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严禁“剩女” 女子15岁必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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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曾无好事来相访,赖尔高文一起予。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南北朝严禁“剩女” 女子15岁必婚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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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严禁“剩女” 女子15岁必婚
南北朝严禁“剩女” 女子15岁必婚
近年来,随着单身男女日渐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节”越来越受到关注。其实,对于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在古代也是相当重视的。如果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子,整个社会人丁缺乏,生产和戍边就得不到保障。而且,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因此,为了尽量减少“剩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有的朝代提前女性的婚配年龄,强制出嫁;有的设立“官媒”“拉女配”,强制结婚;有的甚至颁布“处罚条例”,对“剩男剩女”进行惩处……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其中,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就曾要求,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还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现代有不少女孩子,选择男友挑三拣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当时这样做肯定不行,会给家人带来麻烦的。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先秦时期已有“官媒”晋代女性十七岁不嫁“使长吏配之”
在中国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明了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后来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如果没有则违反当时的“婚姻法”。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户婚》疏:“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到元代,这方面规定更详细了,《元典章·户部·礼婚》:“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意思是,媒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得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
这种媒人是民间性质的,属私媒。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部门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某些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纯是“拉女配”。《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清代都设有“官媒”。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新疆,为了边疆的稳定,后继有人,曾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剩男”们争着送“聘金”。如果不主动送,官媒甚至直接向“剩男”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等方便男女私会的地方。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的翻墙私会现象,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亦提倡“夺而嫁之”
提倡寡妇再婚,也是古代解决单身男子配偶的一个手段。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在古代,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往往被人看不起。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为此,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强行让寡妇嫁人,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丈夫去世后,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别人是不能强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即所谓“夺而嫁之”。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汉代严格限制富人娶妾
“庶人一夫一妇”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人类男女性别比例是保持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婚姻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代这样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屡见不鲜。
这样便人为地造成了男多女少,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由于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不少朝代对男子娶小老婆都加以严格限制,即便是一定级别的官员,能娶多少个小老婆都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说有钱就能多娶。
蔡邕所着的《独断》中,记述过汉代的纳妾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代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到了元代,更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老百姓(庶人)不得娶小老婆。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候想纳就什么时候纳的。如在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周代办“仲春会”鼓励交友
“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造成适婚男子不能及时成家立业的原因很多,除了制度设计和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诸原因外,很多情况下,是男女缺少谈恋爱的机会,从伦理上设置了“男女授受不亲”这类人为障碍。古人也看到了这一点,觉得不合情理,于是变着法子突破之。
实际上,在古代中国早期,男女交往是相当自由的。先秦时期做得最好,政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男女交友的大聚会,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尽了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民国时期的黄金剩女吕碧城最为风华绝代
民国时期被称为“女子双侠”的秋瑾和吕碧城,是两位卓尔不群的女性。祖籍安徽旌德的吕碧城,是中国女子教育的先驱,女权运动的首倡者之一,中国新闻史上第一位女编辑,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和词人。
在民国众多的名媛才女当中,吕碧城的才情和美貌,都是极为出类拔萃、引人注目的。严复盛赞她“高雅率真,明达可爱”,而著名女作家苏雪林,则惊叹她容貌“美艳有如仙子”。她的人生,充满了传奇色彩。
黄金剩女:梁启超早有家室,汪精卫太年轻
吕碧城生于1883年,其父吕凤岐同治年间中举,光绪三年中进士,曾任国史馆协修、玉牒馆纂修、山西学政等职。吕碧城9岁便和同乡汪氏议婚,12岁因父亲去世,家产被瓜分,母亲无奈地送她投靠舅舅,不料母亲遭土匪劫掠,后虽然脱险,但汪家却以名声不好为由退婚。
家庭剧变,让年幼的吕碧城对世事多变、人心险恶有了深切的认识。她从此自强自立,凭借家学渊源和天赋聪慧,经刻苦研习,才华过人。吕碧城长成后,天生丽质,个性显露,崇尚新潮,尤喜奢华,成为名流才俊争相追慕的对象。追求者有著名诗人樊增祥、易实甫,有袁世凯之子袁克文、李鸿章之侄李经羲等,但均无功而 返。
吕碧城和闺蜜谈起自己的感情时曾说:“生平可称心的男人不多。梁启超早有家室,汪精卫太年轻;汪荣宝人不错,也已结婚;张謇曾给我介绍过诸宗元,但年届不惑,须眉皆白,也太不般配。我的目的,不在钱多少和门第如何,而在于文学上的地位,因此难得合适的伴侣。”
于是,事业、才情、相貌、金钱齐全的吕碧城,东不成、西不就,渐渐成了民国时期的黄金剩女。
社会声名鹊起,文坛崭露头角,秋瑾慕名而来
年少即寄居于塘沽舅舅家读书的吕碧城,因不甘束缚和委曲,不到二十岁就只身来到天津。《大公报》总理英敛之偶然读到她的一封长信,对其文采备加称许,见到吕碧城后,更为赞赏其才华胆识,当即聘为《大公报》见习编辑。这是吕碧城人生的重大转折,此后,她在《大公报》发表了大量诗词及政论文章,在京津文化圈中迅速走红。
后来,英敛之在袁世凯、唐绍仪等人支持下,创办北洋女子公学,年仅23岁的吕碧城出任总教习、监督,成为近代中国最早投身女子教育、职位最高的女性。诸多女杰,如邓颖超、刘清扬、许广平、郭隆真、周道如等,都聆听过吕碧城授课,受到她的教育理念影响。
吕碧城诗词格律谨严、文采斐然,多哀叹神州陆沉,抒怀悲愤沉痛,宣泄新女性追求解放的强烈愿望。她倡导女子解放、女子教育的文章,指出“儿童教育之入手,必以母教为根基”,“民者,国之本也;女者,家之本也。凡人娶妇以成家,即积家以成国”,“有贤女而后有贤母,有贤母而后有贤子,古之魁儒俊彦受赐于母教”。
这些鲜明观点,引起强烈的反响和热议。社会上的声名鹊起,文坛上的崭露头角,引来了意想不到的朋友秋瑾,成就了一段“双侠”的传奇。
“女子双侠”初识,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1904年春夏之交,在吕碧城的天津住处,有客人投“秋闺瑾”的名片求见。来客身着长袍马褂男装,头上却梳着女人的发髻,英气勃发,气度非凡,这人就是“鉴湖女侠”、并曾以“碧城”为号的秋瑾。
当时,正准备留学日本的秋瑾,因读了吕碧城的作品,引为同道知己,特来登门拜访。这天,民国“女子双侠”初识,却一见如故。此夜,秋瑾留宿于吕碧城处,彻夜长谈。国家积弱、政府腐败、民族危机等等,她们同怀忧患与激愤,诸多共识,相见恨晚。
相关参考
近年来,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其实,在古代,有一个节日与适龄男女交往有关,是青年男女最自由、最欢乐的节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古称“上巳日”,又称“女儿节”。这一天,是男女相会,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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