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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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3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7,614,1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民爆一体化、精细化工、智能制造、金奥博智慧云”四大业务板块,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产业链延伸双轮驱动的战略,顺应国家行业整合政策,优化整合科研和生产资源,实现向民爆产业链的生产和实际运用领域的有效延伸,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民爆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工业炸药产能76,000吨/年、工业雷管3,000万发/年及工业导爆索1,000万米/年;2021年12月,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成功摘牌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52.7711%股权及相关债权,新增工业雷管产能9,500万发/年。公司通过重组整合,显著提升了公司民爆器材的生产、制造能力。通过整合行业产能资源,体现规模效应的同时,公司也将高端智能装备技术与生产领域进行有效融合,实现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巩固公司在民爆器材领域市场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实现公司成为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1,510.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76%,其中生产装备系统和关键原辅材料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8.46%和4.75%,工业炸药和起爆器材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1.41%和45.99%,工程爆破收入增长36.0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15,083.43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8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6,994.8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9.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17.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43%,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与京煤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将合资公司北京金奥博京煤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收入12,521万元,由于整合初期需要对相关生产线进行扩能和技术改造及对内部管理体系进行整合,同时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下游矿山客户需求减少,导致期间亏损919.90万元,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指标造成暂时性的不利影响。2、报告期内,由于江苏天明在年初取得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在第二季度停产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年产12000吨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的“关键工序无人化、全线智能化及数字化”生产线,于2021年10月顺利通过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组织的生产安全条件验收后正式投产。受并线技术升级改造影响,江苏天明2021年相比上年同期炸药销售收入减少19.37%,净利润减少85.64%。3、因受山东栖霞金矿重大爆炸事故影响,山东省2021年民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总值减少24.16%;山东圣世达净利润减少35.37%。4、2021年下半年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对毛利率和净利润造成了负面影响,从2021年9月底开始,硝酸铵价格涨价幅度之高、调价频次之快,为近十年来首次,第四季度均价达到3283元/吨,比前三季度的均价2153元/吨增长了52.5%。(相关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2021年度民爆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此外,2021年下半年全球能源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攀升,国内石油和化工产品价格上涨明显,导致硝酸钠、油酸、复合蜡等原材料价格均大幅上涨。
随着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整合计划的开展,产能规模的持续扩大,协同效应将会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增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预计将得到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加快研发进度和成果转化,公司成功交付了32台(套)混装设备,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8.24%,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民爆智能装备市场的覆盖率。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某军工企业销毁装备两个采购项目,标志着公司的智能装备在军工装备领域迈向新征程。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消化吸收的“25t/h现场混装乳化系统”通过了安全评估。该系统具有产能可调节性大、配方适应性强、能耗低、转速低、本质安全性高等特点,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可大幅提高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的生产能力,实现集中制备,分级配送,多点作业的高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江苏天明公司“年产12000吨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并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顺利通过江苏省工信厅组织的生产线验收,并被认定为“2021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报告期内,金源恒业自主研发和设计的电子雷管生产装备线,成功交付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志着金源恒业公司电子雷管生产装备技术成功迈入第二代。该工艺技术及装备具有压焊良品率高、在线人员少和产能大的显著特点。
报告期内,四川金奥博实施的“怀化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清洁能源供热系统替代锅炉供热系统改造项目”顺利通过了怀化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的验收。改造后的清洁能源供热系统运行安全、智能、节能、环保,满足了企业的智能制造、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助力。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综合智慧信息服务’平台试点示范项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公司成功入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名单和广东省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向包括明刚、明景谷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股票数量不超过81,403,200股(含81,403,2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58.4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与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截止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4,928,694.72 元,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同时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较大提升,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完善公司民爆产业生态链,夯实公司业务基础,推动公司业务体系升级,巩固公司市场优势地位,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二)公司主营业务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为民用爆破行业客户提供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并为销售和使用民爆器材的客户提供工业炸药、雷管、导爆管等产品和爆破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连续化工业炸药生产线、移动式和固定式工业炸药生产地面站、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露天混装车、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地下装药车及井下装药器、基质运输车、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机器人智能包装生产线、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工业雷管全自动装配生产线、工业互联网智慧民爆信息管理软件、专用乳化剂、一体化复合油相、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系列民爆器材等。公司研究开发的高端智能成套装备通过了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和科技司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验收,在国内建设了近170条生产线,同时在东南亚、中亚、欧洲和非洲等海外地区建设了20多条生产线。
为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夯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现有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单独设立“机器人事业部”,专注于六轴、并联和柔性协作工业机器人的运动控制和视觉等机器人应用领域的研发与创新,目前在民爆、食品、军工等领域获得应用。
1、工业炸药生产智能装备和工艺技术
(1)包装型工业炸药制药装药系统
主要包括JWL-Ⅲ型乳化炸药高温敏化连续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和JK型乳化炸药工艺及设备。以上两项研发项目均荣获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
公司的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采用先进的智能视频捕捉定位技术,可自动捕捉药卷位置,并将药卷精准定位。机器人在拾取和放置药卷过程中自动检测,确保了拾取码垛的高效率、准确性和稳定性。国内外将130多家生产企业在炸药包装环节引进了公司的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配备的智能包装机器人,不仅提升了作业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还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千余名。
(3)履带式机器人装卸系统
公司的“JWL-LZ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总体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该系统将机器人和成品输送皮带安装在履带式移动机构上,通过位置自动检测装置,可适用于不同尺寸的货厢;采用的机械式抓手能可靠抓取不同规格、不同形状的炸药箱(袋);采用智能检测形成码垛位置坐标并实施码垛。
(4)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
公司研发的“JWL-RW系列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在旋转转盘上将金属丝(铝丝)送丝、制卡、打卡和膜切断一并完成,提高了打卡机的可靠性,大幅降低了炸药生产的制造成本,提高了安全性;采用智能膜封胶视觉检测系统,实现了自动识别封胶质量,具有创新性。
(5)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地面站
采用敞开搅拌式静态乳化系统,能与多种规格的现场混装车相匹配,并能生产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测试系列8的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基质,具有本质安全性高、节能环保、先进便捷、模块化、智能化、精准计量、性能优越等特点。
(6)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露天混装车、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地下混装车、基质运输车及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
公司的地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应用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解决了国内地下中小直径中深孔现场混装炸药装填的难题,显著地减少了作业人员和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装药效率与本质安全水平。露天混装车及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降低了建设及运营成本。
“JWL-BCZH型现场混装多功能(重铵油)炸药车及设备系统”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该设备系统可实现在一个炮孔里进行多品种装药,能有效调节炮孔装药线密度,提升爆破效果,大幅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具有安全可靠、计量精度高、装药效率高、操作简便等特点,配置有JWL-RMA数据采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混装车信息上传管理要求。该设备系统采用自主研发的“复合式料仓”、“料仓水滴型结构”、“双卷管系统”、“遥控装置”等技术,可实现泵送型重铵炸药、螺旋输送型重铵油炸药、乳化炸药、铵油炸药多品种的快速切换和机械化自动化装填。配置的遥控器可实现装药参数设置、炮孔选择、装药启停等操作,具有较高的智能化水平。
(7)电子雷管自动化装配工艺技术及装备
公司的电子雷管自动化装配工艺技术及装备,实现了专用载具10发脚线与电子点火模块(10发)自动分板、脚线自动整理、自动压接、自动激光焊接、自动检测,与基础雷管(10发)自动卡口装配、自动“三码”绑定、自动脱模收集,大大提高了电子雷管的连续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
(8)电缸活塞式容积泵
“JWL-DHS系列电缸活塞式容积泵”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作为III类民爆专用生产设备,替代包装型和混装型乳化炸药生产线上的同类型输送0类民爆专用生产设备,具有本质安全水平高、计量精度高、结构简单易维护、使用成本低等特点。它既可以作为基质泵泵送计量包装型和混装型乳化基质,又可以作为乳胶泵配套回转式打卡装药系统和其它类型塑膜装药机泵送计量乳胶基质或物理敏化、化学敏化、复合敏化的乳化炸药。
2、软件产品及服务
公司将各地生产现场与公司总部的远程服务中心相连接,构建成“一站式智慧民爆信息系统”平台,将客户、公司工程师、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将设计、生产、技术服务和客户需求无缝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智慧生产服务体系和协同创新的智能环境,实现了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互联网+服务。
3、关键原辅材料
公司综合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乳化剂和复合油相生产工艺技术,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生产工业炸药提供所需的多种规格和品种的一体化复合油相、复合乳化剂、新型高分子乳化剂和复合蜡。
4、民爆产品及工程爆破一体化服务
公司生产的民爆产品主要有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数码电子雷管和塑料导爆管系列30多个规格的民爆产品,可满足矿山开采、隧道开挖、城市拆除爆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绝大多数爆破作业环境的需要,公司已形成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等一条龙的经营运作模式。
5、工业机器人
公司工业机器人采用自主控制系统,关键零部件自制,保证精度及一致性。
六轴机器人:负载涵盖10~60kg;采用高速电机;关节速度高达250°/s;应用于码垛、搬运等场景。
迅猛龙系列并联机器人:具有迅速、稳定、精准、灵活等特点;工作空间高达500mm;应用于高速装箱、分拣、上料等场景。
四轴并联机器人:负载高达16kg,工作空间达1300mm;采用防爆设计。应用于较大负载的高速分拣、装箱等场景。
6、节能环保成套装备及工艺技术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能源领域的咨询、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为民爆、军工、学校、医院、能源基地、产业园区、大型社区、商业综合体及智慧城市等重点用能客户提供一站式清洁能源智能化、模块化、精准化解决方案,能满足客户智能制造、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需求,赋能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京煤集团以持有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京煤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21年7月已实施完成,新增工业炸药产能76,000吨/年、工业雷管3,000万发/年及工业导爆索1,000万米/年,显著提升了公司民爆器材的生产、制造能力。同时,公司的民爆器材销售区域在原有的山东省、江苏省等主要省份基础上扩张至河北省及附近区域,逐步建立区域优势。
2、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郑馥丽女士、张清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奥博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止目前总股本347,614,1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856,851.82元(含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和高欣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738.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共9家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总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8,733.9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
提案7、提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1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2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深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3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奥博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度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继续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总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能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德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2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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