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李鸿章与日本使团的激烈“交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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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少年恃险若平地,独倚长剑凌清秋。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1871年李鸿章与日本使团的激烈“交锋”始末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1871年李鸿章与日本使团的激烈“交锋”始末

2、亦敌亦友的东亚双雄 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的历史交锋

1871年李鸿章与日本使团的激烈“交锋”始末

本文《刀锋下的外交:李鸿章在1870―1901》,董丛林著,东方出版社于2012年9月出版。

【环球网历史精选书摘章节】

1871年(同治十年)7月,正当赤日炎炎似火烧的时节,日本重派的来使到达天津,他们与中国修约的焦急心情,恐怕一点不亚于天气的酷热。这次是以大藏卿伊达宗城为正使,柳原前光和同为外务权大臣的津田真道为副使,另有随员多人。清朝方面以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就是乘双方进行礼节性互访尚未正式开议的短暂间隙,李鸿章和应宝时、陈钦等人抓紧时间暗中进行议前的紧急磋商,并最后完成上面提到的中方约稿“定本”的。7月29日(六月十二日),双方代表在天津的山西会馆会晤,相互阅看授权文书。李鸿章特别强调不依“西约”(指西方列强胁迫中国和日本签过的不平等条约)的原则,他说:中日两国为同文之国,所有会议各事,不可以蹈袭西约旧样,以免为人笑话浅陋,即便有的事情不能不载入约款,“亦须采其意而易其名,庶不拾西人牙慧”1。表面上看,李鸿章似乎特别注重条约形式,而实际上,深意在于借脱离“西约”程式而求避免内容上的牵混,与“西约”划清界线。三天之后,日方提交他们拟出的议约草案。它一脱前次柳原前光所提供的拟稿,另起炉灶,更不外杂取“西约”中的有关内容拼盘而成。针对这一情况,第二天中方即向日方提交《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之稿,作为对日方所提约稿的否决,并明确相告:昨阅你们提交的约稿,全系抄照于西人之约书,与我政府之希望甚为相反,贵国与我一海相隔,今后互相往来,情谊原为唇齿之邦,此与西洋各国有来无往不同,故决不能蹈西人约书成例!而日本方面于此也不让步,“必欲照西约成例,隐有挟制之意”。李鸿章密嘱应宝时和陈钦给日方复函,要“词意略加峻厉,使知我有定见,不为浮议所摇”②。中方的函件中,除了重申前持原则外,还以日本两次拟稿出尔反尔,自相矛盾,指责它这是“未定交,先失信”的表现,说若是这样,干脆仍照去年总理衙门的初议,“照旧通商和好,毋庸立约”算了。这下日本方面真有些紧张了,生怕真的双方决裂,订约不成,不仅有辱使命,且为西人嘲笑,只好表示原则上同意以中方议约草案为基础,但又要求“对条约文体加以变动”,“在条理上”要“无碍于泰西共同事例”。显然,这是使出的阳奉阴违、存名去实的伎俩。此后数日,双方各自商讨对策,直到7月初,才再行接触。日方提出修正案,在《通商章程》中添加片面最惠国待遇一款。这自然是非常要紧的一招。在近代中外不平等条约中,这种条款规定,中国给予其他国家任何权益时,亦准该与中国缔约国“一体均沾”。这样,与中国缔约的列强各国中,只要其中一国取得侵华的新权益,便可互相援引,使中国受群狼争噬之害。日本这时也蓄谋于此,要为日后分享列强侵华利益制造条约根据。此后几天里,双方频繁会晤,为此激烈争议。李鸿章深知如果允准此条,日本“则援照西约事例,可以入我内地,处处贸迁,我不能与之争,而彼得获其实矣”。日本副使柳原前光,读过许多中国书籍,也十分熟悉“中西和约利弊曲折”,他态度坚决地主张此条。李鸿章和应宝时、陈钦则毫不退步地驳辩力争,简直弄到舌敝唇焦的地步。日方不惜耍起了无赖,说他们国家“历来称谓办法不能改易”,“意颇翘然自负”。李鸿章则声色俱厉,说你们若是这样一味坚持,议约之事只好作罢。在这种情况下,日方才“俯首允遵”1。拒绝片面最惠国待遇条款,应该说中方议约当中把握住了最关键环节。日方见“一体均沾”的条款不能纳入约中,又采取迂回战术,想通过改变不准其入中国内地通商的条款,获取类似西方列强在华所享的商务等方面特权。李鸿章仍然不依,反问对方:现在约定日本在规定的口岸与中国通商,相应华人也不到日本内地贸易,怎么日本能到中国内地?两国从同,这不是很公允的吗?日方代表又无话可说了。李鸿章恐怕日后日本又要反复,遂于限制不许内地通商的相关条款(《通商章程》第十四、十五款)之后,特别添加上“系因两国各有指定口岸,故须明定限制”等语。就此,李鸿章在向清廷的奏报中这样陈说:“此条为洋人必争之利,而实我内地受病之源”,“今安得又听日本无端阑入耶”!“其人贫而多贪,诈而鲜信,其国与中土相近,往还便捷。其形貌文字,系与华同,以此攫取我内地之利,浸移我内地之民,操术愈工,滋害必愈甚,更非西洋比也。臣故知此次议约,以杜绝内地通商为最要。”2总之,在议约过程中,李鸿章可谓高度警惕,处处设防,特别抓住了关键环节,坚持原则,又能相机行事,立意和举措上均较得当,有效地遏制了对方的觊觎,使条约是以中方提出的拟稿为蓝本,基本原则和主旨未加变易,修改之处主要是对某些文字表述方面的斟酌和推敲,以及因情事变化所必然要作的相应改动。9月13日(七月二十九日),李鸿章和伊达宗城分别代表清朝和日本政府,在中日《修好条规》上签字,同时签订了《通商章程(附海关税则)》。两约相辅相成,基本上贯彻了对等的原则。《中日修好条规》作为双边关系条约,共十八条。主要规定,两国“倍敦和谊”,对对方“所属邦土”,“不可稍有侵越”;“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两国可互派“秉权大臣”(即今所谓“全权大使”)驻扎对方京师;两国“职掌相等”的官员“会晤文移均用平行之礼”;在双方通商各口,互设“理事官”,“约束己国商民”等。《通商章程》作为商务专章,共三十三款(另附海关税则),也一别于西方列强与中国签订商务约章,明确规定了双方各开的通商各口之具体处所(中国十五处,日本八处);本着两国人在对方通商口岸具有对等活动权限的原则,规定了相关具体事宜;附列了两国的海关税则。像这次签订的基本平等的条约,在中国近代所签的国际条约中是少有的。这可以说是“不仿西约成东约”。能有此成局,当然首先是限于日本当时羽翼尚不丰满、对华外交亦初行尝试的特定条件,但也离不开中方操局者李鸿章的主观能动因素。也许有人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论条约的文本如何,在外交实践上,还是中国要吃亏的。即使事实真的如此,也当看做是有分别的两码事。条约文本毕竟是反映议约谈判得失的直接结果,是体现当事人特定客观条件下外交见识水平和操控能力的重要证物。何况,条约文本内容上的平等与否,决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这纸面上的东西,其实际约束力是不可小觑的。要不,日本何以风风火火地找上门来与中国议约?而在原抱企图没有实现、所签条约没有赋予日本在华能享明显特权的情况下,它又很快要求改约?至于它要求改约的具体情况和结局,就是下面接着要陈述的。对“不仿西约成东约”的结果,日本方面当然不会满意,也不会甘心。再就是,因为《修好条规》第二条规定,“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蔑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帮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1。西方列强借端要挟,说日本与中国缔结攻守盟约,这给了日本一个悔约的借口。所以,在签约不久,它便又搅起了一场改约风波。对于日本来说,这似乎是一箭双雕的事情:改约既可望攫取侵华权益,又会释西方列强之疑而讨好于它。而对于中国,特别是对于操办对日交涉的李鸿章辈来说,不免是又面临着一场新的麻烦。1872年(同治十一年)5月上旬,以柳原前光为首的日本使团,又来到了李鸿章坐镇的天津,迫不及待地要求李鸿章接谈改约。事先,日方就相关事宜曾知照过清政府,故李鸿章有所准备。日使来到后,他先是以事务繁忙为托词,故意拖延与他们的直接接触,而让陈钦等人先行与之接触,意在窥其实底,好相机行事,力争主动。迟至日使到来的9天之后,也就是在5月15日这一天,李鸿章才安排与日使见面。会见时,柳原前光等呈递照会,又说明要求改约大旨。李鸿章先发制人,疾言厉色地诘责“约已议定,何可遽改”,说原约章程内,一再声明彼此一体信守,“交邻所重者信耳,失信为万国公法所最忌”,你们日本“不应蹈此不韪,遗笑西人”,并掷还其照会。日使则说,你所言极是正理,我们自己也感到惶愧,只是完不成使命回国无法销差,所以乞请将照会暂存。这显然是要以柔克刚的手法来继续争取。李鸿章还是坚决不允,日使只好说容下面与陈钦他们再行商议吧。僵局持续了大约一个来月的时间,日方见不能有根本性转机,只得要求“略予转圜”,以便使他们能及早回国交差。从日方此次要求改约的拟议要点看,一是要将《修好条规》中的第二条(上面已引录)去掉,以释西方国家之疑;另“欲取法于诸国互相常行条例”,待他们国家与“欧西改订其约之后”,相应修改与中国所订之约中不符的地方;《修好条规》的第十一条中关于对在对方口岸的商民禁带刀械的规定,不合日本习惯,要求删除,等等。据李鸿章向清廷的奏报中透露,关于《修好条规》中的第二条,当初之所以“议创”这一内容,实际是考虑日本距中国很近,西方国家来华通商,多取道日本横滨而至上海,日本尤为中国门户,将来设有事变,该国虽未必遽为我用,但有此条牵制,“不至增一劲敌,且不失兵家用间之意”。既然有此“深意”,李鸿章自然是坚持不能轻易删除的。至于像刀械管制以及某些交往细节之类的事情,他觉得“无关轻重”,可以有通融的余地。不过,他并没有明确地对日方透清实底,而是坚称“查两国初次定交,最要守信,若旋允旋改,先自失信,无此办法”1。他表示无论如何须先行把双方“换约”(条约签订后,还需要双方政府正式批准认可,交换条约文本)的最后程序完成;之后,“如有可以通融之事,原可随时酌核商办,其万难允行者,断不能稍有更易”2。日使见当下改约无望,只得回国。第二年,两国完成“换约”。中日两国之间最早签订的这组与“西约”独异的条约,终于在“法理”上生效。这在中国近代外交史册上,可以说留下了并不黯淡的难得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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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敌亦友的东亚双雄 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的历史交锋

或许李鸿章与伊藤博文是中日两国的天然对手,他们在战场上兵戎相见,在谈判中严辞交锋。可一离公务、退及幕后,两人竟惺惺相惜,从而结下了既为敌手又成知交的特殊渊源。

伊藤博文是日本第一位内阁首相,曾四次组阁。作为明治宪法之父,他还是该国第一位枢密院议长、贵族院院长。

在伊藤组阁期间,日本悍然发动了甲午战争,并一举挫败大清,自此成为东亚头号强国。而那一刻,号称大清“中兴名臣”的李鸿章则陷入人生最失意、最落寞的境地。

或许李鸿章与伊藤博文是中日两国的天然对手,他们在战场上兵戎相见,在谈判中严辞交锋。可一离公务、退及幕后,两人竟惺惺相惜,从而结下了既为敌手又成知交的特殊渊源。

第一次交锋:1885年4月,中日签订《天津条约》

1885年4月,伊藤博文因朝鲜“甲申政变”,作为日本政府的全权代表,来到天津与李鸿章会谈。此次谈判达成《中日天津条约》,其核心内容是,中日均勿派员在朝教练,今后朝鲜若有变乱等重大事件,两国或一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这其实赋予了日本在朝鲜享有与宗主国中国相同的权利,也为甲午战争爆发埋下了伏笔。

时年,李鸿章62岁,伊藤44岁。这是两人第一次扳手腕。看着比自己年轻18岁的对手,李鸿章多少有些感慨。

为此,他专门向总理衙门提交了一份秘密报告——《密陈伊藤有治国之才》,认为伊藤博文“实有治国之才”,“大约十年内外,日本富强,必有可观”。应该说,李鸿章的眼光是比较敏锐的。当年12月,伊藤任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兼宫内大臣,并着手制定宪法。

第二次较量: 1895年3月,中日签订《马关条约》

一晃又过了10年,当两人再次见面时,李鸿章已是古稀之龄的老人,伊藤博文也过了知命之年。更恍若隔世的是,10年前的会面,两人尚能相对平等地交锋,此番早已乾坤倒转。

1895年2月,在大清遭遇甲午战争惨败后,李鸿章受命作为全权大臣,赴日本议和。

对李鸿章,伊藤给予了尊重;但对清帝国,他却磨刀霍霍。尽管清庭也知道这一回割地赔款是躲不过了,让李鸿章该怎么办就看着办。李鸿章真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经过拉锯式的较量,在第三次谈判后,李鸿章竟在回住处的路上遇刺,世界舆论为之哗然,日方的和谈条件才稍有收敛。

最终伊藤将中国的赔款金额由原先的3亿两白银调至2亿两,对割让辽东半岛及台湾澎湖等要求则不予让步,要求李鸿章“但有允与不允两句话而已”。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李鸿章发电报请示,清庭表示同意,令“即遵前旨与之定约”。3月23日,《中日马关条约》正式签订。

但私下里,两人又是另一种关系。让我们听听伊藤博文与李鸿章在条约谈判期间的聊天吧。

就大清的变法图强,伊藤说:“十年前我在津时,已与中堂谈及,何至今一无变更?本大臣深为抱歉!”

李鸿章惟有叹息:“维时闻贵大臣谈论及此,不胜钦佩。且深佩贵大臣力为变革尚俗,以至于此。我国之事囿于习俗,未能如愿以偿。当时贵大臣相劝,云中国地广人众,变革诸政应由渐而来。今转瞬十年,依然如故,本大臣更为抱歉!自渐心有余、力不足而已。贵国兵将悉照西法训练,甚精。各项政治,日新日盛。此次本大臣进京与士大夫相论,亦有深知我国必宜改变方能自立者。”

伊藤道:“天道无亲,惟德是亲。贵国如愿振作,皇天在上,必能扶助贵国如愿以偿。盖天之待下民也,无所偏倚,要在各国自为耳!”

虽然各为其国,而且在那个时期,伊藤博文更极大地侵损了中华的利益,但就私交而言,他与李鸿章却相当投缘。李鸿章说:“我若居贵大臣之位,恐不能如贵大臣办事之卓有成效!”

伊藤表示:“若使贵大臣易地而处,则政绩当更有可观。”

李鸿章连称:“贵大臣之所为,皆系本大臣所愿为。然使易地而处,即知我国之难为有不可胜言者。”

伊藤说:“要使本大臣在贵国,恐不能服官也。凡在高位者都有难办之事,忌者甚多,敝国亦何独不然!”

他安慰李鸿章,甲午之败,绝非安徽人的问题(李为安徽合肥人),而是中国的问题。

第三次见面: 1898年9月,戊戌政变时,救了梁启超

应该说,随着《中日马关条约》的签订,伊藤博文在战略层面也不再将大清帝国作为敌人,甚至还希望它藉此变法图强。

因为明治维新以来,日本虽积极“脱亚入欧”,但国内仍有不少“兴亚”主义者。他们认为亚洲是亚洲人的亚洲,西方列强是日本的主要敌人,所以应联合中国,才能对抗白种人的入侵。而日本有责任维护和协助中国,但清政府太腐败,必须将它打痛收服,再予以结盟。

伊藤博文总体上持这样的姿态,他甚至说:“中国强,日本才能强。中国好,日本才能好。”事实上,甲午战争后的近10年间,清朝知识分子不仅没有形成强烈的仇日反日情绪,反而兴起了向日本学习、借鉴的浪潮,中日关系也曾比较友好。

戊戌变法期间,清政府曾计划聘请伊藤博文和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担任国策顾问。1898年9月,伊藤以私人身份访问中国,20日受到光绪皇帝的召见。

可到了第二天,戊戌政变发生,慈禧太后再次临朝“训政”,光绪皇帝被囚。梁启超逃入日本使馆,而日本公使林权助因无东京指令,不知所措。正在现场的伊藤当即表态:“那么就救他吧!救他逃往日本,如至日本,由我来照顾他。梁这位青年,对中国来说,实在是宝贵的人物。”

那些天,伊藤博文又与李鸿章见了面。此时的李鸿章垂垂老矣,年届75岁。而伊藤也已57岁,他特地前来为被捕的张荫桓求情。张荫桓由李鸿章一手栽培,甲午战争中曾作为清庭代表赴日谈判。但李鸿章后来一度失势,张荫桓却自觉翅膀硬了,竟对李有切割之意。戊戌变法时,他调任管理京师矿务、铁路总局,属于维新人士,因此政变后遭株连。伊藤的面子,李鸿章还是要买的,于是他对张荫桓施以援手。张荫桓未被斩首,从轻处理后充军新疆。

当然,也不知是否算好事,本来“戊戌六君子”应是“戊戌七君子”,张荫桓将更出名一些。拣了一命的张荫桓,只不过拖了几口气,1900年还是被杀了。

对此次中国之行,伊藤曾谈了他的感想:“中国的改革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在那么广大的国家里,对于数千年来继承下来的文物制度、风俗习惯进行有效的改革,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办到的。要想决议改革,我认为一定要有非常英迈的君主及辅弼人物,像革命似的去彻底改革才可。”

1909年10月,伊藤博文死在中国

1909年10月,伊藤博文再次来到了中国东北,此次他已不能与李鸿章会面。

8年前即1901年9月7日, 油尽灯枯的李鸿章在代表大清与11国签订《辛丑条约》后,“痰咳不支,饮食不进”,最终留下“外修和好,内图富强”的遗愿离世。

但伊藤并没有忘记这位老对手兼老朋友,在10月23日与东三省总督锡良的奉天会谈中,他又提到了李鸿章:“我于贵国大计,用心筹划,不自今日始。溯自光绪十一年(1885年),即与李文忠(李鸿章)相见,切告以两国关系,贵国总须力图变法自强,方可共保东方之和平。披肝沥胆,力为陈说,文忠颇以为然。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又游贵国,晤见北京亲贵大老,告以亚东之大势,两国之关系,贵国极宜变法图存,方能有济。当时诸亲贵大老咸以为然,允为变法。不意未尝实行,以至于今日,我甚惜之。现在贵国方悟非变法无以图强,近年来始行新政,我甚愿贵国事事求根基稳固,政府须担责任,行政机关务求组织完备,万勿半途中止。竭力前进,犹恐或迟。我两国利害相关,贵国如能自强,则日本之幸也。”

当然,伊藤的话语并不一定坦露心声,毕竟那是典型的外交辞令。听其言,更需观其行,但历史也不再给他以考验的机会。仅仅过了3天,在戒备森严的哈尔滨车站,当伊藤走出专列检阅清军和俄军仪仗队时,从日本商民队伍中突然冲出一名朝鲜青年,向伊藤连开三枪。每一颗子弹都精确命中了,伊藤博文就这般气绝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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