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奸李香兰为何能逃脱审判
Posted 日本人
篇首语: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女汉奸李香兰为何能逃脱审判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女汉奸李香兰为何能逃脱审判
本文所有史料均来自于《夜来香》一书,作者保证史料之真实性,同时无任何影射、不涉及任何政治 民国时期,有上海滩七大歌后,李香兰就是其中之一,李香兰原名山口淑子,后来来到中国,认中国同学李际春为养父,得名李香兰,本在一家中学教书的李香兰,因为长得漂亮,而且声音动听,所以加入了当时新兴的演艺事业,不过她找的老东家却不怎么样,伪满洲电影协会。 当时日本人想要以华治华,想要以借电影这类的新兴事物,来宣传自己,腐蚀国人,于是在日本人的包装下,李香兰成了一名新时代的女性,穿着艳丽的服装,走着动人的台步,扭着妖艳的腰肢,走进了大众的视野,特别是一曲《夜来香》更是传唱大江南北,让所有人知道了这个名字。 日本人趁此让李香兰出演了一些电影,粉饰日本人侵略的事实,并宣传大东亚共荣圈这一谬论,即使如此,李香兰在当时的名气仍然有增无减,这枚糖衣炮弹打到了社会的底层,日本人借助奉天的广播电台,夜以继日的宣传李香兰,并让她演唱《渔家女》《昭君怨》这些中国歌曲,来接近底层群众。 1942年,李香兰来到上海,被日本人当作间谍,来接近上层人士,趁机套取情报,或者拉拢一些高官和富商,这时的李香兰已经红透了半边天,凡是在上海提到李香兰这个名字的,没有不知道的,而李香兰仍然为日本人宣传,并在1943年,在台湾出演电影《沙韵之钟》,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1944年,李香兰离开伪满洲电影协会,1945年,个人举办夜来香演唱会,同年,日本投降,李香兰因为名气太大,被戴笠的军统给盯上了,然后将其抓获,以汉奸罪给关到了牢中,因为李香兰当时名气太大了,而且出演的电影也都保存,所以证据一抓一大把,所有人认为李香兰要被枪毙了。 在审判庭上,李香兰大声的对法官说道:我不是中国人,你们不能以汉奸罪杀我。这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李香兰列出了种种证据,然后拿出了自己的国际证明,李香兰确实不是中国人,法官无法以汉奸罪将其定罪,只好将李香兰遣返回国,李香兰逃过了一劫。 回到日本的李香兰,将自己的名字改回了山口淑子,因为她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刚一回国,就受到了热烈的追捧,只要在影院挂上山口淑子的名字,票房一定会大卖,后来李香兰又去了政界,采访过曼德拉,阿拉法特这一众大人物,并进入了参议院,成为了一名议员。相关参考
石井四郎,学医之人,但是却将手中的刀变成了杀人利刃。他与731魔鬼部队的罪行罄竹难书,活体实验、毒气实验……他们丧失人性,甚至是在中国发动罪恶的细菌战,肆虐中国。 日本战败后,本该接受审判的他们
...潘毓桂从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处获得了情报,转给女间谍李香兰,又由李交给日本驻屯军,赵将军因此遭到伏击。而天津师范大学李惠兰教授主编的《七七事变探秘》,查证了日方资料,道出了前人所不知的秘密。原来害死赵登...
1946年1月1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审判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战犯。同年5月3日法庭开庭审判。受审的日本甲级战犯共计28人。其中包含二战「”三大罪魁”的东条英机,南京大屠杀元凶松井石根,侵华「”先
对于我国最著名的近代历史事件中,南宁大屠杀想必人人都有所了解,对于这震惊中外历史的事件中,你了解谁是真正的元凶吗?为什么最后元凶能逍遥法外,能够逃脱极刑?其中的原因是什么?想了解关于这段历史的相关
1.历史上有谁活的很久,但是却遗臭万年的抗战时期,浙江椒江地区的民众制作了汉奸汪精卫夫妇的石雕跪像,置于街头,过往者人人唾骂。图为1941年日军占领当地后在观看这一对雕像。丧失民族气节,背叛祖国,卖国
国人永远是不会忘记南京大屠杀的,很多人知道后来被盟军绞死的松井石根是罪魁祸首,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还有两个罪行更深重的元凶,在战后成功逃脱审判,最终逍遥法外,这两人又是谁呢,又怎么逃脱审判呢?这两人一
这位 ”女汉奸”被判死刑,临刑前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被无罪释放
日本之所以能够在我国国土侵略14年,不得不说有汉奸的一份「”功劳”,这些汉奸比起日本人来说更加的可恶,他们仗着日本人撑腰,无恶不作,战争结束之后,光是被收编的伪军就有好几百万。而一些大汉奸通过法庭进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是东京审判完整文献首次在中国面世。整套书80卷、5万页、一千万字,再现了那场耗时两年多的世纪审判。65年前的11月12日,东京审判结束,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用了9天才宣
满仓儿案,原只是明朝孝宗时期一件武官女儿被骗卖案件,但经过几次审判依旧没有解决,最后惊动明孝宗,引发三法司会审,该案件并无特殊之处,却透露出明朝中后期的司法混乱与官员行政的腐败低效率。明朝孝宗时期,千
早在鸦片战争前,义律充任对华商务总监督之时,就以中英法理不同为由,拒绝将被控犯有杀人罪的英国人,交予中国司法当局审判。英国外相巴麦尊在给全权代表的训令中,提出条约里要有英国自行设立法庭审判被控英国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