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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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汉语拼音:Dɑqing Lüli;英语:Qing Law),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
沿革
清顺治二年(1645)着手制订,三年律成,定名为《大清律集解附例》,颁行全国。十三年复颁满文本。康熙二十八年(1689)将《现行则例》附于律文之后。雍正年间续修。乾隆五年(1740)更名为《大清律例》,通称《大清律》,直至宣统二年(1910)《大清现行刑律》颁行才予废止。
满文老档内容
《大清律例》共40卷,律文分为7篇,首篇是名例律,其主要内容除了确定五刑、十恶、八议等重要制度和罪名外,还规定了一些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其次各篇按六部命名排列,以下分为职制、公式、户役、田宅、婚姻、仓库、课程、钱债、市廛、祭祀、仪制、宫卫、军政、关津、厩牧、邮驿、盗贼、人命、斗殴、骂詈、诉讼、受赃、诈伪、犯奸、杂犯、捕亡、断狱、营造和河防,共30门,计436条。
评价
该条文不但以《大明律》为蓝本,并且隐合古义,可谓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同时由于清朝已处封建社会后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因此它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高压政策,不但对十恶处刑更重,而且扩大了谋反、谋大逆的定罪范围,提高了量刑标准;严禁宦官专政,臣下朋党,更完备地确认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广泛增加满族享有种种特权的条款;继续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统治;进一步实行重农抑商等。
《大清律例》律文之后所附的条例,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即皇帝认可的叛例和皇帝根据某些具体案件的处理而发出的带有规范性的命令和规定,简称为例。例是律的补充,也是审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据。但例可因时制宜,随时增删和修改,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法律形式,而且其数量大大多于律条。在司法实践中,例的法律效用往往大于律。
“大清律例239387” 6相关参考
在如今的一般读者看来,大清律例差不多是件博物馆里的陈列品,大概除了研究者,没人会关注。影视作品展示各种稀奇古怪的古代肉刑,能够吸引一些眼球,可带着猎奇心态,像人类学家观察西非的部落或太平洋小岛的原始居
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大清律例》充满着许多匪夷所思的奇葩禁令。其中,就明文规定,官员不能与两种女人结婚,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哪两种女人呢?一是辖区范围内的民女。《大清律例·户律·婚姻》规定:「”凡府、
导读:清律对分家这么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以现在的眼光看,国家未免管得太宽了一点。分不分家既不是犯罪,又是家庭内部的事,犯得着打屁股吗?还不仅如此。在土地买卖、借贷
清朝政府对官员交游青楼女子做了更严厉的限制。《大清律例》“官吏宿娼”条规定:“凡(文武)官吏宿娼(狎妓饮酒亦坐此律)者,杖六十,媒合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应袭荫)宿娼者,罪亦如之。”刑罚沿袭了的规
《礼器碑》结体严谨,字律例范,笔画固然以方为主,却又不是全为方笔,有时略带圆意。它能将笔画的粗细、方圆,笔势的动静,向背完美地统一在一路,清超遒劲,肃肃典雅,古雅且布满逸趣,可谓集汉隶各老成持重之大成
《礼器碑》结体严谨,字律例范,笔画固然以方为主,却又不是全为方笔,有时略带圆意。它能将笔画的粗细、方圆,笔势的动静,向背完美地统一在一路,清超遒劲,肃肃典雅,古雅且布满逸趣,可谓集汉隶各老成持重之大成
作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章亚军文官不许封公侯是一条大明律例。《大明律》中有如下规定:凡文官非有大功勋于国家,而所司朦胧奏请辄封公侯爵者,当该官吏及受封之人皆斩,其生前出将入相,能去大患,尽忠报国者,
后金为什么改名为大清,大清的由来清朝国号的由来满族的祖先本是金代的女真部族,所以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以后即定国号为“大金”。不久,为区别于历史上的金代,又改称“后金”。很多蒙古人、汉人、朝鲜人等受其统
大清十二帝都是谁1、大清十二帝指:清太祖努尔哈赤、清太宗皇太极、清世祖福临、清圣祖玄烨、清世宗胤禛、清高宗弘历、清仁宗颙琰、清宣宗旻宁、清文宗奕詝、清穆宗载淳、清德宗载湉、清宪宗溥仪。2、清太祖爱新觉
大清宣统三年是哪年清朝宣统元年是(1909年),清王朝改元宣统,寓意“宣告天下王朝大统”,有为王朝统治的正当性辩护之意,以1909年为起始,按顺序查下来,1910年是宣统二年,1911年即为宣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