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欲女:睡三千男子 爱宾馆裸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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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人物 民国第一美女胡蝶被戴笠幽禁同居三年的日子[图]
民国第一欲女:睡三千男子 爱宾馆裸睡
男人都是很喜欢性感女人的,性感女人总是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她们能够勾人魂魄,那么3000人倒在石榴裙下的妖艳女子是谁呢?什么样的女人最性感?性感的女人是啥样的呢?下面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在一些民国的书籍上,我们经常看到林徽因、谢冰心等才女的故事,却鲜少知道广州奇女子余美颜。其实,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余美颜绝对是一位家喻户晓,名气如日中天的人物,她走红的程度,就算是现在也是无人能比的。她本出生于富商之家,过着一种平静奢华的生活,却因为丈夫经商不在家,不忍寂寞,断然去外面寻找“幸福”。
睡过3千男人的民国第一欲女
她和三千个男子上过床,喜欢在旅馆裸睡,她是民国第一位“身体写作”的先锋,不仅把情人的情书印刷成册,起名为《摩登情书》,还广而告之,成为当时风靡一时的畅销书。她,二十八岁,看破尘世,遁入空门,却又参不透情事,最后跳海自杀,她就是广州的奇女子余美颜。
她不是电影明星,但是在1920年代,她绝对是一位家喻户晓,名气如日中天的人物,她走红的程度,超过了如今的木子美、流氓燕,甚至拍下艳照门的“兽兽”,在当时的社会,她绝对是一位标新立异的人物;她也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但是数以千计的俊男靓仔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10年欲海沉浮,使她阅尽天下男人无数,不管是军阀、富商还是阔少俊男,都对她趋之若鹜,奉之为神。这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风靡沪粤港的奇女子—余美颜。
余美颜是广东台山县人,人如其名。从小便颇有姿色,并且天资聪慧,高校毕业后还自修了英文和国文,父亲本打算让女儿做自己的“翻译”,在商业上,能够顺利地和洋人进行沟通,可是,余美颜读了这些书后,常常高谈阔论,开口就是自由解放,一般人听她侃侃而谈之后,只道她是一个新文学家呢。她虽然出生于一个封建家庭,但是她受到的教育,却是西洋文明。尤其是她喜欢看一些国外书籍,尤其是国外的爱情故事,女性对于“平等”的观念,令她感到新奇。
到了青春期的余美颜出落得风姿绰约,亭亭玉立,她喜欢新鲜的事物,喜欢穿着时兴的衣服,拜亲访友,逛街游玩,她对人豪迈大方,也是个很健谈的女孩子。
在朋友圈里,她的一些见解,经常被人称作“稀奇”,她的朋友就多起来,当然也有一些浮浪子弟,开始追求余美颜。当时,余美颜的父亲由于经商,所以对余美颜管束不了很多,母亲对余美颜很溺爱,也不忍严加约束自己的女儿。
有一年,余美颜去外婆家的时候,一个邻居的儿子恰好也在外婆家。余美颜青春靓丽,再加上穿着也很时髦,邻居的儿子对余美颜一见钟情,余美颜见对方长得风姿伟岸,也不禁暗送秋波,两个人就这样私定了终身,可是他们相爱的事情,却遭到了余大经的反对。
余大经是个商人,他一心想给女儿介绍一门好亲事,来巩固自己在商业的地位,何况一句古语说得好“女大不中留”,他认为是该给余美颜介绍一门亲事的时候了,于是,经人介绍,余美颜和开平一位姓谭的公子订了亲。
18岁出嫁,虽然丈夫原也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但是谁知家业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新婚后不久,丈夫独赴美国经商,她遂成相思不已的怨女,日困愁城。加之公婆跟小姑的嫌弃,唯有以泪洗面,最终被逼上了私奔的道路。私奔被抓,夫家便与之解除婚约,在获得自由之后,被父亲送到习艺所学习女工。
习艺所出来之后,余美颜变得更加的无所顾及。也许是对亲情的绝望,也许是对爱情的迷茫。她不再顾及人们的风言风语,完全有着自己的性情去做一切自己喜欢做的事。
她结交各类公子哥,让他们给自己花钱,她陪他们跳舞,得到一些小费。遇到可心的男人,就陪他过夜,享受兴趣;而遇到不喜欢的,无论多么的有钱,她也不会和他过夜。
短短四年之内,据说她和三千个男人发生过关系,很多人骂她淫荡,她置之一笑,有人说她是妓女,她依然笑笑……
交往、把玩的男人越多,她就越发了解这个被男人主宰的世界,也越发了解男人再令自己爽快一时,却并无法改变女子在这个社会中的地位。自由理想无法全面达成,感情挫败日益痛心,阅历的男人越多,她越觉得自由之理想行将幻灭。
1928年4月,在香港赴上海的轮船上,一位年轻妖艳的女子,时而大哭,时而大笑,然后,面对着苍茫汹涌的大海,纵身跳下,卷进了波涛滚滚的大海。这个女子,就是余美颜。她是个奇女子,是一代欲女,更是一个固执的追求自由的女人。
欲女蹈海
1928年4月19日夜晚,一艘名为“加拿大皇后”号的邮轮(另有一说法为“加拿大”号邮轮),正从香港开往上海。一位华服女子面色憔悴,在船舷边踱来踱去。偶有旅客经过,她欲言又止,好不容易说出“大地龌龊,吾将投海以洁吾身”这样没来由的话,便不愿多讲。
同行的女友怕她出事,她又忙不迭让人不用担心:“哪有人跳海前先告诉别人的,我是说着好玩来着,别担心。”女友稍微交代了下便回船舱休息了,她双臂环抱胸前,将自己静静地藏在黑暗处,倚在船栏上,冰冷的海风吹乱了她额前的刘海。但是她丝毫没有察觉到寒意,木然望着黝黑的夜海,心事重重。
这女子把随行的佣人叫到身边,嘱咐说:“等船到了上海,你要是寻不见我,就自己回香港吧。”说完拿出100元钱,吩咐佣人将其中的50块打赏给帮过自己的买办,剩下的回香港后分发给家中其他侍役。佣人见她如此神情,虽颇为担心,但见她安排妥当,亦不敢多问,只有允诺会办好差事。
午夜2时30分,当邮轮经过温州出海口时(另有一说,其自杀跳海处为上海吴淞口),这女子纵身跃入大海。待船上众人发现动静,她已经被波涛吞没。其后,人们在她的房间里发现了两封绝命书,均委托船长寄回香港,一封是她写给全国女同胞的,一封则留给她的情人——渤海九少。
一代欲女就这样顷刻间香消玉殒,举国哗然。死前唯寄信一位情郎,更是令这位睡过数千男人的奇女子更加神秘莫测。
《申报》、《大公报》等大小报章均在同年五四前后连篇累牍,加之《奇女子投海后余闻》、《社会逸闻:荡女之身世》等猎艳标题报导此事。荡女赴死的新闻,一时间竟成报界奇景,蔚为壮观。
1931年北京华明书局更是出版了一本名为《对待男子锦囊》的小册子,列明作者为余美颜,由南海吴亚农作序,指称此书乃为余美颜蹈海前之遗作,“纯出庄言,有裨女界”。(余美颜,1931,《对待男子锦囊》,北平:华明书局。)
书中分门别类地指导女子,作为妻子、媳妇,在婚姻的不同阶段,该如何侍奉不同类型的丈夫和长辈,颇有一种欲女版《女诫》的味道,极尽贤妻良母之典范。因尚未发现其他史料旁证此书,颇令人质疑此书有可能为他人趁势冒名代笔之作,以图欲女赴死商机之利。
直到余美颜死后的第六年,以“提倡社会高尚‘娱乐’”为己任的《玲珑》杂志仍刊出一则《奇女子余美颜在粤拍戏》的消息,声称余美颜蹈海未死,已投身影业,与人合伙开拍电影公司,并将以女主角身份在广东拍摄《红粉骷髅》一片。(《奇女子余美颜在粤拍戏》,载《玲珑》杂志1934年10月31日,2221页。)
这样死而复生的香艳传闻,令人喋喋称奇之余,不仅慨叹一代奇女子的肉欲情念,不仅在生前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即便身故之后数年亦是可供市井把玩的艳情奇谈。余美颜作为民国第一欲女,生前种种离经叛道之言行已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时代话题。身故之后,欲女痴情的粉色故事,自然也比其他普通女子更能刺激娱乐市场的消费动力。
女子自杀在民国时期算不上新鲜事,上海市的自杀现象尤为严重。侯艳兴的研究发现,上海市仅在1934年一年中,自杀人数便高达2325人,也就是说,在1934年,每一天平均每3小时,上海便有一人自杀。而且自杀人数中,女性多过男性。从1929年开始,进入20世纪30年代后,女性自杀人数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到30年代中期达到顶点。
这一时期的女子自杀的原因大抵可分为:恋爱问题、婚姻问题、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四大类,女子自杀多因家庭纠纷,男子自杀则多因为生计艰难。(侯艳兴,2008,《性别、权力与社会转型》,上海:复旦大学。)余美颜早已离家在外10来年,不可能是因为家庭纠纷自杀。凭她的美艳和欲女之名,吃穿用度自是不必担心,更不可能是因为生计问题自杀。那么,到底是怎样的龌龊大地,令一代欲女决绝赴死呢?
情窦初开
余美颜,别号梦天,生于1900年,广东台山县荻海人。关于她的家庭背景,存在不同版本的说法。广为流传的版本是,余美颜的父亲余大经是当地的一名典当商人,母亲饱读诗书,颇具文学修养。亦有一说,称其父亲是广州某当铺的伙计,每月收入仅四十元,仅够一家生活所需。不论家境如何,余美颜年幼时,口齿伶俐,“姿美神秀,质意心灵”,每次放学回来,因其姿色过人,总有不少男士尾随其后。(杨村,1954,《中国电影演员沧桑录》,香港:世界出版社。)
余大经见不得这般情形,勒令美颜辍学回家。余美颜高小毕业便不再继续读书,回到家中补习国文、英文。因天资聪慧,十五岁上下便已可以与人高谈阔论,大谈自由解放的道理。
渤海九少是众多倾慕余美颜的年轻男子中的一位,因常常飞鸿传情,深得美颜好感,情愫渐生。少女的芳心一旦豁开了一道口子,内心的欢喜便如同冲出闸门似的万马奔腾了。为了和九少相会,美颜常常要等到严厉的父亲出门之后,才能溜出家门和九少相见,她对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恋爱甚为珍惜。
或许是因为从小读了那些自由的文章,或许是接受新文化运动的先进思想,余美颜不仅向往爱情的自由,也渴望身体的自由。在那个年代,会游泳的人不多,女子游泳更是稀罕。余美颜穿泳衣下水游泳的事情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令她声名鹊起。
十七岁那年,美颜代表母校参加台山县的联合运动会,被首富之子谭祖香一眼看中,谭家很快便上门提亲。余大经一口应承了这门婚事,虽然母亲知道女儿的心另有所属,但始终拗不过一家之主余大经的主张。第二年,18岁的余美颜成为谭家媳妇。
新婚燕尔的余美颜并没有太多时间与丈夫共沐鱼水之欢。婚后两个月,因家族生意失利,谭祖香奉父命前往纽约处理商务。丈夫离家之后,余美颜的日子并不好过。刚刚被点燃的青春之火无处排遣,每每夜深人静时,辗转反侧的都是那些自由的欲念不断与妇道规训强烈碰撞的煎熬。丈夫常年未归,家中礼数严格,余美颜最后终于“复因种种关系
感觉婚姻不自由之痛苦”离家出走,浪迹广州、上海、香港等地,开始了她长达10年的情欲之旅。
浪荡十载
从1898年光绪帝下令解除女子缠足恶习的“天足运动”到1927年广州国民政府通过的《禁革妇女束胸》的“天乳运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民国时期的女性身体自主权大大增强。1927-1937年的10年间
国民政府大力提倡国民体育运动
女子体育得到快速发展。在“救国强种”思想的指导下,女子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逐渐被国民政府收编、征用,成为肩负国族兴亡之重担的法器。
1934年国民政府发起的“新生活运动”,在蒋介石的大力推动下,更是将整个国民生活进行军事化改造。可以说,整个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大概只有前30年左右的时间,是女性身体最为自主、最为奔放的年代,这正是令余美颜成为民国第一欲女的时代。
1918年2月27日,余美颜离家出走来到广州没多久,偶遇一桩刺杀案,她被巡捕误当成凶手抓了,投送到了监狱。因为此次拘留,谭家与余家解除了婚姻,父亲余大经认为此乃奇耻大辱,追至广州,将她告进了当时广州的新式监狱“习艺所”改造一年。“习艺所”是当时广州政府开办的收容所,在收监犯人的同时,培养他们走上社会、自力更生的能力。
余美颜是如何挨过这一年的监狱生活的,至今仍是一个谜团,无人知晓。牢狱之灾并未令余美颜顺从于传统道德。或许是在牢房里看到诸多人间百态,让她认清社会制度乃是男人设立的本质,更让她学会了娴熟运用身体工具追求理想、反抗社会的本领。在她出狱之后,更加坚定了走追求自由的道路——身体的自由、感情的自由、金钱的自由、性的自由和家庭的自由。
获释后,余美颜身着奇装异服,行为怪异,她在沪港[三地漂泊,穿梭于军界、商界各路达官显贵之间,她承认自己玩于股掌之间的男人,达到了3000人之多,她不顾政府禁令,冒着巨额罚金的风险,在广州城扬鞭策马,与另外三位行为出格的世家女子被世人称为广州“四大天王”,风头盛极一时。
更有传言说她娇奢淫纵,喜欢在旅馆裸睡,一时间引来很多人的注意。被解除婚约、被脱离父女关系,没有了这些传统道德约束下家庭和婚姻的包袱,本就崇尚自由的余美颜,为自己找到了释放身体情欲的社会空间。她将酒店的公共地方视作展示身体的舞台,沐浴之后,赤身裸体睡在卧室门口,令来往旅客瞠目结舌。她旁若无人、谈笑自如。对于那些见她裸体便惊愕不已的人,余美颜是颇为不屑的。在她眼中,自然裸露的身体,是一般人无法欣赏的一种美丽。
社会大众对她多以“奇女子”视之,各类大小报章都拿她当娱乐明星对待,或抨击,或猎奇,她追求自由的代价便是让自己不断成为娱乐头条。当然,报界也不乏评论者认为她是敢做敢为的女界先锋,开创了女子之新纪元。
虽倾慕之人颇多,亦能将男人把玩于股掌之间,但余美颜的心里始终是追求爱情自由的。然而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传统家庭依然无法容忍这样一个追求爱情自由、身体自由、情欲自由的绝世女子。余美颜不断遭受感情上的挫败,无法再结秦晋之好、重归家庭,只能在情涛欲海中辗转漂泊。
对于别人对她放浪形骸的指责,她有着自己的独到看法,她说过:“无论古今中外,只有男子可以玩弄女子,女子不能玩弄男子,所以我和数千男子性交,这是我玩弄男子的一种把戏,虽然不能说是开世界的新纪录,但也是爽快十余年,男子原来是很笨的,玩弄不是一件怎样的难事,这就是制度所造成的啊。”(张振编著:5女子自杀的解剖6,南京中山书店,1928年版
第17页,引自侯艳兴,2008,《性别、权力与社会转型》,上海:复旦大学,182页)
交往、把玩的男人越多,越让余美颜了解这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她也越发知道,把玩的男人虽多,但只能令自己爽快一时,并不能彻底改变这种大多数女性不自由的社会现实。自由理想无法全面达成,感情挫败日益痛心,阅历的男人越多,她越觉得自由之理想行将幻灭。
民国宾馆男子
历史人物 民国第一美女胡蝶被戴笠幽禁同居三年的日子[图]
对 说: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不爱 ,却被迫与他过起同居生活。这也是胡蝶与阮玲玉的不同,阮玲玉无论与哪个男子在一起都是为了爱,如果没有爱便宁愿自毁自己。胡蝶不,她在被幽禁的日子,在被他强占身体的日子,可以一滴泪也不掉地等待时间来化解这场屈辱。> 很多人都以为胡蝶是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事实上在她之前已经有张织云,不过张织云戏演的不多,且成名于默片,之后又沉迷于感情中,事业每况愈下,于是,横跨默片与有声电影的蝴蝶便成为家喻户晓的电影皇后,而将张织云被众人日渐遗忘。> 说到蝴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可谓红极一时,她脸上那对招牌式的酒涡,成了 的重要标志,而身上穿的旗袍,戴的首饰,都成为大众模仿的对象。> 那时的胡蝶除了拍电影,还是宣传海报的模特儿,做肥皂香烟的广告时,画里的样子非常美。她与阮玲玉当年都是上海滩的红星,阮玲玉感性,胡蝶理性。阮玲玉对事业也肯吃苦,却没有像胡蝶那样刻意去追求。胡蝶为了拍好戏去北京拜梅兰芳学京剧,讲国语。演戏配音的时候,她在录音室里一待就是七个小时。> 性格开朗的胡蝶一直是个目标非常明确的女子,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在第一次婚姻结束之后,她很快再嫁洋行工作的潘有声。抗日战争,潘有声在香港做生意,胡蝶一家人随往,上海失守而他们却在香港过著太平的日子,潘有声工作稳定,业余买马,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命运的改变是从胡蝶的30箱珠宝丢失开始的吧。> 为了逃避与日本人合作,胡蝶将前半生的所有积蓄打理成30个箱子托人运往内地,谁知珠宝在半路丢失,得知消息的胡蝶大病一场。为寻得原物,又托了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个就把她介绍给特务头子 。听说戴笠有办法找回珠宝,胡蝶便硬著头皮与其交往。戴笠慕名胡蝶已久,为博美人开心,不惜自己掏钱,买回一些相同的珠宝给胡蝶交差,这也就初步博得胡蝶的好感。> 那年,胡蝶与丈夫潘有声的感情还是非常好的,就是在胡蝶把珠宝都丢了时,潘有声还安慰她说,没关系的,他会想办法养好这个家。还把自己生意上的规划讲给胡蝶听,这让胡蝶很觉得安慰。> 而戴笠对胡蝶的爱是完全不同的。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胡蝶。> 为了达到自己目的,戴笠又使出一招,派人打发走潘有声,让他去昆明做生意,还给潘有声发了商人梦寐以求的专员委任状和滇缅公路通行证。潘有声一走,戴笠再也按奈不住强行占有了胡蝶。面对戴笠强大的势力,胡蝶无以反抗,虽痛苦难耐,也只好违心顺从。自此,胡蝶开始了在重庆被幽禁三年的日子。> 潘有声做生意回来,被戴笠再次拘押,让他知趣离开胡蝶。潘有声无力反抗戴笠的压迫,只好含泪离开重庆。> 戴笠准备在1946年下旬迎娶胡蝶,这时,他搭乘的飞机遇难,戴笠丧生于此,胡蝶终于结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新获得自由。> 后来在胡蝶的回忆录中,她没有提及这段历史,只是写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大多来自于工作,从这点上也可看出胡蝶处世的圆润,哪像阮玲玉,死都死了,还要写封遗书,把所有的事情说的清清楚楚,交待的清清楚楚。一个努力记住痛苦的人,她必然总在痛苦中生活。阮玲玉比胡蝶输就输在这里。想三十年代红遍上海滩的那些电影女明星,自杀的不少,精神分裂的也不少,而受了那么多磨难的胡蝶能一直活到那么老真是不易。> 胡蝶是一个有经历的女人,也是一个懂得善待自己的女人,她永远不会为别人而活着,更不会为了别人伤害自己。>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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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简化后,H不见,畚扌模a不生,空空,I无麦,\\无车,无道,何奘祝w单翼,有无雨,_v无门,l里无郎,不能听也不能说”,同样是一个“爱”字,一说贬其内涵降级、美学凋零。而换一种解读,则为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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