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霸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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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贪婪是最真实的贫穷,满足是最真实的财富。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街霸历史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街霸历史

1.街头文化的历史

街头文化有很多,几乎在街头任何的艺术都可以成为街头文化.近代的街头文化在20世纪的70年代得到发展,集中在欧美地区,特别是美国的街头时尚热火时区,出现的街头音乐RAB RAP(说唱音乐)、摇滚音等。

还有街头舞蹈街舞、滑板族、滑旱冰。伴随出现的是街头服饰、涂鸦等。

现在的街头文化打破传统,打扮夸张。形象突出特点。

这些特点使年轻人喜爱而且传播很快一下在世界各地扎根。在我们的亚洲,先在日本和韩国出现的说唱组合,然后出现跳街舞的舞团,然后在基础上出现一些说唱的组合会跳齐舞和简单的高难度动作。

我们中国在受到韩国、日本的影响下在90年代后期也出现hip-hop风波、出现舞团 特别是2000年几乎每一个省都有街头文化的出现。而且好多人喜欢街头服饰,特别在台湾和香港几乎可以说街舞成为第一运动和第一的舞蹈是学生的首选.在内地街头文化刚刚流行就受到年轻人的喜爱。

在海南可以说是发展较晚的了。虽说发展了2年了。

但是还是未成熟呢。 街头文化的构成: 服饰 超大尺码的服饰可算是Hip-hop文化的经典风格。

据说这种穿法的来源和Hip-Hop文化的发源有密切的关系。原来Hip-hop文化是早在20世纪70年代由当时美国的黑人、犹太人、墨西哥人等有色人种发展而来。

当时美国的有色人种经济状况不如白人来得优越,然而小孩子却生得比白人多,为了让这些小孩子不至太快淘汰衣服,所以经常购买尺码较大的T恤;再加上Hip-Hop文化运动味重,宽松的衣服方便多了。 宽大并非Hip-Hop穿着的全貌,细分还有差别:玩滑板的朋友喜欢穿滑板鞋,从事运动时比较得心应手而且也比较耐磨,并搭配滑板品牌的服装,如DVS、PTS、VOLCOM、EXPEDITION、DC等皆是滑板运动用品中的名牌;街舞少年喜欢穿Nike、Adidas等运动品牌的简单式样球鞋,表现出干净利落的风格,其中Adidas鞋为玩地板动作的舞者所喜爱;在街服品牌上,有知名的ESDJ、TRIBAL、JOKER、FUBU等,名牌服饰Tommy Hilfiger、POLO Sport、Nautica、OAKLEY及运动品牌Nike、Adidas也是广受舞者欢迎的品牌。

涂鸦 涂鸦(graffiti)即街头涂鸦,常见于美国一些住宅区的小巷道上或地下道及地铁站。涂鸦少年以喷漆作画于墙上,用以表达其所想宣告的意念、想法或是帮派用以划分地盘;从60年代末发源至今,渐渐成为一种街头艺术。

涂鸦少年之间相互进行涂鸦竞赛,比谁的作品多,谁的名头响。他们在所有可能的公共场所将自己的名字或笔名“涂”在显眼的位置,以此表达对成人权威的蔑视。

他们手持装满颜料的喷枪同警察捉迷藏,这些颜料常常是偷来的。 他们在市区的墙上涂抹带有神秘色彩的句子,粗鲁的骷髅状的人像、带有原始面具色彩的面孔、以及孩子游戏中含有猥亵意味的姿势。

涂鸦作品是可视的说唱乐和爵士乐,是对视觉艺术的原创性贡献。作为大众主义观念的扩展,涂鸦艺术家大量生产了素描、印刷品、油画、雕塑、壁画、T恤、钮扣和旗帜。

2001年,时尚设计师们不约而同地向Hip-Hop流行文化取经,从衣服、裙、高跟鞋以及手袋上,都能找到黑白或七彩的涂鸦风格作品。 街舞 街舞包含了机械舞、霹雳舞等,起源于美国街头舞蹈的即兴动作。

这些街头舞者以黑人或是墨西哥人为主,流行的街舞多半发源于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区,一些黑人或是墨西哥人的孩子们成天在街上以跳舞为乐,形成各种派系,也很自然地在他们所跳的舞蹈上发展出不一样的特征。 街舞属于劲舞,动感十足,动作幅度大,要求舞者体质好。

像单手倒立、前滚翻、大风车转、背旋等动作,属于难度系数高的表演,街舞少年必须保持足够的体力支撑,以及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勇气。 深圳的一些精明商家借“街舞”发财,从某种意义上带来了街舞的兴旺。

一些舞蹈学校和健身中心开办了街舞学习班,生意十分火爆。商场在促销商品或举行庆祝活动的时候,也经常请街舞表演助兴,渲染气氛。

Hip-HopDJ 1967年,有位牙买加移民在美国纽约最早把两个唱盘及混音器摆在一起,独创“刷唱片”(scratch)的动作,吸引了很多人在街头欣赏。DJ作为播放唱机的操作员,从此成为流行文化的代言人。

当然如果只会放CD是不够的,要有相当的音准及节奏感,才能将两首不同的歌曲漂亮地混音;更高的技巧是scratch,也就是所谓的刮唱片,?造出尖锐的音效。DJ在国外已经风行20余年,自成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而且还举办一些大大小小的国际比赛,其中最具公信力的比赛,叫做“DMC”。

唱白 唱白(MC)指party中带动气氛的主持人(master of cerem ony)。一个好的 M C要能带动众人的情绪,对着众人说话,以人声制造节奏以及模仿机器所发出声音如鼓声或 s cratch等,所以演变为 R ap等说唱技巧。

M C不只是表演者,也兼具了 H ip-H op文化的讯息传达者的功能,一个具有鲜明个人色彩的 M C,更能带动口头禅、音乐以及服装的流行,这点也可以由那么多的黑人歌手代言服饰品牌窥见一二。 特技单车 时下许多年轻人已不把自行车仅仅当作上学或上班的代步工具,对于一些人来说, B仔或 B M仔这个词一点都不陌生。

b Rucker在纽约市曼哈顿的哈林区举办了第一届街头篮球的正式比赛。

NBA名人堂球员J博士和张伯伦都曾经在哈林的街头篮球赛中留下了自己的身影。而哈林区也因为其在街头篮球历史上的特殊意义,被许多当今著名街头篮球队伍用在球队名称上。

最早把街头篮球的篮球风格带入NBA,要归功于现役NBA球员阿伦·艾弗森。当艾弗森1996年刚进入NBA时,他独特的篮球风格并没有立刻得到大家的认同。

NBA传奇巨星——查尔斯巴克利甚至曾经刻薄的称艾弗森为“年度最佳杂耍新秀”,而不是“NBA年度最佳新秀”。但是,当2001年,街球风格的艾弗森带领着费城76人队进入NBA总决赛,街头篮球运动的发展也终于到达了一个新的高潮。

在2001年,著名鞋类品牌AND 1举行了第一次每年一度的夏季街头篮球巡回比赛。同年,街头篮球协会也正式成立了,如今街头篮球协会已经发展到拥有12支球队,在每年的6月至9月间进行比赛,旗下杰出的球员首次有机会同时向全世界各地现场和电视节前的观众展示街头篮球的独特魅力。

头顶种植想象力 球员赛场独立特行“头头是道” 在NBA,球员要想迅速出头,除去自身水平而外,特立独行的外观往往也是招揽众人注意力的妙招。于是,大多数球员选择在发型上种植自己的想象力和艺术情操,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道颇具趣味的风景线。

NBA的发型潮流是在不断变迁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联盟最流行的是蘑菇云状的爆炸头,这种发型远看像一大团浓密蓬松的黑色棉花糖罩在脑袋上,源自非洲,学名叫做“埃弗罗”。

爆炸头的流行和当时美国街头盛行的放克(Funk)文化也有很大关联。所谓放克,是一种离经叛道、追求个性解放和自由风格的另类风潮,70年代曾风靡全美的大街小巷,ABA的紧身衣、红蓝白三色球,都深受放克文化的影响。

当年“J博士”欧文最好此道,一头高耸入云、雄如狮鬃的爆炸发型,配合雷霆万钧的大风车灌篮,当真迷死人不偿命。年轻的贾巴尔也是爆炸头的爱好者,早期的“天勾”形象充满暴戾感,令人望而生畏,拉风的发型功劳不小。

披头士发型是当年联盟中惟一能和爆炸头分庭抗礼的势力,它的缔造者自然是60年代统治了全球流行乐坛的披头士乐队。和爆炸头的青睐者多为黑人不同,这种形如锅盖,又如扫把,看起来又有几分油腻的发型的拥护者几乎全是清一色的白人,像里克·巴里、古德里奇和哈夫里切克,都是约翰·列农引领的这股潮流的疯狂FANS。

到了八九十年代,“光头党”又成了联盟的一大光景。始作俑者便是“飞人”乔丹,他虽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但确实是第一个将光头变为潮流,乃至席卷整个联盟的大宗师。

“垄沟头”则是江湖上的另一大帮派,阿伦·艾弗森是代表人物兼创派祖师,他在1997年首次尝试了这种将头发编织成一缕一缕、貌似垄沟和玉米排的古怪形状——要知道,这种发型只有美国的黑人贫民区里才有人用。可是叛逆劲十足的艾弗森非但没有“从良”,反而发展出许多改良的花样,最终引发了又一股模仿热潮,斯普雷维尔、小奥尼尔等都是“垄沟派”的忠实信徒。

当然也有个别江湖散客,例如罗德曼独一无二的“调色板”脑袋,就完全可以自创门派。当时“大虫”在公牛的几乎每场比赛都要变化自己头发的颜色,或红或绿甚至七彩斑斓、喷涂文字,都是家常便饭,直至今日尚无人能与之争锋。

近几年,NBA又流行复古,爆炸头重新大行其道,如本·华莱士、柴德里兹(老鹰)、安德烈·米勒(掘金)等等都热衷于保持“冲冠一怒”的造型,倒也能增添几分威猛。 球星们爱美,付出的艰辛却也不少。

像垄沟头和爆炸头,都需花上3小时左右的时间精心编织而成。这种复杂的工序当然不能自己做,大部分球员都会请专业发型师来护理自己的“秀发”。

艾弗森的发型师迪奥妮·马修斯是一个梳着娃娃头、声音纤细的女孩,每个赛季都要随叫随到地在“答案”的脑袋上施展经纶妙手,薪水是1200美元。她的手艺在业内极度出名,骑士队的瓦格纳也是其客户之一。

大本的发型师则是他的妻子昌达,这位心灵手巧的贤惠女子拥有定夺大本发型的生杀大权,她甚至会用更改发型的办法来为丈夫增添好运,这也传为联盟中的美谈。 本赛季,邓肯、加索尔都蓄起了头发和胡须以新形象示人,前者的蘑菇头是。

4.拳皇和街霸,谁的历史地位高

首先不知道提问者的提问意图是什么。因为这个问题会引起两方互喷。

如果只是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回答。

如果提问者心中已经有答案了。那我怎么说都是徒劳。如果跟你相同。你会赞赏。如果不同你会反驳。

我根据自己简陋的了解。可以简单的说下。

街头霸王要更早一些。是街机的经典代表吧。每个格斗家好像代表一个国家。有的人说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当时一大堆人喜欢这款游戏。人物特色鲜明。画面好。现在仍然有人在玩。

拳皇系列是街机发展的巅峰之作。达到了人物多样性的高潮,画面更加好。还有主线剧情驱动。技能更加繁多。

以上是客观评价。

一下是主观评价。

提问者的问题是谁更好。所以只能选一个。

我个人更喜欢拳皇。原因是更好的平衡性和多维性。和敌人对打的时候能感觉到是两个思想在对打。

个人对于街头霸王的感觉就是。抓取技能判定不明确。依赖手速。电脑版只要开启了快速连点功能就会产生优势。抓取技能伤害过于高。人物之间长处短处过于明显。两个升龙拳的无敌太BT。进攻招式比较单一。

5.街球的历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街头篮球(street-ball)起源于美国,比赛并不需要在正规的篮球场上进行,在城市广场或街边开阔地化出半个篮球场大小的平坦硬地,树立一个篮球架,即可进行比赛。近几年三人篮球传入我国,在一些大、中城市已进行了多次比赛,很受人们欢迎。

讲到街头篮球文化,不可不提的就是纽约曼哈顿区的West 4th Street和哈林区的Rucker Park.在这两个地区造就了许多街头篮球的英雄与神话。山羊(Earl Manigault)便是其中一个传奇,他可以轻易地在篮板顶取下25美分的硬币,还有那快速的运球与切入,令对手防不胜防,身高只有6尺2(188)的他可以轻易地将身高有7尺2(218)的NBA巨星Kareem Abdul-Jabbar打败,从此山羊(Earl Manigault)被人们称为是“未曾打过NBA 的最伟大球员”。但是由于美国街头的黑道势力和毒品的影响,许多的街头球员即使有再好的实力也不能加入NBA联盟,所以也只能在街头完成自己的篮球生涯。

由于这个缘故街头篮球一代一代地传了下来,每个街球玩家都有自己独有的风格和技巧来赢得观众的赞同和尊重。Hot Sauce也许是当今21世纪最受欢迎的街头玩家,因为他创造了许多New Tricks(新花式),使街头篮球更具有观赏性与娱乐性。如果你能亲眼看他打球你就会真正明白到街头篮球不仅仅是一种运动,而是一种艺术,使你置身其中而感受到那份街球带来的震撼。

“街头篮球”是以HipHop的街头篮球为背景。扔掉各种烦琐的规则,大家来到街头。在大街小巷,跟着HIPHOP的节奏,大家一起来享受自由篮球的乐趣吧。

6.霸王别姬的历史背景

亥下之战,项羽战败回营,汉军围困数重,到了晚上,闻汉军四面大营皆有楚歌声,项羽大惊:“难道汉军已占了楚地么?为何楚人这么多呢?”满怀愁绪之下,他起身在帐中饮酒。

项羽有位很宠爱的妃子,叫虞姬,经常跟着他;有一匹骏马,名字叫乌骓,经常骑乘。酒过三巡,项羽感慨良多。

作歌唱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 [zhuī] 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我的力量能拔起大山啊,我的气概能压倒当世,时势不利啊,乌骓也不再飞驰,乌骓不再飞驰啊!我该拿它怎么办?虞姬啊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歌唱了数阕。

虞姬和道:“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汉兵已经得到了楚地,四面都是楚歌声,大王的意气已经尽了,我靠什么活在世上呢?歌罢,虞姬凄然自刎,项羽也流下热泪。左右都不敢抬头看他,这就是历史上的“霸王别姬”(四面楚歌这个计策,成功的扰乱了项羽的心,使他做出了突围的决定)。

楚汉争霸进行到汉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在局面上已经非常被动的西楚霸王项羽率军放弃城父(今安徽亳县东南城父集),逃至垓下(今安徽灵璧),汉军迅速跟上,将10万楚军包围于垓下。汉军此时连战连捷,士气正盛,欲一举消灭楚军,平定天下。

反观楚军,兵少食尽,屡战不胜,胜负的结果似乎不难预料了。一夜,项羽宿于大帐,忽闻周围楚歌四起。

于是,项羽说出了那句历史上著名的话:“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史记·项羽本纪》)悲伤之余,曾经威震天下、战无不胜的一代军神只能无奈地唱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就这样唱了好几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的美人虞姬也以悲歌相和。

听完美人凄凉的歌声,项羽痛哭一场,遂翻身上马,率麾下壮士八百余人杀出重围,向南跑去,不久后自刎于乌江岸边。而那位美人虞姬,也从此再无音讯,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中。

上述故事,最早见于《楚汉春秋》和《史记·项羽本纪》。《史记》咱就不多说了,而《楚汉春秋》大家可能比较陌生。

其实,此书乃汉初著名学者、刘邦集团重要谋士之一的陆贾所著,至南宋时亡佚。尽管没有流传下来,但历代史家评价它时,认为“故其言秦、汉事尤详。”

记录秦汉时期的故事非常详实,所以司马迁在写作《史记》时,也大量引用了《楚汉春秋》中的资料。可是,《楚汉春秋》中记载的“美人和之”的和歌。

注重细节兼好奇的司马迁却没有录入《史记》。而且,二书都没有提及虞姬的结局。

以常情度之,虞姬不可能活下来,否则就不会有民间口耳相传的虞姬自刎。垓下一战,四面楚歌之中,饮剑楚帐只能是虞姬唯一的结局。

扩展资料:霸王别姬相关人物:项羽(前232年--前202年),秦末著名军事家、“勇战派”代表人物,是力能扛鼎、气压万夫的一代英雄豪杰。大泽乡起义不久,项羽同叔父项梁在会稽郡斩杀郡守后崛起,举兵反秦。

巨鹿之战后,率军入关中,以五诸侯灭暴秦,威震海内。秦亡,仗势分天下,册封十八路诸侯。

项羽不仅武勇出众、气魄盖世,还留下了千古名作《垓下歌》。司马迁评价道:“大政皆由羽出,号称西楚霸王,权同皇帝。

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 他的出现,为中国的历史掀起了一场惊天动地的风云,写下了一段永世不朽的神话。

公元前202年项羽在垓下被刘邦和各路诸侯的联军打败,在乌江边自刎,年仅31岁。虞姬,秦朝末年的著名女性人物之一 ,人称“虞美人”。

今沭阳县(沭阳,隶属江苏省宿迁市,因位于沭河之阳而得名)颜集乡人,一说绍兴县漓渚镇塔石村人。据《江西吉安庐陵项氏家谱》记载:虞后生时五凤鸣于宅,异香闻于庭,生于丁丑(公元前224年)卒己亥(公元前202年)。

葬彭城。虞姬是西楚霸王项羽的爱姬,相传容颜倾城,才艺并重,舞姿美艳。

曾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下一直陪伴在项羽身边,史书中虽然没有介绍虞姬的结局。但后人根据项羽所作的《垓下歌》推断出她在楚营内自刎。

由此上演了一场“霸王别姬”的美丽神话。她的故事,在历史的长河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人。

虞姬,这个美丽的名字,将是我们心目中不朽的传奇。故事:楚汉相争时,西楚霸王项羽在和刘邦为了争夺帝位,进行长达十几年的战争。

最后项羽在乌江兵败,自知大势已去,在突围前夕,不得不和虞姬决别,最后自刎身亡。项羽回想过去,有美丽的虞姬陪伴在自己身边:有宝马骓,常骑在胯下。

而今……于是项羽就慷慨悲歌,自己作诗道:“力能拔山啊豪气压倒一世,天时不利啊骓马不驰。骓马不驰啊怎么办,虞姬啊虞姬我该怎样安置你!”唱了一遍又一遍,虞姬也同他一起唱。

项羽泪流数行,身边的人也都哭了,没有谁能抬起头来看他。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霸王别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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