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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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阶制度
清朝官阶制度
一、清朝内阁与军机处的设立
1。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废除
清统治者入关前,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由八旗的诸王和总理旗务大臣组成,凡朝廷的军国大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这说明,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满洲贵族控制朝政、维护自己利益的特权机构,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发生矛盾和冲突。所以清王朝统一中国后,封建皇帝便通过允许蒙、汉大臣参加议政和设立内阁等办法,逐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并最终于干隆五十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内阁的设立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为皇帝进讲等。内三院设大学士、学士等,可参预国家机要。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加殿阁头衔,满汉各半。并且仿照明朝制度,规定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开始时,由于规定大学士仅为五品官,至使内阁的权势反而低于原内三院。但是由于清朝皇帝利用内阁抑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势,使内阁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雍正时,内阁大学士的官位品级升为正一品,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了。不过,自军机处成立后,取代了内阁的许多职权,内阁官员也只是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了,这时的“大学士”也成了文臣的一种荣称。
3。关于南书房
南书房在干清宫的南庑,原是康熙皇帝读书之处,后来又选召翰林等官入内当值,称为“南书房行走”。康熙皇帝在闲暇时,便由他们陪侍赋诗作画等,进而参预机务,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不过,南书房只在康熙帝时才具有这种特殊地位。
4。军机处的设立
雍正七年(1729年),正值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部作战,为了能及时处置军情,遂在内廷设军需房,直接转达前线军情及皇帝旨意,这样既可省去内阁的复杂手续,而且不易泄密。后又称军机房,雍正十年(1732年)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其职权也扩大为参预全部军国大政。由于军机处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使得皇权专制达到最高峰,所以尽管它不是正式官署,却一直保留下来,并在清朝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军机处设军机大臣,称为“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无定员,多者六、七人,一般以特选的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充任,清末也有亲王入选。领班的军机大臣叫作“首揆”。
军机大臣在军机处轮班值日,准备皇帝随时召见,商议军国大政。军机大臣也要根据皇帝意见拟定谕旨,发布到有关部门,叫作廷寄。当时,内阁发出的各种文件叫“明发”,相比之下,军机处的廷寄较明发具有勤、速、密的突出特点。
对于资历浅的军机大臣,授予“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其地位稍低,班次在后。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主管军机处的日常文书工作、撰拟谕旨、文稿等。
二、其它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掌,如六部、九卿、五寺、二监等,都和明朝一样,只是理藩院为清朝所特设。
理藩院,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专门掌管蒙古、西藏及新疆各地少数民族事务。此外,理藩院也分管部分外交、通商事务,如设俄罗斯馆等,直至咸丰时才把外交、通商等职掌划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三、清朝的都察院
清朝的都察院同明朝一样,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正、副长官。明朝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在清朝归并入都察院。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十五道监察区,都察院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分掌稽核各道的刑名案件等,并且有权稽察在京各衙门事务。
都察院还在京城设五城察院,分东、西、南、北、中五城,每城设一衙门,以巡城御史为长官,专察京城地方的机构和官员。
此外,清朝督察院还设有宗室御史处,专门稽察宗人府事务;设稽察内务府御史处,专门稽察内务府事务。
四、清朝的地方官制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对于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称三大宪。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干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
省下设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此外,顺天府和奉天府,分别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
还有与府同级的直隶州,直属于省,以知州为其长官。有属县。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直属于省,以同知、通判为长官。府下设县和散州。县是地方行政的基层组织,长官为知县。散州多是因地而特设的,也以知州为其长官。
五、清朝末年的官制改动
清朝后期,西方帝国主义闯进了中国的大门,他们借口通商,一步步侵夺中国的主权。这时一些人想通过变法维新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新的形势迫使清政府对封建的职官制度不得不做某些调整。政府部门有增有减,有的改名。但是已经丝毫不能挽回整个封建制度的垂死命运了。
六、清朝的爵禄品级和官员服饰
1。清朝的封爵
清朝的封爵分为王爵与世爵两套。王爵也称为显爵,是封给满族宗室的,最初为十二等,干隆时增为十四等。当然表中出现的只是体现了名号上的等级差别,并非实指。另一套世爵是封给功臣贵戚的。这些爵位中,有的又再分为一、二、三等。清朝取消了勋,有些勋名用于爵名了。
清朝文武官员都分为九品,每品有正、从,共十八级。清朝的文武散官官阶也是十八级。由于品级的不同,朝廷授官的规格、使用的授予文书形式也不同。
3。清官的俸禄和服饰
清朝官员无论满汉、文武,其俸禄一律按品级定高低,以俸银和禄米发给。在外武官不支禄米,折合薪银发给。官员们除了正俸外,还有皇帝赏赐的“恩俸”以及养廉银等。
清朝官员的服饰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官员的服色不分品级,只有皇子和特别赐允的亲王、郡王可用金黄色,百官袍服一般为石青色或绀(深青带红)色。清朝官员服饰的重要区别在于“顶子”和“补子”。顶子是指帽顶上的帽珠。不同品级的官员,所用帽珠的质料也不同,当官员被罢免时,首先要摘去头上的帽子,因为帽珠是他的身份的重要标志。清朝官员在袍服外面要罩一件襟褂,叫作补褂。补褂的前胸和后背各有一块绣成的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的图案是文官为鸟类,武官为兽类;御史监察系统的官员则不分官品,都绣獬豸(xièZhì),因为传说这种神兽能辨曲直。
此外,清朝高级官员帽顶后面还拖着一束孔雀翎毛,称为花翎。翎上的圆圈状花纹叫眼,于是又以眼的多少显示等级,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
自唐朝以来,明黄色(淡黄)成为皇帝的专用颜色,这是出于五行说以中心属土,色尚黄的理论。
由于清统治者信奉佛教,佛教的念珠也影响了清朝官员的服饰。清朝规定,官员在穿朝服时,都要在颈项上佩带108颗圆珠,称为朝珠。不同品级官员的朝珠质料与穿珠丝线的颜色也都不同。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明朝历史 明朝的官阶如何划分
明朝的官阶如何划分?
明朝朱元璋制定了“一品玉带,二品花犀,三品金花,四品素金,五品银花,六七品素银,品乌角”的详细规定。
明朝官阶九品,制作出的服装也如官阶。九品官制奠定以后直到明初,官员的品级只能从服饰的颜色及图案花纹上区别。如明代官服,一至四品绯色,五至七品青色,八、九品绿色。其图案花纹,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其次是越往下越小。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搭花,径二寸。四、五品小杂花,径一寸。六七品小杂花,径一寸。八品官员以下无花纹。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始定补子制度。补子就是一块缝在胸前的布,上面绣上各种花纹。公、侯、伯、附马的补子绣麒麟白泽,官员是文禽武兽。一品文官绣仙鹤,二品是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以下是鹭鸶、黄鹂、蓝雀等。武官一二品是狮子,三四品为虎豹,五品是熊,六七品是彪。
明朝官阶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宗人令、宗正宗人、左右都督。
官阶: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勋位:文官叫左柱国,武官叫右柱国。
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和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以及都督同知。
官阶: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勋位:文、武官都叫柱国。
正二品:
太子太师、少傅、少保、六部尚书、都御史、都督佥事、正留守都督指挥使、衍圣公。
官阶:文官初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武官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勋位:文官叫正治上卿,武官叫上护军。
从二品:
布政指挥同知。
官阶:文官初授中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武官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勋位:文官叫正治卿,武官叫护军。
正三品:
太子宾客、侍郎、副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卿、太常卿、檐事府尹、按察使、副留守都指挥、佥事指挥使。
官阶:文官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武官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勋位:文官叫治资尹,武官称上轻车都尉。
从三品:
光禄、太仆、参政、苑马卿、运使、留守指挥同知卫、指挥同知宣慰使。
官阶:文官初授亚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武官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勋位:文官叫治资少尹,武官叫轻骥都尉。
正四品:
佥都御史、太仆、通政太常、苑马少卿,少詹太常、京府丞副使、鸿胪卿、知府卫指挥佥事、宣慰同知。
官阶:文官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武官初授明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勋位:文官叫赞治尹,上骑都尉。
从四品:
祭酒、参议运司、宣慰副使、宣抚。
官阶:文官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清大夫;武官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勋位:文官叫赞治少尹,武官
称中骑都尉。
正五品:
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春坊的大学士、翰林学士、庶子通政参议、大理寺丞、尚宝卿、光禄少卿、太医院使、郎中钦天上
林监正、寺中宗人经历、按察佥事府同知、长史、仪卫正、正千户宣慰佥事、宣抚同知。
官阶:文官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武官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勋位:文官叫治少尹,武官叫骁骑尉。
从五品:
侍读、侍读学士、谕德洗马、尚宝、鸿胪少卿、员外、五府经历、知州、运副、正提举、京府判、卫所镇抚、副千户、仪卫副、招讨使、宣抚
、副安抚使。
官阶:文官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武官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勋位:文官叫协正庶尹,武官叫飞骑尉。
正六品:
大理寺正詹事丞、中允侍讲、侍读、司业、太常、都察院留守、尚宝司丞、大仆寺丞、京知县、司都司经历、通判、上林钦天监副、五官正、
太医院判、兵马指挥、断事百户典仗审理、正神乐观提点长官、副招讨宣抚佥事。
官阶:文官初授奉直郎,升授承德郎;武官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从六品:
赞喜司直郎、修撰、光禄、鸿胪寺丞、大理寺副署正、京府推官、布政司经历、正理问、运判、州同知、正提举安府副长官。
官阶:文官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目:宣德郎;武官初授忠显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正七品:
都给事中、编修、监察御史、大理评事、行人司正、五府都察院留守、司都司都事通政、司按察司经历、太常博士、典簿、兵马副、营膳正、
京县丞、府推官、知县、副断事审理、副安抚佥事、蛮夷长官。
官阶:文官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称:宣义郎;武官初授忠靖校尉,升授忠勇校尉。
从七品:
检讨给事中、中书舍人、行人司副、光禄典簿、署丞詹事、太仆主簿、京府经历、灵台郎、祠祭署奉祀、州判、副提举、问卫运司宣慰经历、
布政司都事副理、蛮夷副长官。
官阶:文官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武官初授敦武校尉,升授修武校尉。
正八品:
国子监丞、行人部院司照磨、五经博士、通政司卫、按察司运司知事、京县钦天监、主簿、御医、保章正、协律郎、营膳副、王府典膳奉祀等
所正府经历、县丞。
官阶:文官初授迪光郎,升授修职郎;武官没有正八品以下的官阶。
从八品:
翰林典籍、光禄事监事、典簿博士、国子助教、鸿胪主簿、京府运司知事、挈壶正祠祭署祀丞、布政司照磨、王府典膳奉祀等所副宣抚经历、
知观。
官阶:文官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
校书、倚书、国子学正、部院司检校、鸿胪署丞、上林典署监候司历、营膳丞、各馆局大使、京府照磨、赞礼郎、奉銮府、县主簿、宣慰安抚
知事。
官阶:文官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
待诏、詹事、上林录事、司谏通事舍人、正字司务、国子学录、国子典籍、鸣赞序班、韶舞司乐、五官司晨、漏刻博士、京府检校、京县典史
、院司卫州所各吏目、内外教授、府照磨、司狱、巡检、驿丞、各大使副使、僧道阴阳杂职。
官阶:文官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
未入流:孔目、国子典馆、儒学正、教谕、训导长官、司吏目、府检校、县典吏等。
明朝的官阶制度
明朝的官阶制度是沿袭汉唐两朝而有所损益的。洪武三十年起罢“丞相”位不设后,中央政治的大权,从此旁落“尚书”六部。但“殿阁大学士”仍为皇帝的备用顾问,帝自操大威之柄,故集权归于皇帝一人。
其实大学士在明初时也是鲜有能参决朝廷大事的,这一点上恐怕与我们的现在想象有所距离。因为时纠劾职责属“都察院”管;章奏达送属“通政司”管;平反审案属“大理寺”管;武备属大都督府管(隶属兵部)。由此而引成了文、武平行的两线不同官阶制度,大体上以吏、户、兵三部为重。明初时“都督五府”皆为元勋宿将领之,但永乐年间设“军监”以后,武将从此不能自大焉。嘉靖年间中叶,内阁大臣才而见重。
1、宗人府,设“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五人并列一品)。因掌管皇家九族的所有重大事务(包括立太子、封皇后、立王世子、废贵妃等),为所有职官中的第一。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为“宗人府”。初多以亲王领之,后也以勋臣摄事。属下设有“经历司”、“经历”(正从五品)等职。
2、三公三孤,设“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皆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皆从一品)。因掌佐天子的经邦宏略等,位居无上之尊。后略有息变,但基本都为公、孤六全。
3、太子师傅保,即“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皆从一品);及“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皆正二品)。因以掌教太子教谕为职责,太子即位时,多被升为三公三孤。下还设有“太子宾客”(掌礼赞,正三品)等职务,一般称作“东宫”。
4、六殿阁大学士,分别为“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及“文渊阁”、“东阁”共六位“大学士”(并列正五品)。主掌诏、诰、制、册文、书、符、令、檄等文的起草;及诸司达上的题、奏、表、讲章、书状、文册、揭贴、制对、露布、译等审修;充会试考官、殿试读卷;修帝传实录、国史、地志时任总裁。因常侍天子于殿阁下,为避宰相名,又称“内阁”。大学士即太祖时的“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各一人,正一品);后置左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下置“左右司”,设有“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都事、检校”(正七品)、“照磨、管勾”(从七品)等官;“参议府”,设有“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断事、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等官;“都镇抚司”,设有“都镇抚”(正五品)等官;“考功所”,设有“考功郎”(正七品)等官。洪武七年设“中书舍人”。九年汰平章、参知两政事,十三年罢中书省。十五年仿宋制设大学士,建文时改称学士,仁宗时复名大学士,嘉靖时复宰相辅臣地位,朝班位列六部尚书之前。
5、尚书六部,分别为“吏、户、礼、兵、刑、工”。各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下置“司务厅”,设“司务”二人(从九品);“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吏司,各设“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官员。其中吏部掌全国官吏的各类事务,主要有“选授、封勋、考谍、催督、稽缓、勾销、簿书、文选”及“封爵、袭荫、褒囎、吏算”等类。其它各部所设基本大同小异,只是按部的性质在名称上有所区别而已。
“袭荫特恩制”宋朝就有,明朝时,正一品的官员儿子,可直接获得正五品的特封。一般三品以上的官员就可称为“显官”,五品以上的官员已可获“诰命”,六品以下的官员之能授“敕命”。其中曾祖父的孙子、父亲的儿子,其官被封为“公、候、伯”者时,该祖或父,亦被视为一品官员。
文散官的官阶设有四十二级之多,故其职位、待遇、荣誉、封号等,都是不一样的。单命书的幅数与卷轴就不一样。如一品官员是三代四轴,其轴为玉(注:这里的“代”是指上代,“三代”即其上辈父、祖父、曾祖父三代,加命官自己,共可得四轴命书);二、三品的官员是两代三轴,前者为犀角轴、后者为鎏金轴;四到七品的官员只能享一代两轴,而且只能以牛角之类作为轴头。
明朝时,“大夫”的称呼已很多,但凡获大夫称号的,一般均为五品及以上的官员。如正、从一品官员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地位最高);“资善、资政、资德”这“三资大夫’,为正二品官员的标志;“中奉、通奉、正奉”这”后三奉大夫”,为从二品的标志;“嘉议、通议、正议”这“三议大夫”,为正三品的官员;“亚中、中、大中”这“中三大夫”,为从三品的官员;“中顺、中宪、中议”这“前三中大夫”,为正四品的官员;“朝列、朝议、朝请”这“三朝大夫”,为从四品的官员;“奉议、奉政”大夫为正五品,“奉训、奉直”大夫为从五品(简称四前奉大夫)。也就是说该官员一旦获得大夫头衔,其相应的官阶至少是从五品。一般进士出身、翰林院官员等均可获得五品官位,但一生中未必一定能获得大夫级的封衔(即荣号)。
“郎”类官位只授五品以下官员,如正六品为“承直郎”,升“承德郎”;从六品为“承务郎”,升“儒林郎、宣德郎”;正七品为“承事郎”,升“文林郎、宣议郎”;从七品为“仕郎”,升“征仕郎”;正八品为“迪功郎”,升“修职郎”;从八品为“迪功左郎”,升“修职佐郎”;正九品为“将仕郎”,升“登仕郎”;从九品为“将仕左郎”,升“登仕佐郎”。
“命妇”亦分九类,命妇就是官员的夫人或母亲,一般七品以上官员才有可能获封。最高为“国夫人”,其公爵者妻子,可封曰为“某国夫人”;其次为候或伯的妻子,可封称为“候夫人”、“伯夫人”;其下是“一品夫人”、“二品夫人”;三品官员的妻子可封为“淑人”;四品的为“恭人”;五品的为“宜人”;六品的为“安人”;七品的为“孺人”。如因其子孙贵、或夫已死者,则加“太”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夫人”一词其实是不能乱称的,明朝时,只有二品以上的大官妻子或其母亲,才有资格获得“夫人”或“太夫人”的称号。
“文勋官”分为十类:正一品可称“左右柱国”;从一品称“柱国”;正二品称为“正治上卿”;从二品称“正治卿”;正三品为“资治尹”;从三品为“资治少尹”;正四品为“赞治尹”;从四品为“赞治少尹”;正五品为“修正庶尹”;从五品为“协正庶尹”。故代的勋号一般是封给有建功立业人的,故在春秋战国时,常以青铜鼎、爵器的铸成,来记录功勋的过程。不过到明朝时,可能是就纯称号而已,但从中我们还可以分辨出《周官》以来的大略遗韵(即公卿、令这“三官”首长制)。
考功原为夏制,历经汉、唐以来,应该说是更加完善了。明朝时,三年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评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种,不称职者黜迁之。其时京官会遭六年一察,外官则需三年一朝。永乐元年朝廷变异,北京先置设“北京行部”,设尚书两人、侍郎四人、行人等。后来朝廷分置于北京,从此朝官就成为两套班子了(即南京和北京均为京都)。正统六年时,北京方去“行在”两字,南京则加“南京”两字,从此北正南副两京都正式移位。
户部分为“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注:即后来的天下十三省),各以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负责。文武官皆以岁禄俸支为制,正一品为一千另四十四石粮食一年。至从九品时只有六十石了,而未入流者(即无品吏员)皆为三十六石一年。明朝时已有银票通行,已可米与钞本折兼支。
礼部,主要分掌“仪制、银印、祠祭、给赐、精膳、邦礼”等事务。其中印的尺寸、纽式、文字等都有规定,如“将军印”规定为二寸三分见方,厚九分,柳叶篆文,虎纽等。其中内阁、将军府、宗人府、五军都督府俱为正一品的银印;六部、都察院、各都司、“衍圣公”、“张真人”、“中都留守司”等职,俱为正二品的银印;各布政司为从二品的银印。
从官府的印品中,我们是可以看出明时职务的设立及地位变异情况的。如“后赐衍圣公”三台、“顺天、应天”两府、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京卫、按察司、各卫,俱为正三品印(注:二品官以下均为铜印);苑马寺、宣慰司、太仆寺、光禄寺、各盐运司,为从三品印;鸿胪寺、各府,正四品;国子监、宣抚司,从四品印;翰林院、左右春坊、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六部各司、宗人府经历司、王府长史司、各卫千户所,俱正五品印;司经局、五府经历司、招讨司、按抚司、俱从五品。
位居六品的官位大多是院、寺、监、都、卫、部司下的司署与卫百户所,但也有特别的部门设置,如有一个“五城兵马司”为正六品印;大兴、宛平、上元、江宁四县,也是正六品的署印;持六品印的还有“僧录司”和“道录司”,可见明朝时的宗教地位不低。六科行人司、寺下典簿厅、中书舍人、各县、司下经历司类,大多属七品官署。其它各类厅、所如“博士厅”、“照磨所”等属八品印官署。
九品印所涉及的范围已极广,如寺下狱司、内府钞库、御马草仓、会同馆、颜料局、文思院、府卫儒学、税课司、阴阳学、道纪司、巡检司等均是。不过九品铜印也还是蛮大的,其方仍有一寸九分,但厚却只有二分二厘了。九品以下为“不入流”的单位,如各州县儒学、仓库、驿递、闸坝批验所、抽分竹木局、河泊所、僧道会司等都是。它虽属国家所有,但没有品的级位。不过仍有“铜条记”为印证,而且也有规定的尺寸。
直纽的印文按不同等级分为“九叠篆”或“八叠篆”,如果没有理解错误的话,那么这些明朝的官印印文,应该与书画作品中的那些石刻印文是大不一样的。外国(附从国)王者也有明朝的统一官印,分为金、镀金、银三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官分爵位、职位、权位三种。爵以荣誉显,最高为王、公,次为候、伯,均称国;职以事务分,最高为一品官,任职于丞相、大学士等;权以掌印显,最高为皇帝的玉玺,次为王国的玉玺。
兵部是军队事务的标志,在明朝,军队均为兵部总管。武官分为六品十二勋级,正一品为左右柱国,从一品为柱国;正二品为上护军,从二品为护军;正三品为上轻骑都尉,从三品为轻骑都尉;正四品为上骑都尉,从四品为骑都尉;正五品为骁骑尉,从五品为飞骑尉;正六品为云骑尉,从六品为武骑尉。其它均为散阶,共分为三十阶。
正、从一品武将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昭武将军;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武信将军;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六品为校尉官,正六品初授昭毅校尉,升授承信校尉;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武将岁凡六选,有世官、流官之分。世官九等为一、指挥使;二、指挥同知;三、指挥佥事;四、卫镇抚;五、正千户;六、副千户;七、百户;八、试百户;九、所镇抚。皆有袭职,其替职待遇中,幼子有优给。所以将军所镇之处,往往是父子兵军政世袭。一般来说,“将军”及“校尉”都是军队的标志及地位荣号;“军府”则相当于地方府;“卫署”跟地方县署大体同级;“千户”已可为城;“百户”多称为“镇”。
“流官”的概念与“世官”是大不一样的,由于常涉及到地方的安危,在文学作品中出现较多。流官则分为八等,一、左右都督;二、都督同知;三、都督佥事;四、都指挥使;五、都指挥同知;六、都指挥佥事;七、正留守;八、副留守。由于都督之类常是跨越地府范围管理军队(如明前有的大都督都五州一上军事、有的都督都一州五郡军事),所以在概念上,要比地方的郡府官大得多。流官职位一般多从世官中升授(相当于从边关调往内地),但也常用武举人才(如武进士)。只有少数能获特恩的流官,有时也能直接成为世官。
军政也有考试,一般五年一考。战功则分为“奇功、头功”两等;“首功”四等一般用于边事;“土司”之官(即少数民族地区)也有三至七品之官、分为九等,但一般皆无朝廷岁禄。
刑部、工部的官位设置,大体与吏部、礼部类同,区别的只是名称而已。
6、都察院,即皇家的监察机构。自秦朝起设御史台以来,各朝各代基本都没有断过。所不同的只是名称不同、职位不同、人员配备不同、待遇不同。明朝以“都察院”为朝廷对全国的监理总纲,根据十三道地区数,分设十三个都院使司。共设御史一百十人,相当于汉时的九十八郡国加后来的扩展范围。明朝的都御史制自吴元年起置御史台,初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监御史(正七品)。洪武十五年更置为都察院,改“察院监御史”为“监察都御史”(正七品)八人监十二道,“分监察御史”每道三至五人(正九品)。不过每道设有铸印两枚,一枚文为“绳愆纠缪”,一枚为“某道监察御史印”。明朝由于给监察御史的品级太低,故后来太监当道、插手内外政。
7、詹事府,即皇太子的府邸。设有詹事(从二品)、少詹事(正三品)、府丞(正四品)、通事舍人(正九品)等职。后来春坊也归入詹事府管,设有左右春坊大学士、庶子、谕德(正五品)、赞善(正六品)、司谏、正字(正九品)等等。不过太子府的培养职事很重,如监国、抚军、出征、朝会等国家大事,一般都会有尚书、都御史等重臣兼教习之。
8、翰林院,文化及教育单位;也常备为皇帝顾问。设学士一人(正五品),博士九人(正八品)等。其中博士一职可世袭,其中学士一职备为皇帝顾问。侍读、侍讲(从五品)的职责掌经史讲解;博士治书学;史官(修撰正六品、编修正七品)掌国史;庶吉士读书于翰林院;学士掌教授;侍书(正九品)管理书籍;待诏(正六品)应对皇上问题;孔目(未入流)掌文移等等。不过明初时翰林学士为正三品;侍讲、直学士位四品官。后来翰林身份渐高,凡六部尚书、侍郎两职,必须兼翰林学士;崇祯七年,推官、知县也必须为编修、检讨(从七品)衔。
庶吉士是升官的进修部门(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党校),洪武初设六科庶吉士(即尚书六部);十八年,以进士出身凡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侍者,也称为庶吉士;永乐二年,始定为翰林院庶吉士,选进士(即会试合格)中文学优等者及善书者为之。三年一试(即殿试),其留者二甲(榜眼)任职于编修;三甲(探花)授为检讨(从七品);不得留者,则为给事中、御史、或出为州、县官。宣德五年,才始命学士去教习庶吉士;万历以后,掌教者专以吏、礼两部的侍郎任教师等。
翰林院管理的范围也很广,初有弘文馆学士、秘书监、起居注(即记录皇帝的起居日事)、国子监祭酒、司业等职。后又设立国学,改设博士五人(正八品)、六堂助教十五人(从八品)、学正十人(正九品)、学录七人(从九品)等。时国家规定,凡举人(乡试即省试合格)、贡生(已有秀才资格而又考进国子监读书的)、官生、恩生、功生、例生、土官、外国生、幼勋臣、勋戚大臣子弟,均可入国子监深造。岁终考校有幸者,其文册会直接选送皇帝过目(注:能获特恩机会)。翰林院的“衍圣公”(正二品)一职,则只能是孔氏世袭。
9、礼仪四寺,它们分别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各设正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两人(正四品)、寺丞两人(正六品)等。其中太常掌祭祀总务,各坛、庙、殿、陵等处都有祭署;光禄掌祭物;太仆掌马事;鸿胪掌宾事。
10、尚宝司,为特殊的一个部门。因掌宝玺、符牌、印章等事,为内宫的重要部门之一,多由太监宦官掌领。设卿一人(正五品)、少卿一人(从五品)。旧有传世宝玺十七枚,嘉靖时增制了七枚,共计二十四枚。它们分别为“皇帝奉天之宝”(唐宋传玺),专用于祭祀天地;“皇帝之宝”,用于诰、赦行文;“皇帝行宝”,用于册封、赐劳;“皇帝信宝”,用于诏亲王、大臣、及调兵;“皇帝尊亲宝之”,用于上尊号;“皇帝亲亲宝之”,用于谕亲王;“天子之宝”,用于祀山川、鬼神;“天子行宝”,以封外国及赐劳;“天子信宝”,招外服及征发;“制诏之宝”,用于敕书;“广运之宝”,用于奖励臣工;“敬天勤民之宝”,用于敕谕朝觐官;“御前之宝”、“宝章经史之宝”、“钦文之宝”,用于图、书、文史;世宗增制“奉天承运大明天子之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猎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七种。
“金牌”也有定制,号字为“仁、义、礼、智、信”五种。其中仁者形龙,只有公、候、伯、驸马都尉才能佩之;义形为虎,勋卫指挥佩之;礼形麟,千户佩之;智形狮,百户佩之;信形云,将军佩之。
“兵符”夏即有之,《史记》有“皇帝合符釜山”之句,这里的符,就是兵符意思。明朝“半字铜符”有四种,分别为“承、东、西、北”四字。巡者持左半,守者持右半,合契为察焉(注:只有巡守城的侍卫官才能有之)。
“令牌”之号六:“申”字给金吾诸之警夜者(注:即宫卫);“金、木、水、火、土”字给五城警夜者(注:京城及大兴、宛平、上元、江宁四县城,合称“京都五城”);铜牌号曰“勇”,以稽守卒。
“牙牌”是廷臣的标志(即笏),夏周以玉,约唐朝时,因西胡贡品象牙较多,或才改为牙制。牙牌亦以五等分,以察朝参之人。其中公候伯曰“勋”;驸马都尉曰“亲”;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司曰“乐”。
另有祭牌、双鱼铜牌、善牌、使牌(注:一般亲王之藩、文武官出镇抚使、行人通达使命等用之。但御史出巡察时给印,事竣交还)等。
11、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等百事。他们的地位虽然不高,但是职威却很重。因未任何一个官员如经他们的稽劾后,麻烦就会很多。他们的奏章往往可直达天子上聪,相当于皇帝的眼睛。明朝时设有“都给事中”六部六科各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七品);“给事中”六部六科总四到十人不等(从七品)。
12、宦官十二监,每监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十二监下为四司、八局,总计有二十四个衙门。各衙都有“令、丞、奉御、内史、典簿”等职(四到九品),与我们想象中的太监(即去势男侍)有些不一样。另有女宫六局。
附:武备编制
明朝初都南京以后,永乐年间迁都北平,由此形成了历史上常有的正副两京制度(如秦、汉、唐三朝以西安与洛阳同时为京;元朝时有东西南北中五京之都)。永乐始元后北京被称为“顺天府”,后为正京都;南京被称为“应天府”,后为副京都。由于永乐朝是在王畿的基础上强武为帝的(即篡位性质),所以形成了历史独有的南北两京两套朝官班子制度。他们的品佚相同,只是南京的朝官,俱前缀“南京”两字。所以武备上也是南北两京为同时的中心,从京师到郡县皆以卫所为军驻地的标志。
其时全国军队被分“内、外两统”。外统谓之“都司”,内统谓之“五军都督府”。上十二卫属“天子亲军”,征伐时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队领之。后来卫所之兵疲于藩上,京师之旅困于战役,这就是军队“亲卫制”的不足之处了。总体上,军的性质有“京营、直军、卫营”三种,其中京军地位最高亦称“元帅府军”,并以“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内外置大、小场分教四十八卫卒;都督五府,分掌“前、后、中、左、右”五军。洪武四年,京军总数约为二十万七千八百人。
卫军制,是朱元璋以元集庆路为吴王时改过来的。时诸翼“统军元帅”有十七,朱元璋改为“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这十七“亲军指挥使司”。下设“指挥”(领兵五千人)、“千户”(领兵一千人)、“百户”(领兵一百人)、“大旗”(领兵五十人)、“小旗”(领兵十人)。
天下大定以后,大略以各郡县为一卫所;洪武三年,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卫为“都卫”;复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为四“都卫”;八年改南京的“京留守都卫”为“留守指挥使司”,置“北平、陕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疗东、河南”十二“都指挥使司”;十三年析“大都督府”为左军、右军、中军、前军、后军为“五军都督府”,分天下驻军为“都司”十七个、“留守司”一个、“内、外卫”三百二十九个;“守御千户”(与卫同级)六十五个。其中上十二卫(即天子亲军)都有冠号名称,它们分别为“金吾前后卫、羽林前后卫、府军中及左右前后卫、虎贲左卫、锦衣卫、旌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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