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赋税与徭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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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三国时期赋税与徭役介绍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三国时期赋税与徭役介绍

2、南朝“神不灭”与“神灭论”大论战

三国时期赋税与徭役介绍

  时期出现了部分在当时行之有效的税赋制度,比如曹魏的屯田、户调制,东吴的租、赋、算、税四大类,蜀汉的口赋、算赋,还有这一时期因战事而确定的徭役性世兵制度等,所有这些,都比之汉代有了一些变化。> >   东汉末年,各封建割据势力连年征战,出现了“用无常主,民无常居”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朝廷难以掌握确实的户籍,若仍按汉代赋税制度征收算赋和口赋,评定田地产量,收田租,显然已很难办到。> >   此时,已收编黄巾军余部30万人,占据中原腹地,“挟天子以令诸侯”。粮食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   当时的历史条件是,许城周围有大片荒芜的农田,而且黄巾军一般拖家带口,还带有许多耕牛。于是,曹操于196年颁布了《置屯田令》,开始大规模屯田。> >   曹操的《置屯田令》规定:“持官牛者,官得6分,百姓得4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虽然百姓地租负担较重,但较为安定的生产和生活,仍能被当时百姓接受。这一制度解决了军粮问题。> >   为保证长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曹操开始着手进行赋税制度改革。> >   204年,曹操发布了著名的《收田租令》,规定“其收田租亩4升,户出绢两匹,绵两斤而已”。这一改革实现两大突破,即把汉代的定率田税改为定额田税,把人头税改为按户征税。汉代田税曾经三十税一,一亩必须缴粮5升以上。> >   而曹操的改革不论产量高低,一亩只缴4升,田税不与产量挂钩,增产不增税,提高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流民纷纷归田,农业生产得以恢复。> >   汉代“人头税”算赋、口赋是按人头缴纳的,百姓要卖掉产品换钱缴税,时常受到商人盘剥。但曹操采取了户调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   根据与口赋、算赋制,家庭的人口越多,交的税费就越多,若税费太重或不合理,就会限制人口增长。而户调制只规定一个家庭所交的税费,不管人口多少,而家庭如果人口多,则劳动力就多,收入就会增加,自然刺激家庭想方设法增加人口。> >   曹操还规定除百姓纳税外,一般豪强地主也要缴纳田税、户调。同时,注重加强管理,规定正税之外,其他不得再进行征收。> >   曹操具有鲜明的赋税负担均平思想。他在《收田租令》开篇即强调:“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指出不可放纵豪强兼并,转嫁赋税负担,使百姓贫弱。> >   他将税负是否均平的问题提到治国强兵的高度,认为如果人民负担过重,贫富相差悬殊。他明确规定,赋税的承担者不仅是普通百姓,一般的豪强地主也要按照土地顷亩和户口分别缴纳田租户调,不可以使他们有所隐藏。> >   曹操还主张加强赋税的征收管理。实行租调制的法令颁布后,曹操强调依法办事,严格贯彻租调制。他不仅带头守法,向朝廷缴纳赋税,还大力支持地方官员依法征税,打击违法的豪强,并重用严于执法的官员。> >   曹操赋税改革使魏国民心归服,军队衣食充足,成为三国鼎立中实力最强的朝廷。> >   东吴赋税制度总体上继承汉制,但对汉制又有所创新。根据其征收标准和征收物不同,可分为租、赋、算、税四大类。> >   “租”主要为田租,按田亩多少与产量高低相结合的办法分等级征收,以实物缴纳为主;“赋”主要有算赋、更赋,计口征收,所纳多为钱币;“算”主要有算缗、算赀、户赋,主要是对商人、手工业者、居民等征收的财产税,多按财产的多少分等征收,用钱币缴纳;“税”主要有关税、盐铁税或专卖、酒税或专卖、市税等杂税,一般按货物的数量多少征税,以征收钱币为主。> >   东吴朝廷对年龄高者的家属、残疾者,当发生天灾、帝王登基等情况时减免赋税,这些减免措施或多或少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促进了农业和经济的发展。> >   三国时期的徭役主要是徭役性兵役,指以兵充役,士兵服徭役,或以民充兵,服屯戍之役。> >   三国时期实行世兵制度。世兵制是由一部分人户专服兵役、世代为兵,是保证地主阶级政治需要的一种兵役制度。除世兵制外,又用用募、收降、征兵补充军队,从少数民族中获得大量兵员。如魏的乌桓兵、凉州兵,蜀的叟兵,吴的山越兵等。> >   三国形成时期之初,沿袭东汉,主要实行募兵制。至建安年间,因长期战乱,逃兵增多,人口减少,募兵困难,曹操、、,都开始逐渐实行不同名目的世兵制,以确保兵源。> >   世兵制的诞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演变的第一步,是从两汉的征兵制,过渡到汉末的多种集兵方式。这种募征来的兵,服现役期限不再是征兵制规定的两年,而变为长期的以致终身的;当兵从尽义务,变成谋生的职业;服兵役由人人有义务,变为一部分人的职业。> >   建安后期,是演变的第二步。这时,兵士家属集中到一起居住,既留作人质以防士兵叛变,又便于管理;兵与民的户籍也由此分开,出现了兵户;当兵由及身而止,逐渐变为世袭。> >   兵户和世袭兵大量出现,成为时代的潮流,新的世兵制也就形成了。三国鼎立期间,世兵制已经发展成为魏、吴的主要兵役制度。> >   三国时期的世兵制包括4项内容:> >   一是兵士终身当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世代代为朝廷尽当兵义务。朝廷主要兵源,是兵士子弟。兵士不得解除世代当兵的义务,除非在作战中有突出表现,经过特殊手续批准,作为奖赏方可。> >   二是兵与民分离。兵士之家,即士家,另立专项管理的户籍,称为士籍。入士籍,不允许改为民籍。> >   三是兵士的家属,集中居住,集中管理。> >   四是为了保证兵士人口的再生产,士家在内部婚配,不与平民通婚。> >   与世兵制配套的还有番休制,又称分休制。> >   在曹魏,世兵制最为典型,并与质任制和错役制相结合。为保持固定的兵源和恢复发展生产,魏开始实行“世兵制”,把士兵及其家属固定为“军户”或称“士家”、“兵家”,与民户分籍登记,由专门机构管理。> >   曹操实行军户和民户分离。军户既要打战又要耕作,还可被任意集体迁移。为保障兵源,曹操规定军户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嫁给军户。> >   蜀汉也实行征兵制。蜀汉因为疆域和人口最小,所以世兵制虽然也有,但非主流,主要在部曲和少数民族中实行,作为征兵制的补充。> >   孙吴士卒家属一般跟随军队,由将领安排住地集中控制。孙吴政权是由江南本地和南迁的大族所支持而建立,所以不得不给他们好处。因此形成了东吴特有的世袭领兵权,即将军死后由儿子带领旧部属。> >   三国时期,军户当兵是世袭职业,作战经验丰富,作战技能提高,有较强的战斗力。世兵制吸收游民和流民,使之举户依附朝廷,从死亡线上找到安身立命之地,通过终身当兵和家属屯田解决生计,对他们是有利的。> >   世兵制通过以众将部曲的家属为人质,加强了对众将的控制,抑制了军中豪强拥兵割据的倾向,保证了军队的集中统一,对于结束群雄割据、形成三国鼎立和全国统一起了一定作用。> >   [旁注]> >   曹操(155年~220年)。沛国谯,即今安徽省亳州人。汉末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和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缔造者。为统一中国北方作出重大贡献,他的屯田制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史称“建安风骨”。> >   流民 又称流人、流亡、流户、流冗、流庸、流离、流者及盲流等,是我国历史上对于转徙四处的无业游民称呼,一般都是逃荒的农民,天灾、苛吏、土地兼并、战乱等都可能导致流民问题的出现。> >   乌桓 也称作乌丸。我国古代民族之一。乌桓族原为东胡部落联盟中的—支。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其族属和语言系属有突厥、蒙古、通古斯诸说,未有定论。公元前3世纪末,匈奴破东胡后,迁至乌桓山,遂以山名为族号。> >   叟兵 东汉、三国时叟人被征募为兵者。汉至六朝时今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部分地区有叟人分布,支系繁多,称蜀叟、叟、青叟、苏祈叟等。三国魏晋时曾与蜀国时战时和。魏、蜀征募为兵,战有勇,号称“叟兵”。叟兵作战勇敢。> >   山越 汉末三国时期分布于今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等省部分山区民众的通称。由于秦汉以来的民族融合,山越已与汉人区别不大。所以山越虽以种族作称谓,但实际上是分布于南方山地的族群混合体,其中有汉人成分,也有越人成分,故也称“山民”。> >   刘备(161年~223年),字玄德,根说是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即今河北省涿州市人。三国时蜀汉开国皇帝,谥号“昭烈皇帝”,史家又称为先主。他为人谦和、礼贤下士,志向远大,知人善用,以仁德为世人称赞,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 >   孙权(182年~252年),字仲谋,吴郡富春,即今浙江省富阳人,三国时东吴政权的建立者,谥号“大皇帝”,庙号太祖。在位期间,设置农官,实行屯田,促进了江南经济的发展。晚年在继承人问题上反复无常,引致群下党争。> >   部曲 魏晋时指家兵、私兵,隋唐时期指介于奴婢与良人之间属于贱口的社会阶层。部曲在汉代本是军队编制的名称,大将军营有五部,部下有曲。联称泛指某人统率下的军队。以后,部曲地位卑微化。在南北朝前期,主人视部曲为贱口,但并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   [阅读链接]> >   曹操在执法方面不徇私情。> >   曹洪是曹操的堂弟,家产万贯,他始终追随曹操建功立业。长社县令杨沛在组织租调制的实行时,支持曹洪的长社县的宾客拒不缴纳田租、户调。杨沛依法办事,断然把那些违法不交税的宾客“收而治之”。> >   曹洪得知这一情况后,急忙去找曹操,要求惩办杨沛。但杨沛毫不畏惧,并依法诛杀了抗税不交的宾客。> >   曹操听说这件事后,并不因为曹洪是自己的堂弟而责备杨沛,反而表扬了杨沛,后来还重用杨沛,封其为京兆尹。

南朝“神不灭”与“神灭论”大论战

   公元5世纪的形、神理论风波

  南北朝时期,南北对立,战争不断;南朝内部赋税、徭役、兵役的加重,官吏的贪污腐化,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使得人民与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南朝统治者为了消灭人民的反抗意识,进一步依靠宗教迷信作为麻醉人民的鸦片烟。佛教给人们虚构了一个来生的世界,宣称人死灵魂不灭,根据在生的善、恶,或入天堂极乐世界,或入地狱受各种痛苦;它要求人民放弃一切反抗,忍受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苦难,而把希望寄托于所谓“来世”。这正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他们也从佛教教义中得到了安慰,只要信佛,并且做些“功德”,来世就可以继续享受富贵荣华。因此,他们极力提倡佛教,到处兴建佛寺,铸雕塑佛像。佛教在南朝很盛行。在南朝,仅在首都建康城(今南京市)就有480寺;全境的寺院成千上万,僧众以百万计。  佛教的神不灭唯心主义哲学思想,遭到了当时以神灭论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者的反对。其中最著名唯物主义代表是范缜(450——515年)。《梁书·范缜传》:缜祖籍南乡舞阳(今河南泌阳县西北),祖琢之,官至中书郎;父蒙,曾为奉朝请,早卒。缜少孤贫,弱冠,拜当时的名儒刘瓛为师。他卓越不群,勤奋好学,深受刘瓛赏识。“既长,博通经术,尤精《三礼》。”由于“性质直,好危言高论,”不为朝廷所重,一直怀才不遇,穷困潦倒,25岁就白了头。35岁始起家齐朝宁蛮主薄,累迁至尚书殿中郎。大概就在他入仕前后,愤世黑暗与佛教的欺骗,于是研究汉魏以来,特别是杨泉、何承天等人的无神论和神灭论思想,对佛教唯心主义进行坚决斗争。永明七年(489年),笃信佛教的竟陵王萧子良大宴宾客,范缜在座上发言反对佛教的神不灭与因果报应。子良问:“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答道:“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坠,自有拂簾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范于粪溷之中。附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他的意思是:人们的富贵贫贱并不是前生注定或因果报应的结果,而是由不同的客观条件造成的。  “子良不能屈,然深怪之。”为了进一步展开论战,范缜乃以问答形式,著《神灭论》,论述其理。他指出:“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就是说,身体和精神是对立的统一体,精神(灵魂)从属于身体,身体存在就有精神(灵魂),人死了,精神(灵魂)也就随之消灭。又说,形体与精神是统一的,互为依存而不能分割的。他又举例说:精神就像锋利,形体就像是刀刃。离开了锋利就无所谓刀刃,离开了刀刃就谈不上锋利。没有听说刀没有了而锋利还存在的,岂有形体亡了精神还在的道理?从而,他作出了形与神关系的正确论断。  形神关系问题,是当时哲学上的一个关键性的理论问题,也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分水岭。范缜关于“形神相即”和形质神用的一元论体系,是我国古代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当时论敌提出:木与人既都是质,但是“木之质无知也,人之质有知也。人既有如木之质,而有异木之知,岂非木有其一,人有其二邪?活人和死人都有形骸,岂不是死人与活人都有知?”也就是说精神可以离开形体而单独存在。范缜解释说:人与木、生人与死人虽然都是质体,但是两者的本质属性不同,觉是人生的属性,无知是木和死人的属性属,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论敌又提出:既然生人之形有知。那么,“死者之形骸,非生者之形骸邪?”如此,死人也应有知,有灵魂。范缜辩解说:“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区已革矣,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之骨骼哉?”有如“荣木变枯木,(南北朝历史  www.cha138.com)枯木之质,宁是荣木之体?”即是说,由生人变死人,荣木变枯木,是一种质变,不能等同。“若枯即是荣,荣即是枯,应荣时凋零,枯时结实也。又荣木不应变为枯木,以荣即枯,无所复变也,荣枯是一,何不先枯后荣?要先荣后枯,何也?”“生灭之体,要有其次故也。夫欻而生者必欻而灭,渐而生者必渐而灭。欻而生者,飘骤是也;渐而生者,动植是也。有欻有渐,物之理也。”就是说,人由生到死,树由荣变枯,是自然一定变化的规律,生与死,荣与枯,两者既不同质,也不能反变和循环。这些有关物质的属性和事物发展规律的解释,进一步发展了当时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在“知”(感性)与“虑”,(理性)认识上,论敌们问道:“形即是神者,手等亦是神邪?”范答:“皆是神之分也。”又问:“若皆是神之分,神既虑,手等亦应虑也?”范答:“手等亦应能有痛痒之知,而无是非之虑。”“浅则为知,深则为虑。”  即是说,认识分为知、虑两个阶段,手等只有痛痒之知,而无是非之虑。他认为:“是非之虑,心器所主,”而“五脏各有所司,无有能虑者。”论敌们又问:“虑体无本”(即思维活动不必依赖一定的生理器官)。范答:“苟无本于我形,而可编寄于异地,亦可张甲之情寄王乙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由此可见,他发展了认识论。只是由于当时的科学不发达,他把人类思维的器官错误的以为是心。范缜在《神灭论》最后指责“浮屠害政,桑门蠹俗,风惊雾起,驰荡不休。”由于迷信佛教,“惑以茫昧之言,惧以阿鼻之苦,诱以虚诞之辞,欣以兜率之乐”之故,“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绝其嗣续。致使兵挫于行间,吏空于官府,粟馨于隋游,货殚于泥木。……惟此之故,其流莫已,其病无限。”  《南史·范缜传》载言:此论一出,朝野震动,肖子良急忙召集名僧和名士王琰等诂难之。但是,都无法难倒范缜。于是子良心生一计,以中书郎为诱饵,派王融去劝说范缜放弃神灭论,缜大笑道:“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这体现了他坚持真理的高尚品德。梁武帝是一个狂热的佛教徒,他对范缜的神灭论感到极度不安。取代萧齐后不久,即发动和组织对范缜的围剿。他在《敕答臣下神灭论》中,指责缜“违经背亲,言语可息。”  并对缜挑衅说:“欲谈无佛,应设宾主,标其宗旨,辩其短长。”据《弘明集》记载:天监六年(507年),他亲自组织朝贵64人,先后写出75篇文章,围攻范缜的《神灭论》。其中有尚书令沈约的《形神论》、《神不灭论》,东宫舍人曹思文的《难〈神灭论〉》、《重难〈神灭论〉》等,光禄大夫萧琛的《难〈神灭论〉》等,这些文章都拿不出驳倒《神灭论》的有力论据;而辅国将军韦睿等人的文章更出其右,他们只是按梁武帝的旨意,用“异端”、“外道”、“妨政”等大帽子去企图压服范缜,这当然也毫无用处,曹思文后来在上奏中也承认:“思文情识愚浅,无以折其锋锐。”梁武帝无奈,最后只得以范缜“灭圣”、“乖理”等钦定罪名,来结束这场辩论。  范缜的《神灭论》为我国古代的唯物主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缺点:首先,他是站在儒家立场上反对佛教的,因而对儒家经典中提到的鬼神观不敢公开反对;其次,他没有揭露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剥削本质;最后,他还把形体分为“圣人之神”和“凡人之神”。这些,都是受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的结果。因此,他还不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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