空鼓。玻璃布压边宽度应为30mm~40mm,搭接头长度不应小于100mm。玻璃布作为保护层时,表面涂漆厚度一下不露出玻璃布纹卫衣。

6.10 石棉水泥保护层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6石棉水泥保护层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

6.11 阀门、法兰处的管道保温应在法兰外侧预留出螺栓的长度并加20mm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7阀门、法兰处的管道保温应在法兰外侧预留出螺栓的长度并加20mm。

7、工程交工验收

7.1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的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2.1站内工艺管道工程的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7.2 站内工艺管道验收文件与记录应齐全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2.2站内工艺管道工程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

1 工程说明

2 主要验交实物工程量表

3 施工图设计修改通知单

4 技术核定(联络)单

5 防腐施工记录

6 保温施工记录

7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9 阀门试压记录

10 无损检测报告

11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2 管道吹扫记录

13 竣工图

站内工艺管道防腐

1.1 管道防腐、检漏方法、防腐施工的条件、防腐层的修补钢管表面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1:

11.1.1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及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防腐保温。

11.1.2管道防腐应符合现行防腐标准。

11.1.3检漏方法应符合SY/T 0063。

11.1.4涂完的底漆,应检查其质量。如有损坏应予以修补;底漆未干时不应涂刷面漆。

11.1.5涂漆超过一遍时,前后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若涂装间隔超过规定时间,应对涂层表面讲行处理后才能洪行下一道涂层的施工。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不应进行涂刷作业:

1 下雨、下雪、有雾。

2 环境温度低于5℃或高于40℃。

3 灰尘过多。

4 被涂表面温度高于65℃。

5 环境相对湿度大于85%。

6 钢管表面结露。

11.1.6施工中涂层受到损伤应及时修补。

11.1.7涂层干燥前出现皱纹或附着不牢应进行修补。

11.1.8保温应在钢管表面质量检查及防腐合格后进行。

1、管道防腐

1.2 使用的防腐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1.1防腐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3 除锈等级应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1.2除锈应达到Sa2.5级。

1.4 防腐层检漏电压值及剥离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留有记录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1.3防腐层电火花检漏及剥离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5 涂层应无脱落、裂纹、气泡、流淌与露底等,颜色应一致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2.2涂层应无脱落、裂纹、气泡、流淌与露底等,顏色应一致

1.6 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符合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2.2.3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管道保温

2.1 保温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1保温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2 铁丝绑扎应牢固、充填应密实,无严重凹凸现象。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2铁丝绑扎应牢固、充填应密实,无严重凹凸现象。

2.3 金属板保护层咬缝应牢固,包裹紧凑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3金属板保护层咬缝应牢固,包裹紧凑。

2.4 管壳预制保温块保温接缝应错开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4管壳预制保温块保温接缝应错开。

2.5 保温层玻璃棉缠绕应紧密,表面平整,无皱纹空鼓。搭接长度应满足要求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5保温层玻璃棉缠绕应紧密,表面平整,无皱紋空鼓。玻璃布压边宽度应为30mm~40mm,搭接头长度不应小100mm。

2.6 石棉水泥保温层厚度均匀,表面光滑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6石棉水泥保温层厚度均匀,表面光滑。

2.7 阀门、法兰处的管道保温应在法兰外侧预留出螺栓的长度并加20mm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7阀门、法兰处的管道保温应在法兰外侧预留出螺栓的长度并加20mm。

2.8 保温层表面和伸缩缝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1.3.2.8保温层表面和伸缩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

2.9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齐全

SY420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12.2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质量文件和记录,包括:施工图设计修改通知单、防腐施工记录、保温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管道补口、补伤

3.1 所用防腐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1:

11.1.1管道防腐层补口、补伤的防腐材料、结构形式、防腐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2 除锈质量应合格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1.2补伤处的泥土、铁锈等杂物应清除干净。钢管表面除锈质量应达到GB/T 8923中规定的Sa2.5级的要求。

3.3 补口前应依据补口材料说明书对补口区域进行预热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1.3补口前应依据补口材料说明书对补口区域进行预热

3.4 补口及补伤所用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检报告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2.1补口及补伤所用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复检报告。

3.5 防腐层补口补伤后不应有漏点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2.2防腐层补口补伤后不应有漏点。

3.4 补口后表面应平整,粘接严密,不应有气泡与皱折等缺陷;接茬处应粘接牢固,衔接平整。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3补口后表面应平整,粘接严密,不应有气泡与皱折等缺陷;接茬处应粘接牢固,衔接平整。

3.5 管道防腐层补口及补伤应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SY420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11.3管道防腐层补口及补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设备安装类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机泵类设备安装工程

1、泵安装

1.1 安装前应核对泵设备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尺寸、外观质量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2.1 泵安装前应确认泵设备,包括电机、泵、泵组联合底座、地脚螺栓、垫铁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符合设计要求;核对机泵的主要安装尺寸是否与工程设计相符;泵设备的外表应无裂纹、损伤和锈蚀等缺陷,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出厂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设备图纸、易损备件、随机工具等齐全完好。

2、压缩机安装

2.1管道吹扫及清洗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2.3 管道吹扫及清洗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2 润滑油系统试运行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2.4 循环油系统试运行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游梁式抽油机安装

3.1 抽油机试运转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2.2 抽油机试运转时应达到下列要求:

1 利用平衡块的惯性断续启动抽油机,检查无卡杆、无偏磨井口填料盒、整机无明显振动等现象。

2 驴头摆动无明显振动。

3 减速器声音正常且无明显振动。

4 各运动部件、轴承和电动机运转平稳,润滑良好,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C,最高温度不超过70°C。

5 连杆等构件的焊缝处不得出现裂纹。

6 各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7 各连接件和紧固件应牢固、不松动。

8 抽油机整机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无明显振动。

9 当断电后,曲柄在任何位置时,刹车装置制动应可靠、平稳。

4、燃气轮机安装

4.1 二次灌浆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2.2 基础二次灌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比基础高一等级。

4.2 燃气轮机安装技术资料应齐全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2.3燃气轮机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 设备装箱清单。

2 随机供应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3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包栝总装记录、部件装配记录、检验试验记录和机组试运转记录。

4 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

5 制造图纸(总装配图、主要部件图、易损件图)。

塔类设备安装工程

1、塔体安装

1.1 随机技术文件应齐全,资料与实物相符,无损伤或锈蚀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2.1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到货的塔进行到货检验,检验以设备装箱单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压力窗口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竣工图、材料质量证明书等随机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检查箱号、箱数及包装情况,塔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是否相符,表面是否有损伤、变形及锈蚀情况,内件及附件的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1.2 应按要求办理书面告知书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2.2从事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在施工前办理书面告知。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1.3 应按要求申报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2.3 从事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施工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申报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2、塔内件安装及压力试验

2.1 塔内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厂合格证明书及安装说明等技术文件应齐全有效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2.1 塔内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安装说明等技术文件。

2.2 塔压力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2.2 塔的压力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

1、整装容器安装

1.1 容器的规格、型号及性能指标应符合标准或设计文件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1 整装容器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文件要求。

1.2 钢制圆筒形容器、原油电脱水容器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压力实验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5 钢制圆筒形压力容器和原油电脱水容器上的附件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压力试验。

1.3 常压容器的附件安装完毕后,应按要求做试漏试验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6 常压容器的各种附件及接管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验,时间不少于1h。

1.4 常压容器安装过程应按规范要求施工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7 常压容器应严格按照设备技术文件或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容器顶部应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连通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1.5 原油电脱水容器及电气安装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8 原油电脱水器及电气安装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应具有合格证,设备有标牌,并符合设计要求。

2、附件安装

2.1 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液面计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1.3 容器类设备附件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液面计安装位置正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2 安全阀校验和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1.4 安全阀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并应按轴线垂直方向安装。

3、橇装设备安装

3.1 设备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1.1 橇装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

求。

炉类设备安装工程

1、锅炉安装

1.1 锅炉出厂随机文件应齐全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1.2.1 锅炉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和下列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

1 锅炉总图

2 锅炉工艺流程图

3 流程图设备名称对照表

4 热力计算结果汇总情

5 锅炉质量证明书

6 水阻力计算书

7 强度计算书

8 烟风阻力计算书

9 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10 热膨胀系统图

11 安装使用说明书

12 锅炉程序控制图

13 锅炉动力原理图

14 各项报警整定值

15 锅炉配件证明书

2、锅炉辅机及附件安装

2.1 蒸汽管线焊缝射线探伤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2.2.1 蒸汽管线接口焊缝应按GB3323的规定进行射线探伤,探伤比例为100%,II级为合格。

3、加热炉安装

3.1 加热炉安装前制造厂与安装单位应进行交接验收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1.2.2 加热炉安装前,制造厂与安装单位应进行交接验收,制造厂应提供技术资料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产品出厂合格证。

2 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特性(设计压力、工作压力、试验压力、设计温度、工作介质);

2)产品竣工图;

3)主要零部件及附件表。

3 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受压元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

2)材质证明书、焊接材料合格证、焊接质量证明、隐蔽工程检查证明;

3)安装使用说明书;

4)设备、材料、配(构)件合格证明书;

5)设计变更通知(联络)单;

6)焊缝无损探伤结果;

7)焊缝质量的检查结果(包括超过两次的返修记录);

8)产品试板试验结果;

9)水压试验结果;

10)配套的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清单;

11)其他与图样不符合的项目。

4、加热炉附件安装

4.1 安全阀应检验合格,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2.2.1 安全阀应有合格证,安装前应经具有资格的单位校验合格,安全阀应安装垂直。

4.2 压力表应检验合格,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2.2.2 压力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表应有出厂合格证,安装前应检定合格,其精度不应低于1.5级。

2 压力表宜垂直安装,并力求和测压点位于同一水平面上;压力表的缓冲导压管内径应不小于10mm,导压管接头不得泄漏。

(二)一般性条款

机泵类设备安装工程

1、基本要求

1.1 承担设备安装工程机泵类设备施工的承包商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5.1 承担石油天然气设备安装工程机泵类设备施工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等级及质量管理体系。

1.2 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与校准,规格和精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5.15 用于质量验收的检査器具的规格和精度见附录B。

1.3 应具有开箱验收记录,并经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可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5.4 机泵类设备应经过开箱验收,验收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1.4 隐蔽工程应有验收记录,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5.6 机泵类设备安装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验收及认可签字。

2、泵安装

2.1 应组织设备开箱验收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1.1 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主要设备的供应商对到货的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开箱检验以装箱单为依据,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及主要安装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设备的外观质量;清点随机零部件、备件、密封件、附属材料及工具,查验随机技术文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是否齐全。开箱检查中如发现有损坏、锈蚀、缺件,备件及质量文件不全等问题,应及时提出,妥善处理。开箱检查完毕应形成记录并办理移交手续。

2.2 机泵安装前应检查验收基础混凝土尺寸、位置和标高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2.2 机泵安装前应检查泵基础的尺寸、位置和标高,并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且基础承重面应预留出垫铁高度,一般预留高度为30mm〜70mm。

2.3 泵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3.1 泵安装时,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2.4 机泵安装前应检查地脚螺栓、螺母、垫片、材质和规格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

6.2.3 地脚螺栓、螺母、垫圈的材质、规格应符合泵随机技术文件或设计要求。

6.3.2 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

2.5 地脚螺栓灌浆前,设备及基础表面处理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3.3 采用预留孔灌浆法安装地脚螺栓,灌浆前设备底座应保持清洁、除去油污和泥土,被油污沾染的基础应凿去油污的表面;设备外缘的灌浆层应平整,高度应略高于设备底座底面。

2.6 检查地脚螺栓的安放位置及预留孔的灌浆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

6.2.4 埋设预留孔中的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

2 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a应大于15mm,地脚螺栓底端不应碰孔底。

6.2.7 地脚螺栓预留孔灌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浆前,应对灌浆处清洗洁净。

2 灌浆宜采用细碎石混凝土,其强度应比基础混凝土强度高一等级。

3 灌浆时应捣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倾斜和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

2.7 采用联合底座安装及无垫铁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

6.3.5 采用联合底座安装泵组时,安装前混凝土基础应完全固化,基础表面应凿毛,使其变得粗糙;麻点密度每平方分米内有3〜5个点为宜,麻点深度一般不应小于10mm,表面不允许有油污或疏松层;联合底座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0.15/1000。

6.3.6 泵采用无垫铁安装时,当一次灌浆达到设计强度的75%时,可以松掉或取出用于临时支撑泵组底座的顶丝和支撑件。

6.3.7 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才能抽取临时垫铁,安装正式垫铁,并拧紧地脚螺栓,各螺栓拧紧力应均匀,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接触均应紧密,拧紧螺母后,螺栓伸出螺母长度宜为2〜5扣。

2.8 检查垫铁的材质、规格及安放位置和距离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

6.2.5 泵调平常用的斜垫铁和平垫铁应符合泵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斜垫铁的材料宜采用普通碳素钢。

2 钢制平垫铁的厚度h最小为2mm;斜垫铁的斜度宜为1/10〜1/20;对振动较大或精密设备的垫铁斜度宜为1/40。

6.2.6 当设备的负荷由垫铁组承受时,垫铁组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图样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

2 垫铁组在能放稳和不影响灌浆的情况下,应放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

3 相邻两垫铁组间的距离宜500mm〜1000mm,但注水泵相邻两垫铁组间的距离宜为300mm〜500mm。

4 每一垫铁组的面积,应根据设备负荷,按式(1)计算。

2.9 垫铁安放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3.4 使用垫铁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铁组由代号相同的平垫铁和斜垫铁组成,斜垫铁应成对使用,且斜垫铁斜度应相同,承受重负荷或有较强连续振动的设备,宜使用平垫铁。

2 垫铁组应安放平稳整齐,垫铁之间应接触良好;斜垫铁应成对使用,并放置在平垫铁上面,放置平垫铁时,厚的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

3 垫铁组宜减少垫铁的数量,斜垫铁不得超过一对,垫铁总数不宜超过5块,垫铁组的总高度不宜超过70mm。

4 泵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mm〜30mm,斜垫铁应露出l0mm〜50mm。平垫铁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5 泵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并应用手锤逐组轻击听音检查。对高速运转的设备,当采用0.05mm塞尺检査垫铁之间及垫铁与底座面之间的间隙时,在垫铁同一断面处以两侧塞入的长度总和不得超过垫铁长度或宽度的1/3。

6 灌浆前垫铁组用定位焊焊牢;钩头成对斜垫铁,能用灌浆层固定牢固的可不焊;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泵调平后,其垫铁均应与金属结构用定位焊焊牢。

2.10 电机底座上的垫板与机爪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3.13 电机底座上部的垫板与机爪之间的接触面应达到75%以上,用0.05mm塞尺检查,大中型电机不得塞进5mm,小型电机不应塞进10mm。

2.11 泵安装应找正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2.8 泵的找正应符合下列要求:1 驱动机轴与泵轴、驱动机轴与变速器轴以联轴器连接时,两半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GB 50231的规定执行。

2 驱动机与泵轴以皮带连接时,皮带轮两平面相对轴向偏移量:平皮带轮不应大于1.5mm;三角皮带轮不应大于1.0mm,两轴平行度不应大于0.5mm/m。

2.12 泵的试运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2.9 泵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固定连接部件牢固不应有松动,各结合面应无渗漏;转子及各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

2 电机与泵传动装置的润滑应正常,输油泵组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C,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C;离心泵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C,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C;注水泵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60°C,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C;螺杆泵轴承温升不应高于35°C或不应比油温高20°C;轴流泵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35°C,其温度不应大于75°C;特殊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温升,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的规定;润滑油不应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安全阀、溢流阀、补油阀、放气阀等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正确、灵敏、可靠。

4 泵在额定工况点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小于2h,高速泵及特殊要求的泵的试运时间应符合设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压缩机安装

3.1 应组织设备开箱验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并签署意见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1.1 设备开箱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主要设备供应商共同对到货设备进行检验,开箱检验以装箱单为依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照图纸、技术资料核对机器及其零部件、附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对机器进行外观检查。

2 确认需做进一步质量检验的零、部件应另行编制检验方案。

3 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应在整理好的验收记录上签字。

3.2 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设备技术文件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2.1 压缩机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设备技术文件。

3.3 无负荷试运转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2.5 无负荷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4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2.6 负荷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5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3.1地脚螺栓安装质量要求及其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应符合:

1 螺栓成垂直无歪斜。

2 螺栓光杆部分应无油污和氧化皮,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

3 地脚螺栓与孔壁距离不得小于20mm。

4 螺母拧紧后螺栓的螺纹上端应露出2〜3扣,并受力均匀。

5 地脚螺栓底部与孔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m。

3.6 垫铁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3.2 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铁放置应靠近地脚螺栓,相邻垫铁组间距一般为500mm左右。

2 斜垫铁应配对使用,不得超过一对,斜、平垫铁组对时,不超过5层,高度为30mm〜70mm。

3 垫铁与基础、垫铁之间接触紧密,受力均匀,不得偏斜、悬空。

4 平塾铁应露出底座10mm〜30mm,斜垫铁应露出底座10mm〜50mm。

5 找平后,应将垫铁组层间用定位焊焊牢。

3.7 无垫铁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7.3.3 无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垫铁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其标高允许偏差为±2mm;采用压浆法施工时,垫铁之间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2 机器底板上无调节螺栓的压缩机安装时,可用自制螺丝千斤顶进行机组找平、找正。在留出螺丝千斤顶位置以后,应采用微胀混凝土或无收缩混凝土进行二次灌桨,待二次灌浆层达到设计要求强度75%以上时,方可取出螺丝千斤顶,随后补灌空洞部分。

4、风机安装

4.1 应组织设备开箱验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并签署意见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8.1.1 风机的开箱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主要设备供应商共同对到货设备进行检 验,开箱检验以装箱单为依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箱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零部件和配套件数量应齐全;

2)重要安装尺寸应与设计相符;

3)进出口方向、导流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主要零部件重要部位应无碰伤或明显变形;

5)风机进出口应防护;

6)消音和防震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应在整理好的验收记录上签字。

4.2 风机型号、规格及随机资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8.2.1 风机的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随机技术文件。

4.3 风机试运转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8.2.3 风机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4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8.3.1 埋设预留孔中的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

2 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母部分应涂少量油脂。

3 地脚螺栓任一部位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地脚螺栓底端不应碰孔底。

4 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均应紧密。

5 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的长度宜为2〜5扣,受力均匀。

4.5 垫铁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8.3.2 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垫铁放置应靠近地脚螺栓,垫铁间距一般为500mm左右。

2 斜垫铁应配对使用,且不得超过一对,斜垫铁与平垫铁组成垫铁组时,不得超过5层,高度为30mm〜70mm。

3 垫铁与基础、垫铁间接触应紧密,受力均匀,不得偏斜、悬空。

4 平垫铁应露出底座l0mm〜30mm,斜垫铁应露出底座10mm〜50mm。

5 找平后应将垫铁组断续焊牢。

4.6 风机与电机连接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8.3.3 风机与电机连接的要求:

1 皮带轮两平面相对轴向位移量:平皮带轮不大于1.5mm;三角皮带轮不大于1.Omm,两轴平行度不大于0.5mm/m。

2 皮带轮的张力应适当,松紧程度一致,转子灵活。

3 风机主体风筒上部接缝、前后风筒和扩散筒的连接法兰应接合严密,前后风筒与扩散筒应与基础连接牢固(轴流式)。

4.7 联轴器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8.3.4 联轴器安装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5、游梁式抽油机安装

5.1 应组织设备开箱验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并签署意见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1.1 抽油机到货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供货单位共同参加抽油机的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检查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检查:

1 抽油机的包装情况应良好。

2 装箱单、抽油机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完备。

3 核对抽油机的型号及装配号。

4 按装箱单检查,零部件及配件应齐全,且不得有损伤、镑蚀等缺陷。

5.2 抽油机型号、规格及随机资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2.1 抽油机的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随机技术文件。

5.3 中心控制桩与设备就位基准线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1 中心控制桩与设备就位基准线允许偏差不大于2mm。

5.4 底座中心与设备就位基准控制线的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2 底座中心与设备就位基准控制线的偏差不大于2mm。

5.5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3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脚螺栓应垂直无歪斜。

2 螺栓光杆部分应按设计进行防腐处理,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保护。

3 螺栓不应碰触孔底,螺栓上任一部位离孔壁距离不应小于15mm。

4 螺母拧紧后,螺栓外露螺纹应为2〜5扣,且受力均匀。

5 螺母与垫圈、垫圈与底座间的接触均应良好。

5.6 垫铁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4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相邻两垫铁组间距宜为500mm〜lOOOmm。

2 每组垫铁应尽量减少垫铁块数,且不宜超过5块。斜垫铁应成对使用,且不得超过一对,垫铁总厚度不宜大于70mm,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最薄的放在中间。

3 垫铁与基础、垫铁与垫铁之间接触应紧密,受力均匀,不得偏斜悬空。

4 抽油机找平后,垫铁应露出底座底面外边缘,平垫铁应露出10mm〜30mm,斜垫铁应露出10mm〜50mm。垫铁组伸人底座的长度应超过基础地脚螺栓的中心。

5 抽油机找正找平后,各垫铁层间应用定位焊固定。

5.7 两曲柄纵轴线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5 安装时,两曲柄纵轴线应成一平面,并通过减速器输出轴中心线,两曲柄最远销孔相对位置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5.8 在上下死点位置时,两连杆应重合为一直线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6 在上下死点位置时,两连杆重合为一直线。

5.9 平衡块与曲柄装配面及燕尾槽内不应有杂物,平衡块位置应适度且紧固牢固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7 平衡块与曲柄装配面及燕尾槽内无杂物,平衡块位置适度且紧固牢固。

5.10 机体及零部件的锈蚀应除净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8 机体及零部件的锈蚀应除净。

5.11 底座水平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9 底座水平度纵向允许偏差应不大于3/1000,横向允许偏差应不大于0.5/1000。

5.12 支架顶平面水平度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10 支架顶平面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1000。

5.13 悬绳器中心与井口中心同心度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11 悬绳器中心与井口中心同心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5mm。

5.14 电机皮带轮端面与减速器皮带轮端面安装精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9.3.12 电机皮带轮端面与减速器皮带轮端面应在同一平面内,且保证两轴相互平行,以减速器皮带轮端面为基准,电动机皮带轮端面的拉线距离应不大于1mm。

6、燃气轮机安装

6.1应组织设备开箱验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并签署意见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1设备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必要时供货商参加)对到货的燃气轮机进行设备开箱检验,开箱检验以装箱单为依据,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及主要安装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査设备的外观质量;清点随机零部件、备件、密封件、附属材料及工具和随机技术文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是否齐全。开箱检查中如发现有损坏、锈蚀、缺件、备件及质量文件不全等问题,应及时提出,妥善处理。开箱检査完毕应形成记录并办理移交手续。

6.2 基础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2.1 燃气轮机基础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验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6.3 基础二次灌浆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1基础灌浆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表面应进行修整。基础表面应凿去浮浆层并铲成麻面;麻面数量为5点/dm2〜10点/dm2,每点深度一般不小于10mm;混凝土基础上表面放置垫铁处应铲平,垫铁摆放后其纵向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 底座与二次浇灌层接触的表面应清理干净,无油漆、油污。

3 基础灌浆前用水将基础表面冲洗干净,保持湿润不少于24h,灌浆前lh应吸干积水;清除预留孔中的杂物。二次灌浆应在设备找正找平、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并且记录经确认后进行。

4 浇灌的部位不应妨碍机组及管道热膨胀。

6.4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2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成垂直无歪斜。

2 螺栓光杆部分应无油污和氧化皮,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

3 地脚螺栓与孔壁距离不得小于20mm。

4 螺母拧紧后螺栓的螺纹上端应露出2〜3扣,并受力均匀。

5 地脚螺栓底部与孔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m。

6.5 垫铁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3 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铁放置应靠近地脚螺栓,相邻垫铁组间距一般为500mm左右。

2 斜垫铁应配对使用,不得超过一对,斜、平垫铁组对时,不超过5层,高度为30mm〜70mm。

3 垫铁与基础、垫铁之间接触紧密,受力均匀,不得偏斜、悬空。

4 平塾铁应露出底座10mm〜30mm,斜垫铁应露出底座10mm〜50mm。

5 找平后,应将垫铁组层间用定位焊焊牢。

6.6 无垫铁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4 无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垫铁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其标高允许偏差为±2mm;采用压浆法施工时,垫铁之间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2 机器底板上无调节螺栓的压缩机安装时,可用自制螺丝千斤顶进行机组找平、找正。在留出螺丝千斤顶位置以后,应采用微胀混凝土或无收缩混凝土进行二次灌桨,待二次灌浆层达到设计要求强度75%以上时,方可取出螺丝千斤顶,随后补灌空洞部分。

6.7 燃气轮机找平、找正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5燃气轮机找平、找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不大于5mm,设备标高偏差为±5mm。

2 机身纵横向水平度允许偏差应小于0.05/1000。

6.8 底盘与机壳各支承座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6 底盘与机壳各支承座的配合平面应光洁并且接触严密,接触面积应大于75%并分布均匀。外部检查时用0.05mm塞尺在四脚处不能塞入。

6.9 轴承座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7 轴承座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轴承座油管及油孔畅通、清洁。

2 轴承座油箱应作灌油试验,灌油高度不应低于回油管上壁,24h内应无渗漏。

3 轴承座与轴承盖的水平结合面,拧紧螺栓后,用0.05mm塞尺检查,不应塞入;通过压力油的油孔四周用着色法检査时应连续接触。

6.10 联轴器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SY 4201.1-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10.1.3.8 联轴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照制造厂提供的找正图表或冷态对中数据进行对中。

2 联轴器上部件不应松动,键、锁紧螺钉、螺母等均应可靠地锁紧。

3 联轴器法兰端面应光洁、无毛刺。

3 联轴器对中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要求。

塔类设备安装工程

1、基本要求

1.1 承担塔类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1 承担石油天然气建设塔类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安装施工的资质等级,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2 承担塔类设备安装工程焊接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2 承担石油天然气建设塔类设备安装工程焊接的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从事相应工作。

1.3 承担塔类设备安装焊接无损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3 承担塔类设备安装焊接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从事无损检测工作。

1.4 应组织施工图(会)审查及设计交底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14 塔类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附录C验收。

1.5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应齐全有效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1.6 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与校准,规格和精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5 施工用检验器具的规格和精度见附录A,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和(或)校准及计量验证,且应合格。

1.7 应具有开箱验收记录,并经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可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14 塔类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附录C验收。

1.8 隐蔽工程应有记录,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5.14 塔类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附录C验收。

2、塔体安装

2.1 基础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2.4 基础应进行交接检验,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GB50204的规定。混凝土基础表面不得有油渍及疏松层。基础施工时没有对基础表面做拉毛处理的,基础表面除了放置垫铁以外要凿成麻面,在100mm*100mm面积内有3~5深度不小于10mm的麻点为宜。混凝土基础上表面放置垫铁处应铲平,垫铁摆放后其纵向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2 二次灌浆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2.5 基础灌浆前应用水将基础表面冲洗干净,保持湿润不少于24h,灌浆前1h应吸干积水;清除预留孔中的杂物。二次灌浆应在设备找正找平、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并且记录经确认后进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比基础高一等级。

2.3 塔体安装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3.1 塔体安装尺寸允许偏差见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中心线不大于5mm。

2 位置标高+5mm。

3 铅垂度不大于H/1000,且不超过30mm。

2.4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3.2 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之间的接触均应紧密。

2 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的长度不少于两扣,受力均匀。

3 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

4 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纹应无损坏、锈蚀,外涂少量油脂。

5 地脚螺栓任一部位距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地脚螺栓底端与孔底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2.5 垫铁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3.3 垫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地脚螺栓近旁至少应有一组垫铁,有加强筋的塔底座,垫铁应垫在加强筋下。相邻两垫铁组的中心距应不大于500mm。

2 每一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五块,余垫铁下面应有平垫铁;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薄的放在中间;斜垫铁应成对使用,斜面应相向使用,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全长的3/4,相互间的偏斜角度应不超过3度,垫铁组高度宜为30mm~80mm。

3 垫铁直接放置在基础上,与基础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应大于50%。

4 设备找正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垫铁应露出设备支座底板外缘10mm~30mm,垫铁组伸入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垫铁组的三侧应进行层间点焊固定。

2.6 塔内清扫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3.4 塔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清扫,不得有附着物及杂物。

2.7 塔封闭应有记录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1.3.5 塔清洗或清理合格后应进行封闭,并进行记录。

3、塔内件安装及压力试验

3.1 塔内部支撑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1 塔内件安装前,按内件总层数的20%复验塔内部支撑件的安装质量,其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

3.2 降液板的支持板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2 降液板的支持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3.3 降液板、塔盘支撑件安装尺寸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3 降液板、塔盘支撑件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3.4 塔盘面水平度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4 塔盘面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3.5 塔盘气液分布元件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5 塔盘气液分布元件的安装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3.6 颗粒填料(环形、鞍形、鞍环形及其他)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6 颗粒填料(环形、鞍形、鞍环形及其他)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颗粒填料应干净,不得含有泥沙、油污和污物。

2 颗粒填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避免破碎或变形,破碎变形者应拣出。塑料环应防止日晒老化。

3 颗粒填料在规则排列部分应靠塔壁逐圈整齐正确排列,排列位置允许偏差为其外径的1/4。

4 乱堆颗粒填料也应从塔壁开始向塔中心均匀填平。鞍形填料及鞍环形填料填充的松紧度要适当,避免架桥和变形,杂物应拣出,填料层表面应平整。

5 颗粒填料的质量、高度和填充体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7 丝网波纹填料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7 丝网波纹填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丝网波纹填料填充时,应保证设计规定的丝网波纹片的波纹方向与塔轴线的夹角,其允许偏差为+5度。

2 丝网波纹填料分块装填时,应从人孔装入,每层先填装装塔壁一圈,后逐圈向塔中间装填,每块用特制的夹具固定,填装时应压紧,网块与筒体内壁、网块与网块应相互紧贴,无间隙。

3 丝网波纹填料的质量、填充体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8 液体分布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SY 4201.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2部分:塔类设备》6.2.3.8 液体分布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规定。

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

1、基本要求

1.1 承担设备安装工程容器类设备施工的承包商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1 承担容器类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安装施工的资质等级,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2 承担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焊接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2 承担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焊接的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从事相应工作。

1.3 承担容器类设备安装焊接无损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3 承担容器类设备安装焊接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从事无损检测工作。

1.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应齐全有效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1.5 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与校准,规格和精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5 施工用检验测量装置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检验器具的规格和精度见附录A。

1.6 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6 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a)容器及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1.7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形成检查记录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6 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1.8 隐蔽工程或关键工序应有记录,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5.6 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c)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交接检验时,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整装容器安装

2.1 容器规格型号及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配件应齐全、无损伤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2 整装容器进场时应对型号、规格、外观及配件等进行验收,表面无划伤及外力冲击破损,配件齐全。

2.2 基础质量应符合要求,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80%以上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3 整装容器基础的验收应符合GB 50204和GB 50205的相关规定,容器安装前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80%以上。

2.3 活动支座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2.4 卧式容器安装时活动支座底部与基础间滑动面应清理干净,涂上润滑剂,滑动端的限位螺栓拧紧后应将螺母拧松一扣,保证容器能沿轴向自由滑动。

2.4 整装容器安装的位置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3.1 整装容器安装的标高、水平度、中心线位移、垂直度、方位、支架的装配位置等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2.5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3.2 整装容器地脚螺栓安装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应垂直无歪斜。

2 螺栓光杆部分应无油污和氧化皮,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

3 螺栓不应碰孔底,螺栓上的任意部位离孔壁距离不得小于15mm。

4 螺母拧紧后,螺栓的螺纹上端应露出2~5扣,受力均匀。

5 螺母与垫圈、垫圈与底座间的接触均应良好。

2.6 垫铁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3.3 整装容器垫铁安装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铁放置应尽量靠近地脚螺栓,相邻垫铁组间距应在500mm~800mm之间。

2 斜垫铁应配对使用,且不超过一对,每组垫铁不得超过5层,总高度不得超过70mm。

3 垫铁与基础面接触应均匀,垫铁之间接触应紧密,受力均匀,不得偏斜、悬空。

4 垫铁组应露出底座10mm~30mm。

5 找到后应将垫铁组断续焊牢。

2.7 垫铁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3.4 垫铁安装时,所使用的垫铁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宜按附录D选用。

3、附件安装

3.1 附件的规格、型号及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1.1 容器类设备附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2 附件应与设计要求一致,配件应齐全、无破损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1.2 容器类设备附件进场时应对型号、规格、外观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附件无破损,配件齐全。

3.3 与容器连接的各种管、阀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操作应灵活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2.1 与容器类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阀件,安装应正确且操作灵活,其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4 填料装填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2.2 容器类设备内部填装填料时,除应符合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料支承的安装应平稳、牢固,填料应干净,无泥沙及污物。

2 填料应均匀,高度、层次应符合设计要求;装填瓷环时,宜向容器内充一定高度的水(设计有特殊规定时除外),装填后应将水放掉并吹干。

3.5 液面计、视镜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2.3 液面计、视镜的安装应符合图样及设备技术文件或设计的规定。

3.6 容器类设备附件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7.2.4 容器类设备附件安装的质量要求及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1 液面计或液面信号反馈装置安装位置正确。

2 操纵阀机构操作灵活、无卡涩现象。

3 螺栓拧紧牢固,螺栓的螺纹上端应露出2~5扣。

4 调节阀安装方向应与介质流动方向一致。

5 温度计安装位置在进出油管上,且易观察的位置,与管道成45度角,逆介f质流向插入到管线中或深度不小于75mm的位置。

6 压力表校验合格后安装,精度不低于2.5级。

7 安全阀按轴线垂直方向安装。

4、橇装设备安装

4.1 设备规格、型号应与设计文件一致,配件应齐全、无破损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1.2 撬装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安装的设备型号、规格、外观及配件等进行验收,设备及连接管件表面应完好。

4.2 设备基础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设备安装前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1.3撬装设备安装前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80%以上。

4.3 撬装设备底座与基础预埋件连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2.1 撬装设备底座与基础预埋件采用焊接连接时,连接应牢固。连接件的厚度不宜小于5mm,应满焊。

4.4 撬装设备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2.2 撬装设备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时,其地脚螺栓安装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应垂直无歪斜。

2 螺栓光杆部分应无油污和氧化皮,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

3 螺栓不应碰孔底,螺栓上的任意部位离孔壁距离不得小于15mm。

4 螺母拧紧后,螺栓的螺纹上端应露出2~5扣,受力均匀。

5 螺母与垫圈、垫圈与底座间的接触均应良好。

4.5 撬装设备的垫铁安装应符合相关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2.4 垫铁安装时,所使用的垫铁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宜按附录D选用。

4.6 撬装设备垫铁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2.3 撬装设备垫铁安装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铁放置应尽量靠近地脚螺栓,相邻垫铁组间距应在500mm~800mm之间。

2 斜垫铁应配对使用,且不超过一对,每组垫铁不得超过5层,总高度不得超过70mm。

3 垫铁与基础面接触应均匀,垫铁之间接触应紧密,受力均匀,不得偏斜、悬空。

4 垫铁组应露出底座10mm~30mm。

5 找到后应将垫铁组断续焊牢。

4.7 撬装设备成排安装时,其相邻两撬装设备安装间距的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2.6 撬装设备成排安装时,其相邻两撬装设备安装间距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mm。

4.8 撬装设备安装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1.3-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8.2.5 撬装设备安装的标高、水平度、轴线位移等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炉类设备安装工程

1、基本要求

1.1 承担炉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5.1 承担炉类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等级及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2 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组织验收。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5.3 设备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1.3 隐蔽工程应有记录,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5.4 设备安装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验收及认可签字。

2、锅炉安装

2.1 基础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1.2.2 锅炉安装前,应对基础检查验收,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缺陷。

2 基础上平面水平度允许偏差全长范围内不大于10mm。

3 基础水平位置的允许偏差为20mm。

4 基础标高允许偏差0mm~-20mm。

5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80%以上方能吊装。

2.2 锅炉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1.3 锅炉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安装允许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撬座水平度≤10mm;标高±10;中心位移≤10mm;

2)烟囱垂直度≤H/1000,且≤20mm。

2 相邻垫铁组间距宜为500mm~1000mm;找平后垫铁组两侧进行层间点焊固定,但垫铁与撬座间不得施焊。

3 炉各段之间及锅炉与烟囱之间连接紧密、不得有烟气泄漏。

4 燃烧器、调风器转动灵活。

5 锅炉各段连接处的防火层、保温层的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原保温耐火层结合紧密。

3、锅炉辅机及附件安装

3.1 锅炉及各系统吹扫、试压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2.2.2 锅炉及各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吹扫和水压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吹扫前将系统内的仪表加以保护,并将孔板、过滤器、节流阀及止回阀等拆除,并妥善保管,待吹扫完毕后复位。

2 吹扫空气压力不得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流速不应小于20m/s。

3 用设置在排气口前300mm处的涂白漆靶板检查,5min后靶板上不得有铁锈、尘土及其他脏物。

4 试验用水应为洁净水。

5 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

6 试验应使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2倍,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

7 升至试验压力时稳压20min,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系统无渗漏,无变形,且在检查期间表压不下降为合格。

8 管线气密试验介质为干燥、干净的空气;按设计压力的10%逐级升压,逐级检查,每级稳压3min,升至设计压力1.15倍时稳压1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用刷发泡液方法逐焊口检查,无泄漏、无变形为合格。

3.2 自控系统调试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2.2.3 点火前应完成自控系统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线路应接触良好,元器件安装牢靠。

2 中枢的内部程序正确、无丢失现象,各控制开关和按钮位置正确,动作灵敏可靠。

3 检测、显示、报警、安全保护等单元测量、调试达到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3.3 软化水系统试运结果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2.2.4 点火前,软化水系统试运合格,软化水装置的流量、压力及水质等参数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4 锅炉接口管线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2.3.1 锅炉接口管线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法兰连接应保护平等,其允许偏差不得大于法兰外径的1.5/1000,且≤2mm;且不得强力组装。

2 管路焊接接头及热影响区的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等缺陷。

3 焊缝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20%,且≤40mm。

4 焊缝表面余高应小于或等于0.1倍焊缝宽度加1.0mm,但局部不得大于3mm。

5 机械损伤或打磨焊缝表面缺陷后的厚度不应大于母材厚度的5%,且≤0.5mm。

3.5 锅炉辅助系统机泵单机试运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6.2.3.2 锅炉辅助系统机泵单机试运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出厂技术文件的规定;辅机试运期间应连续监控和记录。

4、加热炉安装

4.1 加热炉基础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1.2.1 加热炉基础验收应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2 预留孔及预埋地脚螺栓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1.2.3 预留地脚螺栓孔内的杂物应清除干净,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无损坏和锈蚀。

4.3 预留孔灌浆施工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1.2.4 预留孔灌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浆前,应将灌浆处用清水清洗洁净并润透。

2 灌浆后,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最终找正。

3 灌浆宜用细、碎石混凝土,其标号应比该基础的混凝土标号高一级,每台设备应一次灌完,不得分次浇灌,并应捣固密实。

4.4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1.3.1 预留地脚螺栓安装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应垂直无歪斜。

2 螺栓光杆部分应无油污和氧化皮,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

3 地脚螺栓与孔壁距离不得小于20mm。

4 螺母拧紧后螺栓的螺纹上端应露出2~5扣,并受力均匀。

5 地脚螺栓底部与孔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m。

4.5 垫铁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1.3.2 垫铁安装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铁摆放在负荷集中处,靠近地脚螺栓的两侧,容器主筋纵向中心,相邻两垫铁组最大间距宜为500mm~800mm。

2 垫铁组的高度宜为30mm~70mm。

3 垫铁接触良好,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露出容器支座底板外缘10mm~20mm。

4 垫铁之间应焊牢。

5 直接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且不得超过一对,两垫铁的斜面应相向使用,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全长的3/4,偏斜角度不大于3度。

6 应减少每一组垫铁的块数,一般不超过5块(斜垫铁每对按一块计)。

4.6 加热炉安装偏差应符合要求

中心线位置

立式

卧式

D≤2000

5

5

D>2000

10

5

标高

±5

±5

水平度

轴向:L/1000

径向:2D/1000

垂直度

H1/1000,且不大于25

方位沿底环圆周测量

D≤2000

≤10

D>2000

≤15

5、加热炉附件安装

5.1 烟囱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2.3.1 烟囱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烟囱垂直度不大于长度的3/1000,且不大于20mm。

2 烟囱法兰与支座法兰的端面倾斜度应不大于2.5mm,法兰连接时,接触面用耐热材料加以密封。

3 烟囱拉绳与地面应成60度角,三个耳环互成120度均布。

5.2 燃烧器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2.3.2 燃烧器安装时,燃烧道中心与燃烧器喷嘴中心的同心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

5.3 液面计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1.4-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4部分:炉类设备》7.2.3.3 玻璃板液面计的接管法兰安装允许偏差见图1,其δb不应大于+2mm,δc不应大于2mm,δh不应大于1.5mm。

四、油库储罐类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1、基本要求

1.1 施工的承包商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的资质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5.1储罐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球形储罐施工单位还应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1.2球形储罐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书面告知当地的安全监察机构并获得许可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5.12球形储罐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将拟进行现场制造的球形储罐情况书面告知球形储罐安装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获得许可并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委托的压力容器安全检验单位取得联系,并接受其对质量体系运行及产品(工程)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

2、球形储罐

半成品进场验收

2.1 球形储罐及其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及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2.1球形储罐的球壳板、人孔、接管、法兰、补强件、支柱及拉杆等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及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2 每块球壳板不应有拼接,且不应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缺陷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2.7球壳的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图样要求。每块球壳板均不应拼接,且不应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缺陷。

3、球形储罐

焊接过程控制

3.1 焊工应持有有效的焊工资格证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1焊工应持有有效的焊工资格证。

3.2 气压试验前应有安全防护措施;气压试验时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安全阀和紧急放空阀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4.4气压试验前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试验时应由本单位安全部门监督检查。气压试验时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安全阀和紧急放空阀。

3.3 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4.5 气压试验时应监测环境温度的变化和监视压力表读数,不应发生超压。7.2.1.4.6 气密性试验时应监测环境温度的变化和监视压力表读数,不应发生超压。

3.4 进行气密性试验的球形储罐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气密性试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4.8 设计图样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的球形储罐,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气密性试验。

3.5 整体热处理应符合设计样图或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2.5 整体热处理恒温温度、恒温时间、300℃以上球壳表面任意两测温点的温差以及升/降温速度应符合设计图样或 GB 50094 的规定。

3.6 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所用介质、介质温度、升压降压程序步骤、试验压力以及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或标准规定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2.6 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所用介质、介质温度、升压降压程序步骤、试验压力以及试验结果应符合 GB 50094 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3.7 球形储罐在充水、放水过程中,应按规定对基础的沉降进行观测和记录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2.7 球形储罐在充水、放水过程中,应按规定对基础的沉降进行观测和记录。观测阶段及观察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沉降观测应在下列阶段进行:

1)充水前;

2)充水到球壳内直径的 1/3 时;

3)充水到球壳内直径的 2/3 时;

4)充满水时;

5)充满水 24h 后;

6)放水后。

2 每个支柱基础均应测定沉降量。各支柱上应按规定焊接永久性的水平测定板。

3 支柱基础沉降应均匀。放水后,不均匀沉降量不应大于基础中心圆直径的1/1000,相邻支柱基础沉降差不应大于 2mm。

4 当不均匀沉降大于上述要求或图样要求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立式储罐

预制作工程

4.1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 的钢板经火焰切割的坡口表面,应按要求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且Ⅲ级合格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1.8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 的钢板经火焰切割的坡口表面,应按 JB/T 4730.1~JB/T 4730.6 的规定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Ⅲ级合格。

5、立式储罐

底板预制

5.1 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 的弓形边缘板应按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2.1.2 厚度大于或等于 12mm 的弓形边缘板,应在两侧 100mm 范围内(如图 13 中 AC,BD)按 JB/T 4730.1~JB/T 4730.6 的规定进行超声检查,Ⅲ级合格。如采用火焰切割坡口,应按 9.1.8 的规定对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和评定。

6、立式储罐组装焊接

6.1 探伤应按要求在焊接完成后规定的时间进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4 如焊缝有探伤要求,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 24h 以后进行。

6.2 无损检测的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7 焊缝无损检测的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 JB/T 4730.1~JJB/T 4730.6 的规定进行无损检测。

2 射线无损检测技术等级为AB级。对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或厚度不小于25mm的碳素钢或厚度不小于 16mm 的低合金钢的焊缝,Ⅱ级合格,其他Ⅲ级合格。

3 超声波检测,Ⅱ级合格。

4 磁粉检测和渗透检测,Ⅲ级合格。

7、立式储罐罐底焊接

7.1 罐底所有焊缝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并且合格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1.6 罐底所有焊缝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应低于53kPa,无渗漏为合格。

7.2 罐底焊接后应按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1.7 罐底焊接后应进行下列无损检测,质量合格标准应符合 10.1.7 的要求。

1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 的边缘板的对接焊缝,在根部焊道焊接完毕后,应进行渗透检测,在最后一层焊接完毕后,应再次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

2 厚度大于或等于 10mm 的罐底边缘板,每条对接焊缝的外端 300mm,应进行射线检测;厚度小于 10mm 的罐底边缘板,每个焊工施焊的焊缝,应按上述方法至少抽查一条。

3 底板三层钢板重叠部分的搭接接头焊缝和对接罐底板的 T 字焊缝的根部焊道焊完后,在沿三个方向各 200mm 范围内,应进行渗透检测,全部焊完后,应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

4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 的钢板,其表面的焊疤应在磨平后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无裂纹、夹渣和气孔为合格。

8、立式储罐罐壁焊接

8.1 罐壁焊接后应按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5.1.7 罐壁焊接后应按设计图样或下列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合格标准应符合10.1.7 的规定,焊缝无损检测的抽查位置应由质量检验员在现场确定。

8.2 底圈罐壁与罐底的 T 字焊缝的罐内角焊缝应按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并合格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5.1.8 底圈罐壁与罐底的 T 字焊缝的罐内角焊缝,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合格标准应符合 10.1.7 的规定。

1 当罐底边缘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8mm,且底圈壁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16mm,或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的任意厚度的钢板,在罐内及罐外角焊缝焊完后,应对罐内角焊缝进行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在储罐充水试验后,应用同样方法进行复验。

2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的钢板,罐内角焊缝初层焊完后,应进行渗透检测。

9、立式储罐浮顶焊接

9.1 浮顶底板的焊缝,应按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9.1.6 浮顶底板的焊缝,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应低于53kPa;船舱内外边缘板与隔舱板的焊缝,应用煤油试漏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船舱顶板和双浮顶顶板的焊缝,应逐舱鼓入压力为 785Pa (80mm 水柱)的压缩空气进行严密性试验,均以无泄漏为合格。

10、立式储罐附件安装

10.1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 的钢板或厚度大于 25mm 的碳素钢及低合金钢钢板上的接管角焊缝和补强板角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1.3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 的钢板或厚度大于 25mm 的碳素钢及低合金钢钢板上的接管角焊缝和补强板角焊缝,应在焊完后或消除应力热处理后及充水试验后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质量合格标准应符合 10.1.7 的要求。

10.2 开孔补强后,检查焊缝严密性应合格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1.4 开孔的补强板焊完后,由信号孔通入100kPa~200kPa 压缩空气,检查焊缝严密性,无渗漏为合格。

11、立式储罐总体验收

11.1 浮顶及内浮顶充水升降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2.5 浮顶及内浮顶充水升降试验,应以浮顶及内浮顶升降平稳和导向机构、密封装置及自动通气阀支柱无卡涩现象、扶梯转动灵活、浮顶及其附件与罐体上的其他附件无干扰、浮顶与液面接触部分无渗漏为合格。

11.2 浮顶排水管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2.6 浮顶排水管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充水前,以 390kPa 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持压 30 min 应无渗漏。

2 在浮顶的升降过程中,浮顶排水管的出口应保持开启状态。储罐充水试验后,应重新按本条 a)的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

11.3 基础沉降观测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2.7 基础沉降观测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罐基础直径方向上的沉降差不应超过表 18 的许可值。

2 支撑罐壁的基础部分不应发生沉降突变。

3 沿罐壁圆周方向任意 10m 弧长内的沉降差不应大于 25mm。

12、防火涂料涂层

12.1 薄涂型和厚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2.5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 85%。

(二)一般性条款

1、基本要求

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应齐全有效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5.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SY 4200-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5.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2 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SY 4200-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5.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的规定,对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建设的相关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一般应包括: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电工、仪表工、土石方机械操作下、砌筑工、棍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电气设备安装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防腐蚀工、管工、爆破工等。结合工程实际,查验所需

工种的资格证书或上岗操作证书。

1.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通过审查及设计交底

SY 4200-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5.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来制定,主要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查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查会议纪要等。设计单位进行了设计交底,施工单位予以确认。

1.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SY 4200-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5.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依据《监督工作指南》第三项规定“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主要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贯彻执行。

1.5 标准规范应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SY 4200-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5.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施工技术标准,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且施工技术标准应为有效版本,不得使用作废技术标准。

1.6 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与校准

SY 4200-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5.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5.2储罐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采用经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时应在有效期内,其规格和精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1.7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进行现场验收和复验,前后工序应有交接检验记录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5.3储罐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进行现场验收和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复验。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前后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

4 储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球形储罐、立式储罐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划分。

1.8 从事储罐焊接的焊工应取得相应的焊工资格证书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5.10从事储罐工程焊接的焊工应持有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有效焊工资格证书。焊工施焊的钢材种类、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均应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

1.9 不同专业或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应填写并签署工序交接记录

SY 4200-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5.2.3 施工过程中,不同专业或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按规定形成记录,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

2、球形储罐

半成品进场验收

2.1 分段支柱上段与赤道板的组焊及人孔、接管与极板的组焊应在制造单位进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1.2分段支柱上段与赤道板的组焊及人孔、接管与极板的组焊应在制造单位进行。

2.2 若球罐未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制造单位应对与人孔、接管焊接的极板等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1.3若球罐不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制造单位应对下列组焊件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1 与人孔、接管焊接的极板。

2 当赤道板厚度大于20mm,且支柱与赤道板连接焊缝的焊脚大于12mm时,与支柱焊接的赤道板。

2.3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球壳板曲率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2.3球壳板曲率应符合表2和图1的要求。

2.4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球壳板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2.4球壳板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检查部位应分别符合表3和图2的要求。

2.5 检查检测报告,球壳板周边100mm范围内应进行超声检测抽查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2.5球壳板周边100mm范围内应进行超声检测抽查。若图样或标准对球壳板有超声检测要求,还应对球壳板进行超声检测抽查。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JB/T 4730.1~JB/T 4730.6的规定,合格等级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6.1.2.6对低温球形储罐,球壳板周边100mm范围内应进行超声检测抽查,当板厚大于20mm时,应按6.1.2.5的要求对球壳板进行超声检测抽查。

2.6 支柱及支柱组焊质量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2.8支柱及支柱组焊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柱全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2 支柱全长的直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全长的1/1000,且不大于10mm 。

3 分段支柱上段与赤道板组焊后的直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上段支柱长度的1/1000。

4 支柱与底板的组焊应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mm,如图3所示。

5 上段支柱轴线位置偏移不应大于2mm。

2.7 检查检验记录和报告,球壳板焊接坡口表面质量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3.1球壳板焊接坡口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度(B)应小于或等于球壳名义厚度的0.04倍,且不应大于1mm。

2 表面应平滑,表面粗糙度(Ra)应小于或等于25μm。

3 缺陷间的极限间距(Q)应大于或等于0.5m。

4 熔渣与氧化皮应清除干净,坡口表面不应有裂纹和分层等缺陷。

5 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钢材制造的球壳板,坡口表面应经磁粉或渗透检查,不应有裂纹、分层和夹渣等缺陷。

2.8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球壳板焊接坡口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3.2球壳板焊接坡口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口角度(a)的允许偏差为士2.50°。

2 坡口钝边(P)及坡口深度(h)的允许偏差为士1.5mm。

2.9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核实不同厚度球壳板焊接时,应对厚板削薄并满足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3.3当相邻板的厚度差大于或等于其中的薄板厚度的1/4,或者大于或等于3mm时,厚板边缘应削成斜边,削边后的端部厚度应等于薄板厚度。不同厚度球壳板焊接时对厚板削薄的要求应符合图4的要求。

2.10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核实人孔、接管位置及外伸长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3.4人孔、接管位置及外伸长度的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2.11 球壳板及零部件的除锈、涂漆应符合样图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1.3.5球壳板及零部件的除锈、涂漆应符合图样的要求。

3、球形储罐

球壳板组装

3.1 低温球形储罐组装应符合规定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1.4低温球形储罐组装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采用锤击球壳板等强制手段进行整形或组装。

2 不应在受压元件上刻划和打材料标记或焊工代号钢印等导致产生缺口效应的刻痕。

3.3 球形储罐安装前应对基础各部位进行检查和验收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2.1球形储罐安装前应对基础各部位尺寸进行检查和验收(如图5所示),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3.4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检查球壳板组对错边量、棱角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2.2球壳板组对错边量、棱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对错边量b不应大于球壳板的名义厚度的1/4,且不应大于3mm(如图6所示),当两板厚度不等时,可不计人两板的差值。

2 棱角值不应大于7mm。

3.5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核查相邻焊缝边缘距离应大于球壳厚度的3倍,应大于100mm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2.3下列相邻焊缝的边缘距离不应小于球壳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100mm。

1 相邻两带的纵焊缝。

2 支柱与球壳的角焊缝至球壳板的对接焊缝。

3 人孔、接管、补强圈和连接板等与球壳的连接焊缝至球壳板的对接焊缝及其相互之间的焊缝。

3.6 测量或检查检验记录,核查拉杆安装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2.4拉杆安装时应对称均匀拧紧,拉杆中部的饶度应符合式(3)的计算值,拉杆中部挠度的测量如图8所示。在整体热处理完成后应测量并调整支柱垂直度和拉杆挠度。

3.7 支柱用垫铁设置应符合样图或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2.5支柱用垫铁找正时,垫铁的规格应符合图样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每组垫铁的高度不应小于25mm,且不宜多于3块。斜垫铁应成对使用,接触紧密。找正完毕后,垫铁间应点焊牢固。

3.8 球壳组装完成后球形储罐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2.6球壳组装时应对球形储罐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进行控制,组装完成后其差值宜小于球形储罐设计内径的0.3%,且不应大于50mm。

3.9 赤道带组装后,球壳板赤道线水平误差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3.1赤道带组装后,每块球壳板的赤道线水平误差不宜大于2mm,相邻两块球壳板的赤道线水平误差不宜大于3mm,任意两块球壳板的赤道线水平误差不宜大于6mm。

3.10 球壳板组对间隙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或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3.2球壳板组对间隙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或下列规定:

1 采用焊条电弧焊时,组对间隙宜为2mm±2mm。

2 采用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时,组对间隙宜为3mm±lmm。

3 采用其他焊接方法时,组对间隙由施工单位按焊接工艺规程确定。

3.11 球形储罐支柱的垂直度偏差应在标准要求之内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2.3.3应在球形储罐径向和周向两个方向检查支柱的垂直度。当支柱高度小于或等于8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2mm;当支柱高度大于8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支柱高度的15‰,且不大于15mm。

4、球形储罐

零部件安装

4.1 零部件安装开孔位置偏差应满足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3.2.1开孔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4.2 接管外伸长度及位置偏差应满足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3.2.3接管外伸长度及位置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4.3 接管法兰面应与接管中心轴线垂直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3.2.4除设计规定外,接管法兰面应与接管中心轴线垂直,且应使法兰面水平或垂直,其偏差不应超过法兰外径的1%(法兰外径小于100mm时,按100mm 计),且不应大于3mm。

4.4 补强圈应与球壳板紧密贴合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3.2.5补强圈应与球壳板紧密贴合。

4.5 球壳板上的连接板应与球壳紧密贴合;当连接板与球壳的角焊缝是连续焊缝时,应留出通气孔隙不焊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3.2.6球壳板上的连接板应与球壳紧密贴合。当连接板与球壳的角焊缝是连续焊缝时,应在不宜流进雨水的部位留出10mm的通气孔隙不焊。

4.6 球壳板上的连接板安装位置偏差应满足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6.3.2.7球壳板上的连接板安装位置允许偏差不大于10mm。

5、球形储罐

焊接过程控制

5.1 特殊条件条下焊接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进行焊接。

1 雨、雪天。

2 采用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时,风速超过2m/s。采用其他焊接方法时,风速超过8m/s。

3 焊接环境温度在—5℃及以下。

4 相对湿度在90%及以上。

注:焊接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在距球面0.5m~lm处测量。

5.2 球形储罐的焊接应按焊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焊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1.5球形储罐的焊接应按JB 4708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依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或焊接工艺规程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并按焊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焊。

5.3 球形储罐试焊应符合要求;试板焊缝是应过00%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1.7根据施焊位置,每台球形储罐应做横焊、立焊、平焊加仰焊位置的产品焊接试板各一块,试板尺寸宜为360mm×650mm。试板焊缝应经外观检查和100%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取试样时可避开焊缝缺陷。

5.4 球形储罐焊接顺序和焊工布置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1.8焊条电弧焊时,球形储罐焊接顺序和焊工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片组装的球形储罐,应按先纵缝后环缝的原则安排焊接顺序。

2 焊工布置应均匀,并同步焊接。

7.1.1.9药芯焊丝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时,球形储罐焊接顺序和焊工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先纵缝后环缝的原则安排焊接顺序。

2 纵缝焊接时,焊机布置应对称均匀,并同步焊接。

3 环缝焊接时,焊机布置应对称,并沿同一方向焊接。

5.5 焊接时,起弧端、收弧端及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1.10焊接时起弧端应采用后退起弧法,收弧端应将弧坑填满,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错开。

5.6 在指定位置应打上焊工代号钢印,并作出记录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1.11在距焊缝50mm处的指定部位,应打上焊工代号钢印,并做出记录。对不允许打钢印的球形储罐应采用排板图进行记录。

5.7 焊缝中断时,应采取防止产生裂纹的措施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12每条焊缝中断焊接时,应根据焊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采取防止产生裂纹的措施。在焊前应检查确认无裂纹后,方可继续焊接。

5.8 焊接作业时应有经过批准并符合JB4708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2应有经批准并符合JB 4708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低温球形储罐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检验项目,应增加焊缝和热影响区的低温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冲击试样的取样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JB 4708的规定。

5.9 焊接材料是应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3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质量证明书,并在使用前按标准、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经检验合格。

2 球壳的对接焊缝以及直接与球壳焊接的焊缝如选用药皮焊条,应选用低氢型。

3 低氢型药皮焊条、药芯焊丝应按批号进行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复验,烘干后的实际扩散氢含量应符合表5的要求。扩散氢含量试验应按GB/T 3965的规定进行。

4 碳素钢、碳锰钢制低温球形储罐用焊材,应选用与母材成分和性能相同或相似的高韧性材料,也可选用低镍合金焊材。当焊缝两侧母材具有不同冲击试验要求时,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GB 12337的规定。

5 低温球形储罐用焊条应按批进行药皮含水量或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的复验。

6 烘干后的焊条表面应无脱落和明显裂纹。

5.10 焊接材料的使用和保存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4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烘干;当说明书无规定时,按JB/T4709的规定进行烘干。烘干后的焊条应保存在100 ℃~150℃的恒温箱中。

5.11 定位焊及工卡具的焊接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5定位焊及工卡具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焊接作业指导书施焊。

2 需要预热时,应以焊接处为中心,至少在150mm范围内进行预热。

3 定位焊宜在初焊层的背面。定位焊的质量要求应与正式焊缝相同,当出现裂纹时应清除。

4 定位焊长度应大于50mm,间距宜为250mm~300mm,定位焊的引弧和熄弧均应在坡口内。

5 工卡具等临时焊缝焊接时引弧和熄弧均应在工卡具或焊缝上,不应在非焊接位置引弧和熄弧。

5.12 焊条电弧焊双面对接焊缝,单侧焊接后应按要求进行背面清根,并进行检查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7焊条电弧焊双面对接焊缝,单侧焊接后应进行背面清根。当采用碳弧气刨清根时,清根后应采用砂轮修正刨槽和磨除渗碳层,并应采用目视、磁粉或渗透检测方法进行检查。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钢材清根后应采用磁粉或渗透检测方法进行检查。

焊缝清根时应清除定位焊的焊缝金属,清根后的焊缝形状应一致。

5.13 球壳表面缺陷及焊缝表面缺陷焊接修补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8球壳表面缺陷及焊缝表面缺陷焊接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球壳表面及焊缝表面缺陷的焊接修补应制定焊接作业指导书,并按焊接作业指导书进行焊接修补。

2 球壳表面缺陷进行焊接修补时,每处修补面积应在50cm以内。当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修补时,任何两处的边缘间距应大于50mm,目_每块球壳板表面修补面积总和应小于该球壳板面积的5%。

3 当划伤或成形加工产生的表面伤痕等缺陷的形状比较平缓时,可直接进行焊接修补。当直接堆焊可能导致裂纹产生时,应采用砂轮将缺陷清除后再进行焊接修补。表面缺陷焊接修补后焊缝表面应打磨平缓或加工成具有1:3及以下坡度的平缓凸面,目_高度应小于1. 5mm。

4 焊缝咬边和焊趾裂纹等表面缺陷在进行焊接修补时,应采用砂轮将缺陷磨除,并修整成便于焊接的凹槽,再进行焊接。补焊长度不应小于50mm。材料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球形储罐在修补焊道上应加焊一道凸起的回火焊道(如图9所示),焊完后再磨去多余的焊缝金属。

5 焊接修补时如需预热,应以修补处为中心,在半径为150mm的范围内预热,预热温度应取上限。

6 焊接修补后,有后热处理要求的应立即进行后热处理。

5.14 焊缝内部缺陷的修补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2.9焊缝内部缺陷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产生缺陷的原因,选用适用的焊接方法,并制定焊接作业指导书;

2 修补前应用超声检测确定缺陷的位置、深度和修补侧。

3 当内部缺陷的清除采用碳弧气刨时,应采用砂轮清除渗碳层,打磨成圆滑过渡,并经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修补。气刨深度不应超过板厚的2/3;当缺陷仍未清除时,应在焊接修补后,从另一侧气刨焊补。

4 焊接修补焊缝长度不应小于50mm。

5 同一部位(焊缝内、外侧各为一个部位)修补不宜超过两次。对经过两次修补仍不合格的焊缝,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6 焊接修补时如需预热,应按7.1.2.8e)的规定执行。

7 焊接修补后,有后热处理要求的应立即进行后热处理。

5.15 焊接材料的使用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3.1焊接材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烘干后的焊条应随用随取。焊条表面药皮应无脱落和存在明显裂纹。

2 焊条电弧焊时,在现场应备有保温桶,焊条在保温桶内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4h。当超过时,应按原烘干温度重新烘干。焊条重复烘干的次数不应超过两次。

3 焊剂中不应混入异物。

4 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铁锈和油污等。

5 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并应在坡口表面和两侧至少20mm范围内清除铁锈、水分、油污和灰尘。

5.16 预热、后热及层间温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1.3.2预热、后热及层间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焊接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温度进行焊接预热。

2 要求焊前预热的焊缝,施焊时层间温度不应低于预热温度下限值。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焊缝,焊后应立即进行后热处理。

1)厚度大于32mm,且材料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

2)厚度大于38mm的低合金钢;

3)嵌入式接管与球壳的对接焊缝;

4)焊接工艺规程确定需要后热处理者。

4 后热处理应按焊接作业指导书或下列要求进行:

1)后热温度 200℃~250℃。

2)后热时间 0.5h~ 1h。

5 预热和后热温度应均匀,在焊缝中心两侧,预热区和后热区的宽度应各为板厚的3倍,且不应小于100mm。

6 预热和后热及层间温度测量,应在距焊缝中心50mm处对称测量,每条焊缝测量点数不应少于3对。

7 对不需要预热的焊缝,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应在始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至150℃后进行施焊。

8 接管、人孔等拘束度高的部位及环境气温低于5℃时,应扩大预热范围。扩大的预热范围由焊接作业指导书规定。

9 预热和后热可选用电加热或火焰加热法。预热和后热宜在焊缝焊接侧的背面进行。

5.17 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前应将熔渣皮、飞溅物等清理干净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1焊缝外观检查。在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前应将熔渣皮、飞溅物等清理干净。

5.18 焊缝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检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2 焊缝的无损检测a)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钢材制造的球形储罐应在焊接结束36h后,其他钢材制造的球形储罐应在焊接结束24h后,方可进行焊缝的射线检测、超声检测、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

5.19 球形储罐应在压力试验之前根据图样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3.1球形储罐应在压力试验之前根据图样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

5.20 球形储罐整体热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3.2球形储罐整体热处理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球形储罐受压件连接的焊接工作全部完成。

2 热处理前的各项无损检测工作全部完成。

3 产品焊接试板已放在球形储罐热处理过程中高温区的外侧。

4 加热系统已调试合格。

5 与热处理无关的接管已采用盲板封堵。

6 球形储罐与梯子、平台等部件连接的螺栓已松开。

7 已采取防雨、防风、防火和防停电等预防措施。

5.21 热电偶记录仪应满足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3.3热电偶及记录仪表应经过检定或校准。热电偶等级应为II级,记录仪表准确度等级应为1.0级。

5.22 热处理时应对升/降温、恒温进行连续自动记录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3.4热处理时应对升/降温、恒温进行连续自动记录。

5.23 球形储罐进行压力试验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4.1球形储罐在进行压力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球形储罐和零部件焊接工作全部完成并经检验合格。

2 基础二次灌浆达到强度要求。

3 需热处理的球形储罐,已完成热处理,产品焊接试板经检验合格。

4 补强圈焊缝已用0.4MPa~O.5MPa的空气做泄露检验合格。

5 支柱找正和拉杆调整完毕。

5.24 压力试验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4.2除设计图样有规定外,不应采用气体代替液体进行压力试验。7.2.1.4.3压力试验时不应碰撞和敲击球形储罐。

5.25 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用安全阀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4.7 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用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阀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符合技术标准的产品。

2 安全阀应经调校合格。

3 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应定为试验压力加 0.05MPa。

5.26 进行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时设置的压力表应满足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1.4.10 进行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时应在球形储罐顶部设置两块和底部设置一块量程相同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的压力表,其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 1.5 级。压力表量程宜为试验压力的 2 倍,且不应小于 1.5 倍和不应大于 4 倍的试验压力。压力表的直径不宜小于 150mm。试验压力以球形储罐顶部压力表的读数为准。

5.27 焊缝和热影响区以及工卡具去除后的表面不应有裂纹、气孔、咬边、夹渣、凹坑、未焊满等缺陷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2.1 焊缝和热影响区以及工卡具去除后的表面不应有裂纹、气孔、咬边、夹渣、凹坑、未焊满等缺陷。

5.28 两极间的内直径、赤道截面的最大内直径与最小内直径三者之间相互之差,以及两极间的内直径、赤道截面的最大内直径和最小内直径与设计内直径之差均应小于球形储罐设计内直径的 0.7%,且不大于 80mm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2.2 两极间的内直径、赤道截面的最大内直径与最小内直径三者之间相互之差,以及两极间的内直径、赤道截面的最大内直径和最小内直径与设计内直径之差均应小于球形储罐设计内直径的 0.7%,且不应大于 80mm。

5.29 低温球形储罐表面的划痕、焊疤、弧坑等损伤、缺陷及工卡具焊迹,应进行清除打磨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3.2 低温球形储罐表面的划痕、焊疤、弧坑等损伤、缺陷及工卡具焊迹,均应采用砂轮进行清除打磨。非低温球形储罐球壳表面各种不允许缺陷及工卡具焊迹应采用砂轮清除。修磨后的实际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同时磨除深度应小于球壳板名义厚度的5%,且不应超过 2mm。当超过时,应按规定进行焊接修补。

5.30 焊缝表面缺陷打磨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3.3 焊缝表面缺陷应采用砂轮磨除,缺陷磨除后的焊缝表面不应低于母材,否则应进行焊接修补。焊缝表面缺陷当只需打磨时,应打磨平滑或加工成具有 1:3 及以下坡度的斜坡。

5.31 焊缝两侧的咬边和焊趾裂纹处理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3.4 焊缝两侧的咬边和焊趾裂纹应采用砂轮磨除,并打磨平滑或加工成具有 1:3及以下坡度的斜坡(如图 10 所示),咬边和焊趾裂纹的磨除深度不应大于 0.5mm,且磨除后球壳的实际板厚不应小于设计板厚,否则应进行焊接修补。

5.32 角焊缝焊脚尺寸、对接焊缝余高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3.5 角焊缝焊脚尺寸、对接焊缝余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要求。

2 非低温球形储罐对接焊缝的余高应符合表 6 的要求。

3 低温球形储罐对接焊缝的余高,不应大于焊件厚度的 10%,且不应大于 3mm,超高部分应打磨掉。

5.33 球壳焊缝棱角值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7.2.3.6 应检查球壳焊缝棱角,棱角值不大于 10mm。

6、立式储罐

基础沥青砂垫层工程

6.1 立式储罐基础的尺寸应符合规定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1.2 立式储罐基础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半径尺寸允许偏差±30mm,当罐壁置于环梁之上时,环梁的内半径不应有正偏差;当罐底板置于环梁内侧时,环梁的内半径不应有负偏差。

2 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20mm。

3 支承罐壁的基础表面,其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环梁时,每 10m 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6mm,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12mm。

2)碎石环梁和无环梁时,每 3m 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6mm,且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20mm。

6.2 雨雪天不应进行立式储罐基础的沥青砂垫层施工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1.3 立式储罐基础的沥青砂垫层不应在雨雪天施工。

6.3 沥青砂垫层所用材料和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SH/T 3528 的规定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2.1 沥青砂垫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和沥青砂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SH/T 3528 的规定。

6.4 沥青砂垫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2.2 沥青砂垫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SH/T 3528 的规定。

6.5 沥青砂垫层严禁有贯穿裂纹或用垫沥青做表面处理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2.3 沥青砂垫层严禁有贯穿裂纹或用垫沥青做表面处理。

6.6 沥青砂垫层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3.1 沥青砂垫层的表面应平整密实,粘接牢固,色泽一致,无明显辊印。

6.7 沥青砂垫层半径偏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3.2 沥青砂垫层半径允许偏差为±30mm。

6.8 沥青砂垫层中心标高偏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3.3 沥青砂垫层中心标高的允许偏差为±20mm。

6.9 沥青砂垫层表面凸凹度偏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3.4 沥青砂垫层表面凸凹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式储罐内直径小于25m 时,其允许偏差为±25 mm。

2 立式储罐内直径大于或等于25m 时,其允许偏差为±12 mm。

6.10 沥青砂垫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8.3.5 沥青砂垫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立式储罐

预制作工程

7.1 立式储罐制作安装时所用的检验样板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1.4 立式储罐制作安装时所用的检验样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曲率半径小于或等于 12.5m 时,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应小于 1.5m;当曲率半径大于 12.5m 时,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应小于 2m。

2 直线样板的长度不应小于 1m。

3 测量焊缝角变形的弧形样板,其弦长不应小于 1m。

7.2 钢材进行剪切、冷矫正和冷弯曲加工制作时,环境温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1.5 当环境温度低于下列温度时,钢材不应进行剪切、冷矫正和冷弯曲加工:

1 普通碳素钢: -16℃。

2 低合金钢: -12℃。

7.3 不锈钢罐预制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1.6 不锈钢罐的预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与碳素钢板接触且应避开氯离子源。

2 不应用样冲打印标识,宜采用易擦洗的颜料作标识。

3 构件的吊装宜采用吊装带,运输胎具上应采取防护措施。

4 不应采用铁锤敲击,其表面不应有划痕、撞伤、电弧擦伤、腐蚀,并保证其光滑。

5 构件不应采用热煨成型。

7.4 热煨成型的构件不应有过烧现象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1.7 热煨成型的构件不应有过烧现象。

8、立式储罐

底板预制

8.1 立式储罐底板预制前应按要求绘制排板图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2.2.1 立式储罐底板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其排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罐底的排板直径宜按设计直径放大 0.1%~0.15%。

2 弓形边缘板沿罐底半径方向的最小尺寸不应小于 700mm,非弓形边缘板最小直边尺寸不应小于 700mm,其测量部位如图11 所示。

3 弓形边缘板的对接接头,宜采用不等间隙。外侧间隙 e1宜为 6mm~7mm;内侧间隙 e2宜为 8mm~12mm;当采用气体保护焊时,外侧间隙 e1宜为 3mm~5mm;内侧间隙 e2宜为 6mm~8mm,其测量部位如图 12 所示。

4 中幅板的宽度不应小于 1000mm,长度不应小于 2000mm;与弓形边缘板连接的不规则中幅板最小直边尺寸,不应小于 700mm。

5 底板任意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8.2 弓形边缘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2.2.2弓形边缘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并按图13所示部位进行测量。

表8 对弓形边缘板尺寸允许偏差作如下规定:长度允许偏差±2mm,宽度允许偏差±2mm,对角线只差允许偏差不大于3mm。

8.3 中幅板采用对接接头时,中幅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2.2.3 当中幅板采用对接接头时,中幅板的尺寸允许偏差符合表 9 的规定。

9、立式储罐

壁板预制

9.1 附件与罐壁板焊后应按要求进行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3.1.2 凡属下列情况,附件与罐壁板焊后应进行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热处理方法应符合 GB 50236 的有关规定。

1 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且板厚大于 12mm 的罐壁上有补强板的开孔接管。

2 标准屈服强度小于或等于 390MPa,且板厚大于 32mm 的罐壁上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300mm 的开孔接管。

3 齐平型清扫孔。

9.2 立式储罐壁板预制前应按标准要求绘制排板图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3.2.1 立式储罐壁板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其排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圈壁板的纵焊缝宜向同一方向逐圈错开,相邻圈板纵缝间距宜为板长的1/3,且不应小于300mm。

2 底圈壁板的纵焊缝与罐底边缘板的对接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3 当罐壁厚度大于12mm且接管与罐壁板焊后不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时,开孔接管或补强板外缘与罐壁纵、环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焊角尺寸的8倍,且不应小于250mm。

4 当罐壁厚度不大于12mm或接管与罐壁板焊后焊缝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时,开孔接管或补强板外缘与罐壁纵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与罐壁环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壁板厚度的2.5倍,且不应小于75mm。

5 罐壁上连接件的垫板与罐壁的连接焊缝与罐壁纵向焊缝或接管、补强圈的边缘角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与罐壁环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75 mm。如不可避免与罐壁焊缝交叉时,罐壁上被覆盖焊缝应磨平并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检测合格,垫板角焊缝在罐壁对接焊缝及两侧 20mm 范围内不焊。

6 抗风圈、加强圈与罐壁环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g)包边角钢对接接头与壁板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7 直径小于 25m 的立式储罐,其壁板宽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不应小于1000mm。

直径大于或等于 25m 的立式储罐,其壁板宽度不应小于1000mm,长度不应小于2000mm 。

9.3 壁板的切割加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3.2.2 壁板的切割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壁板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具体测量部位如图14所示。

2 单面倾斜式基础的底圈壁板应根据基础倾斜度,按计算尺寸在每张底圈壁板上放样,切割后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宽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

9.4 壁板滚制后,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3.2.3 壁板滚制后,垂直方向上用直线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 2mm;水平方向上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4mm。

10、立式储罐浮顶预制

10.1 浮顶预制前应按要求绘制排板图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4.2.1 浮顶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其排板应符合 9.2.2.1 的相关规定。

10.2 船舱边缘板的预制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4.2.2 船舱边缘板的预制应符合 9.3.2.2 和 9.3.2.3 的规定。船舱底板及顶板预制后,其平面度不应大于4mm。

10.3 船舱分段预制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4.2.3 船舱进行分段预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船舱底板、顶板平面度不应大于5mm。

2 船舱内外边缘板用弧型样板检查,间隙不应大于10mm。

3 船舱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具体测量部位如图15所示。

11、立式储罐固定顶预制

11.1 固定顶预制前应按要求绘制排板图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5.2.1 固定顶顶板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排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板任意相邻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2 单块顶板本身的拼接宜采用对接。

11.2 加强肋加工成型后,间隙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5.2.2 加强肋加工成型后,用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 2mm。

11.3 固定顶的顶板成型后,间隙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5.2.3 固定顶的顶板成型后,用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10mm。

12、立式储罐构件预制

12.1 抗风圈、加强圈、包边角钢等弧形构件加工成型后,间隙、翘边应符合标准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9.6.2 一般项目抗风圈、加强圈、包边角钢等弧形构件加工成型后,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2mm。其翘曲变形不应超过构件长度的0.1%,且不应大于6mm。

13、立式储罐组装焊接

13.1 储罐组装前,应将预制件坡口或搭接部位的铁锈、水分及污物清理干净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 储罐组装前,应将预制件坡口或搭接部位的铁锈、水分及污物清理干净。

13.2 拆除组装工卡具时,不应损伤母材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2 拆除组装工卡具时,不应损伤母材。钢板表面的焊疤应打磨平滑。如果母材有损伤,应进行修补。

13.3 不锈钢罐组装焊接时不应打焊工钢印、应防止有划痕等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3 不锈钢罐的组装焊接,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应打焊工钢印号。

2 应防止划痕和损伤。

3 组装工卡具宜采用不锈钢材质,碳素钢工卡具不应与不锈钢罐接触及焊接。如需要接触及焊接,应在卡具上焊上不锈钢隔离垫板。

4 在组装焊接过程中应防止电弧擦伤等现象。

13.4 在恶劣的环境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5 在下列任何一种环境,如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应进行焊接。

1 雨天或雪天。

2 焊条电弧焊时,风速超过 8m/s;气体保护焊时,风速超过 2m/s。

3 焊接环境气温:碳素钢焊接时低于-20℃;低合金钢焊接时低于-10℃;不锈钢焊接时低于-5℃;标准屈服强度大于 390MPa 的低合金钢焊接时低于 0℃。

4 大气相对湿度超过 90%。

13.5 焊缝焊接后应按规定标识焊工代号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6 焊缝焊接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部位标识焊工代号。不锈钢材质和设计不允许打钢印标识的焊缝不应打焊工钢印。

13.6 在运输、堆放和吊装等过程中造成的变形及涂层脱落的预制件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8 预制件在运输、堆放和吊装等过程中造成的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14、立式储罐罐底组装

14.1 搭接接头三层钢板重叠部分,上层底板切角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2.1 主控项目 搭接接头三层钢板重叠部分,应将上层底板切角,切角长度应为搭接长度的 2 倍,其宽度应为搭接长度的2/3,其切角及其尺寸如图16所示。

14.2 罐底组装应符合排板图的规定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2.2.1 罐底组装应符合排板图的规定。

14.3 罐底采用带垫板的对接接头时,垫板与对接的两块底板、底板与对接接头间隙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2.2.2 罐底采用带垫板的对接接头时,垫板应与对接的两块底板贴紧,并点焊固定,其缝隙不应大于1mm。罐底板对接接头间隙,应符合焊接作业指导书要求或参照表11的规定。

14.4 中幅板采用搭接接头时,其搭接宽度和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2.2.3 中幅板采用搭接接头时,其搭接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5mm,搭接间隙不应大于1mm。

14.5 中幅板与弓形边缘板之间采用搭接接头时,搭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2.2.4 中幅板与弓形边缘板之间采用搭接接头时,中幅板应搭在弓形边缘板的上面,搭接宽度可适当放大且不应小于60mm。

14.6 对接接头的错边量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2.2.5 对接接头的错边量均不应大于板厚的 0.2 倍,且不大于 2mm。自动焊时,均不应大于 1.5mm。

15、立式储罐罐底焊接

15.1 焊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1.1 应按 JB 4708 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5.2 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进行烘干存放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1.2 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干和存放。

15.3 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应有裂纹、气孔、夹渣、弧坑、电弧擦伤、焊瘤和未焊满等缺陷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1.5 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应有裂纹、气孔、夹渣、弧坑、电弧擦伤、焊瘤和未焊满等缺陷。

15.4 测量焊缝咬边、T字焊缝形状、凹陷及焊缝余高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2.1 焊缝咬边、T 字焊缝形状、凹陷及焊缝余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接焊缝的咬边深度不应大于 0.5 mm,咬边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 100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度不应超过该焊缝长度的 10%。

2 边缘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 10mm 时,底圈壁板与边缘板的 T 字焊缝罐内角焊缝靠罐底一侧的边缘应平缓过渡,且不应有咬边。T 字焊缝焊缝尺寸应符合图样规定。

3 罐底对接焊缝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深度不应大于 0.5 mm,凹陷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 100mm,凹陷的总长度不应大于该焊缝长度的 10%。

4 对接焊缝的余高,当板厚δ≤12 mm时,其焊缝余高应不大于2.Omm;当板厚12mm<δ≤25mm 时,其焊缝余高应不大于 3.Omm。

15.5 凹形的角焊缝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2.2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应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15.6 焊缝外形应均匀、成型良好,焊道与母材过渡应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3.2.3 焊缝应外形均匀、成型良好,焊道与母材过渡应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16、立式储罐罐壁组装

16.1 罐壁组装时底圈壁板或倒装法施工的顶圈壁板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4.2.1 组装时,底圈壁板或倒装法施工的顶圈壁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两壁板上口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mm,在整个圆周上任意两点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6mm。

2 壁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3mm。

3 组装焊接后,壁板的内表面任意点半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2 的规定。

16.2 各圈壁板安装时,其垂直度偏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4.2.2 其他各圈壁板安装时,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该圈壁板高度的0.3%。

16.3 罐壁板对接接头的组装间隙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4.2.3 罐壁板对接接头的组装间隙,当图样无要求时,见表13和表14的规定。

16.4 罐壁板组对时,错边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4.2.4 罐壁板组对时,应保证内表面齐平,其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焊缝错边量:焊条电弧焊时,当板厚小于或等于10mm 时,不应大于1mm;当板厚大于10mm时,不应大于板厚的0.1倍,且不应大于1.5mm;自动焊时,均不应大于1mm。

2 环向焊缝错边量:焊条电弧焊时,当上圈壁板厚度小于或等于8mm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应大于1.5mm;当上圈壁板厚度大于8mm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应大于板厚的0.2倍,且不应大于 2mm;自动焊时,均不应大于1.5mm。

16.5 组装焊接后,纵焊缝的角变形和环焊缝角变形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4.2.5 组装焊接后,纵焊缝的角变形和环焊缝角变形应符合表 15 的规定。

16.6 组装焊接后,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4.2.6组装焊接后,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平缓,不应有突然起伏,且应符合表16的规定。

17、立式储罐罐壁焊接

17.1 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应有焊接缺陷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5.1.5 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应有裂纹、气孔、夹渣、弧坑、电弧擦伤、焊瘤和未焊满等缺陷;罐壁纵向对接焊缝不应有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或厚度大于25mm的低合金钢的底圈壁板纵缝如有咬边,应打磨圆滑。

17.2 需后热消氢处理的焊缝,应在焊接完毕后按要求立即进行消氢处理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5.1.9 根据设计和焊接工艺,需后热消氢处理的焊缝,应在焊接完毕后立即进行消氢处理。消氢处理的加热温度宜为250℃~350℃,保温的时间宜为0.5h~1h。

17.3 焊缝表面咬边、凹陷、焊缝的余高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5.2.1 焊缝表面咬边、凹陷、焊缝的余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罐壁对接焊缝的咬边深度和长度要求符合 10.3.2.1a)的规定。

2 罐壁环向对接焊缝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深度不应大于0.5mm,凹陷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100mm,凹陷的总长度不应大于该焊缝长度的10%。

3 浮顶及内浮顶罐壁内侧焊缝的余高不应大于1mm。其他储罐对接焊缝的余高应符合表 17 的规定。

17.4 需要预热的焊缝按要求应进行焊前预热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5.2.2 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的焊缝,其预热温度应按焊接工艺评定进行确定。预热时应均匀加热,预热范围不应小于焊缝中心线两侧各 3 倍板厚,且不应小于 100mm。焊前预热的焊缝,焊接层间温度不应低于预热温度。

18、立式储罐固定顶组装

18.1 罐顶支撑柱的垂直度偏差应在允许偏差范围之内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6.2.2 罐顶支撑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柱高的0.1%,且不应大于10mm。

18.2 顶板应对称组装,顶板搭接因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6.2.3 顶板应按画好的等分线对称组装,顶板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为±5mm。

19、立式储罐浮顶及内浮顶组装

19.1 内浮顶的组装质量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洗衣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8.1.2 铝合金内浮顶、玻璃钢内浮顶的组装质量应符合图样要求和技术协议。

19.2 浮顶板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8.2.1 浮顶板的搭接宽度允许偏差应为±5mm。

19.3 浮顶应与底圈壁板同心;浮顶外边缘板与底圈罐壁间隙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8.2.2 浮顶应与底圈壁板同心,浮顶外边缘板与底圈罐壁间隙允许偏差为±15mm。

19.4 浮顶内、外边缘板的组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8.2.3 浮顶内、外边缘板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外边缘板对接接头的错边量不应大于板厚的0.15 倍,且不应大于1.5mm。

2 外边缘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

3 内、外边缘板的凹凸变形,局部间隙不应大于10mm。

19.5 浮顶其他对接接头的错边量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8.2.4 浮顶其他对接接头的错边量要求及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同 10.2.2.5 的规定。

20、立式储罐浮顶焊接

20.1 浮顶焊缝咬边、凹陷及焊缝的余高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9.2.1 浮顶焊缝咬边、凹陷及焊缝的余高要求及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同 10.3.2.1的规定

20.2 浮顶焊成凹形的角焊缝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9.2.2 浮顶焊成凹形的角焊缝质量要求及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同 10.3-2.2 的规定执行。

21、立式储罐附件安装

21.1 附件安装前预制件应检查合格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1.1 附件安装前,应对预制件尺寸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组装,需重新校正时,应防损伤。组装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21.2 密封装置不应有损伤;安装时应有防火措施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1.2 密封装置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不应损伤橡胶制品。安装时,应注意防火。

21.3 罐体的开孔接管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2.1 罐体的开孔接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孔接管的中心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接管外伸长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2 开孔补强板的曲率应与罐体外径曲率一致。

3 开孔接管法兰的密封面不应有焊瘤和划痕,法兰的密封面应与接管的轴线垂直,且应保证法兰面垂直或水平,倾斜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且不应大于3mm,法兰的螺栓孔应跨中安装。

21.4 量油管和导向管的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2.2 量油管和导向管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管高的 0.1%,且不应大于10mm。

21.5 浮顶排水管动态试验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2.3 浮顶排水管制作完毕后,应做动态试验,试验高度以储罐最高液位为准,试验压力为0.3MPa,以排水管转动灵活和无渗漏为合格。

21.6 刮蜡板应紧贴罐壁,局部的最大间隙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2.4 刮蜡板应紧贴罐壁,局部的最大间隙不应超过5mm。

21.7 转动浮梯中心线的水平投影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0.2.5 转动浮梯中心线的水平投影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

22、立式储罐总体验收

22.1 立式储罐充水前应编制充水试验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应明确试验内容及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立式储罐充水前应编制充水试验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应明确试验内容及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2.2 立式储罐建造完毕应进行充水试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1.2 立式储罐建造完毕,应进行充水试验。在充水试验时,应进行罐底严密性试验、罐壁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固定顶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固定顶稳定性试验、浮顶及内浮顶升降试验、浮顶排水管的严密性试验和基础沉降观测试验。

22.3 充水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1.3 充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水试验前,所有附件及其他与罐体焊接的构件应全部完工,并检验合格。

2 充水试验前,所有与严密性试验有关的焊缝,均不应涂刷油漆。

3 一般情况下充水试验采用洁净淡水;特殊情况下,如采用其他液体充水试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于不锈钢罐,试验用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 25mg/L。试验水温不宜低于5℃。

4 在充水试验中,如基础发生设计不允许的沉降,应停止充水,待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验。

5 充水和放水过程中,应打开透光孔,且不应使基础浸水。

22.4 固定顶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1.6 固定顶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在罐内水位达到最高设计液位下 1m 时进行,缓慢充水升压至试验压力,并进行观察。试验后,应立即使储罐内部与大气相通,恢复到常压。引起温度剧烈变化的天气,不宜做固定顶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22.5 固定顶的稳定性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1.7 固定顶的稳定性试验应在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时用放水方法进行。试验时应缓慢降压,直至达到试验负压时进行检查。试验后,应立即使储罐内部与大气相通,恢复到常压。引起温度剧烈变化的天气,不宜做固定顶的稳定性试验。

22.6 立式储罐基础沉降观测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1.9 立式储罐基础沉降观测试验方法:

1 新建罐区,每台罐充水前,均应进行一次基础沉降观测。

2 坚实地基基础,预计沉降量很小时,第一台罐可快速充水到罐高的 1/2,进行沉降观测,并应与充水前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对照,计算出实际的不均匀沉降量。当不均匀沉降量未超过表 18 的规定时,可继续充水到罐高的 3/4 进行观测,当仍未超过允许的不均匀沉降量,可继续充水到最高操作液位,分别在充水后和保持 48h 后进行观测,当沉降量无明显变化,即可放水;当沉降量有明显变化,则应保持最高操作液位,进行每天的定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当第一台罐基础沉降量符合要求,且其他储罐基础构造和施工方法和第一台罐完全相同,对其他储罐的充水试验,可取消充水到罐高的 1/2 和 3/4 时的两次观测。

3 软地基基础,预计沉降量超过 300mm 或可能发生滑移失效时,应以 0.6m/d 的速度向罐内充水,当水位高度达到 3m 时,停止充水,每天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绘制时间一沉降量的曲线图,当沉降量减少时,可继续充水,但应减少日充水高度,以保证在载荷增加时,日沉降量仍保持下降趋势。当罐内水位接近最高操作液位时,应在每天清晨做一次观测后再充水,并在当天傍晚再作一次观测;当发现沉降量增加,应立即把当天充入的水放掉,并以较小的日充水量重复上述的沉降观测,直到沉降量无明显变化,沉降稳定为止。

22.7 罐底充水时的严密性试验不应有渗漏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2.1 罐底充水时的严密性试验,应以罐底无渗漏为合格。

22.8 罐壁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不应有渗漏、变形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2.2 罐壁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在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 48h 后以罐壁无渗漏、无异常变形为合格。

22.9 固定顶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罐顶不应有渗漏、变形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2.3 固定顶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以罐顶无异常变形、焊缝无渗漏为合格。

22.10 固定顶的稳定性试验,罐顶不应有异常变形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2.4固定顶的稳定性试验,以罐顶无异常变形为合格。

22.11 罐壁组装焊接后,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规范相应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3.1 罐壁组装焊接后,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罐壁高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设计高度的 0.5%。

2 罐壁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罐壁高度的 0.4%,且不应大于 50mm。

3 罐壁焊缝角变形和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分别符合 10.4.2.5 和 10.4.2.6 的规定。

4 底圈壁板内表面半径的允许偏差应在底圈壁板 1m 高处测量,并应符合 10.4.2.1的规定。

5 罐壁上的工卡具焊迹应清除干净,焊疤应打磨平滑。

22.12 罐底焊接后,局部凹凸变形的深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3.2 罐底焊接后,其局部凹凸变形的深度不应大于变形长度的 2%,且不大于50mm,单面倾斜式罐底不大于 40mm。

22.13 单盘、双盘浮顶及内浮顶局部凹凸变形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3.3 单盘、双盘浮顶及内浮顶局部凹凸变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船舱顶板的局部凹凸变形不应大于 15mm。

2 浮盘的局部凹凸变形不应明显影响外观及浮顶排水。

22.14 固定顶的局部凹凸变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0.11.3.4 固定顶的局部凹凸变形用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 15mm。

23、涂装工程(外防腐涂料涂装)

23.1 防腐涂料涂装工程应在组装焊接、热处理、压力及气密性试验完成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1.1 防腐涂料涂装工程应按施工文件的规定在组装焊接、热处理、压力及气密性试验完成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23.2 涂装时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涂装后4小时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1.2 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 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85%。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 4h 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23.3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质量检查及涂装层厚度检测、附着力测试的具体检查部位应由检验人员确定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1.3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质量检查及涂装层厚度检测、附着力测试的具体检查部位应由检验人员确定。

23.4 涂料的品种、颜色、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2.1 涂料的品种、颜色、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3.5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规范和相关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2.2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GB/T 8923 及相关油漆产品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

23.6 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2.3 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应为150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23.7 涂装表面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不应有脱皮和返锈等现象,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现象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3.1 表面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不应有脱皮和返锈等现象。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23.8 涂层附着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1.3.2 在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涂层附着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4、内防腐涂料涂装

24.1 立式储罐内防腐层全部涂敷完成并固化后,应对防腐层进行外观、厚度、漏点和粘结力检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1.1 立式储罐内防腐层全部涂敷完成并固化后,应对防腐层进行外观、厚度、漏点和粘结力检验。具体检查部位由检验人员确定,检验结果应做好记录。

24.2 对厚度检查不合格的区域应进行复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1.2 对厚度检查不合格的区域应按 SY/T 0319 的相关规定进行复涂。

24.3 检查出的漏点应进行修补或复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1.3 检查出的漏点应进行修补或复涂。普通级内防腐层的漏点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两个、加强级和特加强级内防腐层的漏点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一个时,可进行修补。普通级内防腐层的漏点平均每平方米有两个以上漏点、加强级和特加强级内防腐层的漏点平均每平方米有一个以上漏点时,应进行全面复涂。

24.4 粘结力损伤的内防腐层应进行修补;粘结力不合格的防腐层应进行重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1.4 因经粘结力检验损伤的内防腐层应按 SY/T 0319 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补。粘结力不合格的防腐层应按第 SY/T 0319 的相关规定重涂。

24.5 涂层粘结力检验应合格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2.3涂层粘结力检验以涂层呈脆性点状断裂、不出现成片挑起或剥离现象为合格。

24.6 非防静电涂料漏点检查应合格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2.4 非防静电涂料漏点检查,以不打火花为合格。内防腐层检漏电压应符合 SY/T0319 的相关规定。

24.7 防静电涂料涂层电性能检查应符合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2.5 防静电涂料应按 GB/T 16906 的规定进行涂层电性能检查,涂层电性能测试结果均应小于 109 Ω,且每一测试结果均应在同一数量级之内。

24.8 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漏涂、发粘、脱皮、气泡和斑痕等现象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3.1 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及无漏涂、发粘、脱皮、气泡和斑痕等现象。

24.9 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2.3.2 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应符合 SY/T 0319 的相关规定。

25、防火涂料涂层

25.1 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在储罐安装、焊接、热处理和压力及气密性试验完成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在储罐安装、焊接、热处理和压力及气密性试验完成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25.2 防火涂料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要求,涂装后4小时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1.2 防火涂料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 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85%。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 4h 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25.3 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2.2 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5.4 防火涂料涂装前,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2.3 防火涂料涂装前,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5.5 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图样或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2.4 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图样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5.6 薄涂型、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2.6 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 0.5 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 1mm。

25.7 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3.1 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

25.8 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现象;涂层不应有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1.3.3.2 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现象,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26、绝热工程

26.1 绝热工程施工应在储罐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合格及防腐工程完工后进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1.1 绝热工程施工应在储罐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合格及防腐工程完工后进行。

26.2 焊在储罐上的绝热层固定件应在球形储罐或立式储罐热处理前进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1.2 焊在储罐上的绝热层固定件应在球形储罐或立式储罐热处理前进行。

26.3 恶劣环境下绝热施工应采取防雨雪和防冻措施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1.3 在雨雪天、寒冷季节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雪和防冻措施。

26.4 设置防潮层的绝热层外表面应均匀、无凹坑等现象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1.4 设置防潮层的绝热层外表面,应清理干净,保持干燥、平整、均匀,不应有突角、凹坑及起砂现象。

26.5 防潮层的施工应在夏日暴晒中进行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1.5 防潮层的施工不应在夏日曝晒中进行,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6.7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性能和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2.1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性能和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 的规定。

26.8 防潮层及保护层材料及其制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2.2 防潮层及保护层材料及其制品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 的规定。

26.9 防潮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2.3 防潮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 的规定。

26.10 绝热层伸缩缝的留设以及伸缩缝的填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2.4 绝热层伸缩缝的留设以及伸缩缝的填充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 的规定。

26.11 保护层的搭接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2.6 保护层的搭接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 的规定。

26.12 固定件、支承件制作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3.1 固定件、支承件制作及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钩钉、销钉、螺栓、支承件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 的规定。

2 钩钉、销钉和螺栓的连接牢固,其间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 的规定。

3 支承件的连接应牢固,其规格、尺寸、安装方法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的规定。

4 自锁紧板,不产生向外滑动。

5 保冷结构的支、吊、托架等用的木垫块,浸渍沥青防腐。

26.13 防潮层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3.2 防潮层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接头及层次应密实、连续,无漏设和机械伤。

2 表面平整,无气泡、翘口、脱层、开裂等缺陷。对有金属保护层的防潮层,其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大于 5mm。

26.14 绝热层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3.3 绝热层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层各层间贴合紧密,填充饱满,表面平整,圆弧均匀。

2 绝热层无断裂和松弛。

3 绝热层成型制品同层错缝,上下层压缝。接缝填充饱满。

26.15 保护层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2.3.4 保护层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面层无酥松、干裂,表面轮廓整齐无铁丝露头,断缝符合设计要求或 GBJ 126的规定。

2 表面平整光洁,金属层平整度小于或等于 4mm,抹面层及包缠层平整度小于或等于 5mm。

3 包缠层和金属保护层无松脱、翻边、豁口、翘缝和明显的凹坑。

27、梯子、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27.1 所用钢材、螺栓、螺母、垫片及焊接材料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3.2.1 所用钢材、螺栓、螺母、垫片及焊接材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7.2 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3.2.2 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牢固,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不应有裂纹、夹渣、气孔等缺陷。

2 焊缝长度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3 焊波均匀,焊肉饱满。

4 角焊缝焊脚尺寸符合图样规定,且应与母材平滑过渡。

27.3 构件及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3.3.1 构件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应平直,弧形构件应圆滑、无锐角。

2 构件表面无毛刺、焊瘤、焊疤和焊接飞溅。

3 构件安装位置正确。

4 平台板平整、不积水。

27.4 螺栓连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SY 4202-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储罐工程》13.3.2 螺栓连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应拧紧,外露螺纹应为 2扣~5扣。

2 安装孔不应使用气割扩孔。

3 垫片的使用符合规定。

五、长输管道类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1、材料管件

1.1 工程所用材料、管件符合设计要求,报验资料完整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1.1 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的材质、规格和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1.2 EPC或施工项目部对入场材料、管件进行了检查,并留有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2.1 应对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进行检查,当对其质量(或性能)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管道组对、焊接

2.1焊工资质满足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1.4 焊工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焊工能力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SY/T 4103的有关规定。

3、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

3.1穿越工程按要求进行了单独试压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1.2 穿(跨)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及以上公路、高速公路的管段应单独进行试压。

(二)一般性条款

1、开工准备

1.1检查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0.1 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1.2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批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0.1 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2 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措施。

2.1 施工用弯头、弯管参数按要求进行了标注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2.4 弯头、弯管端部应标注弯曲角度、钢管外径、壁厚、曲率半径及材质型号等参数。凡标注不明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2.2 绝缘接头及绝缘法兰安装前进行了试压及绝缘测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2.5 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稳压时间为5min,以无泄漏为合格。试压后应擦干残余水,进行绝缘检测。检测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2.3 线路截断阀安装前进行了检查及试压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2.6 线路截断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阀门启闭检查及水压试验,其检验要求应符合表4.2.6的规定。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2.4 管材装卸符合规范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1.1 管子装卸应使用不损伤管口的专用吊具,双联管吊装时应使用扁担式吊具。弯管应采取吊管带装卸,不得损伤防腐层。

2.5 管材运输按规格型号分装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2.2 装车前,应核对管子的防腐等级、材质、壁厚,不宜将不同防腐等级、材质、壁厚的管子混装。

2.6 管材运输时保护措施到位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2.3 运输防腐管时,应捆扎牢固,应对防腐层采取保护措施。防腐管与车架或立柱之间、防腐管之间、防腐管与捆扎绳之间应设置橡皮板或其他软质材料衬垫。捆扎绳外应套橡胶管或其他软质管套。弯管运输应采取特殊的措施。

2.7 管材交接手续齐全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2.5 运至现场的防腐管,应由施工单位逐根检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2.8 管材及其他设备材料存放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1 管子、管件、阀门、涂料及其他设备材料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妥善保管,存放过程中应注意检查,以防锈蚀、变形、老化或性能下降。

7.3.3 管子、管件、阀门、沥青等材料或设备可以分类露天存放,存放场地应平整、无石块,地面不得积水。存放场地应保持1%~2%的坡度,并设有排水沟。应在存放场地内修筑汽车与吊车进出场的道路,场地上方应无架空电力线。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按有关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9 聚乙烯、环氧粉末等防腐材料及焊材存放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2 玻璃布、塑料布、聚乙烯、环氧粉末、焊材、热收缩套等材料应存放在库房中,其中环氧粉末、焊材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焊条长期存放时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0%。

2.10 防腐管的堆放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4 防腐管应同向分层码垛堆放,堆放高度应保证管子不失稳变形、不损坏防腐层。不同规格、材质的防腐钢管应分开堆放。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垫,最下层的管子下宜铺垫两排枕木或砂袋,管子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50mm。为保证管垛的稳定,最下一层的防腐管应用楔子固定。

3、管沟开挖

3.1 管沟开挖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1.1 管沟的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侧向斜坡地段的管沟深度,应按管沟横断面的低侧深度计算。

3.2 深度超过5米的管沟采取了措施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1.3 深度超过5m的管沟边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边坡适当放缓,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

3.3 管沟开挖前进行了技术交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2.1 开挖管沟前,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在地下设施两侧3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对挖出的地下设施给予必要的保护。对于重要地下设施,开挖前应征得其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应在其监督下开挖。

3.4 管沟开挖对耕植土进行了分层堆放

8.2.3 在耕作区开挖管沟时,应将表层耕作土与下层土分别堆放。下层土放置在靠近管沟一侧。

3.5管沟开挖有管沟开挖检查记录及工序交接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3.4 开挖管沟后,应及时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应做好管沟检查记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4、布管及坡口加工

4.1 现场堆管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1.2 堆管场地应平坦,无石块、积水和坚硬根茎等损伤防腐层的物体。宜在防腐管下面垫上两条条形土埂及砂袋等袋状物。

4.2 沟上布管按要求设置了管墩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1.4 沟上布管前应铺(筑)管墩,每根管子下面应设置1个管墩。平原地区管墩的高度宜为0.4~0.5m,山区应根据地形变化设置。宜用袋装软体物质作为管墩。

4.3 沟下布管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1.7 沟下布管,管子首尾应留有1OOmm左右的距离,并将管子首尾错开摆放。

4.4 现场坡口加工编制了《坡口加工作业指导书》,符合《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2.2 坡口加工前应根据《焊接工艺规程》编制《坡口加工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规定的坡口型式加工并检查坡口。

4.5 坡口加工产生的卷边进行了处理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2.3 管端坡口如有机械加工形成的内卷边,应用锉刀或电动砂轮机清除整平。

5、管道组对、焊接

5.1焊接施工前焊接工艺评定及焊接工艺规程齐全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1.3 焊接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焊接工艺指导书,其内容应参照本标准附录B,并据此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焊 接及验收》SY/T 4103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应参照本规范附录C。根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编制焊接工艺规程,其内容应参照本规范附录B。管道连头采用与主干线不同的焊接方法、焊接材料时,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5.2 管道组对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2.2 管道组对应符合表10.2.2的规定。

5.3 焊接材料的使用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O.2.3 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条应无破损、发霉、油污、锈蚀;焊丝应无锈蚀和折弯;焊剂应无变质现象;保护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2 低氢型焊条焊前应烘干,烘干温度为350~400℃,恒温时间为1~2h,烘干后应在100~150℃条件下保存。焊接时应随用随取,并放入焊条保温筒内,但时间不宜超过4h。当天未用完的焊条应回收存放,重新烘干后首先使用。重新烘干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 未受潮情况下,纤维素焊条不需烘干。受潮后,纤维素焊条烘干温度应为80~100℃,烘干时间为0.5~1h。

4 在焊接过程中,如出现焊条药皮发红、燃烧或严重偏弧时,应立即更换焊条。

5.4焊接过程对管材和防腐层进行了保护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O.2.4 焊接过程中,对于管材和防腐层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焊时不应在坡口以外的管壁上引弧。

2 焊机地线与管子连接应采用专用卡具,应防止地线与管壁产生电弧而烧伤管材。

3 对于环氧粉末防腐管,焊前应在焊缝两端的管口缠绕一周宽度为O.8m的保护层,以防焊接飞溅灼伤。

5.5焊口预热及测量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2.6 焊前预热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预热要求时,应根据焊接工艺规程规定的温度进行焊前预热。

2 当焊接两种具有不同预热要求的材料时,应以预热温度要求较高的材料为准。

3 预热宽度应为坡口两侧各50mm,应使用测温蜡笔、热电偶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等测温工具测量。

4 管口应均匀加热。

5.6使用焊丝以及焊接参数等符合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2.7 管道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的焊条(丝)直径、焊接极性、电流、电压、焊接速度等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5.7焊口焊完后焊渣和飞溅进行了处理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2.8 焊口焊完后应清除表面焊渣和飞溅。

5.8管线管口按要求进行了封堵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2.10 每日下班前应将管线端部管口临时封堵好,防止异物进入。沟下焊管线还应注意防水。

5.9焊口进行了标识,且留有焊接施工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2.11 焊口应有标志,焊口标志可由焊工或流水作业焊工组的代号及他们所完成焊口的数量等组成,标志可用记号笔写在距焊口(油、气流动方向下游)1m处防腐层表面,并同时做好焊接记录。

5.11焊缝外观进行了检查,并留有记录,焊缝外观检查合格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3.1 焊缝应先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无损检测。焊缝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外观成型均匀一致,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上不得有裂纹、未熔合、气孔、夹渣、飞溅、夹具焊点等缺陷。

2 焊缝表面不应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余高一般不应超过 2mm,局部不得超过3mm,余高超过3mm时,应进行打磨,打磨后应与母材圆滑过渡,但不得伤及母材。

3 焊缝表面宽度每侧应比坡口表面宽O.5~2mm。

4 咬边的最大尺寸应符合表10.3.1中的规定。

5 电弧烧痕应打磨掉,打磨后应不使剩下的管壁厚度减少到小于材料标准允许的最小厚度。否则,应将含有电弧烧痕的这部分管子整段切除。

5.12 焊缝的返修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3.7 焊缝返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道中出现的非裂纹性缺陷,可直接返修。若返修工艺不同于原始焊道的焊接工艺,或返修是在原来的返修位置进行时,必须使用评定合格的返修焊接工艺规程。

2 当裂纹长度小于焊缝长度的8%时,应使用评定合格的返修焊接规程进行返修。当裂纹长度大于8%时所有带裂纹的焊缝必须从管线上切除。

3 焊缝在同一部位的返修,不得超过2次。根部只允许返修1次,否则应将该焊缝切除。返修后,按原标准检测。

6、管道防腐、保温

6.1 防腐层表面合格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0.2 防腐层的外表面应平整,无漏涂、褶皱、流淌、气泡和针孔等缺陷;防腐层应能有效地附着在金属表面;聚乙烯热收缩套(带)、聚乙烯冷缠粘胶带,以及双组分环氧粉末补伤液、补伤热熔棒等补口、补伤材料应按其生产厂家使用说明的要求施工。

6.2 特殊部位的防腐检查合格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留有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0.3 管道锚固墩、穿越段管道、阴极保护测试线焊接处的防腐,应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阴极保护测试线焊接处的防腐材料应与管道防腐层相匹配并与测试线外皮粘接良好。

6.3 管道出入土点的防腐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0.4 管道出、入土的防腐层应高出地面1 O0mm以上,应在地面交界处的管外采取包覆热收缩套或其他防护性措施。热收缩套搭接处应平缓,无破损和漏点。

7、管道下沟及回填

7.1 管道下沟前对管沟进行了检查,并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1.2 下沟前,应复查管沟深度,清除沟内塌方、石块、积水、冰雪等有损防腐层的异物。石方或戈壁段管沟,应预先在沟底垫 200mm厚细土,石方段细土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mm,戈壁段细土的最大粒径小得超过20mm,对于山区石方段管沟宜用袋装土做垫层。

7.2 管道下沟吊装设备及吊具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1.3 管道下沟宜使用吊管机,严禁使用推土机或撬杠等非起重机具。吊具宜使用尼龙吊带或橡胶辊轮吊篮,严禁直接使用钢丝绳。起吊点距管道环焊缝距离不应小于2m。起吊高度以1m为宜。吊管机使用数量不宜少于3台。吊点间距应符合表12.1.3的规定

7.3管线下沟前进行了电火花检漏,并且留有记录。漏点及时进行了修补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1.4 管道下沟前,应使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管道防腐层,如有破损或针孔应及时修补,检测电压应符合设计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4 管线下沟后对标高进行了复测,并留有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1.7 管道下沟后应对管顶标高进行复测,在竖向曲线段应对曲线的始点、中点和终点进行测量。

7.5 管道回填及时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2.1 一般地段管道下沟后应在10d内回填。回填前,如沟内积水无法完全排除,在完成回填时,应使管子不致浮离沟底。山区易冲刷地段、高水位地段、人口稠密区及雨期施工等应立即回填。

7.6 管道回填时按耕植土分层回填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2.2 耕作土地段的管沟应分层回填,应将表面耕作土置于最上层。

7.7 管道下沟后回填土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2.4 管道下沟后,石方段管沟细土应回填至管顶上方300mm。细土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10mm。然后回填原土石方,但石头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250mm;戈壁段 管沟,细土可回填至管顶上方 100mm。细土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20mm;黄土塬地段管沟回填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垫层及夯实;陡坡地段管沟回填宜采取袋装土分段回填。回填土应平整密实。

7.8 管沟回填后进行了地面检漏,并留有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2.11 管沟回填土自然沉降密实后(一般地段自然沉降宜30d后,沼泽地段及地下水位高的地段自然沉降宜7d后),应对管道防腐层进行地面检漏,符合设计规定为合格。

8、管道穿跨越工程

8.1 使用套管穿越的管道及时安装了牺牲阳极,且安装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1.2 采用套管穿越的管道,应在输送管穿入套管前,按设计要求安装牺牲阳极。安装后,测量管道电位是否达到保护电位要求。输送管的绝缘支撑架应安装牢固,绝缘垫位置正确。绝缘支撑架不得与阳极相连。

8.2 穿越前进行了隐蔽工程验收,并留有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1.3 输送管穿入套管前,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套管内的污物应清扫干净。输送管防腐层检漏合格后方可穿入套管内,穿入后用检测仪器检测套管与输送管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应大于2MΩ。检测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封堵套管的两端口。

8.3 管道穿越其他管道时间距满足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2.2 管道穿越其他地下管道时,其净距不宜小于0.3m。如果受到条件限制,净距达不到O.3m时,两管间应设置坚固的绝缘隔离物。

8.4 管道与线缆交叉时间距满足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2.3 管道与线缆交叉时,其净距不宜小于0.5m。

8.5 管道与其他构筑物间距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2.4 管道与其他构筑物端点之间,净距应不小于O.3m。

8.6 管道与其他非金属管道间距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2.5 管道与非金属管的最小净距应为50mm。

8.7 埋地输油管道与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沟敷设时,间距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3.1 埋地输油管道同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沟敷设时,采用联合阴极保护的管道之间的距离,应根据施工和维修的需要确定,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5m。

8.8 管道与光缆同沟敷设时,间距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3.2 管道与光缆同沟敷设时,其最小净距(指两断面垂直投影的净距)不应小于0.3m。

9、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

9.1作业前编制了清管、测径、试压方案,并且经过审批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1.5 管道清管、测径、试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充分考虑施工人员及附近公众与设施安全。清管、测径、试压作业应统一指挥,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信及医疗救护设备。

9.2清管作业合格,清管次数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2.1 分段试压前,应采用清管球(器)进行清管,清管次数不应少于两次,以开口端不再排出杂物为合格。

9.3收发球筒位置设置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2.2 分段清管应设临时清管器收发装置,清管器接收装置应选择在地势较高且50m内没有建筑物和人口的区域内,并应设置警示装置。

9.4清管前对线路截断阀门状态进行了确认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2.4 清管前,应确认清管段内的线路截断阀处于全开状态。

9.5测径板符合要求,测径合格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2.7 如清管合格后需进行测径,测径宜采用铝质测径板,直径为试压段中最大壁厚钢管或者弯头内径的90%,当测径板通过管段后,无变形、褶皱为合格。

9.6水压试压的分段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3.2 分段水压试验的管段长度不宜超过35km,试压管段的高差不宜超过30m;当管段高差超过30m时,应根据该段的纵断面图,计算管道低点的静水压力,核算 管道低点试压时所承受的环向应力,其值一般不应大于管材最低屈服强度的O.9倍,对特殊地段经设计允许,其值最大不得大于O.95倍。试验压力值的测量应 以管道最高点测出的压力值为准,管道最低点的压力值应为试验压力与管道液位高差静压之和。

9.7水压试压低温时采取了防冻措施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3.7 试压宜在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否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9.8 水压试压结束后,清管扫水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3.8 试压合格后,应将管段内积水清扫干净。清扫出的污物应排放到规定区域。清扫以不再排出游离水为合格。如合同约定输气管道需深度清管,合格标准为连续两个泡沫清管器含水量不大于1.5DN/10OOkg。

9.9 气压试压分段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4.1 气压分段试压长度不宜超过18km。

9.10 试压用阀门和管件进行了压力试验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4.3 试压装置,包括阀门和管道应经过试压检验后方能使用。现场开孔和焊接应符合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有关标准的规定。

9.11 试压时的升压速度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4.4 试压时的升压速度不宜过快,压力应缓慢上升,每小时升压不得超过1MPa。当压力升至O.3倍和O.6倍强度试验压力时,应分别停止升压,稳压30min,并检查系统有无异常情况,如无异常情况,继续升压。

9.12 输气管道的排气口设置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4.7 气体排放口不得设在人口居住稠密区、公共设施集中区。

10、输气管道干燥

10.1 输气管道进行了干燥,并留有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5.0.1 输气管道试压、清管结束后应进行干燥。

10.2 输气管道干燥验收合格,并留有记录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5.0.3 干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吸湿剂时,干燥后管道末端排出的混合液中,甲醇、甘醇类吸湿剂含量的质量百分比大于80%为合格。

2 当采用干燥气体吹扫时,可在管道末端配置水露点分析仪,干燥后排出气体水露点值宜连续4h比管道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至少低5℃、变化幅度不大于3℃为合格。

3 当采用真空法时,选用的真空表精度不小于1级,干燥后管道内气体水露点宜连续4h低于-15℃为合格。

11、管道连头

11.1 管道连头用管材与设计要求相符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6.0.1 管道连头所用钢管、弯管等材料材质、壁厚、防腐层、内涂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管道连头处管沟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6.0.2 连头处沟壁应坚实,地质不良时应加设防护装置。应避免连头处设在曲线段,连头处应设人行安全通道。作业面应平整、清洁、无积水,沟底比设计深度加深500--800mm。

11.3 管道转角连头时,对实际角度进行了复测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6.0.5 管道转角连头时,应根据管沟开挖测量成果表中该处的实际转角角度,计算出切线长和弧长,并进行实地复测,选择弯管。

11.4 连头完毕后按要求进行了双百检测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6.0.7 连头焊接完毕,应进行焊缝外观检查并进行1OO%超声波检测和射线检测。

12、管道附属工程

12.1 截断阀室阀门安装前编制了安装方案,并经过审批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1.2 截断阀室安装前应制订吊装就位方案,合理安排阀室土建施工与阀门安装的交叉作业。

12.2 阀室管道及阀门进行了电火花检漏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1.4 阀室内埋地管道和阀门应在回填前进行电火花检漏,防腐绝缘合格后方可回填。

12.3 管道穿越阀室墙体时封堵严密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1.5 管道穿越阀室墙体或基础的缝隙应按设计要求封堵严密。

12.4 阀室埋地管道及阀门回填土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1.6 埋地管道和阀门周围应用无石块的细土回填,并分层夯实。

12.5 阀室安装完毕后进行了单独吹扫和试压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1.8 阀室安装后应进行吹扫、试压。

12.6 测试桩的安装符合要求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2.2 测试桩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密封良好、标牌应牢固。测试桩不宜安装在阀室及站场内。

12.7 等电位测试记录齐全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2.4 阴极保护投入运行前,应做好自然电位测试;运行后做好保护电位和保护电流测试。测试记录应完整。

12.8 三桩埋设经过检查验收,并合格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3.1 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应进行检查验收,表面应光滑平整,无缺棱掉角,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油漆涂刷应均匀一致。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9 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的设置以及标记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17.3.2 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的设置以及标记内容与格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SY/T 6064的规定。

12.10 挡墙、堡坎等线路防护构筑物及时施工完成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4.2 线路保护构筑物应在管道下沟后及时进行施工,并宜在雨季(洪水)到来之前完成。对于影响施工安全的地方应预先施工。

六、道路桥梁类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1、地基处理工程

1.1 土方路基压实度、弯沉的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7.2.2土方路基压实度、弯沉的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2、道路辅助工程

2.1 砌体挡土墙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强度、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6.2.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强度、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面层工程

3.1 沥青混凝土面层的压实度与厚度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9.2.2沥青混凝土面层的压实度与厚度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的规定。

3.2 水泥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基层和底基层等质量要求满足规定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8.2.2水泥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基层和底基层的压实度、强度、厚度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9要求。压实度:(基层≥97、底基层≥95)、厚度误差:±10mm,密度法:每200m每车道测2处。

4、桥梁基础工程

4.1 桥梁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要进行现场验收,签字记录齐全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5.2.1桥梁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4.2 地基承载力要经过检测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8.1.2主控项目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地基的土质类别应与勘察设计基本相符,否则应报请原设计单位决定是否采取处理措施。如有软基.应满足软土地基处理相关要求.

4.3 支架、拱架及模板安装时的荷载经过设计计算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6.3.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模板设计应符合,JTJ 041-2000中9.2的规定,可按,JTJ025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4.4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6.2.2.4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试件制取与养护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4.5 钢筋进场经过检测和复测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6.4.2.1钢筋进场时,应按GB1499.1, GB 1499.2, GB 13778和JG 3042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6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经过检查和复测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6.4.2.7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7 桩基础是过承载力检测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7.1.2.4承载力检测:当设计有规定时甲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承载力检测;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应进行承载力检测。当缺乏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宜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反之,可选用高应变法。验收标准应符合JGJ106的规定。

检查数量;根据设计要求的频率;设计未规定检验频率时,如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如采用高应变法,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

5、桥面工程

5.1 桥面钢管拱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0.5.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规定。

5.2 焊接材料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0.5.2.3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3 焊接质量要经过无损检测评定。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0.5.2.8焊缝探伤检验:

1 超声波探伤内部质量分级应符合表39的规定。其他技术要求可按GB11345的规定执行。

2 焊缝超声波探伤范围和检验等级应符合表40的规定,距离波幅曲线灵敏度应符合GB 11345-1989中表3的规定,超声波探伤缺陷等级评定应符合G B 11345-1989中表6的规定。

3 焊缝射线探伤范围和检验等级:焊缝两端各250mm~300mm ,焊缝长度大于120Omm时,中部加探250mm~300mm。当发现裂纹或较多其他缺陷时,应扩大该条焊缝探伤范围,必要时可延长至全长。焊缝的射线探伤方法应符合GB 3323的规定。射线照相质量等级为B级,焊缝内部质量为Ⅱ级。用射线和超声波两种方法检验的焊缝,均应达到各自的检验标准,焊缝验收合格。

检查数量:超声波探伤,按表40的探伤比例规定;射线探伤,按对接焊缝接头数量的10%计算(并不应少于一个接头)。射线探伤的焊缝,当发现超标缺陷时应加倍检验。

5.4 钢梁结构的防火涂料厚度满足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0.5.2.16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漆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测量方法应符合CECS 24及GB 50205-2401中附录F的规定。

5.5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材料质量满足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6.5.2.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丝、钢绞线和热处理钢筋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6 预应力梁张拉过程中不应该存在断裂或滑脱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6.6.2.4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预应力钢丝、钢绞线束断裂或滑脱数量每束应小于或等于一根,且每断面不超过钢丝总数的1%;预应力粗钢筋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应予以更换。

(二)一般性条款

1、工程测量

1.1 测量的设备和仪器要定期校验、保养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1.0.4工程测量作业所使用的仪器和相关设备,应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1.2 平面控制点的点位,选在土质坚实、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地方。高程控制点的点位,选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6.1.5平面控制点的点位,宜选在土质坚实、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地方。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选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根据需要埋设标石。

1.3 道路的起点、终点、转角点以及曲线起点、终点,应埋设固定桩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6.1.9所有线路的起点、终点、转角点和铁路、公路的曲线起点、终点,均应埋设固定桩。

1.4 线路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对其定测线路进行复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6.1.10线路施工前,应对其定测线路进行复测,满足要求后方可放样。

1.5 二级及以下公路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的每千米要满足要求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6.2.3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3的规定。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不超过15mm。

2 水准路线应每隔30km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一次。

1.6 桥梁施工项目,要建立桥梁施工专用控制网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8.5.1桥梁施工项目,应建立桥梁施工专用控制网。对于跨越宽度较小的桥梁,也可利用勘测阶段所布设的等级控制点,但必须经过复测,并满足桥梁控制网的等级和精度要求。

1.7 桥梁基础施工测量的偏差应满足要求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8.5.7桥梁基础施工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5.7的规定。灌注桩基础桩桩位误差不大于40mm,排架桩桩位(顺桥纵轴线方向误差不大于20mm,垂直桥纵轴线方向误差不大于40mm)。垫层轴线位置:允许误差20mm,顶面高程允许误差0-8mm。

1.8 桥梁上部和下部构造施工测量偏差等应满足要求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8.5.8桥梁下部构造施工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5.8的规定.

8.5.9桥梁上部构造施工测量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5.9的规定.梁、板安装测量允许偏差分别为2和4mm,梁板顶面纵向高程安装测量允许偏差士2mm等,具体数据详见表格。

2、地基处理工程

2.1 承担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新建或改建、扩建的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道路施工资质等级,工程质量验收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1承担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新建或改建、扩建的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道路施工资质等级,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有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3 施工用主要检验器具的规格和精度不少于或低于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3施工用主要检验器具的规格和精度应不少于或低于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计量器具应经检定/校准合格,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4 施工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进场验收,并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4.1施工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5 各工序是否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验收,要有验收记录。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4.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6 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交接检验时,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4.3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交接检验时,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7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并按设计要求规定对路基基底进行压实。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7.1.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并应按设计要求和JTG F10的规定对路基基底进行压实。

2.8 回填土的土质符合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7.1.2填方路基不同性质的土不应混填,严禁有翻浆、弹簧现象;填土中不应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2.9 施工过程中不应存在随意取土、滥开滥挖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7.1.8应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严禁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2.10 土方路基回填应碾压密实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7.1 .9.土方开挖和回填应保证地下构筑物和管线结构安全,使其不受破坏。管线沟槽回填土时,应在管线两侧同时对称回填,如使用机械回填,则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应先用人工填好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并碾压密实。

2.11 土方路基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满足质量要求,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7.3.1土方路基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的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纵断高程(+10,-20),中线偏位(≤100mm),平整度(≤20mm),每200米4处

2.12 路基用土的检验项目和抽检频率满足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6.1路基用土

检验项目: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承载比(CBR)。

抽样频率:同一土场每5000m³应取一次样,土质变化时应另取样。

2.13 路基用天然砂、砂砾、碎石、砾石等检验要求和检验频率满足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6.4路基用天然砂、砂砾、碎石、砾石

检验项目.:筛分、标准击实、砾石含泥量。

抽样频率:同一料场每2000m³取一次样,不足2000m³时亦应取一次样。

2.14 石方路基压实度以及标高差异满足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8.2主控项目

压实质量,20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标高差异应在5mm以内。

2.15 软土地及处理:砂袋和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应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

10.1.1砂袋和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应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10.1.2井(板)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顶端应伸人砂砾垫层。

10.1.4软土地基上的路堤,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和稳定性观测,并根据观测结果对路堤填筑速率和预压期等做出必要调整。

2.16 土工织物检验项目和抽查的频率符合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6.21 土工织物

检验项目:厚度、拉伸强度、负荷延伸率、渗透系数、顶破强度。

抽样频率:每10000㎡取一次样,不足10000㎡亦应取一次样。

2.17 软土地基处理时要分批加人碎石,且振密挤实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1.1.1碎石桩应按试桩结果控制电流和振冲器的留振时间;并应分批加人碎石,且振密挤实,防止发生“断桩”或“颈缩桩”。

3、道路辅助工程

3.1 土工合成材料不应存在松动、重盈、皱折不平顺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3.3.2土工合成材料应无松动、无重盈、无皱折不平顺现象。

3.2 土工合成材料固定处要紧密,无松动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3. 3. 3 土工合成材料固定处应紧密,无松动。

3.3 护坡工程的片(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5.2.1片(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4 护坡顶面高程、表面平整度、坡度、厚度、底面高程的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5.3一般项目:护坡顶面高程、表面平整度、坡度、厚度、底面高程的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5的规定。顶面高程(±50mm),表面平整度(≤30mm),底面高程(±50mm),每50米测量3处。

3.5 砌体挡土墙工程砌筑满足标准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6.1.3砌筑应分层错缝,浆砌时应嵌填饱满密实,不应有空洞。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的设置位置和沉降缝填塞应符合设计要求。

3.6 砂浆所用的水泥、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6. 2.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的质量应符合JGJ 9s的要求。

3.7 砌体挡土墙的砌筑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6.3.2砌体表面应平整,砌缝应完好、不应有开裂现象,勾缝应平顺、无脱落。

3.8 挡土墙墙背填土土质符合规定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9.1.1墙背填土应采用透水性材料或设计规定的填料,不应采用膨胀土、高液限黏土、腐殖土、盐渍土、淤泥和冻土块等不良填料。填料中不应含有机物、冰块、草皮、树根等杂物或生活垃圾。

3.9 回填土施工时墙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19.1.4墙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时方可开始填土。

3.10 浆砌边沟(排水沟)施工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等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1.3.1浆砌边沟(排水沟)轴线偏位、沟底高程、墙面直顺度或坡度、断面尺寸、铺砌厚度、基础垫层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0的规定。轴线偏位(≤50mm),沟底高程(±15mm),断面尺寸(±30mm)。

3.11 浆砌边沟抹面平整、压光、直顺,无裂缝、空鼓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1.3.4抹面应平整、压光、直顺,无裂缝、空鼓现象。

3.12 钢筋混凝土管不应有裂缝、破损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2.1.1管材应逐节检查,不得有裂缝、破损。

3.13 钢筋混凝土管质量满足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2.1.4管口内缝砂浆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3.14 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的等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2.2.2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和砂浆强度的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的规定。

3.15 砌筑检查井砂浆是否饱满,灰缝应平整,抹面应密实光洁,踏步安装牢固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4.1.2 砌筑检查井砂浆应饱满,灰缝应平整,抹面应密实光洁,踏步应安装牢固。

3.16 开挖沟槽应是否超挖、扰动基面;基底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槽底不应受水浸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5.2开挖沟槽不应超挖、扰动基面;基底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槽底不应受水浸泡。

3.17 沟槽回填符合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6.1.4在管顶上500mm内,不应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与砖块等杂物。

4、面层工程

4.1 水泥混凝土路面胀、缩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8.1.2胀、缩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应支立牢固,无倾斜和漏浆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8.1.3模板应支立牢固,无倾斜和漏浆。

4.3 检查井井盖顶面高程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8.1.5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检查井井盖顶面高程应高于周边路面1mm-3mm。雨水口标高应按设计比路面低5mm一8mm,路面边缘不应有积水现象。

4.4 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粗细集料、外渗剂与接缝填缝料符合设计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8.2.1水泥、粗细集料、外渗剂与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TG F30的规定。

4.5 水泥混凝土面层相关质量参数的误差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8.3.1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平整度、邻板高差、抗滑构造深度、纵横缝顺直度、中线平面偏位、宽度、纵断高程与横坡等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0的规定。

4.6 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现象应合格范围之内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8.3.3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现象,对于油田干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油田支路不得超过0.3%。对连续配筋的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路面,不应出现干缩与温缩裂缝。

4.7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的对封层、透层、粘层油的浇洒均匀,无露白,不应污染其他构筑物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9.1.1路面基层完工后应及时浇洒透层油或铺筑下封层,不得使用透入能力差的材料作透层油。对封层、透层、粘层油的浇洒应均匀,无露白,不应污染其他构筑物。

4.8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每日做抽提试验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9.1.2应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JTG F40的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4.9 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不应有花白、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9.1.3 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不应有花白、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4.10 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和配合比符合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9.2.1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矿料级配、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TG F40的规定。

4.11 沥青混凝土面层摊铺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29.3.3面层应平整、坚实,不应有松散、泛油脱落、裂缝、推挤、’烂边和粗细料集中现象。

4.12 沥青贯入式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应有积水或漏水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0.1.5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应有积水或漏水现象。

4.13 在新建或旧路的表层进行表面处治时,底层应坚实、稳定、平整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1.1.1在新建或旧路的表层进行表面处治时,应将表面的泥砂及一切杂物清除干净,底层应坚实、稳定、平整,保持干燥后才可施工。

4.14 泥(灰)结碎(砾)石面层、基层采用拌和法施工时拌和均匀,采用灌浆法施工时,泥浆稠度应适宜,浇灌均匀饱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2.1.1采用拌和法施工时拌和应均匀;采用灌浆法施工时,泥浆稠度应适宜,浇灌应均匀饱满。

32.1.2嵌缝料应撒铺均匀表面平整。

4.15 水泥稳定土的压实度、强度与厚度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符合规定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3.2.2水泥稳定土的压实度、强度与厚度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9要求。干密度误差范围≥2g/cm3 (每200测2处)厚度误差范围≤-10mm,(钻孔后尺测量:每200测1处)

4.16 水泥稳定土基层碾压后表面平整密实,不应有坑洼和明显离析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3.3.2碾压后不应有明显轮迹;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坑洼和明显离析。

4.17 水泥稳定土基层压实度试验要满足养生7d-10d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4.1.7养生期7d-10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取芯样。

4.18 石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矿渣)基层和底基层养生期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6.1.7养生期21d--28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取芯样。

4.19 水泥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采用路拌法施工时,路拌深度达到层底。采用厂拌法施工时,混合料摊铺无离析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7.1.3采用路拌法施工时,路拌深度应达到层底。

37.1.4采用厂拌法施工时,混合料摊铺应无离析现象。

4.20 水泥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基层和底基层等质量要求满足规定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38.3.1水泥粉煤灰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的平整度、纵断高程、宽度、横坡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0的规定。

4.21 破碎旧路面沥青混凝土面层及上基层获得的混合料作为冷再生结构的骨料及填充料,粒径的大小和骨料的含量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4.1.1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时,再生层的下承层应完好,并应满足所处结构层的强度要求。

44.1.2破碎旧路面沥青混凝土面层及上基层获得的混合料作为冷再生结构的骨料及填充料,大于5mm的骨料含量应在50%一75%之间。

4.22 路缘石安砌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5.1.3安砌应稳固,顶面应平整,缝宽应均匀,勾缝应密实,线条应直顺,曲线应圆滑美观。

4.23 混凝土路面砖人行道的基层或路床表面是否平整、密实,预制块铺砌平整、牢固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6.1.1基层或路床表面应平整、密实。

46.1.2预制块铺砌应平整、牢固。

4.24 混凝土路面砖铺砌平整稳定、直顺,曲线应圆滑,勾缝饱满,缝隙宽窄应均匀,不应有翘动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6.3.2混凝土路面砖铺砌应平整稳定、直顺,曲线应圆滑,勾缝应饱满,缝隙宽窄应均匀,不应有翘动现象。

5、路面配套辅助工程

5.1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应进行防腐处理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9.1.1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应进行防腐处理。

5.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存在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现象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9.1.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5.3 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符合质量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9.2.2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国家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

5.4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2.3标志面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要求,逆反射系数(cd.lx-1·m一2)不应低于JT/T 279规定。

5.5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均匀、颜色一致,不应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无漏镀、露铁等缺陷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9.3.2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应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不应有漏镀、露铁等缺陷。

5.6 标志面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49.3.3标志面应平整完好,不应有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

5.7 波形梁钢护栏波形梁板等质量特征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1.3.1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立柱壁厚、镀(涂)层厚度、拼接螺栓抗拉强度、立柱中距、立柱竖直度、横梁中心高度、护栏顺直度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0的规定。

5.8 防眩设施等质量要求满规范需要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3.3.1防眩设施的安装高度、镀(涂)层厚度、防眩板宽度、防眩板设置间距、竖直度、顺直度等质量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的规定。

5.9 中央分隔带防炫目的修剪后的高度以及种植行距满足规范要求

SY4210-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54.1.4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应为1.4m-1.6m,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6、桥梁基础工程

6.1 基础开挖编制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采取边坡支护和排水等措施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8.1.1一般规定:应根据设计要求和JTJ041的规定编制基坑开挖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明确基坑支护等加固措施、基坑坑壁坡度和排水方式。

6.2 墩台、承台及其系梁浇筑前经过隐蔽验收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8.5.1.2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为方可浇筑。

6.3 支座进场应进行抽样检查报验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9.6.2.3支座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6.4 支座安装应符合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9.6.3.4支座安装实测项目应符合表28的规定。

6.5 台背填土压实度应经过检测试验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9.9.2主控项目:台背填土压实度应按重型击实标准达到96%,并应达到路基工程相关主控项目(除压实度外)的要求。

7、桥面工程

7.1 焊接应取得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0.5.2.6施上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按TB10212的规定执行。

7.2 预应力孔道灌浆质量符合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6.7.2.1孔道灌浆用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GB 175的规定。孔道灌浆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GB 5119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7.3 桥面防水材料质量满足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3.1.2.2防水层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7.4 栏杆、防护栏、灯柱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I2.3.2栏杆、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的线形应顺滑流畅,无折弯现象。

7.5 桥面排水应通畅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2.3.3桥面排水孔进水口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桥而排水应畅通无积水。

7.6 桥面伸缩缝安装符合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3.3.2.1伸缩缝的型号、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应有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8、涵洞及附属工程

8.1 锥坡、护坡的砂浆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4.3.2主控项目: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6.1.2.3的规定。

8.2 管座及涵管安装应牢靠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5.5.1.2涵管应与管座、垫层或地基紧密贴合,并应垫稳坐实。

8.3 一字墙和八字墙墙面应平整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5.8.3.2砂浆抹面应平整、直顺,不应有麻面、裂缝,色泽应均匀。

8.4 涵洞接缝、沉降缝应严实

SY4211-2009《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桥梁工程》15.9.2.1接缝、沉降缝位置应正确,填缝不应有空鼓、裂缝、漏水现象;若有预制构件,其接缝需应与沉降缝吻合。

七、仪表自动化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1、基本规定

1.1爆炸危险环境下的仪表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5.2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的仪表、仪表线路、电气设备及材料,其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防爆设备应有铭牌和防爆标志,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授权的部门所发给的防爆合格证编号。

2、交工验收

2.1投入运行的工程不应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7.3对检验发现的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未经整改合格,不得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的投入正常运行。

(二)一般性条款

1、仪表盘(柜、台、箱)安装

1.1 仪表盘、柜、台、箱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到货检验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1.1仪表盘、柜、台、箱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到货检验,带有内部设备的仪表盘、柜、台、箱,其内部设备的布置应美观,线缆走向应合理;内部和外部设备的规格型号以及机械或电气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的内容和备品备件数量应齐全。

1.2 仪表盘、柜、台、箱安装环境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1.2仪表盘、柜、台、箱安装之前.应确认安装场所的环境能够满足盘、柜、台、箱内部和外部设备的防尘、防静电、接地以及温湿度等的要求。

1.3 仪表盘、柜、台、箱安装固定方式应正确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1.4安装固定应采用防锈螺栓连接方式。

1.2 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2.1:

1 仪表盘、柜、台、箱安装布置、铭牌、规格、型号、位号、数量、外型尺寸、开孔尺寸、涂漆等,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内部、外部、附属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破损、松动、脱落。

3 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4 基础型钢的型号规格稍大符舍设计文件规定

1.3 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2.2:a)仪表接管安装方式应正确、牢固、合理。b)仪表电缆接线应正确牢固、齐全、合理。C)电缆的导通电阻应符合随机技术要求,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MΩ。

1.4防爆、隔离、密封和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屏蔽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2.4:

1 防爆、隔离、密封和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工作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保护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 屏蔽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5 型钢底座制座与安装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3.1:

1 型钢底座制座时,直线度允许偏差值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值为5mm。

2 当型钢底座安装时,上表面允许偏差值为1mm/m ,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值为5mm。

1.6 仪表盘、柜、台、箱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3.2:

1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 内部、外部和附属组件应安装牢固、无破损、无变形、内外表面美观,无油漆脱落、受潮、锈蚀缺陷。

3 仪表盘、柜、台、箱内部及室地板下、电缆沟内无异物。

4 减振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

1.7 仪表盘、柜、台、箱安装偏差尺寸应在允许范围内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3.3的规定:

1 单独安装的仪表盘、柜、台、箱,垂直度允许偏差值为1.5mm/m,水平度允许偏差值为1mm/m。

2 成排安装的仪表盘、柜、台、箱的允许偏差值为:

1)垂直度允许偏差值为1.5mm/m,水平度允许偏差值为1mm/m。

2)同一系列规格相邻两盘、柜、台、箱的顶部高度允许偏差值为2mm。

3)当同一系列规格相邻两盘、柜、台、箱的连接处超过2处时,顶部高度允许偏差值为5mm。

4)相邻两盘、柜、台、箱的接缝处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值为1mm。

5)当两盘、柜、台、箱的连接处超过5处时,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值为5mm。

6)相邻两盘、柜、台、箱的接缝间隙的允许偏差值为2mm。

1.8 仪表盘、柜、台、箱标志牌应完整,电缆接线应符合设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6.3.4的规定:

1 仪表盘、柜、台、箱以及内部仪表的标志牌应完整。

2 电缆的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文件的规定。

2、温度仪表安装

2.1 仪表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2.1:仪表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2.2 仪表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2.2:

1 仪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安装固定牢固。

2 接触式温度检测仪表安装位置应位于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位置,热电偶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

3 测温元件深入管道或设备的角度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压力式温度计的安装应保证温包能够全部浸入被测对象中,表面温度计的感温表与被测对象表面应接触紧密。

2.3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2.3的规定,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取源部件的制做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耐压试验合格,安装后应随管道及设备进行严密性检查,没有渗漏。

2 接线正确牢固、导电良好、绝缘良好。

2.4仪表的特殊使用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2.4:

1 防爆、隔离、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周围温度过高或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 测量高温、高压的仪表安装在操作岗位附近时,仪表的安装位置、高度和防护措施应满足安全操作要求。

4 隐蔽安装的测温元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5安装的仪表外观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3.1:

1 仪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维护。

2 仪表的可读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平整。

4 集中安装的仪表、保温箱、保护箱应排列整齐、美观。

2.6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及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3.2:

1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

2.7对仪表特殊安装要求的处理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3.3:

1 在多粉尘的部位安装的测温元件,应有防磨损的保护措施。

2 在易受被测物料强烈冲击或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有防弯曲的保护措施。

3 振动场所安装的测温元件,应有减震措施。

2.8 仪表位号标志牌、电缆头及接线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7.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压力仪表安装

3.1 仪表、压力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2.1仪表、压力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3.2 压力取源部件、仪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2.2:压力取源部件、仪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应位于被测物料流速稳定的位置。

3.3 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2.3:

1 压力取源部件或引压管路的安装,耐压与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 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不应使仪表承受机械应力。

3 接线正确牢固、导电良好、绝缘良好。

3.4仪表的特殊使用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2.4:

1 防爆、隔离、吹洗、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测量高压的压力仪表安装在操作岗位附近时,仪表的安装位置、高度和防护措施应满足安全 操作的要求。

3.5安装的仪表的外观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3.1:

1 仪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维护。

2 仪表的可读性应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平整。

4 集中安装的仪表、保温箱、保护箱应排列整齐、美观。

3.6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3.2:

1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

3.7 低压测量用压力仪表的安装高度应满足规范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3.3低压测量用压力仪表的安装高度宜与取压点高度一致或采取补偿措施。

3.8仪表位号标志牌、电缆头及接线应完整和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8.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流量仪表安装

4.1 流量仪表、检测元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2.1流量仪表、检测元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4.2节流装置的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2.2:

1 孔板的入口和喷嘴的出口边缘应无毛剌、圆角或可见损伤,其制造尺寸按设计数据或制造标准验证合格。

2 节流装置取压口的方位和倾斜角应能够满足生产过程长期稳定测量的需要。

3 流量取源部件上、下游直管段最小长度、直管段管道内表面的清洁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和产品文件的技术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上、下游的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应符合GB50093-2002附录C的规定。

4 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检测元件;在节流件的上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仪表与节流元件间的直管距离应符合GB50093-2002附录C的规定;在节流件的下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仪表与节流元件间的直管距离不应小于5倍的管道内径。

5 节流件安装的方向,必须使流体从节流件的上游端面流向节流件下游端面,孔板的锐边或喷嘴的曲面侧应迎着被测流体的流向。

6 安装检测元件的密封垫片的内径应等于管道的内径,夹紧后没有突入管道内壁。

7 节流件的端面应垂直于管线轴线,其允许偏差值为1º。

4.3 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2.3:

1 流量仪表正负压室与测量管道的连接正确,引压管道倾斜方向和坡度以及过滤器、消气器、隔离器、冷凝器、沉降器、集气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流量取源部件、引压管路的安装、耐压与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不应使仪表承受机械应力。

4 接线正确牢固、导电良好、绝缘良好。

4.4 防爆、隔离、吹洗、密封和接地措施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2.4:防爆、隔离、吹洗、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5 安装的仪表的外观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3.1:

1 仪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维护。

2 仪表的可读性应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平整。

4.6 仪表支架料的材质、规格及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3.2:

1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

4.7 对仪表特殊安装要求的处理应符合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3.3:

1 转子流量计应安装在无振动的管道上,其中心线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应超过2º,被测流体流向应为自上而下,上游直管段长度不宜小于2倍管道直径。

2 靶式流量计的靶中心应与管道轴线同心,靶面应迎着流向且与管道轴线垂直,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超生波流量计的被测管道内壁应没有影响测量精度的结垢层或涂层。

4 电磁流量计的外壳、被测流体、管道连接法兰三者之间的等电位连接和接地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5 质量流量计的安装方式应满足对被测流体的正确测量。

6 专用信号电缆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或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4.8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流体流向一致,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编号齐全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9.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检测元件上标有“+”号的一侧应在被测流体流向上游侧,当用箭头标明流向时,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流体流向一致。

3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物位仪表安装

5.1 仪表、检测元件、物位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加工尺寸、压力等级等应符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2.1仪表、检测元件、物位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加工尺寸、压力等级等应符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5.2 仪表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2.2:

1 检测元件、物位取源部件和仪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应位于被测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元件受到物料冲击的位置。

2 物位仪表的定位管、导向容器、导向装置的表面应清洁、无凹坑和凸出物,应检测元件物位取源部件安装的轴线的要求一致。

3 检测元件在全行程内不得与侧壁相碰,并能在全量程或动作范围内自由活动,无机械卡阻。

4 音叉物位仪表水平安装时,音叉的两个叉股应水平放置。

5.3 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2.3:

1 差压式仪表正负压室与测管道的连接正确,引压管道倾斜方向和坡度以及隔离器、冷凝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物位取源部件或引压管道的安装、耐压与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不应使仪表承受机械应力。

4 接线正确牢固、导电良好、绝缘良好。

5.4 仪表的特殊使用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2.4:

1 防爆、隔离、吹洗、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核幅射式物位计的安装位置周围应有隔离装置,安全警示标记应齐全、有效。

5.5仪表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3.1:

1 仪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维护。

2 仪表的可读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导向容器或导向装置安装标高应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垂直度偏差值不应大于2mm/m,最大偏差值不应大于20mm,并能保物流畅通。

4 物位计安装垂直度偏差什不应大于2mm/m。

5 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标高应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平整。

6 集中安装的仪表、保温箱、保护箱应排列整齐、美观。

5.6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及仪表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3.2:

1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

5.7 仪表的特殊安装要求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3.3:

1 补偿式平衡容器应有防止热膨胀措施或装置。

2 双法兰式差压变送器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周围温度过高或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 磁感应式仪表应安装在没有外部磁场干扰的环境中,其外围管道和配件应采用非铁磁性材料制做。

5.8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编号齐全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0.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成分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安装

6.1 仪表、检测元件、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2.1:仪表、检测元件、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6.2 仪表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2.2:

1 检测元件、取源部件和仪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位于被测物料压力稳定、能够灵敏反映介质真实成分变化和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样品的位置。

2 预处理装置应齐全有效,并宜靠近取样器。

3 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其他危险性气体检测元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3 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2.3:

1 取样管路的连接方式、倾斜方向、坡度和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取样管路的安装、畅通性、耐压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接线正确牢固、导电良好、绝缘良好。

6.4 仪表的特殊使用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2.4:防爆、隔离、吹洗、脱脂、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5 仪表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3.1:

1 仪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维护。

2 仪表的可读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仪表安装环境不应有与其他有害气体和杂质以及强电磁场干扰,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取样位置、预处理装置、分析器之间应安装紧凑,管路敷设应量简短。

5 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标高应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平整。

6.6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及仪表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3.2:

1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

6.7 仪表的特殊安装要求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3.3:

1 取样管路应采取隔热措施防止被测介质物性变化。

2 分析尾气放空和样品排放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引至安全场所,管道集液处应有排液装置。

3 被测介质含有异相杂质时,取源部件的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仰角应于15º。

6.8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编号齐全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7、机械量与其他仪表安装

7.1 仪表、检测元件、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2.1:仪表、检测元件、取源部件、测量管路的型号、规格、材质、测量范围、压力等级等应符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7.2 仪表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2.2:

1 传感器、检测元件、指示仪、监视器以及报警灯、笛、喇叭、开关等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位于被测变量变化灵敏、便于观察或便于操作的位置。

2 测力、称重仪表传感器的主轴线与加荷轴线应重合,使用多个传感器时,每个传感器受力应均匀,偏差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3 位移、震动、速度和检测元件的定位和固定方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7.3 仪表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2.3:

1 取源部件的安装、耐压与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取源部件的安装不应使仪表承受机械应力。

3 接线正确牢固、导电良好、绝缘良好。

7.4 防爆、隔离、吹洗、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2.4:防爆、隔离、吹洗、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7.5 仪表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3.1:

1 仪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维护。

2 仪表的可读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传感器支撑面及底面应保持接触良好,没有锈蚀、损伤和杂物。

4 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标高应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平整。

5 集中安装的仪表、保温箱、保护箱应排列整齐、美观。

7.6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及仪表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3.2:

1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

7.7 仪表的特殊安装要求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3.3:

1 称重仪表应安装在皮带张力稳定、无冲击负荷的位置,当存在冲击负荷时应有缓冲措施。

2 噪声测量仪表的传声器的安装应有防止外部磁场、机械冲击和风力干扰的措施。

3 安装辐射式火焰探测器时,应防止炽热空气和炽热材料的辐射进入检测元件。

4 专用信号电缆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或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有位移、震动的设备与外部的电缆连接应用软连接。

7.8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编号齐全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8、执行器安装

8.1 执行器的型号、规格、材质、压力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2.1:执行器的型号、规格、材质、压力等级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齐全。

8.2 执行器的安装位置、安装角度和介质流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机械传动部件应动作灵活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2.2:

1 执行器的安装位置、安装角度和介质流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机械传动部件应动作灵活,无松动和卡涩现象。

8.3 执行器的接管、接线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2.3:

1 与执行器连接的部位,其安装严密无泄漏。

2 仪表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或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耐压与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3 接线正确牢固、导电良好、绝缘良好。

8.4执行器的特殊使用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2.4:

1 防爆、隔离、吹洗、密封和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控制阀阀体强度、阀芯泄漏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气缸缸体、薄膜调节阀的膜头应严密无泄露。

3 电磁阀线圈与阀体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8.5 执行器外观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3.1:

1 外观完整、附件齐全、集中安装的仪表应排列整齐,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维护。

2 仪表的可读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操作手轮与执行机构、调节机构“开”、“关”方向应一致,操作方便。

4 执行器的各种部件应固定牢固、平整。

8.6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及仪表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3.2:

1 仪表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的安装的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固定牢固。

8.7 仪表的特殊安装要求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3.3:

1 执行机构行程与调节机构匹配,执行机构连杆的长度应能够调节,应保证调节机构在全开到全关的范围内灵活、平稳。

2 当调节机构随同管道 或设备产生热位移时,执行机构的安装方式应能保证其和调节机构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

3 气动与液动执行机构的信号管应有足够的伸缩裕度,不得防碍执行机构的动作。

8.8 仪表标示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执行机构和调节机构进出口方向、动作方向应正确,标志应正确、清晰。

3 所有手轮、手柄、旋钮应正确、清晰。

4 电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9、仪表线路安装

9.1 仪表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1.1:仪表线路应沿汇线槽、桥架、保护管敷设,宜选用带屏蔽的电缆,埋地敷时应须用铠装电缆或穿管保护管。

9.2 汇线槽、桥架、保护管、接线箱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材质、涂漆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应符合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2.1:汇线槽、桥架、保护管、接线箱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材质、涂漆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9.3 安装位置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2.2:

1 汇线槽、桥架、保护管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避开强电磁场、高温、易燃、可燃、腐蚀性介质的工艺管道和设备。

2 接线箱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在电缆槽内,交流电源线路和仪表信号线路之间采用金属隔板隔开。

9.4 安装方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2.3:

1 汇线槽支架间距应合理,焊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 汇线槽、桥架安装应牢固,对口连接应采用平滑的半圆头螺栓,螺母应在汇线槽的外侧,并应预留适当的膨胀间隙,内部应清洁、无毛剌,槽口光滑、无锐边、有电缆护口。

3 保护管应连接牢固,无严重变形,内部清洁、无毛剌,槽口光滑、无锐边、有电缆护口,管外壁防腐或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4 电(光)缆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 隐蔽敷设的电(光)缆,其路径、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与任何埋地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应采取能够避免电磁和热力影响的措施。

6 电伴热带的敷设和固定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9.5 接线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2.4:

1 电(光)缆导通、衰减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电缆的绝缘电阻大于5MΩ。

2 仪表盘、柜、台、箱内的线路不应有接头,其绝缘保护不应有损伤。

3 电缆中端和电线接头的制作、如此线和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4 光缆终端的中间接头的连接方式和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 电伴热带终端和和中间接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9.6 仪表线路的特殊使用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2.5:

1 仪表外壳、支架、保护管、接线箱、汇线槽、桥架和仪表盘、柜、台、箱之间应有良好的电连续性,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线路从室外进入室内或进入室外的盘、柜、台、箱时,防水和防爆隔离、密封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当线路周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当线路附近有火源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9.7仪表线路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3.1:

1 汇线槽、桥架和保护管的安装,走向合理、横平竖直,多层安装时各层弯曲的弧度应一致。

2 汇线槽、桥架和保护管的防护层应完整、美观,内部应干净整洁、无杂物,电缆、隔板和盖板固定应合理、牢固。

3 电(光)缆敷设路径不应影响工艺操作和检修,排列合理、整齐、美观,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光)缆直径的10倍,保护层无破损。

4 明敷设的仪表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电磁场的电器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0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带盖的金属电缆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0m。

9.8 支架的材质、规格,及安装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3.2:

1 支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 安装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固定牢固。

9.9 仪表线路的特殊安装要求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3.3:

1 仪表线路与绝热设备和管道绝热层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设和管道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0mm。

2 电缆槽及保护管安装时,金属支架之间的间距宜为2m。在拐弯处、终端处及其他需要的位置应增设支架。

3 直接敷设电缆支架的间路宜为:水平敷设时为0.8m,当垂直敷设时为1.0m。

4 电缆槽垂直段大于2m时,应在垂直段上、下端槽内增设固定电缆用的支架,当垂直段大于4m时,还应在其中增设支架。

5 加L制作保护管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管弯曲后的角度不应小于90℃。

2)保护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4)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两个。

6 穿墙保护套管或保护罩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大于30mm;埋设保护管引出地面时,管口高出地面宜为200mm;保护管从地下引入落地式仪表盘、柜、台、箱时,宜高出盘、柜、台、箱人地面50mm。

9.10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电(光)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编号齐全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4.3.4:

1 仪表位号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电(光)缆头及接线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0、仪表管道安装

10.1 仪表管道安装所用的材料、阀门及配件等应符合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规定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2.1仪表管道安装所用的材料、阀门及配件的型号、规格、材质、压力等级等应符合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规定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10.2 仪表管道、管道附件、阀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2.2仪表管道、管道附件、阀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能够保证气源和信号的有效传输。

10.3 仪表管道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2.3:

1 主分支仪表管道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管道与高温设备、管道连接时,应采取防止热膨胀补偿措施。

3 差压测量管路的正负压管连接正确,应安装在环境温度相同的位置。

4 高压钢管弯曲半径宜大于管道外径的5倍,其他金属管的弯管半径宜大于管道外径的3.5倍,塑料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道外径的4.5倍,弯制后的管道应没有裂纹和凹陷。

5 仪表管道应采取机械方式固定,在振动场所和不锈钢、合金、塑料土管道时,管道与支架间应加软垫、绝缘垫隔离。

6 仪表管道安装不应使仪表承受机械应力。

7 仪表管道、阀门的压力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管路连接应严密、无汇漏。

8 仪表管道内部冲冼或吹扫合格。

10.4 仪表管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2.4管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0.5 仪表管道的特殊使用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2.5:

1 当仪表管道引入安装在有爆炸、火灾危险、有毒及有腐蚀性物质环境仪表盘、柜、台、箱时,其引入孔处应密封。

2 仪表管道埋地敷设时,应经试压合格和防腐处理后方可埋入,直接埋地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焊接,在穿过道路进出地面处应加保护套管。

10.6 仪表管道安装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3.1:

1 仪表管道、阀门和管道附件的外观完整、附件齐全。

2 仪表管道应敷设在不妨碍操作和维修的位置,敷设路径应简短、顺直。

3 伴热管道通过被伴热设备时,应采用活接头连接,管道敷设应均匀,固定方式应合理、牢固。

10.7 仪表管道安装材料的使用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3.2:

1 仪表管道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 仪表管道支架间距均匀、固定牢固,并应满足管路坡度的要求。

3 管道外壁防腐的漆膜厚度、面漆顔色、粘接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0.8 仪表管道的特殊安装要求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3.3:

1 气动信号管道应避免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采用卡套式中间接头进行连接,气源总管应有不小于1:500的坡度,配管应整齐美观,气源系统排出的吹扫气应用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1min内板无铁锈、尘土、水份及其他杂物,即为吹扫合格。

2 液压管道贮液箱的安装位置应低于回液集管,回液集管与贮液箱上回液接头间的最小高差宜为0.3m~0.5m;液压管道不应平行敷设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方,与热表面绝缘层的距离应大于150mm;液压泵的自然流向回液管的坡度不应小于1:10,否则应将回液管的管径加大;放空管的上端应向下弯曲180º;接致液压控制器的液压管道,不应有环形弯和曲折弯。

10.9 仪表管道、阀门和管道附件标志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5.3.4:仪表管道、阀门和管道附件标志牌应整齐、美观、编号齐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1、仪表试验

11.1 仪表在安装和使用前应校准和试验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1仪表在安装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校准和试验,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随机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施上现场不具备校准条件的仪表,可对随机技术文件中检定合格证明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11.2 自动化仪表工程在系统投用前应进行回路试验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2自动化仪表工程在系统投用前应进行回路试验。仪表回路试验前应确认该回路上的所有安装工作已经完成、仪表附属设备调试合格并运行正常。

11.3 系统试验之前,应对试验过程中涉及到的设备和装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3在系统试验之前,应对试验过程中涉及到的设备和装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1.4 仪表单体校验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2.1:

1 设计文件规定禁油和脱脂的仪表在校准和试验时,应不使其受污染。

2 输出信号为模拟量的仪表的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表输入-输出信号的范围、类型、零点值的设定、量程值的设定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仪表参数整定和工作状态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3)智能仪表的组态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与编程器的通讯正确。

4)仪表输入-输出准确度或特性、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响应时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

5)仪表示值应清晰、稳定,指针在全标范围内应移动平稳、灵活,无机械卡阻;记录机构的划线或打印点应清晰、正确,打印纸移动正常。

3 输出信号为开关/数字量的仪表的调校应符合如下规定:

1)仪表参数整定和工作状态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2)仪表输入-输出特性、动作值、返回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11.5 仪表供电设备的试验应满足要求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2.2:

1 电源的电能转换、整流和稳压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不间断电源的自动切换性能、切换时间和切换电压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11.6 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2.3:

1 通电前确认全部设备、器件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通电检查全部设备和器件的工作状态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运行正常;系统中单独显示的记录、控制、报警等仪表设备应进行单台校准、试验合格;系统内的插卡、控制和通讯设备、操作站、计算机及外部器件等的状态检查和离线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控制方案、控制和联锁程序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1.7 回路试验是否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2.4:

1 检测回路显示仪表部分指示值应与现场被测变量一致。

2 控制回路的控制器和执行器的全行程动作方向和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器附带的定位器、回讯器、限位开关等仪表设备动作灵活、指示正确。

3 控制回路在自动调节状态下的调节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和生产过程实际需要。

11.8 火灾报警系统的试验应符合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2.5:

1 通电前确认全部设备、器件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接地系统工作正常。

2 通电检查全部探测器、区位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控制设备等的工作状态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工作正常。

3 系统的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 系统的各项检测、控制和联动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1.9 程序控制系统和联锁系统的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2.6:

1 程序控制系统和联锁系统有关装置的硬件和软件功能试验,系统的相关回路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系统中报有的仪表和部件的动作设定值的整定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联锁条件判定、逻辑关系、动作时间和输入状态等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1.10 仪表外观质量应合格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3.1:

1 仪表面板应清洁,刻度和字迹清晰,仪表的可读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仪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内部连接应牢固、美观。

11.11 操作使用和维护应方便

SY4205-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16.3.2:人机介面良好,操作使用和维护方便。

八、电气工程类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规范要求

(一)强制性条款

1、电缆线路工程

1.1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使用的电缆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2.3爆炸、火灾危险环境使用的电缆,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1.2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其引出、引入的金属导管应接地可靠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2.4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其引出、引入的金属导管应接地可靠,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小于2处与接地(PE)干线相连。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应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应有不小于2个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母线安装工程

2.1 母线绝缘电阻测试和交流工频耐压应试验合格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1.1母线支架和封闭、插接式母线的外壳接地(PE)连接完成,母线绝缘电阻测试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合格后才能通电。

2.2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地(PE)应可靠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1.7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可靠,并不应作为接地(PE)的接续导体。

3、照明器具及配电箱、板安装工程

3.1 大型灯具安装安装的吊钩、预埋件固定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1.2大型灯具安装的吊钩、预埋件应埋设牢固,吊杆及其销杆的防松、防震装置齐全、可靠。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并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3.2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2.4m时,灯具应接地(PE)可靠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1.3当灯具距地面高度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和标识

3.3 爆炸、危险环境所用产品应符合设计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1.4爆炸、危险环境所用产品应符合设计规定,有相应防爆措施。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相适配。

4、照明器具及配电箱、板安装工程

4.1插座安装质量应符合规定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2.1.6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N)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中性线(N)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地线(PE)或零线(PEN)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应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应串联连接。

5、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

5.1 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应可靠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1.1.4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可靠。发电机中性线(N)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应齐全,且有标识。

5.2 防爆电机安装接线应符合规定

防爆电机接线应合GB50257的规定,电缆进入电机接线盒时应使用防爆挠性连接管或填料函,并且填料函密封符合要求。

(二)一般性条款

1、电缆线路工程

1.1 电缆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2.1电缆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电缆试验应符合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交接试验标准》第18条的规定。

1.2 电缆敷设应满足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2.2电缆敷设时,不应有扭绞、压扁、保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现象,电缆不应平行敷设在管道的上方、下方,与各种工艺管道跨越的距离以及与易燃、易爆气体管道热力管道的距离符合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1.3 电缆支、托架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3.1:

1 支、托架焊接应牢固、横平竖直,无显著变形。

2 支、托架切口处应无卷边、毛剌、其长度应一致。

3 支架层间距及支架距离应符合GB50303-2002的要求,成排电缆支架高差不应大于5mm。

4 支、托架全长接地应良好。

1.4 电缆桥架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3.2:

1 桥架安装位置应正确,且安装牢固。

2 拐角内侧应无直角,成排时弧度一致。

3 桥架盖板安装牢固,拆卸方便。

4 螺栓连接应牢固,螺母应在槽外侧。

5 防腐完整,应按设计要求。针对不同介质材质的接地连接,铝合金、不锈钢桥架与与钢支架固定时,应有防止电化学腐蚀措施。

1.5 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3.3:

1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不宜交叉。

2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建筑物以及穿管进入口应封闭。

3 控制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

4 直埋电缆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的软土或沙层,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50mm,保护板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他硬质杂物,直埋电缆回填土时,应分层劣实。

5 直埋电缆在直埋段每隔50m~100m处,电缆接处、拐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轩 位的标志桩。

6 水底电缆敷设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平放水底,不应悬空,在保护范围的两端应固定。

2)平行敷设时,间距不应小于最高水位深的2倍。

7 爆炸、火灾环境电缆敷设时,电缆孔洞应封堵闭严实,不应有明显裂缝和孔隙。

1.6 终端电缆头制作的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3.4:

1 电缆头芯线应连接紧密,相位一致。

2 冷、热缩电缆头制做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 电缆头固定应牢固,排列整齐,金属护层应接地良好。

4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淅,编号应准确。

1.7 电缆中间接头制作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7.3.5:

1 检查电缆型号、规格、电压等级等,均符合设计要求;绝缘良好;电缆中间接头盒及其配件应齐全无损伤。

2 电缆中间头制作工艺应符合工艺规程规定。

3 接地线与电缆屏蔽层、铠装层连接应符合GB50168的要求,锡焊外观应平整,无毛剌。

2、管配线工程

2.1金属导管不应采用对口熔焊连接,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导管与设备、导管与导管的连接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产品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8.1:金属导管不应对口熔焊连接。配线的材质、适用场所及连接应符合设计及GB50303-2002的要求。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导管与设备、导管与导管的连接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产品,隔离密封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GB50257的要求。

2.2电缆(线)导管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8.2.1:

1 电缆导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严重腐蚀。

2 支架排列整齐,安装应牢固。

3 导管敷设应横平竖直,固定牢固,并列敷设时管口高低应一致。

4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三个,直角弯管不超过二个。

5 金属管口应无毛剌、棱角,宜做成喇叭形或安装塑料保护套。

6 穿过建筑变形缝处应有补偿装置。

7 电缆管的内径至少是电缆外径的1.5倍;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内除满足上述要求外,且内径不宜小于100mm。

8 非镀锌钢质导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防腐漆。

2.3 导管连接质量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8.2.2:

1 导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导管外径的2.2倍。金属导管不宜直接对焊。

2 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倍~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2.4导管明敷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8.2.3:

1 导管应安装牢固,导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2 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2.5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配管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8.2.4:

1 对于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导管与灯具、接线盒、开关等的螺纹连接处应紧密牢固,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

2 金属导管应可靠接地,除设计有特殊外,镀锌导管连接处不做跨接线。

3 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密贴。

4 金属导管的接地及连接应符合GB50303-2002要求。

3、滑接线安装工程

3.1滑接线接地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9.1:

1 滑接线各项间和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2 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连接完成后,经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试验。

3.2支架及绝缘子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9.2.1:

1 支架安装应平正、牢固、间距均匀,防腐完整。

2 绝缘子、绝缘套应清洁,不应有机械损伤。

3.3 型钢滑接线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9.2.2:

1 型钢滑线接线安装应平直,固定牢固。

2 滑接线连接处应平滑,滑接面不应锈蚀。

3 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的滑接线应有补偿装置。

4 额定电压为0.5kV以下的相邻滑接线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地间净距不应小于30mm。

5 型钢滑接线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滑接线的中心线与轨道中心允许偏差为长度的1%,且不大于100mm。

2)滑接线之间的水平或垂直距离允许偏差为长度的1%,且不大于100mm。

6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段供电滑接线间隙两侧相位应一致。

2)分段供电滑接线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为20mm。

3)分段供电滑接线不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大于滑接器与滑接线接触长度40mm。

7 膨胀补偿装置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滑接线应留10mm~20mm间隙。

2)接触面两端高低差允许偏差为1mm。

3.4 滑接线连接应符合规范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9.2.3:

1 滑接线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连接尖牢固,且无明显变形。

2 钢滑接线焊接连接时应附连接托板。

3 导线与滑接线连接时,接头处应有导电镀层。

4 自动悬吊滑接线的弧垂允许偏差为20mm。

5 滑接线接头接触面两侧高低差高度允许偏差为0.5mm。

3.5 滑接器安装应符合规范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9.2.4:

1 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地接触,接触面应平整、光滑、无锈蚀。

2 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不应越出滑接线的边缘。

3 导线引线固定应牢固,滑块可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

3.6 接地线连接、防腐处理应满足要求,色标应正确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9.2.5:

1 接地线连接应紧密牢固,且接触良好。

2 防腐处理应完整,油漆应完好。色标应正确,涂刷时不应污染瓷件和建筑物。

4母线安装工程

4.1 母线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高压绝缘子和穿墙套管应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1.2母线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高压绝缘子和穿墙套管的电气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且应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4.2 注入套管内的绝缘油试验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1.3注入套管内的绝缘油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4.3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面及搭接尺寸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1.4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连接时,搭接面及搭接尺寸应符合GB50303-2002附录C的规定。

4.4 室内、外裸母线安全净距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1.5室内、外裸母线安全净距应符合GBJ149的规定。

4.5 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1.6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应符合GB50303-2002附录D的规定。

4.6 支架及绝缘子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2.1:

1 金属支架焊接应良好,不应有砂眼、气孔等缺陷。

2 绝缘子固定应牢靠,安装应横平竖直。

3 成排排列的绝缘子应排列整齐,间距均匀。

4 防腐处理应完整,油漆应完好。

5 绝缘子应清洁、无裂纹。

4.7 硬母线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2.2:

1 母线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凹坑、缺肉行缺陷。

2 母线安装应平直、整齐,线间距应一致。

3 母线固定金具与支柱绝缘子间的固定应平整固定,不应使其所支持的母线受到额外应力,交流母线的固定金具或其他支持金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4 母线按设计要求应安装伸缩节,伸缩节应无裂纹、断股。

5 母线弯曲处不应有裂纹和折皱,多片母线其弯曲程度应一致。

6 母线相色正确。

4.8 隔板及瓷套管安装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2.3:

1 安装应平整、牢固,套管应清洁无裂纹、间距应均匀。

2 电流在1500A及以上的套管直接固定在钢板上时,套管周围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3 电流在600A及以上母线式套管端部的金属夹板应选用非磁性材料。

4 充油套管水平安装时,其储油柜及取油样管路应无渗漏。

4.9 软母线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2.4:

1 软母线不应有扭结、松股、断股、损伤及严重锈蚀等缺陷。

2 软母线配套金具规格应相符,零配件应齐全。

3 软母线和组合导线在档距内不应有接头。

4 同一档距内,三相母线弛度应一致。

4.10 母线焊接的质量应符合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2.5:

1 焊接材料应与母材匹配,焊接材料和母材坡口两侧表面50mm范围内应清洁无氧化层。

2 焊后母线的弯折度不应大于母线全长的0.2%。

3 焊缝外观良好,焊缝加强高度应为2mm~4mm。

4.11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分支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时其搭接面的处理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2.6:

1 铜与铜:室外、高温且潮湿或对母线有腐蚀性气的室内,应搪锡;在干燥的室内可直接连接。

2 铝与铝:直接连接。

3 钢与钢:应搪锡或镀锌,不应直接连接。

4 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应搪锡;室外或空气相对湿度接近100%的室内,应采用铜铝过渡板,铜端搪锡。

5 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应搪锡。

6 封母线螺栓固定搭接面应渡银。

4.12 接地与防腐应符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0.2.7:

1 母线支、构架及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连接应紧密牢固,接触良好。

2 防腐处理应完整,油漆应完整,色标应正触,涂刷时不应污染瓷件和建筑物。

5、电力变压器安装工程

5.1 变压器及其附件的试验调整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1.1变压器及其附件的试验调整应符合GB50510的规定。

5.2 变压器检查应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要求进行器身检查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1.2变压器身检查应符合GBJ148的规定。除制造厂规定不检查器身者或就地生产仅做短途运输的变压器,且在运输过程中有效监督,无紧急 制动,剧烈振动、冲撞、严重颠簸等常情况者,变压器应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要求进行器身检查。

5.3并列运行的变压器电压比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1.3并列运行的变压器电压比应相等,仅允许相差±0.5%;结线组别应相同;阻抗电压的百分值应相等,仅允许相差±10%;容量比不应超过3:1。

5.4变压器用绝缘油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1.4变压器用绝缘油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5.5 配电变压器接地应可靠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1.5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干线直接连接,变压器箱体、干式变压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应齐全。

5.6油浸变压器本体安装质量应符合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2.1:

1 安装位置应正确,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器,应使其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流方向有1%~1.5%的升高坡度。

2 变压器油加注时应符合GBJ148的有关规定,加注油标号应正确,油位指示应符合要求。

3 器身应干净,无渗油,油漆应完好。

5.7油浸变压器附件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2.2:

1 与器身直接连通的附件内部应清洗干净,安装牢固。

2 调压分接开关转动应灵活,接触应良好,位置应正确。

3 冷却装置应无渗漏,风机固定应牢靠,转向应正确,转动灵活。

4 高、低压套管应清洁,无裂纹、伤痕、渗漏。

5 测温装置动作应准确。

5.8干式变压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2.3:

1 外观检查应符合要求。

2 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本体固定应牢固。

3 温控装置动作应可靠,指示应正确;风机固定应牢靠,转向应正确,转动应灵活。

4 相色标志应齐全、正确。

5.9变压器线路连接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1.2.4:

1 线路与套管连接应紧密,螺检锁紧装置应齐全,瓷套管不应承受外力。

2 器身各附件间连接导线应排列整齐,且有保护措施,接线盒应密封良好。

6、盘、柜安装工程

6.1 盘、柜的型号和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应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2.1.1:盘、柜的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应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6.2 柜、屏、台、箱、盘接地后应进行交接试验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2.1.2:接地(PE)连接完成后,应核对柜、屏、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且交接试验合格才能投入运行。

6.3 基础型钢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2.2.1:

1 基础型钢不直度每米允许偏差应小于1mm,全长允许偏差应小于5mm。

2 基础型钢水平度每米允许偏差应小于1mm,全长允许偏差应小于5mm。

3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全长允许偏差应小于5mm。

4 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式成套柜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

6.4盘、柜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2.2.2:

1 盘、柜及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

2 主控盘、继电保护盘和自动装置盘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应采用螺检连接。

3 盘、柜正面标志牌模拟线应齐全,回路标志应正确,字迹应清晰、工整。

4 盘、柜内母线安装应符合第10章的有关规定。

5 垂直度偏差:每米应小于1.5mm。

6 盘面偏差:相邻两盘边偏差应小于1mm,成列盘面偏差应小于5mm。

7 水平偏差:相邻两盘顶部偏差应小于2mm,成列盘顶部偏差应小于5mm。

8 盘间接缝应小于2mm。

6.5 抽屉式配电柜安装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2.2.3:

1 抽屉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同型号规格的抽屉应能互换。

2 机构或电器联锁装置动作应正确可靠。

3 抽屉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捶件应接触良好。

4 抽屉与柜体间的接触及柜体、框架的接地应良好。

6.6 手车式柜安装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2.2.4:

1 手车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同型号、规格手车应能互换。

2 手车推入工作位置后,动触头顶部与静触头底部间隙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 手车和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4 安全隔板应开启灵活,随手车的进出而相应动作。

5 手车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开断程序应正确。

7、断路器安装工程

7.1断路器型号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1.1:断路器型号及规格应符设计要求,断路器的电气试验调整结果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7.2 油断路器注入断路器的绝缘油应合格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1.2:油断路器注入断路器的绝缘油应合格。

7.3 六氟化硫断路器充有六氟化硫气体的部件,其压力值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1.3:六氟化硫断路器充有六氟化硫气体的部件,其压力值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7.4 断路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2.1:

1 断路器安装应垂直,固定应牢靠,排列应整齐。

2 断路器接线端子与导体的搭接面及螺检紧固力矩应行合GBJ149的有关规定。

3 行程、压缩行程及三相同期性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7.5 油断路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2.2:

1 工作缸或定向三角架应固定牢靠,活塞杆应清洁,并有防雨、防尘罩。

2 应按产品部件编号组装,不能混装。

3 缓冲器应清洁,动作灵活,无卡阻回跳。

4 定位连杆应固定牢靠,受力应均匀。

5 断路器应无渗油现象,油位应正常。

7.6 六氟化硫断路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2.3:

1 应按产品部件编号组装,不得混装。

2 密度继电器报警、闭锁符合GB50150的规定。电气回路伟动应正确。

3 密封槽面应清洁,无划伤痕迹。

7.7 真空断路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2.4:

1 外观检查应无裂纹、无变色。

2 导电部分的可挠铜片不应有断裂,铜片间应无腐蚀,固定螺栓应齐全紧固。

3 导电杆应清洁,导电杆与电夹应接触紧密,导电回路接触电阻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7.8 操动机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2.5:

1 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应清洁、完整。

2 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3 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等动作应可靠;压力表指示应正确。

4 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应正确;压力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

5 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电缆管口、洞口应予封闭。

7.9 设备及支架接地线固定应可靠,支架及接地线防腐应完整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3.2.6:

1 设备及支架接地线固定应可靠,接触应良好。

2 支架及接地线防腐应完整、无遗漏。

8、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工程

8.1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1.1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8.2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电气试验调整应符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1.2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电气试验调整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8.3隔离开关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1:

1 相同连杆应在同一水平线上,触头应相互对准,接触应良好。

2 绝缘子应清洁,无裂纹和机械损伤。

3 与压环(罩)和屏蔽环(罩)应安装牢固、平整。

4 110kV及以下隔离开关安装相间距离允许偏差为10mm,110kV以上允许偏差为20mm。

8.4 负荷开关安装质量应满足相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2:

1 合闸时、主固定触头应可靠地与主刀接触;分闸时,三相灭弧刀刃应同时跳开。

2 灭弧筒内有机绝缘物应完整无裂纹,灭弧触头与灭弧筒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3 三相同期性和分闸时的触头间净距及拉开角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8.5 传动装置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3:

1 传动部件安装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GBJ149的有关规定。

2 齿轮应咬合准确,操作轻便灵活。

8.6 操作机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4:

1 机构安装应固牢,同一轴线上的机构安装位置应一致。

2 机构动作应平稳,无卡阻、冲击等异常情况。

3 限位装置应准确、可靠,位置正确,到达规定分、合闸极限位置时应可靠切除电、气源。

4 机构密封应良好,不应渗油、漏气。

8.7 导电部分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5:

1 触头表面应平整、清洁,无氧化膜。

2 载流部分表面应无凹陷及锈蚀。

3 触头间应接触紧密,两侧的接触压力应均匀。

4 设备接线端子应涂电力复合脂。

5 导电接触面(以0.05mm×10mm的塞尺检查):

1)线接触用塞尺应塞不进去。

2)对于面接触,其塞入深度:接触面宽度为50mm及以下时不大于4mm;接触面宽度为60mm及以上时不应大于6mm。

8.8 闭锁装置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6:

1 闭锁装置应动作灵活,准确可靠。

2 辅助切换接点安装应牢固,动作应准确,接触良好。

3 带接地刀刃的隔离开关,接地刀刃与主触头间闭锁应准确可靠。

8.9 高压熔断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7:

1 带钳口的熔断器,其熔丝管应紧密地插入钳口内。

2 装有动作指示器的熔断器,应便于检查指示器动作情况。

3 跌落式熔断器的有机绝缘物应无裂纹、变形。

4 熔断器熔丝应符合设计要求。

8.10 接地防腐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4.2.8:

1 设备接地线连接应紧密,接触应良好。

2 支架及接地线防腐应完整、无遗漏。

3 油漆应完好,色标正确。

9、电抗器安装工程

9.1 电抗器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5.1.1:电抗器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9.2 电抗器试验应符标准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5.1.2:电抗器的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后才能通电。

9.3 电抗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5.2.1:

1 支柱绝缘子应完整无裂纹,固定牢靠。

2 线圈应无变形,无损伤,绝缘应好。

3 混凝土电抗器的风道应清洁,无杂物。

4 各部油漆应完好、无脱落。

9.4 电抗器线圈绕向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5.2.2:

1 三相垂直排列时,中间一相线圈的绕向应与上、下两相相反。

2 两相重叠一相并列时,重叠的两相绕向应相反,另一相与上面一相绕向应相同。

3 三相水平排列时,三相绕向应相同。

4 成套安装时,电抗器的排列顺序应符合出厂时的配合顺序。

9.5设备连接与间隔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5.2.3的规定:

1 当额定电流为1500A及以上时,设备与母线的连接螺栓应为非磁性金属材料。

2 电抗器间隔内,所有磁性材料的部件应固定可靠。

9.6 电抗器的支柱绝缘子接地应符合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5.2.4的规定:

1 上、下重叠安装时,底层的所有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其余的不接地。

2 每项单独安装时,每组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

3 支柱绝缘子的接地线不应构成闭合环路。

10、避雷器安装工程

10.1 避雷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6.1.1:避雷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10.2 避雷器的电气试验应符合标准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6.1.2:避雷器的电气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才能通电。

10.3 避雷器外观应合格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6.2.1:

1 瓷套与铁法兰间的粘合应牢固,法兰泄水孔应通畅,且无裂纹破损。

2 磁吹阀式避雷器的防爆片应无损坏和裂纹。

3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安全装置应完整无损。

10.4 避雷器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6.2.2:

1 安装应垂直,并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 组合单元应经试验合格,底座和拉紧绝缘应良好。

3 相间中心距离误差不应大于100mm。

10.5 均压环与放电计数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6.2.3:

1 均压环应水平安装,不应歪。

2 放电计数器应密封良好,动作可靠。

3 放电计数器安装位置应一致,且便于观察。

4 放电计数器接地应可靠。

10.6 排气式避雷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6.2.4:

1 应在管体的闭口端固定,开口端应指向下方。

2 安装方位应正确,排出的气体不应引起相间或对地闪络。

3 避雷器及其支架安装应牢固。

10.7 隔离间隙安装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6.2.5:

1 铁质材料制作的电极应镀锌。

2 隔离间隙应水平安装,安装应牢固。

3 隔离间隙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4 无续流排气式避雷器的隔离间隔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 隔离间隙轴线与避雷器管体轴线的夹角不应小于45º。

11、电容器安装工程

11.1 电容器的电气试验应符合标准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7.1.1:电容器的电气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后才能通电。

11.2 电容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7.1.2:电容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11.3 成组安装的电容器三相电容量最大与最小的差值不应超过规定范围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7.1.3:成组安装的电容器三相电容量最大与最小的差值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容值的5%。

11.4 电容器外观质量应合格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7.2.1:

1 套管、芯棒应无弯曲或滑扣。

2 引出线端连接用螺母垫圈应齐全。

3 外壳应无显著变形、锈蚀、渗油。

11.5电容器组安装应符合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7.2.2:

1 柜、架安装应平正、牢固,油漆应完好。

2 配置应使铭牌面向通道一侧,并应有顺序编号。

3 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对称一致,整齐美观,母线相鈗应正确。

11.6 耦合电容器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7.2.3:

1 安装应平正,外壳应清洁,无渗漏,无裂纹和缺损。

2 顶盖螺栓不应松动,电容器引线不应受过大横向拉力。

12、互感器安装工程

12.1 互感器电气试验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8.1.1互感器电气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后才能通电,并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12.2 注入互感器的变压器油应合格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8.1.2注入互感器的变压器油应合格。

12.3 互感器外观质量应合格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8.2.1:

1 瓷件应清洁、无裂纹损伤,附件应齐全。

2 油浸式互感器油位指示应正常,密封良好,无渗油。

3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龙头装置和谐振阻尼器的封铅应完好。

12.4 互感器安装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8.2.2:

1 备用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端子应先短路后接地。

2 二次接线板应完整,引线端子应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3 隔膜和金属膨胀器应完好无损,顶盖螺栓应紧固。

4 互感器安装面应水平,并列安装时排列应整齐,同组极性方向一致。

5 油漆应完好,相色应正确,接地良好。

13、蓄电池安装工程

13.1 蓄电磁电解液配制、首次充、放电的各项指标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9.1.1蓄电磁电解液配制、首次充、放电的各项指标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13.2 蓄电池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9.1.2蓄电池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13.3 蓄电池外观应满足质量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9.2.1:

1 蓄电池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渗漏,容器内应无严重沉淀。

2 蓄电池正负端柱应无变形,防酸栓、催化栓部件应无损伤。

3 透明蓄电池槽的极板应无严重受潮和变形;槽内部件应齐全、无损伤。

4 连接条、螺栓、螺母应齐全。

5 液面高度应在上、下液面之间。

13.4 蓄电池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9.2.2:

1 安装应平稳,间距应均匀,同排电池高低应一致,排列整齐。

2 连接条及抽头连线应正确,接头处应涂电力复合脂,螺母应紧固。

3 有抗震要求时,其抗震设施应符合设计规定,并牢固可靠。

4 温度计、密度计、液面线应在易检查一侧。

5 镉镍蓄电池、免维护蓄电池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要求。

13.5 蓄电池母线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9.2.3:

1 母线及其支架应平整,固定牢靠,母线弯曲程度均匀一致,并应采取防腐措施。

2 母线穿墙接线板固定应牢靠,密封良好。

3 母线接触面应连接紧密,螺栓紧固。

4 电缆引出线应采用塑料色带标明正负极性。

13.6 端电池切换器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19.2.4:

1 端电池切换器的底板应绝缘良好。

2 接触刷应转动灵活,并与固定触头接触紧密。

3 接线端子与端电池的连接应正确可靠,接确刷子的并联电阻应良好。

4 切换过程中不应有开路和短路现象。

14、照明器具及配电箱、板安装工程

14.1 照明器具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1.1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照明器具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14.2 灯具、开关、插座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2.1:

1 器具及支架安装应牢固、端正,位置正确、清洁、整齐,高度一致。

2 暗设插座、开关、盖板应端正,紧贴墙面,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

3 高低压配电盘、柜及母线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4 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力。

5 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脱落。

14.3 配电箱、板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2.2:

1 位置应正确,配件应齐全,箱体开孔应合适,切口应整齐,油漆应完好。

2 暗配式箱盖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3 箱、板内线结线应整齐,回路编号应齐全、正确,绝缘良好。

4 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5 箱、盘应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应小于1.8m。

14.4 导线连接是否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0.2.3:

1 连接应牢固、紧密,不应伤芯线和断股,压头应压紧。

2 开关切断相线和螺口灯头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

3 导线进入器具内,应留有适当余量,绝缘保护应良好。

4 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

15、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

15.1 电动机的电气试验调整应符标准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1.1.1电动机的电气试验调整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15.2 发电机的试验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1.1.2发电机的试验应符合GB50303-2002附录A的规定。

15.3 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供原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1.1.3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供原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15.4 电动机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1.2.1:

1 发电机引出线与电源线连接应紧密,固定牢靠,相位应正确。

2 接地线连接应紧密,接确良好。

3 1kV及以上或10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各相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

15.5 发电机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1.2.2的规定:

1 发电机组随带的控制柜接线应正确,紧固件紧固状态良好,无遗漏脱落。开关、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正确,验証出厂试验的锁定标记应无位移,如有位移,应从新按制造厂要求试验标定。

2 受电侧低压配电柜的开关设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试验合格后,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负荷试验,机组应连续运行12h无故障。

16、二次回路结线工程

16.1 导电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2.1.1导线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间及对地绝缘电阴值应符合GB50150规定。

16.2 二次回路及其相关元器件均应按相关技术规程、规定进行试验调整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2.1.2二次回路及其相关元器件均应按相关技术规程、规定进行试验调整合格。

16.3 二次回路结线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2.2.1:

1 结线应正确,配线应整齐、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2 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绕向与螺纹主向一致。

3 盘、柜内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4 电缆芯线及所配导线的端部编号应正确,字迹应清晰、工整,且不易退色。

5 每个端子每侧接线不应超过两个接头。

16.4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芯线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2.2.2:

1 电缆排列应整齐,不交叉,固定应牢靠,端子版不应承受机械应力。

2 铠装电缆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将钢带可靠接地。

3 橡胶电缆芯线应外套绝缘导管。

4 逻辑电路的控制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其屏蔽层应按设计要求的方式接地。

5 强、弱电回路,交、直流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并应分别成束排列。

16.5 可动部位导线连接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2.2.3:

1 可动部位应采用多股软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余量。

2 可动部位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3 可动部位的线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绞紧,并应加终端附件或搪锡。

4 可移动部位两端应卡子固定。

17、电伴热带安装工程

17.1 电伴热带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1.1电伴热带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17.2 绝缘测试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1.2:绝缘测试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17.3 电伴热带外观质量应合格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2.1电伴热带进行外观检查,应清洁,无绝缘破损、弯折现象。

17.4 电伴热带的缠绕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2.2特殊管件部分及设备,如阀门、法兰、管支架、仪表、机泵设备、容器、直管段处,电伴热带的缠绕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7.5 电伴热带敷设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爆炸危险区安装应满足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2.3电伴热带敷设及附件安装方法与安装工艺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爆炸危险区域的附件使用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7.6 保温层施工前电伴热带应进行试送电检查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2.4保温层施工前电伴热带应试送电检查正常。有电伴热带的管道外护层表面上应有相应警示标志。

17.7 电伴热回路的电源开关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2.5电伴热回路的电源开关及其电气参数应符合关设计要求,漏电保护开关动作准确。

17.8 金属外护层接地应可靠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3.2.6金属外护层应接地可靠,一次回路接线正确。

18、接地装置及避雷针(带、网)安装工程

18.1 接地装置及避雷器(带、网)的接地方式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2.1接地装置及避雷器(带、网)的接地方式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18.2 接至电气设备、器具的接地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2.2接至电气设备、器具的接地分支线、应直接与干线相连,不应串联连接。

18.3 接地装置敷设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3.1:

1 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焊接部分应进行防腐。

2 在易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处,敷设接地线应有保护措施。

3 接地线明敷应平直牢固,固定间距应符合GB50169的规定。

4 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5 倾斜地形应沿等高线敷设;设计为环形时,安装仍应保持环形。

6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小于0.6m。

7 接地体与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8 垂直接地体间距与其长度的比值不应小于2;当设计无规定时,水平接地体间距不应小于5m。

18.4 接地体(线)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3.2:

1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连接的焊缝应连续、饱满,无裂纹及咬肉等缺陷。

2 螺栓连接应紧密、牢固,有防松措施并涂电力复合脂。

3 圆钢搭接应双面施焊,扁钢搭接应至少三面施焊。

4 接地线焊接搭接长度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与扁钢搭接应为6倍的圆钢直径,扁钢与扁钢搭接应为2倍的扁钢宽度。

18.4 爆炸危险环境的接地装置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3.3:

1 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2 设备、机组、容器与接地线应采用螺栓连接,连接应紧密,接触良好,并应涂电力复合脂。

3 跨接线应连接紧密,接触良好,且便于设备、管线检修。

18.5 避雷针(带、网)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3.4:

1 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避雷带(网)安装应平直、牢固,支件间距均匀一致。

3 防雷引线应采用焊接连接,与接地装置连接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

4 独立避雷针的垂直度每米偏差不应大于3mm,全长偏差不应大于顶节直径。

5 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及接地网的距离应大于3m。

18.6 接地沟回填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3.5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分层夯实。在回填后的沟面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mm~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处不得低于地面。

18.7 防腐应完整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4.3.6漆色标志应清晰、正确,防腐完整,无遗漏。

19、杆塔基础工程

19.1 土石方施工前应按设计交底进行施工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1.1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交底进行施工测量。

19.2 杆塔基础坑深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1.2.1杆塔基础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杆塔基础坑深的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

2 110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GB50233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拉线基础坑深不允许有负偏差,当坑深超深后对拉线基础的安装位置与方向有影响时,其超深部分应填土夯实。

4 同基杆塔基坑深度应一致。

5 根开的中心偏差为±30mm。

19.3 岩石基坑开挖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1.2.2岩石基坑开挖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坑深不应小于设计深度。

2 嵌固式基成孔应符合设计锥度。

3 坑内石粉、浮土及坑壁松散活石应清除干净。

4 岩石基础坑开挖不应破坏岩石构造的整体性。

19.4 基础坑回填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1.2.3基础坑回填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坑每回填300mm夯实一次,且不得掺入杂草及冰雪。

2 石坑回填应将石子与土按3:1掺和后分层回填夯实。

3 积水坑应先排除积水,回填干土,并分层夯实。

19.5 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2.1.1现场浇筑基础所使用的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应具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及钢材复验报告、水泥化验报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19.6 基础混凝土中不应掺入氯盐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2.1.2基础混凝土中不应掺入氯盐。

19.7现场浇筑基础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2.2.1:

1 基础的养护及试块制作应符合规范规定。

2 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缺陷。

3 拆模时基础强度不应低于2.5MPa,且不应损坏基础表面和棱角。

4 浇筑铁塔基础尺寸的误差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保护层厚度:-5mm;

2)立柱断面尺寸:-1%;

3)同组地脚螺柱中心对立柱中心的偏移:10mm。

5 浇筑拉线基础尺寸的误差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断面尺寸:-1%;

2)拉线环中心在拉线方向前、后、左、右的偏移:1 %L (L系指拉 线环中心至杆塔拉线固定点的水平距离);

3)拉线环中心在基础上与设计位置的偏移:20mm

19.8 地脚螺栓及预埋件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2.2.2:地脚螺栓及预埋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应牢固、正确,无遗漏。

2 螺栓应与基础面垂直。

3 螺栓螺纹应完好。

4 螺栓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涂防锈剂保护。

19.9 整基铁塔基础在填土夯实后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2.2.3:整基铁塔基础在填土夯实后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转角线终端塔的基础顶面在操平时,应使受压侧较高或按照设计要求。

2 整基铁塔基础尺寸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19.10 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型号及规格应符合图纸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3.1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型号及规格应符合图纸要求,并且应具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19.11 基础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3.2.1基础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表面应平整,无蜂窝、露筋、纵向裂缝等缺陷。

2 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底座与立柱连接的螺栓、铁件及找平用的垫铁,应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

3 当采用浇灌水泥砂浆时,应与现场浇筑基础同样养护,回填土前应将接缝处以热沥青或其他有效的防水涂料涂刷。

19.12 底盘与枕条安装的质量应符合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3.2.2底盘与枕条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应平正、牢固。

2 四周应回填夯实。

3 底盘圆槽面与电杆轴线应垂直。

19.13 拉线盘、卡盘安装的质量应符合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3.2.3:

1 混凝土电杆的卡盘,安装前应先将其下部的回填土分层夯实,安装位置与方向应符合图纸规定。安装深度误差为±50mm。

2 卡盘抱箍的螺母应紧固,长盘弧面与电杆接触处应紧密。

3 拉线盘埋设的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19.14岩石基础所浇筑的混凝土或砂浆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4.1.1岩石基础所浇筑的混凝土或砂浆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或化验报告单。

19.15 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4.1.2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9.16 混凝土或砂浆浇筑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4.2.1混凝土或砂浆浇筑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浇筑时应分层浇筑,振动密实。

2 灌注量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3 养护应符合GB50233规定。

19.17 钢筋或地脚螺栓安装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4.2.2钢筋或地脚螺栓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应正确、牢固、无遗漏。

2 埋入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3 螺栓螺纹应完好无损。

4 锚筋应有加固端头。

19.18基础成孔的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5.4.2.3基础成孔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岩石基础成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2 钻孔式的孔径允许偏差为±20mm,嵌固式(坛式)应大于设计值且应保证设计锥度。

26、杆塔工程

26.1 杆塔型号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6.1.1杆塔型号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应具有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26.2 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钢圈焊缝的焊接应符合规范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6.1.2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钢圈焊缝的焊接应符合GB 50173或GB 50233的规定,焊接后电杆分段及整根的弯曲度不应超过其对应长度的2‰。

26.3 杆塔及各部件安装的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6.2.1:

1 组装应紧密牢固;方向位置应正确;有空隙交叉处,应加相应厚度垫片。

2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110kV及以上拉线转角杆、终端杆、导线不对称布置的拉线直线单杆,在架线后拉线点处不应向受力侧挠倾。向反受力侧(轻载侧)的偏斜不应超过拉线点高的3‰;直线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

4 110kV及以上铁塔组立后,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度不应超过1/750。

5 各金属部件不应使用气焊开、扩孔。

6 混凝土钢圈焊接后应进行除锈防腐。

26.4 混凝土电杆的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6.2.2:

1 端头局部损伤应修补。

2 上端应封堵良好。

3 预应力杆不应有纵、横向裂缝,普通杆不应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1mm。

26.5用螺栓连接构件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6.2.3:

1 螺栓穿入方向应符合GB 50173或GB 50233规定。

2 螺栓与构件面应垂直,连接应紧密、牢固。

3 每端加垫片不应超过两片。

4 承受剪切力的螺栓螺纹不应位于构件剪切面内。

5 紧固后螺杆外露长度:单母不少于2扣,双母应与螺母相平。

6 非防松螺栓应打冲或涂铅油。

7 110kV及以上线路杆塔螺栓紧固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或GB 50233的规定。

26.6 杆塔标志及攀梯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6.2.4:

1 安装应牢固、可靠。

2 线路名称、相序、杆塔号及高塔航行障碍标志应清晰正确。

3 攀梯距离应均匀合理。

27、拉线安装工程

27.1金具及镀锌钢绞线及顶杆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7.1拉线安装工程所使用的金具及镀锌钢绞线及顶(撑)杆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该批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27.2 拉线与拉线棒组装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7.2.1:

1 应呈一直线。

2 腐蚀严重地区拉线棒应进行加强防腐处理。

3 35kV及以上线路拉线对地夹角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º;lOkV及以下线路拉线对地夹角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º。

27.3 采用NUT型与楔型线夹的拉线质量应满足规范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7.2.2:

1 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

2 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

3 尾线应与主线扎牢。

4 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应为300mm~500mm。

27.4 顶(撑)杆安装的质量应满足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7.2.3:

1 杆底部埋深不宜小于0.5m,且设有防沉措施。

2 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º

3 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

28、导线架设工程

28.1 导线及避雷线的材质及线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8.1.1:导线架设工程所使用的导线及避雷线的材质及线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该批产品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28.2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避雷线不应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8.1.2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避雷线不应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28.3 导线及避雷线的压接连接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8.1.3导线及避雷线的压接连接应符合GB 50173或GB 50233的要求,采用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连接的导线及避雷线,连接后握着强度与原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之比:接续管不应小于95%,螺栓式耐张线夹不应小于90%。

28.4 导线或避雷线架设的质量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8.2.1:

1 导线的固定应正确、牢固,允许损伤程度及修补处理应符合GB 50173或GB 50233的规定。

2 导线与连接管连接前应清除导线表面和连接管内壁的污垢,清除长度应为连接部分的2倍。连接部位的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刷清除表面氧化膜,保留涂料,进行压接。压接连接应符合GB 50173或GB 50233的规定。

3 在同一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得超过一个接头和三个补修管(张力放线不超过两个补修管);接头位置质量要求如下:

1)35kV及以上线路接续管与补修管或耐张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35kV及以上线路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35kV及以上线路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不应小于0. 5m;10kV及以下线路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 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连续管压接后弯曲度不得大于2%管长。

4导线或避雷线各相间弧垂的相对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跨越通航河流大跨越档相间弧垂相对偏差值不应大于500mm;22kV线路相间弧垂相对偏差值不应大于300mm;35kV~11OkV线路相间弧垂相对偏差值不应大于200mm;10kV及以下线路相间弧垂相对偏差值不应大于50mm。

5 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间弧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2)无间隔棒的垂直双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间的弧垂允许偏差为+100nnm,无负偏差;2)有间隔棒的其他形式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间的弧垂允许偏差220kV时为80mm。

28.5 引流线安装应满足质量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8.2.2:

1 连接接触应紧密、牢固,连接方式、绑扎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三相弧度应一致。

3 使用压接引流线时,其中间不应有接头。

4 引流线对杆塔及拉线等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

29、附件安装工程

29.1 金具及绝缘子的型号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9.1.1金具及缘子的型号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9.2金具安装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9.2.1:

1 金具镀锌层应完好,缺损处应补刷防腐漆。

2 绝缘子串、导线及架空地线上各种金具上的螺栓、穿钉及弹簧销子除有固定穿向外,其余穿向应统一,并应符合GB 50173或GB 50233规定。

3 铝质绞线与金具线夹夹紧时,除并沟线夹及使用预绞丝护线条外,安装时应在铝股外缠绕铝包带,缠绕时,所缠铝包带应露出线夹,但不宜超过10mm,其端头应回缠绕于线夹内压住。

4 铝质引流连板及并沟线夹的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安装应符合GB 50233规定。

5 金具连接应正确、可靠。

6 各相间隔棒安装位置应一致,分裂导线的间隔棒的结构面应与导线垂直,杆塔两侧第一个间隔棒的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次档距的±1.5%,其余不应大于次档距的±3%,各相间隔棒安装位

置应相互一致。

7 防震锤、阻尼线安装应垂直于地面,防震锤及阻尼线安装距离偏差不应大于±30mm。

29.3 绝缘子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29.2.2:

1 表面应清洁干净,瓷釉无损、无裂纹。

2 硅橡胶绝缘子不应有缺损、破裂。

3 采用悬垂线夹的绝缘子串应垂直于地面。

30、杆上电器设备及接户线安装工程

30.1 接户线各部的电气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1.1接户线各部的电气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双电源引人的接户线应相序一致。

30.2 杆上电气设备的电气试验应符合标准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1.2杆上电气设备的电气试验应符合GB 50150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才能通电。

30.3 杆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1:

1 安装应牢固可靠。

2 电气连接应接触紧密,不同金属连接,应有过渡措施。

3 瓷件应表面光洁,无裂缝、破损等现象。

30.4 杆上变压器及变压器台安装应符合规定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2:

1 水平倾斜不应大于台架根开的1/100。

2 一、二次引线应排列整齐、绑扎牢固。

3 油枕、油位应正常,外壳应干净。

4 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

30.5 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3:

1 各部分零件应完整。

2 转轴应光滑灵活,铸件不应有裂纹、砂眼、锈蚀。

3 瓷件应良好,熔丝管不应有吸潮膨胀或弯曲现象。

4 熔断器应安装牢固、排列整齐,熔管轴线与地面的垂线夹角为

15º~30º。熔断器水平相间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0.6 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4:

1 水平倾斜不应大于托架长度的1/100

2 引线连接应紧密,当采用绑扎连接时,长度不应小于150mm。

3 外壳应干净,不应有漏油现象,气压不应低于规定值。

4 操作应灵活,分、合位置指示应正确。

5 外壳应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30.7 杆上隔离开关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5:

1 瓷件应良好。

2 操作机构动作应灵活。

3 隔离刀刃合闸时接触应紧密,分闸后应有不小于200mm的空气间隙。

30.8 杆上避雷器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6:

1 瓷套与固定抱箍之间应加垫层。

2 排列应整齐、高低一致,相间距离:1kV~10kV时,不小于350mm; 1kV以下时,不小于150mm。

3 引线应短而直、连接紧密,采用绝缘线时,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上线:铜线不小于16mm2,铝线不小于25mm2。

2)引下线:铜线不小于25mm2,铝线不小于35mm2。

4 与电气部分连接,不应使避雷器产生外加应力。

5 引下线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30.9 接户线架设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7:

1 各相间弧度应一致。

2 异种金属连接应有过渡措施。

3 档距内不应有接头。

4 采用绝缘线时,裸露部分应进行绝缘处理。

30.10 进户支架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0.2.8进户支架安装的质量要求:进户支架安装应位置正确,固定牢靠,油漆完好。

31、杆塔接地工程

31.1 接地体的材质、规格、埋深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1.1.1接地体的材质、规格、埋深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1.2 接地装置连接应可靠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1.1.2接地装置连接应可靠,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采用液压、焊接或爆压连接。

31.3 接地体安装的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1.2.1:

1 垂直接地体应垂直打入,水平敷设的接地体敷设应平直。

2 倾斜地形应沿等高线敷设。

3 两接地体间距不应小于5m。

4 设计为环形时,安装应保持环形。

31.4 接地装置连接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1.2.2:

1 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应良好,并便于打开测量。

2 接地引下线应紧贴杆身,固定均匀牢固。

3 圆钢搭接焊接应双面施焊,扁钢搭接焊接应四面施焊。

4 焊接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圆钢与圆钢搭接长度应为6倍的圆钢直径。

2)扁钢与扁钢搭接长度应为2倍的扁钢宽度。

3)圆钢与扁钢搭接长度应为6倍的圆钢直径。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 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5 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接续管的型号与规格应与所压圆钢匹配。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接续管的壁厚不应小于3mm、长度不应小于搭接时圆钢直径的10倍,对接时圆钢直径的20倍。

31.5 接地沟的回填应满足规范要求?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1.2.3接地沟回填的质量要求: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分层夯实。在回填后的沟面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mm~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处不应低于地面。

32、交工验收资料

32.1 电气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

SY4206-200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32电气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应按表4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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