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像人们说的那样(如何化解中年危机?看看迈阿密大学教授保持年轻心态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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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像人们说的那样(如何化解中年危机?看看迈阿密大学教授保持年轻心态的秘诀)

1.起跑线

2011年

起跑有多种方式,每一种都令人厌恶。距黎明还有大约一个小时。黎明前的那一个小时里,我站在珊瑚阁(Corral Gables)[1],突然发现自己挤在了大约两万人当中。离我最近的人,似乎都是清一色70岁以上的人,个个热情高涨。这些老妪老翁包围着我,心中沸腾着兴奋的预期,想象着他们期盼的长跑的分分秒秒。我有点儿失望。20世纪50年代捷克著名长跑家埃米尔·扎托佩克(Emil Zátopek)说过:“你若想跑,就去跑一英里。但你若想体验另一种生活,就去跑马拉松吧。”我不太了解马拉松,我从没跑过。但我为跑马拉松而做的训练,却往往能勾勒出生活的大轮廓,这的确让我震惊:给人希望、却基本属于误导的起跑——然后一路下坡。从此处到终点线大约要跑52000步,我根本不知道我跑完这100步以后还能继续跑几步。

那次长跑进行得很顺利。我的确还清楚地记得,我没完没了地对我妻子讲述我怎样一心准备我的第一次马拉松,让她终于忍无可忍。马拉松确实并不那么难跑。只要重视,很多人都能跑马拉松。但很多人却太过聪明,不愿重视马拉松。你若每周跑过20英里左右,例如每周跑四次,每次五英里,那么你只要再用大约四个月,就能跑你的第一次马拉松了。说实话,我开始准备跑马拉松时,甚至还没有跑过那么多。这种准备的基础就是人们所说的“长跑”。长跑大多在周末进行。其他时间则留给较快、距离较短的跑步。开始时,我每周做三次短途跑,每次四英里。短途跑总不会为时太久——我的训练进入了高潮。我每周做三次短途跑,分别跑六英里、八英里和六英里。

其实,马拉松训练的关键是长跑。长跑中,你把速度减慢到一定程度,以使你能够交谈。或者说,若有人与你同跑,减速到能使你跟他交谈。我只跟我的狗——雨果同跑,但它不是最健谈的家伙。依我看,这个速度就是每小时跑五英里多一点儿。然后一直保持这个速度,你跑步的距离就能逐渐增加,一周一周地增加,一英里一英里地增加。我训练过程中的第一次长跑(也是不大体面的一次),只是可怜巴巴的六英里。我自辩说,当时的迈阿密正值9月,气温是华氏90多度[2],而湿度仿佛使气温比实际温度热10度。在高温、高湿的条件下,从未长跑过的人会因长跑比想象的更难而心怀恐惧。我知道我当时就是如此。仅仅为了使自己在这种条件下保持冷静,心脏和肺就必须更努力地运作。有时,我会发现自己在大口吸气,就像刚跑完一连串短跑。但我跑步的距离慢慢增加了——每周增加一英里左右。我认为那并不像听上去那么容易。每一周,多跑的那一英里都几乎要了我的命。我若能跑就跑完它;实在没别的办法,就走完它。关键全在于靠我的双脚不断前进。到2010年12月初,我已经能跑20英里了——对我这种从未跑过马拉松的人来说,长跑的距离其实从未超过20英里。我的这种状态固定了下来。

离马拉松赛还有两个月,所以我做了在这些情况下常做的事情:我打破了自己的基本原则。当初决定参加那次比赛时,我曾毫不含糊地对自己说:我根本不该在乎比赛用时多少。这是我第一次参加马拉松比赛,我的目标只是好歹跑完26.2英里而不死掉。我对自己说:“马克,无论做什么,你都要全力以赴。你不再年轻——不到两年,你就进入伟大的50周岁了。你的目标只是跑完它,别沉湎于其他任何事情。”到了12月,我跑完20英里已不太困难,因此我开始思索。比赛日之前,我能给这些长跑再增加五六英里,甚至能在最后几周的训练中缩短用时。我真的能设法缩短用时。我不但能跑完这个比赛,而且能让我的用时显得体面一些。我的用时也许达不到四个小时,但绝对能达到四个半小时,而用时四小时15分钟也并非不可能。因此,我就想到了许多对策,但打败我的,却正是我那种不合时宜的雄心。我要求我的身体以更少的时间跑完这段附加的距离,而我的身体却放弃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小腿肌肉(腓肠肌)发生了二级拉伤,感觉就像有人用棍子重击了小腿肚。我知道出了问题。这使我大大倒退了——我好像退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对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这种小腿肌肉拉伤的康复时间通常是六周多。若事实表明患者毫无耐心(我就是很没耐心的患者),康复期就会相应延长。因此我用超乎寻常的顺从态度应对这次肌肉拉伤,至少最初是如此。我接受了康复治疗,消除了疤痕组织,进行了我的教练吩咐我做的所有锻炼。然而就在我开始好转时,我失去了全部耐心,我开始试着跑步。刚跑了几百码,我的小腿肌肉又拉伤了,又回到了原点。这种情况发生了几次。因此我最终什么都不能做了,只能彻底休息。那次拉伤是在2010年12月4日。现在是2011年1月30日。我正站在迈阿密马拉松比赛的起跑线上,而我认为更有意义的是,这是我第一次跑马拉松,到那时,我已有两个月不能跑步了。

因此,像人们说的那样,我有点儿“欠火候”——这也许是委婉的说法。直到周五吃午餐之前,你若问我是否打算去跑,我都会告诉你说“不”,或用语气更重的其他说法表达出这个意思。我认为,我当时几乎算是实话实说了。这么说是正式表态,我不但用它应对别人,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也用它应对我的理性思维。但我身上也有渺小、卑鄙、非理性的部分,其影响很大,所以我便知道,我一定会发现自己站在这次比赛的起跑线上。因此,我发现自己在周五下午开车去了迈阿密海滩会议中心,去取我的比赛用具,我并不感到特别惊讶。当然,我还是不得不应对我的理性部分。我对它说:“我应该留出选择的余地。”我的理性部分回答说:“就为了这个,你买了小腿护套,还问你在会议中心见到的每一个跑步者:若是大大缺少训练,怎样去跑马拉松,是吗?”这就是我的理性部分:它有时有点儿鄙视我。不过,虽说有大量反证,我今晨4点慢慢爬上火车时,还是觉得自己在不停地说“我应该留出选择的余地”这句话。但现在似乎已经没有时间做选择了。也许我该多听听我理性部分的意见。我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现在这个处境。

鉴于近几周发生的事情,最可能发生的情节就是:我的小腿肚又拉伤了,因此我连麦克阿瑟堤道(MacArthur Causeway)[3]都跑不下来。我认为,这会让我有点儿丢脸——我的惨败会展示在从我身边跑过的几千人面前。可是,假如没发生那种事,假如我的小腿肌肉能跟全身肌肉协力,又会怎样呢?那么,问题就是:它能坚持多久?能一直坚持到我希望它失灵吗?我不完全肯定我将变成什么样子,但我认为结果不会好。我将能跑多远?我毕竟可以把那一天称为“半程马拉松”的标志。但我能跑到半程那么远吗?那会多么痛苦?

还有用时问题。我若真的跑完了全程,会用多长时间?这和自尊无关。好吧,我若实话实说,我想它也许和自尊有点儿关系;不过,且把虚荣心放在一边,你在迈阿密马拉松比赛中绝对不想做的事,就是把你的宝贵时间花在那上面。很多城市举办马拉松,都要分级重新开通道路,迈阿密的这次马拉松也是如此。如果可能,你便会想赶在道路重开以前跑完比赛。六个小时以后,所有的路都将重新开通。为了完成比赛,跑步者不得不在车流中奔跑穿行,而这不但伤害了跑步者的感情,还绝对是危险的。我去过很多国家,那儿的司机们显然是疯了。我想到了希腊和法国。但在那些国家,人们对车辆的恐惧多少是可以预料的。在那里待上一阵子以后,你多少都能预料到哪种情况下会发生愚蠢的冒险。待上一阵子以后,这种状况便完全令人厌烦并习以为常了。但在迈阿密,与道路有关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可预料的。迈阿密没有值得一提的公共交通。正如作家戴夫·巴里(Dave Barry)所说,这座城市的高架单轨铁路在普通迈阿密人的生活里的意义,就像一颗偶尔掠过人们眼角的流星。人人都开车。所以,才有了这场由各色人等参加的比赛,从参赛的男孩到狂欢作乐的商人,到靠服用大量药物的百岁老人。谁都不确定哪个交叉路口会出什么事。他们当中相当多的人都有武器,因此似乎都喜欢发点儿脾气,尤其是那些服药的百岁老人,规劝是一种危险的游戏。

昨天,我在YouTube上搜索我跑步的视频时,发现了一段去年那次比赛的录像,遗憾的是,其标题并不准确:“卑鄙的迈阿密司机朝马拉松赛跑者摁喇叭”。拉伤小腿肌肉的耻辱,一场被拖延、令人痛苦的比赛,车辆造成的死亡,这些意味着失望、痛苦或死亡——扎托佩克的话也许是对的。这当然会令人厌恶。我感到了一种奇特的刺痛,那是我很长一段时期以来都不曾产生过的感觉。那是害怕吗?也许有点儿夸大其词。不妨说,我的神经紧张了。但这并不完全令人不悦。

我为什么参加赛跑?这个问题不易回答,而为了避免回答它,人们这样问我时,我很乐于用陈词滥调作答,说:“因为我喜欢。”从“喜欢”这个词的某种意义上说,我喜欢训练,喜欢训练的过程,我喜欢赛前几分钟的焦虑不安。我喜欢一种感觉,那就是我咬下来的比我能嚼的多;我喜欢那种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不确定性。从这个词的某种意义上说,我甚至喜欢即将发生的事。因此,“喜欢”这个回答就包含着几分真实。但是,那几分真实并不特别能说明问题——它不是高深人士所理解的那种真实,而只能引来进一步的盘问:我为什么喜欢这些事情?我会补充说:“我快50岁了,现在若不做这些事,也许就再也做不成了。活了一辈子,却没跑过一次马拉松,这是耻辱。”我认为这肯定是一部分理由,但它也只是一个落入俗套的回答,像第一个回答一样,也容易遭到同样的反驳。活了一辈子却没跑过马拉松,我究竟为什么认为这是耻辱?我想,真正的理由更难以确定,更不用说解释了。但是首先,对我那些理由,许多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看法;其次,他们那些看法取决于他们生活在哪里——具体地说,取决于生活在大西洋的哪一边。

我想,美国人思考跑步(以及延伸地说,思考今天要做的事)有一种独特的方式。美国人写的关于跑步的书,几乎总是围绕某些明确的主题展开论述。我这么说,绝不表示我看不起他们。这些书我读过不少——从迪恩·卡尔内兹(Dean Karnazes)令人鼓舞的《超长距离马拉松跑步者》(Ultramarathon Man),到克里斯托弗·麦克杜格尔(Christopher McDougall)令人惊叹的《天生会跑》(Born to Run),再到贝恩德·海因里希(我应当把他看作名义上的美国人,因为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美国)的力作《我们为什么奔跑》(Why We Run),以及其他很多书。但是,即使这些书完全堪称佳作,其共同主题仍然是事件,而这恰恰使这些书成了典型的美国书。

其主题之一是一种坚定无畏的、开拓者的乐观主义。你能做成大事。人人都具备这种能力。你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好;只要你用心,任何事情都在你的掌握中。当然,这种乐观主义是一种半普遍存在的美国生活准则。我很喜欢这个信念,也在很多美国人身上见到了它的表现,那些表现令人感动,又是真心实意的。唯一的问题是,我非常清楚那不是真的。大多数人都控制不了大部分事情。生活的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是我们越来越糟。你也许能做成大事。也许你今天还能如此。你昨天也许成功地完成了残酷无比的超长距离马拉松赛——恶水超级马拉松、莱德维尔马拉松、撒哈拉马拉松之类的比赛。我不知道。但我确实知道你越来越糟。你若能做成大事,那么你做不成的时刻就快到了。

另一个主题是重视信仰。信仰能支撑你挺过赛跑途中将要面对的、不可避免的艰难时刻。不用说,信仰是美国生活的基石。信仰使我们强大,有了信仰,我们才会有最佳表现。但是,我(一个心灵蒙着阴影的欧洲人,躲在正准备起跑的人们当中)却认为:相反,我们失去信仰时,我们才有最佳表现。可以说,这其实是我先前写的那本书《哲学家与狼》(The Philosopher and the Wolf)传达的主要信息。失去信仰,恰恰是使人更强大的机会。我最终相信:我们用来忍受生活的、唯一还算有价值的态度,就是挑战。当然,这最终不会造成任何区别: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的结局都会很糟——若不是如此,我们的挑战当然分明是放错了地方。公正地说,与欧洲和世界其他地方快速增长的销量相比,《哲学家与狼》在美国销量的增长,可以说是“慢慢腾腾”——几乎可以肯定,这个说法也能用于形容今天我在比赛里取得的所有进展。对我能完成这场比赛,甚至对我能在比赛中跑得很远,我都毫无信心——对我来说,这就是马拉松比赛的一部分。你了解某件事,或强烈怀疑自己能做成它(无论是依靠信仰还是依靠其他任何手段),却偏去做那件事,这有什么意义呢?说实话,我想:正是我的怀疑(怀疑自己无望完成比赛),才最让今天的我分心。

最后,关于跑步的美国书籍还很重视工作的正面价值。可以分辨出这个思想的两个不同成分。有些人似乎认为,工作本身能使人高尚;另一些人则把工作的价值与工作能使你抓住梦想(即望见“乐观主义”的第一个海滩)联系起来。但我那种欧洲人的抑郁精神却告诉我,工作本身根本不能使人高尚:做你本来不必去做的工作,这是愚蠢,而不是使自己高尚。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努力工作与实现梦想之间存在可靠的联系。我对自己说,没有任何好事来自工作。从最好的、最有价值的意义上说,跑步是游戏,不是工作。这是我从跑步中真正悟出的道理之一。

乐观主义、信仰和工作,这三样东西,我一样也不要。显然,我是个没有信仰的悲观主义者,认为努力工作毫无价值。他们给了我绿卡,让我有些意外。

我参加这次马拉松比赛,是因为我没了信仰。这也许是迈向真理的第一步吧。想象一个没牙的干瘪老头,还得了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正在找他已经戴在头上的帽子。这就是我弟弟1993年送给我父亲的“本周化石”(Fossil of the Week)[4]的传统生日贺卡,这也许是对我们家族传统的尊崇吧,那个传统就是互赠侮辱性的、最好是令人痛苦的生日贺卡。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努力和心思,寻找自己想要的贺卡。重要的是思想。

我对这个传统的最明显贡献,也许是2007年我送给弟弟的40岁生日贺卡。贺卡上画了一群野营旅行的童子军男孩。一个男孩正在讲吓人的故事,像传统所说的那样,抵在他下巴上的手电筒照亮了他的脸。听故事的孩子们显得很恐惧,很怀疑。我们看重的正是这一小段故事:“后来,你们的鼻子和耳朵里就长出毛来了!”贺卡传达的信息是:有些恐怖故事是真的。

我48岁生日的前几天,就是我站在这条马拉松比赛起跑线的几个月前,我收到了一张珍贵的贺卡:两只蝙蝠倒挂在树上(这是那张贺卡上主要的视觉图像),其中一只对另一只说:

“你知道老年最让我害怕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是什么?”

“不能自制。”

宗教的功用,就是通过编造一个无关紧要的谎言,使我们觉得好受一点。哲学的功用,以及一张精心挑选的生日贺卡的功用,就是通过揭示真理使我们觉得更难受。真理不容怀疑,因此我们的处境就更糟。

大约在这张贺卡跨过大西洋朝我飞来时,我问我的全科医生:“你说的痛风是什么意思?”

大约一周前,我半夜醒来,发现左脚大趾很僵硬。第二天早上走路时,那个脚趾很疼。后来它越来越疼,越来越疼。没过几天,我的整只脚都肿了起来,剧痛难忍,穿不上鞋。我光着脚,一瘸一拐地来到医生的诊室,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提的问题很简单,其答案虽说意在骗我,却透露了实情;问题不在于答案的言词,而在于它说明的情况。

“噢,看上去确实像痛风。不通过验血查出你的血尿酸水平,就不能确诊。”

“我没有痛风。上了岁数的、超重的人才会得痛风。”

“哦,肥胖症和高血压的确会提高你患痛风的危险,可它们不是痛风的必要前提条件。”

“可是痛风!那是亨利八世才会得的病啊——他的日常饮食是鹅腿和大量红酒之类。你知道我是素食主义者。”

“啊,对,肉和鱼那样的高嘌呤饮食,确实会增加患痛风的危险。有意思的是,你是个素食主义者。你常喝酒吗?”

“常喝酒,我吗?嗯……你知道,圣诞节期间喝一点干雪利酒。你看,我是作家,我认为我严格地限制自己喝酒。我说的是实话。对,我在少年时期就不喝酒,但仅仅是那个时期。等男孩子们一来,我就不能不喝了。你知道,他们绝不会放过我。我早晨醒来后若是有点头晕,他们就会嗅出我的弱点,就像鲨鱼闻到了血腥味。对我来说,那将是个极为漫长的一天。这太没有意义了。等男孩子们都去睡了,我吃晚餐时才喝一两杯红酒,但也仅此而已。我有时喝三杯,有时喝一杯,但从没超过三杯。”

“啊,厌恶疗法,有意思。你每晚都这样吗?”

“嗯……你知道,很多晚上都是这样,除非我外出什么的——我必须开车,所以当然不喝酒,但我外出的次数不多。”

“研究表明,将近半数的痛风发作都涉及酒精消费。”

“所以我必须戒酒?”

“不,根本不必做得那么极端。但你有时可以一两个晚上不喝,让你的肝脏休息休息。”

“好吧,这并不显得不合理,大夫。可是,你真的认为这是痛风吗?”

“哦,它也许是别的什么病。你这个大脚趾以前受过伤,脱过臼吗?”

“有过,你现在一提,我好像想起来了,它一年前脱过臼,当时我在练空手道。”

“啊,那真倒霉。关节若有损伤,就可能发展成骨关节炎。你不愿意得的病。那太糟糕了。痛风比较好办。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疲劳性骨折。你说过你跑步?”

“对,但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有时候,我每周跑40英里,就是20公里长跑,差不多是那样。但是那些都是过去——至少在迈阿密不这么跑了。我很讨厌在这儿跑:太热、太潮湿、太累人,何况还会时刻受到蚊子的攻击。不过,我的确有一只缺少锻炼的小狗。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跑上几英里,但绝不剧烈。我不跑马拉松之类的比赛。”

“我看还有一种极小的可能性,那就是疲劳性骨折,那会非常不幸——很难根治。不过我真的不这么看。来这儿看疲劳性骨折的,通常都是二十几岁的人。它确实很像痛风。所以,我要做的就是给你的关节注射可的松。它能治好你的病。”

“它会伤害我吗?”

他笑道:“它会大大伤害你。”

它真的伤害了我。但这话当然是开玩笑。可的松的疗效很好。

维基百科告诉我,痛风是尿酸结晶累积于关节造成的。尿酸来自尿素,是蛋白质被破坏的副产品。你的肝脏若不能正常工作,它就不能及时地从血液里排出尿素,因此会形成尿酸结晶。这些结晶集中于一些关节,最常见的是集中于大脚趾根部的关节,免疫系统会把它们当作异体物质。于是这种混乱就会使痛风发作。

但这并不重要。在这本关于我从老至死全过程的书中,这短短一章里真正具有启发性的是它揭示的一个假设。我的生命已到达了这样一个点:在这个点上,痛风是最好的症状,痛风应当是我希望得的病。所以说,我第一次去医生诊室时,再一次认识到了人生的可怕性,就像我一定会认识到这一点似的。头一天你还为跑了20英里而高兴,第二天你却因为痛风而绞紧了手指。

第二天,我报名参加了荷兰国际集团主办的2011年迈阿密马拉松赛,进入了一个严格的训练营——这是我新策略的一部分,意在向我正在衰退的身体表明孰为其主。几个月后,就在我知道了我的小腿肌肉开始抗议前后,我得知了验血的结果。我的血尿酸水平正常。几乎可以肯定,我疼痛的大脚趾不是痛风。一件似乎远不可能成为病因的事情,其实就是我为使雨果高兴而陪着它跑。因此我显然是为了解决跑步造成的问题,加大了跑步的强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加入马拉松跑就是对自己的深深嘲弄。

但是,大脚趾疼只是一种症状,是一种更普遍衰退的轻微表现。一些恐怖故事的确是真的。哪个年轻人不会被他们更年轻时的自我厌恶?他们的生活最初是一个充满希望的起点,然后是短短几年的平安幸福,生命活力在其间迅猛发展,但并不持久,接着就是身体和智力一路下坡。有生必有死,这是人们通常的想法。死是生命的结束,所以不是生命的一部分。正如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所言,“死不是我生命中的事件”。我认为这个事实有些复杂。

首先,我并不认为生与死是两回事,而是更多地把生死看作一个从这个世界逐渐消失的过程。从根本上说,生命就是一个删除的过程。最初我满怀希望,而二三十年以后,事实却证明,生命本质上是不真实的,我慢慢变得越来越不是原先的自己了。在这个过程中,死亡是公认的重点——它是我消失过程中一个后期的、不可逆转的阶段。但这个删除过程并未就此停止。这个过程并不满足于毁坏我,而仍在缓缓地继续,直到我可能留下的每一个痕迹、我来过这个世界的每一个标志,都被抹得一干二净。因此我才不用大致的二分法,即生与死,去看这个问题,而喜欢用大致的三分法去看待它:衰退+死亡+删除=消失。

相反,以为死亡是未来能被安全地封锁起来的事件,这是个错误。死神没有耐心,在大幕落下之前,一直都在微露其容。它们就像一些小宝石,其出现频度和透明度都在渐渐增加。匈牙利现象学家阿雷尔·柯尔奈(Aurel Kolnai,他是杰出的,也许正因为杰出才被遗忘)[5]指出:一切厌恶的基础就是生命中的死亡。我们的衰老,其实就是死亡在以各种方式偷袭我们,让我们大致预览一下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我假性痛风的大脚趾就像一个肿胀、腐烂的死肢。我二十多岁时的结实身体渐渐变得绵软松弛了,就像盐罐中浸泡过久的橘子。毛发从我身体的各个部位长了出来,而我本该想到,我身体的某些部位根本不该长毛。这些都是真菌伺机致病的领地,它们把这个熟透的橘子当成自己的家。我的死亡很喜欢以这三种方式和其他一些方式,在剧终之前很早就把自己展示出来。

这些小宝石对我的影响,也许至多就是个苦笑。我会告诉自己:死神没有幽默感。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6]讲过一个故事:一个退伍老兵被生活折磨得疲惫不堪,去见他以前的统帅恺撒,请恺撒准许他结束自己的生命。恺撒问道:“是什么使你认为你的现状就是人生?”恺撒也有幽默感,但不是好的幽默感。他无疑有几分残忍,有几分草率。但我们现在都知道,一个绝望者在其生物学生命结束之前是什么状况。这是我反复感到的一种恐惧。我见过不少人在生命最后几年的状况,所以知道他们表现出的恐惧和困惑之甚。走向死亡,就是渐渐地、持续地变得无家可归。当年,我濒死的祖母在她住的养老院里对我说过:“我现在只想回家。”因此我想,日后我也会告诉某个陌生人说:“我现在只想回家。”可是,这未来却没有家。用不了多久,我甚至会想不起家是什么。

所以,我跑这次马拉松也许是因为一些恐怖的故事是真的。我的一部分身体喜欢这个解释。它伴随着一种给人安慰的熟悉感,甚至是乡愁。际遇使我在英国以外度过了成年的大部分时光,但我仍是英国人,认同一个古老的传统:从事一种别人也从事的活动,再想办法贬低它——最好是诋毁从事该活动的人的动机或性格。我因这个传统的文化形式而欣赏它,哪怕我这个人的动机或性格会因此遭到诋毁。我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跑这次马拉松了。老兄,这是中年危机。

不过,我这种业余爱好却远非绝无仅有。我是一种迅速增长的文化现象的一部分,那就是:40多岁的人迷恋于检验他(或她)的耐力极限。我在这方面的努力少得令自己尴尬。忘掉马拉松吧,到处都涌现出超长距离跑——50英里、100英里或更长距离的赛跑。最难跑的也许是恶水超级马拉松了。它是135英里赛跑,包括了加利福尼亚州大部分地区:从位于海平面以下282英尺的死谷起跑,结束于惠特尼山入口,比起点高8642英尺——惠特尼山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的山。在赛跑的最初几个阶段,气温会达到130华氏度(54~55℃)。你若在那个温度下吸气,似乎就会被烤干。柏油路面热极了,你的鞋会融化,因此你不得不在路边的白线上跑——这会凉快一点儿,因为白线能反射热气。还有撒哈拉马拉松,撒哈拉沙漠中的赛跑,为时6天,全程151英里。赛跑者必须带上抗蛇毒血清注射针头,因为一路都遍布着大量的蛇。或者,你若讨厌酷热,还有硬岩马拉松比赛——海拔14000英尺的科罗拉多州落基山脉上的100英里赛跑——这个比赛缓慢而困难,要跑上和跑下陡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山坡,其间最主要的医疗问题包括高纬度脑水肿。许多人用40多个小时跑完了比赛,而这意味着——除了要在黎明前起跑——他们在比赛过程中会见到三次日出。还有莱德维尔马拉松——海拔14000英尺的科罗拉多州落基山脉上的另一项100英里赛跑,环绕美国海拔最高的城市——其完成率低于硬岩马拉松比赛。

我必须承认,我一直热衷于那些比赛。它们都是可怕的怪物,我可能永远征服不了。但是,我的小腿肌肉若康复了,下半年我一定会觊觎一些比较容易完成的50英里赛跑。我们这种反常的耐力,是否来自中年危机呢?是否常常是为了(就像漫画里画的那样,至少是对男人而言)年轻得不像话的女人和跑车,如今才有了恶水超级马拉松和撒哈拉马拉松呢?

我想,这个解释若是对的,我们就必须扩大“中年危机”这个概念,使它更专门化,更不分性别。这种“危机”远非男性专有,因为许多女人也像男人一样热衷这种耐力考验。她们把长跑比赛当做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业余爱好,能和男人一起完成距离大致相等的长跑比赛。显然,没有一个女人会对尤塞恩·博尔特(Usain Bolt)[7]构成竞争威胁。但赛跑的距离越长,男女之间的差距就越小。安·泰森(Ann Trason)[8]赢得了100英里极限跑步比赛总冠军,至少她曾经如此。我希望女人也有中年危机。但最主要的问题是,假定“中年危机”这个标签真的能解释一切。

给某个事物贴上标签,这往往往是为了在本应努力思考它的时候不思考它。我们必须深入挖掘。什么是“中年危机”?其本质是什么?具体地说,参加硬岩马拉松比赛或撒哈拉马拉松算不算一种中年危机?它与典型的、却已成了老生常谈的“更年轻的女子/跑车”的中年危机有无共同之处?这两种所谓的危机里也许有某种东西,使它们有了共同点。但我若不能准确认定“中年危机”究竟指什么,这个标签就毫无意义。

一种思考中年危机的思路,是把它和“成绩”的观念紧连在一起。中年危机,产生于你知道了你的能力正在衰退,因此由于一种永远在增加、也许最终令人尴尬的差距[9],你从此注定不能实现你的目标。“更年轻的女子/跑车”的反应是一种尝试,意在重申青年时期实现目标的权威。这就是全部意义吗?

当然,我只能说我自己。但“重申实现目标的权威”这个假定,即跑步完全是为了获得成绩的想法,恰恰不能让我信服。我认为,我从跑步中很快懂得的道理之一就是成绩毫无用处。我一生中的跑步大多与成绩无关——据我所知,的确如此。跑步只是我出于各种不同的理由去做的事。我认为,我参加这场比赛不会引进“成绩”这个因素。但即使在这个时候,这里所说的成绩也是一种五花八门、能削弱自我的东西。我为参加这次马拉松开始训练时,在迈阿密夏末的高温里跑六英里差不多会要了我的命。我慢慢增加跑步的距离。在参加长跑的前一晚,我几乎不能入睡。我急切地跑到公路上,看看我能不能再多跑几英里。但我一这么做,不安感马上代替了满足感。12英里,好吧——但我下周要跑13英里。练长跑,完全在于确定每周的合理目标——你靠努力能达到的目标——再去实现它。这好像是在说“努力工作就会取得成绩”,它是美国梦的一部分。但至少对我来说(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工作—成绩”的循环圈。它向人们揭示了一点:一切“工作—成绩”的循环圈都是徒劳的。长跑这种基于目标的成绩,表明了基于目标的成绩的破产。

想象一下,你是个男孩,站在糖果店外,一文不名,盯着你买不起的所有糖果。上帝出现在你身边,说道:

“你知道,孩子,总有一天你会买得起这个店里所有的东西。”

“真的吗,上帝?”

“真的,你知道吗,到你真正买得起的时候,你就不想要什么东西了。孩子,这就是生活!”

我想,任何值得争取的成绩都会以某种方改变你,直到使你不再重视你的成绩。我若靠着某种奇迹,真的完成了这次马拉松比赛,我就要去迈阿密南滩吃一顿早午餐——喝掉满满一桶“莫吉托”鸡尾酒[10],以示庆祝。但我敢向你保证:到了吃晚餐的时候,我最初的满足冲动就会被烦躁取代。我的第一个想法可能是:哦,我毕竟跑完了它,而且是在被大大缩减了的训练计划之后——我是说,那种训练会有多难呢?接着我想到了“吉斯100英里赛”[11],从基拉高岛出发,到基维斯特岛[12],时间在5月份。我又想到了拟在2011年下半年或2012年举办的一些极具挑战性的赛事。但其目标不是做成事情。那个想法会使你误解一切。我不需要一大堆长跑赛奖状,好让我把它们挂在起居室的墙上;我也不需要奖章或皮带扣,好让那些东西告诉人们:我跑过这个比赛,我跑过那个比赛。那么,知道自己跑完了某个比赛后产生的满足感呢?我甚至也不需要它。至少对我来说,获取成绩就是一个使我的所获不再重要的过程。我跑步不为了任何事情——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而是为了让获取成绩的过程改变我。当然,我必须取得成绩,才能让获取成绩的过程改变我。但获得某种东西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我跑步是因为我想被改变。这当然引出了一个问题:怎么去做?

思考中年危机的另一种思路,是把它看作一种找回青年时期自由的尝试。我认为这个观点有一部分是正确的,但至少错在了一个关键方面。长跑与自由有关——我对此深信不疑——但不是青年期的那种自由。传统的中年危机,以耐力为基础的其他形式的危机,都以各自的方式与自由有关。但这两者的不同之处——它们的确有一处关键性的不同——是它们对自由的理解大不相同。

我年轻时参加的快速体育运动中,如橄榄球、板球、拳击和网球,身心的区别最小。那些耐力运动中,投掷物、别人的双手或整个身体都会袭击我,或是故意的,或是恶作剧,身心之间没有区别。在那些日子里,在那些运动中,我就是我那个有生命的躯体。有时,我甚至在做完某个动作之后才知道做了什么。我还记得我打得最好的一场板球赛。我面对的是布里斯托尔[13]兰斯当板球俱乐部的一个快速投球手。他像是把球发到了背面区。我双脚并拢,想把那个球打回背后外野,但那是个长球,最后出界了。该我开球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向前迈了一步,还是后退了一步,但是我很准确地把球打了出去。球像子弹一样落在了背前野线上。我想,那是我唯一一次成功地打出了完美的斜后方击球,那是板球教科书上最难打的球。那多少有些偶然。一直到做完了那个动作,我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那一刻,我本身和我所做的事情之间毫无区别:我用我的动作体现了我的意念。

17世纪荷兰哲学家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认为:自由就是行动与必然相一致。同理,道家也把自由界定为“无为”:以不行动为行动。在快速体育运动中,你“全神贯注”时,就是在以不行动为行动。你所做的完全符合情势的要求。你的行动与必然相一致,你做了必须做的。这几乎就是我15岁时无意中做过的事,那时我在板球场上最自由。斯宾诺莎的观点若是正确的,那么,那一刻我也许是再自由不过的了。

典型的中年危机与自由有关,但那是一种特殊的自由,涉及如何逃避成年人生活的种种忧虑,那种生活会慢慢把你碾作尘埃。但这种形式的逃避却想复制青年期的自由。这种自由完全与青春相关,其形式就是更年轻的女子和由跑车体现的速度。这种自由涉及逃避老年期:它涉及复制青年期快速运动的自由。这是一种生命的自由,恶作剧般地朝你袭来。这就是斯宾诺莎的自由,来自行动与必然相一致的自由。长跑体现的自由大为不同,它不是斯宾诺莎的自由,也不是青年期的自由。

斯宾诺莎的自由打破了身与心之别。其实,斯宾诺莎只把心灵和身体看作了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但在长跑的自由中,身心之别往往被增加,而不是被抹掉。至少对我来说,身心对话总是以同一种方式开始。我为参加这次比赛训练时,长跑的前半期常常是从老文化路开始,从西南152街跑到西南104街。我跑向120街时,常常自言自语地说:“我只要跑到104街就行,然后你可以走一会儿。”但是,这个“我”是谁?是什么?这个“你”又是谁?是什么?谁允许谁这么做?受苦的是我的身体,不是我的心灵。心灵常会提出一些鼓励,提供一些鼓舞士气的话,但从根本上说,能使我跑到104街的正是我的身体,不是我的心灵。看上去一定像是我的心灵允许我的身体去跑——我的身心若无区别,又怎能如此呢?这个直觉,促使17世纪哲学家、数学家、现代哲学之父勒内·笛卡尔(RenéDescartes)开始了思考。

笛卡尔认为,身体(他有意地让身体包括大脑)是一种物体,仅仅在组织细节上有别于其他物体。但头脑,或曰心灵、精神或自我(笛卡尔放心地认为,这些叫法可以互换)却大不相同。头脑是非物质的东西,由不同的物质构成,那些物质遵循的运作规律和原理与物质对象遵循的不同。作为其结论的观点——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把我们每一个人都看作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的混合体:一个是物质的身体,一个是非物质的头脑。笛卡尔关于头脑的观点很可能不正确。尽管如此,长跑最明显的自由却还是笛卡尔设想的自由,而不是斯宾诺莎设想的自由。脆弱的正是肉体。在长跑中逐渐增加距离,这是头脑的一种能力,即向身体撒谎,并使身体信服。我跑到104街时,必须继续跑。我必须保证我的身体仍然能以我确定的稳定速度,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成功的跑步精神有时必定是一种不诚实的精神。耐力的核心是自欺。

跑步的自由所包含的内容,还有很多。某人对自己的身体撒谎,并似乎由此表明了(但也许是错误地表明了)身心之别,笛卡尔所说的这个表现,还只是自由的第一种表现,第一个方面。有待揭示的,还有一种肯定更加有趣的表现:我的一位老友(我们今天将要见面)认为我的那种表现已经够久了。但是,即使不愿支持笛卡尔关于身心关系的总体观点,说青年期的自由抹掉了身心之别,长跑的自由强调了身心之别,这似乎仍然是正确的。斯宾诺莎的自由是青年期的自由。对笛卡尔的自由,我们说些什么呢?我们怎样表述它的特点呢?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Cicero)说过,做哲学家就是学习如何去死。西塞罗是二元论者,其理论与笛卡尔的二元论大致相同。头脑(或曰精神)是一种非物质实体,肉体死后,它依然活着。西塞罗认为,哲学家知道如何去死,知道怎样跟头脑一起消度时光——西塞罗认为头脑在人体死后仍然活着。长跑者知道怎样跟头脑一起消度时光——无论头脑是否能战胜死亡。长跑不是逃离老年期,而是跑向老年期。长跑远不是危机感的一种表现,而是承认一个人生命中已经达到的那个点。因此,长跑的自由便似乎是年龄的自由。长跑的自由远不是找回青年期的自由,而是宣示一种截然不同的自由,也许是第一次。

我仍在珊瑚阁。我见到了几个男人,都是当地的政治家。此刻,他们正用一个传声很不清楚的扩音器讲话:“你们为这次比赛训练了好几个月,你们错过了午餐,你们错过了晚餐,你们错过了一些会议……”是啊,我希望我曾如此。我继续思考一些问题,以使我不再为自己参赛准备不足而忧心:我继续思索中年危机,思索跑步的理由,它们能解释我为什么非参赛不可。我认为,长跑体现了一种自由,但不是青年期体现的那种自由,至少不是我的青年期体现的。因此,长跑便几乎不是为了找回青年期的自由。不过,“找回自由”这个思想中还是有某种东西,其正确性和重要性震动了我。我想到,长跑涉及尝试找回我青年期的某种东西。但我又想到,长跑想找回的并非自由,它想找回的是知识。这就是我一直都在设法确认的那种转变。

从前,我知道某件事,后来在成长过程中把它忘了。我不但忘了它,而且必须忘了它——遗忘是做人这个伟大游戏的一部分。我以前懂得价值。当然,我那时并不知道我懂得,但我毕竟懂得。我陷入了成长的游戏之后,起初并不知道这种“遗忘”中让我损失了什么。但我慢慢地感觉到了这个损失,后来也品尝到了它:先是一种骨头里的刺痛,接着是一种血液里的酸痛。长跑带回了我曾一度懂得的事物。

很多不是哲学家的人认为,哲学家大多都用很多时间思考生活的意义。但这恰恰是哲学家们不做(或不再做)的事情,而这是历史性讽刺的又一个例子,三百年来的哲学发展史上,经常出现这种讽刺。在比较安稳的时代,我们哲学家当中的一些人也许思考过这个问题,但我们往往是私下里思考。生活的意义,那是在比较简单的时代思考的事情。我们已经大大超出了那种思考。我们现在花时间思考的事情,任何没受过长期正规哲学训练的人都不可能理解。换言之,哲学被专业化了:这是把群氓挡在哲学门外的一种方式。正如英国小说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所说,一旦涉及我们自己的现实生活,我们就都是业余爱好者。因此生活的意义这个问题便被抛弃了,这也许是因为缺少某种专业主义,在使哲学成为一门成熟学科的道路上,哲学家们一直都力图实行专业主义。我并不是在支持此类说法中的任何一种,远非如此,我只是记录了它们。值得庆幸的是,以往十多年里,我感觉到了人们的态度正在转变,这个问题已不再一定是禁忌,即使对大多数地地道道的专业人士来说,也是如此。不过,这种情况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

句子有意义,生活不是句子,因此生活没有意义。从前,哲学家们烦透了哲学的时候,便开始痛恨它,并设法摆脱哲学的问题,而不是解决它们。这些哲学家认为,“生活不是句子”这个命题十分重要。但实际上,某个人问“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他当然并不真的认为生活具有一个句子所表达的那种意义。问“生活的意义是什么?”,这是一种提出另一个问题的方式:生活中什么重要?关于意义的问题就是关于重要性的问题。它指的不是语义内容,而是重要性。生活中什么是有价值的?是什么使生活值得去过?我该怎样生活?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提问,其假设是,我的生活方式应当反映我认为生活中重要的东西。

“生活的意义是什么?”这句问话暗示了一点:我们想找出一种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事物,找出一个奇迹般的真理,从它的角度看,一切都有意义。但我们若换个形式提出这个问题:“生活中什么重要?”这个假设就消失了。虚无主义者会回答说:什么都不重要。但我认为,真正自信的虚无主义者为数寥寥。一种更看似有理的回答是:生活中有很多重要的东西。生活中究竟什么比较重要,这也许因人而异。但这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某个事物为什么重要——无论对你、对我或其他人都重要?什么是价值?说某个事物有价值,这是什么意思?这只是一种提问的方式。

这些问题就是难点。哪怕只是看到有问题,也就有了哲学的难点和困难。对此的回答是:它们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它们极少是复杂得不可言喻的(或刁钻的)困难。相反,维特根斯坦曾说:你一旦说出了关于哲学真理的问题,它们就再明显不过,乃至任何人都不会怀疑它们。我认为,这个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它们的平凡根本不会使人们理解它们,这是回答哲学问题时发生的最奇怪的事情。要理解一个哲学回答,你必须知道怎样靠你自己去解释它。为此,你需要看看它来自何处,需要理解该答案要回答的那个问题的力量和紧迫性,需要理解这个问题的另一些答案的引诱力,并且也许会在某一点上屈服于其中一个或多个答案。在这方面,哲学的回答完全不同于人类知识或考察的其他任何领域的回答。例如,若有人告诉我E=mc<sup>2</sup>,我也许会说:“多谢,我现在知道了物体包含的能量是其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要理解它,我不必知道这个方程式是怎么来的——我很幸运,因为我对它一无所知。哲学的回答与此不同。你若不知道怎样解释它们,就不能真正地理解它们。

哲学问题若是关于人生的——关于人生中什么是重要的或有价值的——你就必须在你的人生中去感受这个问题的力量和紧迫性。对这些问题的其他一些解答的引诱力,对这些引诱力的屈服,这些都是你在你的生活中感觉到的和做过的事情,从本质上说,它们不在你的头脑里。你若感觉不到人生中的意义的问题——人生中的价值的问题——便不能理解任何可能的答案。

在这个回答中,最终发现的并不是我们的心智。我们能够理解其价值的,正是我们的血和骨头。唯有去生活,你才能感觉到人生意义这个问题。通过生活,你会渐渐理解你在生活中将会遇到的事。你不是仅仅从智力上理解这一点,你用五脏去感觉它、品味它,感到它是一种骨头里的刺痛和血液里的酸痛。对“生活中什么是有价值的”这个问题的回答,会告诉我们是什么拯救了今生——是什么使生活值得去过。要理解人生中的拯救,你就必须准确地理解把人生从什么当中拯救出来。你感到你正在变老时,感到你的血液变稀、变凉时,感到你的体力和智力开始下滑时,你就会理解这种拯救。若说生活有意义,那种意义就是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所说的某种“值得其所带来的麻烦”的事物造就的。正因如此,生活的意义(或生活中的价值)这个问题,才成了历来最重要的问题。

在柏拉图的对话《美诺篇》(The Meno)中,柏拉图教给了一个名叫美诺的奴隶男孩欧几里得几何学的一些定理。柏拉图指出,他并没教给那个男孩任何新东西,而只是帮那个孩子回忆以前知道、但被忘了的东西。柏拉图说,我们都生来具备这种知识,但因为出生的痛苦经历而把它忘了。他用“回忆”这个词表示这种回忆以往所知的过程。柏拉图认为,“回忆”的概念与毕达哥拉斯关于“轮回”的思想有关,我当然不相信那个说法。不过我想,逐步忘记一些最重要的真理,这种情况倒是真的。这种遗忘并不发生在我们出生之时,而发生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任何一个儿童都知道价值——他们知道生活里什么是重要的——虽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知道。他们以儿童了解事物的方式知道它,而成年人会发现很难做到那种了解,因此不得不重新学习一切。我曾经知道价值。知道它的是我的身体,不是我的头脑,所以我不知道自己知道。跑步使我再次接触了成年期容易失去的某种价值。跑步是一种回忆方式——它使身体回忆起了头脑回忆不起来的东西。

长跑时会体验到某种自由——花时间与头脑相伴的自由。长跑中也有某种知识,那种知识曾充满了我还年轻时的生命中的活跃时光。这是一种关于价值的知识,是一种关于生活中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的知识。我在长跑中发现的自由,并非体验到我能随心所欲。那不是摆脱束缚之后感到的自由。相反,长跑使我理解的事情之一,就是我离这个意义上的自由有多远。但还有一种自由,它与知识相伴,与确信相随。

那些政治家的话讲完了。只听一声发令枪响,我们起跑了……根本不知道往哪儿跑。我们前面有一万人,我们要花差不多十分钟才能跨过起跑线。在珊瑚阁,一位快乐的老先生一直站在我旁边。他告诉我,他的目标用时是两个小时——我的用时是他的一倍,后来我才知道:他跑的是半程马拉松,不是全程。他一下子脱掉了运动上衣,把它甩到了身后的人群里。他转过身子,观看此举的结果。在路灯的微光里,他看见那个被他的运动服砸到的人的窘态,便咧嘴笑了起来。你穿着衣服参赛,却并没打算再次见到它,也许明年能见到吧,你用这个办法保持对比赛的热情。人们纷纷大喊大叫,高声抱怨,甚至可能还有人用假声尖叫。我们向前移动。一开始拖着脚步走,然后慢慢地、几乎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慢跑,宛如混战。

在这个过程的某一个点上(也许不能完全确定),我们会发现被我们看作对马拉松第一步感觉的东西。它是这样的:我迈出了左脚,此刻我发现自己在想,就这样开始了。它已经开始了。这是第一步带来的奇迹。迈出第一步之前,我外表平静,但内心却充满了疑虑。从心理上说,我在困惑和怀疑之间挣扎着。我的小腿肌肉能行吗?我能跑得远吗?我会丢人现眼吗?但迈出了第一步,我的所有疑虑就被确信带来的安心和平静冲刷得一干二净了。笛卡尔(以及他酿就的传统)认为,知道某件事情就是确信它,对它毫不怀疑。我们有时谈论“毫不怀疑”,我认为这个说法包含了一个深刻的真理。自由与知识紧密交织。我迈出这第一步时感到的平静、安宁的确信,就是以经验的形式出现的某种知识。我若是受了斯宾诺莎的更多影响,就像我年轻时那样(何况,谁年轻时没受到过斯宾诺莎的影响呢?),我就很可能设法把这种理解描述为一种知识,关于事物为什么非如此不可的知识,关于事物来由的知识。但那并不全对。即使我迈出了这一步,我也完全知道事情并不是非如此不可。我的确信包含着一种理解,即理解“事物为什么应当如此”,而不是理解“事物为什么必定如此”。但“应当”却是一个价值术语,其作用是规定,不是描述。对“事物为什么应当如此”的体验,应当是对价值的体验,即体验什么是重要的。与此相关,这种体验暗含着理解什么是不重要的。怀疑和犹豫的恐惧一旦变成了平静、安宁的确信,就构成了价值体验的基础。

我迈出了第一步,就知道了今天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我跑了多远,我都应当在这里。我在做我应做的事。我在长跑中发现的自由体验,其实就是体验了某种价值,我曾知道它,后来却忘了。跑步体现了对这种价值的担忧。第一步已经迈出。长跑开始了。我希望如此。

[1]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沿海城市,又译科勒尔盖布尔斯。

[2]约为32.2摄氏度。

[3]迈阿密市区与迈阿密南滩之间的公路,全长3.5英里(5.6公里),建于1920年。

[4]这是美国加州综合新闻网站Before It’s News专栏的名称,发布有关考古的消息、图像和述评。

[5]匈牙利哲学家、政治理论家。

[6]英国小说家,著有11部长篇小说和4部侦探小说。

[7]牙买加短跑运动员,奥运会短跑比赛冠军。

[8]美国极限长跑女运动员。

[9]指中年期与青年期能力的差距。

[10]一种源于古巴的鸡尾酒,以大量薄荷、青柠、碎冰块和朗姆酒混合而成。

[11]一项超长距离马拉松赛(参赛者可以任选50英里或100英里),从佛罗里达州的基拉高岛出发。

[12]佛罗里达州南部的岛。

[13]英国西部港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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