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塑铅笔(阿姨你住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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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金鞍玉勒寻芳客,未信我庐别有春。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木塑铅笔(阿姨你住过的地方)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木塑铅笔(阿姨你住过的地方)

《阿姨你住过的地方》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的散文自选集,从中你能看到一位作家温暖细腻的内心和五彩缤纷的生活。

在我的一本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开头中,我这样描述了我中学时代的母校:“……我记得我们学校的样子:很大的校园,一半以上的面积是菜地和树林。

菜是油菜和蚕豆,树是梧桐和水杉。

春天油菜花开的时候,满校园金黄,蜜蜂会嗡嗡地飞进我们的教室,引出女孩子的声声尖叫。

五月蚕豆花开,紫色的小花甜津津的,大概学校里每一个学生都尝过那花朵的滋味。

校园余下的一半面积,四分之一盖满了教室,四分之一是教师及学生的宿舍。

灰砖灰瓦的平房一排挨着一排连绵起伏,很是壮观。

校园的周遭是河,有水泥桥和木桥分别连通学校的前门和后门。

冬天河水很浅,冰面结结实实,我们上学的时候就不从桥上走,直接从冰面上滑过去,很刺激。

夏天水大了,偷着下水戏耍的人很多,学校三令五申不准游泳,没用,直到有一天淹死了一个刚进初一的小孩子,大家才怕起来,再没人敢下河了,担心死鬼在水下面拽他……”关于这一段淹死人的文字,应该是我的杜撰。

小河沟很浅,不大可能淹死学生。

但是我脑子里又分明有这样的记忆,就张冠李戴了,算是给平淡的描述增添一点传奇性。

母校的风景在我的脑子里是一个定格,呈固定的姿态,永恒不变。

前几年我曾经去过一趟黄桥,沿黄中外围墙慢慢走了一圈。

眼睛里看到的全是陌生,崭新的教学楼与我之间有一种疏离,所以我没有踏进校门。

理智上,社会总是在进步的,学校也应该与时俱进,旧貌换新颜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情感上,却永远保留着从前的记忆,铭心刻骨,不愿有丝毫的差异。

跟黄中结缘,是因为“文革”后期父母下放到黄中任教,好像是1969年底的事情吧。

搬家的卡车穿过镇上尘土飞扬的小街,摇摇晃晃开进黄中宿舍的小院。

低矮的门洞里窜出一个瘦高的中年人,慌手慌脚帮我们抬卸家具,热情而略带憨厚的笑容融化了我们在寒风中凝固成冰块的心灵。

父亲介绍他姓张,张海德老师。

高中阶段他成了我的班主任,教我的语文。

我插班进初二。

我的语文老师姓王,数学老师姓刘。

进黄中之前,我是个资质平平的学生,语文尚可,数学就相当勉强,没有兴趣,也缺少灵气。

有一次上数学公开课,讲勾股定理,恰好我在原来的学校中学过了这一段内容,回答刘老师的提问时便从容不迫,条理清晰。

刘老师大喜,以为发现了一个数学天才,此后就对我另眼相看,上课总是将最难的问题留给我回答。

我受宠若惊,从此不敢懈怠,渐渐对数学有了兴趣,倏忽开窍了一样。

数学好,连带着其他功课也好了,自己对自己有了信心,也有了一个期望值。

我高中的数学老师姓黄,我还记得他白发飘飘走在校园里的样子。

黄老师对我更是偏爱有加,据说他每次批阅考卷,先找出我的一份来做标准答案,如果有一题我做错了,那就基本上是全班皆错。

老师的偏爱是举在我身后的一根鞭子,哪怕一次小小的期中测验我也不允许自己让老师失望。

高中毕业考试,六门功课,我拿了平均九十八分的成绩。

至今回想起来,我还是很感谢刘、黄两位老师。

数学对人的智力开发至关重要,高考时我参加的是文科考试,却也是凭数学拿分才进了北大。

中学时代,政治运动一个接着一个,父母的愁眉始终不展,具体到我的身上,我总是为同一样事情困扰:如何应付那一次又一次忆苦思甜的班会和作文。

家庭出身不好是我心中时时在流血的伤疤,我躲闪着遮掩着尽力不让我的同学知道。

但是我不敢谎报出身,说自己的祖辈如何苦大仇深,如何吃了上顿没下顿。

我总让自己的言词模棱两可,在剥削与非剥削的边缘之间滑来滑去。

那几乎是一场出色的智力游戏,我不能不赢。

我在那期间日益变得聪明起来,并且打下了日后当作家写小说编故事的基础。

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王先生应该是知道我履历表上的一切情况的,对我闪烁其词的杜撰,他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戳穿我也没有歧视我。

事隔多年,不知道王先生还记不记得当年我那些暧昧的作文?1970年底,我初中毕业。

那年正逢上山下乡运动有一个暂时的停歇,全班同学几乎都放弃升入高中,参加了工作分配。

那期间我父亲被关在县里的一个学习班上,母亲要独自应对让我升学还是工作的难题。

不升学肯定能进工厂,升了学很可能两年后毕业下乡。

母亲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期间的犹豫和徘徊像极了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邻居张海德老师闻讯过来,帮助母亲作了决断:当然要读高中,多读书总没有坏处。

我跌跌爬爬进了黄桥高中,有幸成为张老师的学生。

人生就是一次次的偶然,无数个偶然的片断组成了生命之链。

高二那年,1972年的5月,为纪念毛泽东《讲话》发表三十周年,学校里举办“红五月征文”比赛。

我投了稿,是篇超长的作文,有五千来字吧,题目叫《补考》。

一天上午在操场劳动,有同学奔过来告诉我,我的作文在学校报栏里贴出来了,纸面上打满了红双圈。

那时候,老师们批阅作文,喜欢在认为最好的字句后面画上红双圈。

当时我心里很兴奋,即刻就想去看看,却又矜持,不愿在同学面前显出我的迫不及待。

挨到中午,校园里寂静无人时,我像做贼一样溜到报栏前,傻乎乎地笑着,独自欣赏我的打满了红色双圈的作文。

我带着心跳,从头到尾一个个数下来,一共是九十八个红双圈。

这就是教我语文的张海德老师给我的评价。

九十八个!多么吉利的数字。

冥冥之中,这仿佛是对我的命运的一种昭示,一种生命密码的解读,一种诱导我、指引我的宇宙气息。

带红双圈的作文在报栏里张贴了许久。

一天,县文化馆的同志到学校办事,偶尔走过报栏,看见这篇作文,就揭下来带走了,不久刊登在县办刊物上。

县办刊物送到扬州地区交流,被地区刊物选中,第二次发表。

几经周转,次年,《补考》竟赫然发表在上海文艺出版社的正式刊物上。

那时我已经下乡插队,父亲鼓励我说,既有一,何不能有二?我想想也是,就接着往下折腾,就陆续写了并且发表了很多小说,就成了作家。

没有当年作文上的九十八个红双圈,我的人生之路大概不会是现在走的这一条。

我喜欢我现在的职业,也因此要感谢张老师,感谢母校黄中的报栏,感谢在我成长的年代中曾经帮助、鼓励和抚慰过我的一切人。

在我最美丽的时候我遇见了谁

我不敢掠美,这个题目是“朵而胶囊”的一句广告词。

我很佩服想出这句广告词的人,那天在电视屏幕上冷不丁地瞥见,我感觉到一种雷击的震撼,短时间内我的身体腾空而起,被飞速吸进时间隧道,逆向地旋转,飘摇,幽幽地坠落到往昔之地。

冷却的火山又扒开来了。

深深的海底被翻开来了。

记忆深处最幽秘的橱门轰隆隆地拉开,飘出尘封已久的熟悉的气味。

一切都源自于惊心动魄的广告词:在你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了谁。

我遇见了谁呢,在我最美丽的时候?女人的一生,称得上美丽的时间非常短暂。

十八岁,二十岁,二十二岁,就这么几年吧。

再往后的年龄就需要修饰,纯真渐渐地从眉眼中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沧桑之美。

笑容是淡淡的,眉毛是读右读能读出不同的答案。

年轻的时候我曾经迷恋这样的沧桑感,盼望有朝一日身上也能修炼出沉沉的那股气韵。

如今我站在镜子前,看见,心里会有轰的一声轻响,如阳光炸开一样。

那样的美丽我也应该有过。

那时候我遇见了谁?记忆中竟是一片混沌。

我甚至无从确定哪一年哪一个季节是我称得上“美丽”的时刻。

那时候家里只放一面梳头用的小圆镜子,留下的黑白照片也是少之又少,我对自己少女的容貌和身材没有丝毫完整的印象。

再小一些的时候,十六岁之前,我肯定是个相貌平庸的女孩。

我外婆说我黄皮肤,肿眼泡,大嘴巴,走路还带“里八字”。

我的姨妈终生不育,想跟我母亲讨一个女孩抱养,我母亲很大度地让她挑选,结果她挑了我的妹妹。

可见我当年不讨人喜欢的程度。

我从小个头就高,却因此而自卑,总是微微佝偻着胸背,好让自己站队时不那么突出。

衣服不可能年年换新,裁剪的时候母亲总要叮嘱裁缝放大,以至于穿上后宽大得能塞进另一个小人。

裤子更是不分四季,冬天罩棉裤,夏天当单裤,裤裆永远肥得拖拖挂挂,膝盖鼓两个牛眼似的大包。

想从那样的着装中找出美丽,实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十六岁那年冬天,我在一个小镇的车站等车,站在我对面的农村老太太盯视我许久,笑眯眯地说了一句话:“这姑娘多标致!”我心里轰然的一声响,从前额到耳根一片滚烫。

那是一种惶惑的惊喜,在此之前还没有一个人对我作出类似的论断。

很多年后,我都能清清楚楚记得那个农村老太太仰头看我的样子。

十六岁的那年我遇见了谁呢?好像班上的男生给我写过纸条,约我看电影,我把纸条交给老师时委屈得大哭。

我认为那男孩是个流氓,他侮辱了我。

那男孩的样子我现在也能够记得,黑皮肤,大眼睛,很强壮,很霸道,很有丈夫气的。

十七岁,南京艺术学院话剧系到县城招生,父亲因为我面临着下乡插队的命运而逼迫我去报考,想撞撞大运看能否谋到生路。

我糊里糊涂参试,借了同学的凡立丁裤子和我母亲的呢料上衣修饰自己,一路过关斩将,竟得到南艺老师的青睐,说我身材高挑,面容端庄,能演舞台上的英雄形象。

如若不是家庭出身的原因,当年我应该是优秀演员陶泽如的同学,如今至多还能演个居委会主任的角色。

因为很多年后我发现自己既不上照也不上镜,偶尔在电视屏幕上出现,形象难看得我自己都不忍卒睹。

没吃上演员那碗饭,是冥冥中上天对我的爱护吧。

那两年时间我又遇见了谁呢?一言难尽。

好像长辈的呵护怜爱多于同龄人的注视。

那时候我们的心灵实在是一间风雨飘摇的小屋,对未来命运的恐惧、惊惶、无望,把小屋的空间统统填满了,再容不下什么风花雪月的念头了。

十八岁是不是我最美丽的时候呢?无法肯定。

初中毕业时我好歹还留下一张毕业照,高中毕业时连一张同学合影都没有留下,可见那时候的心情多么仓皇。

再接下去,是二十岁、二十二岁的时候。

插队四年,我统共拍过一张照片,是农场宣传队在县城汇演时的合影,照片上我的脸不比一粒绿豆更大。

我想象不出来扛着锄头下地干活的我是什么模样,比较惨痛的记忆是我总被人指责为干活不出力,因为我的皮肤很顽固地拒绝被晒黑,割麦打场的日子里别的知青一个个满脸流汗,我的汗腺发达处却不在脸上,在胸口,怎么流汗也没人看见,真正是有口难辩。

若不是后来高考改革,我这样的人是永远不可能被推荐招工上学的。

插队的四年中我没有“遇见”一个人。

不,这么说不确切,实际上我曾经短暂地喜欢过一个男孩,也是知青,跟我不在一个农场,因此那份爱恋非常隐秘,没有一个人知道,包括男孩自己。

他当时对我的态度有些傲慢,居高临下,高考复习的时候他和几个男知青蹲在屋里用粉笔往地上写满了数学公式,我远远地站在门外看着,没有谁邀请我进去一块儿讨论难题。

我真以为他们比我强大,考完之后我才知道我的数学比他们考得都好。

就这样,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故事发生。

二十二岁的那年我进了大学。

大学已经是另外一个天地了,二十二岁的面容也已经有了沧桑,不能说是最“美丽”的时候,起码不再是一个人的纯真年代。

在我的感觉中,“美丽”应该非常脆弱和娇嫩,是转瞬即逝的阳光,带着一点微微的青涩,毛茸茸的透明,手指轻弹即破的那种质感。

我有过那样的美丽吗?是在哪年哪月呢?永远不可能再有人告诉我了,时间过去得太久了。

我们那一代人丢失的东西太多太多,怨不得大家现在溺爱孩子,实在是想借着孩子的生命再活一次啊。

生命激荡的印痕

这两年,母亲不止一次对我们姐弟几个说,我们小时候留在她那儿的照片,该由我们分一分,各人拿回去保存才好,自己时不时可以看看,儿女长大了给他们也看看。

我们答应着,却总是拖延着不付诸行动。

兄弟姐妹大了,各自东西,难得见面,只有父母亲那儿才是共同的归宿。

似乎照片留在家里,那个家就有我们的一份存在,依旧是从前的那份热闹,那份喧哗,那份饭桌上的狼吞虎咽和饭桌下的拳脚相加。

姐弟四人算下来,该数我的照片最多。

大概因为是长女,又因为过早懂得了“留恋”这个词,更因为早早离开了家庭四方闯荡的经历。

最早的一张照片是出生几个月的时候。

一个胖胖的、相貌平常的孩子,皮肤有点黄,眼泡肿肿的,酣睡未醒的模样。

听说我的父母年轻时很漂亮,可我小时候实在长得不怎么样。

第一次从老家如皋带到父母工作的泰兴,母亲的学生瞥一眼便惊呼:呀,这么丑的小孩!两岁的时候便有了自主的意识,能够从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有一天被外婆带着上街,路过照相馆,趔趔趄趄自己就走进去了,相当老练地往镜头前一站,便由照相师按下了一张牵狗的照片。

狗当然是假的,个头几乎有两岁的我那么大,伸出长长的舌头,十分神气。

外婆拐着小脚追进照相馆,一见生米煮成了熟饭,只好忍痛掏钱。

三年困难时期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胡萝卜煮饭。

可我不明白那时大人何以还有闲情和闲钱为我们照相。

最得意的是一张我和妹妹及大弟三人的合影。

依稀记得的场景是晚饭之后,姨妈在摇曳的烛光下给我和妹妹装扮:打上胭脂,涂了口红,换了最好的一身毛衣。

然后姨妈带着我们慢慢地往照相馆走,街上的路灯暗淡到昏黄,而我们几个手拉着手,又快乐又漂亮,频频吸引了路人的目光。

这幕特别的情景从此便深深刻印在我的大脑中,几十年的岁月里经常地、反反复复地被我回忆和品嚼。

品嚼多了,也疑心是不是记忆发生了偏差:80年代的省城南京都没有照相馆晚间营业,那个时代,那个小县城,怎么会是晚饭后去照相呢?可怜我的姨妈在几年前已经去世,如今我想问也找不着人去问了。

然而那张照片确实叫人喜欢:三个胖娃娃,一律的毛衣和背带裤,一律快乐地笑着。

周岁的弟弟咧着小嘴,目光谦和却又顽皮。

四岁的妹妹嘴唇是张着的,大约时时担心口红被沾掉的缘故,眼睛睁得很大,仿佛对世界惊讶不已。

只有五岁的我,把笑容抿在嘴里,笑得很平静,很节制,像是对自己今后一生的命运已经了然在胸,用不着惊奇也用不着惧怕。

“文革”开始的那年夏天我十一周岁,小学刚刚毕业,个子高得出奇,剪一头运动式短发,穿碎花的棉布衣裙,在照相馆里把弟弟妹妹们护在胸前,活像个能干的小妈妈。

那些年里我无学可上,真是练出了一把做家务的好手:我给两个弟弟洗澡,洗衣服,晚上带他们睡觉,半夜里爬起来上菜场排队买猪油、猪肝、猪脚爪,还学会了打毛衣,做布鞋,煮饭烧菜……空下来的时候我偷偷看小说,看那些所谓“毒草”小说,以及所有能搞到手的有文字的东西:历史、地理、天文、医书、“文革”小报、大批判文章、被遗弃的初中和高中的教科书,甚至家里糊在墙壁上的黄得发脆的旧报纸。

那时候我像染上了看书的瘾,懂也好,不懂也好,只要一书在手,有字可看,就快乐无比。

想起来,而立之年的我倒是堕落了,如今家里的书多得能开图书馆,可我总没有从前那样的好胃口,挑挑,拣拣,难得把一本书从头至尾看完。

我留下来的一张有着浓重“文革”痕迹的照片是一张上过油彩的化装照:我在中学“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里演话剧,扮演一名给聋哑人扎针治病的解放军女战士。

我穿了一身借来的黄布军装,帽徽和领章是用红布剪好,拿大头针别上去的。

眉毛画得很黑很粗,眼角翘上去,像风靡舞台的京剧英雄人物的脸谱。

演出那天,下午化好了妆,我便跟几个女孩子偷偷溜出去照相。

一路上被人惊讶地注视着,心里又高兴又慌乱。

待到站在镜头前,却羞得双手不知怎么放才好。

照相师建议我们说,还是拿本“毛主席语录”吧。

于是右手把小红书举着,紧贴在胸口,照了一张很不自然的半身相。

插队四年。

日子漫长得无边无际,每天出工、吃饭、睡觉,好像什么也不去想,也实在没什么想头。

农场在扬子江心的小岛上,如今细想起来风景是很美的,可那时候谁也没去注意这一点。

甚至我从未拍过一张有关插队的照片。

唯一留下来的纪念,是我们那个文艺宣传队赴县城演出,开进照相馆拍了一张集体照。

很奇怪,照片上所有的知青伙伴们都没有笑,呈现在面庞的只有忧愁和茫然。

我搞不清楚大家为什么像商量好了似的“集体无笑容”?也许是照相师的技术太差,在一瞬间里给了我们一个阴差阳错的定格?二十岁那年,我被借调到《雨花》杂志社工作。

年轻的我既无学历又无资历,在那样的地方生怕被人小看,便故意留了齐脖的短发,穿一件母亲的黑绒旧外套。

有时候出去办创作学习班,业余作者恭恭敬敬喊我老师,还估我有三十岁的年纪。

我很得意,身子飘飘的,脸儿笑笑的。

我从来对自己很有信心。

十八岁那年,第一次搭便车到南京来玩,被人带着去南师大逛了一圈,出来的时候我对陪伴我的人说:“我还会再来的,我会在这里读书。”后来,一直到二十二岁,我才考进了北京大学。

我一辈子记得我说过的那句话,我以为那是命运给我的暗示,在冥冥之中为我指引前途。

若不是如此,很难说我不会在无休止的、超负荷的体力劳动中让自己沉沦。

我穿一件花布棉袄,藏青的确良裤子,黑灯芯绒棉鞋,头发扎成两把粗粗的毛刷子,就那样惊喜无比地跨进了北大。

22岁的我皮肤娇嫩,面颊鲜红,双眼充满了对崭新世界的惊讶和渴望,快乐地在校园里走来走去,留下了很多青春勃发的照片。

我们上课、读书、演剧、跳舞、爬山、野餐、去北戴河的海边过夏令营……每一张照片上的我都那样快乐,那样丰满,那样鲜艳。

岁月在飞快地流逝,照片忠实地记载了我的苍老,我的憔悴,我的沉默和忧郁。

这是我生命激荡的印痕。

如今很少再有黑白照片。

并且我学会了在拍照前给自己化个淡妆,换件漂亮时髦的衣服。

然而那仅仅是表面的掩饰,人们撇开这些,便能够轻而易举在我脸上读出岁月留下的字句。

人生所有的幸福,所有的悲哀,所有的得意和失意,富足和窘困,都无法用淡淡的笑容掩盖得干干净净。

而这个漫长的、心灵的历程,它的全部内容和秘密只属于自己。

如今是我的女儿在重复我照片上的每一个时期了。

我冷静地注视这一过程,看到了人类多么喜欢重复自己,因而它的生命进化的历史又多么缓慢。

我的教师生涯

当教师是在二十年前,时间很短,前后三个月。

那时我刚从高中毕业,在家等待下乡插队的号令,闲着无事,为贴补家用,托人介绍,进小学代课。

印象中除了体育,语文、数学、音乐什么都教过,真正是万金油,哪儿痒了往哪儿抹。

那时的课好教,不像现在充满竞争的硝烟味,家长送孩子进校,也就是找个笼子关着,混日子罢了。

四五年级的男生,个子比我还要高,有一次课堂上极乱,我气急败坏去拖一个男孩儿出教室,他屁股抵着板凳往下赖,反把我拖一个趔趄,惹出一教室哄笑。

笑着笑着,大概都看见了我眼眶里滚动的泪水,又都把嘴闭上,满脸是迷惑和茫然。

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把课堂纪律维持好,每一个45分钟对我来说都是长长的酷刑,我走进教室就头皮发麻。

终于有一天我百般无奈,声嘶力竭吼叫一声:“如果安静听讲,我留十分钟时间讲个故事!”天哪,怎么也想不到这句话如此灵验,50多个学生竟恭恭敬敬坐得如泥雕木塑。

我信守诺言,留十分钟给他们讲了个惊险的侦破故事。

人人听得眼皮不眨。

此后这样的讲课形式就成了我和学生之间的默契,无论我走到哪个教室,受到的都是热烈欢迎。

我讲的故事内容繁杂,有从书上看来的,有小时候听别人讲的,也有的是我的即兴创作。

那时候的孩子,心田是一片焦渴的土地,任何一瓢水浇下去,都能听到“嗤”的一声轻响。

我从讲台下面一大片晶亮的目光中,感受到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分量。

音乐课不讲故事,唱歌。

我坐在教室中间随便哪张课桌上,几十个孩子团团围坐在四边,听我唱“文革”前的电影插曲,唱毛主席诗词和语录歌,唱当地民间小调。

二十年前的我,歌声清纯如水,把一群十来岁的孩子们弄得如痴如醉。

校长在外面巡视教室,见我的课堂总是特别安静,询问我有什么绝招?我笑而不答。

艺术的魅力就是这样神奇,它是一座彩虹搭成的桥,一头连着我,一头连着我的学生们。

从我家到学校的路上,天天碰见一个拄双拐的残疾孩子姗姗而行,他也是我学校的学生。

只要听见我的脚步,他就停下来,侧身让我先走。

他面庞清秀,一双大眼睛聪慧而忧伤,每每令我心动。

有时候看见他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双手抱着书包,双拐搁在身边,等他的父母回来开门。

他家对面是一个小小的池塘,秋天,满塘的芦苇开花了,风一吹,白色芦花飘飘荡荡,无声无息落在他的头上,身上,有一种伤感和残缺的美。

学校是要求教师晚上到校备课的。

我吃过晚饭去,9点钟回来。

小城生活原始单调,9点钟已经漆黑一片,我独自穿行在幽长的小巷,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寂寞而又空洞,总能引出一些可怕的联想。

一次刚拐进巷口,忽地一条黑影直扑上来,抱住我的小腿不放,吓得我几乎昏晕。

定睛细看,原来是我宠养的一只虎皮黄猫,远远听到了我的动静,飞奔过来迎我回家。

此后也成了惯例,每晚9时左右,小黄猫风雨不误地守候在巷口,用它的忠诚给予我温暖和安慰。

几年后闹地震,黄猫死活不肯跟随主人离开老宅去住地震棚,饿得无奈,到街口的肉铺子里偷嘴,被人一斧头砍死了。

那时我已经下乡插队,没有亲眼见到它的尸体。

又过了很多年,我写了一篇关于那个残疾孩子的小说,名叫《小船,小船》。

小说被无数小读者喜爱,后来又改成电视剧,在国际上连获两个大奖。

我还写了篇小说叫《忠诚》,是关于那只死去的黄猫的,发表出来后被日本人拿去翻译了。

我不明白他们何以垂青这篇短短的动物小说,或者是跟他们的民族精神有某种吻合?“逝去的总是宝贵的”,这话已经被人说烂。

写下三个月的教师生活,不过是对自己的一点纪念。

生命如水,能记住的就记住吧。

学做“工农兵”

1968年,““文革””运动还没有最后结束,各地学校开始“复课闹革命”,我成了““文革””之后的第一批中学生。

因为搞运动,早先的一套教材都被烧光了,砸烂了,老师每天拿进教室的都是一些临时性的油印课本,语文英语是标语口号,数理化是一些联系实践的浅显例子。

即便这样,学校也不敢让我们在课堂里久坐,一年四季想出点子让我们去“学工、学农、学军”。

“学工”是我最不喜欢的事。

我至今不喜欢工厂,连带着不喜欢看描写工厂和工人生活的作品。

我是个好奇心重的人,时时刻刻盼望着世界上发生奇迹的人,而工厂的劳动单调重复,少有变化,不对我的志趣。

我记得去学工的日子是在冬天,地点是我们县城南边的一个机械厂,进门就闻了一鼻子的铁锈味和机油味。

借给了我们一人一套劳动服,由各自的“师傅”领进车间。

躺在我面前的是刨床、车床抑或是铣床,我一直都没有能分辨清楚。

我被教导着用钢锯把夹在铁钳里的钢管一截截锯断,要长短整齐,锯口平滑。

几天之后,又要求我们学会用锉刀把铁块锉平。

锯断钢管比较容易,我估计这是做一个机械工人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功夫。

锉平铁块就有点难度,锉刀总是在铁块上打滑,锉出来的平面多少有一些弧度,这就是次品,不能合格。

我很希望师傅能教给我一些窍门,可是他爱理不理,从第一天做过几个示范动作之后,几乎没有在我的机床边露过面。

寒冬腊月,我的手抓着冰冷的铁器,一个人埋着头瞎干,出来的是一个又一个废品,感觉上既孤独又绝望。

我的手上打满了紫红色的血泡,头发里全都是铁屑和机油的气味。

车间里机声隆隆,我听不见别人的说话,别人也无法跟我交流。

那一次“学工”的结果,便是我对工厂产生了极大的恐惧,心理上强烈地排斥着那样的地方。

几年之后中学毕业,在分配进工厂和下乡插队的两种可能性中,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下乡。

跟枯燥无味的“学工”生活比较起来,“学农”的日子就有那么点鸟语花香的意思了。

所谓“学农”,就是在夏收和秋收的日子里,排着队去郊区的农田里,帮忙拔麦、摘棉花、拔豆桔,拿小锹在收获过的山芋地里拾一遍漏,做诸如此类费时费工但是技术含量不高的活儿。

我喜欢自己戴上草帽握着镰刀站在麦地里,被野风吹鼓了衣襟的模样,小时候看电影和电影画报,那些漂亮的演员们就是这么装扮的,所以我对农村生活充满了浪漫的幻想。

在我们当地,夏收总是跟端午节联在一起,端午节家里包了很多粽子,我早晨从家里出发的时候,一只中号的搪瓷缸子里就会装上母亲给我剥好的三只赤豆粽,还撒了多多的白糖,当作我的中午饭。

这一天的整个上午,我会不断地想着瓷缸里的粽子,心里充满幸福。

如果不是学农辛苦,我是不会得到如此优厚的待遇的。

很多年之后,回想中学的生活,脑子里总有“麦子”和“粽子”这两个意象浮现。

秋收的季节,是我们那儿芦苇花开的季节。

芦苇是我从小喜欢的一样东西。

初开出来的芦苇花细长柔韧,握在手中,轻轻捋过去,手心只觉冰凉滑腻,那种柔若无骨的手感,我至今没有在别的物体上体验到。

秋日天短,结束一天的劳动之后步行回家,日头已经西沉,小河边的芦苇花被晚霞映成了透明的橙黄,我总是沿河一路走,一路伸手摸着柔滑的芦苇花。

花穗低眉顺眼地从我的掌心这边钻进去,又从掌心那边冒出来,浅浅地笑着,好脾气地任凭我抚弄着,是我辛苦一天后最大的享受和愉悦。

“学军”,充满刺激性的一种活动。

练过稍息立正和正步走什么的,也拿真枪练过当兵的基本动作,只不过枪上没有刺刀,枪里没有子弹,装模作样地比划罢了。

我从小崇拜军人,渴望有机会穿上军装,可惜家庭出身不够过硬,父母亲戚中又没有后台,总是徘徊在人武部招兵办公室的门外,白白地眼气人家。

有机会穿上没有领章的军装“学军”,使我兴奋,好歹也是过了一回当兵的瘾。

学军中最难忘的是半夜集合“拉练”,背上背包和搪瓷缸子,再背上没有子弹的枪,漆黑一团的深夜里磕磕绊绊走在乡村小路上,一脑门子的崇高和自豪。

有一回走到了一片乡野坟场,忽听前面压低声音传来口令:“卧倒!”慌不择地地趴下,身底下坑坑洼洼,都是残颓的坟包。

手肘觉得硌到了什么,一摸,是粗粗的棍子样的东西,再摸,两头有圆圆的接头,猛然想起身下是坟,这根棍子是人骨无疑,立时头皮都要炸了,一声惨号从胸腔里冲出来,到喉咙口又被生生地憋下去。

不敢喊也不能喊。

第二天跟同学说起这段历险,自然又是得意得不行。

1977年我考上北京大学,进校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军训。

发了军装,发了真的刺刀真的枪,我双手接住,竟哆嗦不已。

带我们军训的是一位解放军连长,黑红脸膛,浓眉大眼,完全是我心中想象的军人模样。

他身靠身、手把手地教我们枪上肩和刺刀上前的动作,我闻到他军装上咸咸的汗味,心里有一种冒名的冲动。

军训的最后一天是实弹射击。

射击瞄准要闭左眼睁右眼,偏偏我左眼视力1.5,右眼视力0.2,闭上左眼后靶子成了个黑影影。

慌乱中我从同学脸上抓了副眼镜戴上,第一枪竟鬼使神差地打了个十环。

好花不常开,接下来的形势就急转而下:第二枪只得六环,第三枪居然打飞了,子弹无影无踪。

拉了全班同学的后腿,连长气得发昏,当着大家的面,恨恨地骂我一句“二五眼”。

我没有生气,心里只觉得很对不起他。

初中三年,就这么“学工、学农、学军”地过去了。

毕业那天我去照相馆照了平生第一张肖像照。

十五岁的我脸庞圆圆的,鼻头圆圆的,眼睛也是圆圆的,目光里全都是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和渴盼。

冬日记忆

一九七七年夏天,我在地方农场插队刚满三年。

大学恢复招生考试的消息是我从队里的广播喇叭里听到的。

在此之前,知青和知青家长中有过一些传言,只是大家都没有完全地放在心上。

传言总是很多,而大学已经十多年没有考试招生,在我那个年纪的人的心里,“大学”基本上是一个很陌生很遥远的概念。

做中学老师的父亲给我寄来一些复习课本,嘱我不能放弃机会。

我自然也明白此一搏对我的重要。

我的出身不好,家里无权无势,插队表现又不够突出,如果不是高考,一辈子的前途可以看得清楚。

我的优势在于读书成绩好。

我中学就读的那个城镇中学,历史悠久,学习风气很好,受“文革”冲击也小,因此初中、高中我还是学到了一些东西的。

高中三年,我的考试成绩差不多都是全校第一。

毕业考试,六门功课我均分98。

我父母对我能考上大学信心十足,我自己也觉得前途有望。

在这样的期盼下,复习的动力很足,可以说拼上了全部力量。

因为是“文革”之后的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采用了推荐和自报两结合的办法。

但是人们已经普遍明白,这一回的推荐只是过程而已。

记得那天队长召集全队职工开会举手通过我的推荐表,我一个人提心吊胆徘徊在会场门外,担忧着推荐会被否决,秋阳下竟是冷一阵热一阵哆嗦不止。

通过了推荐关,接着是预考。

十多年积存的考生实在太多,需要有这一次淘汰。

各个公社都开了考场,熙熙攘攘如同赶集。

我去赶考的那天是初冬的一个凄风苦雨的天气,我穿着一双破旧的高筒胶靴,怀揣两支钢笔,两张做草稿用的破纸头,在又黏又滑的长江堤岸上跋涉好几里路,赶到了公社中心小学的考场。

一屋子的大龄考生,被长年艰苦的体力活儿撑得膀粗腰圆,此刻只能缩肩驼背趴在窄矮的小学生课桌上,边答题,边哈手。

凛冽的江风从破败的芦苇屋顶和残缺不齐的窗洞里尖叫着挤进来,给考场增添了悲壮而肃穆的气氛,那样的一幕我至今难忘。

预考好像是淘汰了一半人吧,正式考试的考场就放到了县城里,便于管理。

也还是人多,城里几所中学安置不下,一部分人还是要坐到小学教室。

做我考场的那所小学,几年前我曾在那里代过短时间的课,想起来也应该是一种缘分。

我父母都在外地教书,父亲那年被抽调到扬州地区参加语文阅卷。

走前他写信嘱咐我,每日考试完毕,可将所答内容详尽记下,寄往扬州他的住处,他可请各科阅卷老师帮我估分。

在报考文科还是理科的问题上,父亲和我也有过斟酌。

经历过“文革”运动的人,对于学文心有余悸,觉得理科更为稳妥。

可是我那年已经二十二岁,学理科年龄似乎偏大,况且我在文学创作上已经小有成绩,录取文科更有优势。

这样,我最终报考了文科。

考试进行了两天。

文科一共考了这样四门:语文、数学、政治、史地。

数学不分文理卷,题目有相当难度,考出来后很多人唉声叹气。

后来才知道,得十几二十分的人占大多数。

考试的两天中,我的精神高度亢奋,完全不知道疲劳是什么滋味。

早晨起床,与我相依为命的老外婆还睡着,我捅开炉火给自己热一碗稀粥,就着咸菜吃了,揣着钢笔和准考证匆匆赶往考场。

两小时后交了卷子,几乎是飞奔着回家,不忙吃外婆做好的饭,先关进房中把刚才的答题回忆出来。

人到关键时刻,潜能总能得到超常发挥。

当我回忆考卷时,我的脑子便成了一台高清晰的复印机,连当天考卷上每一个标点符号、每一处小心的涂抹都精确重现了。

我依照回忆把答案复写一遍之后,塞进信封,贴好邮票,三两口扒下一碗饭,又匆匆出门,先去邮局投了信,再赶考场。

下午和第二天,重复这一套程序。

考试过后第三天还是第四天,我接到父亲的来信。

他综合各科阅卷老师给我的估分,告诉我说,总分不低,录取是绝无问题了。

必须说明,我当时填报的志愿相当保守,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录取南京师范学院,最不济,能进我们当地的师范学校也算差强人意,虽然我心中最向往的是北大中文系和复旦新闻系。

当知青的人要求不高,能有学上,将来毕业了有一份工作,有一个城市户口,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我心情愉快地跟老外婆告别,回农场等录取通知。

我对老外婆说:放心,不出一个月我就会回来。

到了农场我决定不再下地干活。

我随身带了父亲的一件旧毛衣,利用这段时间把毛衣拆洗了,加一股新线,给父亲织新毛衣。

我想我必须在这一个月内将毛衣织完,因为我要离家上学了,我很快就是一个大学生了,再没有空闲帮父母做这些杂事了。

我的知青同伴对此表示了惊讶和不屑,也许还有暗地里的嘲笑。

他们肯定认为我这人太狂,甚至脑子有一些问题,我怎么可能保证自己能被录取?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附近生产队里已经传闻有知青接到通知了。

我依旧端坐在宿舍里织毛衣,虽然心里多少有一点打鼓。

有一天傍晚,我独自关门干活儿的时候,门外忽然喧哗起来,闹哄哄的人声脚步声自远而近,然后门被一群人冲开,他们满脸通红地举着一个牛皮纸的信封,高声喊叫:“北大!嘿,北大哎!”我一惊,站起来。

毛衣针扎了我的手,很疼。

我伸手去接我们会计手里的那个信封,手哆嗦得厉害,半天都撕不开结实的封口。

此后我的一生中,再没有经历过那样的激动。

三天之后,我把铺盖卷好,办好户口和粮油计划迁移的一应手续,离开农场,回到县城。

那时候还没有什么高考状元之类的说法,但是省报记者闻风而来,对我作了采访。

我的高考作文也被神通广大的记者调了出来,全文刊登在省报上。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北大在录取我之前还特地打电话到县文教局,调查我的家庭成分之类。

“文革”中极“左”的一套在当时仍然统治着人们的灵魂。

好在当年的文教局长是个心地坦荡的君子,非但没有坏我的事,还尽量地为我美言了几句。

无巧不巧的是,我母亲同事的儿子朱晓进从另外一个县里也录取了北大,而且跟我同系同班。

启程进京前,母亲的同事把朱晓进领到我家里,谆谆托付说,晓进从未出过远门,此行要靠我一路照顾。

如今的朱晓进已经是南师大的系主任,博导,学术成果累累,全国“百位名师”中的一个。

我们说起当年的事情,总是乐不可支。

还有一件小事不可不提:我的高考作文,第一次在省报发表时,国家还没有恢复稿费制度,我分文未得。

等我到北大报到之后,该作文又在《山西青年》第二次发表。

那时候稿费制度已经恢复,我收到生平第一笔七块钱的稿费。

我当即用这钱买了一个塑料文具盒,一本《新华字典》。

如今文具盒早已不知去向,《新华字典》还珍藏在我的书橱中,成为我的个人历史见证。

阿姨你住过的地方

人,终其一生,可能会更换过很多次的居所。

有一次我闲来无事,发现我居住过三年以上、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竟有十个之多。

每一个家都是一串记忆,一本书,一大段或者一小段生命的旅程。

岁月镌刻在门窗四壁,我们以为会长久地保存,其实很快就灰飞烟灭。

记忆中残存下来的只是一些片断——天窗泻下来的一缕阳光,门外大树上黑色的知了,梅雨天早晨满屋子鼻涕虫的闪亮黏液,外婆躺在堂屋里摇扇子的时候肘下松松晃荡的皮肉……二十岁青春年华,我插队四年住过的家,曾经是什么样子的呢?从岁月深处飘浮上来的,居然是一种特别的气味:芦苇年深月久、风吹日晒、灰暗发霉之后,散发出来的那股陈腐之中清香依然的味道。

芦苇是我们那个江心小岛的特产,建岛初期盖起来的房子,芦苇扎壁,芦苇铺顶,芦苇苫成的房门和床铺。

想象那些芦苇排屋新盖出来的时候,应该是金光灿烂,清香四溢,夹带了大把走向新生活的梦想的吧?可惜等我们提了简单的被褥轮住进去时,房子已经颓败而破旧,活像一个目光暗淡的垂老之人,伸出手去轻轻一推,他就会一言不发轰然倒地。

夏天肯定是潮湿闷然的。

冬天也必然是寒风呼啸穿室而过的。

可惜,对于种种肉体的不适和困顿,我并没有留下太多的记忆。

年轻的时候,身体像一棵皮实的泡桐树,随便往哪儿一栽,呼啦啦地就长出叶子,盐碱啦干渴啦,根本就不在乎。

细想起来,比较恐惧的事情是上厕所。

厕所盖在水渠后面的农田里,很远,途中要穿过食堂,水泥板的小桥,和猪圈。

夜里上厕所,须拧亮手电筒一路疾行。

四野漆黑,北风呼啸,总感觉身后有碎碎的脚步声跟着,甚至这里那里能听到鬼魅一样的喘息和呜咽。

上完厕所回到床上,内衣湿了,是吓出来的冷汗。

芦苇的墙壁一点儿都不隔音。

有段时间,我的左邻是几个三十郎当岁的单身农工,右邻则是一群来农场打零活儿的农村大姑娘。

每晚睡下之后,双方隔着我的屋子高声大嗓地打情骂俏,爆笑声、尖叫声,一句递一句唱山歌儿一样热闹。

仿佛中间我的屋子根本就不存在,我也仅仅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空气般的人儿。

他们之间所使用的那些关于性的隐喻、夸张、模仿、象征,我当时因为不懂而不觉脸红,更因为不理解而没有记住。

其实,乡村里的荤段子凝聚了民间智慧的极多精华,当年的我实在太不开窍,白白放走了那些鲜活蹦跳的小说素材。

有一年冬天,临近春节,队里的食堂蒸了好多馒头。

老工人们整篮子的往家里买,也劝我买,说是切成片,晒干,春天日头长的时候,口袋里揣几片馒头干,又解馋又顶饥。

我听他们的话,发狠买了十斤饭票的馒头。

接下来的日子便成了我跟屋里老鼠斗智斗勇的精彩篇章,除了没有将馒头干捂进被窝抱着睡觉之外,可以说,那屋子里能藏匿东西的地方都被我藏匿过了,甚至我曾在大澡盆里放满清水,将盛馒头干的篮子凌空搁置。

但是,饥饿的老鼠智慧过人,越战越勇,无可匹敌,我那些可怜的馒头干日见稀疏,最后只剩篮底一层混合了密密老鼠屎的肮脏碎屑。

至今我还常想,那时候要是有冰箱就好了,老鼠总不会厉害到把冰箱咬破吧?差不多二十五年过去了,我没有再回到过那排芦苇搭成的旧屋。

不是没有机会,是我不想再去。

生命有时候非常脆弱,它仅仅存活在虚幻的记忆之中,一旦帷幕掀起,裸露出真实,心里的某种渴念会轰然坍塌,连带着全部生活都变得不可收拾。

说得严重一点,那真是整个世界的倾覆。

前些年夏天,一个钟爱我的作品的男孩突发奇想,沿着我年轻时候生活过的地方走了一圈,回去后给我寄来一摞照片,其中的一张,赫然是我在小岛上的旧居。

翻过来,男孩在照片背面写了一句话:阿姨你住过的地方。

就在那一瞬间,我的眼睛潮湿了。

我的鼻子里悠悠地飘浮出一种气味:芦苇年深月久、风吹日晒、灰暗发霉之后,散发出来的那股陈腐之中清香依然的味道。

考艺校的学生们

七十年代初,在差不多所有的大学都在“停课闹革命”的日子里,省城艺术学院破天荒地决定公开招考,凭专业成绩录取新生。

一石激起千层浪。

现在的中学生们,无论如何想象不到这消息在全省数以万计的年轻人中引起的雀跃和震动。

想考的人实在太多,是人是鬼都要去碰个运气,没有哪个地方的考场能够容纳下这许多热爱读书的考生们。

解决的办法是由各地先初试,再复试,最后送给艺校老师终审。

那时候我在一个农村乡镇读高二,我所在的中学做了本县东片的初试考场,因此我得以目睹了初试中的许多经典片断。

记得开考那天,从早晨开始,擦得铮亮的自行车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进我们学校的大门。

女孩子们由她们的男朋友带着,孔雀一样骄傲地端坐在自行车后,一路上把她们的竞争者打量了又打量,比较了又比较。

男孩子们则三五成群,甩着略长的分头,把脚下的自行车踩得如舞如飞,对他们一路看中的女孩子扬着高傲的头颅。

男孩女孩的衣着一律光鲜干净,领口翻出雪白的假领,脚下的布鞋黑白分明,肩上挎的是千篇一律的军绿色挎包。

考乐器的人自带着他们的“吃饭家伙”,无论二胡抑或竹笛,都用花布做的套子裹得严严实实,生怕被人看见了会漏了灵气。

再大的家伙比如扬琴,既有琴身又有琴架,自行车不怎么好带了,是由家里人一根扁担挑着跟过来的。

所有的考生,无一例外地表现出骄人的尊贵和矜持,男的都像王子,女的都像公主。

他们也的确是农村青年中的佼佼者。

他们的父母一般都是农村中吃商品粮的阶层,最起码也是穿着日本化肥袋做成的裤子的大队干部,手里有一点点权,也有一点点钱。

他们从小在同伴们羡慕的目光中长大,因为不必下田干活儿的原因而长得细皮嫩肉,年年冬天都能够参加公社宣传队,三天两头有机会坐着拖拉机进城走亲访友,偶尔还能够掏出钱来请同伴们下一回馆子。

所以他们的自我感觉个个良好,有的还摆出一副很无所谓的架势,让人觉得对于他们来说,跑到我们学校来考艺术学院是一种“屈尊俯就”,随便地应付应付而已。

如果学院连他(她)都不肯录取,那还能取谁?我的很多同学们都拥到了考场四周看热闹。

面对这么大群的跟自己年龄相仿的红男绿女,他们自然而然地感到兴奋。

女生们两个两个地手挽着手在人群中慢慢游逛,遇到模样周正的男孩子就多看几眼,脸上不由自主地飞出两团红晕。

她们此时的心情很复杂,既为自己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身份而感觉高人一头,又因为对方是人中之杰、自己却过于普通而自惭形秽。

两种心情交织在一起,就使她们变得乖戾和狭隘,往往在脸红过后,又言不由衷地把自己看中的男孩们贬得一钱不值。

中学男生的行事方式有所不同,在男女情爱的问题上,他们肯定要比女生来得大胆。

他们不喜欢跟别人搭伴,而愿意独立行动,这样在碰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时候,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上前搭讪,问一问对方考什么啦,吹牛说自己跟县里来的招生老师能够说得上话,可以帮她打听情况啦,主动端一碗开水过来,鼓着腮帮子吹得半凉之后,再殷勤递到女孩子手上啦……这时候陪伴女孩子到镇上应考的她们的男友们会气得脸儿发绿,攥着拳头怒目而视,随时准备冲上去拼命。

但是中学男生并不在乎,这里是他们的地盘,强龙还斗不过地头蛇呢。

再说他们也不过是逢场作戏,寻寻开心而已,女孩子的年龄肯定比他要大,想吃豆腐还够不上资格呢。

我和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同样快乐地挤在人群中。

我的同学注意到了一个坐在台阶上给二胡的弓弦上松香的男孩子,她要我看那男孩的手,她说那手指又长又细,真是好看。

她还说,人的手长什么样,很要紧,命好命坏都在手上摆着呢,这是她妈妈告诉她的。

她的这番话对我来说非常新鲜,因此我记忆深刻。

我们挤到学校小礼堂的窗口,从那里可以清清楚楚看见考场里的一举一动。

我认出一个熟人,他是我父亲的朋友,是县文化馆搞群众文艺辅导的老师。

当年他五十来岁。

不,也许只有四十出头,那时候我总是把人看得过老。

他头大,身子小,走起路来总好像头重脚轻,稍不留神就要摔一个跟头。

天冷,他穿着一件老农民模样的黑棉袄,袖口胸前沾着许多污渍,如果有阳光照上去,肯定会闪闪发亮。

因为抽烟很凶,他的一口烟牙是焦锅巴的颜色。

最有趣的是他的眼睛,小而且短,深深地嵌在两只肿眼窝里,大部分的时间眼皮耷拉着,眼睛就基本看不见了,当地人管这样的眼睛叫“天不亮”。

但是偶尔他眼皮一抬,小小的眼睛会“唰”的一亮,精光四射,显得极有内容,叫人肃然起敬。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盘着短短的一双腿,老僧入定一样地坐在考官该坐的椅子上,面前有一份考生花名册,一支用来打分记事的铅笔。

他的眼皮照旧耷拉着,每当换一个考生上场,他才把眼皮略微一抬,看清对方模样后,马上又垂下,改用耳朵来听。

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女孩报考声乐,却莫名其妙准备了一段京剧样板戏《都有一颗红亮的心》。

大概觉得大辫子是李铁梅的标志,不唱样板戏实在对不起这位《红灯记》里的少女英雄。

她捏着嗓门,翘起兰花指,走出京剧演员特有的碎步,除了把“二黄”调唱得像山歌小调之外,一切真还像那么回事。

但是最后一个甩头亮相的造型动作却出了笑料:表演接近完成,心情过于激动,头甩得过急过猛了一点,那条油亮乌黑的辫子忽然从中间断为两截,后面的一截凌空飞起,在礼堂上空飞出一段漂亮的弧线,啪的一声响,不偏不倚地落在文化馆老师的桌上,把垂着眼皮的他惊得一个激灵,来不及穿鞋就跳下椅子,惊慌失措地盯住黑蛇一般盘在桌上的半根发辫,张大的嘴巴半天没有合上。

场内场外一片哈哈的笑声,既为那条差强人意的辫子,也为文化馆老师出色的即兴表演。

大辫子女孩羞得无地自容,当场就呜咽出声,双手捂脸奔出门去。

旁边一个男孩跟着追了出去。

也不知道他们后来怎么了。

接下来的一个考生居然是那个手指修长漂亮的拉二胡的男孩。

他长得真是秀气,双眼皮和小巧的鼻子嘴巴使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娇生惯养的女孩。

而且他居然是一个农村里少见的完美主义者,他反复地移动屁股下面那张榫头不牢的方凳,把它摆放得符合自己要求之后才小心地坐下去。

然后他琢磨二胡搁在腿面上的位置,朝前移一点点,又朝后挪那么半寸。

二胡与腿面垂直的角度也颇费了斟酌,直一点不行,斜一点更不好,左右不是个事儿。

他还低头去闻琴弓上的松香味,似乎靠嗅觉就能够判断出松香上得够还是不够,琴弓的松紧度是不是正好。

所有的人都隐忍不发,几乎是屏息静气地盯牢了他的每一个动作,有一点点吃惊,也有一点点期盼,觉得如此注重细节的一个男孩总应该不同凡响,就像暴风雨到来之前肯定有一个令人窒息的宁静似的。

终于,他细长漂亮的手指搭上琴弦,头发轻轻一甩,嘴巴狠命一抿,脸上满带着破釜沉舟的悲壮,拉出一串吱呀的音符,居然是我们当地的乡村小调《杨柳青》。

这曲子简单无比也通俗无比,初学二胡的人不出十天就能够拉得上手,这男孩摆了半天的功架,弄到最后是这等水平!我的好朋友最先表示了她的失望,背过身子不肯再看,嘴里不住地说:“气死我了,我当是来了什么宝贝呢,还不如我们学校宣传队的水平。”我们决定要走,回教室写作业去。

就在这时候,我看见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妇女,一手拎一支沉甸甸的乌木二胡,一手紧抓住身边她儿子的手,很辛苦地从门外挤进礼堂。

我觉得当妈的亲自带儿子来应考很少有,还是应该留下看看。

我们就暂时没走。

中年妇女拉着儿子一直往前走,不亢不卑地站在了一排考官面前。

也许是被刚才的考生败了兴致吧,几个考官的神态都有点倦怠,头低着,随意地翻着花名册上的名字。

一个女考官例行公事地要求考生自报姓名,他妈妈赶快替他答了。

女考官皱起眉头,说她问的是考生本人,不需要家属作答。

她接着又问男孩准备的曲目。

还是他的妈妈作了回答,说是孩子自己瞎编的曲子,叫《风中芦苇》。

女考官几乎要发火,觉得这个当妈的太喜欢多事。

结果中年妇女解释说,她的儿子是个哑巴,小时候吃药把声带吃坏了。

一言出口,场中一阵轻微的骚动。

面朝那母子的一排老师全都抬了头,就连文化馆老师也努力撑开眼皮,不能掩饰他心中的惊讶。

中年妇女询问女考官是不是可以开始。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拉了拉场中那只孤零零的方凳,让她的哑巴儿子坐下,在他头顶轻轻拍了一拍,而后退身到后面的墙角。

那孩子的脸色在一瞬间里有一些羞涩。

他笔直地坐着,桃树疙瘩般的大手稳稳地扶住二胡,埋下头去,静默片刻,握弓的右手舒缓地伸展开来。

一缕细细的风声从他手下响起,在礼堂上空轻掠而过。

风在江边潮湿的土地上飘荡和舞蹈,炊烟般地升起,又如阳光般地洒落。

芦苇开始在风中吟哦和歌唱,摇曳了一片碎豆子样的声响。

礼堂里安静得如同无人存在。

我发现文化馆老师的眼睛始终是睁开的,眼里的光亮聚集成一点,箭一般尖利。

风声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增强,变得狂暴而肆虐,像一群被禁闭许久才放出笼中的猛兽。

它们狂蹦乱跳,仰天嘶吼,恣意踩踏脚下的一切。

芦苇温顺地在它们的利爪下弯腰躲闪,以自己的忍让和柔顺来换取生存。

比较倔强的枝叶就痛苦地折断了,伤口中流出绿色的汁液,那是一部分芦苇的生命挽歌。

剩下的族类强忍悲伤,互相抚慰,相倚相靠,告诉自己和同伴要活下去,活下去才能壮大,繁衍,一代接着一代生生不息。

十多分钟的时间里,整个礼堂没有人发出哪怕是一声咳嗽。

乐曲结束之后仍然静默了很久,直到哑巴男孩把二胡拎在手里,朝考官们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转身去找他的母亲,拉着她默默走出大门,这里那里才响起了春蚕嚼叶般的窃窃私语。

围在门口的我们很自觉地让出一条路,让那母子两个出去。

我们的眼睛里满满地都是同情和尊敬。

文化馆老师忽然趿着一双鞋子啪嗒啪嗒从礼堂里追出来。

他神情复杂地搓着一双手,说不出别的东西,只反复表示一个意思:“可惜了,这孩子太可惜了。”孩子的母亲就淡淡地笑起来,说她带孩子过来不为别的,只想让孩子长长见识,让老师们验证一下他的水平。

文化馆老师在礼堂外站了很久,一直到那对母子的身影在远处消失不见。

我细心地注意到,他的一对皮囊囊的眼泡非但肿,而且发红。

事情已经过去近三十年,那一对红肿的眼睛我始终不能忘记。

在我的一生中,艺校的招生考试是很重要的一次生命体验。

如水流淌的音乐

这是发生在七十年代一个农场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农场中学的一对恋人老师。

男老师教政治。

他长了一副瘦长俊朗、神采飘然的身架,一件普通的灰色中山装穿在他身上,也能够穿出常人所不具有的体面。

语文老师孟夫子私下里曾经对人说,若放在从前穿西装的时代,凭政治老师的这副身架子,穿西装是绝配。

女老师教音乐。

她的体态娇小而丰腴,一张圆圆的娃娃脸终日巧笑盈盈,浓密的睫毛随笑容在脸上轻轻扇动,宛如一对黑色蝴蝶的翅膀。

她喜欢穿黑色衣服。

夏天是立领短袖掐腰的黑丝绸上衣,一条宽松的黑色绉纱裤子。

春秋是黑色平绒外套。

冬日里一件粗呢黑大衣。

黑色衣装配她丰腴的身材和白嫩的娃娃脸,就显出另一种韵味来了,其丰腴更见性感,其白嫩更具诱惑。

这一对玉人的婚礼,在当时的农场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壮举,事隔很多年,农场里每有人结婚时,老人们还都会津津乐道地谈起当年两位老师结婚的情景。

婚礼是借场部礼堂举行的,场革委会副主任亲自担任司仪,为他们主持一切。

农场领导把这个活动当作全场树新风的榜样隆重推出,因此贴钱买来了许多的花纸,许多的糖块、瓜子、花生,用小竹筐装着,沿礼堂舞台的边缘摆了齐齐一排。

那一天晚上,几乎全场职工都被场部大喇叭叫到了现场。

大人们或站或坐,聊天,嗑瓜子,评点新人的穿着打扮,说一些打情骂俏的荤话。

孩子们嘴巴里含着糖块,在大人的腿间窜来窜去,疯笑打闹,快活得赛过年节。

雪亮的大灯往舞台上亮堂堂地照着,门窗紧闭的礼堂里暖融融地热闹着。

两位老师在台上并肩而立,一个潇洒俊逸,一个娇艳如花,神态都是大大方方,叫说恋爱经过就说恋爱经过,叫啃苹果就啃苹果,跟司仪的每一个程序都配合得丝丝入扣。

后来有几个小伙子被热闹的气氛撩拨得起了性,在台下一商量,七八条粗嗓门喊成一条声:“香一个嘴!香一个嘴!我们要看新郎新娘香一个嘴!”人们就跟着起哄:“香一个吧!新郎新娘香一个吧!”所有的人都站起来了,眼睛都直勾勾地看着台上,都等着即将发生的激动人心的一刻。

司仪笑得眼睛都快没了缝,假装公允地征求新人的意见:“怎么样?你们可以吗?真不好意思的话就别勉强。”新郎就用眼睛对新娘发出询问。

新娘抿嘴笑着,微微点一点头。

新郎随即一转身,没好意思当众拥抱,只用双手扶住新娘的肩膀,头低下去,脸侧过来,双唇轻轻贴上了新娘的嘴边。

全场爆发出如雷的欢呼。

小伙子们激动得嘶哑了嗓门,互相擂着对方的胸脯。

姑娘们一个个面红如血,娇羞地把脑袋藏到同伴的肩窝里,好像被当场香嘴的是他们自己。

小孩子们似懂非懂,也跟着直蹦直跳,嗷嗷地叫得像一群小狼崽子。

场中气氛沸腾得如同开锅。

那是在七十年代的当众接吻啊!在那个禁欲的年代,电影戏剧都绝对没有这样刺激的场面和镜头啊!时间持续了约摸十秒钟,尔后两人分开。

分开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仍然胶着在一起,彼此都显得意犹未尽,恋恋不舍。

忽然,在人们的猝不及防中,他们竟又不顾一切地扑在一起,开始了他们的第二次接吻,姿态和神情都愈加迷狂,根本就有些旁若无人。

礼堂里一反常态地安静。

人们屏息静气地注视台上,不敢吐痰、咳嗽和移动身体,生怕意外的响动惊吓了这美妙的一瞬。

这一对老师的婚礼使全场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得到了极大满足。

在此之后的大大小小新式和非新式婚礼上,再也没有哪一对新人有如此的胆量和气魄,敢于当着亲友和陌生人的面一而再地接吻。

农村男女们可以在田地麦场上打闹得扯衣脱裤不分彼此,但是一旦有机会来了真的,就立马怯场,死活都不肯超越拉手的界限一步。

那一场婚礼也就成了农场上空前绝后的壮举,带着一种表演的性质,很多年都没有被人遗忘。

那天晚上散场之后,农场知青们簇拥到教师宿舍里接着闹新房。

新娘子笑吟吟地搬出一架手摇唱机,放上一张胶木唱片,让大家欣赏音乐。

乐曲从唱机里溪水一样清粼粼地流淌出来时,所有的年轻人面面相觑,惶惑不已:这不是我们平常听惯的民歌、语录歌和样板戏呀!这到底是什么?这么陌生又这么好听?这样美妙醉人的天籁般的声响啊!问新郎新娘,他们商量好了一样,笑而不答。

清粼粼的小溪就这样从山间岩石中撒着欢儿地奔出来了,它拥着泡沫,打着漩涡,挟带着嬉笑和欢乐,一路欢奔着冲向平原。

它看见了辽阔的草原和田野,大地像一个温柔的母亲,敞开胸膛接纳它入自己怀中。

它因此而变得沉稳和端庄,安静如一个歌吟的少女。

它舒缓地迈步行走着,带着一往无前的勇气和雍容大度的风范。

它用自己的身体负载船只,浇灌土地,涌动起一个又一个浪花向人类致意。

天黑了,沿途的村庄都睡了,它也慢慢地停息脚步,沉沉睡去。

暗夜中时不时有它轻轻的呢喃声,是不是它做了一个五光十色的好梦呢?然后天光四亮,红日涌出,给它披上了一层灿灿的金袍,它伸一个懒腰醒来。

该是奔腾入海的时候了。

你看它浩浩荡荡,激情澎湃,似乎在向大地做最后的告别。

可是海这个家伙过于高傲,摆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派头,用力地把它推开。

它被激怒了!它咆哮,抗争,撞击,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冲天巨浪。

它想要告诉海,勇敢者是完全无所畏惧的!你听你听,海不是屈服了吗?它们终于交汇和融合到一起,彼此轻抚着对方的伤痕。

一切归于平静。

房间里也是一片寂静。

所有的人都是呆呆地坐着,望着唱机上嗤嗤空转的针头。

很久之后才有人小心移动身体,抬一抬坐麻的腿脚和屁股。

好几年之后,我在北大的小礼堂里听一场学生会组织的讲座,主持人用卡式录音机放出来的也是这样一段音乐。

十八九岁初次聆听的记忆太过深刻了,所以我听到一半时竟忍不住地全身颤抖,活像高烧之后接着而来的寒战。

那一次我记住了乐曲的名字:交响诗《沃尔塔瓦河》。

作者是捷克音乐家斯梅塔纳。

生而有缘

我的妹妹只比我小一岁。

很小的时候我们是生活在一起的,穿一样的衣服,扎一样的蝴蝶结,照片上看起来像双胞胎。

依稀还记得我父亲背上挂一个,胸前抱一个,在县中的校园里走来走去的样子。

妹妹六岁那年,姨妈因为不能生育,跟我母亲商量抱养我们中的一个。

我母亲很大方地同意,并且让姨妈自己挑选,姨妈挑中了我的妹妹。

妹妹小时候眉清目秀,的确比我可爱。

姐妹从此分居在两个县城,寒暑假我回老家才能够相见。

距离加深了彼此的思念,在我整个的少女时代,我们相处的状态有点像恋爱,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那种样子,想尽一切办法,寻找一切借口,从各自的家中溜出来,在井台上,巷弄间,甚至公共厕所里会面,塞给对方一粒黏糊糊的糖,几颗被手汗洇软的瓜子,再急急忙忙说上几句话,而后慌慌张张分手。

我姨妈的眼睛时时刻刻都粘在妹妹背上,她认为我的头脑复杂,心思缜密,跟妹妹见面的目的就是要策动她背叛养父母的家庭,弄成一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局面。

那时候我有点恨姨妈,常在背后偷偷骂她,认为她心胸太窄,很多年之后我才慢慢理解了她的特殊境况,觉得她对我的警惕和对妹妹的监控是一个悲剧性女人的必然态度,不这样盯着反倒奇怪。

有一年在老家过完春节,分手的时候妹妹送我一盒高粱饴软糖。

我没有上交给母亲,而是藏在枕头下面,每晚临睡前拿一粒出来,剥开糖纸,在嘴里吮上一吮,咬下米粒大小的一块,再用糖纸包好,放回盒中。

寒假距暑假有一百多天,我将天数除以软糖的粒数,得到的数字是多少天吃完一粒糖,刚好够上暑假回老家再见妹妹的面。

我想要每一天都享受到妹妹的甜蜜,她对我的浓浓的爱意。

不料一天母亲替我换洗被褥,发现了枕头下的秘密,母亲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无从知道,只记得她死活要我说出糖的来历,我紧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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