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目的,商鞅变法背景、目的、内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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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目的,商鞅变法背景、目的、内容、作用
商鞅变法背景、目的、内容、作用
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中央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原有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2、目的: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增强秦国实力,完成统一大业。
3、内容: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建立严密的户籍制度,实行连做法;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普遍推行县制;"为田开阡陌封疆",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从而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4、作用: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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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的目的是什么?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商鞅变法的时间、目的、内容和影响都分别是什么呢?急||“”;;
1、商鞅变法的时间: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
2、商鞅变法的目的:富国强兵,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3、商鞅变法的内容: ①、废井田,开阡陌。 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③、统一度量衡。 ④、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 ⑤、实行什伍户籍连坐法。 ⑥、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⑦、推行县制。 ⑧、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⑨、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 4、商鞅变法的影响: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商鞅变法的背景、目的、内容、结果、意义。
【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商鞅其人】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座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座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 【变法主要内容】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商鞅变法的进行】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商鞅与旧贵族势力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简述商鞅变法的目的、内容及影响。
目的:富国强兵
内容:一是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二是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三是普遍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治理,使县直属于国君,加强了中央集权。 影响:使秦国发展成为战国末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的时间和目的是什么
时间: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两次
目的:政治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或者说巩固秦国统治阶级的位置亦可) 背景(9)目的(10)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作用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作用
“开阡陌封疆”、“废井田”、“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以法律形式废除井田制度,开垦荒地,(在秦朝的时候有很多贵族,祖上是贵族,自己没付出,但是每年多的土地和钱,还不让人打理,地就荒在那里)肯定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打破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地主的政治势力。
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编制户口、“什伍连坐”,实行中央集权。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发展经济,壮大地主阶级经济力量。
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方便税收和交换,加强集权制度。
“燔诗书而明法令”。在上层建筑领域实行统治阶级的专政。
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使得秦国经济发达,军事强大,奠定秦始皇统一全中国的基础,用法家思想的官僚政治代替春秋的贵族政治,汉朝巩固“儒表法里”的中国帝制,持续影响中国人两千多年。商鞅变法和戊戌变法是中国两次最大的变法,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
扩展资料:
卫国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听闻秦孝公的求贤令,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徒,不可任用。
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用王道之术游说,孝公不能接受并再次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第三次会见秦孝公时用霸道之术游说,获得孝公的肯定但没有被采用,但商鞅此时已领会孝公心中的意图。
最后商鞅见孝公时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时十分入迷,膝盖不知不觉向商鞅挪动,二人畅谈数日毫无倦意。景监不得其解,向商鞅询问缘由。商鞅说秦孝公意图在当今争霸天下,所以对耗时太长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学说不感兴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是什么 简洁
一、推动了社会转型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
二、促进了秦国的强大
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解放了生产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商鞅变法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在短期内效益显著,秦国国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一跃成为战国最强大的国家。
扩展资料
商鞅变法的局限
一、严刑酷法的恐怖统治
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
二、狭隘农耕阻碍全面发展
战国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得到相当发展的时期,城镇工商业空前繁荣,货币经济也全面铺开,新兴起一个令人刮目的工商业阶层,部分富商大贾已可与贵族王侯分庭抗礼。
然而就在这个起点上,商鞅变法中严厉的摧抑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扼杀在襁褓中。在东方诸国出现众多商业都会的情况下,秦国这方面的发展却几乎等于零。
三、焚书禁学的愚民政策
商鞅变法中没有任何改变奴隶地位的举措,恰恰相反,却在某种程度上积极推行,乃至发展了一些奴隶制度。如按军功、家次分配“臣妾”,“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商君书·境内篇》)。变法后,秦国的奴隶数量大增,使用也较普遍。
《农战》诸篇要求人们除了积极从事农业耕耘与参军作战之外,必须舍弃杜绝其他一切社会生计与文化生活,“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之类都在禁绝之例,与焚烧诗书、禁止游学诸措施配合,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个极其单调、简陋的世界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帝国英雄还是历史罪人 商鞅变法真相(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在历史上起到了什么作用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其在历史上的作用如下:
(1)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经济上: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4)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请简述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变法的内容及作用
【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秦国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关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编辑本段【商鞅其人】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痤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 编辑本段【变法主要内容】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的进行】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徙木为信 原文: 商鞅变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译文: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毛泽东早年在评论“徙木立信”这段故事时指出:“商鞅之法,良法也。......其法惩奸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 移动一根木头并非难事,关键是以此而树立的千金难买的威信。 编辑本段【商鞅与旧贵族势力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 图为商鞅舌战诸旧贵族。 商鞅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或濮阳)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6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公元前356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课本上“商鞅舌战图”插图,是当时这次大辩论的写照。 “秦人不怜”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于商鞅废除井田、奖励耕战等改革措施触犯了贵族阶层对土地和官职所一项具有的垄断特权,因而便遭到了以太子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但是商鞅并没有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所吓倒,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并不只是用来制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主张首先惩办那两位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结果,公孙贾的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则因屡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商鞅此举,确实起到了“杀鸡给猴看”的作用。人们看到,就连太子的老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是再也不敢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了。经过商鞅的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但是,任何社会实践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变法维新更是如此。秦孝公的死,使商鞅失去了权力基础,即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卷土重来,对商鞅施行了疯狂的报复。他们不仅以诬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谋反,而且以最残酷的暴行,将他五马分尸了。商鞅虽然惨遭不幸,但他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因顺应了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转之势,并最终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商鞅“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他用简单粗暴的政治手段来处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焚烧《诗》、《书》,实行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甚至推行连坐法而刑及无辜等等,都曾产生多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一影响,致使他死于贵族的报复而“秦人不怜”。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对 后世的影响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的深远影响是与其变法改革的前提条件密不可分的,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势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秦国统一天下的了解,增强我们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商鞅变法的前提条件是:变法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秦国求贤变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变法是在商鞅坚定的变法思想之下产生的.商鞅变法深远的历史影响主要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封建专制的行政机构,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沉重打击了领主贵族,扶植了新兴地主阶级,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改变了泰国的旧习陋俗,促进了泰国与中原地区人民商鞅变法在历史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历史影响: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变法的主要历史背景是什么?
历史背景:春秋以前,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春秋以来,由于铁农具和牛耕的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一些奴隶主将新开垦出来的田地变成私产并出租。他们转化为封建地主。租种地主土地的人,变为农民。到了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为了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先后在各国掀起变法运动。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显著。
时间和主要内容: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开始变法。 法令规定: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史治理。 历史意义: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的过程 在历史上有什么影响
内容:首先,这一次变法在秦献公推行的“为户籍相伍”的做法基础上增加了“连坐法”,也就是将全国百姓都控制在国法的法网之下,不许私藏犯法之人,隐藏犯人也要受重罚,以重刑酷法来维护封建政权。
第二,推行以小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以加收租赋的办法惩罚那些家有较多的劳力而不分家的贵族。这样就加速了土地私有,便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奖励军功,惩罚私斗。第四,奖励农业生产,勤于农业生产的百姓可以免除徭役;弃农经商而不能为国谋利的,要收为奴隶。 第五,废除奴隶主贵族和宗室的世袭特权,规定没有军功的贵族子孙就不能世袭宗室的特权。在废除奴隶主贵族等级特权的同时,又整理了秦国的官爵制度。 意义:历史影响: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 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 要的作用. 性质:富国强兵 意义: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因由二: 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主要内容(16)作用(4)相关参考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商鞅是哪个朝代的: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今河南洛阳一带)人,原名卫鞅或公孙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家主要代表人物。自幼喜好刑名之学,公元前3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作用“开阡陌封疆”、“废井田”、“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以法律形式废除井田制度,开垦荒地,(在秦朝的时候有很多贵族,祖上是贵族,自己没付出,但是每年多的土地和钱,还不让人打
商鞅变法的作用和主要内容,商鞅是哪个朝代的人?商鞅简介: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今河南洛阳一带)人,原名卫鞅或公孙鞅,是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秦孝公时期大臣,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家主要代表人物。商
商鞅变法是商鞅于前361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对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内容有:一、经济措施:1)废井田、开阡陌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
怎样看待商鞅变法的历史局限性历史局限性:⑴轻视教化,轻罪重罚:加重剥削压迫:如:刑法严酷。连坐法。⑵改革不完全彻底:如:按爵位等级占有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⑶重农抑商政策,压制工商业发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内容: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法令规定:1.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只有买卖。2.奖励颈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商鞅变法提高了秦国的综合国力,秦孝公时期,商鞅受到秦孝公的重视,在秦国开始了变法运动。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运动,共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商鞅画像在农业上,商鞅推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广大农民
商鞅变法 正是由于它的作用,秦朝的历史才变得如此辉煌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
喜好刑名之学的商鞅,在"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的秦国,推行了破除奴隶制度的地主阶级的改革,顺应了封建制度发展的历史趋势。商鞅虽被"车裂"而死,而"秦法未败","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商鞅变法成功,
商鞅变法提升秦国军力,秦王为何要杀商鞅?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商鞅变法我们都知道,自从秦国变法后,战斗力越发强劲。秦国最终灭六国统一天下,商鞅功不可没。可是秦王为何要杀商鞅这个大功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