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单面压刨履带(第3篇 安全技术交底3,模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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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单面压刨履带(第3篇 安全技术交底3,模板参考)


1、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 拆除脚手架前,班组成员要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操作过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东张西望和开玩笑,工具不用时要放入工具袋内。

2、 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脚应穿软底鞋。拆除挑架等危险部位要挂安全带。

3、 拆除脚手架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在交通要道设专人监护,禁人入内

4、 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

5、 拆除脚手架的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不得往下乱扔。

6、 拆除的脚手架杆、脚手板、钢管、扣件等材料应往入传递或用绳索吊下,不得往下投扔,以免伤人和不必要的损失。

7、 拆除过程中最好不要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

8、 拆除过程中最好不要中断,如确需中断应将拆除部分处理清楚告一段落,并检查是否会倒塌,确认安全后方可停歇。

9、 脚手架拆除完后应将架料分类堆放,堆放地点要平坦,下设支垫排水良好。钢类最好放置室内,堆放在室外应加以遮盖。对扣件、螺栓等零星小构件应用柴油清洗干净装箱、袋分类存放室内以备再用。

10、 弯曲变形的钢构件应调直,损坏的及时修复并刷漆以备再用,不能修复的应集中报废处理。

11、 辅助设施:上料通道四周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上下架应设斜道或扶梯,不准攀登脚手架杆上下。

12、 施工荷载:一般不超过100kg/m2,如需承受较大荷载应采取加固措施,或经设计。


2、脚手架工程安全交底记录表

1、 钢管脚手架的立柱,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立柱钢管加垫座,用砼块或用坚实的厚木块垫好,(木垫不适宜高层建筑)宜加扫地杆牵系牢固。

2、 脚手架的立柱要求垂直,其中转角立柱的垂直误差不得超过0.5%,其中立柱不得超过1%,八层建筑的外脚手架立柱间距不得大于2米,纵向的水平钢管的垂直间距不大于1.8米,并要用构件联结,拧紧螺栓,承重的纵向水平杆,必须支承于横杆之上,禁用不合格材料。

3、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每隔6-7根立柱,应设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大于60度,建筑物锚固点,横向每隔4米设一锚固点,必须与建筑物锚固点拉结牢固。民用建筑八层以上(22.5米以上)的脚手架采用吊拉,安全网随着工作层完成均要设置(即满拉),水平网每隔四层设一道,首层必须按照通道长度搭设安全网。

4、 走桥上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加踢脚板,所有铺板应用铁丝绑扎牢固,上料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上人斜桥坡度不得大于1:2,防滑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但不得大于35厘米。

5、 采用的钢管规格尽量要做到统一,不同规格的钢管应分类堆放,分别使用,钢管外径宜用51毫米,壁厚3-4毫米,管壁厚度小于3毫米的钢管,不宜做立柱和横杆。

6、 外排架必须保持高出工作面1.2米以上,临时通道两侧要搭设防护栏杆。

7、 外排架搭设分段完成后,要经施工负责人,分公司质安部验收合格,并报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8、 凡参加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方可上岗。

9、 凡参加搭、拆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具袋,悬空、临空危险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架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0、 拆卸架前要检查桥架上是否有杂物、电线水管等临时设施,必须先清除干净后拆除。

11、 附在架上安全网要随架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桥板要向下外倾,以防止杂物下落打破玻璃,翻板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12、 拆架时,拆下材料堆放在架上或平台不得超载,拆除下来的螺栓要放入工具袋,小构件要放入工具袋内,拆下来钢管、桥板、传递人员位置要错开,不允许在同一线上操作,短料、桥板、构件、螺栓等可放入上落笼内降下,停台装料时要打信号降落,严禁从高空抛掷料具落地。

13、 拆架时,要设警戒线,对各种通行道路或路口要封闭,并挂设危险标志或派专职人员执勤值班。参加拆架人员精神要集中,戴好安全带,互相监督、互相配合、要听从工长或执勤人员的指挥。

14、 拆架时,应按顺序进行,应由上而下,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在拆架前会同工地负责人制定拆卸防范措施。

15、 上落笼;(1)严禁乘人上落;(2)严禁人身探入机架内;(3)小笼限载500公斤,大笼限载750公斤;(4)严禁人员从吊笼下方穿过。


3、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操作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齐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离岗。

2. 设备内部维修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照明;严禁在回转体附近、放料口下操作、穿行和停留。

3. 在沥青罐顶作业前,必须检查罐顶的安全防护装置,并设专人监护。

4. 必须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

5. 检修、保养设备时,必须断电并挂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等工作。

6. 石粉供应安全要求

(1) 球磨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巡检人员应随时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和设备操作人员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2) 作业人员听到第一次开机信号后,必须迅速离开危险部位。

3) 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线以外进行监控操作。

4) 开机准备就绪,必须发出开机信号,待发出第二次信号后方可开机。

5) 作业人员应随时与本班组及相关班组人员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 旋转部位发生故障,必须停机。

7) 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 石粉输送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石粉罐中存有石粉时,严禁进罐检查。

2) 气力输送石粉装置的气压不得超过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3) 螺旋输送装置的螺旋输送机、提升机在运行中严禁清理杂物。

7.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操作安全要求

(1) 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随时与本班组及相关班组人员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 开机准备就绪,必须发出开机信号,待发出第二次信号后方可开机。

3) 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燃油总截门。

4) 自动点火设备两次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停机,严禁继续点火。

(2) 巡检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听到开机信号后必须迅速离开危险部位。

2) 采用装载机供料时,清理料仓必须设专人监护。

3) 人工点火时应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将身体正面对着点火口。

4) 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部位、部件(干燥筒、皮带输送机等),调整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5) 应随时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和操作工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6) 每周必须检测一次皮带输送机的紧急停止装置。

7) 干燥筒内有积油时,必须及时与操作工联系,严禁点火操作。

8) 观察燃烧工况时,必须距观察孔50cm外,并不得将身体正面对着火焰观察孔。

9) 采用推土机供料时,清理供料口必须将料口坡度降至45°以下,并设专人监护。

8. 乳化沥青生产设备操作安全要求

(1) 作业人员不得直接接触乳化剂、加热的乳液、沥青及其管道。

(2) 取样作业时,必须缓慢开启取样截门。

(3) 严禁提升设备载人,并不得超载。

(4) 严禁在提升设备下停留、穿行。

(5) 在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将身体探出护栏。

(6) 操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开机前必须对操作盘仪器仪表、沥青上液位开关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

2) 车间内作业时,必须启动通风装置。

3) 维修沥青搅拌罐前,必须将罐内沥青放空,待罐内温度降至45℃以下时,方可进罐维修。

4) 严禁采取沥青泵反转的方式清理过滤器。

5) 启动前必须先对电磁阀门手动试验,正常后方可进入自动生产。


4、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用电自我防护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电动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以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对于现场中一些固定机械设备的防护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交底:

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汇报,工长派电工解决处理。

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夯土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夯土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焊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施焊。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

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手柄和电缆线的绝缘应良好。

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应控制在80V以内。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目镜。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手持电动工具依据安全防护的要求分为I、II、III类。

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V,属于非安全电压,所以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同时还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以保安全。

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V,但它采用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双重绝缘是指除了工作绝缘以外,还有一层独立的保护绝缘,当工作绝缘损坏时,操作人员与带电体隔离,所以不会触电。II类手持电动工具可以不必做接地或接零保护。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铭牌上有一个“回”字。

III类手持电动工具是采用安全电压的工具,它需要有一个隔离良好的双绕组变压器供电,变压器副边额定电压不超过50V。所以III类手持电动工具也是不需要保护接地或接零的,但一定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或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GB1169-74《通风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施工现场优先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高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特殊潮湿环境场所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

在露天或潮湿环境的场所必须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

特殊潮湿环境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应选用防溅型的,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5、铝合金门窗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搬运玻璃要戴胶手套或用布纸垫包边口锐利部份。

2、堆放玻璃应平稳,防止倾塌。

3、不准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进行作业,以免玻璃掉落伤人。

4、门窗应在室内竖直堆放,并有枕木垫平、固定牢靠和设置防倾倒措施。不得露天堆放,严禁与酸碱等物一起存放。

5、铝合金门窗与建构物拉结点应控制在30~40厘米一度拉结牢固。

6、门窗的玻璃应用夹具紧固,四周内外侧应用密封膏封严。

7、安装门窗必须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

8、洞口与副框、副框与门窗框拼接处的缝隙,应用密封膏封严。

9、不得在门窗框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或在框内穿物起吊,以防门窗。


6、满堂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满堂脚手架所使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同一般脚手架。

⒈立杆:纵横向立杆间距≯2m,步距≯1.8m地面应整平夯实,立杆埋入地上30~50cm,不能埋地时,立杆下应垫枕木并加设扫地杆。

⒉横杆:纵横向水平拉杆步距≯1.8m,操作层大横杆间距≯40cm。

⒊剪刀撑:四角应设抱角斜撑,四边设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杆沿纵向设一道剪刀撑,斜撑和剪刀撑均应由下而上连续设置。

⒋架板铺设:架高在4m以内,架板间隙≯20cm,架高大于4m,架板必须满铺。

上料平台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⒈上料平台要独立设搭设,平台距井架间隙不得超过10cm,平台宽度以进出料方便为原则,长度应≥吊栏外侧。

⒉搭设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钢管搭设、当承重量不大时(在300kg以内)和高度不高时也可用毛竹搭设(应使用新竹经挑选),搭设方法基本和脚手架相同。

⒊用途构造:主要做为井字架吊篮进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

主要杆件有:立杆、横杆、水平拉杆、剪刀撑、栏杆等。

⒋搭设:

⑴ 立杆间距在1~1.5m以内,步距1.5m~1.8m视建筑物层高而定,平台以每层楼面平。

⑵ 每隔1~1.5m高设一道纵横向水平拉杆,在操作层通道处可设在1.8m高处。

⑶ 横杆:当平台铺设竹架板时,大横杆间距在40cm以内,当使用钢、木脚手板时,大横杆间距不大于60cm。

⑷ 剪刀撑:外立杆四周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在进、出料口处可断开留出通道。

⑸ 栏杆:平台四周按规定设置1~1.2m高的防护栏杆。正面设可开启的安全门。

⑹ 缆风:当平台高度超过10m时,四面要设缆风绳,或与建筑物固定牢固,并不得固定在井架上。


7、锚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作业前必须检查道路、现场环境、管路、接头、压力表及安全阀,确认安全。

3. 作业时身体不得裸露;喷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

4. 处理堵塞管路时,应理顺输料管,喷头应有专人看护,喷嘴前方及喷射区不得有人。

5. 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不得相互干扰;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设专人操作喷射设备。

6. 作业时,应随时检查环境及围岩情况,清除松散及危裂的土、石块。

7. 在隧道内作业时必须设通风换气装置,保持空气流通,并采取降尘措施。

8. 喷射下风向不得有人,喷嘴在使用与放置时均不得对着人。

9. 隧道内作业时必须采用24V以下低压照明。

10. 严禁碾压、踩踏管路;人工手持喷射器作业时,应配备辅助支架,理顺管路。

11. 锚喷高度超过1.5m时应在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

12. 如果压力表指示超压,而安全阀不开启时,必须立即停泵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启动;喷射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控制压力。


8、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工程是,混凝土成型施工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模板按材料可分为木模板、钢木模板、钢模板等。模板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有:

工作前应戴好安全帽,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防止掉落伤人。工作时应集中思想,避免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入大批模板等材料。

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安全措施。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架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应放在1.8米以上处,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应将已拆除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

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棍。应防止整块模板掉下,以免伤人。

模板上有预留洞口,应在安装后盖好洞口。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口中,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二、装配式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遇有恶劣气候影响安全生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雨季施工时,塔式起重机必须设防雷设施。

吊装机械的起重臂和吊运构件,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吊具和索具的可靠性构析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吊离地面30cm时,应检查刹车灵敏度及吊具的可靠性。

当2台吊装机械同时操作时,应注意2台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即吊钩所悬构件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

吊装机械在工作中严禁重载调幅。起吊楼板时,不准在楼板上面放小车。吊移操作平台时,上面严禁站人。

楼板物件就位时,不要压到电焊机的电线。墙板固定后,不准随意撬动。如需校正时,必须回钩。墙板临时固定器须待焊接完才能撤除。

水电、装修材料运入楼层存放时,每块楼板堆放的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电焊机的电缆,应系于安全网里侧,逐层固定,要有专人拉线及清理易燃物。

严禁在外墙板顶部及水平拉杆上走动。高层大板建筑施工时,要设专用垃圾道,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主体交叉施工时,并在进出口外设防护通道。

施工场地四周要设置循环道路,设排水沟。距建筑物周围3米范围内为安全禁区,不准堆放任何构件和材料。


9、木工(模板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木料(模板)运输与码放

(1) 作业前检查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存在隐患,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3) 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必须拉牢。严禁2名以上作业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4) 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施工程范围之内,木材码放高度以不超过1.2m为宜。

(5) 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6) 施工现场必须用火时,应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7) 木料(模板)运输与码放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 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至少1m,且总宽度不得小于1.5m,便桥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

2)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

3)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2人以上配合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要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4) 使用手推车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是不得小于10m。

5) 拼装、存放模板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不得积水。存放时,底部应垫方木,堆放应稳定,立放应支撑牢固。

6) 地上码放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m,架子上码放模板不得超过3层。

7) 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8)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材料。

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与驾驶员协调配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10) 运输木料、模板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衡。

2. 木模板制作、安装

(1) 作业前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情况,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2) 支、拆模板作业高度在2m以上(含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3) 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扔乱放,扳手应用小绳系在身上,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 上下沟槽或构筑物时应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5) 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必须拉牢。严禁2名以上作业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6)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防止再使用时突然断裂伤人。

(7) 支搭大模板必须设专人指挥,模板工与起重机驾驶员应协调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在起重机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8) 作业中应随时清扫木屑、刨花等杂物,并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9) 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10) 施工现场必须用火时,应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1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积水,同时,应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12) 作业前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不得使用腐朽、劈裂、扭裂、弯曲等有缺陷的木材制作模板或支撑材料。

(13) 使用旧木料前,必须清除钉子、水泥粘结块等。

(14) 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设备,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5) 使用锛子砍料必须稳、准,不得用力过猛,对面2m内不得有人。

(16) 必须按模板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支模,不得盲目操作。

(17) 槽内支模前,必须检查槽帮、支撑,确认无塌方危险。向槽内运料时,应使用绳索缓放,操作人员应互相呼应。支模作业时应随支随固定。

(18) 使用支架支撑模板时,应平整压实地面,底部应垫5cm厚的木板。必须按安全技术要求将各结点拉杆、撑杆连接牢固。

(19) 操作人员上、下架子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物料。搬运模板时应稳拿轻放。

(20) 支架支撑竖直偏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支搭完成后必须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支模作业。

(21)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2)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的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可以离开。暂停作业时,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所支模板、撑杆及连接件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3) 配合吊装机械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与起重机驾驶员协调配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支架、钢模板等构件就位后必须立即采取撑、拉等措施,固定牢靠后方可摘钩。

(24) 在支架与模板间安置木楔等卸荷装置时,木楔必须对称安装,打紧钉牢。

(25)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之前,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进,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

(26)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高度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板应搭设临时工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不得站在梁底板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7) 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必须对模板进行监护,仔细观察模板的位移、变形情况,发现异常时必须及时采取稳固措施。当模板变位较大,可能倒塌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上级。

3. 模板拆除

(1) 作业前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2) 拆模板作业高度在2m以上(含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3) 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扔乱放,扳手应用小绳系在身上,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 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5) 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必须拉牢。严禁2名以上作业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6) 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到在施工程范围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2m。

(7)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防止再使用时突然断裂伤人。

(8) 拆除大模板必须设专人指挥,模板工与起重机驾驶员应协调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在起重机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9) 拆木模板、起模板钉子、码垛作业时,不得穿胶底鞋,着装应紧身利索。

(10) 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的混凝土强度,且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11) 必须按拆除方案和专项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必须按程序作业,确保未拆部分处于稳定、牢固状态。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经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12) 严禁使用大面积拉、推的方法拆模。拆模板时,必须按专项技术交底要求先拆除卸荷装置。必须按规定程序拆除撑杆、模板和支架,严禁在模板下方用撬棍撞、撬模板。

(13) 拆模板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板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14)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的防坠落安全措施。

(15) 严禁使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板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钩。

(16) 使用吊装机械拆模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统一指挥,必须待吊具挂牢后方可拆支撑。模板、支承落地放稳后方可摘钩。

(17) 应随时清理拆下的物料,并边拆、边清、边运、边按规格码放整齐。拆木模时,应随拆随起筏子。楼层高处拆除的模板严禁向下抛掷。暂停拆模时,必须将活动件支稳后方可离开现场。

4. 木工机械

(1) 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6) 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7) 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指定地点。

(8) 使用开榫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应均匀。

2) 短料开榫必须使用垫板夹牢,严禁用手握料。长度大于1.5m的木料开榫必须2人操作。

3) 刨渣或木片堵塞时,应用木棍清除,严禁手掏。

(9) 使用压刨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送料和接料应站在机械一侧,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先停机降低台面,再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走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轧辊距离。厚度小于1cm的木料,必须垫压板。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3mm。

(10) 使用刮边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应慢速送料,且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mm。不得用手送料至刨口。

2) 刀部必须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

3) 严禁使用开口螺丝的刨刃。装刀时必须拧紧螺丝。

(11) 使用平刨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刃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

7)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且距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12) 使用打眼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使用夹料具,不得直接用手扶料。大于1.5m的长料打眼时必须使用托架。

2) 凿芯被木渣挤塞时,应立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应勤拔钻头。

3) 应用刷子或吹风器清理木渣,严禁手掏。

(13) 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必须拧紧。

2) 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时应站在锯片一侧,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必须紧贴靠山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车。

(14) 使用裁口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作业时应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应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2) 送料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硬节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刨口15cm方可接料。

3) 裁硬木口时,每次深度不得超过1.5cm,高度不得超过5cm;裁松木口,每次深度不得超过2cm,高度不得超过6cm。严禁在中间插刀。

4) 裁刨圆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送料。

5) 机器运转时,严禁在防护罩和台面上放置任何物品。


10、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1、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2、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3、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1、 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8cm,5m以内不小于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2、 顶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3、 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4、 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5、 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6、 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7、 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8、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9、 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10、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1、 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12、 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13、 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14、 模板上有预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15、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16、 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17、 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18、 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19、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20、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防止钉子扎脚伤人。

三、木工机械:

1、圆锯:

⑴ 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 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 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 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 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2、手电钻:

⑴ 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 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 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 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 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11、内井字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 拆除井字架前要根据现场情况拟定拆除方案,班组成员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拆除过程中精力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和开玩笑。工具不用时放入工具袋内。

2. 操作人员衣服要灵便,袖口、裤脚和腰要束紧,头戴安全帽,上高空要挂安全带。

3. 拆除前,周围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拆除时地面要设监护人,统一指挥,上面作业时下面不准有人操作和停留。

4. .根据井字架的型号选择好操作用脚手板的长度,单面操作宽度不小于50cm。

5. .上井字架拆除人员要两人一组互相配合好,不准单人操作,以防拆除时螺丝,杆件掉下造成事故。

6. .拆除井字架身前要先检查原锚固点,或加设临时缆风,然后拆除最上一道缆风绳,按顺序由上而下拆除。当拆除到第二道缆风时,应重复上述作法。

7. .拆下的杆件不能往下抛掷,要用滑轮麻绳慢慢放下,拆下的螺栓要用箱子装好。

8. .拆除完成后,井字架杆件要按规格分类堆放,堆放地点要平坦,下设支垫排水良好,如堆放在室外应加以遮盖,对螺栓应用柴油清洗干净以备再用。

9. .对弯曲,变形的杆件要调直,并刷漆,对不能修复的杆件应集中报废,并补充新的杆件,以备下次再用。


12、内井字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个人防护:操作人员衣服要灵便,袖口、裤脚和腰要束紧,脚要穿软底鞋,头戴安全帽,上井架要佩安全带。

基座安装:基础要平整夯实,遇有松软地基,要铺条石或倒砼,并设置地脚螺栓,底座安装要平稳、牢固,并有排水措施。

架身安装:

架身材料应平直,无弯曲或腐蚀,安装要垂直,架身组件与紧固件应齐全良好,整体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井架安装应有专人上下指挥、运送钢件应用滑轮,吊物下面不得站人,安装架身应上下呼应,统一指挥,(在井架上安装要佩安全带),脚下铺专用架板(架板最好选用无节把的杉木板,厚度≥5cm)操作宽度单侧不小于50cm。

垂直度:垂直偏差在1/400以内,架顶与吊兰使用高度之间要留有2.5m的缓冲距离。

缆风绳:

当架身安装到10m高时要拉一组(四条)临时缆风。架身高在10~15m处应设第一组缆风绳,以后每增高10m再设一组,架顶再设一组。

缆风绳应使用Φ8以上钢丝绳,且每条接头不能多于一个。不得使用Φ6钢筋和8#铁代替,与地面夹角45~60°,每根缆风应有独立的地锚,缆风与地锚应用花兰罗丝调整松紧。

缆风绳接头及两端的卡子不少于3个,紧固方向正确(卡子大面卡在主绳方向)间距是钢丝绳直径的10倍,且不小于10cm。

调整和拉紧缆风绳应对角同时进行,统一指挥,严禁单向调整,以免造成事故。

地锚要用钢丝绳,埋设要牢固,最好用条石挖坑埋深1m以上。禁止使用园木、钢筋等做地锚。不准绑在树上和其他不稳固的地方。

吊篮:吊篮升降要有高度标志并设置电铃等上下双向联络信号,且要安装防坠落装置,和超高限位器。吊篮要设安全门,吊篮两侧应防护严密。

附属设施:

井架进料口上方要搭牢固的防护棚,一般不小于2×2m。卸料平台独立搭设,架板满铺绑牢,距井架不得超过10cm,两侧有1m高的防护栏杆,正面有可开启的安全门。

正确选用载重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不得使用。钢丝绳绑扎在吊兰上要有套环(鸡心圈)保护,卡子不得小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倍,且不小于10cm。方向正确。

卷扬机安装稳固,距井架15m以下,钢丝绳必须设置过路保护,不拖地,要搭设牢固的操作棚,并保证操作人员视线清楚。

在醒目处悬挂安全操作牌和安全标志。

机电安全:

电源线与井架接触部分要有绝缘措施,井架要设独立的电源开关,设箱加锁。开关箱至电机的电源线一律使用电缆线,且距离不得超过3m。

电机外壳和铁开关箱外壳一律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条件允许的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井架高于周围建筑物时(且超过20m)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和避雷装置。

试运行:

井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空载、满载和超载(10%)试运转,即:空载上下连续运转10分钟,满载和超载应先提升1m停置10分钟后,继续上下循环运行10分钟。

在试运行中应检查井字架、钢丝绳、卷扬机、制动器、电器开关、吊兰、滑轮、缆风绳、地锚以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器、防坠落装置、电铃等)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试运转记录,以备交付使用。

安装完成后,须由工地工长负责组织安装与使用单位验收,并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投入使用。


13、泥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砌体施工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现场施工员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槽边1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1.5m。

3、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边1m以上。当基坑较须设护壁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4、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在墙外张挂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绑护身栏杆后方准操作。

5、用内架砌外墙时,架板要低于外墙20cm,墙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6、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架子转角处不得堆砧,除操作层外,上下皮架只允许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层都堆料。

7、在高处砌墙时,转砧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8、不准站在墙砖上做砌砖、挂线、刮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9、不准在墙顶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10、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11、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12、在檐口、洞口处施工时,操作人员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坠落。不得坐在檐口、外墙等危险部位休息。

13、高处作业不能用砖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砖头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1、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用井字架吊兰运送砼时,斗车把不得伸出吊兰外,车要放稳,运送到楼层要待吊蓝停稳,人方可进入吊蓝内推车。

3、浇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4、浇灌框架、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5、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披、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6、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7、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8、砼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肖,或挂上保险练。


14、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 起重工应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4)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5)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 信号不清。

2)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3) 散物捆扎不牢。

4) 吊装物质量不明。

5) 吊装物上站人。

6) 斜拉斜牵物。

7) 吊装物下方有人。

8) 零碎物无容器。

9)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0) 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11)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6) 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kg。

2) 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3) 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4) 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7)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附表1-10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8)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10)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11)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12)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3)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4)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5)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16) 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材料;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17) 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2. 吊索具

(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 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3) 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4)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5)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3.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5)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4. 三角架吊装

(1) 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2)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15、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2) 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3) 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4)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 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6)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 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 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9) 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0) 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 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2) 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附表1-15的规定。

(13) 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14) 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 吊装物上站人。

2) 作业现场光线昏暗。

3) 吊装物质量不明。

4) 散物捆扎不牢。

5) 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7) 吊装物下方有人。

8) 信号不清。

9) 斜拉斜牵吊装物。

10) 零碎物无容器。

11)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5) 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6) 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17) 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18)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应保留3圈以上。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19) 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cm~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0) 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入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21) 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2) 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操作。

(23) 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2. 自卸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 自卸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 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

(3)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 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

(5) 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 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7) 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车厢内严禁载人。

(8) 自卸汽车在沟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5m,并设牢固挡掩。

(9) 检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3. 履带式起重机

(1)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若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 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3) 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 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前,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5) 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6) 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7)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支配重,拆短臂杆、制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行走时主动轮在后面。

(8) 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9) 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闭上锁。

4. 机动翻斗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 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2) 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 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边沿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4) 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挡、拉紧手制动器。

(5) 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6) 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7) 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挡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8) 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5. 载重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 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2) 载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3) 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4) 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5) 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6) 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 油罐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 油罐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3)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4) 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油罐车。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油罐车。

(5) 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 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油罐汽车附近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吸烟。油罐汽车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7) 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 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头、阀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规定。

(9) 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10) 检修人员检修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7. 叉车

(1) 叉装作业严禁超载。严禁用叉齿拔埋入地下的物体。

(2) 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不得急转弯,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 严禁叉车载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4) 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5) 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作业。

(6) 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8. 卷扬机

(1) 作业前应检查地锚的牢固性,并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严禁用卷扬机牵引吊笼载人升降。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

(3) 严禁超载。双卷筒圈扬机的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50%。

(4) 升降作业时,起重钢丝绳、导向滑轮及吊物运动情况都应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

(5) 卷扬机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排绳混乱时应停机处理。钢丝绳跨路部分应做保护。

(6) 载物升降作业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宜紧急制动。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关闭电源。

(7) 作业结束以后,垂直运输吊笼必须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9. 塔式起重机

(1) 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排除险情后方可使用。

(2)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 多机同时作业时,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 严禁用吊钩直接钩挂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时,吊物应高于所跨越障碍物1m以上。起重机应与轨道端头保持2m~3m的安全距离。

(5) 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固定。

(6) 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

(7) 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挡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作,严禁急开急停。

(8) 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零位。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锁紧夹轨器。

(9) 自升塔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 顶升时应把小车和平衡重心移至规定位置,保持被顶升部分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3) 在顶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装置套架的操作台。

4) 顶升作业结束后,必须有专人检查连接螺栓,确认连接牢固。

(10) 塔式起重机电梯每次限乘2人。

10.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事项

(1)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2)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3)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听取施工技术人员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5)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7)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8)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9)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0)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机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1)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经的道路必须平埋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2)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13)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1. 门式、桥式起重机

(1) 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2) 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3) 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4) 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 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允许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地面2.5m以上。

(6) 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7) 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8) 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m。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9) 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0) 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11) 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2) 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 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12. 电动葫芦

(1)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2) 作业结束以后,应将电葫芦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3) 作业时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垂线重合,必须垂直起吊。吊物行走时,吊物的高度必须超过地面物体0.5m以上,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吊物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

安全技术交底1,模板参考

第2篇,安全技术交底2,模板参考

「市政」防腐与防水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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