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法律“轻罪重罚”是暴政一说简直就是“张冠李戴”
Posted 法律
篇首语:浪再高,也在船底;山再高,也在脚底。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秦朝法律“轻罪重罚”是暴政一说简直就是“张冠李戴”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秦朝法律“轻罪重罚”是暴政一说简直就是“张冠李戴”
几千年来,专家文人都在斥责秦国是轻罪重罚,专家们众口一词地引用证据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行不由路,谓之奸人,奸人者杀等只言片语。老百姓往路上撒点灰土就要砍手,出门办事没有走在道路上,就要被杀,这还不是轻罪重罚吗?其实这是张冠李戴,以讹传讹。
《韩非子,内储说》记载,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是商朝的规定。韩非子这段文字的大意是这样的:殷商时期法律规定,在公路上撒灰要处以断手的刑罚。孔子的学生子贡认为处罚过重,便来请教孔子。子贡说:撒灰于公路是很轻的罪过,而砍断一个人的手是很重的处罚。古人为什么这么残酷?孔子回答说:不往公路上撒灰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而被砍断手臂是人们很害怕的处罚。古人认为,让百姓做容易的事情而避免害怕的处罚,是很容易办到的,所以这样制定法律来推行。
根据韩非子的这段文字我们知道,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并不是秦帝国的法律,早在殷商时期就在实行,据此来批评秦帝国严刑峻法是张冠李戴。
西汉刘向《说苑,指武》记载,行不由路,谓之奸人,奸人者杀并不是秦帝国的法律,而是公元前3000年黄帝《理法》中的规定:行路不走在现成的道路上,就要被当作奸人处死。
考察云梦秦简,我们知道,秦国的法律没有轻罪重罚。与同时代其他国家的法律相比,反倒是公平合理相当宽仁。
举个例子,对于百姓犯罪来说,盗窃在那个时代是仅次于杀人的大罪。所谓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就是盗窃,贼就是杀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治理百姓,最要紧的就是严惩偷盗和杀人。所以,李悝的《法经》第一篇就是《盗法》,第二篇是《贼法》。对于偷盗的处罚十分严厉:拾遗者膑。捡拾别人遗失的东西,就要被判处挖去膝盖骨的酷刑,李悝的解释是,因为这个人产生了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盗心
同时代由贫民参与制定的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对于偷盗别人庄家,或者让自己的牲口偷吃别人牧草,是处以死刑。
而秦律对于偷盗六百六十钱以下的罪犯,仅仅是脸上刺字然后服徭役。六百六十钱相当于壮年男子4个月的工资收入。犯罪金额远远高于拾遗者和盗牧者,处罚却远远轻于魏国李悝的《法经》和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
而且,秦国的法律,也不是像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那样希望用严酷的惩罚来制止犯罪,而是讲究罪罚相当,既往不咎。
比如云梦秦简的《法律问答》中提到一个案例,有人在大赦令下达之前,盗窃了一千钱,直到大赦令发布之后才被抓获,问对该罪犯如何处罚?秦帝国的司法解释是:不予处罚。
同时,秦国的法律也并不是想方设法要重罚罪犯。
比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问答》有这样一个案例:罪犯甲偷了一只羊,栓羊的绳子价值一钱,问是否应该把绳索的钱计入犯罪金额一同量刑?司法解释是:因为罪犯甲的犯罪目的是盗羊,绳索只是牵羊所用,因此,不应该将绳索计入犯罪金额量刑。
事情很清楚,秦国的法律是公平合理,宽严得当。批评秦国轻罪重罚是暴政,实在是张冠李戴,信口雌黄。
本站网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秦朝灭亡是否由于暴政?
史学界很多人认为:秦朝灭亡由于秦始皇、秦二世的暴政,然而事实有待商榷。现在一种说法是,秦朝灭亡更大的原因是统一的过程不完全。首先看看谁在反秦,统一后的秦朝可以分成三个部分:1、关中等地区的秦人2、山东五国的人3、楚人从秦朝的历程中可以看出,自始至终秦人是几乎没有出现反秦的情况的。山东五国的情况呢?从秦末的农民起义可以看出,山东五国的人反秦的情绪并非很高,山东五国反秦的人当然也有,这些人大都是以前的王公贵族。然而这些人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很难成气候。他们之所以在后来兴兵,实际是一种基于贵族的“复国”,相当于跟随南方起义的“起哄”。真正山东人民可能还比较支持秦朝的统一事业。秦朝的最大问题出现的南方的楚国,在灭亡六国的过程中,秦对楚国是最残忍的。此外,秦灭楚还涉及到民族矛盾的问题。楚国对秦的反抗最为坚决,从大泽乡,到项羽、刘邦都是楚人。楚人对秦的反抗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贵族复国主义分子,另外就是来自人民的反抗民族压迫的情绪。然而,这两个方面都和秦朝的暴政无关:早在秦朝攻克楚国故都郢都的时候,楚人就喊出“亡秦必楚”表示与秦“不共戴天”。像这样的情况,即使没有秦朝暴政,楚人也要反抗,相反,没有强力的暴政,反抗会更激烈。因此,秦朝的灭亡实际来自楚人的大规模反抗——带有民族起义性质的反抗,再加上山东五国贵族的复国战斗。真正由于“内政”造成的因素微乎其微。
相关参考
史学界很多人认为:秦朝灭亡由于秦始皇、秦二世的暴政,然而事实有待商榷。现在一种说法是,秦朝灭亡更大的原因是统一的过程不完全。首先看看谁在反秦,统一后的秦朝可以分成三个部分:1、关中等地区的秦人2、
李斯出于惧怕而变节,后又为得到新君恩宠,不仅对秦二世与赵高滥杀公子公主、功臣良将装聋作哑,还怂恿二世纵情享乐,暴虐百姓,推行严厉的督责法,“轻罪重罚”,把这种专制体制造成的恐惧变本加厉地施加到人民头上
怎样看待商鞅变法的历史局限性历史局限性:⑴轻视教化,轻罪重罚:加重剥削压迫:如:刑法严酷。连坐法。⑵改革不完全彻底:如:按爵位等级占有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⑶重农抑商政策,压制工商业发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掉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长期割据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中国社会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透过两千多年厚重的历史尘埃,秦王朝留下
秦汉至隋唐是我国历史上的中古时期。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法律制度,结束了我国奴隶制的历史,开辟了我国封建法制新时期。> 汉朝法制既用法家之法,又用道家思想,并辅以儒家思想为法制指导
秦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其创立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对后世封建国家一直有重要的影响。关于秦朝法律你了解多少?秦朝法律特色是怎样的?自商鞅变法以来,法家学说一直在秦国实际政治和法制建设
秦朝法律有多严苛?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上,抄录有秦代法律,体现出虽严且公,虽苛且正的特点。其体现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之先进,让后人叹为观止。统治者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云梦秦简中也有明确的记载。其
秦律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代成文法。早在公元前3世纪的秦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律。正是始定于商鞅的秦律使原处西陲小国的秦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但秦律的固有弊端也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体现出来。造成秦朝
秦朝的官吏监督和法律制度 秦统一后,始皇帝在中央建立了一套与专制集权统治相适应的官僚制度。但由于文献资料对此缺少明确的记载,又因汉承秦制,故后人多以汉朝的官制来推断秦朝的中央
秦朝建立后,继续推行商鞅变法以来的法家思想和政策。其中韩非的以法治为中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成为其指导思想。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