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租房比买房更流行
Posted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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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租房比买房更流行
鲁迅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写作 作者:李开周 90年前,鲁迅在北京西城砖塔胡同61号院租房。那是一个三合院,他租了三间正房、两间东屋。他和他母亲住正房,他的女佣和厨师住东屋,而房东一家老小却屈居于采光不好、昏暗潮湿的西厢房。假如不明内情的现代人“嗖”地一下穿越到那个时代,准会把鲁迅的房东当成鲁迅,而把鲁迅当成房东,因为现在的房东是不太可能住得比房客还要差的。 那时候鲁迅在教育部当官,月薪已经涨到300块大洋,收入水平远远超过绝大多数北京市民,也远远超过他的房东。所以他虽然是房客,却雇着女佣,出门有人叫他“先生”,回家有人喊他“老爷”,而他的房东却没人侍候,更没有机会当老爷。 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小时候也在北京租过房。那时林海音的父母没有房产,可是她们家的收入却在整个社区首屈一指。身为有钱人家的女儿,林海音有钱买糖人儿,有钱买玩具,有钱品尝冰镇酸梅汤,有钱把唱话匣子的买卖人领回家,让人家单独为自己播放梅兰芳的《宇宙锋》,引得房东家的小伙伴咬着手指头站在门口表示羡慕嫉妒恨。那些小伙伴回去跟爸妈要钱,被爸妈一个巴掌扇出大门:咱家多少钱?人家多少钱?跟人家比花钱?呸! 女作家冰心在北京租房的时间最长,从1913年她爸爸谢葆璋带着一家老小进京定居开始,光在东城铁狮子胡同剪子巷就租了16年。谢葆璋租的是两进四合院,一进院子让家人住,另一进院子让保姆和厨师住。房东姓齐,是汉军旗人,大清国完蛋了,守着祖上留下的两进大院子,靠房租度日。为了多收些房租,房东把最大的房子让给房客,自己带着家小在角落里蜗居。 那时候冰心的爸爸是海军部的司长,后来又升任海军部副部长(时称“次长”)。堂堂副部长携家带口当房客,真是天大的新闻,可在当时并不会成为新闻:第一,民国时代很多高官租房,租房并不是什么丢人事儿;第二,租房并不代表穷苦,有房并不证明阔气。民国好多房客比房东更阔气、更有地位、更受社会尊重。相关参考
民国廉租房众所周知,公租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建造的,建造规模更大一些,覆盖面更宽一些,而民国时代的平民住宅、平民新村、平民宫,在任何一座城市都寥若晨星,有的城市干脆没有,其建造规模和覆盖面少得可怜,故此
吃穿住行,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每天必须面对的四大项,很现实,谁也逃离不了。其中住这一项,从很重要的方面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品质。许多「”刚需族”苦于高房价,买不起房,只好租房住。其实在古代,也有许多人买不起
...这是宋代无房产者的三条出路,第四条出路则是租官房。租房在两宋城市比较流行。北宋初,大多数官员没房,包括宰相和枢密使,得租房住。北宋中期,开封和其他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地盘太小,城建没跟上,只好租房。...
曾经有一个谜语是这么说的:住房子不花钱。打一人名。答案是:白居易。因为这个谜语,我小时候很羡慕白居易能够住房不花钱,可读历史读多了,发现白居易一生中大部分时间是花钱租房,直到50岁才买得起房。这段典故
关于住房问题,不但现代人烦恼,古代人也烦恼。古代官员人事调动的频率颇高,每日“上班”没有个住的地方怎么行?就算买房,调一次买一套也不实际。因此,古代人也喜欢“租房”。但是这怎么租,在哪里租?这是一个问
民国前期,很多城市里没有“房产证”一说,购房者缴了契税,官方就在购房合同上盖一个章,等于承认了缴易的合法性,万一哪天发生买卖纠纷,政府必须受理。如果不缴契税,购房合同上按的手印儿再多,也是不合法的交易
南京民国时民居作者:李开周民国时代,有一些用“平民”开头的术语,如平民食堂、平民小学、平民宫、平民住宅、平民新村、平民幼稚园,等等。这里的“平民”并不等同于普通老百姓,而是指普通老百姓当中的穷苦老百姓
《水浒传》里,武大赁房,石秀租住旅社房子,鲁达和宋江租民房。这是宋代无房产者的三条出路,第四条出路则是租官房。租房在两宋城市比较流行。北宋初,大多数官员没房,包括宰相和枢密使,得租房住。北宋中期,开封
...耳熟能详。作为反映社会普通民众心理的一面镜子,宋元时期,清官文学(包括公案小说、话本、杂剧等)开始大量涌现和流行;到了现代社会,电视剧中还有大量的清官戏来延续这种传统。老百姓为他们的“青天大老爷”立庙塑身...
溥仪是满清最后一个皇帝,也是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他在宝座上只坐了三年,大清就完蛋了。大清虽然完蛋了,按照民国政府的“优待条件”,溥仪仍然可以在紫禁城里居住,仍然可以使用太监和宫女,仍然过着非常奢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