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的残酷与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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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清朝文字狱的残酷与荒唐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清朝文字狱的残酷与荒唐

2、康熙一生四大暴行之文字狱,无辜残酷屠戮文人

清朝文字狱的残酷与荒唐

 清朝文字狱的残酷与荒唐

  中学历史课本里的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让许多现代中国人都知道了清朝康、雍、干三朝实行文字狱的严酷与荒唐。而尚未广为人知的是,这严酷与荒唐既源于专制帝王的残暴,也源于某些士人的无耻、贪婪、诌媚,或是迂腐与懦弱。

  1失明庄廷鑨约十八名士修《明史》,清初文字狱之肇端

  专制王朝的统治者们有一个共同的癖好,都喜欢篡改历史、钳制舆论,而满清王朝尤甚。因为他们“作为外族统治者,如何抹去残酷屠杀的可耻记录,如何修改对自己不利的记载,如何证实其统治中华的合法合理,这一切,绝对要求舆论统一律的。”(李国文《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所以,康熙二年(1663年)的庄廷鑨私刻《明史》案,也就成了清初文字狱的第一案。

  庄廷鑨是浙江乌程(今属吴兴)南浔镇一富户的儿子,一些文章上说他是一附庸风雅“富而好名”的财主,其实他也是一个读书的士人。据《明朝庄氏族谱引略》记载,庄家不仅是当地闻名的豪门大户,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和庄廷鑨本人,都是贡生。贡生,是科举时代,从府、州、县的秀才中挑选出的成绩优异者,升入京城国子监读书的人,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所以叫贡生。可见庄廷鑨并非只是个土财主,庄家父子都喜读经史子集,在当地不仅有钱也很有些名气,否则也就不会闹出后来差不多是满门抄斩的清朝第一文字狱“明史案”了。

  庄廷鑨15岁就去了北京,进了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可是很不幸,他19岁时身患重疾,结果病是治好了两眼却失明了,庄廷鑨成了一个盲人回到了家乡南浔,虽然两眼看不见了,他仍然让人读书给他听。

  庄廷鑨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同乡,是明朝的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明熹宗的重要辅臣,名叫朱国祯。朱国祯晚年遭奸党弹劾,不得不辞官归隐家乡,专心文史。他悉心搜集大量史料,编撰出一部“明史”,但还没有付梓印刷就去世了,留下尚需整理的稿本。此时明朝还未亡,因此这部“明史”也就不是完整的。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其子孙不孝,卖完了家产,最后竟打算把朱国祯的这部书稿以一千两银子的价格向外出售,庄廷鑨听说此事后让父亲将书稿买下。就在门客给庄廷鑨读书稿的时候,一天他突发奇想:自己读了这么久的圣人之书,现在虽双目失明,但也不能枉过一生啦。他想到了司马迁虽受宫刑却写出了名垂千古的《史记》,又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启发,既然左丘瞎了眼都能写出千秋拜读的史书《国语》,我庄廷鑨为什么不能著书立说青史留名呢?

  可著书立说谈何容易,庄廷鑨打起了朱国祯的这部还未全部完成的书稿的主意。他想只要增删润色,修订补充,然后署上自己的大名刊行于世,不就可以青史留名了么?但他也深知,凭自己的才气和双目失明的现状,独力增删修订是办不到的,而且朱国祯的书稿需要修订的地方还不少,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亲庄允城。

  庄允城本身也是个明朝天启间的贡生,当然极力支持儿子的想法,父子俩经过几天的商讨,最后确定了18位当地名士,接着就发出聘书,邀请共同完成“明史”修撰大业,而且提供的报酬极为诱人,每千字“润笔费”为纹银三十两,这就是在今天也是一笔很高的稿酬了。一时间,各名士纷至沓来,开始这一浩大工程。但也有人慕名前来后,认为庄廷鑨全无史学知识,不过是一沽名钓誉之辈,所编撰之书也“冗杂不足道”,就离开了。可参与编书的名士们有人颇有才华,有人在当地也有不小的名气。但总的看来,这支拼凑起来的修史队伍相当松散,有的是因家贫为求重金而来,有的则是反清复明意识强烈,秉笔直书,言辞激烈,而有的名士根本没有参加,是庄家为充脸硬列上去的,这些在史籍和地方志中都有不少记载。但大家多认为编史修志是一件大功业,不少人因未能名列其中而遗憾万分。

  2李廷枢和吴之荣弄权作奸,造成“明史”冤案

  然而,上天好像知道这是一桩祸事一样,没等“明史”修编完稿,庄廷鑨又生了一场大病,于清顺治十二年(1655)弃世而去。如果此时修史一事就此停下,也许就没有后来牵连2000多人的“文字狱”了,但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悲恸万分,一心要完成儿子的“大业”,他放下了手中的一切生意,不吝钱财,继续致力于书稿的修订工作。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也资助了银两。庄允城还亲自跑到湖州请在当地的声望和名气极高,当过南明礼部主事的李令皙作序。

  南明失败后,满怀救国热情的李令皙已经归乡隐居,而且也和庄廷鑨一样,双眼因病完全失明了。李令皙得知是为新修撰的明史书稿作序,没有推辞,也没有亲自动笔,而是将这一任务交给了他的同学陶铸。陶铸没有推辞,而是慷慨激昂一挥而就,随后交给李令皙。李令皙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了庄允城,并从中得到“四币十二金”的润笔费。

  在庄允城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一年多的奔波操劳,终于一部全景描绘明朝始末的书籍问世。庄允城将儿子庄廷鑨列为总纂,自己列主刊,其他十八位参编人员都榜上有名。书题为《明史辑略》,简称“明史”,内容上又增添了崇祯朝的史事。接着,庄允城请当地最好的刻工汤达甫、最好的印刷工李祥甫,在南浔镇北圆通庵开始工程浩繁的刻板印刷工作。幸而庄氏家底殷实,耗费巨资,于顺治十七年(1660)冬,《明史辑略》正式问世。一共有一百余卷,可堪称煌煌巨著。这时庄廷鑨已经死了5年了。

  庄允城毕竟是个商人,他一边将印好的《明史辑略》送给亲朋好友,一边将书运往各处出售,定价为每部六两银子。《明史辑略》一经问世,立刻受到广泛关注。而其六两银子一套的价格颇有些昂贵,但销路却一直不错。一时间街谈巷议,无不以庄氏《明史》为话题,巷闾之间,遍论明廷与满清的是非功过。

  此时有两位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人物盯上了这本书,他们叫李廷枢和吴之荣。正是这两位士人的败类弄权作奸,造成了“明史”冤案。

  李廷枢,是江苏震泽人,清顺治三年(1646)的进士,后谋得浙江督粮道的职位,主要职责是监督征收粮食和押运粮船,被视为一个有实权的肥缺。李廷枢利用手上的权力,中饱私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贪官。吴之荣,江西抚州人,顺治七年(1650)任归安(今属吴兴)知县。此人一贯善于钻营,心狠手辣,贪赃枉法。很有戏剧性的是,这两人的坐牢,还是他们自己相互揭发,惊动了远在京师的顺治皇帝,将二人革职查办,查得李廷枢侵吞钱粮至白银六七万两,吴之荣也是贪污白银八万两。于是将二人同时治罪,判处绞刑,入狱等待处决。李、吴二人在狱中花去大把银子,托人找关系,让绞刑一拖再拖,一直拖了6年也没有执行。两人蹲了六年的监牢,到顺治十六年(1659)被赦出狱,但必须追还赃款。经过一番狗咬狗的折腾,两人共历患难,竟然尽弃前嫌,化敌为友,并结成了儿女亲家。这两位士人的人品由此也可见一斑。

  李廷枢出狱后,为还清被追缴的赃款,四处寻找发财良机。这时,他风闻庄家编“明史”一事,觉得大有文章可做。他花了六两银子从书店里买到一部“明史”,废寝忘食地翻阅一遍,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但他深知自己如今无权无势,撼不动庄家根基,就想到了自己的亲家吴之荣做事极有手腕,且如今囊中羞涩,必定对此感兴趣。于是他揣着那部“明史”敲开了吴家的大门。

  吴之荣出狱后不仅丢了官职,而且官府一直在追缴那八万两银子赃款。此时见李廷枢携“明史”过来探访,凭着他的嗅觉,深知满人的忌讳,想以“告讦为功”,重获满清朝廷任用,便跑到杭州将这件事向将军旗人松魁告发,松魁将案子移交给巡抚朱昌祚,朱昌祚又把它交给了督学胡尚衡。这一次,庄允城层层疏通关节,很快就把事情摆平了。然后将“明史”做了一次修改,对李廷枢吴之荣抓住的那些犯忌的章节词句进行了删改,又进行了第二次印刷。

  贼咬一口,入骨三分,吴之荣死死咬住庄允城不放了。小人之恶是没有底线的,吴之荣专门买了一本初刻本的“明史”,把所有犯忌的地方一一标示了出来,然后跑到北京城去告发了。此时是康熙元年(1662)八月。到了北京的吴之荣,以“明史”一书仍奉明朝为正朔,不将大清放在眼里为由,告到了辅政大臣鳌拜的手上。

  3涉《明史》案者2000多人,70多位惨遭屠戮

  1661年2月,年仅24岁的顺治皇帝突然退位了,留下的诏书对后事做了详尽的安排,由8岁的儿子玄烨承继皇位,命索尼、鳌拜、遏必隆、苏克萨哈为辅政四大臣。玄晔继位后,改年号为康熙,是为康熙帝。因其年幼,大权就落在四位辅臣手中。顾命四大臣中虽索尼为首辅,但鳌拜自恃功高,把揽朝政,为树立自己的权威,打击异己,常常小题大做,肆无忌惮,必闹得满城风雨人人自危,对他毕恭毕敬方才称心。所以收到吴之荣的检举信后,立即指派刑部侍郎、满人罗多即刻奔赴浙江调查此案,并指示严惩涉案人员。

  罗多不敢怠慢立即动身,到达湖州后,首先拘捕了庄允城和庄廷鑨岳父朱佑明,押至湖州巡抚衙门,打入死牢,等候发落。之后,罗多押解庄允城、朱佑明于是年十月抵京,交刑部审讯。这时庄允城因年纪老迈,经不住严刑拷问,于腊月二十三日死于狱中。

  次年正月,鳌拜再派两位侍郎赶赴杭州,会同浙江督抚按照初刻本“明史”所列人员名单,包括主编的、参订的、刻版的、印刷的、卖书的、买书的、作序的、审查的、谈论的等等,一律满门拘捕,关入大狱,集中会审。据资料记载,被抓人员达2000多人。庄廷鑨的五个兄弟,无论与编书有没有关系一律被抓,关入死牢。李令皙家七十多人被抓。经销“明史”的书商陆德儒,家中正在置办嫁女喜事,全家老小和迎新亲友无论男女均被逮捕。抓捕行动整整持续了一个多月,包括到外地追捕。2000多名案犯大多关押在杭州驻防清军虎林军营内。

  康熙二年五月廿六日,公元1663年6月31日,“庄廷鑨明史案”正式结案,所有被羁押的人在杭州集中宣判执行。这一天,在清兵虎林军营内,上千名囚犯集合在弼教坊广场上等候发落。宣判者的声音摄人心魄:“朱佑明(庄廷鑨的岳父),凌迟处死;庄廷钺(庄廷鑨的二弟),凌迟处死;李令皙(作序者),凌迟处死……”执刑的刽子手听到名字,随即将人押至刑场行刑。一时间,血流成河,惨叫声响彻长空。

  上边的圣旨明确了此案的惩处范围和力度,凡参与编书的、组织的、刻书的、装订的、印刷的、买卖的以及有书不上缴的,都必须处以死刑。各家财产全部没收。其男性家属凡年满十五岁以上的,都获死刑,为“明史”作序的李令皙宁死也不供出真正作序的陶铸,被判凌迟处死,其四个儿子被斩。幼子刚满16岁,审判者怜悯他,让他减供一岁,可以免死。小儿子却悲伤欲绝地说,父亲兄长都赴死,我怎能一个人活着?

  案犯女性眷属都被绳子拴着,赶上停在江边的官船,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给披甲人(普通士兵)为奴,永世不得赎回。犯罪情节较轻者的家属变卖给富家做丫鬟,所得银两收为官库。白发苍苍的老妪、怀抱婴儿的少妇、尚未成人的儿童呼天抢地,泪水横飞,闻者无不为之心酸。

  庄廷鑨、庄允城父子虽已身死,也被掘墓剖棺戳尸。庄廷鑨的尸体被悬吊在杭州城北关城墙上示众三个月,后被寸磔,骨架被抛入护城河。

  其中有的只挂了名,并未参与写作的人也被判了死刑。有的都已经死了,尸体也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三十六块。有一位叫张寯的,参与了修订,案发前三年已经削发为僧,遁入空门。当时都已经70多岁了正在灵隐寺内诵经,也被捆绑押走,其家男女老小也一起锒铛入狱。更为冤枉的是,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仅是为养家糊口,也惨遭屠戮。

  一些官员也未能逃脱这场文字狱的劫难。湖州原任知府陈允命已经被罢官,在返乡途中得知风声日紧,知道在劫难逃,自缢于旅馆。结案时其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尸体被肢解成三十六块。其弟江宁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甫上任半月的知府谭希闵被判绞刑。归安、乌程两县教谕赵君宋,以匿书不缴罪被处斩。据史料记载,被杀者70余人,其中14人被凌迟处死。杭州将军松奎、浙江巡抚朱昌祚以下所有官员,被革职查办。

  70多位无辜者的血染红了吴之荣的顶子,他成了维护满清王朝野蛮统治的有功之臣。最近我又从资料上查到,这个士人的败类最后如愿以偿,得到了庄廷鑨和其岳父朱佑明两家大量的财产。

  4清朝文人的“避讳”与鲁迅对文字狱的记述

  无论是篡改历史,还是隐瞒真相,只要是略知羞耻的民族都会把它当成见不得人的苟且之事。而有清一代却特别擅长把坏事变好事,化无耻为权威,将篡改历史、隐瞒真相公然说成“避讳”。避讳,说白了就是为了附合“圣”意,理直气壮地篡改历史、隐瞒真相。

  满清王朝为实行极度狭隘敏感的文化专制,在编纂《四库全书》时,将认为内容“悖谬”和有“违碍字句”的书分别“销毁”和“撤毁”(即“全毁”和“抽毁”)。除了“销毁”和“撤毁”之外,另一个办法就是“避讳”。现代著名史学家陈垣先生在《史讳举例》中说:“清之避讳,自康熙帝之汉名玄烨始,康熙以前不避也。雍干之世,避讳至严,当时文字狱中,至以诗文笔记之对于庙讳御名,有无敬避,为顺逆凭证。”(转引自黄裳《笔祸史谈丛》55页)

  既然是否“避讳”被满清帝王视为“顺逆凭证”,那么奉命编纂《四库全书》的汉族馆臣们也就顾不得什么史实的真伪了。陈垣先生曾经极为详密地揭露四库馆臣在用《永乐大典》辑集遗书时所作的手脚,共总结出《四库全书》中的十项避讳:忌虏第一,虏改敌,虏骑改敌骑,北虏改契丹,虏主改契丹主;忌戎第二,戎改契丹,戎王改契丹王;忌胡第三;忌夷第四;忌犬戎第五;忌蕃忌酋第六;忌伪忌贼第七;忌犯阙第八;忌汉第九;杂忌第十。避来避去,忌来忌去,不仅史实被删改得面目全非,而且文理不通,不堪卒读了。

  更加可笑的是,在这股避讳之风影响下,雍正连同代文人刊印的书籍都看不懂、闹不明白了:“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或改易形声,如以夷为彝,以虏为卤之类,殊不可解。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至也。”(见黄裳《笔祸史谈丛》页56)他还宣称,如果今后不加改正,将“照大不敬律治罪”。他这简直是让那些以文为生的士人没法儿活了,在左右为难,再三权衡之下,四库馆臣们还是不敢相信这些手握生杀大权的满清帝王,该避讳的时候,还得继续避讳。

  “避讳”不仅仅是为统治者伪造了历史,其伤害所及,已经波及到各个文化领域。许多文稿不得不因此反复删改,惟恐因此召来笔祸。黄裳先生曾经以《红楼梦》为例,说明当时文人的惶恐不安之情。曹雪芹在《红楼梦》旧抄本的“红楼旨义”中曾经这样写道:“此书不敢干涉朝政,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去……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为此,他还改掉了“大明角灯”之类的危险字面,删去了许多涉及满人的情节。

  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两篇有关清文字狱的文章,一是《隔膜》,一是《买〈小学大全〉记》,都收在他的著名杂文集《且介亭杂文》里。在《隔膜》里面,他引述《清代文字狱档案》第八辑中“冯起炎注解易诗二经欲行投呈案”,让我们真实地看到了在清文字狱中士人的另一种表现。

  “冯起炎是山西临汾县生员,听说干隆将谒泰陵(雍正的陵墓,在河北易县,原注),便身怀著作,在路上徘徊,意图呈进,不料先以‘形迹可疑’被捕了。那著作,是以《易》解《诗》,实则信口开河,在这里犯不上抄录,惟结尾有‘自传’似的文章一大段,却是十分特别的——” (《鲁迅全集》第六卷页43)

  这“自传”似的文章所以“十分特别”,是因为冯起炎除了介绍自己的简历之外,还说到自己同时看上了两个表妹,却不知如何表白,即使是表白了人家也未必肯许他,于是想到“若以陛下之力,差干员一人,选快马一匹”直奔当地官府,那这两件婚事就一定能成,他也就如愿了。

  鲁迅先生就此总结道:“这何尝有丝毫恶意?不过着了当时通行的才子佳人小说的迷,想一举成名,天子做媒,表妹入抱而已。不料事实的结局却不大好。直隶总督袁守桐拟奏的罪名是‘阅其呈首,胆敢于圣主之前,混讲经书,而呈尾措词,尤属狂妄。核其情罪,较冲突仪仗为重。冯起炎一犯应从重发往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阿哈即奴隶,多是汉人、朝鲜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于阿哈;旗丁是女真人。披甲人即为普通士兵)为奴。俟部复到日,照例解部刺字发遣。’这位才子,后来大约单身出关做西崽去了。”

  与《隔膜》中引述的那种小案子不同,鲁迅在《买〈小学大全〉记》里追溯的则是颇具影响的尹嘉铨案,但是,也同样荒唐。《小学大全》的编纂者就是尹嘉铨,他父亲尹会一是有名孝子,干隆曾经写诗给过褒扬,他本人也是孝子,又是道学家,官曾做到大理寺卿稽察觉罗学(清朝皇族旁支子弟学校的主管)。他的这部书,当然也曾“进呈”,干隆见到后还曾写下过:“好!知道了。钦此。”这么几个字,也算是给予了嘉许。

  到干隆四十六年,他已经致仕回家了。按说已经一大把年纪,应该淡泊名利,颐养天年了,可他还是忍不住想求个虚名。结果,却招了大祸。这年三月,干隆行经保定,尹嘉铨便指使儿子送上去了一本奏章,为他父亲请谥,可换来的朱批却是“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当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居家,汝罪不可逭矣!钦此。” 尹嘉铨预先并没想到会碰这么大一个钉子,所以在上面的那本奏章送上去后,紧接着又上了一本,请求准许“本朝”大臣们在祀孔庙的同时,也顺便祀一下他的父亲。这回可真是把皇帝惹恼了,发起了雷霆之怒,再下来的朱批是:“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钦此。”然后,经大学士三宝(满洲正红旗人、当时官至东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等人再三审讯之后,定为“相应请旨将尹嘉铨照大逆律凌迟处死”,幸好干隆还算宽大:“尹嘉铨着加恩免其凌迟之罪,改为绞立决,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

  按照当时的标准,尹嘉铨也算是一代名儒,一个严守孝道的道德楷模,而且还曾经受到过“圣上”的嘉许。也就因为图个虚名,结果惹恼了干隆,落个“晚节”不保,横尸法场。独裁者的喜怒无常、残忍暴虐,以及士人的自贱求荣,都包含在这桩“奇案”里了。

  数千年来,既卑躬屈节又愚昧自大的中国的士人愧对了自己,也愧对了我们这个民族。不说那些势利小人,就连那些享誉历史的名士们,其最高境界也不过是退隐江湖,以非暴力不合作的形式苟且偷安而已。他们或者不断麻痹自己,或者不断愚弄民众,使这个民族在一个又一个历史轮回中始终停滞不前。

  京剧《法门寺》里有一句著名的台词:“奴才站惯了,不想坐。”中国士人的关节早就因长期缺钙而严重退化,连站都站不住,更别说坐了。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讲到知识分子问题时,曾多次引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参见《左传·僖公十四年》)这个成语,把知识分子比做“毛”,具有天然的依附性。过去,他们依附有权人,皇帝、上级、首领、帮主……;现在,他们依附有权人的同时,还依附有钱人,总裁、老板、董事长、企业家……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士人来说,连谈论快乐这个问题都是奢侈的,因为,他们至今还没有找到自我,既没有找到本应属于自己的社会位置,也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主体价值。世事变幻,循环往复,他们始终随波逐流,忙忙碌碌,在为新老权贵们“帮忙”与“帮闲”的同时,还得腾出手来,与其他士人同类争风吃醋,勾心斗角呢。(杨黎光)

康熙一生四大暴行之文字狱,无辜残酷屠戮文人

康熙时期的文字狱,客观的说,康熙制造的文字狱和其他两个清朝皇帝雍正乾隆相比并不算多,但也并非没有,而且有些案件的性质也还是很恶劣的。

比如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的朱方旦案,值得一提。

民国时期的史学大家孟森专门写过一篇《朱方旦案》的文章,其中说

士大夫谈清代轶事者,往往及朱方旦之名,然首尾不详,但以妖人目之,若王好贤、徐鸿儒之类。此缘专制时代官文书所束缚,又政教不分,学问中禁阏自由思想,动辄以大逆不道戮人。一经遭戮,传者遂加甚其词,印定耳目,无能言其真相者矣。清末如四川井研之廖平,经学臣吴郁生奏参,几罹于法,尚是专制束缚之余习。迹朱方旦之所犯,并无罪名。当时侍讲王鸿绪所参三大罪:一则谈传教信仰,具出世法,略去帝王臣庶之阶级也;二则信徒之多也;三则发明记忆在脑不在心,以为立说新异也。由今观之,前二者皆宗教家面目,而其后一端,所谓新发明之脑力作用,尤为生理之定义,学界之雅言,略以为大罪,则今日之书籍皆当焚禁,学校皆当封毁矣。

在《清代禁书总述》一书内的《清代文字狱纪略》也有对此案的介绍,不妨简略摘录如下朱方旦之狱——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广有朱方旦者,自号二眉山人,聚徒横议,撰《中说补》,谓中道在两眉间山根上。

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讲王鸿绪得方旦所刻《中质秘书》,指摘其中有诬枉君上,悖逆圣道,蛊惑民心之处,次年二月,九卿议复‘乞正典刑,以维世道’。结果朱方旦被斩,弟子陆光旭、翟凤彩、顾齐宏亦被判为斩监秋后处决

按照孟森总结的朱方旦罪状,前两条的话,那估计明代的王艮甚至王阳明在康熙统治下都免不了被杀头的命运,王艮不必说了,出身盐丁的平民思想家,狂妄自大,以圣人自居,门徒无数,仅仅这就足够在他在清朝康熙统治下被杀头了,至于王阳明,那光他说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在康熙统治下,得一个离经叛道的罪名不在话下,更何况他也是聚徒讲学,轰动四方,被门徒拥戴成圣人。

如果论最后一条记忆在脑不在心,以为立说新异也,这其实也是康熙和他的大臣无知,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早在明末许多知识分子那里就已经流传开来了,何以到了他这里变成立说新异,以至成为杀头的罪名。这本身也是康熙和他的大臣愚昧专制的表现。

如吴伯娅的《朱方旦》中说表现清朝统治者愚昧无知,顽固落后,以致臣民因持一些科学和进步观点而遭到杀害的典型事例。

还有康熙统治下发生的戴名世之狱,也称《南山集》案。戴名世仅仅因为赞同方孝标给南明正名的观点,结果就被斩首,家人好友等也被牵连为奴。这个案件广为人知,这里也就不必浪费篇幅多介绍了。

还是那句话,对于制造这些文字狱的皇帝,不谴责其暴虐也就罢了,若称颂其为仁爱,则似于事实偏离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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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沈阳大南门里路东一角,清初是努尔哈赤第三子莽古尔泰王府所在地。莽古尔泰曾经在这里与弟弟德格类、姐姐莽古济密谋设鸿门宴,谋害皇太极夺取皇位。可是不知为何,这项夺权方案确定不久,莽古尔泰与德格类先后暴亡

揭秘清朝史上的残酷奇案:皇太极将姐姐凌迟处死

沈阳大南门里路东一角,清初是努尔哈赤第三子莽古尔泰王府所在地。莽古尔泰曾经在这里与弟弟德格类、姐姐莽古济密谋设“鸿门宴”,谋害皇太极夺取皇位。可是不知为何,这项夺权方案确定不久,莽古尔泰与德格类先后暴

清朝皇帝们为了美人都做过哪些荒唐事

随着近些年影视剧的热播,很多人开始对清朝皇帝们的感情生活感兴趣。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清朝皇帝们为了美人做过的那些荒唐事吧!满族本是关外的游牧民族,入关前尚处于奴隶社会的晚期,风俗野蛮并未开化。譬

清朝末年的3个荒唐事,看完你就明白清朝为什么灭亡

​​清朝末年的中国,完美诠释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而封建统治也已经不再适应我们中国的国情,并且被世界所抛弃,清朝灭亡是迟早的事儿,不只是因为封建主义的弊端,当时的整个国家基层政权已经是满目疮痍,

清朝对日军战斗力的认知荒唐稍为靠谱

  甲午120周年系列策划之第02期。>  李鸿章对日军战力认知稍为靠谱,但了解亦相当有限  甲午120周年系列策划之第02期。  李鸿章对日军战力认知稍为靠谱,但了解亦相当有限>  如前期所述,距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