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钨酸钠解离度(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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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钨酸钠解离度(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8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唐鑫炳先生、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吴树阶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陈星题先生、潘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公司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公司治理、规范财务管理、杜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履行各项承诺、选聘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逐项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出具《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已提交至深圳证监局。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0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德威”)、格林爱科(荆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爱科”)、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山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格林美”)、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格林美”)、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市矿产公司”)因原有授信担保额度到期及自身经营发展的需求,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78,379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七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843963.754883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4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医用口罩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荆门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浩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2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硬质合金制品、废弃钨、钼、钽、铌稀有金属制品的循环利用以及相关钨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废旧硬质合金制品及钨、钼、钽、铌报废材料的回收与销售,报废材料以及循环再造产品的进出口(以上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荆门德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格林爱科(荆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爱科(荆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21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丹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化工原料、新能源材料及其产品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为92.57%。

格林爱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4、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180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习金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新洲区仓埠街毕铺村、马鞍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矿产资源产业园开发、运营与管理、物业服务、仓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含贵金属催化剂废料的回收与利用);废旧物资交易咨询、中介服务;会议会展服务;铁粉及有色金属粉末、合金与压延制品加工、生产、销售;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及机械设备销售;厂房及设备租赁,循环经济产业与环保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废旧电池收集暂存,维护;废金属艺术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检验检测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池制造;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加工;安全咨询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城市矿山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5、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928.57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伟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6、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翔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2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50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振发路235号)

经营范围:钴酸锂、三元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汽车充电设备批发、零售;汽车充电服务;汽车维修;梯级利用电池能源产品的租赁、销售;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包、模组及其塑胶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无锡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7、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习金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园区十号路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交通设施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天津城市矿产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授信主体最终同银 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各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议对外担保总额为1,563,380万元(除公司为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575万元的担保额度之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1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荆门德威、格林爱科、武汉城市矿山公司、江苏格林美、无锡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公司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和自身资金需求,公司为下属公司拟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78,379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七年。上述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下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荆门德威、格林爱科、武汉城市矿山公司、江苏格林美、无锡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0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洪洋海鸥”)、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新创”)因原有授信担保额度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为满足发展需要,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上述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玉飞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废线路板处理;废旧金属的收集、贮存、处置及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分类贮存。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材料的研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各种物质与废旧资源的供销贸易;进出口贸易;废五金、废电机、废电器、废电线电缆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及拆解物的销售;废塑料回收、分拣、加工及塑料产品的销售;铜及电解铜的供销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5.4163%。

格林循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家贤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06日

注册地址:长治市长北桥东北路5号

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国家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格林循环持有山西洪洋海鸥90%股权。

山西洪洋海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家贤

注册资本:962.786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05日

注册地址: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经五路东,纬一路南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加工处理;废旧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废电机、固体废弃物回收、拆解加工处理;环保设备设计和研发、环保材料研发、环保技术推广与应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格林循环持有内蒙古新创100%股权。

内蒙古新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授信主体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各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因公司下属公司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内蒙古新创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下属公司拟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上述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及内蒙古新创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及内蒙古新创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0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格林美”)、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格林美”)、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山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意为荆门格林美、无锡格林美、江苏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公司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融资租赁方式包括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司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遵循融资市场、控制融资成本最低等原则基础上商谈、办理申请融资租赁的有关事宜及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公司为该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以具体业务主体最终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具体业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申请的融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此额度内以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议对外担保总额1,563,380万元(除公司为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575万元的担保额度之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1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无锡格林美、江苏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荆门格林美、无锡格林美、江苏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公司拟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1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下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无锡格林美、江苏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1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采购仲钨酸铵、钨废料,销售钴粉、仲钨酸铵,2021年预计金额为5,55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采购钨废料,销售碳化钨、再生碳化钨及锌熔料、钴粉,2021年预计金额为8,85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下属公司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汇”)采购报废汽车废钢等并向其收取房租及服务费等,2021年预计金额合计为6,281.05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2021年预计金额合计为208万元。

公司向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欧科亿”)销售锌熔料、碳化钨,2021年预计金额合计为6,1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陈星题先生、潘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注:1、“上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表格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德威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浙江德威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4、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选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在章源钨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章源钨业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

注册资本:92416.743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世春

经营范围:矿产品精选、矿产地下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钨冶炼、锡、铜、铋、钼加工(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锌、硫铁及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钨精矿及其冶炼产品:仲钨酸铵、钨粉末系列、硬质合金、锡、铜、铋、钼精矿经营(限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出口钨、锡、铜、铋、钼系列产品(国家禁止经营和限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三来一补”业务;经销冶金矿山配件、化工产品(除危化品)、模具、五金;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水力发电;造林、营林、木材采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在章源钨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章源钨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章源钨业总资产3,995,260,932.53元,负债总额为2,343,356,486.26元,净资产1,651,904,446.27元,净利润-2,129,635.6元。

经查询,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乐清市芙蓉镇工业区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星题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碳化钨、仲钨酸铵、钻头、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生产、加工、销售;钴、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星题先生为浙江德威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公司持有浙江德威48.5%的股权,公司董事王敏女士为浙江德威董事、副总经理陈敏先生为浙江德威监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浙江德威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浙江德威总资产413,710,371.32元,负债总额为124,242,057.24元,净资产289,468,314.08元,净利润16,512,049.18元。

经查询,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桥口区常码头441号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铭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回用件销售;废旧金属加工、回收、综合利用及销售;金属材料加工与销售;橡塑制品的加工和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车辆拖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宋万祥先生、鲁习金先生为回收哥董事,回收哥持有武汉鑫汇31%的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武汉鑫汇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武汉鑫汇总资产12,748,458.04元,负债总额为3,968,156.36元,净资产8,780,301.68元,净利润2,734,984.75元。

经查询,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荆门高新区迎春大道3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黔

经营范围:储能电站及光伏发电站的投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北储能电站45%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宋万祥先生、欧阳铭志先生为湖北储能电站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湖北储能电站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湖北储能电站总资产118,513,739.7元,负债总额为24,560,477.76元,净资产93,953,261.94元,净利润3,512,596.26元。

经查询,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A3栋14层

注册资本:9,390.3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白洪波

经营范围: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广告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运营管理;货物运输;家政、保洁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废旧金属制品、废旧生活用品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宋万祥先生、鲁习金先生为回收哥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回收哥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回收哥总资产79,420,071.43元,负债总额为4,261,812.29元,净资产75,158,259.14元,净利润2,195,844.91元。

经查询,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创业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美和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及相关原料、工模具加工、销售(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机电产品、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原料的销售;刀具、工具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株洲欧科亿15%的股权,公司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为株洲欧科亿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株洲欧科亿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株洲欧科亿总资产106,696.74万元,负债总额为32,160.81万元,净资产74,535.93万元,净利润7,766.37万元。

经查询,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向章源钨业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浙江德威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回收哥及武汉鑫汇采购产品及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每月按照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株洲欧科亿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如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章源钨业、浙江德威、株洲欧科亿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充分利用章源钨业、浙江德威、株洲欧科亿技术优势的同时,有利于夯实钴镍钨资源回收与硬质合金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章源钨业、浙江德威、株洲欧科亿与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较大影响。

公司与回收哥及武汉鑫汇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效利用回收哥互联网回收优势,拓展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资源回收渠道。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回收哥、武汉鑫汇与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采购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较大影响。

公司与湖北储能电站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湖北储能电站与公司之间的交易额占公司采购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因此,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交易框架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章源钨业、浙江德威、回收哥及武汉鑫汇、湖北储能电站、株洲欧科亿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提供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阅本次关于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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