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是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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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人行千里路,胜读十年书。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二十一条”是奇耻大辱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十一条”是奇耻大辱
“二十一条”签订时的中日代表(资料图) 本文摘自《张鸣:北洋裂变》,张鸣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文史频道转载本文只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不代表认同其观点和立场 1914年对于中国的袁世凯政府来说,本来应该是个好年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列强忙于战事,生产停顿,军需增加,给了中国的民族资本大发展的机会。自清末新政以来的制度动力,终于在此时使上了力气,促进了资本的发展,导致国家经济状况趋于好转。在政治上,袁世凯扫平国民党之后,经过1年多的整顿,虽然在政敌来看,政治独裁色彩加浓了很多,国会停摆,民主失踪,袁世凯的权力,几近于皇帝。但是政局却稳定下来,从新政延续下来的现代化变革,正在稳步进行,司法和文官制度改革,逐渐走向正规,至少规章已经定出来了。整个局面,用很多政界人士的话来说,就是“国是初定”。唯一的阴影,就是日本趁火打劫,占了青岛和胶济铁路。 刚刚进入1915年,这个阴影迅速扩大,变成满天的黑云,回国述职归来的日本公使日置益,径直见了袁世凯,提出了二十一条。严格地说,就是要跟中国新签一个中日关系的条约。这条约共有五号,二十一款,因此人称二十一条。其内容,概括起来,大体上就是:一,要中国承认日本抢占的青岛和山东的权益。二,要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东蒙具有特权,日本人可以自由移民这些地区,中国政府在此地区如有任何涉外举措,必须事先跟日本商议;上述地区需聘日本顾问。三,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但由日本支配。四,中国的所有沿海港湾岛屿,不许让与和租借他国 [ 意思是除日本以外 ] 。最厉害的是最后一款,即所谓第五号,要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顾问,地方警察聘用日本人,中日合办。中国军队要采买日本军械,由中日合办军工厂,采买日本原料。中国将长江流域几条铁路干线的筑路权,许给日本。承认日本在福建的特权,任何涉外举措,要跟日本商议,等等。 二十一条,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从条文上看,的确名副其实。别的不讲,单就条款提出的口气,就好像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一样,用袁世凯的话说,就是“简直似以朝鲜视我”。2要这个,要那个,都直截了当命令式的,似乎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也没有跟你商量的意思。 最先看到二十一条的中国人,是袁世凯。这样一个要将中国一口吞下的最后通牒式的要求,在日本方面,仅仅把他们的公使召回国内,然后由返任的公使日置益晋见中国国家元首,直接把文件递给袁世凯,连个特使都不屑于派。这种违反外交常规之举,跟二十一条的条文口吻一样,体现了当时的日本对中国的极度轻蔑和蛮横霸道。拿到文件,一夜没有睡觉的袁世凯,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逐条批阅。兹事体大,第二天一早,找来当时的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和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等人,一起商议。一夜未眠的袁世凯,看来一点都不糊涂,他明白,这二十一条,是日本人想借欧洲列强忙于战事,无暇东顾之机,一口吞掉中国。显然,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威胁,袁世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应对,只是安排外务部跟日本周旋,并且特意交代,第五号万万不能答应,最好连谈都不要谈。 这个“以朝鲜视我”的第五号,按曹汝霖回忆,当时日本方面就明确告知属于“希望条款”,意思是不一定非要坚持的。但据王芸生的研究,其实日本公使日置益在提出之际,并没有言明第五号的性质,整个的交涉过程中,“始终逼迫中国承认”。曹汝霖亲自拟定的二十一条交涉对策“说帖”上,仅仅提到第五号在文字形式上,与其他各条有异,并未指明这是所谓“希望条款”。直到当年的2月9日,在曹汝霖给驻日公使陆宗舆的电报里,才说到据俄国公使的密告,日本政府告知俄国,第五号实系“劝告性质”。可见,在交涉的当时,日本实际上是希望强逼中国政府将二十一条全部接受的,只是为了留有退路,才预留了字体形式上的一点不同。 看当时谈判的记录,整个二十一条的中日谈判过程,就中国方面而言,感觉所有的策略,就是一个字,“拖”,以拖待变。在每一个细节上,中国首席代表陆徵祥都和颜悦色地跟日本人纠缠,尽量把话题扯远,让问题复杂化。据顾维钧回忆,为了更好地贯彻“拖”字方针,陆徵祥还想出了若干“小招”。比如减少会谈次数,日本人要求每周谈五次,陆说只能谈一次,因为他的事务繁忙,还要处理跟其他国家的外交事务,还要参加内阁会议,等等,最后实在抗不住日本方面的压力,每周谈三次。但每次会谈,陆徵祥都会想方设法缩短实际的会谈时间,两个小时的会谈,例由东道主先说话,每次开场白之后,陆徵祥都让仆人献茶,于是进入茶歇阶段,上茶,上点心。他自己带头慢吞吞地一口一口呷,一杯茶半晌也下不去,日本人生气,他赔笑脸,慢呷如故。总之是能拖就拖,拖一分钟是一分钟。 中国人的另一个招数,就是用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把消息传布出去,让英美知道,借英美的力量,抵制日本人的“独吞”,这属于传统的“以夷制夷”老法子。这种法子,由于在清末用得太多,事先日本人就有所预防,在交涉伊始,就“非常认真”地要求中国政府方面,对有关二十一条的谈判严格保密,威胁一旦消息走漏,后果将非常严重。为了防止消息走漏,日本代表甚至非常强硬地坚持中国方面只能由外交总长和次长出席,顶多带一个秘书,因为当时的外交总长为孙宝琦,次长为曹汝霖,一个是前清官僚,一个是留日学生,向有亲日之名。顾维钧认为,这意味着把中国方面有英美背景的人员排除在外,无法参加谈判。然而,袁世凯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交涉开始之前,就把外务总长换成了欧美背景的陆徵祥,而陆徵祥在每次会谈之后,都会在外务部召开小型会议,时任外务部参事的顾维钧,因此得以随时了解谈判的动向。相关参考
说起二十一条,很多人的反应就是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污点,但关于这一污点的具体情况几乎没多少人是真正清楚的。二十一条顾名思义就是有二十一个条款,这些条款总共可以分成五个部分。本文将为大家揭示
国人普遍认为,袁世凯卖国行为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签订二十一条,但事实上,这份条约甚至并不真正存在,袁世凯政府和日本方面签订的其实是中日《民四条约》。另外,还有人认为鲁迅先生也曾在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和中国历史上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一样,其实就是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掠夺。二十一条提出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帝国主义趁欧美大国无暇顾及中国之时打劫中国,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轻易接受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
在中国历史上,袁世凯因为“卖国贼”的形象一直为世人所诟病,而签订所谓的“二十一条”就被人们认为是他一个卖国行为。可事实是,袁世凯也是日本人最痛恨的人,至少在签订“二十一条”时,他努力和日本
陆征祥 陆征祥曾任钦差大臣许景澄的翻译,代表中华民国参加巴黎和会,无奈签署《二十一条》成为其一生“污点”,就连他的外籍夫人都不能原谅他。 陆征祥与《二十一条》 在任期间最令他痛心的还是签《二
至今为止,中日之间的关系依然存在许多摩擦。很多人可能好奇中日关系的恶化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毕竟在古代历史上,中日之间也曾有过“甜蜜期”。2015年,“二十一条”提出100周年之际,日本
窃国大道袁世凯一命呜呼,留下挽联自称日本大敌,千夫所指签下了《二十一条》,白纸黑字,岂能抵赖。然而,新文化运动领袖胡适说:这是弱国外交的胜利;中国近代史秦斗陈龚禄说:这决定大计,何可厚非?《二十一条》
当初大隈内阁的对华政策,尤其是“二十一条”,即便在日本国内也广遭非议,日本元老派和其他持重稳健人士都对此表示不满。日本元老山县有朋的嫡系、时任朝鲜总督的寺内正毅评价道:“大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徒...
当初大隈内阁的对华政策,尤其是“二十一条”,即便在日本国内也广遭非议,日本元老派和其他持重稳健人士都对此表示不满。日本元老山县有朋的嫡系、时任朝鲜总督的寺内正毅评价道:“大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