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子喪夫出家被抓,卻成了縣令三夫人,被救後驚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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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女子喪夫出家被抓,卻成了縣令三夫人,被救後驚慌失措
尼姑,是剃了發修行的出家人,理應忘卻紅塵,在寺廟裡與木魚相伴,吃齋念佛,脫離凡塵的。但在明代的古書記載中,有不少尼姑卻恪守不了佛門的規矩,受不住寂寞。有些尼姑,脫離不了紅塵,就會再留起頭髮,最後還俗。這是比較正常的行為,但也有不走尋常路,做出出格之事,在《西廂記》中就有譏諷這些不守規矩的尼姑,說是:「走上煙花路」,指的就是行為不檢點的尼姑。
由於明代時期,這類的例子太多,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規定不到四十歲的女子,不許出家。到了朱允炆當皇帝後,建文三年又規定,出家的女子年齡要到59歲才可以,為的就是避免年輕的女子,出家後又耐不住寂寞,做些出格的事。
可就算是皇帝規定了出家女子在年齡上的約束,但那些年紀輕輕就喪夫守寡的女子該怎麼辦呢?很多都是受不了世俗的眼光,而被迫出家。
要知道,古代是個封建社會體系,對於女子的寬容度可不像如今這麼開放。那些年紀輕輕就喪夫的女子,再嫁也困難,守了寡還要承受別人異樣的眼光,所以只能沒到規定的年限,就偷偷出了家。
在萬曆年間就有記載,說是在蘇州府吳江縣的一座尼姑庵里,有數十名沒到年齡就出家的女子。時間一久,尼姑庵里有年輕女子出家的消息,就傳到了知府的耳朵里,立馬派人來抓,逮了個正著。
可當時知府膽子也大,看著年輕貌美的尼姑,心裡起了歹念,就故意瞞報,把一些長相一般的女子發還本家,將長相貌美的女子給偷偷關了起來,佔為己有。由於這些女子是違規了皇帝的規定,所以也不敢出逃,只能任由知府擺布。
多年以後,這個蘇州知府要離任了,打算將當年自己偷偷佔為己有的尼姑給一同帶走,就是在轉移的過程中露出馬腳,被人發現,這些女子終於獲得了自由。
但最讓人可悲的故事,是發生在明代隆慶年間。隆慶二年,懷秀的一個尼姑庵里,有一個17歲女子因為喪夫而出家,也是因為年齡未到出家的年限,所以被縣令給抓了。
這個縣令更是膽大包天,沒讓女子還俗回家,而是佔為己有,女子就這樣成了縣令的「三夫人」。當然,這種事不敢對外宣揚,為了掩人耳目,縣令就在外面修建了一間房子,稱這是自己新納的「三夫人」。
這個「三夫人」整天被縣令派去的人看守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縣令想來就來,隨意地擺布「三夫人」。對女子來說,她的遭遇跟在地獄裡沒什麼區別。
又過了幾年,某日,懷柔的一個衙差發現了女子被關的地方。頭開始,衙差還以為這是衙門在外面建造的牢房,後來經過衙差的盤問才真相大白。女子終於被救了出來,但她被救後的反應讓人心酸無比。
因為被關的時間太長,女子被獲救的真相一無所知,還以為又再次被抓了。她驚慌失措地向人求饒,說是只要不把她關進大牢,做什麼都可以。
不得不說,生活在古代的女子,尤其是嫁人後又喪夫的女子,生活實在不易,她們飽受世俗的眼光,無奈之下只能「被迫」出家,而年齡不到出家年限的,還要遭到歹人的惦記,真是聞者無不心酸。
參考文獻:《明史》、《西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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